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奇精机械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针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共计11人的项目组,其中: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晶方科技(603005)、金种子酒(60019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雪祺电气(001387)、喜悦智行(30119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森泰股份(301429)、八方股份(6034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女士,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000630)、铜冠铜箔(301217)、富森美(00281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在审计计划确定后及审计初稿完成后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相关高管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与沟通。相关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2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与公司相关高管关于奇精机械2024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工作进展等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对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审计工作建议进行交流和反馈。
(二)2025年3月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与公司相关高管关于奇精机械2024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的工作进度情况、对审计数据的分析、审计结论等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深入解答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初稿的相关问询。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参与审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