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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纳达: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文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文龙)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凭借会计专业知识督促公司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独立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何文龙,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外聘教授,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外聘专家; 华夏会计审计丛书特约主编;担任苏州桐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担任洁雅股份(股票代码 301108)、广信股份(股票代码 603599)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2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出席次数
422002

本人对2024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核查了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基础上,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按规参加并讨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2211

本人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按规参加并讨论、审议了《选举吕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本人对该项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召开了2次会议,按规定审议了《选举何文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审计部三季度总结》。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规参加并讨论、审议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项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现场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三、 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提名或者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前,本人已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认为董事、高级管理候选人的资历和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实地考察,重点关注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时刻关注电视、报纸、网络和专业杂志等媒体有关钛白行业及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钛白行业和新能源市场的发展动态,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通过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等业务的核查和监督,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事前进行认真的调研,并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人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作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

3、要求公司通过网上交流会、公司网站、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确保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的畅通,让投资者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十分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常查看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信息,不定期地参加培训。通过不断的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内控水平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财务专业角度推进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汇率、利率波动等风险的监测与应对,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文龙2025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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