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环科”或“公司”或“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集环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7,9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152.6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27.34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9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9383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罐箱柔性化绿色智造灯塔工程项目 | 53,013.62 | 47,528.30 |
1-1
1-1 | 特种罐箱绿色柔性灯塔工厂项目 | 42,528.30 | 42,528.30 |
1-2
1-2 | 南通罐箱绿洲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 10,485.32 | 5,000.00 |
2 | 罐箱后市场服务与网络升级项目 | 6,330.45 | 5,000.00 |
2-1
2-1 | 修箱车间原厂维修和增值改造项目 | 3,735.89 | 3,735.00 |
2-2
2-2 | 罐箱后市场连云港堆场项目 | 2,594.56 | 1,265.00 |
3 | 高端医疗装备配套能力优化项目 | 19,403.01 | 19,403.00 |
4 | 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 | 9,527.90 | 9,527.00 |
5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5,690.21 | 5,690.00 |
6 | 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 | 4,178.79 | 4,178.00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2.00 | 15,002.00 |
合计
合计 | 113,145.98 | 106,328.30 |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罐箱后市场连云港堆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获得三同时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已支付金额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1 | 罐箱后市场连云港堆场项目 | 1,265.00 | 726.58 | 2.86 | 541.29 |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子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活期利息收入。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的情况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整体场地布局规划,募投项目“高端医疗装备配套能力优化项目”“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用地受到项目“特种罐箱绿色柔性灯塔工厂项目”场地搬迁的影响,需根据“特种罐箱绿色柔性灯塔工厂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推进投资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稳步实施,计划“高端医疗装备配套能力优化项目”“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采用分阶段实施的方式继续推进。因此,从整体来看合并分阶段建设期后较原计划有所推延,建设完成日期将调整至2027年12月。该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总体投资构成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募投项目“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目前在租地实施建设,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整体场地布局规划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对进展缓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进行了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高端医疗装备配套能力优化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老龄化趋势等因素,社会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核磁共振等医疗器械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产品种类迅速延伸,客户群体不断壮大,核磁医疗部件订单数量不断增大,但受到现有车间、生产设备、人员的制约,公司现有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项目建成后不仅能有效扩大产品规模,还能满足未来市场需求,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国内磁共振磁体容器配套行业中,除小部分公司选择自产自销外,行业内多数企业为公司的下游客户,包括西门子等企业。这反映出高端医疗器械市场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可,但同时也反映出公司生产规模不足的问题,现有生产规模客观上不利于公司保持和提升行业地位。
上述项目扩建,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对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强化公司的规模优势,提高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新建生产线、扩大产能和产品加工范围,有助于公司以品牌优势促进业务发展,巩固与客户间的合作关系,并将现有核磁共振成像设备的保护和功能部件技术和能力,延伸到影像医疗设施以及磁流体等科研项目的有色金属配套。
(3)高端医疗装备配套能力优化项目及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实施的可行性
根据“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要求,对大型影像设备重点扶植,三级医院高负荷率急需缓解,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调整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亦提出加快新设备、新技术临床应用,加速国内医疗设备的更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对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更加重视,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需求更加强烈,相应带来了医疗设备,特别是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需求增长。公司核磁成套部件及各种新研发设备配件完全符合国家对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在上述国家政策红利的大背景下,公司的业务发展将会迎来良好
的发展机遇。2009年以来,公司不断加强核磁成套部件各种系列产品研发创新,并通过人员技术能力培养、生产现场流线化布局、创新技术的应用,充分保障了产品质量和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率先在行业内将核磁筒体和封头用的材料国产化,获得德国TUV认证证书。公司不断迎合市场发展的需要、扩展加工能力,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并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综上,公司认为“高端医疗装备配套能力优化”和“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4)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研发机构进一步更新升级,提升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推进生产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罐箱制造工艺、装备水平,增强设计的精准度和产品的可靠性;有助于构建绿色、智能制造体系,提升管理效率。
(5)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研发创造水平、罐箱认证资质、罐箱产品品类均处于罐箱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牢牢把握行业的发展契机,以现有技术沉淀为基础,通过积极与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消化吸收先进的技术和科研成果并转化成收益;通过强化培训、国际交流会等方式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热情和活力,保证了公司研发创新活动能够长期、有效、稳定地运行,不断稳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
综上,公司认为“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2、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战略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从长远发展来看,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具备投资的可行性。
3、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高端医疗装备配套能力优化项目”“有色金属精密制造中心”“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从长远发展来看,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及时跟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协调各项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实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后续如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募投项目仍在稳步推进,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经谨慎研究,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
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人对本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施丹 | 王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