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我作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宪武,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湖南省会计咨询专家库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湖南省科技厅、财政厅、工信厅等单位财务评审专家库专家。2012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国防科技大学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任泰富重装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2月任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湖南英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业务监管部副主任,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发展部主任、专业技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所长、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特聘教授,2023年8月至今任湖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湖南信息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唐人神、华天酒店独立董事,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长沙水业集团外部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10次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0次,通讯表决方式10次,委托出席0次)。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会,本人列席6次。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身份,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先后就公司财务报告(包括2023年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部负责人推荐提名、提供财务资助、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细致审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详细问询和分析,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参考。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配合公司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内部管控,对公司加强内控建议方案进行分析研判后,我建议公司先自我诊断,再广泛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然后再进行自我梳理完善。在此基础上,聘请第三方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管理诊断,施策解决问题的方案。同时,我还积极向董事会提出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议进一步强化基地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基地建设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建议进一步加强短期债务风险防范,增强短期资金的安全系数,降低财务风险;建议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减少损失浪费等,通过这些举措,旨在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职责。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内审方面,建议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强化审计的权威性与震慑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提升审计维护公司规范运作的能力。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报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建议要对长期资产减值、收入确认与计量、在建工程转固、闲置资产盘活、关联交易识别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6、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8天,包括前往兴疆牧歌现场检查,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参观考察四川肆壹伍基金在成都已投资的企业,参加公司周年庆、参加兴疆牧歌战略与年计讨论等,对于公司经营生产及财务一线状况保持持续跟踪,与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保持密切联系,有力保障了独立董事的履职尽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依据公司日常经营中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确定。相关协议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
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审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能够在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和其他专业工作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履职。在重大事项决策前,根据各项决策事项的具体内容,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认真调查研究,谨慎地审议有关事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本人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宪武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