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
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或“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3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631,746.7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27日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0Z00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各项目情况及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佛山市五金工业区的公司自有土地和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为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3座和第5座,实施方式由利用现有土地和现有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项目建设周期由24个月延长至48个月,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33,437.05万元调整至38,285.05万元。
本次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 |
1 | 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33,437.05 | 17,220.00 | 136.96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943.17 | 6,943.17 | 6,943.17 |
合计 | 40,380.22 | 24,163.17 | 7,080.13 |
内容
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实施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五金工业区的公司自有土地和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3座和第5座 |
实施方式 | 利用现有土地 | 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 |
建设周期 | 24个月 | 48个月 |
投资金额 | 33,437.05万元 | 38,285.05万元 |
具体投资构成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必要性
根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原建设方案,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项目原实施地点定在广东省佛山市五金工业区的公司自有土地。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慎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作为实施地点,该地点正是宽普科技目前租赁的生产基地。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需求,宽普科技与佛山市禅城区天承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伟业”)签订了《认购意向书》,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禅西大道以西、莲江路以南海口智能科技园3座、5座厂房及其配套物业(最终以《广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为准,不含地下车位)。上述认购的厂房物业已于2025年3月20日取得《中选通知书》,总建筑面积合计约35,408.32平方米(具体按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最终成交单价为4,750元/平方米(含税价)。由于相关厂房物业等基础设施尚在建设中,相关产权证书将在资产完成建设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登记手续。
序号 | 投资项目 | 变更前投资金额 | 变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变更后投资金额 | 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厂房购置 | - | - | 7,980.00 | 7,980.00 |
2 | 建筑工程 | 6,972.00 | 5,963.79 | 3,840.00 | 0.00 |
3 | 设备购置 | 12,322.50 | 10,540.56 | 12,322.50 | 8,524.35 |
4 | 安装工程 | 836.64 | 715.65 | 836.64 | 715.65 |
5 | 其他费用 | 1,027.72 | - | 1,027.72 | - |
6 | 流动资金 | 12,278.19 | - | 12,278.19 | - |
合计 | 33,437.05 | 17,220.00 | 38,285.05 | 17,220.00 |
新认购的厂房物业所处区域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具备诸多显著优势。一方面,该区域汇聚了大量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了浓厚的创新氛围和完善的产业生态。公司入驻后,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在射频微波领域的技术优势,与周边企业开展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当地政府为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扶持将有力推动公司加大产业整合和投资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从而产生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另一方面,在当前科技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特殊应用电子领域正经历着深刻变革。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特殊应用电子领域加速引入这些前沿技术,推动产品朝着智能化、高性能方向迈进。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要求也在持续攀升,这对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保证原有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以及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是公司发展的人才战略。宽普科技的核心团队成员已服务公司多年,许多成员已在公司原址附近定居。而新认购的厂房物业选址于产业资源集聚的中心城区,不仅毗邻公司原址,更依托区域内完善的交通网络与生活配套设施,为技术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这种“原址辐射+中心城区”的布局策略,既保留了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又通过区域优势吸引高端人才加入,从而有助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综上所述,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做出如下变更:
1、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佛山市五金工业区的公司自有土地和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3座和第5座。变更原因在于新地点所处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能带来产业协同效应,且更有利于人才的吸引与留存。
2、实施方式:从利用现有厂房和现有土地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这是基于项目发展需求以及新购置厂房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购置厂房可享受税收减免、补贴等政策扶持和带来产业协同效应,也可更快满足公司生产扩张和技术升级的空间需求。
3、建设周期:由24个月延长至48个月。一方面,新购置厂房尚在建设中,需
要一定时间完成建设及配套设施完善;另一方面,项目规模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也需要更多时间进行统筹规划和建设,以确保项目质量。
4、投资金额:由33,437.05万元调整至38,285.05万元,并相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向,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事项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新路70号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六座(自编G座)和佛山市禅城区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海口智能科技园)第3座和第5座、利用现有厂房及购置厂房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及建设周期延长至48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履行程序完备、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