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化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4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对公司2024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5年1月6日正式进场审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2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0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