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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八、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现金购买资产,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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