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5-14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签订《钛白粉工艺优化及差异化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协议》及《钛白粉连续包膜技术及差异化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协议》,合同预计总金额暂估约为1990万元。万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电池”)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万华化学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陈毅峰先生、刘军昌先生、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出
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万华电池和铜化集团须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审议通过。
3.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增加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合同签订金额(万元,含税)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万华化学 | 技术服务 | 协议价 | 1990 | 0.00 | 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法定代表人:廖增太注册资本: 313974.662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4841F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万华化学总资产为30,964,113.44万元,净资产为10,160,095.05万元,2024年1-9月年营业收入14,760,415.04万元,实现净利润1,230,064.4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信用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四)万华化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等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本公司(甲方)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乙方)拟签订《钛白粉工艺优化及差异化产品开发》《钛白粉连续包膜技术及差异化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1. 《钛白粉工艺优化及差异化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技术服务目标:(1)钛白粉产线工艺优化,达到双方约定的考核指标;(2)反应自动化开发及产业化;(3)油墨领域新牌号产品开发,支持进行工业化上线。
技术服务费用暂估总额为1000万元(含税),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的进度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后,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6%。发票内容均为技术服务费。
合同约定,双方确定的产品利润共享如下:本合同中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开发油墨领域新牌号产品,针对此产品乙方享有利益分成,即自本合同产生的油墨领域新牌号产业化盈利之日起10年内,甲方在前5年内每年须按照油墨领域新
牌号净利润的10%支付给乙方,其后5年内每年按照净利润的5%支付给乙方。在此期间,乙方在必要且合理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2. 《钛白粉连续包膜技术及差异化产品开发》技术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技术服务目标:(1)塑料领域产品开发,性能提升到标杆产品的水平,支持进行工业化上线;(2)连续化包膜技术的开发及工艺优化,支持装置技改及工业化上线。
技术服务费暂估总额为990万元,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的进度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后,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6%。发票内容均为技术服务费。
合同约定,双方确定产品利润共享如下:本合同中乙方对甲方现有产品进行优化升级,达到标杆产品的水平,针对此产品的收益方面,乙方享有利益分成,即自产品产业化盈利之日起10年内,甲方在前5年内须每年按照净利润的10%支付给乙方,其后5年每年按照净利润的5%支付给乙方。在此期间,乙方在必要且合理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新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协议尚未签署。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交易事项,为提升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委托研发的项目能够符合公司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开发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技术研发能力持续稳定的提升,对交易双
方实现互惠互利。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预计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盖章页)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