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4笔,金额共计人民币22,536,803.55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相关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核销坏账清单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位币余额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备注 |
1 | 宁波甬派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1,963.64 | 101,963.64 | 长期无法收回 |
2 | 四川长虹技佳精 | 1,799.89 | 1,799.89 | 长期无法收回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工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 ||||
3 | 宏业精密组件(昆山)有限公司 | 890,857.57 | 890,857.57 | 长期无法收回 |
4 | QUATIUS LIMITED | 21,542,182.45 | 21,542,182.45 | 长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22,536,803.55 | 22,536,803.55 |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