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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0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数据港”)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数据港就目前存在的,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2.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上述关于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数据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持续性业务往来。2024年度,数据港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26.59万元,占数据港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12%,相比去年减少0.34个百分点。在数据港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正常开展的过程中,该行为是持续存在并且合理的。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代收代付电费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00.0067.12主要系客户下电所致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008.89
小计415.0076.01
支付电力设备租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1,100.00992.46
小计1,100.00992.46
支付房租租赁相关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500.00396.69
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400.00341.21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0064.42
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0.0046.74
小计1,040.00849.06
收IDC服务费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20.009.06
小计20.009.06
合计2,575.001,926.59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代收代付电费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80.0084.219.7667.1288.30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0015.791.528.8911.70
小计95.00100.0011.2876.01100.00
支付电力设备租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00.00248.12992.46100.00
小计1,000.00100.00248.12992.46100.00
支付房租租赁相关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500.0047.71116.45396.6946.72
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400.0038.1783.91341.2140.19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007.6316.1164.427.59
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8.006.49-46.745.50
小计1,048.00100.00216.47849.06100.00
收IDC服务费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10.00100.00-9.06100.00
小计10.00100.00-9.06100.00
合计2,153.00475.871,926.59

2025年度内,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决定,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或由其授权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同时,公司管理层负责将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主要股东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9131000013469964651999年4月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楼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楼孙中峰215,000.00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技术咨询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9131010875697816432003年11月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550号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550号张祥9,000.00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91310108590356786C2012年1月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76、78号828室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76、78号828室张祥76,595.12生产性企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91310106332402487R2015年3月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203室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203室宋伟321,378.74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91310108777610561T2005年7月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93号406室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93号406室王若冰1,000.00物业管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1310106MA1FY19K112016年4月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93号408室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93号408室王若冰1,000.00物业管理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续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4年第三季度末2024年前三季度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1,140,545.57289,652.333,953.721,905.351,141,750.98287,746.986,050.04222.45
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01,851.3766,343.9420,789.67-3,021.32411,384.4469,365.2628,907.99-3,928.44
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171,029.19166,494.706,846.38-878.13231,774.74167,372.8310,852.761,040.82
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525,239.87309,740.856,656.49-4,681.00584,799.62314,421.8510,719.86-12,392.78
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1,127.804,226.7517,532.55777.5210,543.533,449.2226,537.751269.36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149.162,867.358,102.93313.1810,197.362,554.1612,868.25752.32

注: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持有数据港197,411,269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32.98%,为数据港第一大股东,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均为市北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市北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市北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企业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均与数据港构成关联关系。

(三)其他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未发现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房产设备租赁、电费结算、IDC服务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

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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