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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林涛先生、童锦治女士、陈立富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林涛先生、童锦治女士为独立董事,林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议案16项,具体情况如下:

次数召开时间届次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12024/3/1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通过
22024/4/26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通过
32024/8/19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通过
42024/10/28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审议《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1.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4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共计153.70万元(含税),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确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

安排,并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并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报告,同时监督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后,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含内容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审计部按照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内控工作,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及时修订《内部控制手册》,不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的诉求及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为各方提供充分沟通的便利条件,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规的要求,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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