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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2024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公司代码:600548公司简称: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EXPRESSWAYCORPORATION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A股)

2025年3月21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姚海公务原因廖湘文
董事文亮公务原因缪军
独立董事徐华翔公务原因李飞龙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玮琦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会已建议以2025年3月实施A股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244元(含税),总额为619,236,894.99元。本公司2024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建议将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除事实陈述外,本报告中还包括了某些本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预测、目标、估计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一些通常或特别的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不明朗因素,受此影响,本公司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任何人需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理解该等前瞻性陈述与承诺和保证之间的差异,并审慎考虑上述及其他因素,不可完全依赖公司的前瞻性陈述。此外,本公司声明,本公司没有义务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对本报告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公开地进行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及其任何员工或联系人并未就公司的未来表现作出任何保证声明及不为任何该等声明负责。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在本年度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集团未来经营发展和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描述,请投资者查阅和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报告中如出现分项值之和和总计数尾数不一致的,乃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2

第三节年度纪事 ...... 21

第四节董事长致辞 ...... 23

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

第六节公司治理 ...... 71

第七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120

第八节重要事项 ...... 124

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57

第十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65

第十一节债券相关情况 ...... 166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 186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及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本年度、2024(年)年度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12个月。
报告日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获董事会批准之日,即2025年3月21日。
同比与2023年同期相比。
本公司、公司、深高速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或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视乎情况而定。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及以后期间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国资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交通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投控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国际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新通产公司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深广惠公司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晋泰公司AdvanceGreatLimited(晋泰实业公司)。
招商局公路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路桥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深国际(深圳)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深投控国际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投控全资子公司。
深投控基建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
万科集团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
光明环境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贵深公司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昱公司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公司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
基建环保公司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公司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科技公司深圳高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沥青科技公司深圳高速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龙大公司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梅观公司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南京三桥公司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清连公司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清龙公司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商务公司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
深长公司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
数字科技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深汕乾泰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公司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外环公司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西二环公司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沿江公司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阳茂公司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益常公司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云基智慧(原顾问公司)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发展公司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发展公司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JELJadeEmperorLimited(捷德安派有限公司)。
丰立投资丰立投资有限公司。
高汇公司MaxprofitGainLimited。
美华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物流金融公司中国物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益常运营管理公司湖南益常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深高速REIT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508033,基金场内简称为“深高REIT”,扩位简称为“易方达深高速REIT”。
梅观高速深圳市梅林至观澜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免费路段是指自2014年3月31日24时起实施免费通行的梅林至观澜约13.8公里路段;梅观高速收费路段是指深莞边界至观澜约5.4公里仍保留收费的路段。
机荷高速深圳市机场至荷坳高速公路,包括机荷东段(清湖至荷坳)和机荷西段(机场至清湖)。
机荷改扩建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水官高速深圳市水径村至官井头高速公路。
水官延长段水官高速延长段,为清平高速(深圳市玉龙坑至平湖高速公路)的第一期路段。
外环项目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简称外环高速)深圳段项目,其中,沙井至观澜段35.67公里和龙城至坪地段15.06公里合计约51公里(简称外环一期)已于2020年12月29日开通运营;外环一期龙岗段终点经坪地等至坑梓段约9.35公里(简称外环二期)已于2022年1月1日开通运营;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简称外环三期)于2023年年底开工建设。
沿江项目广州至深圳沿江高速公路(简称沿江高速)深圳南山至东宝河(东莞与深圳交界处)段(亦简称沿江高速(深圳段)),其中,沿江高速(深圳段)主线及相关设施工程简称为沿江一期,沿江高速(深圳段)机场互通立交匝道桥及相关设施的工程简称为沿江二期。
龙大高速深圳龙华至东莞大岭山高速公路,自2016年2月7日零时起龙大深圳段(即深圳龙华至南光高速匝道接入处)共计23.8公里的路段采用发卡免费方式实施免费通行,并于2019年1月1日0时起移交给深圳交通局。龙大高速收费路段是指松岗以北至莞佛高速公路约4.426公里仍保留收费的路段。
清连高速清远至连州的高速公路。
阳茂高速阳江至茂名高速公路。
广州西二环广州绕城高速小塘至茅山段,又称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
长沙环路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
南京三桥南京市长江第三大桥。
益常项目湖南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简称益常高速)及益常高速常德联络线。
四条路南光高速、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和龙大高速深圳段,已于2019年1月1日0时起移交给深圳交通局。
湾区发展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联交所红筹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37。
深湾基建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
臻通实业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深珠公司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广深高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湾区发展间接享有广深珠公司45%的利润分配权益。
合和中国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湾区发展拥有97.5%权益的子公司,持有广深珠公司45%利润分配权益。
广东公路建设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广深珠公司55%利润分配权益。
广深高速、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京港澳高速公路(G4)广州至深圳段,北起广州市天河区黄村立交,南至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全长约122.8公里。
西线高速广州-珠海西线高速公路,包括广珠西线一期、二期和三期,北起广州市荔湾区海南立交,南至中山市坦洲镇月环互通立交,全长约98公里。
深中通道广东省境内连接深圳市和中山市以及广州市的跨海通道。
深汕环境园项目本集团承接的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项目。
贵龙项目本集团承接的贵州龙里贵龙城市大道一期采用带资开发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及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龙里河大桥项目(原朵花大桥项目)贵深公司采用带资开发模式承建的龙里鸡场至朵花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的主要工程为龙里河大桥。
比孟项目本集团采取带资开发模式承建的贵州龙里比孟花园安置小区项目。
贵州置地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
贵州恒通利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
龙里项目土地本集团成功竞拍的贵龙项目及朵花大桥项目相关土地,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竞拍龙里项目土地约3,038
亩,其中贵龙项目土地约2,770亩,朵花大桥项目土地约269亩。
贵龙开发项目本集团开展的贵龙项目中已获董事会批准的1,000余亩土地的自主二级开发项目。
梅林关更新项目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联合置地公司,项目土地面积约为9.6万平方米。
深水规院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1038。
德润环境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
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1158。
三峰环境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27。
南京风电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南风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达茂旗宁源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达茂旗宁翔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达茂旗宁风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达茂旗南传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陵翔公司包头市陵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包头南风全资附属公司。
新能源公司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晟能科技深圳深高速晟能科技有限公司。
威宁能源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深新能源深圳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
紫云金深贵州紫云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
元盛新能源兴仁市元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金鑫新能源都匀市金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新能源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淮安中恒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南京安维士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公司。
峰和能源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永城助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32MW风电项目。
中卫甘塘宁夏中卫甘塘49.5MW风力发电项目。
新疆木垒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风力发电项目,包括乾智、乾慧和乾新项目。
乾智新疆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乾慧新疆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乾新新疆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樟树高传江西省樟树市约20MW风力发电项目。
光明环境园项目由本公司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的深圳市光明环境园项目。
蓝德环保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赛环保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邵阳项目湖南省邵阳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联合电服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置地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高乐亦深圳高速高乐亦健康养老有限公司。
凤润玖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BOT(模式)建设-经营-转让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通过建立虚拟的建筑工程三维模型,利用数字化技术,为这个模型提供完整的、与实际情况一致的建筑工程信息库。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TollCollection),采用电子收费方式。
沿江货运补偿方案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货运补偿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项目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ISCC(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CarbonCertification)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通过该认证的企业,其生产过程和产品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助于

注:

、公司投资企业的主要业务情况,请参阅本报告“公司简介”之集团架构图的内容。

、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项目的介绍,可参阅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内容。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深高速
公司的外文名称ShenzhenExpresswayCorporation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ZEW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恩利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桂萍赵桂萍、林婉玲龚欣、肖蔚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电话(86)755-86698069;(86)755-86698065
传真(86)755-86698002
电子信箱secretary@sz-expressway.com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17年5月正式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网址http://www.sz-expressway.comH股市场网址: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
电子信箱ir@sz-expressway.com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电话:(852)25430633传真:(852)25439996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A股)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http://www.hkexnews.hk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境内: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6层香港: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深高速600548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高速00548
债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SZEXPB260740752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21深高01188451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22深高01185300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G23深高1240067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24深高01241018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24深高02241019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24深高03242050
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25深高01242539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黄天义、刘婵
中国法律顾问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3层
香港法律顾问名称龙炳坤、杨永安律师行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29号华人行16楼1603室
境内股份过户登记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名称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A股投资者关系顾问名称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36楼3601-3607
H股投资者关系顾问名称九富(香港)财经传讯公关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80号10楼
主要往来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进出口银行等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9,245,691,487.279,295,304,371.69-0.539,372,582,546.599,372,582,54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048,951.692,327,197,196.81-50.802,016,496,533.082,014,112,45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4,021,625.752,240,100,027.08-52.051,228,230,901.371,225,846,82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7,306,471.144,094,812,227.87-9.223,369,490,111.193,369,490,111.19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2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903,521,723.2722,357,997,457.11-2.0321,348,467,566.8321,346,287,718.08
总资产67,558,030,948.5867,507,469,090.770.0769,204,698,015.5069,201,468,263.7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10.982-55.090.8390.8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10.982-55.090.8390.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90.942-56.580.4780.4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111.99减少6.68个百分点9.939.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311.53减少6.60个百分点5.655.65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2020年本公司发行了40亿元永续债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公司按相关规定在计算各年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扣除了永续债的影响。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2,037,983,716.921,718,908,584.382,102,886,631.303,385,912,55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958,969.66302,898,199.81600,157,956.65-228,966,17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2,349,586.96270,893,160.14554,247,439.48-153,468,560.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0,626,644.481,000,195,439.94991,086,506.49965,397,880.2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4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7,756,606.01主要系附属公司股权处置收益13,990,976.35928,497,414.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5,803,873.4924,318,693.7928,720,706.1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2,641,777.05主要系参股公司股权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3,607,037.2695,175,495.3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818,394.5717,153,619.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4,489,534.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4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453,911.85-97,127,523.44-5,108,951.16
减:所得税影响额55,879,463.0245,477,192.83266,405,454.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841,555.74-33,966,784.035,277,663.07
合计71,027,325.9487,097,169.73788,265,631.7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用“-”表示)-148,117,309.14-197,664,719.66-49,547,410.52-58,706,835.52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用“-”表示)468,792,208.25129,822,937.64-338,969,270.61-14,493,468.6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95,069,302.26970,911,383.4475,842,081.1875,842,081.18
合计1,215,744,201.37903,069,601.42-312,674,599.952,641,777.05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收费公路项目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收费项目本公司控股权益位置收费里程(公里)车道数量状况
梅观高速100%深圳5.48营运
机荷东段100%深圳23.76营运
机荷西段100%深圳21.86营运
水官高速50%深圳20.010营运
水官延长段40%深圳6.36营运
沿江项目⑴100%深圳36.68营运
外环项目⑵100%深圳76.86一期、二期营运三期在建
龙大高速89.93%深圳4.4266营运
阳茂高速25%广东79.88营运
广州西二环25%广东40.26营运
清连高速76.37%广东216.04营运
益常项目40%湖南78.34营运
长沙环路51%湖南34.74营运
南京三桥35%江苏15.66营运
西线高速50%广东广州、佛山、中山986营运
广深高速45%广东深圳、东莞、广州122.86营运

注:

(1)沿江二期于2024年6月30日通车。

(2)经董事会批准,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启动外环三期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的投资和建设,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的公告。(3)上述收费项目的具体介绍及所在地区的路网示意图,可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进行查询和更新。

日均路费收入(单位:人民币千元)
路桥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
梅观高速431.3427.4373.2448.9392.6
机荷东段1,829.71,861.01,733.02,012.42,012.0
机荷西段1,495.51,498.11,284.01,526.71,680.4
水官高速1,728.71,741.91,565.61,808.71,658.5
水官延长段190.7214.3189.2244.1252.8
沿江项目(2)2,011.71,724.11,317.81,619.61,498.4
外环项目3,196.03,270.42,615.62,523.5-
龙大高速434.2426.6361.0400.1-
清连高速1,728.81,862.01,686.12,399.52,274.5
广深高速(3)7,883.07,923.86,186.4--
西线高速(3)3,466.33,572.22,862.4--
阳茂高速2,089.22,063.91,681.91,352.61,293.6
广州西二环1,394.61,365.61,109.61,380.41,543.5
长沙环路716.8730.4650.9816.3511.5
南京三桥1,434.61,509.71,250.11,301.31,516.9
益常项目1,063.01,183.61,059.71,277.51,065.8

注:

(1)上表中日均路费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2)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本公司和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3)本集团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

财务概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除另有说明外)
指标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经重列)2021年(经重列)2020年(经重列)
营业收入9,2469,2959,37310,8908,027
其中:路费收入5,0535,3754,9785,8934,387
息税前利润2,7814,1053,5974,4193,463
净利润1,1452,3272,0162,6181,771
财务概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除另有说明外)
指标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经重列)2021年(经重列)2020年(经重列)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3,7174,0953,3693,7571,059
利息保障倍数(倍)2.693.423.164.053.16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4410.9820.8391.1150.805
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元)0.2440.550.4620.620.43
指标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经重列)2021年(经重列)2020年(经重列)
总资产67,55867,50769,20572,31267,073
总负债40,35639,50941,84140,77236,837
总权益27,20227,99927,36431,53930,236
资产负债率(%)59.7458.5360.4656.3854.92
总负债权益比率(%)148.36141.11152.90129.28121.83
净借贷权益比率(%)108.03106.18110.1279.1274.05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8.218.427.969.899.22

注1:2020年完成融资租赁公司、物流金融公司以及龙大公司控股权收购,2022年完成深投控基建(持有湾区发展

71.83%股权并合并其财务报表)100%股权收购,于完成收购当年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上述企业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并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主要财务比率说明

息税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及收回投资现金合计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总负债权益比率总负债/总权益
净借贷权益比率(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权益

第三节年度纪事

3月?易方达深高速REIT发行成功,募集基金份额3亿份,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475亿元。
?外环三期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4月?集团代建项目贵州龙里河大桥建成通车,该项目获“贵州省2024年度优质工程奖”。
?沿江二期工程钢箱梁成功转体,这是钢箱梁转体施工在深圳市的首次应用。
5月?首次采用双向回拨机制发行2024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同时发行3年期(5.5亿,利率2.25%)和10年期(9.5亿,利率2.7%)公司债,两种期限债券票面利率均创截至发行时同期地方国企普通公司债历史最低。
6月?公司与深圳市交通局签署机荷改扩建项目相关协议。
?集团代建项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通港大道全线通车,该项目荣获“2024年深圳市优质结构奖”。通港大道进一步完善了深汕特别合作区内联交通路网,促进深汕一体化发展。
?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沿江二期与深中通道同步通车。
7月?机荷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深汕乾泰工业园“光储充一体化”项目顺利并网发电。
8月?乾泰公司获得国内第二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并入选为“深圳市绿色工厂”。
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12月?发行人民币10亿元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2.20%,创高速公路行业同期限普通公司债利率历史新低。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徐恩利先生于2025年1月9日当选本公司董事长。
?沿江项目货车运输收费调整于2024年12月31日24时结束。

经营管理

所获荣誉1月

1月?入选“国有企业上市公司ESG·先锋100指数(2023)”榜。
?基建环保公司荣获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特别贡献奖”。
2月?荣获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第三届“深圳品牌百强”企业称号。
?利赛环保荣获深圳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奖。
6月?荣获证券时报“第十五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之“股东回报天马奖”“杰出董秘天马奖”。
?荣获深圳市2024年“无废城市”建设突出贡献企业。
7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24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A股价值奖”。
?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文化建设最佳实践案例”。
?利赛环保荣获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8月?入选“大湾区国企ESG发展指数”位列第16位。
?入选“中国ESG上市公司大湾区先锋50(2024)”位列第35位。
?荣获第十三届“龙图杯”全国BIM大赛综合组二等奖。
9月?荣获深圳市属企业2024年安全管理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11月?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
?荣登第八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董事会治理TOP20”榜单。

?入围港股100强研究中心“第十一届港股100强”榜单,在“中型企业50强(综合实力)”

榜单中位列第44名。

?入选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行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
?建设公司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第七届“优路杯”全国BIM大赛多个奖项。
12月?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
?荣登毕马威“中国第二届ESG50榜单”。
?融资租赁公司荣获第六届融资租赁总经理论坛暨“金鼎奖”之“融资租赁行业产融双驱卓越品牌企业奖”。

第四节董事长致辞

大道如虹,青山常在

2024年,面对内外部多重挑战,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围绕保生产、促发展、稳增长的核心任务,推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并取得显著进展。同时,公司统筹推进管理提效,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92.4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亿元,同比下降约50.80%;实现每股收益0.441元。本集团一直致力提升企业价值,兼顾投资者长期与短期的利益,为股东提供良好和持续的回报。董事会已建议派发2024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244元,派息比率约64.35%。上述派息建议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后实施。

2024年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十四五”发展战略为指引,以“打造优质基础设施,服务城市美好生活”为使命,在股东、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城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商的定位,贯彻执行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计划。

发展筑基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巩固提升收费公路主业,推动智慧交通的研究及运用,提升交通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预测能力,持续优化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交通流量调控、事故的快速响应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提升道路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受经营项目所在地区不利天气、节假日免费、专项维修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集团主营业务经营利润有一定下降。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本集团积极推进外环三期、机荷高速、京港澳高速广深段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以持续扩充集团优质公路资产。报告期内,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和外环三期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东莞段也已进入施工阶段。上述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本集团附属公司湾区发展还在对京港澳高速广深段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可行的商业模式,以盘活沿线土地资源,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的整体回报水平。在有机垃圾处理板块,深圳光明环境园项目于2024年5月投入试运营,至本报告日,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约6,700吨/日。报告期内,集团对大环保板块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优化资产与业务结构,退出盈利能力差的设备制造和工程建造业务,报告期内,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较上年有所增加。集团不断夯实资产基础,集中资源聚焦核心业务,促进运营效率提升及长期发展能力改善。

多元融资资本赋能资金与融资方面,集团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抓住市场时机,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报告期内择机发行多只公司债、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投资者认购踊跃,利率优势明显,此外积极协调银行下调贷款利率,集团平均融资成本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并于2025年3月确定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约为35,708.5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03亿元(含发行费用)。截至本报告之日,募集资金已到账、验资手续已完成,正在办理登记及托管手续。此外,以益常高速100%收费公路权益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底层项目的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基金募集资金净额约12.3亿元(含发行费用)。各项融资安排进一步增强了本集团资本实力,维护财务安全。

治理优化决策提效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公司治理规则,加强董事会的监督和决策职能,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健全优化子公司分类管理模式,提升整体决策质量与效率。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已对报告期内本集团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阐述,有关详情可参考公司管理层作出的汇报。

未来展望

政策赋能把握发展契机

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方向,提出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和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系列政策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区域间经济交流与人员流动,还将进一步促进交通和绿色环保需求的增长,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国家发展蓝图明确了优化基础设施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结构深度变革等目标任务。本集团将顺应国家宏观战略布局,坚持市场化

导向和创新驱动,巩固和提升收费公路产业优势,积极推动智慧交通的研究及运用,努力提升大环保产业发展质量。整固提升夯实发展基础

收费公路是本集团的第一主业。2025年,本集团将全力推动机荷高速改扩建、外环三期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关注优质项目投资并购机会。本集团还将顺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收费公路数字化转型,探索智慧交通,持续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通行效率。本集团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拓展产业链价值,积极应对投资回报率波动、新建项目成本偏高、培育期加长等挑战,不断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长远发展能力。进入大环保产业是本集团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的战略选择,通过近几年的并购投资,本集团逐步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初步实现了大环保产业布局。未来,集团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把握投资节奏,加强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在审慎研究及甄别的基础上开拓优质项目,努力提升大环保板块业务运营质量与盈利能力。

战略前瞻引领发展方向

基于上述对经营环境、行业趋势和竞争格局的判断,本集团制定了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详情可参考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本集团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资本支出计划、风险分析和应对策略等作出的汇报。本集团正在开展“十五五发展战略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集团将深刻总结“十四五”战略期转型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科技创新趋势、产业发展态势以及自身资源禀赋及能力,明确集团下一阶段的发展目标、方向和策略,努力行稳致远,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长期可持续发展是行业内企业共同面对的课题,深高速作为探路者勇于探索尝试,力求未来发展之路更宽,发展动能更足。前行之路并不平坦,但只有脚步不停才能看到曙光,才能拥抱彩虹,而公司近三十年开拓进取、稳健发展的深厚底蕴与业务根基则是我们身后屹立不倒的青山。2025年,深高速人将继续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稳中求进,在巩固经营发展的同时勇于担当,积极求索。

致谢

藉此机会,本人谨代表公司,为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本集团发展的各位股东、投资者和业务伙伴致以诚挚谢意。感谢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位同仁的睿智贡献,感谢全体员工的开拓进取、克己奉献。徐恩利

董事长

中国,深圳,2025年3月21日

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简介本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此外,本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建造管理和公路综合管养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道路养护、智能交通、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16个,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控股权益比例折算约613公里;积极参与多个区域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并投资环保、清洁能源和产业金融类项目;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等多个平台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2,180,770,326股,其中,1,433,270,326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72%;747,500,000股H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28%。本公司最大股东为发起人之一的新通产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约30.03%股份;新通产公司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深圳国际(股份代号:00152)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国际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51.56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于本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投资企业及业务架构如下图所示:

注:本架构图仅包含集团一、二级子公司及参股企业,三级及以下子公司和参股企业未列示。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本集团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集团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集团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逐步搭建起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运营、建设、新能源等业务平台,包括以公路运营和养护管理服务为主的运营发展公司;以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为主的新能源公司;以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以立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合作区提供大型基础建设管理服务及进行园区内环保项目投资的基建环保公司;以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建设公司;以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务为主的投资公司。集团将通过上述业务平台,充分发挥自身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集成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聚焦“收费公路+大环保”双主业领域,在产业链的上、下游适度延伸,发展运营养护、工程管理、产业金融、数字科技等服务型业务,努力拓展集团经营发展空间。本公司“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战略(“发展战略”)已明确集团“十四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和方向:“深耕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布局全国,以‘创新、智慧、绿色、高效’为特色,为城市提供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公路交通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重要服务商,实现规模增长、结构优化、能力提升、机制改善。”集团将以收费公路和大环保为核心业务板块,努力通过数智赋能打造“智慧深高速”。现阶段本集团最大的收入和盈利来源为收费公路业务。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列示如下: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2024年,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30万亿元,达到134.91万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元,同比增长5%。经济平稳发展趋势有利于促进公路运输及物流整体需求的稳定,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等环保业务的需求。

以上数据来源:政府统计信息网站

(一)收费公路业务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其中,高速公路作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客货运服务系统等具有重要作用。2024年,国家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对提升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实现高速公路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升级转型等出台了相关政策。2024年4月,财政部及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要求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出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

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等目标,以进一步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通行效率、安全保障、承载能力与服务品质等。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要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其中对于高速公路提出:要提升高速公路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发展高速公路沿线光伏等。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等工作部署,2024年8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智慧公路标准体系(2024版)》,系统构建了适应广东省公路网特点和智慧公路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推动广东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行、服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此外,2024年1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对降低交通物流成本、提质增效等提出了具体行动方案和目标,建设全国交通物流统一大市场,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是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中对于高速公路提出:将优化收费公路政策,深化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提高收费公路利用率等。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开信息,2024年全国完成营业货运量约565亿吨,同比增长3.5%,2024年1-11月全国完成公路货运量约381亿吨,同比增长3.3%,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整体平稳。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纵横交织的高速公路已成为覆盖范围广、服务人口众多、使用最广泛的快速交通运输网络,与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相比,具有通行能力大、出行迅捷、出行成本低、自由灵活度高等特点,尤其对短途或规模小的客货运输优势明显。高速公路行业具有整体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交通需求较为刚性、现金流较为稳定等特点。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体系进入新阶段,高速公路行业也面临新要求和新的行业发展趋势。未来高速公路行业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智能化改造,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道路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设施数字化、养护专业化、管理现代化、运行高效化和服务优质化建设,持续提升运行质量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加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提升整体运输效率和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在高速公路的新建和改扩建过程中,需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本集团目前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16个,控股权益里程约61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集团路产规模及盈利能力在国内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处于前列。现阶段,本集团正在积极推进外环三期、机荷高速、京港澳高速广深段等重大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以不断补充本集团优质公路资产。同时,集团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智慧交通的研究及运用,近年来,成功开发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已上线运营,为实现路网运行监测和管理、业务协同、应急联动等业务提供智能化应用平台;集团自主研发的外环项目路面信息一体化管控平台获得四项软件著作权、两项国家实用创新专利,并被中国公路学会收编选入交通行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基于BIM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主体

功能的开发已完成,基于BIM技术在公路改扩建项目及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平台已建成并持续优化中。为推进数字化建设,集团还联合云基智慧共同成立了数字科技公司作为集团数字化转型平台。集团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适度拓展,力求深度赋能主业的经营发展。有关本集团行业地位情况请参阅下文“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二)大环保业务在上一战略期内,本集团确定了进入大环保产业的战略转型目标,在整固并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通过与环保企业的合作进入环保、清洁能源业务领域,并通过近几年的投资并购,逐步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实现了大环保产业的初步布局。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有国家政策支持,其重资产、业务稳定的经营特点比较契合本集团的资源优势和管理运营模式。

1、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

2024年,国家相关部委就生态环境建设、再生资源及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节能降碳、生活垃圾处理等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对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支持政策;2024年8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同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明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等在内的6方面重点任务,并明确:到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等,强调要积极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等。年内,生态环境部还先后印发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文件,为地方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提供行业标准。国家实施的一系列行业政策引领固废治理走向精细化、专业化道路。此外,国家还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出台了系统规范性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提出“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等意见,并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进一步明确“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范畴;2024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发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对标《指导意见》对特许经营领域经营活动进行了制度设计。

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在环保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的固废处理行业呈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硬件设施及处理技术水平不断升级、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提高的发展趋势。其中,生活垃圾处理量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1年16,395万吨增长至2023年25,408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7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4年10月发布的《2023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从2011年的79.7%提高至99.98%,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至114.44万吨/日,同比增长3.15%。生活垃圾处理市场格局呈现出多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特点,企业通常需要在收集、分类、转运和处理等多个环节展开竞争。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具备较高等级资质和资本规模实力的企业更具竞争力。集团环境公司旗下的蓝德环保是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企业,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BOT等特许经营项目共19个;此外环境公司还投资和管理了位于深圳地区的利赛环保和光明环境园两个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其中邵阳项目已于2024年9月转商业运营;深圳光明环境园项目于2024年5月投入试运营,于2025年2月转商业运营。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约6,700吨/日,跻身国内行业前列。本集团作为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中的新进入者,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着力于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2、清洁能源行业:

2024年,国家相关部委就清洁能源的开发、消纳保障和高质量发展等出台了相关政策。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5号令,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并细化了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有效规范可再生能源电量保障收购行为,为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机制。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明确提出“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对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出具体行动方案和量化指标,其中,明确要求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要求开展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针对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外送问题,重点突破瓶颈,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外送比例,推动其快速发展。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2024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并首次提出可再生能源替代目标:即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准煤以上,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准煤以上。此外,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还就风电开发、绿色电力交易管理等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文件。国家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政策将为清洁能源产业带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空间。在产业政策加持下,我国清洁能源行业发展迅猛,近十年以来,中国在推动形成新能源绿色消费新模式、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增长至17.9%,煤炭消费占比从2013年的67.4%降至55.3%,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过半。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982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占电网发电总装机容量的15.5%。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链参与者众多,竞争非常激烈,对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及成本控制能力均要求较高;其中,风电开发运营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新的风电场开发建设项目需要履行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的审批程序,具有较高的资金、技术及政策壁垒,因此,尽管行业新入者众多,但具有雄厚实力和国资背景的大型能源集团掌握主导权。随着行业集中度提升,优质项目获取难度增大,通过与大型能源企业合作是新进入者介入该业务领域的重要途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投资并购累计已拥有装机容量达668MW的风电项目,并通过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持有以风电后运维业务为主的南京安维士51%股权,此外,本集团还拥有融资租赁业务牌照。通过前期布局,本集团已具备风场、光伏项目投资运营与后运维服务,以及项目配套融资的一体化业务能力。作为行业的新加入者,本集团将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管理整合力度,持续推进集团清洁能源业务的稳定发展。

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切实做好收费公路、大环保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2024年度,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92.46亿元,同比下降约0.53%。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50.53亿元、清洁能源及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收入约14.09亿元、其他收入约27.83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54.66%、15.24%和30.10%。

(一)业务管理及提升

持续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效能集团已制订并实施《合规手册》、《合规管理办法》等基本合规管理制度,编制了公司治理、工程建设、资本运作等方面的14类重点领域合规风险清单,对投资、招标采购、工程建设、重大合

同等重点领域加强合规管理。报告期内,集团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合规管理制度,聚焦关键业务、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将合规审查贯穿到生产经营全流程,切实落实合规管理三道防线责任。报告期内,集团开展了合规管理三年行动阶段性自评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持续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为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赋能增效。随着集团业务规模扩大,集团产权层级和管理幅度链条相应延伸。为提升集团管理效能和水平,报告期内,集团在对前期授权机制及分类管理运行效果进行检讨及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附属企业的分类管控体系,制定及完善《附属企业管理程序》《附属公司主要管理事项工作指引》等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权责对等的考核机制,通过赋予附属公司经营自主权以激发经营活力,并对重点经营事项进行跟踪管理,以防范重大经营风险。集团通过不断增强内部管理体系与实际业务的契合度,提高内部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经营的高质量发展。

创新技术应用,以科技赋能企业经营近年来,集团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趋势,持续推动智慧深高速建设,推进创新技术在传统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及环保业务中的实施运用,以实现降本增效和管理提升。报告期内,集团基于“十四五”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结合各业务板块发展需求及行业特点,制定了数字化转型分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开展了既有高速公路BIM建模及数字化管理研发建设工作,推动数字化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业务数字化信息应用覆盖,同时继续依托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公路建设及运营、餐厨环保及服务的智慧化建设和创新应用。在公路运营方面,已对深圳区域多条高速路应用路网监测信息系统平台,提升运营管理整体智能化水平;应用无人机进行道路巡查,提升了道路运行管控、智慧养护的能力;完成了外环高速视频监控平台和深圳区域直管路段事件检测系统的升级,提高了道路视频巡检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此外,年内还完成了新收费软件系统开发并在重点收费站试运行以持续提升通行效率。在工程建设方面,以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为载体,推进BIM建设管理平台在机荷项目的应用和系统优化迭代,并相应开展了沿江高速、外环高速等路段的BIM建模及数字化管理研发。在智慧管养方面,已在外环高速应用基于BIM资产数据管理的综合管养系统,通过业务数据综合分析辅助决策,实现养护业务在线作业和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了养护管理数字化、专业化和智慧化水平,并可实现技术服务的输出。同时,集团以光明环境园项目为试点,搭建了集收运、设备、安全环卫管理以及生产数据可视化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运营管理平台,通过采集各环节数据指标,对数据进行分析与挖掘,优化工艺流程,实现生产运营的精细化管理。此外,在综合管理方面,集团构建了智能、安全的办公信息网,实现了集团与各附属公司办公网数据的高效流转与共享,并可满足公司路网系统及其他应用系统应用推广对网络传输的质量、安全及管控要求;同时持续推进财务、人力资源、审计、行政等各职能板块的数字系统建设及应用,提升管理效率。集团持续推进各业务板块智慧化建设,开展创新技术的应用和实践,为经营发展赋能提效。

(二)收费公路业务

1、业务表现及分析2024年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各收费公路项目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如下:

收费公路日均混合车流量(千辆次)⑴同比日均路费收入(人民币千元)同比
广东省-深圳地区:
梅观高速1650.4%4310.9%
机荷东段309-2.7%1,830-1.7%
机荷西段2232.5%1,495-0.2%
沿江项目⑵⑶2058.6%2,01216.7%
外环项目3101.1%3,196-2.3%
龙大高速1681.5%4341.8%
水官高速263-2.5%1,729-0.8%
水官延长段59-7.8%191-11.0%
广东省-其他地区:
清连高速48-5.8%1,729-7.2%
广深高速⑷632-0.1%7,883-0.5%
西线高速⑷268-1.0%3,466-3.0%
阳茂高速561.1%2,0891.2%
广州西二环964.8%1,3952.1%
中国其他省份:
长沙环路96-0.8%717-1.9%
南京三桥36-9.5%1,435-5.0%
益常项目⑸55-9.8%1,063-10.2%

附注:

⑴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节假日免费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上表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⑵根据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该项协议已于2024年12月31日24时履行完毕并不再延期,自2025年1月1日0时起沿江项目货车运输按正常收费标准收费。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的公告。

⑶沿江二期于2024年6月30日开通运营,目前尚无法拆分沿江二期车流量的数据进行合并统计,因此上表中沿江项目的车

流量数据仅为沿江一期车流量数据,不包含沿江二期车流量数据;沿江项目的路费收入数据包含沿江一期及二期。

⑷本集团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

⑸自2024年3月21日起本集团所持有益常项目权益由100%减少至40%。2024年年中,沿江二期-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同步开通,为集团路费收入贡献增量,但受报告期内本集团公路项目所在地区的不利天气、实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益常高速自2024年3月21日开始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等综合因素影响,本集团2024年路费收入同比略有下降。此外,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还受到行业政策、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项目自身的建设或维修、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实施城市交通组织方案等因素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各区域收费公路项目的表现概述如下:

⑴广东省–深圳地区2024年上半年深圳地区异常偏多的强降雨天气对工程建设、货物运输及大众出行等均造成不利影响,较大影响了本集团深圳地区各收费公路项目全年的营运表现。沿江二期-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于2024年6月30日同步通车,深中通道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交通枢纽工程,连接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作为深莞惠(深圳-东莞-惠州)和珠中江(珠海-中山-江门)两大城市群之间的唯一公路直连通道,开通后极大缩短了珠江口东西两岸车程,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顺利贯通,实现了深中通道、沿江高速、广深高速、深圳宝安机场、机荷高速的直接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深圳与珠江口东西两岸地区的深度融合,深圳去往中山、珠海等地更为便捷,对沿江高速、机荷高速的营运表现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对外环项目和龙大高速产生一定分流,总体而言,对本集团路费收入的增长产生正面影响。⑵广东省–其他地区

报告期内,广东省汛期降雨量较往年显著偏多,对本集团广东省内的收费公路项目营运表现均造成不利影响。年初清远地区及相邻的湖南地区遭遇多轮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对清连高速路费收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广连高速(广州-连州)持续分流,佛清从高速(佛山-清远-从化)于2024年8月全线贯通,对清连高速亦产生分流;此外,清连高速于2024年11至12月期间实施道路提升工程,进行半幅封闭施工,对车流通行产生一定影响,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清连高速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均有所下降。广深高速为连接广州和深圳的重要快速通道,西线高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该两个路段营运表现同比基本持平。深中通道开通后,缩短了行走广深高速的里程,对广深高速的营运表现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并对西线高速产生一定分流。阳茂高速受益于周边道路相继开通后的路网贯通效应,以及完成改扩建后良好的通行环境对车流量的促进作用,报告期内营运表现稳定。佛清从高速开通对广州西二环产生一定分流,

报告期内广州西二环公司积极应对路网变化,深入分析,及时开通广州西二环“乐平-龙山”营销引流专线,同时实施精准营销策略,取得一定成效,报告期内广州西二环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⑶其他省份

报告期内,湖南、江苏两省先后遭遇雨雪冰冻灾害及持续暴雨天气,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对益常高速、长沙环路及南京三桥的营运表现造成负面影响;长沙香炉洲大桥于2024年7月开通,对长沙环路造成一定分流;相连道路实施封闭施工,对南京三桥车流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发售,本集团签署了有关转让益常项目公司权益的协议并以2024年3月21日为交割日,自2024年3月21日起本集团所持有益常项目权益由100%减少至40%,并不再合并益常项目公司报表。

2、业务发展深圳外环高速呈东西走向,大部分路段位于深圳市北部,部分路段位于东莞市,总里程约93公里,其中,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外环项目)总里程长约77公里。外环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一期沙井至观澜段和龙城至坪地段合计约51公里已于2020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外环二期坪地至坑梓段约9.35公里已于2022年1月1日建成通车;2023年7月14日,董事会批准本公司继续投资约人民币84.47亿元建设外环三期。报告期内,外环三期已全线开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约14.3%工程形象进度。外环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全线贯通后将与深圳区域的10条高速公路和8条一级公路互联互通,是深圳北部区域东西向交通互联互通的重要骨干线。外环三期建成后,一方面可以充实本公司核心公路资产、取得外环项目整体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完善路网布局,为本集团其他收费公路带来交通流量。有关外环项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1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的公告中相关内容。沿江二期包括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和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两部分工程,其中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已于2019年完工通车。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全长约5.7公里,设有机场互通和鹤洲互通两座互通立交,总体呈东西走向,起于机荷高速黄鹤收费站,与机荷高速对接,终于深中通道东人工岛,与深中通道对接。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跨越及连接多条城市主干道,管线复杂,建设难度高,报告期内,集团克服持续雷雨天气给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多措并举加强建设管理,于2024年6月30日实现了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同步通车。沿江二期全线贯通后,进一步加强了深圳东西向干线道路主骨架的互联互通,提升深圳“八横十三纵”路网的整体通行能力,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投入约192.3亿元建设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采用立体复合通道模式,建设工程将分地面层和立体层,均采用双向8车道高

速公路标准,建成后可有效提升机荷高速现有交通线位的通行能力,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和珠三角一体化的交通需求,扩大本集团的公路资产规模,进一步巩固本集团于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及营运方面的核心优势。截至报告期末,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已完成约

11.4%工程形象进度。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6月11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的通函。本公司持股71.83%的湾区发展间接享有广深高速45%利润分配权益。鉴于广深高速的交通流量接近饱和状态,2023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已核准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经批准路段”)改扩建工程,截至报告期末,该项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已完成约3.39%工程形象进度。为满足经批准路段改扩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广深珠公司股东方合和中国及广东公路建设进一步订立增资协议,合和中国与广东公路建设按原股权比例45%:

55%共同向广深珠公司增资73亿元,其中,合和中国按45%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32.8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及湾区发展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5年1月24日的公告。有关湾区发展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4年年度报告。

(三)大环保业务本集团在整固与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将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等大环保产业作为第二主业,力求为集团长远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本集团已设立了环境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作为拓展大环保产业的主要投资管理平台。

1、固废资源化处理国家环保政策对有机垃圾处理行业给予支持,本集团“十四五”战略将有机垃圾处理作为大环保产业下着重发展的细分行业,努力在该领域成为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及规模优势的龙头。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约6,700吨/日,其中,已进入商业运营有机垃圾处理项目17个(设计总规模5,206.5吨/日)。项目经营模式主要为BOT等方式,为政府客户提供有机固废和生活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垃圾等)无害化处理,并将处理后的资源化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本集团有机垃圾综合处理流程示意图如下:

本公司间接控股92.29%的子公司蓝德环保主要依托高效厌氧反应工艺、MBR膜生物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对有机垃圾进行系统性综合处理。2024年,蓝德环保旗下滁州项目获批自2024年6月27日起转为试运营项目,北海项目获批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转为商业运营项目。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共19个,餐厨垃圾设计处理量超过4,600吨/日,其中已有14个项目(设计总规模3,126.5吨/日)进入商业运营,5个项目处试运营阶段。2023年以来,本集团对蓝德环保业务结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以运营业务为主的经营策略,逐步收缩、终止亏损严重的EPC工程及装备制造业务。报告期内,蓝德环保运营收入有一定增长,但受油脂销售价格低迷、提油率不达预期、部分项目垃圾收运量不足导致总体达产率较低、项目前期成本费用偏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蓝德环保2024年未实现盈利。报告期内,环境公司组织各项目公司开展ISCC认证工作,截至报告期末,蓝德环保已有13个项目公司取得ISCC认证,可以满足全球范围内的客户对低碳、循环经济资源产品的需求,提高蓝德环保的资源化产品市场竞争力。下一步蓝德环保将着重加强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全面摸排生产经营问题,推进技术工艺改造,提高资源化产品产出能力,拓展收运区域及油脂销售市场,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本公司持股100%的光明环境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为目前深圳市餐厨垃圾单体处理规模最大项目,具备处理有机垃圾1,000吨/日、大件(废旧家具)垃圾100吨/日、绿化垃圾100吨/日的处理能力,可同时进行餐饮垃圾、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期初期定为10年,经考核合格及区政府批准后,特许经营期可延长5年。光明环境园项目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处理工艺,可解决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副产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实现有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光明环境园项目自2024年5月起进入试运营阶段,于2024年5月起收运处理部分深圳市宝安区及光明区餐厨垃圾,并于2024年8月下旬取得深圳市光明区的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权,于2024年9月开始全量收运光明区餐厨垃圾。光明环境园项目己获批于2025年2月6日正式转商业运营。本公司间接控股70%的利赛环保,拥有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BOT项目(“生物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服务区域为深圳市龙华区。生物质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郁南环境园,为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点项目,原设计处理能力为生物质垃圾500吨/日,其中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期为“10+5”年,市政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期为25年。利赛环保已于2017年12月正式商业运营,并受相关部门委托,协助处理部分福田区餐厨垃圾。本集团收购利赛环保后对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其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可提升至650吨/日,新增油脂处理能力30吨/日。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邵阳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项目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邵阳项目于2023年2月28日启动试运营,并已获批于2024年9月起正式转商业运营,特许经营期自2024年9月1日起30年。2024年,本集团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有机垃圾有机垃圾处理量(千吨)运营收入(人民币千元)⑴
项目集团控股比例收入合并比例2024年2024年
一、蓝德环保
贵阳项目(含一期及改扩建项目)100%100%176.3897,223.70
南宁项目(含一期、二期及三期改扩建项目)100%100%179.1896,624.59
德州项目100%100%117.5033,706.37
泰州项目100%100%86.2532,079.22
自贡项目84.57%100%53.2441,317.11
诸暨项目90%100%75.8624,416.39
龙游项目100%100%61.393,887.94
邯郸项目90%100%45.9917,167.34
黄石项目70%100%32.3512,150.22
上饶项目100%100%27.1713,386.72
新余项目100%100%32.7116,403.55
抚州项目100%100%31.0116,022.82
桂林项目100%100%24.8619,748.34
北海项目⑵90%100%14.355,404.11
内蒙项目⑶51%100%92.7045,415.16
滁州项目⑶89.1%100%23.388,360.38
蓝德环保项目小计1,074.31483,313.96
二、利赛环保70%100%204.66135,557.96
三、邵阳项目⑷100%100%42.8937,596.82
四、光明环境园⑸100%100%79.0943,800.92
合计1,400.96700,269.66

附注:

⑴上表中运营收入包括按垃圾处理量计算的预计补贴收入。⑵北海项目于2024年12月获得批复,自2024年9月30日起转为商业运营。⑶内蒙项目于2022年8月进入试运营阶段,滁州项目于2024年6月27日起转为试运营项目。

⑷邵阳项目自2024年9月起转为商业运营。⑸光明环境园项目自2024年5月进入试运营阶段,并已获批干2025年2月6日正式转商业运营。

本公司间接持股63.33%的深汕乾泰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可提供燃油车报废回收处置服务和新能源汽车及退役动力电池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报告期内,深汕乾泰重点推进小动力与工程机械电池标准品开发及应用工作,新增9项专利授权,并成功获取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产品认证证书;已尝试布局深圳两轮车换电试点项目,试点运营效果符合预期。在动力电池回收及销售业务方面,受锂电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影响,该项业务开展未达预期;报废车业务方面,年内报废车回收成本持续上涨,但废金属市场价格下降叠加动力电池价格下跌,进一步压缩了拆车利润空间。受上述因素影响,深汕乾泰报告期的业绩未达预期。

2、清洁能源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和经营的已并网风力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约668MW。报告期内,受风力资源下降及弃风率上升等因素影响,包头南风上网电量及风力发电收入同比有所下降;新疆木垒总体风资源好于上年同期,但弃风率同比上升,上网电量及风力发电收入同比基本持平。现阶段,集团着重加强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在审慎研究及甄别的基础上开拓优质项目,报告期内,本集团第一个自主开发的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晟能乾泰已于2024年7月成功并网发电进入试运营阶段,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40MW。2024年,本集团清洁能源发电项目主要营运数据如下:

清洁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兆瓦时)⑴发电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⑴
项目集团权益比例收入合并比例2024年2024年
包头南风100%100%587,587.34183,209.15
新疆木垒100%100%648,160.33296,632.95
永城助能100%100%71,264.5523,717.57
中卫甘塘100%100%108,343.7427,184.62
樟树高传100%100%51,810.8118,809.22
淮安中恒20%194,666.9090,259.91
晟能乾泰100%100%1,650.53788.75

附注:

⑴上网电量为按电网结算周期核算的数据,部分项目营业收入中包含按上网电量计算的电价补贴收入。

报告期内,南京风电原股东方全部人员已履行完成以所持股权对业绩承诺进行补偿的义务,环境公司已取得南京风电100%股权。南京风电目前主要开展本集团投资的风电场的后运维服务,同时配合新能源公司开展风电及光伏项目的市场开拓。受原有风机制造销售业务停止、计提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等因素影响,南京风电经营表现欠佳。现阶段南京风电主要以资产盘活和资金回笼为工作重点,同时调整业务结构,聚焦风电场运维服务业务,努力提升经营能力。

3、水环境治理及其他本集团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持有德润环境20%股权。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的环保投资企业,旗下拥有在国内主板上市的重庆水务(股票代码:601158)和三峰环境(股票代码:601827)等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境修复等。重庆水务及三峰环境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4年年度报告。本集团持有深水规院11.25%股权。深水规院已于2021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1038)。有关深水规院业务发展情况可查询其2024年年度报告。有关报告期内大环保项目的盈利情况,请参阅下文“财务分析”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8及五\55的相关内容。

(四)委托管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开发集团凭借多年来在公路建设和运营相关领域积累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持续开展或参与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业务(亦称代建业务和代管业务);此外,本集团审慎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和公路沿线土地的建设和开发,以取得合理回报。

1、代建业务报告期内,本集团正在建设的代建项目主要为深圳地区深汕环境园项目。其中通港大道已建设完成并于2024年6月1日通车,园区公共配套先行项目及垃圾中转站工程均已获得立项批复,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本集团代建的贵州省龙里县龙里河大桥(原名朵花大桥)已于2024年4月27日建设完成移交给当地政府;比孟安置房项目已完工,报告期内已完成部分标段的竣工验收工作。

2、代管业务集团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公司主要开展公路运营、养护管理等业务。运营发展公司控股的工程发展公司主要从事高速公路与市政道路养护和施工等主业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业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集团输出专业化、市场化养护技术与服务的实施主体。报告期内,运营发展公司再次中标盐坝高速坝光收费站2024年度物业运营维护项目,合同金额1,793万元;中标清平高速二期南段综合管养项目,按“招一管三”模式,合同金额为1,724万元/年。运营发展公司还中标深圳市宝安区西湾-前海湾慢行贯通区域综合管理运营物业服务项目(合

同金额910.76万元/年)、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小塘互通立交匝道拓宽工程项目(合同金额287.76万元)、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道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C包)项目(合同金额2,164.46万元)及南澳办事处西涌至海滨浴场内交通微循环工程项目(合同金额613.32万元),实现对外养护工程项目业务的拓展,并从道路养护向城市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延伸。运营发展公司在2023-2024年合同年度绩效考核中被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评为优秀。此外,工程发展公司于2023年底中标龙岗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两个标段,项目合同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通过积极拓展上下游工程管理和运营、养护市场,集团不但增加了收入来源,也培育了向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公路建管养服务能力,为集团未来进一步进行市场化拓展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各项委托管理业务的盈利和收支情况,请参阅下文“财务分析”的内容以及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8的相关内容。

3、土地项目开发与管理集团自2012年起尝试与公路主业联动的土地综合开发、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规划调整带来的城市更新等业务类型,以盘活土地资产、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作为公路项目投资和集团业务的有益补充。

(1)贵龙区域开发项目贵深公司在贵州龙里县自主二级开发的项目名称为“悠山美墅”。报告期末,悠山美墅二期B组团的商业配套物业去化率约85%,三期A组团的住宅去化率约99%;三期C组团已完工,其中商业配套物业已全部销售;洋房正在销售中,去化率约27%;三期B组团的商业配套物业正在建设中。报告期内,贵深公司将悠山美墅项目与本集团下的康养机构进行合作,打造避暑旅居康养项目,提升项目附加值,同时促进洋房销售。此外,贵深公司尚持有的约350亩龙里项目土地正在规划中。

(2)梅林关更新项目本公司参股34.3%的联合置地主要业务为梅林关更新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梅林关更新项目分三期建设,项目一期和风轩、二期和雅轩及三期和颂轩的住宅均已销售完毕。该项目还有约19万平方米的办公、商业及商务公寓综合建筑,截至报告期末均已完工;其中,办公物业除已向原回迁业主交付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已启动对外销售;商业以自持运营为主,少量对外销售;商务公寓去化率约为41%。

(3)新塘项目

在被本集团收购之前,湾区发展已积极探索收费公路沿线土地开发业务。2019年10月,湾区发展就广深高速沿线土地的开发事宜与合作股东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湾区发展在广州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占37.5%,在深圳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占57.5%,东莞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视主导方确定。新塘项目是湾区发展参与的广深高速沿线首个土地开发项目,在引入合作开发股东后,湾区发展间接持有该项目15%权益。该项目系对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的一处约19.6万平方米原广深高速的交通用地进行综合开发,其住宅与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分三期进行。截至报告期末,新塘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验收交付工作;二期工程尚在建设中。有关新塘项目详情,请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的公告以及湾区发展2024年年度报告。

4、其他基础设施开发与管理投资公司控股的光明康养项目包括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和凤凰玖龙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合称“光明两社区项目”),以及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特许经营合作期限均为20.5年(包括建设期0.5年)。其中,光明两社区项目定位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已于2022年7月正式运营,全面开展社区饭堂、托幼、长者活动、公益服务等多项便民服务;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定位为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已于2023年4月投入运营。报告期内,两社区项目各项业务均有序开展。

(五)产融结合本公司持有贵州银行(股票代码:06199.HK)约3.44%股份,有关贵州银行的业务发展情况可查询其2024年年度报告。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为集团各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是本集团实现“产融结合”和业务协同战略的重要方式。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新签约3.43亿元融资租赁项目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融资租赁公司尚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共计约24.68亿元,已投放约24.10亿元。本公司持有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晟创基金”)45%权益,截至报告期末,该基金的实缴总规模为3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实缴出资金额为1.35亿元。基金管理人为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为工业危废处置、固废处置、污水处理、风电新能源四类运营类项目,该基金已完成2个项目的投资。报告期内,鉴于该2个投资项目均触发退出条件,经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晟创基金已决定退出2个已投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正在落实执行退出方案。本公司持有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约7.48%权益,该基金的总规模为40.1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金额为3亿元。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鲲鹏

展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环保、新能源、基础设施在内的公用事业领域,以及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六)其他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云基智慧(原名“顾问公司”)22%股权,该公司具备承担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从业资格与服务能力,主要开展工程咨询业务及交通基础设施智慧化产品开发与服务。云基智慧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交通运输部BIM技术应用行业研发中心,经过十余年的技术攻关,该公司已成功研发玄镜国产BIM图形平台,实现了国产二代BIM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已构建基于国产BIM的交通基础设施智慧化平台,面向全产业链参与者提供玄同智慧平台、数字工程产品、创新服务产品,其开发的智慧应用平台已在全国多个省市的道路及项目运行。本公司持有数字科技公司51%股权,数字科技公司主要从事与集团主业相关的数字化业务。报告期内,数字科技公司通过与集团开展项目合作形成了1件发明专利,取得了6件软件著作权和6件实用新型专利,正在推进11个集团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2个外部市场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合计持有联合电服10.2%的股权。联合电服主要从事广东省内收费公路的电子清算业务,包括电子收费及结算系统投资、管理、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报告期内,上述各项业务的进展总体平稳。受规模或投资模式所限,该等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贡献目前在集团中所占比例很小。有关报告期内其他业务的情况,请参阅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13、

14、48、55和附注五\56的相关内容。

五、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主要公路项目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产状况优良,多年来,集团一直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精耕细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经验。本集团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融资能力,逐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提升竞争优势。

大湾区基础设施国资平台优势:

本公司位于深圳,是深圳国资控股的公路及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建管养平台,本公司投资和经营的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和部分环保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公司积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建设机遇,聚焦区域内新型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规划,发挥国资平台协同优势,服务政府需求,积极拓展区域内公路及环保基础设施优质项目机会,提升公司经营发展空间。“双区”建设不仅带来新增项目机遇,还将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和固废处理需求,为集团双主业的营运表现注

入活力;此外,本公司还将结合区域内城市群发展规划,参与大湾区公路项目沿线区域土地开发业务探索,发挥协同作用,释放沿线土地的开发价值,提升公路项目的综合盈利能力。

综合集成管理能力: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深耕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通过多年来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实践,在重资产、特许经营类业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成熟的投资决策体系、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形成了从投资、建设到运营、养护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该项核心能力,一方面积极参与政府招标开展了多项政府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另一方面,公司在进入与收费公路商业模式类似的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后,持续发挥对重资产业务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初步实现了相关行业的产业布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培育在大环保业务领域的专业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提升同业市场竞争能力。

创新能力:

本公司一直注重创新发展,包括业务模式、合作模式、专业领域、专业技术等方面。公司近几年在重点建设工程中联合合作供应商通过创新设计和管理理念,研究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攻克了大量技术难点并取得了行业内多项科研成果。现阶段,集团还顺应数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环保的研究及运用。公司通过在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求新求变,不断提升企业经营发展效能。

良好的融资平台:

本公司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具备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良好平台;同时,公司一直维持较高等级的境内外信用评级,长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可有效筹措企业发展资金和控制财务成本。有关公司财务策略以及资金管理和融资安排方面的情况,在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有详细的说明。

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24年,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1,145,049千元(2023年:2,327,197千元),同比下降50.80%,主要为本年度本公司之联营企业联合置地房产开发收益大幅减少、集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等所致。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245,6919,295,304-0.53
营业成本6,324,3995,949,3846.30
销售费用12,69619,786-35.83
管理费用460,064483,183-4.78
财务费用1,038,2391,240,207-16.28
研发费用32,93133,477-1.63
投资收益1,025,1261,504,853-31.88
所得税费用540,213529,8031.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7,3064,094,812-9.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46-923,610-96.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7,276-4,409,044-36.33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益常公司自2024年3月底起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集团相关收入相应减少,以及集团环保业务收入有所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随工程进度有所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附属公司精简销售人员,以及贵龙房开项目销售策划费用同比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相关中介机构费减少及冲回部分以前年度计提的奖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资金成本降低等影响,利息支出同比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部分附属公司研发投入有所减少。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应占联合置地和德润环境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冲回部分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益常公司于2024年3月底起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相关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应减少,以及风场项目本年收到电费补贴款同比有所减少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处置益常公司股权收回的投资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为借贷净流入,上年同期借贷净流出。有关上述科目变动原因详情请见下文各项分析。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集团实现的营业收入9,245,691千元(2023年:9,295,304千元),同比减少0.53%,主

要系益常公司自2024年3月21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部分风场项目风资源波动和弃风率有所上升、贵龙房开项目本期交房数量同比减少、以及委托建设与管理项目本年度完工,收入同比减少等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项目本期数所占比例(%)上年同期数所占比例(%)同比变动(%)情况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收费公路5,053,33854.665,374,90157.82-5.98
主营业务收入–清洁能源发电549,0855.94652,3307.02-15.83
主营业务收入–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683,5627.39715,6847.70-4.49
主营业务收入–固废资源化处理–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167,0741.81221,8972.39-24.71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环保业务9,3170.1028,3430.30-67.13
其他业务收入–委托建设与管理444,0444.80509,1165.48-12.78
其他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29,2620.3289,7100.97-67.38
其他业务收入–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1,963,89121.241,346,85514.4945.81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346,1183.74356,4683.83-2.90
营业收入合计9,245,691100.009,295,304100.00-0.53

情况说明:

1收费公路收入减少5.98%,主要系益常公司自2024年3月底起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扣除该因素的影响,同口径相比,集团附属收费公路本年路费收入同比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各项目的经营表现分析,详见上文“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的内容。按具体项目列示的收入情况载列于下文“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2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收入减少15.83%,主要系部分风场项目因本年受风资源波动及弃风率上升

导致风力发电收入同比有所减少。3餐厨垃圾处理收入包含项目建造、运营和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减少4.49%,主要系本年蓝德环保调整业务结构及根据结算情况,调整工程建造服务收入等影响。4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收入减少24.71%,主要系本年锂电池价格下跌影响。5其他环保业务收入减少67.13%,主要系本年利赛环保确认项目咨询收入下降。6委托建设与管理收入减少12.78%,主要系龙里河大桥项目、比孟项目本年度完工,确认的委托建设与管理收入同比减少。

7房地产开发收入同比下降67.38%,主要系本期贵龙房开项目交房数量有所减少。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集团确认了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机荷改扩建及光明环境园等项目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收入,本期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收入同比增加。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收费公路5,053,3382,613,87048.27-5.98-1.99减少2.11个百分点
固废资源化处理850,636902,831-6.14-9.27-6.10减少3.5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外环高速1,169,724413,26264.67-2.016.87减少2.93个百分点
清连高速632,731499,20921.10-6.90-5.79减少0.93个百分点
机荷东段669,681274,93858.94-1.41-2.35增加0.40个百分点
机荷西段547,342122,27277.660.10-4.00增加0.95个百分点
水官高速632,703599,1565.30-0.498.08减少7.51个百分点
沿江高速736,287387,91647.3117.0019.24减少0.9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广东省5,046,8932,820,84844.11-0.131.83减少1.07个百分点

注: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列示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及以上部分收费路段的情况。报告期内,集团附属收费公路毛利率总体为48.27%,同比减少2.11个百分点,主要系本年受不利天气、节假日小客车免费天数增加、清连高速四季度实施路面提质改造等影响,大部分附属收费公路路费收入有所减少,此外部分附属收费公路本年专项养护费用增加,使得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沿江高速本年收入成本增幅较高,主要为沿江二期于2024年6月底通车,收入和折旧摊销随车流量相应增长。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报告期内,集团营业成本为6,324,399千元(2023年:5,949,384千元),同比增加6.30%,主要为受项目进度影响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增加。

单位:千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主营业务成本-收费公路人工成本472,3267.47483,4138.13-2.29
公路维护成本297,4764.70281,9044.745.52
折旧及摊销1,662,24526.281,745,37829.34-4.76
其他业务成本181,8232.87156,2942.6316.33
小计2,613,87041.322,666,98944.83-1.99
主营业务成本-清洁能源发电305,2244.83275,8034.6410.67
主营业务成本-固废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691,80810.94709,44211.92-2.49
主营业务成本–固废资源化处理-拆车及电池综合利用211,0233.34252,0114.24-16.26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环保业务15,1610.2418,1930.31-16.67
其他业务成本-委托建设与管理405,5226.41373,9466.298.44
其他业务成本-房地产开发21,4130.3463,8261.07-66.45
其他业务成本–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1,792,55528.341,346,85522.6433.09
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267,8234.23242,3194.0710.52
营业成本合计6,324,399100.005,949,384100.006.30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扣除益常公司于2024年3月底不再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的影响,同口径相比,其他附属收费公路

成本总体同比增加3.76%,其中,人工成本同比增加3.03%,主要系因沿江二期开通,收费系列员工人数有所增加;公路维护成本同比增加11.74%,主要系部分收费公路专项维护费用有所

增加;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增长3.20%,主要系沿江二期开通,折旧摊销额相应增加所致;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减少1.11%,主要系收费站安保人员由外包改为自有员工。

2主要系风场项目风机日常维护费用及专项维护费用有所增加。3餐厨垃圾处理成本包含项目建造、运营和设备销售成本,餐厨垃圾处理成本同比下降2.49%,主要系蓝德环保建造服务成本减少所致。

4主要系汽车拆解及电池综合利用业务减少所致。5主要系南京风电相关业务成本下降。6主要系新增受托管理益常高速的委托管理成本。7主要系贵龙房开项目本年交房数量同比减少,结转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相应下降。8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集团确认了餐厨垃圾处理、沿江二期、机荷改

扩建项目及光明环境园等项目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成本,本期实施的项目工程量多于上年,按进度确认的建造服务成本同比上升。

9主要系沥青科技公司本年业务量增长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鉴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收费公路的销售客户为非特定对象。除通行费收入外,本集团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总额为95,520.44万元,占本集团全部营业收入10.33%;其中无关联方销售。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272,014.31万元,占本集团年度采购总额40.38%;其中无关联方采购。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集团报告期销售费用为12,696千元(2023年:19,786千元),同比减少35.83%,主要为环保板块精简人员及开支以及贵龙房开项目销售策划费用同比减少。集团报告期管理费用为460,064千元(2023年:483,183千元),同比减少4.78%,主要系相关中介机构费减少及冲回部分以前年度计提的奖金。报告期内,本集团财务费用1,038,239千元(2023年:1,240,207千元),同比减少16.28%,主要为平均资金成本降低等影响,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有关财务费用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比例(%)
利息支出1,069,7601,241,927-13.86
减:资本化利息9,54812,34622.67
利息收入75,21070,9745.97
加:汇兑损失46,17772,777-36.55
其他7,0598,82219.98
财务费用合计1,038,2391,240,207-16.28

集团报告期研发费用为32,931千元(2023年:33,477千元),同比减少1.63%,主要为部分附属公司研发投入有所减少。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32,931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32,93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3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72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0.99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0
硕士研究生17
本科44
专科10
高中及以下1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12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30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20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9
60岁及以上1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主要为利赛环保进行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研发以及深汕乾泰进行废旧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等发生的费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所得税费用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540,213千元(2023年:529,803千元),同比增加1.97%,主要为冲回部分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集团相关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6、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1,025,126千元(2023年:1,504,853千元),同比减少31.88%,主要为本年联合置地商品房开发收益减少、德润环境因政府不再对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相关税费进行补助导致净利润减少、集团完成益常公司股权处置确认投资收益等综合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金额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金额
1、应占联/合营企业投资收益:
联/合营收费公路企业合计530,172494,66035,512
联合置地84,682624,674-539,992
德润环境136,825178,758-41,932
其他注99,458179,676-80,219
小计851,1371,477,768-626,631
2、处置子/联营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149,3361,281148,055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9,34410,9648,380
4、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5,30914,632-9,323
5、其他209-209
合计1,025,1261,504,853-479,727

注:其他为应占云基智慧、贵州银行、晟创基金、贵州恒通利、淮安中恒、凤润玖、峰和能源等的投资收益。

7、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集团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3,717,306千元(2023年:4,094,812千元),同比减少377,506千元,主要为受年内不利天气、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期同比增加三天及集团于2024年3月底完成益常公司股权处置后,其经营活动现金流数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以及风场项目本年收到电费补贴款同比减少所致。此外,报告期内所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项目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流

为441,133千元(2023年:532,248千元),同比减少91,115千元,主要系受京港澳高速广深段改扩建影响,报告期收到分红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指来自本公司投资的联/合营收费公路公司的现金流分配(含利润分配)。按照联/合营收费公路公司章程约定,在该等公司满足现金流分配条件时向股东分配现金流。根据收费公路行业特点,该等收回投资现金为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公司提供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和经常性投资收回现金数,希望帮助报表使用者了解集团源于经营和投资活动的经常性现金流量的表现。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集团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同比减少约

8.87亿元,主要为本年收到益常公司股权处置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集团现金流出净额同比减少约16.02亿元,

主要系本年为借贷净流入,上年同期为借贷净流出。

8、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及不同摊销方法下的差异本集团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采用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即摊销额按照单位使用量基准,以各期间实际交通流量占收费经营期限内之预计总交通流量比例计算确定。集团对该预计交通流量进行定期检讨和调整,以确保摊销额的合理。一般在收费公路营运的前期阶段,按车流量法计提的摊销额比按直线法的摊销额低。报告期内,按本公司权益比例计算的两种摊销方法下的摊销差异为-2.12亿元(2023年:-1.86亿元)。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对收费公路项目现金流并不产生影响,从而也不会影响各项目的估值水平。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联合置地房产开发收益减少联合置地为本集团持股34.3%的联营企业。联合置地于2023年底交付梅林关更新项目三期商品房,并确认房屋开发收益,本集团相应确认投资收益6.25亿元,对2023年业绩产生较大正面影响。本年梅林关更新项目办公楼竣工验收,联合置地根据交付的少量办公楼物业确认相关房产开发收益,集团本年应占联合置地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约5.4亿元。

2、本期益常公司股权处置收益增加益常公司股权处置情况详见下文第(五)项“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的相关内容。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于2024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67,558,031千元(2023年12月31日:67,507,469千元),较2023年年末增加0.07%。2024年12月31日,集团有息负债总额为32,057,208千元(2023年12月31日:31,684,662千元),同比增加约1.18%,基本持平。2024年集团平均借贷规模为31,976,532千元(2023年:32,847,158千元),同比减少2.65%。资产负债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908,5824.312,152,3683.1935.13(1)
交易性金融资产129,8230.19468,7920.69-72.31(2)
其他应收款834,6861.24602,2150.8938.6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35,9930.65264,7750.3964.67(4)
其他流动资产664,4120.98497,0790.7433.66(5)
长期预付款项1,312,5791.94356,7330.53267.94(6)
长期应收款3,200,0264.742,334,9363.4637.05(4)
在建工程84,8950.13289,6900.43-70.69(7)
使用权资产32,0600.0566,2010.10-51.57(8)
长期待摊费用16,5920.0239,0450.06-57.51(9)
递延所得税资产130,3770.19271,4450.40-51.97(10)
其他非流动资产1,936,7172.873,216,6124.76-39.79(4)
短期借款2,573,8493.8111,105,62616.45-76.82(11)
交易性金融负债197,6650.29148,1170.2233.45(12)
应付票据870,6781.2989,7360.13870.27(13)
其他流动负债3,053,3774.521,534,4792.2798.98(14)
长期借款13,912,27320.599,567,70814.1745.41(11)
应付债券10,194,22315.097,159,10310.6042.40(11)
租赁负债15,8960.0245,6140.07-65.15(15)
长期应付款387,5870.57907,2781.34-57.28(16)

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1)期末有息负债增加。

(2)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

(3)应收合联营企业股利及外环项目工程进度代垫款增加。

(4)贵深公司代建的龙里河大桥项目于本期竣工验收通车,根据相关投资合作协议,本期将该

项目对应的相关应收款自“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长期应收款”项目。

(5)本期末大额存单余额增加。

(6)机荷改扩建项目和外环项目预付工程款项增加。

(7)在建厂房完工转为固定资产。

(8)壹家公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结转账面相关“使用权资产”余额。

(9)壹家公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结转账面相关“长期待摊费用”余额。

(10)冲回前期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11)筹措中长期人民币资金置换境外短期外币债务。

(12)应承担的差额补偿金额增加。

(13)开具票据支付机荷改扩建和外环项目工程款。

(14)发行的超短融债券增加。

(15)壹家公寓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结转账面相关“租赁负债”余额。

(16)返还联合置地冗余资金。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本集团境外资产484,537(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2%。境外资产主要为公司之境外全资子公司美华公司持有的部分贵州银行H股股份和美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存放在境外的银行存款,占公司总资产比重较小。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资产受限情况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如下:
截止报告期末有担保贷款余额的受限资产情况
资产类别担保受益人担保范围报告期末担保贷款余额(亿元)期限
清连高速收费权质押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总额度28.39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21.68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沿江高速收费权质押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总额度10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0.3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水官高速收费权质押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总额度6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1.65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资产为蓝德环保多家子公司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及生产设备等质押、抵押多家银行担保范围为多个项目总金额10.8亿元的银行贷款本息8.2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一定期限
乾智、乾慧、乾新公司100%股权质押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总额度不超过6.09亿元的并购贷款本息2.00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光明环境、利赛环保和邵阳公司特许经营权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邵阳分行总额度10.51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5.72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融资租赁公司山西诺辉等9个项目项下应收租金账款质押中国银行中心区支行、招商永隆银行总额度2.39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息2.13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永城助能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总额度1.85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本息1.50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木垒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质押建行乌鲁木齐支行18.43亿元的项目贷款本息12.89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包头陵翔、宁源、宁翔、宁风、南传项目电费收益权质押质押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包头分行11.81亿元的项目贷款本息8.94至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日止
(2)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受限资金情况如下:
受限资金类型受限金额(亿元)
项目委托工程管理专项账户资金0.65亿元
保证金0.41亿元
诉讼冻结款1.32亿元
合计2.38亿元

资产受限情况说明:

(1)有关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23。

4、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公司注重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和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以保持公司良好的信用评级和稳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末,集团资产负债率、净借贷权益比率指标较上年末基本持平。基于集团稳定的经营现金流以及良好的融资及资金管理能力,董事会认为报告期末财务杠杆比例仍处于安全水平。

主要指标本期期末数上年期末数)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59.74%58.53%
净借贷权益比率((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权益)108.03%106.18%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净借贷/EBITDA((借贷总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5.844.65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2.693.42
EBITDA利息倍数(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利4.875.32

5、资金流动性及现金管理报告期内,由于集团通过自有资金及中长期贷款归还前期因收购深投控基建增加的短期过桥贷款,集团期末净流动资产较上年末有所增加。集团将进一步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加强对附属公司和重点项目的资金统筹安排、持续优化资本结构、保持适当的库存现金以及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和发债额度,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息支出)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增减金额
净流动资产-6,531-12,8756,3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6701,955715
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65,82243,74022,082
未使用的债券注册额度8,0009,550-1,550

6、财务策略与融资安排报告期内,集团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债券资金等满足经营及投资支出、债务偿还等资金需求;利用市场有利时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等进行债务置换及补充营运资金;利用利率下行时机沟通争取条件较优的银行贷款;筹措中长期人民币资金置换部分境外短期外币债务,以降低汇率风险和偿债风险。公司将结合内外部资金环境、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资本开支计划,适时调整财务策略,优化债务结构。报告期末,集团无逾期银行贷款本息及债券本息。截至报告期末,具体借贷结构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主体信用等级和债券评级继续维持最高的AAA级,国际方面穆迪和标普均继续给予公司投资级评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集团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约858.11亿元。报告期末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约658.22亿元;集团债券额度人民币160亿元,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债券额度80亿元。或有负债集团报告期或有负债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

7、外汇风险本集团目前主要经营业务均在中国境内,除了H股股息支付外,本集团的经营收入和主要资本支出以人民币结算。截止报告期末,本集团仅持有3亿美元债券和22.2亿港币外币借款,本集团并未就上述外币借款中与其记账本位币不一致的借款做出任何外币对冲安排,汇率波动对本集团的影响不大,有关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九\1.1.1。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股权投资。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本集团重大非股权投资支出主要为机荷改扩建、外环高速、蓝德环保多个餐厨项目、沿江二期建设支出等,共计约20.27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债务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有关投资支出。其中,主要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进度本报告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项目收益情况
外环项目(一期、二期及三期)69.0%739,8427,088,570外环项目(一期及二期)经营情况,请参见上文有关外环高速主营业务分析的内容,沿江二期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通车,光明环境园项目处于试运营阶段,其他建设项目处于建设期。
沿江二期99.9%280,443985,603
机荷改扩建11.4%445,3122,024,766
蓝德环保多个餐厨项目/340,1001,638,013
光明环境园项目99.9%60,561677,504
合计/1,866,25812,414,456/

注:项目进度为项目的形象进度。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备注
其他895,06975,842-----970,911
其他320,372---0-320,372-0
其他148,420-14,493-----4,103129,823
合计1,363,86161,349000-320,372-4,1031,100,73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1)主要为持有深水规院和联合电服、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等股权。

(2)主要为结构性存款。

(3)主要为业绩对赌补偿款。

(4)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2024年3月7日,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益常公司享有100%收费公路权益的益常高速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底层基础设施的公募REITs完成发售。2024年3月13日,本公司与常德市益常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益常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397,449千元的对价转让所持益常公司100%的股权和约648,471千元的对价平价转让应收益常公司债权。2024年3月21日,益常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公司相应确认了股权转让收益149,336千元(税前)。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集团所占权益注册资本2024年12月31日2024年主要业务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外环公司100%6,500,0009,655,7946,817,3642,041,813727,876投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的建设及运营
清连公司76.37%3,361,0005,532,9582,944,131638,11051,958建设、经营管理清连高速及相关配套设施
清龙公司50%324,0001,048,620596,252637,00525,678水官高速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深长公司51%200,000485,967314,238271,286132,525长沙绕城高速西北段的开发、建设、收费与管理
投资公司100%1,000,0003,076,2581,604,350100,036-91,581投资实业及工程建设
环境公司100%6,550,00010,645,5585,900,741705,440-633,128餐厨垃圾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新能源公司100%2,619,4415,791,4093,078,122531,368102,564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与运营
深投控基建100%美元641,07616,925,9743,987,974884,318-18,588深投控基建直接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权,湾区发展主要持有广珠西线高速、广深高速、臻通实业股权。
德润环境20%1,000,00064,219,05318,266,64613,220,828684,127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环境企业,旗下控股两家A股主板上市公司重庆水务50.04%股权以及三峰环境43.86%股权,其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设备成套和运营管理,以及环境修复等。

注1:上表所列公司为公司主要的控股及参股公司。注2:相关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且已考虑溢价摊销等调整。注3:上表所列净利润为各单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为各单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注4:上述主要控股及参股公司以及其业务在报告期的经营和财务表现,请参阅本节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净利润或者投资收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超过10%的控股参股公司

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集团控股/参股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净利润/投资收益对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占比(负数以绝对值列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金额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
外环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727,87663.57%1,169,724413,262756,461
深长公司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132,52511.57%262,36299,564162,798
湾区发展本公司之非全资子公司199,56217.43%736,287388,989347,298
环境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633,12855.29%659,014681,461-22,447
德润环境本公司参股20%的联营公司136,82511.95%13,220,8289,206,3284,014,500

3、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有关合并范围变更的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报告“董事会致辞”中“未来展望”已就本集团对经营环境的基本判断和对行业发展形势和竞争格局的基本认识进行了阐述,有关行业格局和趋势的相关分析请参阅本报告“董事会致辞”章节相关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战略,本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为:坚持市场化导向和创新驱动,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时代机遇,巩固和提升收费公路产业优势,积极拓展特色环保、一体化清洁能源产业,打造智慧深高速,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5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实施收官及“十五五”发展战略布局之年,公司将对“十四五”战略实施绩效进行全面评估与检讨,深刻总结“十四五”战略期转型发展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科技创新趋势、产业发展态势以及自身资源禀赋及能力,科学务实谋划发展思路,制定集团“十五五”发展战略,明确集团下一阶段的发展目标、方向和策略,推动集团经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5年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突出战略聚焦,优化实施策略,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实现“十五五”的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基于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的分析与预期,本集团预计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及经营成本将保持稳定。2025年本集团的工作重点包括:

?收费公路业务:坚持战略导向,继续夯实资产基础,持续巩固提升收费公路主业。全力推

动重大工程建设,统筹做好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外环三期项目的建设施工;强化道路管养标准化水平,持续扩大综合管养项目服务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推动智慧化创新发展,加强数字科技在重大项目建设、收费管理、道路运维管养等具体业务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关注优质项目投资并购机会,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巩固提升收费公路主营业务;利用公路扩建、改造等契机推动沿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收费公路整体投资效益。?大环保及其他业务:优先做好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和业务整合。关注优质风电场、光伏电

场的资源获取,探索与高速公路收费场站和产业园区等资源相结合的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固废资源化处理板块深入实施结构调整,探索开发油脂、废渣资源化利用业务机会。加强废旧电池处理及梯次利用业务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开发力度,培养及开拓新型业务机会,提高盈利能力。

?财务管理及公司治理:推进财务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密切关注财税政

策导向及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资金策略。充分发挥“A+H”两地上市平台优势,灵活运用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等多种手段,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切实做好资金管理和筹措,为集

团重大工程建设及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强集团对子公司的分类管理和财务管控,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体系。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履职保障机制。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资本开支计划截至本报告批准日,本集团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对外环项目、机荷改扩建、蓝德环保餐厨项目、光明环境园项目等工程建设支出。预计到2027年底,集团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性支出总额约为206亿元。本集团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贷等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以本集团的财务资源和融资能力目前能够满足各项资本支出的需求。集团2025-2027年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支出计划如下:

单元: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2027年合计
一、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
外环项目(一、二期及三期)910,6641,759,5242,003,2334,673,421
沿江二期14,397--14,397
机荷改扩建3,853,1354,500,0005,000,00013,353,135
蓝德环保餐厨项目214,90086,76332,810334,473
光明环境园项目143,989112,73310,927267,649
利赛环保技改项目5,048--5,048
清连公路升级改造项目130,934-614131,548
二、股权投资
广深珠公司增资295,000696,000832,0001,823,000
投资并购尾款6,475--6,475
合计5,574,5427,155,0207,879,58420,609,146

注1:投资并购尾款最终支付金额及时间取决于协议约定先决条件的达成。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动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将风险管理融入公司战略、决策、运营、财务等各个环节。有关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运作的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第十四节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内容。现阶段,公司重点关注有关政策、营运管理、融资及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内外部风险事项。

1、行业及政策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本集团投资经营的收费公路通行量与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密切相关,较易受到经济环境变动影响,从而影响本集团盈利表现。本集团清洁能源业务主要位于风资源充足的西北地区,但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加快推进,竞争性项目大量并网,同时受限于地域消纳需求,相关地区的弃风率可能上升,进而对公司上网电量产生影响。本集团从事的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与国家行业政策变化高度关联:《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仍未出台,对收费年限及收费标准核定原则的变化尚不明确,未形成市场化的确定和调节机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加大了对民营企业参与大环保等行业特许经营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剧了环保行业的市场竞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标志着新能源行业告别“保价保量”时代,全面迈入市场化竞争的新阶段,可能引发市场价格波动,增加新能源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此外,收费公路行业和大环保行业优势地区市场空间趋于饱和,优质项目获取难度加大。

管理/应对措施:

本集团主要收费公路资产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达地区,为稳定的运营表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深中通道的开通加速了珠江两岸资源流通,有利于促进该大通道方向上的道路交通流量增长。未来随着外环三期、机荷高速等重大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推进和完成,有望进一步巩固本集团在收费公路业务方面的核心优势。本集团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所处地区风光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多条特高压输电线路投入运营,一定程度化解了清洁能源资源分布及需求不均衡的情况。此外,本集团大部分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已纳入补贴目录,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本集团将聚焦战略重点业务领域,并根据政策、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资源、能力及时进行业务调整,充分发挥业务协同和规模效应,推动主业稳健发展。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争取有利的政策条件,并在项目投资中加强风险预判与分析,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2、营运管理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随着政府及社会公众对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养护水平、行车安全、应急救援等要求和标准的不断提升,以及交通强国战略规划对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等方面提出的要求,收费公路业务的运营管理面临更大挑战。近年来本集团部分环保项目经营发展不及预期,其中,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盈利水平受油脂销售价格下降、收运量不足、收运和处理服务费的调价进度或调价水平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投资收益率不及预期;新能源发电项目发电小时数参数受自然天气、电网政策、风场、运维、电网消纳能力等各方面影响,以及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下降或取消、交易电价波动、外送线路的输送能力等因素均会对项目整体的收益造成影响,进而导致项目投资收益率不及预期。本集团多元化发展导致公司层级增多,公司业务架构和管理体系需进一步理顺,存量项目实际收益水平受业务量不足、政府补贴价格调整和资金到位不及预期、成本变动、下游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此外,大环保行业标准和处罚力度不断提高,对大环保项目的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管理/应对措施:

近年来,本集团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了创新技术在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养中的应用:

本集团持续提升ETC模式下的通行效率和用户体验;利用无人机巡察等技术手段,提高了对于道路异常情况的发现及响应速度;依托机荷高速改扩建等重大工程建设,强化了工程项目智能化管理能力。上述工作为本集团积累了大量的数字化经验,为保持收费公路业务的领先优势奠定了基础。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本集团计划通过拓展油脂资源化业务,充分利用项目规模优势及全国性布局优势,逐步构建废弃油脂回收网络,拓展油脂销售终端客户;同时,公司通过推动油脂处理线升级改造,提升油脂品质,提高产品收益。本公司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沟通,积极推进调价工作。本公司还将通过加强收运生产管理流程及管控细节,并通过科学收运管理模式,多措并举促进收运提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方面,本集团通过与当地电网保持密切联系,把控弃风率水平及合理发电小时数;密切关注各地电网交易形势和保障电量变化及影响因素,深入研究各地差价结算机制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及时评估政策变化的应对措施;总结风电场项目运营经验与方法,学习先进运营经验,强化设备日常巡检及维护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保障设备运行稳定性,并提前做好各类应急预案。优化新项目投资策略,重点关注消纳条件较优、能够与存量风场形成规模效应等区域的项目。此外,本集团持续贯彻精细化运营管理理念,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人员、业务整合,深化降本增效措施。本集团将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模式,加强对现有项目的技术改造升级,加大信息化与智能化创新建设,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从而改善运

营项目的盈利能力。本集团将进一步强化与地方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遵循国家环保政策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融资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本集团现有的收费公路和大环保业务均属资金密集型产业,近年来主业拓展力度较大,投资规模不断增加,未来几年仍处于资本支出的高峰期,在保障到期债务偿还、股利分配的同时还需做好新项目投资支出以及现有项目资金支付的安排。本集团目前资产负债率较高,债务融资空间有限,如果未来市场出现资金短缺或者融资成本上升,本集团可能面临融资风险。

管理/应对措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5年,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控制利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本集团将持续关注利率走势,提前储备财务资源,降低财务成本。此外,本集团将通过以下方式管理融资风险:(1)制定滚动资金计划,及早规划,把控资金支付节奏;(2)统筹银行资源,保持充足的授信额度,加强信贷政策跟踪和境内外信用维护,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与互信,根据业务需求提前筹划融资方案;(3)有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灵活运用股权、债权融资工具,在满足资金需求的同时,降低资金成本,改善资本结构;(4)抓住市场机会,置换较高利率贷款,不断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风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4、建设管理风险

风险状况/分析:

本集团目前主要在建项目包括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外环三期项目、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等。机荷高速改扩建以立体复合通道模式进行,全程约42公里,工程规模大,施工工艺复杂,在现有高速公路上保通施工,施工组织保障难度高;外环三期工程全长约16.8公里,桥隧比为95%,沿线设互通立交5处,施工建设条件复杂,存在未来投资超出估算及工期延迟风险;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全程约122.8公里,在现有的双向6车道通行的状态下在不同路段扩建成8至12车道。上述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如何保证各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好各项目成本管控,确保施工质量,按计划完成施工进度、保障施工安全是目前本集团面临的重大挑战。

管理/应对措施: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已经成为本集团重要的核心能力之一。本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建设管理团队,通过提高勘察设计工作的深度、详细分析论证建设施工安排、加强对工程承包方的管理和考核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工程建设管理风险。在投资控制方面,一是公司建立概算、预算、决算全链条一体化造价管理体系,实现全过程造价动态管控,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项目总投资范围内;二是在施工承包合同中通过合约条款分担机制有效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三是强化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分配责任。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本公司已建立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等影响主体工程全面开工的应对机制,确保项目快速具备无障碍施工条件,并运用关键路径法制定分阶段节点计划,同时已搭建生产安全智能中心、BIM建设管理平台,实现人员、机械和材料的数字化调度,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并在具备条件的项目中大规模采用预制装配化施工进一步提升建设效率。此外,本集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做好各项目安全风险总体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措施,运用网格化管理工具细化现场安全管理,同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作业规范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运作规则,并不断提升治理工作的有效性。本公司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在公司治理实践方面需要遵守两地适用法律以及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于报告期,本公司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已全面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各项守则条文,除因提名延迟使得董事会未按时换届,部分董事连续任职期限超过三年外,未出现重大偏离或违反的情形。本公司努力实现更佳的公司治理实践,在若干方面已超过《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的规定。有关《企业管治守则》遵守情况的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企业管治”的相关内容。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治理架构及规则本公司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其中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与董事任期一致。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制定了多层次的治理规则,包括在公司治理、合规运作、行为准则等方面的总体政策、原则和工作规范,用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限和行为准则。

本公司治理规则中的主要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证券交易守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均可在本公司H股市场公告网址内查阅或下载。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重视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合规意识,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公司已制订《证券交易守则》《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和《向股东单位报送信息行为指引》等制度,以加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规范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信息知情人登记。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2月20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本公司H股市场公告网址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查阅。2024年2月21日会议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补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关于补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2日会议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投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2023年度股东年会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6日会议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2、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3、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4、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8、逐项审议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1日会议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第2~3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第1项议案:1、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3、关于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1、5、6合同段施工合同的议案。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合计其中
五险二金董监事酬金及/或会议津贴工资总额
徐恩利董事长⑵492025.01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2.732.06不适用10.67
廖湘文执行董事562016.11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姚海执行董事512024.02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26.9822.83不适用104.15
文亮执行董事512019.03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伍燕凌非执行董事⑵482025.01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张坚非执行董事⑵502025.01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李飞龙独立董事602021.01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5.45不适用25.45不适用
缪军独立董事672021.05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5.45不适用25.45不适用
徐华翔独立董事482021.05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5.25不适用25.25不适用
颜延独立董事522024.02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1.50不适用21.50不适用
白华(离任)独立董事⑶552018.022024.023.76不适用3.76不适用
王增金(离任)执行董事⑷542020.062024.0200不适用0
吕大伟(离任)非执行董事⑸502022.062024.121.35不适用1.35不适用
李晓艳(离任)非执行董事⑹472021.012025.0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戴敬明(离任)非执行董事⑺602021.012025.0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林继童监事会主席⑻552020.06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日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王超监事522021.01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叶辉晖监事482021.01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70.7816.751.0552.98
廖湘文总裁562018.09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35.9823.68不适用112.30
文亮财务总监512018.09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黄毕南副总裁532015.09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24.3922.59不适用101.80
王绍良副总裁⑼512024.07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58.5810.85不适用47.73
文德良副总裁422021.12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24.5422.74不适用101.80
杜猛副总裁502021.12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24.4222.62不适用101.80
赵桂萍总会计师512018.09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21.8022.34不适用99.46
赵桂萍董事会秘书(兼)512022.03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0-不适用不适用
陈守逸总工程师532018.09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121.8022.34不适用99.46
温珀玮(离任)副总裁⑽512015.092024.0761.9511.04不适用50.91
合计/////////1,186.71////

在职说明:

⑴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详情可参考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2月27日的公告。⑵经2025年1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及张坚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均自2025年1月9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⑶本公司于2023年

日收到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白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白先生的辞职已于2024年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委任新任独立董事起生效。⑷本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前执行董事王增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辞任即时生效。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前非执行董事吕大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吕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即时生效。⑹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日收到前非执行董事李晓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即时生效。⑺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3日收到前非执行董事戴敬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戴先生因年届退休辞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即时生效。⑻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林继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林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⑼经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王绍良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24年7月26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⑽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

日收到前副总裁温珀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温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本公司所有职务,辞任即时生效。⑾上表中任期起始日期为该等人士首次担任表中所列职务的日期,其担任其他职务的详情请参阅下文第3点的内容。

⑿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任、聘请、辞职、离任等情况,本公司均已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有关详情可参阅该等公告。薪酬说明:

⑴工资总额包括固定薪酬及绩效薪酬,上表中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的绩效薪酬暂未发放,为按2024年度绩效薪酬相关规则预估汇总的数据,最终以实际发放数为准。五

险二金包括公司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其他各项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⑵董事文亮、戴敬明及监事林继童、王超在本公司关联方领取薪酬。⑶董事李晓艳、吕大伟、李飞龙、徐华翔、颜延在关联方领薪,该等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⑷徐恩利先生自2024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上表中所列的董事长徐恩利、副总裁王绍良、前独立董事白华、前董事吕大伟及前副总裁温珀玮之报酬为其报告期内在

本公司任职期间所领取的报酬。⑸2024年公司履行国资相关绩效考评程序后,对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至2023年延期未发的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进行了结算,具体如下:廖湘文86.41万元,黄毕南73.1万元,

文德良29.69万元,杜猛60.27万元,赵桂萍105.06万元,陈守逸56.83万元,王增金45.83万元,温珀玮59万元。

经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徐恩利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新任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均自2025年1月9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情请参考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9日的公告。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已在正式被委任前按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9D条要求分别于2025年1月8日、1月8日及1月9日取得相关的法律意见。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徐恩利先生已获推选为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如下:

姓名于本公司的主要任职情况主要工作经历
徐恩利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97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在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投资与运营管理、大型综合性集团企业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主要负责领导董事会工作,牵头制定集团发展战略,负责集团整体管理、策略规划、业务发展及合作等。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2008年至2020年期间历任深业集团多家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等职务;2020年至2024年期间任深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深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业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22年至2024年期间分别担任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及路劲基建有限公司(均为联交所上市公司)董事。2024年11月加入本公司任党委书记,2025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廖湘文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自2016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18年9月起担任总裁。1968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拥有多年的收费公路营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律事务管理经验。主要负责统筹和管理集团的业务与运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策略以及作出日常决策等。曾任职于深圳市交通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及副处长等职;2004年11月加入本公司,2009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9月起任公司总裁,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期间临时主持公司工作,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及投资企业之董事长和董事职务,包括自2023年1月起担任湾区发展(联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
姚海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提名委员会委员。自2024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973年出生,经济师,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拥有逾二十年的产权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党建、人力资源、行政、企业文化建设、工团组织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的统筹管理。自2002年7月起在深圳市国资办(现深圳市国资委)工作,先后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深圳市国资委产权管理与法规处处长;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姚先生2024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姓名于本公司的主要任职情况主要工作经历
文亮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薪酬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自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18年9月起担任财务总监。1973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拥有丰富的财务及审计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管、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事务的统筹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公司资产评估备案工作。曾于1996年至2018年9月期间供职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计财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并兼任其多家附属公司董事及监事,2017年2月至今亦兼任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任财务总监,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伍燕凌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976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硕士,英国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金融MBA,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拥有多年的银行业及证券业从业经验。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任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2010年至2020年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金融业务线、另类投资业务线、股权衍生品业务线等部门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等职务;2020年加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股权衍生品部执行总经理;2023年1月加入招商局公路(深交所上市公司),现任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
张坚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197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硕士,在投资策划、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合约管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1997年至今就职于广东路桥,1997年至2018年历任广韶公司计划合约部副经理兼广州管理处计划合约部经理、广东路桥养护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2018年至2021年历任广东嘉应环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职务;2020年至2022年任广东路桥广肇、广云改扩建项目筹建处主任等职务;2021年6月至今任广东路桥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亦兼任广东路桥部分子公司之董事、监事职务。
李飞龙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1月1964年出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高级风险管理师,中国石油大学(原华东石油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学士,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投融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
姓名于本公司的主要任职情况主要工作经历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2010年9月至2018年2月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兼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副总会计师;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于保利协鑫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2019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英国Newage(AfricanGlobalEnergy)Ltd.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数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任北京捷杰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捷杰西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并于2023年12月起任该公司董事。
缪军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1957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士,拥有丰富的电力、能源管理经验。曾任职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计划司、龙源电力集团(联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等,2000年至2017年期间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先后担任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党组成员等职务。缪先生已于2017年7月退休。
徐华翔独立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1976年出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工商管理硕士,拥有丰富的金融投融资管理经验。曾任职于上海瑞安咨询有限公司;2004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间于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副总裁、执行董事、亚太区交通运输研究主管等职;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于亿航智能控股有限公司(美股上市公司)担任首席战略官;2023年6月至今任道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牌人及高级合伙人,现还担任深圳旭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州市国宁翔远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硒瑞康(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以及上海观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颜延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风1972年出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非执业)和会计学教授职称。复旦大学会计系管理学博士、上
姓名于本公司的主要任职情况主要工作经历
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自2024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拥有与履职相适应的会计、金融专业能力与工作经验。历任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驻律师、合伙人。现兼任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巴黎银行(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林继童(股东代表)监事。自2020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969年出生,暨南大学法学硕士,拥有丰富的党政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曾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揭阳市榕城区委担任领导职务;2008年8月至2016年9月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历任光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新区土地监察局局长;2016年9月至2020年4月先后担任深圳国际(联交所上市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国际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等职。自2020年5月至2024年11月期间担任本公司纪委书记,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先生于2024年11月11日向本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任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
王超(股东代表)监事。自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1972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南财经大学审计学专业学士,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曾在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在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部门主管、副部长等职;2016年11月至2020年11月在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负责人、部长;2020年11月至2024年7月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7月起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职务。
叶辉晖(职工代表)监事。自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1976年出生,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山西财经大学审计学学士,拥有多年的审计工作经验。曾于广东省韶关学院经管系任教;2001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标准管理部高级经理、董事会秘书处高级经理、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现任本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务部高级经理。
姓名于本公司的主要任职情况主要工作经历
黄毕南副总裁。1971年出生,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专业学士,拥有多年公路运营管理、企业管理及管理体系建设等经验。现主要负责集团产业政策、公路运营业务、创新业务、协同业务、所投资企业产权管理、经营计划管理、业绩考核等工作的统筹管理。1997年加入本公司,2008年6月起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之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王绍良副总裁。1973年出生,西南交通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具有丰富的境内外项目管理经验,以及区域规划、城市发展策略、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集团战略管理、投资业务、产权变动工作的统筹管理。曾在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海外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发展处、社会发展处、重大项目协调处历任副处长、处长等职务,2021年9月至2024年6月任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深圳发展改革研究院)副主任,自2024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文德良副总裁。1982年出生,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专业学士,拥有多年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等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产融业务及新能源产业的统筹管理。曾在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国际工作;2015年6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新产业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16年8月至2022年5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之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杜猛副总裁。197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吉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学士,拥有多年建设和企业开发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200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项目管理处副总经理、项目管理处总经理、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7年11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
姓名于本公司的主要任职情况主要工作经历
事长。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亦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之董事长职务。
赵桂萍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1973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及企业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财务、融资工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东会及董事会日常事务工作的统筹管理。200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间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9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现亦兼任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和参股企业之董事、监事职务。
陈守逸总工程师。1971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同济大学公路与桥梁专业硕士,拥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技术、信息化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管理。曾于2008年至2015年期间于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工程管理部总经理、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8年9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现亦兼任本公司部分子公司之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
林婉玲联席公司秘书。1966年出生,持有香港理工大学的公司秘书及行政学高级证书及获香港浸会大学颁发公司管治与董事学理学硕士学位,拥有逾20年公司秘书服务及商务解决方案之经验,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并获颁发公司治理师资格,亦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的永久附属会员。现为邦盟汇骏上市秘书顾问有限公司之董事,负责指导公司秘书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上市及私人公司秘书服务,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及2019年8月起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

于报告期末在任于本报告日已离任的董事:

姓名报告期末于本公司的主要任职及简历情况
戴敬明于2021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64年出生,高级经济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拥有丰富的企业财务、投资及管理经验。曾任职于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审计部、办公室、风险管理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8月加入深圳国际(联交所上市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5年1月任深圳国际执行董事。戴先生已于2025年1月退休。
吕大伟于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75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长安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博士,拥有丰富的工程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经验。1999年7月加入广东路桥,历任技术主管、各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下属分/子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等职,2021年9月至今任广东路桥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亦兼任广东路桥部分子公司之董事长职务。
李晓艳于2021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77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和投融资管理工作经验。2001年8月至2020年3月在中国外运集团工作,曾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和上交所上市公司)事业部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纪委委员等职;2020年4月起于招商局公路(深交所上市公司)任财务副总监,2022年4月至2024年5月在招商局公路任财务总监。2024年5月起在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及党委委员。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戴敬明深圳国际执行董事2020.092025.01
财务总监2017.082025.01
李晓艳招商局公路财务总监2022.042024.05
吕大伟广东路桥副总经理2021.09
伍燕凌招商局公路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2023.01
张坚广东路桥投资发展部部长2021.06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除以上在股东单位的主要任职外,前董事李晓艳、吕大伟和现任董事张坚还在相关股东单位的若干非上市子公司或投资企业中兼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文亮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7.02
李飞龙NewAge(AfricanGlobalEnergy)Ltd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2019.112024.12
颜延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12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01
王超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4.07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上表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主要任职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上文简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详见下文“薪酬政策”的内容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详见下文“薪酬政策”的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详见下文“薪酬政策”的内容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详见下文“薪酬政策”的内容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186.71万元(税前)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白华独立董事离任个人工作原因
王增金董事离任工作变动
姚海董事选举经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获委任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颜延独立董事选举经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获委任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温珀玮副总裁离任工作变动
吕大伟董事离任个人工作原因
王绍良副总裁聘任经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获任副总裁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4.01.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CMF基金续签差额补足协议、核定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和2022年度年度薪酬、提名董事候选人等4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4.01.2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集团两名副总裁试用期考核2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4.01.31审议通过了关于益常高速公募REITs实施方案的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4.03.2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融资及担保事项、发行债权类工具的授权、理财授权、续聘2024年度审计师等14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的公告。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04.26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报告修订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公司治理规则文件、置换湾区发展并购融资、2023年度集团经理层绩效考核自评结果、2024年度集团经理层和高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等6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4.05.2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等2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4.07.26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第1-6合同段施工合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聘任集团副总裁等6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4.08.23审议通过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投资建设平山县60MW光伏电站项目等4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4.08.3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蓝德公司对泰州蓝德公司提供担保等2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4.10.30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运用方案等3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的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4.12.2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等2项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的公告。

七、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廖湘文11110004
姚海870102
文亮1180303
戴敬明11107103
李晓艳1188301
李飞龙111110004
缪军11115004
徐华翔11105104
颜延886003
白华(已333001
离任)
王增金(已离任)300300
吕大伟(已离任)101010004

注1:根据《公司章程》,通过电话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视为亲自出席。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王增金先生自2024年1月起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因工作变动原因王先生已于2024年2月20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辞任本公司董事的书面辞职报告,辞任即时生效。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1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董事于2024年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末在任董事报告期内任职委员会情况参加会议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参会次数)
战略委员会(含扩大会议)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专项会议注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注4
廖湘文战略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4/4注12不适用不适用4/4不适用1/1不适用
姚海提名委员会委员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3/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文亮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注11注14不适用不适用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戴敬明战略委员会委员注2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李晓艳审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注11注24/67/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李飞龙审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注23/46/67/74/4不适用3/31/12/2
报告期末在任董事报告期内任职委员会情况参加会议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参会次数)
战略委员会(含扩大会议)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专项会议注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注4
缪军提名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4/46/6不适用4/4不适用3/31/12/2
徐华翔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注12注117/7不适用4/43/31/12/2
颜延审核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注125/5不适用不适用4/43/31/11/1
报告期末离任董事报告期内任职委员会情况参加会议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参会次数)
战略委员会(含扩大会议)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专项会议注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注4
白华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不适用1/11/1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王增金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吕大伟战略委员会委员注2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列席会议。

2、董事戴敬明因公务未参加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三次会议;

董事李晓艳因公务未能出席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三、六次会议,已分别委托独立董事白华、李飞龙、李飞龙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董事吕大伟因公务未能出席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李飞龙因公务未参加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3、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执行董事兼总裁与独立董事的专项会议。

4、报告期内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的决议/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2024年,本公司未出现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情形。公司4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主席或委员职务,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且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占半数以上。报告期内,公司4名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忠实履行职责,并按照监管规

定与指引,对公司关联交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前置审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控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障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提供了良好的监察和平衡作用。有关4名独立董事年度履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报告日在交易所网站发布的4名独立董事2024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文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24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25次会议。年内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以及委员会会议的出席情况,请参阅上文“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内容。

(一)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负责研究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审查公司的战略规划,监控和评价战略的执行、投资计划及方案,并适时研究调整公司的战略和管治架构。2024年,战略委员会共举行了4次会议,其年度主要工作包括:

?审阅了深高速2023年度战略发展回顾报告;

?审查修订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审查置换湾区发展并购融资事项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审查投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及增资广深珠公司以投

资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相关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

(二)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于1999年8月成立,主要负责对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独立审查和检讨,并负责监察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2024年,审核委员会共举行了6次会议,按照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对集团定期报告、内控报告、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项下的其他报告以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等进行审阅,并在财务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师参加了审核委员会关于定期报告议题的审议讨论。此外,审计师还与委员会召开了1次没有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层参加的独立会议,以保证汇报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委员会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审阅集团定期财务报告,包括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未经审计之财务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批准建议;?协助董事会就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独立评价;?审查修订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监察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察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监察集团内控风险管理及反舞弊工作;

?评价年度审计师工作并提出续聘建议。与集团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以及审计师相关的工作情况和意见,已载列于本节下文第十四及十八项的内部控制及企业管治相关内容。审核委员会年度履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报告日在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审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中文版)。

(三)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协助董事会持续检讨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制订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确保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联系人士(定义见联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均不得自行确定薪酬。委员会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具体厘定。2024年,薪酬委员会共举行了7次会议,其年度主要工作包括:

?审查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和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查关于修订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度董监高预估薪酬的议案;?审查修订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

?审查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和2021-2023年任期业绩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及运用的议案

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

?审查2024年度执行董事的表现及执行董事的服务合约条款;?审查2023年度经理层经营绩效考核自评及2024年度经理层和高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的设定

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有关公司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的详情,已载列于下文第十一项“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中。

(四)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负责审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和规划,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24年,提名委员会共举行了4次会议,其年度主要工作包括:

?审查修订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审查董事候选人采纳的提名程序以及遴选及推荐准则的适当性;?审议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聘任集团副总裁的议案。有关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情况,载列于上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

(五)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成立,负责制订集团风险管理政策,确保经理层已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监察集团整体风险状况,定期审查检讨集团风险管理计划及回顾以及重大风险事项,对公司重大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监控等。2024年,风险管理委员会共举行了4次会议,其年度主要工作包括:

?审阅集团年度风险回顾报告及风险管理计划,了解集团风险的变化情况和风险应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与经理层探讨未来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审阅集团财务风险预警指标和预警区间报告,持续关注预警指标的重大变动情况;?审查修订风险管理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审查投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

审查意见;?定期审阅重大风险评估报告,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审阅2024年度合规管理评估报告,指导集团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共举行了8次会议,列席了全部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计提减值准备、会计估计变更、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或审查,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相关证券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监事代表公司向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的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李飞龙(主席)、缪军、颜延、李晓艳
提名委员会缪军(主席)、李飞龙、姚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飞龙(主席)、徐华翔、李晓艳
战略委员会廖湘文、戴敬明、李飞龙、缪军
风险管理委员会徐华翔(主席)、廖湘文、文亮、颜延

注:1、上表中为截至本报告期末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二)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2月2日1.2023年年度报告的初次审阅;2.审议《审核委员会2023年工作报告》及《审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目标》;3.审阅《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4.审阅《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白华董事建议:进一步修改审计部年度工作总结中部分表述。缪军董事表示,公司审计工作须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强化对审计部门人员的培训。缪军董事建议,在审计部预算中单独列明审计人员专项培训费用,同时,量化培训目标,明确分几年把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提高到何种程度。
2024年3月15日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报告;2.审阅《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4.审议《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师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1.2024年度一季度报告汇报;2.审阅《关于修订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3.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工作规程》的议案。颜延董事建议:1、参考同行业公司的做法,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规要求落到实处,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2、根据独立董事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会议的召集人,确保符合监管要求等。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7月16日1.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李飞龙董事建议,如出现无法有效推进发行的情况,公司管理层应研究相应对策和方案,以免公司出现重大资金问题。
2024年8月15日1.审阅有关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委员会2024年度上半年工作报颜延董事建议对公司近年财务和管理报表执行必要的分析性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告;3.审议《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复核等。
2024年10月23日1.审阅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3.审阅外部审计师《2024年度审计计划》颜延董事建议内外审部门密切合作,做好公司内控全面评价,提出有效的优化和整改建议,提升公司内控水平,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合规等。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1月10日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审议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7月16日审议关于聘任王绍良先生为集团副总裁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19日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1月10日审议关于核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2021年度和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12日1.审议关于修订《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预估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8日1.审议关于修订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集团经理层绩效考核自评结果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4年度集团经理层和高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7月16日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9月11日1.审议《集团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工作方案》;2.审议《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业绩考核工作方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审议《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运用方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26日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和2021—2023年任期考核结果及运用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3月21日审议《深高速2023年度战略发展回顾报告》委员会认为战略规划和回顾报告内容切合公司实际,建议平衡好规模、效益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坚定战略定力,调整实施策略。
2024年4月18日1.审议《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2.审议《关于置换湾区发展并购融资的议案》。委员会认为置换湾区发展并购融资的项目实施程序清晰,审批手续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并购湾区发展项目一揽子交易的后续资金安排事宜,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5月16日1.审议《关于投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2.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平山县60MW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委员会认为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是公司“十四五”战略期最重要的战略性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20日审议《关于增资广深珠公司以投资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增资广深珠公司可以确保湾区发展参与广深高速改扩建工程和广深珠公司经营管理,可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有利于集团长远发展,符合“十四五”战略规划要求,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3月12日1.审阅集团《2023年度合规管理评估报告》;2.审阅集团《2024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3.审阅《关于更新集团2024年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与区间的报告》;委员会建议加强投资并购全过程风险管理、强化集团管控与投后管理等;建议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特有风险设置有针对性的风险预警指标。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4.审阅集团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工作报告及探讨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工作重点。
2024年4月18日审议《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5月16日审议《关于投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委员会建议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事项做出规划,落实好各项措施。
2024年8月15日审议集团《2024年半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委员会认为议案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建议从战略、财务、合规、信用、流动性、声誉等方面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提醒公司重点关注应收账款的清收等事项。

(七)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7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7,08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7,25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财务人员171
营运管理人员538
工程管理人员383
环保管理人员62
其他管理及专业人员781
收费作业人员5,319
合计7,25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大专以下3,641
大专1,851
本科1,430
硕士332
合计7,254

报告期末,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员工中,一线工作人员有5,319人,占总人数的73.3%;管理及专业人员有1,935人,包括营运、工程、财务、环保以及其他序列的员工,占总人数的26.7%。集团员工的专业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集团全体员工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49.8%,其中,在管理及专业人员中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比例约为73.7%。本集团员工的教育程度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酬金政策:

本公司的董事薪酬和监事薪酬乃根据中国的相关政策或规定并考虑市场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厘订,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就董事薪酬的制订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非股东提名的董事领取董事酬金;在公司或股东单位领取管理薪酬的董事或监事,本公司不再另行厘定和支付董事或监事酬金;所有董事、监事可按规定领取会议津贴。报告期内,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所领取的酬金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执行。

薪酬福利政策:

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依照法定要求及本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程序》等制度执行。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包括岗位工资、绩效薪酬以及法定和公司福利,根据岗位的市场价值和企业绩效、员工的综合绩效情况厘定。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根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则核算,由薪酬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本集团遵照法定要求,参加了由当地政府部门统筹或组织的职工退休福利计划(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划,并为在职员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多项保障计划。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养老及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缴纳。此外,本公司还为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定期缴纳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有关报告期内员工薪酬和福利的详情,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30及39。

绩效评价与激励体系:

董事会每年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绩效目标,并明确具体的评分规则,作为年终评估执行董事和公司经理层整体表现的基础。2024年,公司以价值提升、发展质量提升等总体目标为导向,设定了经济效益、业务拓展、工程建设、市值管理、科技创新、安全生产与生态文明、党建与廉政建设等关键绩效目标。根据董事会批准的经营绩效目标,公司须确定各级人员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指标,将公司目标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机构和人员。而高级管理人员亦须与总裁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年度结束,董事会根据公司和个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的整体绩效系数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绩

效系数,并据此核算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方案均需提交薪酬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建立了基于员工岗位胜任能力的培训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组织实施了涉及综合管理、营运管理以及专业技能等多项培训课程。此外,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跨区域培训需求,实现培训全员覆盖,公司借助移动学习平台开展培训。报告期内,集团各业务板块共实施线上、线下培训500余项,参训人数21,000余人次,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风险管理、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综合职业素养等。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1,145,048,951.69元和1,485,629,540.45元。董事会建议本公司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0,291,842.93元及任意盈余公积260,583,685.86元后,以2025年3月实施A股增发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244元(含税),总额为619,236,894.99元,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64.35%。剩余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建议将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一直坚持回报股东,自上市后已连续27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息。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应本着重视股东合理回报的原则,兼顾可持续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已明确规定了分红标准和年度分红的最低比例,并制订了完备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如果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或无法按政策制订/实施利润分配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2024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本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2024年-2026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减对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如有)分配后的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五”。

公司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含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在预案的制订和决策过程中,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和分析了相关因素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而本公司亦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听取独立董事和股东的意见,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合法权益。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否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2.44
每10股转增数(股)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619,236,894.99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45,048,951.69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54.08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619,236,894.99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54.08

注: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64.35%。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2,826,176,464.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2,826,176,464.90
(3)=(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1,828,786,201.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154.54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45,048,951.69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8,148,685,576.26

注: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已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年均净利润为1,643,512,127.76元,按此口径计算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71.96%。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有关情况请参阅上文第十/(二)点“薪酬政策”的相关内容。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内部控制的责任声明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内部控制系统的设立是为了管理可能发生的风险,而不可能完全地消除风险。同时,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态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一贯重视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在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均制定了较全面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和有效率。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各项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手册,明确内部控制的重点;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的质量控制程序》,明确内部控制的测试方法、缺陷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写和披露程序等内容,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本公司在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维持其有效性方面,考虑了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五大内部控制基本要素。

(三)风险管理公司通过主动而系统地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加强企业的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进一步保障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已制订《风险控制管理程序》,定义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价标准,从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确定风险级别。每年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时,公司各单位对可能影响年度经营目标实现的主要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制订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形成各单位的年度风险管理计划。经理层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公司战略,确定公司年度风险管理的重点供董事会确认,并于季度、半年度和年终时对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评估。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和定期重大风险事项报告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监控。此外,公司根据制定的《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定期对预警指标体系进行监控,监控结果分级通报经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以供董事会持续监督及确认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

(四)内部控制体系监督与自我评价董事会通过审核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审计部,围绕内部控制的五大基本要素,对公司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察与检讨。审计部按照公司不同业务及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重要性水平,定期及于有需要时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并向经理层和审核委员会汇报。审核委员会通过以下工作,持续监督和检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审查及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通过审计部的日常工作、定期总结和汇报,了解内控系统建设和评价工作的进展;?了解内部控制评价测试的方法、范围以及测试发现的主要缺陷和整改情况;?与审计师就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范围、审计发现和审计意见等进行讨论;?审阅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审计专项报告。按照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核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并同意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足够及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文版)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披露。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集团在对前期授权机制及分类管理运行效果进行检讨及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附属企业的分类管控体系,制定及完善《附属企业管理程序》《附属公司主要管理事项工作指引》等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权责对等的考核机制,通过赋予附属公司经营自主权以激发经营活力,并对重点经营事项进行跟踪管理,以防范重大经营风险。在财务管理方面,集团持续优化财务信息化平台、强化预算管理和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加强对附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及资金统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督促指导附属公司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附属企业的专项财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积极跟进各单位业务及重大事项进展,及时掌握业务信息,对财务影响进行分析预测,以做好资金管控和风险管理。此外,本集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与监督机制,有关报告期内对子公司专项审计工作情况请参见上文“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文版)已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披露。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A.企业目的、策略及管治A.1企业策略、业务模式及文化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A.1.1~A.1.2

本公司已建立了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多层次公司治理架构。公司董事会按照章程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展战略、管理架构、投融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财务报告、风险控制、人力资源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行使管理决策权,领导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确保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以及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具有监督和检查职权。

本公司的治理规则以《公司章程》为基础,涵盖了在公司治理、合规运作、行为准则等方面的总体政策、原则和工作规范,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限和行为准则,其中包括公司董事的忠诚勤勉义务等。《公司章程》全文可在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查阅。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本公司最新一期战略为“十四五”(2021-2025年)发展战略,该战略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每年在年度报告中讨论及分析集团的经营表现,包括内外部环境对集团经营的影响及变化趋势、行业情况及本集团的发展地位、当年的实际经营成果及其影响因素、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下一年的前景展望与计划目标等。A.2企业管治职能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A.2.1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方面的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已详细列明了董事会在发展战略、管理架构、投融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财务报告、风险控制、人力资源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职权,以及董事会对公司发展和经营具有监督和检查职权。各专门委员会均制订了职权范围书,对其职责和权力做了明确说明和界定,并已获得董事会的批准。2024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9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深圳国资委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了董事会5个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完善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明确了为各专门委员会提供工作支持的职能部门、规范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规程等,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可在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查阅。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在职权范围书内行使职权,向董事会负责而非享有独特的权力。除非获得正式授权,委员会无权取代董事会行使决策管理的职能。2024年内,董事会定期获得有关治理规则检讨、公司合规运作、董事合规履职以及员工培训和发展等情况的报告,持续监察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此外,审核委员会还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部提交的专项内审报告等。B.董事会组成及提名B.1董事会组成、继任及评核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B.1.1~B.1.4
已遵循的建议最佳常规B.1.5~B.1.6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董事会通过提名委员会检讨和审查董事会的架构、组成以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知识经验等方面。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就董事会换届选举延期事宜发布了公告: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截至本报告日,董事会的成员10名,包括执行董事徐恩利、廖湘文、姚海、文亮,非执行董事伍燕凌、张坚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飞龙、缪军、徐华翔、颜延。董事会成员分别具有企业管理、项目管理、公路、能源、财务、金融、法律、行政人事等多方面的行业背景或专业技能,其中3名董事(包括2名独立董事)具备财务会计专业资格。董事会成员在行业背景、知识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保持了多样性,有助于董事会从多角度分析和讨论问题,令决策更加审慎周详。公司已制订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根据该政策,董事会在甄选、评估和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多元化原则组建董事会。董事会从年龄、性别、文化教育背景、专业经验和技能以及服务任期等多方面考虑和评估成员的多元化状况,并授权提名委员会监察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在适当时候检讨政策、拓展和检讨可计量目标等。近年来,基于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实践,并结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的具体规定,董事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明确了在甄选董事会候选人时应当达成的可计量目标,包括董事会应由具不同行业/专业背景的成员组成、独立董事的人员结构、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2名成员在公司任职或担任董事3年以上、董事会至少应当有女性和男性董事各1名等。报告期内,董事会共提名4位董事候选人和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有2名女性候选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组成较好地体现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各类用工管理制度,坚持合理合法用工,为不同性别、背景、地区员工提供平等的就业和发展机会。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男女比例为61:39。公司将不断完善相关人力资源招聘及用工管理制度,遵循多元化原则并充分发挥其优势。有关本公司在多元雇佣方面的政策及员工结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理报告》相关内容。本公司及时公布最新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并列明其角色和职能,包括在各专门委员会所承担的角色,以及注明其是否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在所有载有董事姓名的公司通讯录中,说明每位董事的身份(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每年对董事会在年内开展的主要工作、公司经营成果及相关财务信息、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实践等履职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形成《董事会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全体董事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董事履职报告。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每人均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股东年会对董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4名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1/3,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的规定,董事会已收到每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提交的书面确认函,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认为,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该条款所载的相关指引,属于独立人士。关于董事选举和变更的情况以及董事的个人简介、任期以及主要任职情况等,载列于上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B.2委任、重选和罢免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B.2.1~B.2.4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已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公司股东、董事会或监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须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委任事宜,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超过6年。本公司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列明了本公司对董事任职资格与基本素质的要求、董事的提名方式和建议程序。提名委员会负责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与素质评估、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为使股东更为清晰地了解董事的提名程序,本公司已将有关董事提名程序的条文单独摘录,并载于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未能满足《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B.2.2条,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的董事)应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的要求。B.3提名委员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B.3.1~B.3.4

董事会已设立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有关提名委员会组成以及履职情况的详情,请参阅下文C.4以及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概况”的内容。经董事会批准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发布。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提名委员会因履职提出寻求专业独立意见的情形。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对姚海先生、颜延先生、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名,其中,姚海先生和颜延先生于2024年2月20日经股东大会选举分别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同日在委任生效前按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09D条规定取得有资格就香港法律提供意见的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确认知悉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经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徐恩利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徐恩利先生、伍燕凌女士和张坚女士已在正式被委任前分别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8日及2025年1月9日按联交所上市

规则第3.09D条取得有资格就香港法律提供意见的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确认知悉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C.董事责任、权力转授及董事会程序C.1董事责任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C.1.1~C.1.8

公司已订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书》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清楚列明董事的职责,确保董事充分理解其角色及责任。2024年,董事会会议的出席率(包括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为100%,董事平均亲自出席率为89%;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95%;股东大会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80%。董事出席会议的详情以及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请参阅上文“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建议和意见,使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迅速而审慎的决策,在保障董事会以公司最佳利益为目标行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每名董事、监事在接受委任时及在委任后,须及时提供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包括前三年于其他上市公司的任职情况)。相关资料已在有关提名及选举董事/监事的公告和股东文件中披露,并可在上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查阅。董事会已根据联交所《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其他相关证券监管规定,制订了本公司的《证券交易守则》,作为规范董事、监事及相关员工买卖公司证券的制度指引。本公司《证券交易守则》已包含并在一定程度超越了《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订立的标准。在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认该等人员于报告期内均有遵守上述守则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2024年,执行董事廖湘文、姚海参加了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推进上市公司存量优化重组势在必行专题培训;执行董事姚海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初任培训;执行董事文亮参加了由资本市场学院组织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后续培训;独立董事李飞龙、缪军、徐华翔及颜延参加了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修订)》解读专项培训;独立董事颜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参加了由深圳市国资委党校组织的《新<公司法>视角下的董监高履职》培训。公司年内发出1期《董事会参考文件汇编》,系统地总结和传达与董事履职及董事责任相关的法规文件,并转发了上市公司及行业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73份,同时,以文件导读和说明的方式,就相关规则的重点内容以及董事/监事应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说明、提示和解读。董事会及监事会持续有效

地学习了监管机构发布或更新的相关规章指引,为持续更新其履职所需的知识与资讯、履行董事/监事责任提供了切实的保障。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公司自2008年起每年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就前述人员履职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作出了适当的投保安排,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建立起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风险防御机制。C.2主席及行政总裁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C.2.1~C.2.9

公司已清晰界定董事长和总裁的职责,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能分开,以保障权力和授权分布均衡。因原董事长胡伟先生已于2022年12月退休离任,为保证本公司治理架构的完整以及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推举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先生临时主持董事会工作,期限至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长之日止。于2025年1月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已推选徐恩利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不存在董事长与总裁之间有关联或利益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相关关系)的情形。按照公司既定的职责分工,董事长主持和协调董事会的工作,领导董事会制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努力实现战略目标,确保董事会有效运作及公司治理的规范。总裁在董事会的领导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协助下,负责统筹和管理集团的经营业务与运作、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策略、决议以及作出日常管理决策与安排等。公司已建立董事会信息汇报和报送机制,确保董事能够及时获取其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有关详情请参阅下文C.5的内容。董事会鼓励董事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并营造开放的讨论氛围,鼓励持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发表其观点和看法,促进董事,特别是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作出客观和审慎的决策,以对公司制定策略及政策作出有效的贡献。2024年内,公司还召开了1次执行董事兼总裁与全体独立董事的专项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未来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架构并制定了多层次的治理规则,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以及上文A.1的内容。C.3管理功能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C.3.1~C.3.3

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职能分开,并在《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中作详细列明,保障公司董事会决策与经营管理活动的相对独立。上述制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发布。

董事会负责领导集团的发展、确立战略目标并领导集团获得必要的资源以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详细列明了董事会的职权及须提交董事会批准的事项;《公司章程》及《总裁工作细则》详细列明了经理层的职权。公司严格按照该等公司治理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及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确保不会对董事会整体履行职权的能力造成重大妨碍或削弱的前提下,董事会给予执行董事一定的授权,以提升决策效率,保障业务的及时开展;同时,董事会制定了《执行董事议事规程》,通过程序管理、及时报备及定期检讨机制,对授权事项进行监控和管理。有关授权的具体内容和管理程序,已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2024年,执行董事共召开了13次会议,对授权范围内的项目投资和处置、融资管理、银行账户开立、资产评估备案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决策,所形成的决议已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备。C.4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C.4.1~C.4.2

董事会设立了5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制订了职权范围书,对其职责和权力做出明确说明和界定,并已获得董事会的批准。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战略、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和估计、内控体系运行、项目投资、风险管理以及董事、高管提名和考核薪酬等特定范畴的事务进行审核、监察以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席:徐恩利执行董事李飞龙独立董事李飞龙独立董事缪军独立董事徐华翔独立董事
成员:廖湘文执行董事李飞龙独立董事缪军独立董事缪军独立董事颜延独立董事徐华翔独立董事文亮执行董事李飞龙独立董事徐华翔独立董事徐恩利执行董事姚海执行董事廖湘文执行董事文亮执行董事颜延独立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由公司对应的职能部门为其提供工作支持,并由该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秘书。各专门委员会参照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及汇报的程序。委员会的会议记录载有会议讨论事项的详细资料,经全体委员确认后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委员会主席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交相关会议记录备案。2024年,公司5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25次会议,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的内容。C.5董事会议事程序以及数据提供及使用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C.5.1~C.5.10

董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定期会议,并在有需要时召开临时会议。在定期会议召开30日前,公司向全体董事发出有关会议召开日期和提交议案的书面提示,确保其有机会提出商讨事项并列入会议议程。所有定期会议的正式通知均在会议召开至少14天前发送给全体董事,临时会议的通知则在会议召开至少5天前发出。如果主要股东或董事在所议事项中存有重大的利益冲突,公司必须举行董事会全体会议进行审议,不得以书面决议或授权的方式达成决议。在审议相关事项时,有关联或利害关系的董事没有表决权,并应在适当的情况下避席。2024年,董事会召开了11次全体会议,13次执行董事会议,以及签署了5份书面董事会决议案,对集团的财务报告、经营分析与预算执行、年度风险管理计划及定期回顾与监控、业务发展与挑战、投资及融资方案、会计估计变更、关联/关连交易、董事提名、高管聘任及薪酬绩效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决策。报告期内,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于议案中有重大利益的董事均遵守了回避原则并放弃表决权。例如,董事会在审议有关核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有关年度集团经理层绩效考核自评结果的议案以及有关集团经理层和高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的议案时,作为相关方案适用对象的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在审议关于与CMF基金续签差额补足协议的议案、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关联/关连交易时,在深圳国际集团(不含本集团)担任职务的董事及其他拥有利益的董事均已向董事会申报了利益并在表决时回避。董事会及辖下委员会的会议记录载有会议讨论事项的详细资料,包括各位董事提出的询问、建议,表达的同意或反对意见,以及董事会最终表决结果等。会议记录初稿在各次会议后的合理时间内发送给各位董事征求意见;经全体董事确认后的定稿按照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妥善保管,并发送副本给各位董事备案,董事亦可通过董事会秘书随时查阅。根据议事和决策的需要,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出具书面报告提供董事审阅。此外,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可按照既定的程序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为其提供专业意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为保障专业机构的独立性,公司在就关联/关连交易事宜聘任独立财务顾问时,均由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须半数以上成员表决同意,且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的成员须回避。公司经理层负责在合理时限内向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监事会提供审议各项议案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并在董事/监事提出合理的查询要求后,尽快作出回应或提供进一步资料。一般情况下,载有拟提呈董事会审议或讨论事项的相关文件,至少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每位董事、监事均拥有在需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专门委员会秘书之间独立沟通和联络的途径。

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活动、业务发展趋势以及作为公司董事/监事的职责,从而确保其能适当地履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以下多种途径为董事、监事提供履职支持:

?在董事会会议上汇报集团重大事项的进展;

?对重大投融资项目、重要工作报告等事先组织董事和监事的预沟通会,专项汇报有关议题的

详细情况,回答董监事的提问,听取董监事的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议案材料进行完善;

?安排年度、半年度工作汇报会和季度经营分析会,由经理层详细汇报集团当期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预算执行及经营和财务状况、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资本运作等重点工作进展;

?组织董监事实地考察在建和运营高速公路项目,为董监事更深入了解集团相关业务、更清晰理解集团的战略布局和发展前景等提供支持;

?向董监事发送《经营信息月报》,定期汇报公路项目的经营表现、工程项目以及重点工作进

展、投资企业动态、财务风险预警指标监测情况以及董事会休会期间工作情况等信息;?安排董监事参加证券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国资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以及为有需要的董监事提供法规咨询,帮助其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治理原则等;

?持续跟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执行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或实施进展,在每次召开

董事会前作为董事会会议材料之一呈送给全体董监事,并在每次董事会上进行汇报。董事会

通过该等安排及时了解董事会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以便对经理层进行必要的督促,以

及根据实际情况对决策进行必要的调整。C.6公司秘书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C.6.1~C.6.4

本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董事、股东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统筹公司治理制度文件的拟订、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为赵桂萍女士,联席公司秘书为赵桂萍女士、林婉玲女士。2024年,赵桂萍女士及林婉玲女士均已参加了合计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培训,以持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公司董事会秘书还负责及时向所有任职董事提供适用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最新动向,安排董事培训,以促使董事会程序及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均获得遵守,并为董事合规履职提供支持;所有董事均可独立地与董事会秘书直接联系,以获取更详尽的资料和董事会秘书就管治事宜等方面的意见。D.核数、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D.1财务汇报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D.1.1~D.1.4
已遵循的建议最佳常规D.1.5~D.1.6

在历年的定期财务报告中,董事会努力遵循相关法律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按照从多、从严的原则编制文件和披露信息,以同时符合上海和香港两地证券监管要求。在此基础上,公司还主动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力求对集团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前景作出全面、客观和清晰的表述。公司在年度报告中除了对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影响业务表现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外,还提供有关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应对措施以及发展战略和前景计划等方面的信息,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管理和发展趋势的了解。公司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及发布季度业绩报告。董事会能够在充分了解所需信息的基础上评核公司表现及进行决策。有关信息提供和支持的详情,请参阅上文C.1和C.5的内容。

董事会就财务报表之责任声明:

本年度报告所收录之财务报表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经公司年度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审计。本声明旨在向股东清楚区别公司董事与审计师对财务报表所分别承担的责任,并应与本年度报告之审计报告中所载的审计师责任声明一并阅读。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所拥有之资源足以在可预见之将来继续经营业务,故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作为基准编制;于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已使用适当的会计政策,该等政策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遵循一贯性原则。董事有责任确保本公司编制之账目记录能够合理、准确地反映本公司之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保该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D.2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D.2.1~D.2.7
已遵循的建议最佳常规D.2.8~D.2.9

董事会已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有关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以及履职情况的详情,请参阅上文C.4以及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概况”的内容。经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发布。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风险管理委员会因履职提出寻求专业独立意见的情形。完善且具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体系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董事会负责监察有关财务、经营、合规和风险管理等重要监控程序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对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讨,审议通过了《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检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守则条文D.2.3的内容;此外,公司还聘请了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向董事会提供独立客观的内控评价

与建议。有关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董事会的责任声明、自我评价、重大缺陷(如有)以及审计情况,请参阅本节第十四项有关“内部控制”的内容。公司自2000年8月起成立了审计部,推行具独立性的内部审计制度,对集团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用进行监督和审计、评价。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有权接触公司的所有资料及向相关人员查询,审计部总经理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工作结果,由审核委员会审议后向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提出建议,并通过后续跟踪的方式检查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制订了《反舞弊工作条例》,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职责分工、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和报告流程等事项。审核委员会和审计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公司内外部网站公布。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与公司审计师就舞弊风险及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师和审计部提出的内控建议以及经理层的反馈和整改情况,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核查针对公司或经理层的举报/投诉事项,持续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反舞弊工作。D.3审核委员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D.3.1~D.3.7

董事会已设立审核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集团的财务会计政策、财务报告的合规性;检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监察公司的舞弊风险及管理措施;负责与审计师的工作协调并对其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聘任事宜进行检讨;审阅内部审计报告及经理层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审核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等。有关风险管理范畴的工作,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有关审核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及履职情况的详情,请参阅上文C.4以及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概况”的内容。经董事会批准的《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发布。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审核委员会因履职提出寻求专业独立意见的情形。审核委员会对集团2024年度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向董事会提出批准建议,其具体工作包括:

?审阅集团的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听取审计师的审阅/商定程序情况汇报,与经理层及审计师就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进行讨论。

?在年度审计开始前,与审计师举行见面会,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年度风险、审计

范围、审计方法、审计重点以及年度审计时间表等,了解公司有关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整体工作安排。

?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经理层及审计师保持沟通,就集团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采

纳会计政策的适当性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等进行讨论和确认。

?督促审计师按计划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阅集团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书面意见。审核委员会

于2025年初(截至报告日)召开了2次会议,并与审计师进行了没有公司经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以确保审计师意见的客观独立性。基于相关工作结果并参考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委员会认为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集团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建议董事会批准。

审计师情况汇报:

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已聘请德勤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本公司自2021年起聘请德勤为法定审计师,该事务所已连续4年为本集团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公司审计师的有关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2024年2023年
财务报表审计、审阅等费用2,9803,000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450
其他2,1881,524

注:

1、审计师已就上述报酬总额向本公司提交了书面确认函。

2、2024年度德勤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项目审计及相关函件出具等。除上述外,本公司之湾区发展等共74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别聘请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和理贤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197万元及港币5万元。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监督并做出评价,就审计师的委任或撤换事宜向董事会提交建议,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对德勤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和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审核委员会对德勤2024年度的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审核委员会认为,德勤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独立性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在上交所网址http://www.sse.com.cn、联交所网址http://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披露的《关于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和《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E.薪酬

E.1薪酬的水平及组成及其披露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E.1.1~E.1.5
已遵循的建议最佳常规E.1.6~E.1.9

董事会已设立薪酬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有关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以及履职情况的详情,请参阅上文C.4以及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概况”的内容。经董事会批准的《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已在交易所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发布。公司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薪酬委员会因履职提出寻求专业独立意见的情形。本公司具名披露每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有关董事酬金政策、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机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方面的详情,请参阅上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的内容。F.股东参与F.1有效沟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F.1.1

公司一直遵循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在遵守各项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通过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投资者关系”以及下文F.2的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内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且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2024年-2026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减对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如有)分配后的利润的55%。本公司定期披露公司股份总额、股东类别、主要股东以及公众持股市值等详情,详情可参阅本年度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的内容。F.2股东大会

已遵循的守则条文F.2.1~F.2.3

公司鼓励所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2024年,本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A、H股类别股东大会各1次,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的内容。

公司召开股东年会至少于会议召开20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至少于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并向股东提供有助于其参会及作出决策的资料。公司每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实际独立的事宜均以个别议案的形式分别提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或向其他股东征集投票权。根据《公司章程》,持有本公司具表决权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于收到有关书面要求后,须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另外,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具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亦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在本公司通知将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加入新的提案,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本公司应当将新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将召开的股东大会议程;股东在选举董事和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这些安排有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权利,鼓励其充分发表意见。上述安排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在《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已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可在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查阅。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以在有需要时回答股东的提问。在股东大会上,所有参会股东均获安排就与议案有关的事项向董事及经理层提问。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股东可致电本公司投资者热线或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函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提出查询及表达意见。公司在网站、股东大会通知、股东通函、年度报告上均公布了详细联系方式,供股东提出主张或进行查询。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股东沟通的原则、责任人、沟通方式和工作规范,建立了与股东持续对话的机制。报告期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的具体详情请参阅下文“投资者关系”的内容。公司已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及表决程序,并确保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中,对投票表格的填写方式、股东权利、表决程序以及计票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以确保股东充分了解具体投票表决方式和程序。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及投票。

十九、投资者关系公司倡导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以充分的信息披露为基础,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增进彼此的信任和互动,给予投资者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坚持回报股东。

(一)信息披露良好的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地搭建公司与投资者、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沟通和认知的桥梁,使公司的价值得到更充分和广泛的认识。公司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2024年,本公司按时完成了年度、半年度以及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发布中英文公告及其他股东文件和资料400余份,详细披露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分红派息、投资者交流、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投资及融资安排等多方面的信息。公司主动以公告形式披露月度收费公路营运数据,并根据业务情况增加其他自愿性信息披露,在年度报告中对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影响业务表现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管理和发展趋势的了解。

(二)持续沟通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上,公司还通过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有效的双向沟通:在合规基础上与投资者就其所关注的方面进行沟通交流,增强其对公司的了解;同时广泛收集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反馈给经理层,努力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总裁、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以及投资者关系团队积极参与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与投资者进行直接沟通交流。公司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公布投资者热线电话和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设立上证e互动网上留言栏目,以及时了解和回应投资者的查询。2024年,公司通过电话、电邮和网站留言方式回复投资者查询百余次。

?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来访和调研要求,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在合规基础上以开放的态度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并针对投资者关注重点不断优化路演推介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待投资者调研近50批次。

?积极举办或参加A、H股市场各类推介活动,包括业绩说明会、网上投资者交流会、投资

者路演、券商及中介机构组织安排的投资者会议等。为了提高交流活动的便利性和效果,公司的业绩说明会采用现场、线上同步直播和回放,以及电话会议多渠道参会方式,公司

管理层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战略、经营业绩、经营计划等内容,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说明,对不确认的事项提示相关风险,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公司结合市场诉求和业务发展需求组织或参加各类路演和投资者交流会议,向投资者陈述公司经营情况,协助其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理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4次业绩发布系列活动,参与各类路演和投资者交流会议近70场次。

?及时更新有关集团经营发展的信息和资料。2024年,公司编制和更新有关公司业绩及业务

进展的推介材料20余份,向投资者介绍公司阶段性的经营管理状况及项目营运表现,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本公司通过上交所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搭建的“e互动”平台,及时关注和回复投资者的留言。本公司董事会已检讨本公司2024年的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情况,考虑上述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及本公司已采取的交流沟通举措,本公司认为2024年的股东通讯政策已有效实施。

(三)股东回报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回报股东,已连续27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息,累计派发现金股息约144.37亿元。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息每股0.244(含税)。上述建议将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有关股息的详情、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请参阅上文第十二项“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内容。

第七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40,066.1

注:上表中投入环保资金包含了本集团2024年在拓展大环保产业方面投入的资金。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蓝德公司旗下子公司诸暨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蓝德)于2024年9月2日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建工东路36号实施了污染物超出排污许可证上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诸暨蓝德被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1.6万元。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深高速高度关注自身业务对周边生态环境与社区生活的影响,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阶段均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条例,并据此制定了《第三方监测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基本要求暂行办法》,规范了各经营环节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内容,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取、弃土场经过回填和植被恢复,并经环保局验收许可,形成环评闭合。在施工过程中针对扬尘、噪音、排放物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最小化环境影响。

针对扬尘污染,深高速要求施工标段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并鼓励资源回收。在施工中采用生态环保、节能工艺,明确“三集中”

原则,强化扬尘治理,保持常态管理。公司专设扬尘防治经费,激励施工方采取预防性措施,以最小化环境影响。针对噪音污染,深高速除了采用“三集中”原则对钢筋加工厂、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实施封闭式施工,降低施工产生的噪音和对大气的污染,还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八个必须”

等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污染。针对排放物污染,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污水操作规程》和《脱硫系统操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移动厕所、废水沉淀池和隔油池,以回用部分废水。对于无法回用的施工废水,采用密闭式吸污车将其运送至市政污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水源保护区路段的施工工地,在附近设立截水沟和沉淀池,用于收集和引流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以确保废水得到合理处理,保护水资源和环境质量。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深高速始终秉持清洁低碳的发展理念。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强化节能减排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定期更新机电设备、推动材料循环利用,通过持续地改进和创新,推动公司向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122,364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发展绿色产业(固废资源化处理、新能源业务);采用节能LED灯源;推动无纸化办公;开通使用电子发票。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深高速全力践行国家“双碳”目标,挺进大环保产业,聚焦清洁能源发电、固废资源化处理两大业务,同时布局退役汽车和新能源电池拆解及梯次利用等产业,报告期内,集团共完成有机垃圾处理量1,400,958吨,沼气发电上网发电量38,579兆瓦时,相当于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2,149吨,减少使用标准煤3,360吨;风力发电1,468,817兆瓦时,相当于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201,492吨,减少使用标准煤180,517吨。

对钢筋加工厂、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生产实施封闭式施工。

必须做好群众接访工作、必须做好与受影响群众的沟通交流、必须做好公示公告、必须依法进

行连续施工、必须落实好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必须科学规划施工时间、必须加强文明施工宣传教

育、必须做好在线监测联网。

公司收费公路业务板块主要的能源消耗来自公路路灯的电力消耗,为有效降低能耗,在各直管路段中启用LED节能灯替代传统高压钠灯,在保证道路照明度的前提下减少电力消耗。同时,公司积极推广使用“深圳e交通小程序”,鼓励采用电子发票减少纸张使用。此外,公司推行无纸化办公模式,通过优化OA系统在收发文件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关键业务环节的应用,实现信息数字化流转。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自2009年起,公司在每年四月份前完成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自2021年起更名为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以加强各利益相关方与公司之间的理解与联系,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本年度ESG报告旨在向股东、员工、政府、客户与消费者、合作伙伴、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客观、透明地反映深高速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历年报告均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文版本)、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中/英文版本)查阅和下载。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在发展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建立了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的深高速义工队,通过志愿者招募平台汇聚了教育、环保、扶贫、医疗等多个领域的公益项目,带动更多人关注和支持公益事业。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参与志愿服务共1,700人次,提供志愿服务3,811小时。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284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284通过工会采购扶贫产品助力慈善事业。
惠及人数(人)2,278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驻村帮扶、教育帮扶、改善基础设施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履行对口帮扶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目前已选派4名人员前往汕尾陆丰市大安镇安北村与厦饶村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公司将继续坚持长期帮扶,不断探索创新模式,为乡村振兴贡献更多力量,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公司同样关注农村儿童的成长,自2012年进入贵州省龙里县进行投资的同时,也将扶助教育事业的社会责任一并带入,公司“星光工程助学公益行动”已连续十三年将深高速的星光之爱传递至偏远地区留守儿童。2024年4月27日,由深高速投资建设的贵州省龙里县龙里河大桥正式通车。龙里河大桥是连接黔中龙溪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与草原片区的交通控制性工程,极大缩短了草原片区对外沟通的时空距离,有力促进龙里县与贵阳市的经济交流,吸引更多投资,助力产业升级。同时,其建成后将带动周边旅游业及相关产业蓬勃发展,为城市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

第八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其他深圳国际/深国际(深圳)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情可参阅承诺方于2007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2007年10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深圳国际1、继续履行上述于2007年10月就避免同业竞争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的承诺。2、除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的情况外,深圳国际不会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但双方约定的情况除外。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2010年12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深圳投控为避免同业竞争,深圳投控作出承诺:1、承诺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本集团经营的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本集团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2010年12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2、除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书面同意的情况外,深圳投控不会单独或连同其他人士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但双方约定的特定情况除外。详情可参阅深圳投控于201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市场公布的《收购报告书》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6月1日的公告。
承诺函其他深圳国际1、将本公司作为深圳国际高速公路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2、将履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2011年6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3、对于深圳国际拥有的高速公路业务资产,深圳国际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将该等资产注入到本公司,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自作出承诺起5~8年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函其他深圳投控1、将本公司作为深圳投控高速公路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2、深圳投控将履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2011年5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3、对于深圳投控拥有的高速公路业务资产,深圳投控承诺用5-8年左右的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到本公司,从而消除深投控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自作出承诺起5~8年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新通产公司/深广惠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在深圳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造成竞争的行业与业务。1997年1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其他深圳国际/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本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下述事项作出承诺:深高速及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若深高速存在《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三次修订稿)》中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深高速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23年7月、2024年1月及2024年8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其他深圳国际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深高速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深高速利益;3、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承诺切实履行深高速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2023年7月、2024年1月及2024年8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深高速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其他新通产公司新通产于与本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新通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标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定执行。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新通产本次认购的标的股票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新通产并作出如下承诺:确认在深高速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深高速股份的情形,并承诺从深高速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深高速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深高速所有,同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023年7月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新通产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之认购事项作出如下承诺:新通产公司认购深高速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深高速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10%,认购金额不超过15.10亿元,且本次发行后深圳国际合计间接持有的深高速股份比例不低于45.00%,认购价款将由新通产公司2024年7月本次发行期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以货币支付。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其他深广惠公司/晋泰公司深广惠公司及晋泰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进一步作出股份锁定承诺:确认在深高速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深高速股份的情形,并承诺从深高速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深高速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深高速所有,同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024年7月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注其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2023年7月、2024年1月及2024年8月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

2023年

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向符合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了书面承诺。2024年1月25日及2024年8月30日,分别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及使用分别作出了调整,相应对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分别进行修订,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相关事项作出了书面承诺。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1、南京风电2024年10月底,南京风电业绩承诺方的一名个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南京风电1.96%股权无偿转让给环境公司,至此,南京风电业绩承诺方已将其持有的南京风电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环境公司,相关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

2、蓝德环保2023年10月15日,环境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的仲裁通知书,业绩承诺方向仲裁院申请仅就2021年的业绩补偿承担1%的责任,且环境公司应向业绩承诺方返还已补偿的股份。针对该仲裁,环境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该案目前尚在审理中。2024年11月,环境公司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由业绩承诺方向环境公司支付2023年业绩承诺补偿,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本案,并将环境公司2023年提起的业绩补偿仲裁申请合并审理,但尚未确定开庭审理时间。2024年5月,环境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通知,已对业绩承诺方名下已知财产进行保全。后续本集团将继续积极采取法律等措施促使业绩承诺方履行对赌责任,切实维护本集团合法权益。

3、深汕乾泰深汕乾泰2024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根据初步财务核算结果,全年净利润为亏损11,267万元,未完成“不低于2,834万元”的业绩承诺目标。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已将持有的深汕乾泰15.67%股权质押给基建环保公司作为业绩差额补偿保障,预计该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可覆盖2023年度应收的业绩补偿收益,部分覆盖2024年度应收的业绩补偿收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基建环保公司于2023年确认业绩补偿收益3,610万元,于2024年确认业绩补偿收益1,293万元。2024年9月,基建环保公司向深圳市龙华区法院提交了一审诉讼材料,要求深圳乾泰履行补偿承诺义务,目前处于庭前调解程序中。有关南京风电、蓝德环保和深汕乾泰业绩承诺及以前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请查阅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八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相关规定,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集团于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相关规定,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要求,结合各主要收费公路的实际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起对机荷高速、清连高速及长沙环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约9,575千元,增加集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9,575千元。报告期内,以上会计估计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体上未产生重大影响。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35及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9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4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黄天义、刘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4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名称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50
财务顾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188
保荐人//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已聘请德勤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本公司自2021年起聘请德勤为法定审计师,该事务所已连续4年为本集团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未发生破产重组事项,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涉及若干起诉讼、仲裁事项,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报告日,未完结的或报告期内有后续进展的主要诉讼、仲裁事项如下文(二)。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南京风电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仲裁采购合同纠纷101,080.7(反诉30,000)是,确认应付违约金30,000千元(已支付)驳回撤裁申请,已结案2023年6月16日,收到济南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1)山东中车支付南京风电货款99,991.4千元;(2)南京风电支付山东中车延迟供货违约金30,000千元。2023年8月4日,南京风电提交撤裁申请。2024年10月30日,收到法院驳回南京风电撤裁申请的裁定书。执行完毕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蓝德、蓝德环保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51,757.8(反诉50,000)是,确认应付工程款项及利息21,758千元(已支付)已结案2022年12月14日,一审判决:(1)广西蓝德支付永清环保工程款约19,585.47千元及利息;(2)永清环保支付广西蓝德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1,500千元。2024年3月29日,收到二审判决:驳回广西蓝德和永清环保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执行完毕
新清环境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南京风电诉讼合同纠纷150,743.2(反诉52,426.93)是,确认应付货款损失、滞场费、原材料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合计53,210千元(已支付)二审判决,执行中2023年8月31日,收到一审判决:(1)确认解除双方未履行部分合同;(2)南京风电支付新清环境3,917.84千元;新清环境开具银行质量保函等。2024年11月5日,收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诉已执行完毕,反诉执行中
环境公司朱胜利诉讼股权转让纠纷撤诉结案2023年12月,请求被告向原告无偿转让其所持南京风电的1.96%股权,被告已向原告无偿转让了该股权,工商变更已完成。环境公司已于2024年11月提交撤诉申请,并于同月收到法院准许撤诉裁定。已撤诉,无需执行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环境公司施军营、施军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仲裁未实现承诺业绩,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业绩补偿344,334.1仲裁中2023年7月,环境公司请求裁决施军营等被申请方按照协议约定向环境公司无偿转让蓝德环保股份19,534,720股(每股价值按5.06元计算),并支付损失补偿金额71,156.42千元。2024年11月,环境公司申请变更原仲裁请求,请求裁决被申请方向环境公司无偿转让蓝德公司股份19,534,720股,支付损失补偿金额244,638.39千元。仲裁中
贵州信和力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深置地、贵深发展公司仲裁股权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486,046.3撤裁结案2024年11月12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决定:针对申请人贵州信和力富的撤回仲裁申请,撤销本案。已撤裁,无需执行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南京风电诉讼合同纠纷163,974.9(反诉91.3)一审中2023年10月,江西电建请求判决南京风电承担因延迟交货及供货质量等问题导致的电价损失、设备维修及更换费用、延迟交货违约金等合计约为109,100.1千元。2024年3月,南京风电提交反诉状及证据材料,请求江西电建向南京风电支付设备安装调试款、压车费等合计约人民币91.3千元。2025年1月,南京风电收到江西电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金额至163,974.9千元一审中
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施军营、施军华、郑州环境公司仲裁股权转让纠纷129,727.2仲裁中2023年10月,水气蓝德等申请方请求裁决:(1)变更其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比例为1%;(2)环境公司返还已补偿的2,264万股股份(每股价值仲裁中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词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5.73元计算)或等额现金。
融资租赁公司许昌许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许鑫风电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仲裁合同纠纷129,567仲裁审结2024年2月27日,融资租赁公司请求裁决许昌许瑞等被申请方偿还融资租赁剩余本金、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合计约129,567千元。2025年1月24日,融资租赁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租金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等合计121,520.2千元。仲裁审结
南京风电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合同纠纷124,923.5一审中2024年8月16日,南京风电请求判决连云港中复承担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和各项损失合计约124,923.5千元。一审中
南京风电淮安中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诉讼欠款纠纷106,000.2(反诉124,244.8)一审中2024年8月16日,南京风电请求判决淮安中恒支付欠款及利息等合计约106,000.2千元。2024年12月5日,淮安中恒新能源反诉请求南京风电支付工程改造修理费用、工程质量问题费用、赔偿发电量损失等合计约124,244.8千元。一审中
南京风电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合同纠纷62,521.5一审中2024年8月15日,南京风电请求判决中装新能源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合计约62,521.5一审中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千元。
基建环保公司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诉讼股权转让纠纷一审中2024年9月26日,基建环保公司请求判决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无偿转让其持有的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8.02%的股权,并办理前述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一审中
中铁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基金公司仲裁合伙协议纠纷152,590.3已立案2024年10月9日,基金公司收到中铁建就其自基础设施基金退伙事宜的仲裁通知。已立案
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南京风电、环境公司诉讼合同纠纷96,140已立案2025年1月15日,南京风电收到巨野县昌光风力能源有限公司就其因延迟交货而遭受损失相关事项的民事起诉状。已立案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本公司通过美华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收购深投控基建100%股权,承接了深圳投控和深投控国际(“深投控方”)对CMFGlobalQuantitativeStableSegregatedPortfolio(“CMF基金”)退出所持湾区发展(系深投控基建持股71.83%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差额补足(如有)义务。本公司及美华公司、深投控方和CMF基金于2024年1月16日就CMF基金延期退出分别签订了续期相关一揽子协议。深圳投控为深圳国际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续期一揽子协议的签署构成本公司的关联/关连交易。本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的公告。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2023年9月20日)起十二个月,为保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已审议通过将上述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4年9月20日起延长12个月(“本次延期”)。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新通产拟认购本次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根据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新通产为本公司关联/关连人,本次延期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关连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9月20日的相关公告、披露文件和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的通函,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会议资料。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1-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关系
贵州置地(1)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客户354.652016-01至2024-12间按揭贷款的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生效日连带责任担保0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37.69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354.65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04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4,507.76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4,862.4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2.2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2,489.43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2,489.43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请参阅下文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⑴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年会已先后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置地按照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深高速·茵特拉根小镇(现更名为深高速·悠山美墅)”项目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计划不超过10亿元。报告期内,贵州置地为21名客户累计提供了9.28百万元的阶段性担保,以前期间已提供的46.97百万元阶段性担保已于报告期内被解除,截至报告期末,贵州置地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4.65百万元。⑵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42-

担保授权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1)担保授权本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授权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保函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本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开立保函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上限实际担保余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是否履行完毕是否逾期是否存在反担保
蓝德环保抚州蓝德60522021/9/152021/9/15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桂林蓝德100812021/12/242021/12/24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北海中蓝注166.8582021/12/292021/12/29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诸暨蓝德注113030.042021/12/292021/12/29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143-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上限实际担保余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是否履行完毕是否逾期是否存在反担保
湾区发展深湾基建1,7981,6002022/11/82022/11/8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桂林蓝德4033.832023/1/62023/1/6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投资公司深高乐康36.2624.402023/5/112023/5/1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邯郸蓝德98892023/5/122023/5/12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黄石蓝德4238.852023/6/292023/6/29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四川蓝昇注2101.4886.772023/8/252023/8/25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广西蓝德40402024/6/72024/6/7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广西蓝德380279.072024/6/72024/6/7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湾区发展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1,111.251,027.902024/6/242024/6/24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泰州蓝德130202024/8/302024/8/30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贵阳蓝德6502024/11/222024/11/22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连带责任担保
蓝德环保本公司收购蓝德公司前,其所投资的多个项目子公司注319192015/11/24–2018/9/262015/11/24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连带责任担保
湾区发展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注41,964.131,027.902020/3/2–2020/7/142020/3/2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按协议约定要求连带责任担保
合计/4,507.76///////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金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450,776.35万元,其中包括蓝德环保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1,900万元(均为蓝德环保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所

-144-

提供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102,790.44万元。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12月24日、12月30日,2022年11月8日,2023年1月6日、5月11日、5月12日、6月29日、8月25日,2024年6月7日、6月24日、8月30日及11月22日的公告。注1:蓝德环保为其子公司北海中蓝、诸暨蓝德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1年12月22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和12月30日的公告。注2:蓝德环保为其子公司四川蓝昇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3年7月31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和8月25日的公告。注3:蓝德环保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蓝德环保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注4:湾区发展在被本公司收购之前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之“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库存资金13.500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在保证资金的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发生5笔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交易,委托理财金额为13.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0元,本报告期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为5,681,246.58元(含税),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来源资金投向是否存在受限情形报酬确定方式年化收益率预期收益(如有)实际收益或损失未到期金额逾期未收回金额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华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理财产品160,000,0002023-12-142024-3-13自有资金到期付息3.021,191,452.0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银行理财产品160,000,0002023-12-192024-2-27自有资金到期付息2.80859,178.08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理财产品150,000,0002024-3-212024-4-30自有资金到期付息2.56420,821.9200-
华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002024-4-302024-7-29自有资金到期付息2.65653,424.6600-
华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理财产品50,000,0002024-8-12024-11-1自有资金到期付息2.61328,931.5100-
华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理财产品50,000,0002024-8-12024-12-2自有资金到期付息2.61439,767.12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深圳分行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0002024-4-32024-4-28自有资金到期付息2.611,787,671.2300-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融资事项

(1)发行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了共人民币15亿元的202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24深高01”,债券代码为“241018”,发行规模5.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25%;本期债券品种二简称为“24深高02”,债券代码为“241019”,发行规模9.5亿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为2.7%,均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完成了人民币10亿元202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债券简称为“24深高03”,债券代码为“242050”,发行规模10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

2.2%,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完成了共人民币23亿元的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5深高01”,债券代码为“242539”,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2.29%,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的公告。有关本公司报告期内上市债券的情况可参阅本年度报告“股本及股东情况”第二点“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的内容。

(2)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进展情况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了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180天,票面利率为1.79%,该笔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4年10月期满,本公司已于到期日偿还相应本金及利息。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及2024年4月26日的公告。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2日和2024年10月28日完成了2024年度第二期及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均为15亿元,期限分别为270天及80天,票面利率分别为1.75%和2.03%,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2024年7月23日及10月29日的公告。

(3)发行中期票据事项进展情况本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18日已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2.16%。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3年1月19日及2024年10月21日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已发行2025年度第一、二期中期票据,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1.7%。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

1.7%。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3年1月19日及2025年1月6日的公告。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基于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54,231,097股(含本数)A股股票(“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股东批准的特别授权,经董事会审议,现募集资金总额已调整至不超过47.03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外环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偿还有息负债等用途。本次发行已于2024年11月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已于2025年3月确定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约为35,708.5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03亿元(含发行费用)。截至本报告之日,募集资金已到账、验资手续已完成,正在办理登记及托管手续。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9月20日,2024年1月25日、5月22日、7月26日、8月30日、9月20日、11月8日、12月13日,以及2025年3月18日的相关公告、披露文件和2023年8月24日、2024年8月23日的通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会议资料。易方达深高速REIT发行事宜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发售,最终募集基金份额3亿份,发售价格为6.825元/份,募集资金总额为20.475亿元。其中,本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战略配售认购数量为1.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40%,扣除本公司认购部分外的募集资金净额约12.3亿元(含发行费用)。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508033”,基金扩位简称为“易方达深高速REIT”。易方达深高速REIT是以益常高速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底层基础设施资产设立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11月17日,2024年1月2日、1月31日及3月13日的相关公告。重大投资及交易事项2024年5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审议通过了投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案。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建设期为5年,采用立体复合通道模式进行改扩建,全长约41.4公里,建设工程将分为地面层和立体层,均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本公司拟投入约192.3亿元建设本项目,并将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本项目建设形成的全部公路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上述投资方案已于2024年6月11日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截至本报告日,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于2024年7月26日签订了1-6合同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30.19亿元、29.69亿元、27.59亿元、27.60亿元、31.78亿元、34.72亿元(含政府出资部分),其中签订第1、5、6合同段施工合同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主要交易,已获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5月27日、6月12日、7月26日、8月23日、9月20日的公告、披露文件及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和8月23日的通函。

2024年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置换并购融资的议案。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人民币贷款向美华公司增资不超过104.79亿港元(或等值币种金额),再由美华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深投控基建增资不超过76.61亿港元(或等值币种金额)(“本次增资”)。深投控基建收到的增资款将全部用于偿还应付美华公司的股东借款本息,美华公司收到的增资款在支付对深投控基建的增资并收回深投控基建的股东借款本息后,将主要用于偿还现有的外币银行贷款。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公告。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向美华公司增资101.75亿港元,已偿还外币银行贷款101.74亿港元。2023年7月14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外环项目坑梓至大鹏段约16.8公里(“外环三期”)的投资方案,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4.47亿元。截至本报告日,外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分别于2023年11月7日、2024年1月25日和3月12日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8.75亿元、8.41亿元、8.85亿元、6.07亿元、7.41亿元和7.35亿元。报告期内,外环三期已全线开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约14.3%工程形象进度。有关外环项目的详情可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1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和3月12日的公告。

购回、出售或赎回证券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合营企业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其任何上市证券。优先购买权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并无规定本公司发行新股时须先让现有股东按其持股比例购买新股。可供分派的储备于2024年12月31日,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本公司可用作股东分派的储备为8,586,181,562.92元,而本公司的股份溢价账可以缴足股款红利股份的方式进行分配。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及本公司储备的重要变动的数目及详情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47。税项及税项减免本公司股东依据以下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务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下列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布且有效施行的相关规定,股东如有需要,应就具体税务缴纳事项或影响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的意见:

A股股东: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应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H股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国境内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以及联交所日期为2011年7月4日的《有关香港居民就内地企业派发股息的税务安排》的函件,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现行相关税务局的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公司派发的股息缴付税款。沪港通投资者: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联交所上市H股以及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的税收事宜,请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及《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8号。慈善捐助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进行慈善或社会公益用途的捐款。环境政策及表现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环保技术和材料在日常管理、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中的实际运用”是本集团的基本环境政策。集团把绿色、循环、低碳的经营理念融入到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认真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条例,推行绿色施工和低碳运营,积极研发及引用新技术、新工艺及环保材料,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再生利用,努力践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本集团于环境方面的政策及表现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

告。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本公司持续关注并积极识别包括政府、股东、供应商、客户、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与期望,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完善沟通与反馈机制,充分了解并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的需求,促进企业与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利益相关方沟通情况如下:

利益相关方类别诉求与期望回应内容
政府及监管机构?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政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精准扶贫与支持地区发展?持续强化企业合规管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制定和持续优化企业的战略定位、产业方向和经营举措,确保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企业发展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产业投资、人员派驻、公益投入等方式开展精准扶贫及支持地区发展
股东?稳健的收益和分红?降低投资风险?信息公开透明?做好企业经营,提升经营业绩,维持稳定的分红政策?提升企业管理,重视风险识别和管控?合规开展信息披露,重视投资者关系
供应商?合作互利共赢?信守合约?促进行业发展?公平采购,打造责任供应链?信守承诺,诚信履约?鼓励供应商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优化管理模式,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客户?高质量服务?道路安全顺畅?及时的救援和清障?全面及时的道路资讯?完善的道路设施?服务反馈及投诉渠道公开?通过技术与模式创新,提升通行效率?加强应急救援,重视道路安全管理?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加强道路养护
员工?薪酬待遇?发展空间?培训体系?持续完善薪酬绩效体系、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优化职位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建立管理岗位竞聘和新员工指引人等制度?重视职业发展培训,拓展线上线下培训课程,建立学历教育和技术职称激励机制等
社区?公路环境影响?企业营运道德?参与社区发展?支持公益事业?做好项目环评和规划设计?重视与周边社区的协调发展,投诉渠道公开,及时妥善处理合理诉求?开展精准扶贫及支持地区发展?开展公益活动
NGO/民间环保团体?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与资源使用效率?落实绿色运营与办公?强化环境信息披露

2024年,公司继续通过不同渠道与各利益相关方保持沟通与交流,缔造互惠共赢的关系,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关报告期公司履行与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详情请查阅本年度报告“投资者关系”章节,以及本公司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遵守法律及条例2024年内,集团遵守对业务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规及条例。基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披露要求,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主要法规/条例本公司制定的制度/规程合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工程质量管理规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程》《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路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控制程序》《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程》严格实施公司制度及规程,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公司以合约管理为核心,通过体系管理、准入管理、施工工序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精细化管控,切实推行设备准入管理、原材料准入制、业主独立抽检制、首件工程认可制以及试验件施工制等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日常养护工程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手册》《新建公路缺陷责任期内养护、路产管理实施办法》《公路养护项目委托实施办法》《公路养护合同管理办法》《道路养护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评定标准,对各条高速公路制定了中长期养护规划,实行日常性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测,确保桥隧等构造物安全,密切监控公路技术状况,及早发现公路病害并加以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管理程序》《采购操作细则》《供应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评标、定标委员会组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分包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项目招标管理规程》《专用施工技术规程》《公路养护承包商档案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的法规规定,制定了专用施工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对潜在承包商进行资格考察,对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严加控制,对合作的工程建造商或承包商定期考核并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务求选择到符合资质及工作质量要求的合作商,并与资信良好的伙伴建立长久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方监测管理制度》《除臭操作规范》《污水操作规程》《脱硫系统操作规程》《预处理设备维修规范》《厌氧沼气设备维修规范》《设备管理制度》《生产现场管理制度》《风机运行数据分析作业指导书》《设备异动管理制度》《技术改造管理制度》《专项工程管理制度》《技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配置环保设施及设备并严格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及设备有效运行。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环评要求进行监测,确保各项废物达标排放和处置。严格按照国家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理技术规范和评定标准,制订技术标准和作业流程,对无机废渣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对厨余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以实现资源回收利用,积极开展研发创新技术和工艺,提升处理效果,减少废弃物产生。采用创新工艺、环保新材料、高效设备优化资源配置与能源消耗。
主要法规/条例本公司制定的制度/规程合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新员工入职、转正管理办法》《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职称及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员工职位体系管理办法》《员工竞争上岗管理办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权益保障,优化员工的薪酬福利体系,深化人才培训培养体系,健全公开、公正的绩效考核和岗位晋升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合规管理办法》《合规手册》《防止工作人员利益冲突管理办法》落实风险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构建合规、风控、监督协同闭环管理体系,规范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流程,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

企业社会责任汇报2025年3月,本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重点汇报了本公司在环境、产品、顾客、员工和社群等方面的责任与实践,有关集团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的详情载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文版本)、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中/英文版本)以及本公司H股市场网址https://expressway.aconnect.com.hk内查阅和下载。投资者可通过该报告,了解本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更为全面和翔实的信息与资料。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变动情况分别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16、19。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及本公司之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详情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33、34及35。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的详情分别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13及附注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管理层”)⑴管理层的资料以及该等人员在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载列于本年度报告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⑵管理层于报告期内领取薪酬的详情,载列于本年度报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及财务报表附注十一\5。⑶服务合约:

第九届董事会各董事均已与本公司订立了董事服务合约,此等合约内容在各主要方面均相同。前非执行董事吕大伟的服务合约由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独立非执行董事缪军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徐华翔的服务合约由2021年5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其他董事的服务合约均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本公司已和各董事续签了董事服务补充合约,服务合约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外,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白华因个人工作原因、前执行董事王增金因工作变动原因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2024年2月20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该两名董事的辞职已于2024年2月20日生效。前非执行董事吕大伟因个人工作原因、前非执行董事李晓艳因工作变动原因、前非执行董事戴敬明因年届退休原因分别于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3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该三名董事的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后即时生效。经本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姚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颜延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由2024年2月20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本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徐恩利、伍燕凌、张坚获委任为董事,服务合约由2025年1月9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除以上所述外,本公司与董事或监事之间概无订立现行或拟订立于一年内终止而须作出赔偿(一般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⑷合约利益:

于报告期末或报告期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概无订立致使本公司之董事或监事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的重要合约,以及直接或间接存在关键性利害关系的合约,也不存在于报告期末或报告期内任何时间内仍然生效的上述合约(服务合约除外)。管理层在由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的任何合约或安排,以及在本年度报告刊发日期仍然有效且对集团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合约或安排中概无利害关系。⑸提供予高级人员的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概无直接或者间接向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管理层或彼等之关连人士提供贷款或贷款担保。⑹认购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于2024年12月31日,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列入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中之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统称“权益或淡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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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深圳国际普通股的好仓:

姓名于2024年12月31日所持普通股数目报告期内变动情况所持普通股数目约占深圳国际已发行股本的百分比权益性质身份
廖湘文(4)21,520+1,2270.001%家属权益实益拥有人

于深圳国际购股权的权益:

姓名权证于2024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数目(1)(2)(3)报告期内变动情况权益性质身份
报告期内调整报告期内获授予行使失效
廖湘文(4)购股权计划1(1)332,000----家属权益实益拥有人
购股权计划2(2)249,000----
购股权计划3(3)249,000----

附注:

⑴购股权计划1于2023年11月1日授出及可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期间内按照授予条款行使;⑵购股权计划2于2023年11月1日授出及可于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期间内按照授予条款行使;⑶购股权计划3于2023年11月1日授出及可于2027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期间内按照授予条款行使;⑷董事廖湘文配偶所拥有之权益。

除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12月31日,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上文定义之权益或淡仓。业绩审阅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的财务报表及年度报告。足够公众持股量于本报告日期,以董事知悉及公开予本公司的资料作基准,本公司维持上市规则要求多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25%的足够公众持股量。遵守法律及法规本集团的业务主要由本公司及其于中国内地的子公司进行,本集团的营运须遵守的主要法律及法规为中国内地的有关法律及法规。报告期内,本集团没有违反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法规。

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2,180,770,326股,其中,1,433,270,326股A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72%;747,500,000股H股在联交所上市交易,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2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及上交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6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的发行簿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增发A股股票共357,085,801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47.03亿元(含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537,856,127股,其中A股1,790,356,127股,H股747,500,000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3、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股票或其衍生证券发行与上市的情况。基于董事所知悉的公开资料,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于本报告日期的公众持股量是足够的。报告期末,本公司A股流通市值(A股流通股本×A股收盘价(13.48元))约为193.20亿元,H股流通市值(H股流通股本×H股收盘价(港币7.32元)约为港币54.72亿元。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07/233.35%10,000,0002021/07/2710,000,0002026/07/27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01/183.18%15,000,0002022/01/2015,000,0002029/01/2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10/172.88%5,500,0002023/10/185,500,0002026/10/18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05/242.25%5,500,0002024/05/275,500,0002027/05/27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05/242.70%9,500,0002024/05/279,500,0002034/05/27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11/282.20%10,000,0002024/12/0210,000,0002029/12/02
其他衍生证券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4/04/251.79%15,000,0002024/04/2815,000,0002024/10/23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4/07/221.75%15,000,0002024/07/2415,000,0002025/04/19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4/10/182.16%5,000,0002024/10/225,000,0002027/10/2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4/10/282.03%15,000,0002024/10/3015,000,0002025/01/17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5/01/081.7%10,000,0002025/01/1010,000,0002028/01/09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5/01/081.7%5,000,0002025/01/105,000,0002028/01/09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已于2021年4月19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2亿元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G21深高1”,债券代码为“175979”),债券期限5年,在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于2024年3月进行回售登记,根据回售登记结果,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相关利息,本期债券已于2024年5月6日在上交所提前摘牌。

2、本公司于2021年7月公开发行了3亿美元5年期固定利率境外债券,债券简称为“SZEXPB2607”,债券代码为“40752”,已于2021年7月8日在联交所上市交易。

3、本公司已于2021年7月27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0亿元5年期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深高01”,债券代码为“188451”,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4、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19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5亿元5年期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2深高01”,债券代码为“185300”,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5、本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8日完成发行人民币5.5亿元3年期2023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G23深高1”,债券代码为“240067”,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6、本公司已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5亿元的202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24深高01”,债券代码为“241018”,发行规模5.5亿元,期限3年;本期债券品种二简称为“24深高02”,债券代码为“241019”,发行规模9.5亿元,期限10年,均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7、本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日完成发行人民币10亿元5年期202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4深高03”,债券代码为“242050”,已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有关本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证券的进一步详情可参考本年度报告第十一节“债券相关情况”的内容。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7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7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注:(1)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为16,540户,H股股东为241户。

(2)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A股股东为16,468户,H股股东为240户。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HKSCCNOMINEESLIMITED⑴+187,840729,979,24233.47%未知境外法人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654,780,00030.03%0国有法人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411,459,88718.87%0国有法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092,7434.18%0国有法人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1,948,7902.84%0国有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24,83831,270,9581.43%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AUSIUKWOK11,000,0000.50%未知境外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405,5618,373,1270.38%未知其他
张萍英7,738,5650.35%未知境内自然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972,6436,972,6430.32%未知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HKSCCNOMINEESLIMITED⑴729,979,242境外上市外资股729,979,242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654,780,000人民币普通股654,780,000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411,459,887人民币普通股411,459,887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092,743人民币普通股91,092,743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1,948,790人民币普通股61,948,79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1,270,958人民币普通股31,270,958
AUSIUKWOK11,000,000境外上市外资股11,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373,127人民币普通股8,373,127
张萍英7,738,565人民币普通股7,738,56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972,643人民币普通股6,972,643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新通产公司和深广惠公司为同受深圳国际控制的关联人。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上表中国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上述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注:(1)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作出的股东权益披露于2024年12月31日,按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内所记录,所有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A股:

股东名称身份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数目占已发行A股股本的百分比
深圳国际(2)所控制法团权益(3)1,066,239,887(L)74.39%(L)
深圳投控所控制法团权益(4)1,066,239,887(L)74.39%(L)

H股:

股东名称身份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数目占已发行H股股本的百分比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⑸实益拥有人28,612,000(L)11.13%(L)
所控制法团权益54,556,000(L)
深圳国际(2)所控制法团权益(3)52,612,000(L)7.03%(L)
深圳投控所控制法团权益(4)52,612,000(L)7.03%(L)

注释:(L)-好仓,(S)-淡仓,(P)-可供借出的股份。有关定义详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附注:

(1)本公司A股股份均在上交所上市,H股股份均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2)深圳国际为在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3)根据深圳国际给本公司提供的书面函件,于2024年12月31日,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654,780,000股A股好仓,全资子公司深广惠公司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411,459,887股A股好仓;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AdvanceGreatLimited实际持有本公司58,194,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7.785%。

(4)深圳投控间接持有深圳国际43.951%股份,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深圳投控被视为于深圳国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中

拥有权益。

(5)根据招商局公路给本公司提供的书面函件,于2024年12月31日,招商局公路以实益拥有人身份直接持有本公司91,092,743股A股;招商局公路通过港股通以实益拥有人持有本公司31,442,0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佳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556,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的11.505%。

除上述所披露外,据本公司所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部第336条规定需披露之其他人士。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李海涛(董事会主席)
成立日期1989-11-22
主要经营业务深圳国际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深圳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四大领域(内河码头、城市综合物流园、机场航空货站和铁路枢纽货站)及收费公路等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并依托拥有的基础设施及信息服务平台向客户提供仓储智能化和冷链仓配运一体化等物流增值服务,业务领域拓展至“物流+商贸”等产业相关土地综合开发、大环保产业投资与运营等细分市场。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不适用
其他情况说明深圳国际在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152),有关其详细情况和最新进展,可参阅其在联交所网站及其公司网站上披露的资料。

本公司第一大实益股东为新通产公司,持有本公司30.025%股权:

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革非1993-09-082亿元运输信息咨询、运输平台专用软件开发、兴办各类实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仓储(限分支机构经营)。

深广惠公司为实益持有本公司18.868%股份的法人股东(详情可参阅下文第五点“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AdvanceGreatLimited(晋泰有限公司)为实益持有本公司2.669%的法人股东。报告期末,深圳国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公司、深广惠公司及AdvanceGreatLimited(晋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合共51.561%股份,详情可参阅下文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杨军
成立日期不适用
主要经营业务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不适用
其他情况说明于2024年12月31日,深圳国资委持有深圳投控100%股权,对深圳投控实施监督管理。深圳投控分别作为实益拥有人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UltrarichInternationalLimited持有深圳国际约0.015%及43.936%的股份,合共约43.951%。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深圳市深广惠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杜鹏1993-0691440300455768294G105,600,000路桥建设投资业务、物资供销业
情况说明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报告期末,除本节所披露的新通产公司和深广惠公司外,本公司并未发现其他单一股东实益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或超过总股本10%的情形。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一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2025年4月30日后的最近回售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1深高01188451.SH2021/7/232021/7/27-2026/7/27103.35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专业投资者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2深高01185300.SH2022/1/182022/1/20-2029/1/20153.18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专业投资者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G23深高1240067.SH2023/10/162023/10/18-2026/10/185.52.88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机构投资者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4深高01241018.SH2024/5/232024/5/27-2027/5/275.52.25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机构投资者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2025年4月30日后的最近回售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4深高02241019.SH2024/5/232024/5/27-2034/5/279.52.7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机构投资者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4深高03242050.SH2024/11/282024/12/2-2029/12/2102.2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机构投资者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5深高01242539.SH2025-3-102025-3-12-2030-3-12232.29每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机构投资者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1月20日已正常兑付2023-2024年度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4月19日已正常兑付2023-2024年度利息,并全部回售。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7月27日已正常兑付2023-2024年度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10月18日已正常兑付2023-2024年度利息

2、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G21深高1,债券代码:175979.SH)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应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发布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将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下调为2.1%。根据《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G21深高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G21深高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最终回售登记结果,“G21深高1”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200,000手,回售金额为12亿元,剩余托管量为0张,故本期债券于2024年4月19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的相应利息。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磊021-38676503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曾妙0755-8283033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祝晶晶0755-830813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周力0755-8198135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王玉林0755-2383545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彭妍喆010-6505116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郭锦智0755-226261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邱世良0755-81902000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荣秋立010-52682888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深圳刘园园0755-8302323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深圳熊洁、李小康0755-23993388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谢枫、梁嫦娥罗霄0755-2591470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黄玥、黄天义、刘婵刘婵0755-33538480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于思远010-85679696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天津刘景允022-58356822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1、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是否为专项品种债券专项品种债券的具体类型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40067.SHG23深高1绿色公司债券5.500
241018.SH24深高01/5.500
241019.SH24深高02/9.500
242050.SH24深高03/100.1360.136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实际使用情况(此处不含临时补流)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偿还有息债务(不含公司债券)情况及所涉金额偿还公司债券情况及所涉金额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所涉金额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情况及所涉金额其他用途及所涉金额
240067.SHG23深高10.08///0.08/
241018.SH24深高015.5/5.5///
241019.SH24深高029.536.5///
242050.SH24深高039.8649.764/0.1//

(2).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适用□不适用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运营效益项目抵押或质押事项办理情况(如有)等其他项目建设需要披露的事项
240067.SHG23深高12024年5月1日开始,光明环境园项目正式开始试运行。目前暂处于试运行阶段,运营效益暂时无法预估。/

报告期内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是√否报告期末项目净收益较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披露内容下降50%以上,或者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际运营情况的重大不利事项:

□是√否

(3).临时补流

□适用√不适用

4、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包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流)实际用途与约定用途(含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和合规变更后的用途)是否一致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是否合规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240067.SHG23深高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5.30亿元用于置换“G20深高1”回售本金中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的部分;0.20亿元用于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光明环境园项目)的项目建设。
241018.SH24深高01用于置换回售公司债券G21深高1本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241019.SH24深高02用于置换回售公司债券G21深高1本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242050.SH24深高03用于偿还到期有息债务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因募集资金违规使用行为被处罚处分

□适用√不适用

(三)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240067.SH
债券简称G23深高1
专项债券类型绿色公司债券
募集总金额5.5
已使用金额5.5
临时补流金额0
未使用金额0
绿色项目数量17(含置换的G20深高1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的绿色项目16个)
绿色项目名称1、达茂旗满都拉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2、达茂旗飓能风电场49.5MW项目3、达茂旗宁风风电场49.5MW项目4、达茂旗高传风电场49.5MW项目5、淮安中恒99MW风电项目6、中卫甘塘风电场三道湍49.5MW风电项目7、德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8、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9、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BOT项目10、邯郸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项目11、龙游县青垅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2、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项目13、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项目14、泰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15、诸暨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16、抚州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17、光明环境园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承诺用途或最新披露用途一致√是□否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变更□是√否
变更后用途是否全部用于绿色项目□是□否√不适用
变更履行的程序/
变更事项是否披露□是□否√不适用
变更公告披露时间/
报告期内闲置资金金额0
闲置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计划情况/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目概述、所属目录类别,项目所处地区、投资、建设、现状及运营详情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放6个风力发电项目,11个餐厨垃圾处理回收项目,除光明环境园项目暂处于试运行阶段外其余项目均已正式运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所处地区项目核准资金规模(万元)项目进展所属目录类别
达茂旗满都拉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内蒙古包头市40,858.21运营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要求,属于“三、清洁能源产业—3.2清洁能源—3.2.2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与
达茂旗飓能风电场49.5MW项目35,527.43运营
达茂旗宁风风电场49.5MW项目36,270.61运营
达茂旗高传风电场49.5MW项目36,659.45运营
淮安中恒99MW风电项目江苏淮安市100,000.00运营运营—3.2.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对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风力发电项目属于“3清洁能源产业—3.2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3.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中卫甘塘风电场三道湍49.5MW风电项目宁夏中卫市42,077.00运营
德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山东德州市15,424.00运营对照《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属于“一、节能环保产业-1.5资源综合利用-1.5.3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1.5.3.1城乡生活垃圾。”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贵州贵阳市12,000.00运营
桂林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BOT项目广西桂林市48,485.00运营
邯郸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项目河北邯郸市13,770.00运营
龙游县青垅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浙江杭州市龙游县4,890.00运营对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属于“1节能环保产业-1.7资源循环利用-1.7.3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
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广西南宁市12,098.23运营
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项目15,318.87运营
泰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江苏泰州市22,293.33运营
诸暨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浙江诸暨市23,340.84运营
抚州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江西抚州市8,944.00.00运营
光明环境园项目广东深圳市95,810.00试运行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发生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其他环境违法事件等信息,及是否会对偿债产生重大影响
(如有)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所遴选的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测算的标准、方法、依据和重要前提条件(1)风力发电项目1)碳减排效益参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中的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CO2=ωg×αi式中:CO2:二氧化碳当量减排量,单位:吨二氧化碳/年;ωg:项目年发电量,单位:兆瓦时;αi: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地区区域电网的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单位:吨二氧化碳/兆瓦时;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采用UNFCCC《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5.0版)》中风电项目组合边际排放因子,组合边际排放因子(CombinedMargin,CM)=电量边际排放因子(OperatingMargin,OM)×75%+容量边际排放因子(BuildMargin,BM)×25%。与同等火力发电相比,测算募投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2)节能效益分析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中的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能耗节约量计算公式如下:E=Wg×β×10式中:E:年替代化石能源能力,单位为:吨标准煤;Wg:项目年供电量,单位为:万千瓦时;β:项目环境效益测算年度全国平均火电供电煤耗,单位:千克标准煤/千瓦时。与同等火力发电相比,测算募投项目每年标准煤节约量。3)大气污染物减排效益分析我国目前的电力能源结构中,燃煤火力发电仍为电力供应的主体,虽然大多数火电站已配备脱硫脱硝装置,但是仍有污染物排进大气中。将风电与燃煤火电对比,产出同等电量,风电因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可间接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3》中公布的火力发电单位发电量污染物排放计算,募投项目每年SO2、NOx、颗粒物减排量。(2)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环境效益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主要为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部分项目配套沼气发电构筑物,利用处理过程中生产的沼气驱动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计算公式如下:1)碳减排效益分析参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
式中:E--替代化石能量,单位:吨标准煤;Pa--项目产出能源产品(液体)的产量,单位为:吨;βa--项目产出能源产品(液体)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千克。Nj--项目产出能源产品(气体)的产量,单位为:万立方米;Ni--项目产出能源产品(气体)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立方米。Wf--项目年发电量,单位:万千万时;WZ--项目年自用年量,单位:万千万时;Qf--项目年蒸汽产量,单位:吉焦;Qz--项目年自用蒸汽量,单位:吉焦。βg--项目投产年度全国平均火电供电煤耗,单位为:千克/千瓦时;qg--集中供热锅炉房平均供热煤耗,单位千克标煤/吉焦。与同等火力发电相比,测算募投项目每年节能量(替代标煤量)。3)其他污染物减排效益分析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结合《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3》中公布的火电供电标准煤耗及火力发电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同等发电量的火电相比,测算餐厨废弃物处理类项目的运行每年SO2、NOx、颗粒物减排量。
募集资金所投向的绿色项目预期与/或实际环境效益情况(具体环境效益情况原则上应当根G23深高1募集资金所投向的项目2024年度项目运营数据为:上网电量85,720.43万kWh、固废处理量:66.73万吨、渗沥液处理量6.25万吨。按照G23深高1募集资金占对应项目总投资
据《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对于无法披露的环境效益指标应当进行说明)比例进行折算,与同等发电量的火电相比,G23深高1投放项目的运营可实现每年节能量(替代标煤量)2.46万吨,每年减排CO2(当量)5.98万吨、SO27.00吨、NOx11.31吨、颗粒物1.38吨,年处理固体废物6.37万吨,年处理垃圾渗沥液0.60万吨。
对于定量环境效益,若存续期环境效益与注册发行时披露效益发生重大变化(变动幅度超15%)需披露说明原因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已投放的绿色项目定量环境效益与发行前预期环境效益相比,部分指标降幅超过15%,主要原因为:评估测算环境效益使用的方法学因子进行了调整,同时光明环境园尚处于试运行阶段,实际运营效果暂未达到发行前预计水平。
募集资金管理方式及具体安排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划转情况。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执行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执行。
公司聘请评估认证机构相关情况(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认证机构基本情况、评估认证内容及评估结论公司委托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赤道”)对绿色公司债进行评估。联合赤道是国内最大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之一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绿色金融咨询和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核心技术力量包括多位省部级资深环保专家,多位注册咨询师、金融分析师以及多位注册环评师,拥有行业领先的绿色金融咨询服务能力。作为中国本土首批绿色金融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之一,联合赤道发挥人员技术优势,结合评估认证经验及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实际,自主开发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企业主体绿色评级等一系列方法体系文件,用以指导绿色金融相关工作。联合赤道跟踪评估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深高速在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项目评估与筛选、信息披露与报告方面的执行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及环境效益目标实现情况,以及已投项目的合规性及环境影响,认定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投放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领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公告〔2017〕第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62号)、《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2022〕第1号)、《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相关要求。
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相关的公司治理信息(如有)
其他事项

3、公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4、公司为扶贫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为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6、公司为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7、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或者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8、公司为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9、公司为纾困公司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10、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人

□适用√不适用

11、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1).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报告期初,公司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元;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是√否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元

(2).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0%:□是√否

(1).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未完全执行

1、负债情况

(1).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1公司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司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17.65亿元和201.11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70.94%。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到期时间金额合计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已逾期1年以内(含)超过1年(不含)
公司信用类债券-30.00101.94131.9465.61%
银行贷款-8.9360.2469.1734.39%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其他有息债务-----
合计-38.93162.18201.11

报告期末公司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55.5亿元,中期票据余额2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余额30亿元,境外债券余额3亿美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且共有0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1.2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316.85亿元和320.57亿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1.17%。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别到期时间金额合计金额占有息债务的占比(%)
已逾期1年以内(含)超过1年(不含)
公司信用类债券30.00101.94131.9441.16
银行贷款49.52139.11188.6358.84
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其他有息债务-----
合计79.52241.05320.57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55.5亿元,中期票据余额2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余额30亿元,境外债券余额3亿美元,企业债券余额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且共有0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1.3境外债券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3亿元美元,且在2025年5至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0亿元美元。

(2).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或者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主要负债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本期末余额2023年余额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短期借款25.74111.06-76.82偿还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4423.926.36
长期借款139.1295.6845.41以长期借款置换短期借款
应付债券101.9471.5942.40置换银行借款

(4).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适用√不适用

(五)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5深圳高速MTN002102580114.IB2025-01-082025-01-092028-01-095.001.7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5深圳高速MTN001102580113.IB2025-01-082025-01-092028-01-0910.001.7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4深圳高速MTN001102484463.IB2024-10-172024-10-212027-10-215.002.16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4深圳高速SCP002012482229.IB2024-07-222024-07-232025-04-1915.001.75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3深圳高速MTN002102382388.IB2023-09-042023-09-062028-09-0610.003.0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4年5月6日已正常兑付到期本金及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4年5月24日已正常兑付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4年9月6日已正常兑付利息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4年10月23日已正常兑付到期本金及利息

2、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张舜010-6659548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乐秀馨021-509791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刘倩倩0755-880237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乔郁010-8510904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赵志鹏010-66635951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王一鑫020-3832236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余雅卓010-8523789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何世悦010-81011218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于思远010-85679696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铜鼓路39号大冲国际中心5号楼29整层赖经纬0755-8302323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熊洁0755-2399338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荣秋立010-58682826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515-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515-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1515-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55-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3]SCP12号,该文号下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了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4深圳高速SCP0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1.79%,债券期限为180天,有关24深圳高速SCP0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6日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完成了202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4深圳高速SCP002”)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1.75%,债券期限为270天,有关24深圳高速SCP002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3日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了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4深圳高速SCP003”)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2.03%,债券期限为80天,有关24深圳高速SCP003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的公告。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3]MTN37号,该文号下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完成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4深圳高速MTN0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2.16%,债券期限为3年,有关24深圳高速MTN0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5深圳高速MTN002”)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票面利率为1.70%,债券期限为3年,有关25深圳高速MTN002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0日的公告。根据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3]MTN42号,该文号下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5深圳高速MTN001”)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70%,债券期限为3年,有关25深圳高速MTN001发行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的公告。

(六)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流动比率0.540.3554.29主要系偿还外币短期债务所致。
速动比率0.460.2864.29同上
资产负债率(%)59.7458.53增加1.21个百分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4,021,625.752,240,100,027.08-52.05主要系本年联合置地房屋开发收益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所致
EBITDA全部债务比0.160.20-20.00同上
利息保障倍数2.693.42-21.3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4.773.9520.7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4.875.32-8.46-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德师报(审)字(25)第P03129号

(第1页,共4页)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高速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高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摊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9(3)所示,2024年12月31日,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212,937,378.25元,2024年度摊销金额为人民币1,510,881,177.27元。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和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许经营权。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是指深高速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期限内总交通流量的预测,这属于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确定深高速公司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的摊销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测试和评价与特许经营权摊销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深高速公司在特许经营权摊销过程中所应用的实际车流量数据计算的合理性;

(3)对深高速公司聘请的执行交通流量预测的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估;

德师报(审)字(25)第P03129号号

(第2页,共4页)

(4)获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交通流量预测报告,了解预测未来经营期限车流量的方法,并通过比较过往年度预测的车流量和该期间实际车流量来评价交通流量预测的可靠性;

(5)对特许经营权摊销进行重新计算,验证特许经营权摊销金额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深高速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深高速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深高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高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深高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高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德师报(审)字(25)第P03129号

(第3页,共4页)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深高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深高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深高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德师报(审)字(25)第P03129号

(第4页,共4页)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黄天义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婵

2025年3月21日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五、12,908,582,010.432,152,367,633.05
交易性金融资产五、2129,822,937.64468,792,208.25
应收票据五、31,390,389.45500,000.00
应收账款五、4957,468,799.75967,487,093.08
预付款项五、5245,482,362.49248,083,582.06
其他应收款五、6834,685,738.81602,215,140.8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35,000,000.00-
存货五、71,095,373,567.671,355,564,013.49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五、8370,627,842.43394,910,901.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五、9435,993,394.13264,774,570.13
其他流动资产五、10664,411,813.94497,079,323.91
流动资产合计7,643,838,856.746,951,774,466.08
非流动资产:
长期预付款项五、111,312,579,150.71356,732,998.46
长期应收款五、123,200,026,120.962,334,935,756.66
长期股权投资五、1319,755,383,217.2218,715,822,120.7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五、14970,911,383.44895,069,302.26
投资性房地产五、1521,555,137.7823,033,992.33
固定资产五、167,400,304,937.587,328,858,518.97
在建工程五、1784,895,316.16289,690,234.44
使用权资产五、1832,059,636.6566,201,181.97
无形资产五、1924,843,637,234.0326,809,094,107.69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6,261,136.186,261,136.18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五、20202,893,131.20202,893,131.20
长期待摊费用16,591,623.5539,044,962.13
递延所得税资产五、21130,376,684.28271,445,109.37
其他非流动资产五、221,936,717,382.103,216,612,072.29
非流动资产合计59,914,192,091.8460,555,694,624.69
资产总计67,558,030,948.5867,507,469,090.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五、242,573,849,184.4911,105,625,836.85
交易性金融负债五、25197,664,719.66148,117,309.14
应付票据五、26870,678,402.0889,735,513.24
应付账款五、272,987,806,080.652,588,545,523.67
预收款项五、28787,138.81623,460.97
合同负债五、2961,712,837.9867,149,275.34
应付职工薪酬五、30358,646,437.71378,691,400.83
应交税费五、31357,520,856.69462,043,523.14
其他应付款五、321,169,000,291.231,059,445,155.5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5,013,326.105,622,222.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五、332,544,252,549.952,392,022,913.00
其他流动负债五、343,053,377,031.151,534,478,767.90
流动负债合计14,175,295,530.4019,826,478,679.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五、3513,912,273,334.219,567,707,809.79
应付债券五、3610,194,223,064.287,159,103,456.7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五、3715,896,203.8545,614,131.00
长期应付款五、38387,586,715.85907,277,866.2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五、39115,649,911.45115,649,911.45
预计负债五、40242,043,881.88203,121,139.63
递延收益五、41297,036,753.87388,675,627.57
递延所得税负债五、21859,181,851.161,148,490,784.95
其他非流动负债157,272,992.24146,667,698.70
非流动负债合计26,181,164,708.7919,682,308,426.07
负债合计40,356,460,239.1939,508,787,105.65
股东权益:
股本五、422,180,770,326.002,180,770,326.00
其他权益工具五、434,000,000,000.004,0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4,000,000,000.004,000,000,000.00
资本公积五、444,392,194,420.154,389,338,761.93
其他综合收益五、45(762,550,544.98)(542,304,991.67)
盈余公积五、463,506,925,959.183,218,191,232.88
未分配利润五、478,586,181,562.929,112,002,127.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1,903,521,723.2722,357,997,457.11
少数股东权益5,298,048,986.125,640,684,528.01
股东权益合计27,201,570,709.3927,998,681,985.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7,558,030,948.5867,507,469,090.77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94,946,519.13526,318,877.01
应收账款十五、175,279,449.6673,932,293.18
预付款项5,680,684.6910,851,866.07
其他应收款十五、23,793,798,079.563,324,788,193.2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431,020,860.00703,407,059.90
存货593,459.50591,398.10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113,565,166.03111,898,136.37
其他流动资产24,174,784.27-
流动资产合计4,808,038,142.844,048,380,764.00
非流动资产:
长期预付款项779,727,076.20258,402,486.55
长期应收款304,175,000.002,008,175,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十五、335,323,723,539.5526,127,544,368.6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14,697,766.50841,464,700.63
投资性房地产8,919,992.769,495,717.00
固定资产2,066,123,244.832,086,300,959.83
在建工程9,381,711.7046,724,482.36
使用权资产13,210,490.6118,999,909.06
无形资产2,706,621,666.632,015,580,732.15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6,261,136.186,261,136.18
其中:数据资源--
长期待摊费用3,037,238.723,732,576.83
递延所得税资产24,057,356.02-
其他非流动资产387,124,463.42368,811,126.55
非流动资产合计42,547,060,683.1233,791,493,195.80
资产总计47,355,098,825.9637,839,873,959.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4,640,937.92-
应付票据423,600,694.25-
应付账款493,126,985.19116,630,776.46
合同负债60,739,625.5460,739,625.54
应付职工薪酬136,991,167.02143,245,422.77
应交税费23,242,869.1421,430,635.58
其他应付款4,404,954,338.283,734,241,864.0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911,111.115,622,222.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05,242,173.461,654,878,086.36
其他流动负债3,029,402,207.331,512,594,613.40
流动负债合计9,611,940,998.137,243,761,024.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023,653,160.001,596,400,000.00
应付债券10,194,223,064.287,159,103,456.7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8,823,827.2714,486,248.66
长期应付款387,586,715.85824,596,715.8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69,919,951.4069,919,951.40
预计负债57,613,555.3867,707,852.92
递延收益144,657,812.51183,957,215.19
递延所得税负债231,093,972.26181,660,957.43
非流动负债合计17,117,572,058.9510,097,832,398.16
负债合计26,729,513,057.0817,341,593,422.28
股东权益:
股本2,180,770,326.002,180,770,326.00
其他权益工具4,000,000,000.004,0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4,000,000,000.004,000,000,000.00
资本公积1,878,291,070.831,873,257,038.28
其他综合收益910,912,836.61892,136,387.81
盈余公积3,506,925,959.183,218,191,232.88
未分配利润8,148,685,576.268,333,925,552.55
股东权益合计20,625,585,768.8820,498,280,537.5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47,355,098,825.9637,839,873,959.80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五、489,245,691,487.279,295,304,371.69
减:营业成本五、486,324,398,914.595,949,383,743.38
税金及附加五、4958,255,077.4941,369,684.77
销售费用五、5012,695,619.3219,785,837.28
管理费用五、51460,063,900.96483,182,984.76
研发费用五、5232,930,598.5433,476,802.52
财务费用五、531,038,239,432.751,240,206,520.74
其中:利息费用1,059,816,553.011,229,267,889.23
利息收入74,813,910.3870,660,968.01
加:其他收益五、5423,458,044.2445,830,015.97
投资收益五、551,025,126,072.041,504,853,457.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五、55851,136,509.691,477,767,743.3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五、562,641,777.05153,607,037.26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五、57(199,772,289.08)(100,207,670.89)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五、58(384,274,263.80)(132,225,841.52)
资产处置收益8,829,712.7813,654,355.39
二、营业利润1,795,116,996.853,013,410,151.93
加:营业外收入五、5911,191,213.627,585,183.99
减:营业外支出五、6047,881,798.18105,361,709.00
三、利润总额1,758,426,412.292,915,633,626.92
减:所得税费用五、61540,213,476.26529,802,587.92
四、净利润1,218,212,936.032,385,831,039.0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1,218,212,936.032,385,831,039.00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048,951.692,327,197,196.81
2.少数股东损益73,163,984.3458,633,842.1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9,342,233.16)(145,778,080.16)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20,245,553.31)(134,292,785.62)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20,245,553.31)(134,292,785.6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五、4536,679,872.5328,746,332.31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五、45(256,925,425.84)(163,039,117.9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096,679.85)(11,485,294.54)
六、综合收益总额978,870,702.872,240,052,958.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24,803,398.382,192,904,411.1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4,067,304.4947,148,547.6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10.98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10.982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五、42,172,210,374.801,771,671,550.26
减:营业成本十五、41,258,468,957.49892,714,673.15
税金及附加18,233,426.656,887,271.19
管理费用252,290,939.79262,166,568.02
财务费用485,604,568.31386,903,180.07
其中:利息费用528,748,953.37442,060,588.44
利息收入84,234,928.92109,922,451.04
加:其他收益2,801,382.032,181,096.03
投资收益十五、51,404,610,273.582,773,130,927.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58,112,888.34909,712,848.0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3,233,065.87132,128,040.19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十五、6(96,229,424.09)
资产处置收益559,397.3413,379,959.71
二、营业利润1,542,587,177.293,143,819,881.23
加:营业外收入1,004,784.22204,200.02
减:营业外支出9,339,954.886,117,020.54
三、利润总额1,534,252,006.633,137,907,060.71
减:所得税费用48,622,466.1864,004,242.23
四、净利润1,485,629,540.453,073,902,818.4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485,629,540.453,073,902,818.4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776,448.8013,897,418.8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776,448.8013,897,418.8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8,776,448.8013,897,418.80
六、综合收益总额1,504,405,989.253,087,800,237.28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177,925,697.717,812,620,547.98
收到的税费返还21,705,782.8241,977,821.1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62(1)193,524,731.78395,897,077.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93,156,212.318,250,495,446.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38,044,472.741,736,038,423.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76,636,904.471,074,794,018.85
支付的各项税费784,238,122.81726,589,852.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五、62(1)476,930,241.15618,260,923.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75,849,741.174,155,683,21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五、63(1)13,717,306,471.144,094,812,227.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183,361,781.542,690,159,879.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30,212,585.65756,986,014.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64,244.9013,341,014.2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274,641,161.0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五、62(2)462,004,269.90230,945,853.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51,084,043.013,691,432,762.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59,360,750.592,093,942,304.33
投资支付的现金2,514,755,450.002,519,144,486.0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五、62(2)13,113,423.391,955,857.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87,229,623.984,615,042,647.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45,580.97)(923,609,885.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2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330,617,299.8818,496,043,223.2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五、62(3)19,685,436.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50,302,735.9518,500,243,223.2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2,910,839,219.6019,816,209,101.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44,327,547.862,716,076,080.2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28,344,634.00269,215,549.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五、62(3)502,411,563.93377,001,658.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157,578,331.3922,909,286,840.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7,275,595.44)(4,409,043,616.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8,611,869.09)(3,941,165.6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五、63(1)2715,273,425.64(1,241,782,440.0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55,220,227.323,197,002,667.41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五、63(1)22,670,493,652.961,955,220,227.32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28,689,320.331,314,394,513.72
收到的税费返还876,399.215,629,318.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588,029.6859,798,827.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62,153,749.221,379,822,66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3,439,379.79207,347,072.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6,825,804.84259,796,985.55
支付的各项税费123,098,484.3270,710,241.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2,651,198.07205,865,440.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6,014,867.02743,719,74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6,138,882.20636,102,919.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10,600,879.161,185,665,704.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54,014,222.88709,986,793.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58,275.0013,089,541.3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397,449,491.5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79,100,903.64730,015,173.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41,823,772.202,638,757,213.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5,332,147.75470,187,518.23
投资支付的现金11,528,069,733.7190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3,17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033,401,881.461,643,362,518.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91,578,109.26)995,394,694.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326,055,885.126,47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4,160,658.46872,750,607.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820,216,543.587,345,750,607.4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036,650,280.008,176,159,282.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17,584,826.121,635,809,277.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3,303,170.83339,941,793.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47,538,276.9510,151,910,353.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2,678,266.63(2,806,159,746.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1,941.18)4,941.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267,157,098.39(1,174,657,190.8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5,515,187.291,700,172,378.10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2,672,285.68525,515,187.29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4,389,338,761.93(542,304,991.67)3,218,191,232.889,112,002,127.9722,357,997,457.115,640,684,528.0127,998,681,985.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年年初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4,389,338,761.93(542,304,991.67)3,218,191,232.889,112,002,127.9722,357,997,457.115,640,684,528.0127,998,681,985.1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855,658.22(220,245,553.31)288,734,726.30(525,820,565.05)(454,475,733.84)(342,635,541.89)(797,111,275.73)
(一)综合收益总额---(220,245,553.31)-1,145,048,951.69924,803,398.3854,067,304.49978,870,702.8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855,658.22---2,855,658.22(26,355,669.84)(23,500,011.6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2,855,658.22---2,855,658.22(26,355,669.84)(23,500,011.62)
(三)利润分配----288,734,726.30(1,670,869,516.74)(1,382,134,790.44)(370,347,176.54)(1,752,481,966.98)
1.提取盈余公积----288,734,726.30(288,734,726.30)---
2.对股东的分配-----(1,382,134,790.44)(1,382,134,790.44)(370,347,176.54)(1,752,481,966.98)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4,392,194,420.15(762,550,544.98)3,506,925,959.188,586,181,562.9221,903,521,723.275,298,048,986.1227,201,570,709.39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4,390,599,135.60(408,012,206.05)3,103,651,659.998,079,278,802.5421,346,287,718.086,014,620,231.7027,360,907,949.78
加:会计政策变更-----2,179,848.752,179,848.751,049,902.993,229,751.74
二、本年年初余额(已重述)2,180,770,326.004,000,000,000.004,390,599,135.60(408,012,206.05)3,103,651,659.998,081,458,651.2921,348,467,566.836,015,670,134.6927,364,137,701.5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260,373.67)(134,292,785.62)114,539,572.891,030,543,476.681,009,529,890.28(374,985,606.68)634,544,283.60
(一)综合收益总额---(134,292,785.62)-2,327,197,196.812,192,904,411.1947,148,547.652,240,052,958.8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1,260,373.67)--11,957,298.9210,696,925.25(152,918,605.06)(142,221,679.8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1,260,373.67)--11,957,298.9210,696,925.25(152,918,605.06)(142,221,679.81)
(三)利润分配----114,539,572.89(1,308,611,019.05)(1,194,071,446.16)(269,215,549.27)(1,463,286,995.43)
1.提取盈余公积----114,539,572.89(114,539,572.89)---
2.对股东的分配-----(1,194,071,446.16)(1,194,071,446.16)(269,215,549.27)(1,463,286,995.43)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4,389,338,761.93(542,304,991.67)3,218,191,232.889,112,002,127.9722,357,997,457.115,640,684,528.0127,998,681,985.12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1,873,257,038.28892,136,387.813,218,191,232.888,333,925,552.5520,498,280,537.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年年初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1,873,257,038.28892,136,387.813,218,191,232.888,333,925,552.5520,498,280,537.5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5,034,032.5518,776,448.80288,734,726.30(185,239,976.29)127,305,231.36
(一)综合收益总额---18,776,448.80-1,485,629,540.451,504,405,989.2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5,034,032.55---5,034,032.5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5,034,032.55---5,034,032.55
(三)利润分配----288,734,726.30(1,670,869,516.74)(1,382,134,790.44)
1.提取盈余公积----288,734,726.30(288,734,726.30)-
2.对股东的分配-----(1,382,134,790.44)(1,382,134,790.44)
(四)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1,878,291,070.83910,912,836.613,506,925,959.188,148,685,576.2620,625,585,768.88
项目2023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1,894,077,082.82878,238,969.013,103,651,659.996,568,408,579.3818,625,146,617.20
加:会计政策变更-----225,173.70225,173.70
二、本年年初余额(已重述)2,180,770,326.004,000,000,000.001,894,077,082.82878,238,969.013,103,651,659.996,568,633,753.0818,625,371,790.9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0,820,044.54)13,897,418.80114,539,572.891,765,291,799.471,872,908,746.62
(一)综合收益总额---13,897,418.80-3,073,902,818.483,087,800,237.28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0,820,044.54)---(20,820,044.54)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20,820,044.54)---(20,820,044.54)
(三)利润分配----114,539,572.89(1,308,611,019.01)(1,194,071,446.12)
1.提取盈余公积----114,539,572.89(114,539,572.89)-
2.对股东的分配-----(1,194,071,446.12)(1,194,071,446.12)
(四)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180,770,326.004,000,000,000.001,873,257,038.28892,136,387.813,218,191,232.888,333,925,552.5520,498,280,537.52

公司负责人:徐恩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玮琦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概况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A股及H股股票分别于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等;大环保业务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本公司的母公司和实际控制方分别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际”)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2.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2025年3月21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及本公司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531,456,673.66元及人民币4,803,902,855.29元,本集团预计未来一年内支付的资本性承诺金额计人民币5,453,039,465.44元。本集团及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尚有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分别为人民币65,821,646,851.00元及人民币51,999,149,851.00元,可满足本集团债务及资本性承诺之资金需要。由于本集团能够通过合理的筹资安排以解决营运资金不足,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除房地产业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EPC”)建造业务及代建业务以外,本集团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PPP/EPC建造业务以及代建业务的营业周期从项目开发至项目竣工,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00万元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10%,且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0万元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的10%,且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0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本年实现的收入、净利润(若亏损以绝对值计)或年末资产总额中任一项目金额大于本集团合并报表对应项目的5%
重要的联合营企业对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年末余额占本集团合并资产总额的5%以上或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若亏损以绝对值计)占本集团合并利润总额的5%以上
重要的或有事项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00万元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7.1控制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独立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8、合营安排分类

√适用□不适用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均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8.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0.1外币业务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附注二中“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相关披露)。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1.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

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

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

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

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

利息收入。

11.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1.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1.2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3)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4)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7)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0)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3)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11.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1.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

的现值。?对于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

额的现值。?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1.4.1.2.1),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

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

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减记金融资产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

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

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

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

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负债。

11.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1.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1.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中,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

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

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的金融负债,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负债,且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1.4.1.2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1.4.1.2.1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1.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3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2.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除了单项评估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票据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组合一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的应收票据
组合二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低的银行的应收票据
组合三国内企业承兑的应收票据

12.2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承兑人明显缺乏还债能力的应收票据因预期无法收回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13.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以下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历史信用损失、客户的性质等。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组合一应收政府及关联方
组合二应收风机销售行业客户
组合三应收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组合四应收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

13.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组合二、组合三和组合四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账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13.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客户明显缺乏还债能力的应收账款因预期无法收回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4、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4.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低风险组合、正常风险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类别等。

14.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的计算方法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其他应收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其他应收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14.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客户明显缺乏还债能力的其他应收款因预期无法收回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5、存货

√适用□不适用

15.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5.1.1存货类别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等。房地产开发物业包括持有待售物业、开发中的物业和拟开发的物业。持有待售物业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开发中的物业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目的的物业;拟开发的物业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已完工开发物业的土地。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1.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已完工开发物业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维修备件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15.1.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1.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5.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3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风机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动力电池、房地产存货和其他组合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各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合同价格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16、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6.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16.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合同资产分为以下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历史信用损失、客户的性质等。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组合一政府及关联方
组合二风机销售行业客户(应收质保金)
组合三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客户
组合四除组合一、组合二和组合三之外的所有其他第三方

16.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组合三和组合四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16.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对客户明显缺乏还债能力的合同资产因预期无法收回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7、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17.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7.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与持续经营损益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集团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列报。

18、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8.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因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8.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8.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8.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外,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8.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

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9、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停车位和房屋及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估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停车场车位年限平均法305.003.17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4.75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0、固定资产

20.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估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20-305.003.17-4.75
交通设备直线法5-110.00-10.008.18-20.00
机械设备直线法5-204.00-5.004.75-19.20
运输工具直线法5-65.0015.83-19.00
办公及其他设备直线法3-50.00-5.0019.00-33.33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0.3其他说明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1、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建筑安装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工验收合格
其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工验收合格

22、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3、无形资产

23.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收费公路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合同权益及办公软件及其他等。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餐厨垃圾处理和收费公路等PPP项目运营期间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的费用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1997年1月1日国有股股东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以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6)911号文确认的评估值入账;机荷高速公路西段的土地使用权系本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改制时以业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1996年6月30日的重估价值作为其对本公司的投资而投入;机荷高速公路东段和梅观高速的土地使用权系由本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产公司”)原作为其对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机荷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荷东公司”)和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观公司”)的投资而投入,按合作双方确定的合同约定价计价。

(1)特许经营权(a)收费公路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是各授予方授予本集团向收费公路使用者收取费用的权利以及所获得的与特许经营权合同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收费公路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特许经营权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在进行摊销时,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和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

权的原价/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流量的摊销额(以下简称“单位摊销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与单位摊销额摊销特许经营权。本集团每年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内部复核。每隔3至5年或当实际标准车流量与预测标准车流量出现较大差异时,本集团将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未来交通车流量进行研究,并根据重新预测的总标准车流量调整以后期间的单位摊销额,以确保相关特许经营权可于经营期满后完全摊销。各收费公路的营运期限以及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摊销额列示如下:

项目营运期限(注4)单位摊销额(人民币元)
梅观高速1995年5月~2027年3月0.53
机荷西段1999年5月~2027年3月0.35
机荷东段1997年10月~2027年3月1.73
清连高速2009年7月~2034年7月47.82
水官高速2002年3月~2026年1月5.66
益常高速(注1)2004年1月~2033年12月14.04
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长沙环路”)1999年11月~2029年10月2.91
沿江高速(注2)2013年12月~2038年12月7.09
外环高速一期(注3)2020年12月开始运营3.95
外环高速二期(注3)2022年1月开始运营1.11
龙大高速2005年10月~2027年10月0.25

注1:根据附注六、2所述,本集团自2024年3月21日起不再将湖南益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常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注2:沿江高速二期自2024年6月通车,沿江高速单位摊销额从人民币6.09元调整为人民币

7.09元。注3:外环高速的营运期限尚未获得批准,按暂估25年的营运期限计算单位摊销额。注4:营运期限未包含各收费公路因2020年初免费79天而按各地政策延长的收费期限。(b)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本集团对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2)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如下: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残值率
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直线法5合同约定的年限-
专利使用权直线法5-10合同约定的年限/法律规定的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直线法50土地使用证规定的使用年限-
合同权益直线法10合同约定的年限-
办公软件及其他直线法2-10预计更新周期-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三、24“长期资产减值”。

23.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研发场地租赁和维护费用、研究与试验开发所需的差旅、交通和通讯费用等。本集团以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24、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以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6、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7、职工薪酬

27.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7.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7.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对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三个组成部分。这些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8、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如下:

项目计量方法
计提未来期间运营成本预计未来运营成本的现值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后续支出预计项目后续支出的现值
产品质量保证金以历史保修支出比率计算预计后续支出
未决诉讼或仲裁预计的赔偿支出

29、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

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归类为金融负债。归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如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计量金额。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本集团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30、收入

30.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收费公路和大环保等。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

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集团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集团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

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本集团的收入具体确认标准如下:

(1)本集团从事公路通行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与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确认

收入。

(2)本集团销售风机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商品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本集团提供工程建造服务,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收入。

(4)本集团的房地产销售,在房地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5)本集团的公路受托运营管理及养护服务,按直线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确认收入。

(6)本集团与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参与收费公路、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业务。建造期间,本集团对于提供的建造服务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确认建造收入。正式商业运营期间,垃圾处置服务收入在垃圾处置服务完成时,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计算确认;电力销售收入在电力已经生产并上网时,按上网电量及购售电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确认;油脂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实际油脂销售量及协议约定单价计算确认。

30.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无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31、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1.1取得合同的成本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1.2履行合同的成本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1.3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2、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设备补助,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32.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税费返还和政府奖励资金,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租赁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3.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33.1.1租赁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33.1.2使用权资产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广告牌等。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

额;?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3.1.3租赁负债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

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例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3.1.4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

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1.5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3.1.6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作为卖方及承租人本集团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该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33.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适用□不适用

33.2.1租赁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33.2.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3.2.2.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2.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3.2.3转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3.2.4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

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3.2.5售后租回交易本集团作为买方及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

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34.1当期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34.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交易时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4.3所得税的抵销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分部信息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6、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36.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明确了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契约条件时,应当区别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和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澄清了如果企业负债的交易对手方可以选择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且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单独确认,则相关清偿条款与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以及明确了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企业在首

次执行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解释第18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对于上述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收入准则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于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上述规定,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6.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6.2.1清连高速、长沙环路、机荷高速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开始适用的时点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特许经营权单位摊销额的会计估计变更——清连高速、长沙环路、机荷高速2024年7月1日无形资产和营业成本2,772,528.04

鉴于(1)清连高速、长沙环路近几年的实际车流量与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存在较大的差异,且该差异预计持续存在;(2)机荷高速(包括机荷东段和机荷西段)将实施改扩建,预计未来剩余经营期内的实际车流量与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将出现较大差异,且该差异预计持续存在。本集团对清连高速、长沙环路和机荷高速未来剩余经营期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重新预计。本集团根据更新后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调整清连高速、长沙环路和机荷高速的单位摊销额,将清连高速的单位摊销额

由原来的人民币39.28元/辆调整为人民币47.82元/辆,将长沙环路的单位摊销额由原来的人民币2.39元/辆调整为人民币2.91元/辆,将机荷西段的单位摊销额由原来的人民币0.59元/辆调整为人民币0.35元/辆,将机荷东段的单位摊销额由原来的人民币2.95元/辆调整为人民币1.73元/辆。该项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适用。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集团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无形资产增加2,772,528.0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4,261,540.27
应交税费减少3,568,408.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9,574,957.66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7,495,561.63
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
营业成本减少2,772,528.04
所得税费用增加693,132.01
净利润增加2,079,396.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9,574,957.66
少数股东损益减少7,495,561.63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将对清连高速、长沙环路和机荷高速未来会计期间特许经营权摊销产生一定影响。

37、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37.1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之摊销如附注三、23.1(1)(a)所述,本集团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按车流量法进行摊销,当预测总标准车流量与实际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时,将对与收费公路有关的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摊销额作出相应调整。本公司管理层对预测总标准车流量作出定期复核。若存在较大差异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时,本集团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以确定适当的调整。

(2)特许经营权减值

在对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时,管理层计算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针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该计算的关键假设包括垃圾处理单价标准、生产/处理量、经营年限、营运开支成本、必要报酬率在内的因素。在上述假设下,本集团管理层认为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本年内无需对特许经营权计提减值。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复核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集团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适用□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收入(注1)13%
房地产开发收入9%
应税广告营业收入6%
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及其他6%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3%(简易征收)
有形动产租赁收入13%
有形动产售后回租收入6%
建造收入9%
电力销售收入13%
垃圾处理运营收入(注1)6%
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5%(简易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纳的流转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应缴纳的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纳的流转税额2%
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业务营业额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除下表所列子公司之外,25%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注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9号)的规定,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专业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增值税税率;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如下: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发展”)不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8.2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16.5%
WilberforceInternationalLtd.(以下简称“Wilberforce”)
捷豪(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豪”)
深圳投控湾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管理”)
深圳投控湾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服务”)
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湾区融资”)
合和广珠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广珠高
速”)
冠佳(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佳”)
合和中国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中国发展”)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a)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包头市南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南风”)的子公司包头市陵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陵翔”)、达茂旗南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传风力”)、达茂旗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源风力”)、达茂旗宁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翔风力”)、达茂旗宁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风风力”),上述包头南风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新公司”)、木垒县乾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智公司”)、木垒县乾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新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卫”)、永城市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助能”)为风力发电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b)增值税超三即退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深圳深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c)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该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贵阳贝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贝尔蓝德”)、邵阳深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深高环境”)和深圳市利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赛环保”)符合《目录》中4.1和5.1类,通过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生物油销售收入、生物质破碎料销售收入、沼气发电收入、垃圾处理补贴收入和污泥处置劳务收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抚州市蓝德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蓝德”)符合《目录》中2.9、4.3和5.1类,通过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沼气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污泥处置劳务收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四川蓝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蓝昇”)符合《目录》中4.1、4.3类,通过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生物油、生物质破碎料收入和沼气发电收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d)养老、托育机构提供的养老、托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深高速深高乐康健康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乐康”)提供养老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深圳光明凤润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凤润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永城助能、深圳深高速晟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能科技公司”)和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环公司”)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永城助能2020年开始并网发电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外环公司2020年12月29日正式开通运营外环高速并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晟能科技公司2024年7月开始并网发电并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4年至2026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7年至2029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黄石市环投蓝德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蓝德”)、泰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蓝德”)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年至2021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2年至202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邯郸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蓝德”)、诸暨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蓝德”)、上饶市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蓝德”)、新余市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蓝德”)、抚州蓝德、四川蓝昇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至2023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4年至2026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蓝德”)、内蒙古城环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城环蓝德”)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至2024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5年至2027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邵阳深高环境、滁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蓝德”)、北海市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中蓝”)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至2025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26年至2028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f)少数民族地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广东省国税局联合实施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7]11号)的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免征本地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属地方分享部分(含省级和市县级),即企业所得税减免40%,该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能源”)系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注册的公司,享受减免4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g)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乾新公司、乾智公司、乾慧公司、宁夏中卫、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蓝德”)、桂林蓝德、四川蓝昇、北海中蓝、内蒙古城环蓝德及贵阳贝尔蓝德为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h)养老、托育机构提供的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深高乐康提供社区养老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光明凤润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i)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206897),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乾泰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深圳深高速基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建环保公司”)2022年12月1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204468),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基建环保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利赛环保2022年12月1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206664),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利赛环保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数字科技”)2024年12月2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207020),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高速数字科技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j)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昆山贝尔蓝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环保”)、南京深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陆环保”)、龙游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游蓝德”)、深圳高速蓝德环保技术研

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环保技术”)和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k)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晟能科技公司、昆山环保、深陆环保、龙游蓝德、蓝德环保技术和物业管理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深圳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深新能源”)、深高乐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上述优惠政策。(l)房产税免征三年的优惠政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深府〔1987〕164号)第九条的规定,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之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本公司和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沿江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深高乐康提供社区养老服务,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光明凤润玖提供社区养老、托育服务,享受上述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2月3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境外公司居民企业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651号),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公司”)、高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汇公司”)以及JadeEmperorLimited(以下简称“JEL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自2008年度起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书》(深税税居告[2020]4号、深税税居告[2022]1号),丰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投资”)及中国物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金融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实施相应的税收管理,丰立投资自2020年度起执行,物流金融公司自2022年度起执行。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6,291,155.126,881,214.18
人民币6,271,063.526,852,199.49
港币19,869.2828,781.92
其他222.32232.77
银行存款:2,843,044,967.282,089,053,154.85
人民币2,637,251,943.132,025,261,672.95
港币204,831,032.4055,768,062.22
美元961,991.758,023,419.68
其他货币资金:59,245,888.0356,433,264.02
人民币59,230,250.9056,353,988.49
港币15,637.1379,275.53
合计2,908,582,010.432,152,367,633.0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29,348,598.23180,530,811.85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受限资金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受监管的股权收购款-211,058.04
工程管理专项账户64,697,174.944,237,645.58
保证金40,938,550.8034,629,682.33
诉讼冻结款132,452,631.73158,069,019.78
合计238,088,357.47197,147,405.73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29,822,937.64468,792,208.25
其中:
应收业绩对赌补偿129,822,937.64148,419,868.53
结构性存款-320,372,339.72
合计129,822,937.64468,792,208.25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1,390,389.45-
银行承兑汇票-500,000.00
合计1,390,389.45500,000.00

(2)年末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年末本集团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39,854,184.00559,540,282.52
1年以内小计639,854,184.00559,540,282.52
1至2年62,312,442.63164,463,453.31
2至3年104,869,539.05189,609,768.02
3年以上416,388,273.94227,406,909.92
合计1,223,424,439.621,141,020,413.77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80,440,020.34192,541,411.15131,395,430.7197,078,696.4664,055,138.3033,023,558.16
其中:
单项计提380,440,020.3431.10192,541,411.1550.61131,395,430.7197,078,696.468.5164,055,138.3065.9833,023,558.1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42,984,419.2873,414,228.72826,073,369.041,043,941,717.31109,478,182.39934,463,534.92
其中:
组合一375,368,849.2330.6843,671,317.5711.63331,697,531.66234,267,133.8320.53--234,267,133.83
组合二18,620,895.011.521,768,454.499.5073,355,619.00295,534,935.3925.9048,205,729.7016.31247,329,205.69
组合三54,643,273.374.4724,161,922.4544.2230,481,350.92140,261,764.6112.2950,936,570.5736.3289,325,194.04
组合四394,351,401.6732.233,812,534.210.97390,538,867.46373,877,883.4832.7710,335,882.122.76363,542,001.36
其中:汽车拆解及动力电池行业客户67,796,036.855.543,449,480.145.0964,346,556.7157,557,699.385.044,620,796.838.0352,936,902.55
合计1,223,424,439.62100.00265,955,639.87957,468,799.751,141,020,413.77100.00173,533,320.69967,487,093.0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客户一141,998,000.0017,582,080.0012.38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客户二126,049,250.0069,546,071.5255.17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客户三35,492,465.6535,492,465.6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四28,364,000.0028,364,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五26,250,000.0021,000,000.0080.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客户六8,840,500.008,840,5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七6,611,795.326,611,795.3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八3,459,021.431,729,510.7250.00预计部分应收款项无法收回
客户九2,940,000.002,94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434,987.94434,987.9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380,440,020.34192,541,411.15

组合二、组合三和组合四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二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0,097.19--
3年以上18,580,797.821,768,454.499.52
合计18,620,895.011,768,454.49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三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三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7,225,575.48667,160.533.87
1至2年999,971.7771,194.437.12
2至3年23,039,763.9210,559,607.4545.83
3年以上13,377,962.2012,863,960.0496.16
合计54,643,273.3724,161,922.45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四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四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66,910,908.112,657,803.020.72
1至2年16,601,345.04777,056.444.68
2至3年10,839,148.52377,674.753.48
合计394,351,401.673,812,534.21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
2024年1月1日109,478,182.3964,055,138.30173,533,320.69
转入已发生信用减值(37,814,775.00)37,814,775.00-
本年计提3,041,657.0892,210,608.5795,252,265.65
本年转回(1,290,835.75)-(1,290,835.75)
其他变动-(1,539,110.72)(1,539,110.72)
2024年12月31日73,414,228.72192,541,411.15265,955,639.87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2024年1月1日本年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4,055,138.3092,210,608.57--36,275,664.28192,541,411.1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9,478,182.393,041,657.08(1,290,835.75)-(37,814,775.00)73,414,228.72
合计173,533,320.6995,252,265.65(1,290,835.75)-(1,539,110.72)265,955,639.87

2024年度,本集团不存在单项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情形。

(4).2024年度,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的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405,648,890.00178,380,235.11584,029,125.1117.2987,240,071.52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84,392,898.5434.38233,050,857.2093.94
1至2年154,987,870.6563.132,781,366.901.12
2至3年2,421,899.100.9912,041,464.894.86
3年以上3,679,694.201.50209,893.070.08
合计245,482,362.49100.00248,083,582.06100.00

(2).预付款项按性质列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付材料款210,759,285.04195,330,287.46
其他34,723,077.4552,753,294.60
合计245,482,362.49248,083,582.06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款,由于相关材料尚未发货或尚未签收入库,该款项未进行结清。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与本集团关系账面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合计数的比例(%)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非关联方198,105,736.761年以内、1至2年80.70

6、其他应收款

6.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股利135,000,000.00-
其他应收款699,685,738.81602,215,140.81
合计834,685,738.81602,215,140.81

6.2应收股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珠高速”)135,000,000.00-
合计135,000,000.00-

6.3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392,879,473.35349,597,998.42
1年以内小计392,879,473.35349,597,998.42
1至2年155,882,846.2313,852,013.22
2至3年7,087,778.53169,473,184.24
3年以上259,100,027.7497,885,172.89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5,264,387.0428,593,227.96
合计699,685,738.81602,215,140.81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471,062,690.72301,310,479.29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附注十一、6(1))91,465,827.8789,127,581.88
押金及保证金57,695,063.3370,044,741.99
应收代垫款项8,925,258.0312,085,156.12
员工预借款3,696,883.466,942,183.75
行政备用金1,456,954.001,621,848.20
其他180,647,448.44149,676,377.54
合计814,950,125.85630,808,368.77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28,593,227.96--28,593,227.96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
--转回第一阶段----
本年计提87,142,114.90--87,142,114.90
本年转回(470,955.82)--(470,955.82)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包括直接减记)而转出----
其他变动----
2024年12月31日115,264,387.04--115,264,387.04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2024年1月1日本年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8,593,227.9687,142,114.90(470,955.82)-115,264,387.04

(5).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客户一366,884,721.9345.02应收外环高速一期和二期工程合作方暂未到位的出资款1年以内、1至2年-
客户二128,487,169.1215.77子公司预分配给少数股东的利润款1年以内-
客户三88,331,191.8010.84应收联营企业往来款3年以上26,499,357.54
客户四41,200,000.005.06押金及保证金3年以上41,200,000.00
客户五34,578,534.424.24将不再执行的合同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注1)3年以上-
合计659,481,617.2780.9367,699,357.54

注1:该款项已于2025年1月收回人民币3,339万元。

7、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拟开发的物业(注1)257,148,356.32-257,148,356.32255,588,404.50-255,588,404.50
开发中的物业(注2)116,351,386.31-116,351,386.31103,688,351.51-103,688,351.51
持有待售物业(注3)597,974,602.8850,513,916.31547,460,686.57620,852,765.61-620,852,765.61
原材料226,220,613.48139,287,249.6686,933,363.82285,767,030.43107,978,328.25177,788,702.18
在产品173,424,057.57130,274,199.8443,149,857.73181,145,606.61109,679,937.2171,465,669.40
库存商品126,473,192.2384,344,861.2142,128,331.02147,970,514.5424,134,161.23123,836,353.31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2,201,585.90-2,201,585.902,343,766.98-2,343,766.98
合计1,499,793,794.69404,420,227.021,095,373,567.671,597,356,440.18241,792,426.691,355,564,013.49

注1:存货中的拟开发的物业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置地”)的悠山美墅项目二期第三阶段和三期第二阶段、贵州深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深高投”)和贵州业丰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丰瑞置业”)尚未开发部分的土地。注2:开发中的物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摊公共面积116,351,386.31103,688,351.51
合计116,351,386.31103,688,351.51

注3:持有待售物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年末跌价准备
悠山美墅一期第一阶段工程2016年12月11,176,877.24--11,176,877.24-
悠山美墅二期第二阶段工程2019年4月46,251,723.77--46,251,723.77-
悠山美墅三期第一阶段工程2020年11月3,987,702.61--3,987,702.61-
悠山美墅三期第三阶段工程2022年9月559,436,461.995,607,679.9128,485,842.64536,558,299.2650,513,916.31
合计620,852,765.615,607,679.9128,485,842.64597,974,602.8850,513,916.31

(2).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计提本年转回本年转销2024年12月31日
原材料107,978,328.2531,334,706.91-(25,785.50)139,287,249.66
在产品109,679,937.2120,594,262.63--130,274,199.84
库存商品24,134,161.2362,029,571.37-(1,818,871.39)84,344,861.21
持有待售物业-50,513,916.31--50,513,916.31
合计241,792,426.69164,472,457.22-(1,844,656.89)404,420,227.02

(3).存货年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于2024年度,计入存货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零(2023年度:零),用于确认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零(2023年度:零)。于2024年12月31日,存货年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2,884,598.12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027,433.33元)。

8、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注)1,763,574,756.21-1,763,574,756.212,661,993,597.28-2,661,993,597.28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241,717,412.683,304,869.42238,412,543.26277,580,031.213,304,869.42274,275,161.79
应收质保金69,156,423.88343,019.8868,813,404.0069,502,219.88343,019.8869,159,200.00
应收餐厨垃圾工程建造业务款项59,741,874.0616,471,364.6843,270,509.3867,947,904.1916,471,364.6851,476,539.51
应收其他业务款项20,131,385.79-20,131,385.79---
小计2,154,321,852.6220,119,253.982,134,202,598.643,077,023,752.5620,119,253.983,056,904,498.58
减:超过一年的合同资产1,763,574,756.21-1,763,574,756.212,661,993,597.28-2,661,993,597.28
合计390,747,096.4120,119,253.98370,627,842.43415,030,155.2820,119,253.98394,910,901.30

注:参见附注五、22。

(2).本年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应收贵州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973,047,043.81)本年项目竣工验收结转至长期应收款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35,862,618.53)本年按照工程结算情况结转至应收账款
应收其他业务款项20,131,385.79本年按照技术服务业务等其他项目进度确认合同资产增加

(3).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04,869.420.153,304,869.42100.00-3,304,869.420.113,304,869.42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51,016,983.2099.8516,814,384.560.782,134,202,598.643,073,718,883.1499.8916,814,384.560.553,056,904,498.58
其中:
组合一2,001,987,299.4792.94--2,001,987,299.472,936,268,759.0795.42--2,936,268,759.07
组合二69,156,423.883.21343,019.880.5068,813,404.0069,502,219.882.26343,019.880.4969,159,200.00
组合三59,741,874.062.7716,471,364.6827.5743,270,509.3867,947,904.192.2116,471,364.6824.2451,476,539.51
组合四20,131,385.790.93--20,131,385.79-----
合计2,154,321,852.62100.0020,119,253.982,134,202,598.643,077,023,752.56100.0020,119,253.983,056,904,498.5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项计提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汕鲘门项目3,304,869.423,304,869.42100.00预计代建款项不可收回
合计3,304,869.423,304,869.4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一2024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政府及关联方2,001,987,299.47--
合计2,001,987,299.47-

组合二

组合二2024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风机销售行业客户(应收质保金)69,156,423.88343,019.880.50
合计69,156,423.88343,019.88

组合三

组合三2024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88,579.52--
1至2年28,669,872.61838,073.742.92
2至3年10,862,861.621,773,881.4216.33
3至4年6,181,378.441,517,508.7924.55
4至5年253,077.91139,050.2054.94
5年以上13,586,103.9612,202,850.5389.82
合计59,741,874.0616,471,364.68

组合四

组合四2024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0,131,385.79--
合计20,131,385.79-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
2024年1月1日16,814,384.563,304,869.4220,119,253.98
本年计提---
本年核销---
2024年12月31日16,814,384.563,304,869.4220,119,253.98

(4).本年合同资产计提信用损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2024年1月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本年计提本年转销/核销
应收代建业务款项3,304,869.42--3,304,869.42
应收质保金343,019.88--343,019.88
应收餐厨垃圾工程建造业务款项16,471,364.68--16,471,364.68
合计20,119,253.98--20,119,253.98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注)-9,412,279.18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172,950,515.75260,026,234.70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注)264,198,928.52-
小计437,149,444.27269,438,513.88
减:坏账准备1,156,050.144,663,943.75
合计435,993,394.13264,774,570.13

注:参见附注五、12。10、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244,059,035.65268,559,421.98
定期存单374,275,722.22204,392,500.00
预缴税金46,077,056.0724,127,401.93
合计664,411,813.94497,079,323.91

11、长期预付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付构建长期资产款27,117,805.5837,351,927.12
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预付工程款721,647,859.04195,940,689.80
外环公司预付工程款475,651,807.1833,396,935.68
深汕二高速项目预付工程款88,013,163.6388,172,577.00
光明环境项目预付工程款148,515.281,870,868.86
合计1,312,579,150.71356,732,998.46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1)1,259,546,924.6912,575,526.361,246,971,398.331,313,436,928.1021,883,569.821,291,553,358.28
电费补贴收入(注2)1,404,661,240.8650,750,584.031,353,910,656.831,270,230,085.0622,302,840.471,247,927,244.59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60,941,210.16-60,941,210.1660,229,723.92-60,229,723.92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974,196,249.77-974,196,249.77---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附注五、9)
其中: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9,412,279.18)-(9,412,279.18)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注1)(172,950,515.75)(1,156,050.14)(171,794,465.61)(260,026,234.70)(4,663,943.75)(255,362,290.95)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注3)(264,198,928.52)-(264,198,928.52)---
合计3,262,196,181.2162,170,060.253,200,026,120.962,374,458,223.2039,522,466.542,334,935,756.66

1: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应收的融资租赁设备款租金及利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款项为人民币1,259,546,924.69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13,436,928.10元)。注2:为本集团下从事新能源业务的子公司包头南风、乾智公司、乾新公司、乾慧公司、永城助能与宁夏中卫尚未收到的电费补贴款。2024年度,上述公司依据相关文件确定的补贴收入(含税)为人民币306,998,613.65元,2024年度收到的补贴款为人民币172,567,457.85元。注3:2024年4月,贵州龙里河大桥(原名:朵花大桥)竣工验收并完成通车,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深公司”)与龙里县人民政府、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贵深公司于该项目竣工验收时拥有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并约定于竣工验收日起7年内分期收回款项,据此将该项目对应的合同资产转入长期应收款项目。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1,035,137,459.9327.98--1,035,137,459.9360,229,723.922.28--60,229,723.92
组合二(应收融资租赁款项)1,259,546,924.6934.0512,575,526.361.001,246,971,398.331,313,436,928.1049.6821,883,569.821.671,291,553,358.28
组合三(电费补贴收入)1,404,661,240.8637.9750,750,584.033.611,353,910,656.831,270,230,085.0648.0422,302,840.471.761,247,927,244.59
合计3,699,345,625.48100.0063,326,110.393,636,019,515.092,643,896,737.08100.0044,186,410.292,599,710,326.7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一2024年12月31日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贵州省龙里县政府关于龙里河大桥项目款项974,196,249.77--
应收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垫款60,941,210.16--
合计1,035,137,459.93-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二(应收融资租赁款项)2024年12月31日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正常1,149,292,018.298,826,349.390.77
关注110,254,906.403,749,176.973.40
合计1,259,546,924.6912,575,526.36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组合三(电费补贴收入)2024年12月31日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已获电费补贴审批1,254,877,286.9612,548,772.861.00
电费补贴申请中149,783,953.9038,201,811.1725.50
合计1,404,661,240.8650,750,584.0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
2024年1月1日44,186,410.29--44,186,410.29
本年计提28,447,743.56--28,447,743.56
本年转回(9,308,043.46)--(9,308,043.46)
2024年12月31日63,326,110.39--63,326,110.39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21,883,569.82-9,308,043.4612,575,526.36
电费补贴收入22,302,840.4728,447,743.56-50,750,584.03
合计44,186,410.2928,447,743.569,308,043.4663,326,110.39

1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4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减值准备2024年12月31日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广深珠高速5,134,578,258.54--241,192,739.54-(135,000,000.00)--5,240,770,998.0845.00
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环境”)5,078,224,756.93--136,825,366.3819,460,187.68(120,000,000.00)-1,772,974.615,116,283,285.6020.00
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西线高速”)3,523,861,874.47--93,115,128.73-(166,488,798.72)--3,450,488,204.4850.00
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茂公司”)836,776,215.81--46,937,957.71-(43,110,872.00)--840,603,301.5225.00
深圳市深国际联合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置地公司”)677,656,651.67--84,681,584.86---(986,353.67)761,351,882.8634.30
易方达深高速REIT(基金代码:508033)(注1)-819,000,000.00-24,767,862.55-(93,108,000.00)--750,659,862.5540.00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桥公司”)454,338,007.63--53,424,117.42-(42,928,232.82)--464,833,892.2335.00
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塘合营企业”)(注2)432,629,214.20--(17,069,816.21)----415,559,397.9915.00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西二环公司”)334,376,765.77--58,951,590.03-(22,025,400.00)--371,302,955.8025.00
深圳峰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和能源”)232,514,185.48--15,798,031.75(1,556,763.95)(19,000,000.00)--227,755,453.2850.00
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创基金”)112,339,511.24--(12,820,574.64)----99,518,936.6045.00
其他(注3)1,898,526,679.00--125,332,521.5718,776,448.80(25,106,306.02)-(1,274,297.12)2,016,255,046.23
合计18,715,822,120.74819,000,000.00-851,136,509.6936,679,872.53(666,767,609.56)-(487,676.18)19,755,383,217.22

注1:2024年3月,本公司以原全资子公司益常公司拥有的益常高速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易

方达深高速REIT完成发行并上市,本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战略配售认购数量为

1.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40%。作为该基金架构设计的一部分,本公司与常德市益常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益常”)及益常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397,449,490.52元处置益常公司100%的股权。2024年3月21日交割程序已完成,本公司丧失了对益常公司的控制权。根据《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权的约定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通过条款,本公司持有40%的份额能够对易方达深高速REIT基金的运营和投资管理施加重大影响。注2: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湾区发展在新塘合营企业董事会派驻1名董事,对其经营和财务

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注3:其他包括本集团的联合营公司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基智慧”)、

深圳市华昱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昱公司”)、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州恒通利”)、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凤润玖(本集团自2024

年12月24日起将光明凤润玖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详见附注六、1)和淮安中恒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中恒”)。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363,513,150.00346,519,804.81
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协同发展基金”)361,489,702.38328,721,725.86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电服”)210,780,561.06184,699,801.59
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503,680.0022,503,680.00
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180,560.009,180,560.00
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深能”)3,443,730.003,443,730.00
合计970,911,383.44895,069,302.26

2024年度,该等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75,842,081.18元(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人民币130,604,671.82元),详见附注五、56。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停车场车位(注)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年1月1日18,180,000.0016,142,376.7834,322,376.78
2.本年增加金额-410,465.73410,465.73
(1)固定资产转入-410,465.73410,465.73
3.本年减少金额-520,073.58520,073.58
(1)转入固定资产-520,073.58520,073.58
4.2024年12月31日18,180,000.0016,032,768.9334,212,768.93
二、累计摊销
1.2024年1月1日8,684,283.002,604,101.4511,288,384.45
2.本年增加金额575,724.24850,916.291,426,640.53
(1)计提575,724.24752,266.971,327,991.21
(2)固定资产转入-98,649.3298,649.32
3.本年减少金额-57,393.8357,393.83
(1)转入固定资产-57,393.8357,393.83
4.2024年12月31日9,260,007.243,397,623.9112,657,631.15
三、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8,919,992.7612,635,145.0221,555,137.78
2.2024年1月1日9,495,717.0013,538,275.3323,033,992.33

注:该投资性房地产为本公司本部办公楼江苏大厦停车场车位,委托物业公司租给相关车主使用。*本集团之投资性房地产均位于中国大陆并以出租形式持有。

(2).于2024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江苏大厦停车场车位8,919,992.76深圳市不对停车场发放产权证明
合计8,919,992.76

1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机械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年1月1日3,282,016,989.761,663,854,497.3452,234,297.77136,905,850.024,692,535,830.219,827,547,465.10
2.本年增加金额498,853,978.0082,738,190.3846,614,153.6922,707,534.7714,156,291.04665,070,147.88
(1)购置382,253,129.8614,833,020.6446,581,976.7013,576,270.391,561,339.94458,805,737.53
(2)在建工程转入116,080,774.5667,905,169.7432,176.999,084,598.8912,594,951.10205,697,671.28
(3)企业合并增加---46,665.49-46,665.49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520,073.58----520,073.58
3.本年减少金额12,746,766.0171,210,736.206,193,630.2216,313,776.263,653,492.07110,118,400.76
(1)处置或报废3,998,870.743,191,425.855,013,487.446,671,452.803,653,492.0722,528,728.90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410,465.73----410,465.73
(3)其他(注)8,337,429.5468,019,310.351,180,142.789,642,323.46-87,179,206.13
4.2024年12月31日3,768,124,201.751,675,381,951.5292,654,821.24143,299,608.534,703,038,629.1810,382,499,212.22
二、累计折旧
1.2024年1月1日527,706,827.301,035,958,514.0024,644,205.7195,249,880.61814,473,850.632,498,033,278.25
2.本年增加金额130,953,415.8494,527,680.2810,215,967.4627,729,673.25240,991,007.08504,417,743.91
(1)计提130,896,022.0194,527,680.2810,215,967.4627,729,673.25240,991,007.08504,360,350.08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57,393.83----57,393.83
3.本年减少金额8,616,522.4633,777,796.515,264,022.5814,016,815.201,610,728.8463,285,885.59
(1)处置或报废3,877,613.892,642,514.784,729,430.466,253,734.571,610,728.8419,114,022.54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98,649.32----98,649.32
(3)其他(注)4,640,259.2531,135,281.73534,592.127,763,080.63-44,073,213.73
4.2024年12月31日650,043,720.681,096,708,397.7729,596,150.59108,962,738.661,053,854,128.872,939,165,136.57
三、减值准备
1.2024年1月1日----655,667.88655,667.88
2.本年增加金额34,392,136.68--2,594,438.425,386,895.0942,373,470.19
(1)计提34,392,136.68--2,594,438.425,386,895.0942,373,470.19
3.2024年12月31日34,392,136.68--2,594,438.426,042,562.9743,029,138.07
四、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3,083,688,344.39578,673,553.7563,058,670.6531,742,431.453,643,141,937.347,400,304,937.58
2.2024年1月1日2,754,310,162.46627,895,983.3427,590,092.0641,655,969.413,877,406,311.707,328,858,518.97

注:主要系处置益常公司100.00%股权导致的相关固定资产减少,参见附注五、13。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848,171,925.22除本年新购入的和颂轩办公楼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外,根据本集团收费公路经营的实际特点,公路及附属房屋将于政府批准的收费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因而本集团未有计划获取相关产权证书。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关键参数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德州众和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众和”)机械设备5,689,738.75729,912.494,959,826.26市场法及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机械设备的公允价值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价格为一般商业考虑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的年限预测期的关键参数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深高蓝德环保装备(廊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蓝德”)房屋及建筑物91,286,506.3162,398,531.8634,392,136.685年收入增长率为3.00%,折现率为税前8.00%收入增长率为2.00%,折现率为税前8.00%市场调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廊坊蓝德办公及其他设备7,300,380.862,594,438.42
廊坊蓝德机械设备1,225,288.62427,068.83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工程12,369,195.06-12,369,195.0623,004,566.48-23,004,566.48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31,322,135.55-31,322,135.5556,191,653.77-56,191,653.77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11,174,245.22-11,174,245.22---
廊坊厂区工程---101,245,729.30-101,245,729.30
宣威项目11,966,069.0011,966,069.00-25,167,669.00-25,167,669.00
乾泰研发大楼---18,430,068.51-18,430,068.51
既有公路BIM建模及数字化管理研发项目1,647,169.84-1,647,169.8429,231,674.87-29,231,674.87
其他30,578,540.292,195,969.8028,382,570.4938,614,842.312,195,969.8036,418,872.51
合计99,057,354.9614,162,038.8084,895,316.16291,886,204.242,195,969.80289,690,234.44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金额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年转至无形资产金额本年其他减少金额2024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本年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廊坊厂区工程117,000,000.00101,245,729.30309,315.5899,726,541.57-1,828,503.31-100.00100.00---自有资金
乾泰研发大楼40,000,000.0018,430,068.51-18,430,068.51---100.00100.00---自有资金
既有公路BIM建模及数字化管理研发项目44,557,000.0029,231,674.87--27,584,505.03-1,647,169.8480.0080.00---自有资金
合计201,557,000.00148,907,472.68309,315.58118,156,610.0827,584,505.031,828,503.311,647,169.84--/

(3).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金额本年减少金额2024年12月31日计提原因
昆山环保工程建造项目2,195,969.80--2,195,969.80
宣威项目在建工程-11,966,069.00-11,966,069.00预计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
合计2,195,969.8011,966,069.00-14,162,038.80/

(4).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关键参数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宣威项目11,966,069.00-11,966,069.00市场法及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价格为一般商业考虑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18、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年1月1日224,162,289.44224,162,289.44
2.本年增加金额14,274,888.0514,274,888.05
(1)本年新增14,274,888.0514,274,888.05
3.本年减少金额121,776,052.94121,776,052.94
(1)处置121,776,052.94121,776,052.94
4.2024年12月31日116,661,124.55116,661,124.55
二、累计折旧
1.2024年1月1日143,207,062.75143,207,062.75
2.本年增加金额27,686,009.0727,686,009.07
(1)计提27,686,009.0727,686,009.07
3.本年减少金额86,291,583.9286,291,583.92
(1)处置86,291,583.9286,291,583.92
4.2024年12月31日84,601,487.9084,601,487.90
三、减值准备
1.2024年1月1日14,754,044.7214,754,044.72
2.本年减少金额14,754,044.7214,754,044.72
3.2024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32,059,636.6532,059,636.65
2.2024年1月1日66,201,181.9766,201,181.97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特许经营权办公软件及其他户外广告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合同权益专利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年1月1日44,579,071,287.0358,761,223.4659,953,840.88212,684,052.7368,866,700.00165,693,403.1745,145,030,507.27
2.本年增加金额2,046,321,498.7946,870,417.91-3,194,965.81--2,096,386,882.51
(1)购置14,185,652.5010,904,089.05-3,194,965.81--28,284,707.36
(2)建造2,024,843,336.9335,966,328.86----2,060,809,665.79
(3)企业合并增加7,292,509.36-----7,292,509.36
3.本年减少金额3,218,263,406.52100,000.0058,306,218.30---3,276,669,624.82
(1)处置10,909,075.83-58,306,218.30---69,215,294.13
(2)本年其他减少(注1)3,207,354,330.69100,000.00----3,207,454,330.69
4.2024年12月31日43,407,129,379.30105,531,641.371,647,622.58215,879,018.5468,866,700.00165,693,403.1743,964,747,764.96
二、累计摊销
1.2024年1月1日14,266,877,000.9936,544,731.0959,836,822.4721,483,494.2322,761,233.8399,147,625.1614,506,650,907.77
2.本年增加金额1,707,838,485.6515,967,143.9169,518.285,740,596.547,578,980.7426,234,264.601,763,428,989.72
(1)计提1,707,838,485.6515,967,143.9169,518.285,740,596.547,578,980.7426,234,264.601,763,428,989.72
3.本年减少金额1,085,452,296.366,111.2358,258,718.17---1,143,717,125.76
(1)处置6,066,824.92-58,258,718.17---64,325,543.09
(2)本年其他减少(注1)1,079,385,471.446,111.23----1,079,391,582.67
4.2024年12月31日14,889,263,190.2852,505,763.771,647,622.5827,224,090.7730,340,214.57125,381,889.7615,126,362,771.73
三、减值准备
1.2024年1月1日3,811,235,491.81----18,050,000.003,829,285,491.81
2.本年增加金额100,755,034.133,919,234.42--38,526,485.4322,261,513.41165,462,267.39
3.2024年12月31日3,911,990,525.943,919,234.42--38,526,485.4340,311,513.413,994,747,759.20
四、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24,605,875,663.0849,106,643.18-188,654,927.77--24,843,637,234.03
2.2024年1月1日26,500,958,794.2322,216,492.37117,018.41191,200,558.5046,105,466.1748,495,778.0126,809,094,107.69

注1:本年其他减少系本公司出售益常公司100.00%股权,相关的无形资产减少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环保”)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本年结算调整原暂估入账的账面价值。注2:2024年度,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和计入损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1,763,428,989.72元(2023年度:人民币1,813,092,547.52元)。注3:2024年度,本集团无形资产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人民币9,547,541.77元(2023年度:人民币12,659,236.04元)。

(2)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适用□不适用

(3)特许经营权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原值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本年摊销本年减值2024年12月31日累计摊销减值准备
一、与收费公路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清连高速公路9,376,976,098.515,209,558,219.3290,810,612.36-356,019,865.33-4,944,348,966.353,812,627,132.16620,000,000.00
机荷高速公路6,183,088,723.541,997,924,715.57839,209,062.399,408,256.75153,746,813.31-2,673,978,707.903,509,110,015.64-
梅观高速公路604,588,701.64108,072,693.59--29,487,153.38-78,585,540.21526,003,161.43-
外环高速公路6,818,592,999.105,294,390,843.86872,088,688.954,848,746.05173,355,279.54-5,988,275,507.22830,317,491.88-
水官高速公路4,448,811,774.58921,702,818.20--442,417,352.80-479,285,465.403,417,526,309.18552,000,000.00
益常高速公路-2,128,286,122.09-2,080,653,092.8047,633,029.29----
长沙环路614,374,358.81366,366,774.30--48,274,473.76-318,092,300.54296,282,058.27-
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10,086,278,346.005,800,817,058.79143,201,932.355,669,187.44243,567,535.46-5,694,782,268.241,753,260,783.152,638,235,294.61
龙大高速公路251,559,214.1351,968,296.79--16,379,674.40-35,588,622.39215,970,591.74-
小计38,384,270,216.3121,879,087,542.511,945,310,296.052,100,579,283.041,510,881,177.27-20,212,937,378.2514,361,097,543.453,810,235,294.61
二、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蓝德环保餐厨垃圾处理3,571,940,265.563,301,207,108.53-15,986,417.36153,447,317.32100,755,034.133,031,018,339.72439,166,694.51101,755,231.33
光明餐厨垃圾处理800,990,874.33736,764,559.1379,533,040.8815,306,725.68--800,990,874.33--
邵阳餐厨垃圾处理320,000,000.00310,000,000.0010,000,000.00-6,222,720.00-313,777,280.006,222,720.00-
利赛环保餐厨垃圾处理277,184,821.61229,573,797.134,185,652.52-34,963,723.16-198,795,726.4978,389,095.12-
小计4,970,115,961.504,577,545,464.7993,718,693.4031,293,143.04194,633,760.48100,755,034.134,344,582,220.54523,778,509.63101,755,231.33
三、其他特许经营权
深圳光明社会福利院项目45,476,486.2444,325,786.93-912,889.992,323,547.90-41,089,349.044,387,137.20-
深圳光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7,266,715.25-7,292,509.3425,794.09--7,266,715.25--
小计52,743,201.4944,325,786.937,292,509.34938,684.082,323,547.90-48,356,064.294,387,137.20-
合计43,407,129,379.3026,500,958,794.232,046,321,498.792,132,811,110.161,707,838,485.65100,755,034.1324,605,875,663.0814,889,263,190.283,911,990,525.94

(4)本年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资产组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关键参数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办公软件及其他3,919,234.42-3,919,234.42市场法及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软件的公允价值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价格为一般商业考虑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专利使用权22,261,513.41-22,261,513.41市场法及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专利的公允价值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价格为一般商业考虑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乾泰公司合同权益38,526,485.43-38,526,485.43市场法及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合同权益的公允价值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价格为一般商业考虑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雅安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蓝德”)特许经营权15,158,571.95-15,158,571.95市场法及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特许经营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日的可能交易价格,该价格为一般商业考虑下的正常交易价格
合计79,865,805.21-79,865,805.21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资产组账面价值(注1)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的年限(注2)预测期的关键参数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诸暨蓝德特许经营权198,458,974.26175,683,661.6722,775,312.592025年-2049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2.60%,折现率为税前8.00%不适用不适用
邯郸蓝德特许经营权152,419,013.46145,825,008.346,594,005.122025年-2046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3.49%,折现率为税前8.00%不适用不适用
桂林蓝德特许经营权268,711,528.88257,833,768.3810,877,760.502025年-2046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5.00%,折现率为税前8.00%不适用不适用
北海中蓝特许经营权71,982,590.2543,080,297.2528,902,293.002025年-2051年平均收入增长率为4.33%,折现率为税前8.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91,572,106.85622,422,735.6469,149,371.21

注1:为包含无形资产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注2: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按照详细预测期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至与餐厨垃圾处理相关的特许经营权结束,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

20、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基建”)202,893,131.20--202,893,131.20
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风电”)156,039,775.24--156,039,775.24
合计358,932,906.44--358,932,906.44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南京风电156,039,775.24--156,039,775.24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深投控基建湾区发展资产组/收购该资产组产生通行费业务
南京风电风机制造资产组/收购该资产组产生大环保业务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注1)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的年限(注2)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湾区发展资产组6,612,432,326.896,684,947,300.00-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2025年-2052年西线高速:2025年-2038年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收入增长率为(4.95%)-13.79%,折现率为税前7.12%西线高速:收入增长率为(42.09%)-8.63%,折现率为税前7.83%收入增长率:基于区域经济发展、路网规划、通行能力及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后确定。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不适用不适用

注1: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注2: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按照详细预测期从2025年开始至京港澳高速广州至深圳段及西线高速的特许经营权年限结束,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计。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沿江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减值及摊销217,014,426.8854,253,606.72373,750,686.7693,437,671.69
南光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以下简称“三项目”)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注1)140,544,931.3535,136,232.84178,104,931.3544,526,232.84
已计提尚未发放的职工薪酬119,945,892.1229,986,473.03121,079,026.8830,269,756.72
可抵扣亏损49,722,367.8412,430,591.96294,222,156.7273,555,539.18
长沙市深长快速干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长公司”)等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96,067,761.6324,016,940.41111,904,206.1127,976,051.53
龙大高速公路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注1)89,665,931.7722,416,482.91119,248,638.4929,812,159.59
已计提未支付费用86,693,156.4421,673,289.1166,810,750.8016,702,687.70
预计负债(注2)67,027,751.7613,801,855.7979,299,874.8016,869,886.55
坏账准备60,762,146.1814,407,273.1087,560,678.6917,980,972.08
资产减值准备41,948,730.678,153,694.1670,814,838.0715,278,390.55
其他特许经营权摊销42,814,230.1610,703,557.5460,062,682.4815,015,670.62
梅观公司回迁物业补偿(注3)36,154,374.969,038,593.7443,557,234.6410,889,308.66
梅观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匝道营运费用补偿(注4)29,430,883.967,357,720.9942,511,276.6010,627,819.15
应收联合置地公司减资款利息(注5)7,331,523.641,832,880.918,832,704.082,208,176.02
三项目及龙大高速公路旧收费站拆除费用补偿7,176,461.641,794,115.417,176,461.641,794,115.41
租赁负债31,703,802.657,124,248.4479,847,804.7419,862,036.21
其他60,857,673.0810,371,114.0870,745,195.2112,842,994.61
合计1,184,862,046.73284,498,671.141,815,529,148.06439,649,469.11

注1:本公司因三项目及龙大高速公路收到新建收费站运营费用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对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2:为广东省内公路公司根据预计未来经营期间的预计负债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子公司蓝德环保对餐厨垃圾特许经营项目后续支出部分确认的预计负债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注3:本公司之子公司梅观公司将本集团之联营公司联合置地公司补偿的未来回迁物业确认固定资产。考虑联营公司未实现利润之影响,本集团对确认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注4:本集团2015年度收到了梅观高速公路新建收费站未来营运支出补偿,对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注5:联合置地公司将应付本公司减资款的利息予以资本化,考虑联营公司未实现利润之影响,本集团按照持股比例34.30%对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清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龙公司”)294,323,796.6973,580,949.18566,007,301.73141,501,825.44
—益常公司--763,325,569.58190,831,392.40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连公司”)450,819,849.28109,400,155.41483,888,689.04117,667,365.35
—机荷东公司244,939,890.6061,234,974.64332,874,013.3683,218,505.33
—蓝德环保437,855,275.91107,642,568.61458,710,721.31112,856,429.96
—利赛环保131,658,218.9419,748,732.84147,309,697.0722,096,454.56
—乾泰公司73,687,678.7311,053,151.81122,116,558.2018,317,483.73
—南京风电--12,097,673.201,814,650.98
—包头南风27,045,989.446,761,497.3628,801,244.807,200,311.20
—梅观公司--215,034.4453,758.61
—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12,491,024.123,122,756.0313,450,767.323,362,691.83
特许经营权摊销(注)73,286,675.0018,321,668.75436,336,407.00109,084,101.75
业绩对赌补偿129,822,937.6427,552,499.17148,419,868.5332,824,283.13
使用权资产32,059,636.657,320,603.8266,201,181.9713,693,864.03
湾区发展股息红利税3,571,703,028.00178,585,151.403,135,144,355.80156,757,217.79
非流动金融资产评估增值528,545,300.44129,075,619.59452,703,219.26110,506,451.57
其他1,309,029,707.12259,903,509.411,049,049,097.59194,908,357.03
合计7,317,269,008.561,013,303,838.028,216,651,400.201,316,695,144.69

注: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之摊销方法在会计上(车流量法)和计税上(直线法)不一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计提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本年年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2024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上年年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154,121,986.86)130,376,684.28(168,204,359.74)271,445,109.37
递延所得税负债(154,121,986.86)859,181,851.16(168,204,359.74)1,148,490,784.95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亏损2,120,271,920.091,326,713,339.2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89,028,185.71365,258,835.46
合计3,109,300,105.801,691,972,174.67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46,885,054.42
2025年144,366,030.0659,229,762.99
2026年229,308,074.28186,818,451.79
2027年477,020,226.94527,306,480.37
2028年517,949,554.64506,473,589.64
2029年751,628,034.17-
合计2,120,271,920.091,326,713,339.21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注1)1,763,574,756.21-1,763,574,756.212,661,993,597.28-2,661,993,597.28
梅观公司回迁物业补偿(注2)---342,599,500.00-342,599,500.00
一年以上的待抵扣进项税171,993,521.78-171,993,521.78210,869,870.90-210,869,870.90
其他1,149,104.11-1,149,104.111,149,104.11-1,149,104.11
合计1,936,717,382.10-1,936,717,382.103,216,612,072.29-3,216,612,072.29

注1:主要包含本集团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确认与路费收入对应的合同资产以及比孟工程项目确认的与收入对应的合同资产。注2: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联合置地公司于2016年7月向本公司之子公司梅观公司所持有的梅林关地块支付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8,328,230.00元。于2018年4月27日,双方签订《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梅林关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联合置地公司对梅观公司在上述货币补偿的基础上增加回迁物业补偿,补偿的回迁物业为联合置地公司拟建的办公楼物业,补偿的建筑面积为9,120平方米。于补充协议签订日,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18]第062号),该回迁物业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42,599,500.00元。该回迁物业已于2024年建成交付。

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238,088,357.47238,088,357.47其他注1197,147,405.73197,147,405.73其他注1
长期应收款615,209,283.95611,073,089.69质押借款质押842,781,250.01827,438,727.29质押借款质押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28,156,966,804.1014,776,403,557.02质押借款质押26,696,110,631.6514,695,939,786.11质押借款及融资租赁质押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90,228,000.0088,096,114.82抵押借款抵押
合计29,010,264,445.5215,625,565,004.18//27,826,267,287.3915,808,622,033.95//

其他说明:

:详见附注五、

。注2:除上述外,本集团以本公司之子公司乾新公司100%股权及电费收费权、乾智公司100%股权及电费收费权、乾慧公司100%股

权及电费收费权、蓝德环保若干家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股权、永城助能和包头南风附属风力发电企业的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用于借款担保。注3:本集团通过上述资产的抵押及质押获取的银行借款本金及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的负债余额合计人民币6,499,296,279.64元

2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1,529,763,556.481,471,934,733.60
信用借款1,044,085,628.01368,993,001.88
质押借款-9,226,577,924.66
票据贴现借款-38,120,176.71
合计2,573,849,184.4911,105,625,836.85

(2).保证借款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担保人
平安银行香港分行848,136,456.00湾区发展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443,728,594.08湾区发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97,898,506.40湾区发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40,000,000.00蓝德环保
合计1,529,763,556.48

25、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差额补足义务148,117,309.1462,660,833.9113,113,423.39197,664,719.66不适用
合计148,117,309.1462,660,833.9113,113,423.39197,664,719.66

注:本集团于2022年1月受让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深投控基建100%股权,并承担了对CMFGlobalQuantitativeMulti-AssetSegregatedPortfolioCompany和CMFGlobalQuantitativeStableSegregatedPortfolio(合称“CMFGlobal”)的差额补足义务,并将该差额补足义务续期至2028年8月17日或本公司和美华公司、CMFGlobal任何一方根据续期收益补足协议书面通知或按照该协议其他约定确定的提前到期日。CMFGlobal在2028年8月17日前出售其所持有的湾区发展9.45%的股权时,转让价款未达到约定投资成本港币1,075,713,016.54元的差额部分由本集团予以补足,同时,在续期期间CMFGlobal通过湾区发展获取的年投资回报收益率未达到约定水平的部分由本集团予以补足。本年,本集团支付CMFGlobal通过湾区发展获取的年投资回报收益率未达到约定水平的差额港币14,382,672.07元(折合人民币13,113,423.39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上述情况确认的差额补足义务负债余额计人民币197,664,719.66元。

26、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853,453,402.0826,729,231.57
银行承兑汇票17,225,000.0063,006,281.67
合计870,678,402.0889,735,513.24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

2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工程款、质保金及保证金2,466,684,629.141,883,158,134.56
应付货款402,901,125.35563,431,778.05
其他118,220,326.16141,955,611.06
合计2,987,806,080.652,588,545,523.67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账龄超过1年的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总额480,417,091.66工程款未结算

2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广告牌位收入787,138.81623,460.97

29、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24,621,412.6645,554,145.00
预收开发物业销售款19,895,133.0212,621,993.58
预收运营管理费6,839,226.27-
预收风机销售款5,410,833.005,993,361.00
其他4,946,233.032,979,775.76
合计61,712,837.9867,149,275.34

(2).本年无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3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一、短期薪酬373,665,847.331,047,796,735.871,070,355,429.44351,107,153.7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025,553.50112,912,486.04110,398,755.597,539,283.95
合计378,691,400.831,160,709,221.911,180,754,185.03358,646,437.71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46,279,253.32812,064,265.18835,918,910.23322,424,608.27
二、职工福利费6,694,491.42107,204,314.14106,554,612.737,344,192.83
三、社会保险费1,263,590.4132,026,465.2532,436,136.09853,919.57
其中:医疗保险费1,068,753.6625,483,456.7125,885,085.71667,124.66
工伤保险费108,622.443,994,662.873,983,202.87120,082.44
生育保险费86,214.312,548,345.672,567,847.5166,712.47
四、住房公积金1,619,264.1467,292,710.6667,118,497.931,793,476.8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1,842,676.7118,762,862.6319,628,796.9610,976,742.38
六、其他5,966,571.3310,446,118.018,698,475.507,714,213.84
合计373,665,847.331,047,796,735.871,070,355,429.44351,107,153.7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2,413,620.9881,547,061.4381,825,883.522,134,798.89
2、失业保险费120,776.004,077,353.074,091,389.12106,739.95
3、企业年金缴费2,491,156.5227,288,071.5424,481,482.955,297,745.11
合计5,025,553.50112,912,486.04110,398,755.597,539,283.95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每月分别按员工参保地政府机构的规定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本集团本年度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81,547,061.43元及人民币4,077,353.07元(2023年度:人民币71,331,159.02元及人民币3,569,364.06元)。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2,134,798.89元及人民币106,739.95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13,620.98元及人民币120,776.00元)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

31、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165,987,502.89155,442,202.53
企业所得税156,532,567.91238,064,126.25
土地增值税23,611,892.3261,231,620.93
城市维护建设税3,126,377.082,785,914.16
教育费附加2,416,671.422,134,895.26
其他5,845,845.072,384,764.01
合计357,520,856.69462,043,523.14

32、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85,013,326.105,622,222.18
其他应付款1,083,986,965.131,053,822,933.32
合计1,169,000,291.231,059,445,155.50

(2).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股利3,911,111.115,622,222.18
其中:永续债股利3,911,111.115,622,222.18
应付股利-深长公司股东80,360,000.00-
应付股利-四川蓝昇股东742,214.99-
合计85,013,326.105,622,222.18

(3).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提工程支出及行政专项费用216,220,839.40109,851,547.96
应付关联方款项(附注十一、6(2))182,907,034.91119,122,773.42
应付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135,098,350.66183,088,858.68
应付公路养护费用126,714,536.78125,346,026.75
应付机电费用67,623,735.4453,598,750.10
工程建设委托管理项目拨款结余62,586,689.266,550,866.02
应付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款29,182,658.0829,182,658.08
收取贵州信和力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违约金20,412,000.0020,412,000.00
应付沿江高速二期项目代建款项19,378,599.3819,378,599.38
应付代建项目独立承担成本10,915,545.3510,915,545.35
应付股权收购款6,475,000.006,910,811.23
应付旧站拆除费用6,273,174.306,486,749.57
应付开发物业认筹金与定金3,293,000.002,653,070.10
应付湖南省乡县公路建设及管理服务费3,041,574.143,041,574.14
应付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项目工程款-139,855,284.60
其他193,864,227.43217,427,817.94
合计1,083,986,965.131,053,822,933.3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3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5)2,393,570,384.34997,739,421.30
其中:信用借款1,014,529,656.43626,403,768.06
保证借款864,681,782.81227,548,950.05
质押借款514,358,945.10139,786,703.19
抵押借款-4,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36)134,874,566.811,335,987,865.4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7)15,807,598.8034,233,673.7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8)-24,061,952.56
合计2,544,252,549.952,392,022,913.00

3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超短期融资券(注)3,016,271,998.431,512,594,613.40
待转销项税额37,105,032.7221,884,154.50
合计3,053,377,031.151,534,478,767.90

注:2024年7月22日,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5亿元,年利率为1.75%,期限为270天;2024年10月28日,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15亿元,年利率为2.03%,期限为80天。

3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利率区间
信用借款7,561,118,531.052,375,405,546.002.10%-3.30%
质押借款5,679,260,372.985,114,340,659.802.25%-3.76%
保证借款2,233,619,257.842,378,084,182.402.30%-5.84%
保证、质押借款528,469,240.00538,551,740.002.65%-3.95%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291,566,666.6654,600,000.002.80%-3.15%
抵押借款-96,000,000.00
计提利息11,809,650.028,465,102.89
合计16,305,843,718.5510,565,447,231.09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3)2,393,570,384.34997,739,421.30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借款13,912,273,334.219,567,707,809.79

3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长期公司债券7,801,114,988.356,469,450,498.51
中期票据2,527,982,642.742,025,640,823.60
合计10,329,097,631.098,495,091,322.11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五、33)134,874,566.811,335,987,865.40
一年后到期的应付债券10,194,223,064.287,159,103,456.71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面值(元)面值总额(%)票面利率(%)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2024年1月1日本年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外币折算影响本年偿还2024年12月31日是否违约
长期公司债券100300,000,000.00美元1.752021年7月8日5年2,156,520,000.002,134,132,769.18-37,698,301.183,746,811.9831,710,000.0037,479,816.742,169,808,065.60
长期公司债券1001,500,000,000.003.182022年1月20日7年1,500,000,000.001,542,235,252.07-47,702,250.00573,099.70-47,702,250.001,542,808,351.77
长期公司债券1001,200,000,000.003.492021年4月15日5年1,200,000,000.001,228,007,183.59-12,569,660.391,359,759.90-1,241,936,603.88-
长期公司债券1001,000,000,000.003.352021年7月23日5年1,000,000,000.001,012,947,590.30-33,500,000.04560,318.69-33,500,000.001,013,507,909.03
长期公司债券100550,000,000.002.882023年10月17日3年550,000,000.00552,127,703.37-15,840,747.12400,093.61-15,840,747.17552,527,796.93
长期公司债券(注1)100550,000,000.002.252024年5月27日3年550,000,000.00-550,000,000.007,390,973.59(423,758.96)--556,967,214.63
长期公司债券(注1)100950,000,000.002.702024年5月27日10年950,000,000.00-950,000,000.0015,319,472.61(883,657.12)--964,435,815.49
长期公司债券(注1)1001,000,000,000.002.202024年12月2日5年1,000,000,000.00-1,000,000,000.001,833,419.81(773,584.91)--1,001,059,834.90
中期票据1001,000,000,000.002.892023年5月22日3年1,000,000,000.001,016,700,922.25-28,900,477.08339,689.50-28,900,000.001,017,041,088.83
中期票据1001,000,000,000.003.052023年9月4日5年1,000,000,000.001,008,939,901.35-30,500,503.56201,806.05-30,500,503.541,009,141,707.42
中期票据(注2)100500,000,000.002.162024年10月21日3年500,000,000.00-500,000,000.002,130,035.17(330,188.68)--501,799,846.49
合计8,495,091,322.113,000,000,000.00233,385,840.554,770,389.7631,710,000.001,435,859,921.3310,329,097,631.09/

注1:公司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2024〕576号),本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公司债券。

(1)于2024年5月27日,本公司完成了“24深高01”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50,000,000.00元,票面利率为2.25%,债券期限为3年,计息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7年5月27日,债券采用固定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2)于2024年5月27日,本公司完成了“24深高02”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票面利率为2.70%,债券期限为10年,计息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34年5月27日,债券采用固定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3)于2024年12月2日,本公司完成了“24深高03”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票面利率为2.20%,债券期限为5年,计息期限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9年12月2日,债券采用固定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注2:中期票据

于2024年10月21日,本公司发行人民币500,000,000.00元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期限3年,起息日为2024年10月21日,兑付日为2027年10月21日,发行利率2.16%,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本公司到期债务融资工具。

3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租赁负债31,703,802.6579,847,804.74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3)15,807,598.8034,233,673.74
净额15,896,203.8545,614,131.00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1年以内1到2年2到5年5年以上合计
2024年12月31日16,613,623.7212,547,223.393,742,849.5647,619.0532,951,315.72
2023年12月31日35,091,767.3023,098,237.9239,419,890.623,836,515.45101,446,411.29

38、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联合营公司借款(附注十一、6(2))387,586,715.85824,596,715.85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的金融负债(注)-106,743,102.98
合计387,586,715.85931,339,818.8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3)-24,061,952.56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应付款387,586,715.85907,277,866.27

注:2023年12月31日售后回租交易形成的余额为蓝德环保子公司广西蓝德设备售后租回形成的长期应付款,深圳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款项已提前清偿完毕。

3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注)115,649,911.45115,649,911.45

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系本集团计提的长效激励奖金。4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未来期间运营成本(注1)144,424,808.03151,602,590.20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后续支出(注2)62,207,791.7447,505,506.46
未决诉讼或仲裁28,625,430.963,805,664.91
产品质量保证金6,785,851.15207,378.06
合计242,043,881.88203,121,139.63

注1:本集团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计提的收费公路未来期间预计运营成本。注2:本集团为使所持有的餐厨垃圾处理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

41、递延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其他变动2024年12月31日形成原因
南光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补偿178,104,931.35-37,560,000.00-140,544,931.35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因南光高速公路、盐排高速公路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的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
龙大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补偿119,248,638.49-29,582,706.72-89,665,931.77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龙大高速公路深圳路段新建站未来运营费用的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
梅观高速公路免费路段新建匝道营运费用补偿42,511,276.60-13,080,392.64-29,430,883.96深圳市人民政府针对因梅观高速公路新建匝道未来运营费用的补偿及调整收费补偿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3,122,673.06-6,232,553.55(4,558,959.89)12,331,159.62交通运输部就本公司下属收费公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给予的现金补助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19,717,768.953,138,870.001,005,081.07-21,851,557.88蓝德环保收到的政府设备补助
政府拆迁补偿5,493,977.82-2,746,988.88-2,746,988.94清龙公司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
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476,361.30-11,060.95-465,300.35贵州置地收到贵州省龙里县政府财政补助
合计388,675,627.573,138,870.0090,218,783.81(4,558,959.89)297,036,753.87

42、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4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增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2,180,770,326.00-----2,180,770,326.00

43、其他权益工具

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发行时间会计分类利息率发行金额到期日或续期情况转股条件转股情况
永续债(注)2020年12月4日其他权益工具4.60%、3.20%4,000,000,000.00无固定期限

注:本集团发行在外的永续债,自2024年12月4日起,初始利率由4.60%/年调整为3.20%/年。

44、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注2)2024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4,112,260,438.36-3,951,348.944,108,309,089.42
其中:投资者投入1,444,510,961.24--1,444,510,961.2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759,887,122.51--2,759,887,122.51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91,126,124.06)-3,951,348.94(95,077,473.00)
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1,011,521.33)--(1,011,521.33)
其他资本公积(注)277,078,323.576,807,007.16-283,885,330.73
合计4,389,338,761.936,807,007.163,951,348.944,392,194,420.15

注1:本集团根据持有的联合营企业资本公积变动,按照持股比例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807,007.16元。注2:参见附注七、2(2)。

45、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发生金额2024年12月31日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42,304,991.67)(239,342,233.16)--(220,245,553.31)(19,096,679.85)(762,550,544.98)
其中:企业合并原有权益增值部分893,132,218.74-----893,132,218.74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附注五、13)(17,372,564.63)36,679,872.53--36,679,872.53-19,307,307.9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418,470,825.78)(276,022,105.69)--(256,925,425.84)(19,096,679.85)(1,675,396,251.62)
其他406,180.00-----406,180.0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542,304,991.67)(239,342,233.16)--(220,245,553.31)(19,096,679.85)(762,550,544.98)

46、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4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2,764,799,902.82288,734,726.30-3,053,534,629.12
任意盈余公积453,391,330.06--453,391,330.06
合计3,218,191,232.88288,734,726.30-3,506,925,959.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的决议,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2024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88,734,726.30元(2023年度:人民币114,539,572.89元)。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本公司本年未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47、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9,112,002,127.978,079,278,802.54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2,179,848.75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9,112,002,127.978,081,458,651.29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048,951.692,327,197,196.8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8,734,726.30114,539,572.89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1,199,423,679.301,007,515,890.61
支付给其他权益工具股利182,711,111.14186,555,555.55
其他-(11,957,298.92)
年末未分配利润8,586,181,562.929,112,002,127.97

注:根据2024年6月26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55元,按已发行股份2,180,770,326股计算,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1,199,423,679.30元,其中已发行A股1,433,270,326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8,298,679.30元,已发行H股747,500,000股派发现金股利港币450,891,858.29元(折合人民币411,125,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股利均已发放。

4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通行费5,053,338,436.132,613,870,354.465,374,901,239.202,666,988,877.55
主营业务-大环保1,409,037,680.121,223,216,827.791,618,254,610.601,255,448,544.17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693,831,504.98642,905,652.48628,891,338.51582,372,036.03
--风力发电549,084,939.88305,224,047.53652,330,053.45275,802,882.36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销售7,597,766.3817,514,281.7223,070,239.0917,411,459.14
--与风机设备销售相关--530,973.4513,728,614.50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造(17,866,851.46)31,388,550.1163,722,444.05109,658,127.04
--其他176,390,320.34226,184,295.95249,709,562.05256,475,425.10
其他业务2,783,315,371.022,487,311,732.342,302,148,521.892,026,946,321.66
--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1,963,891,183.091,792,554,506.561,346,854,567.691,346,854,567.69
--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444,044,057.27405,522,216.35509,115,518.71373,945,931.01
--融资租赁68,593,236.6351,014,641.4795,301,665.9039,937,811.54
--房地产开发29,261,504.6321,413,011.2589,710,321.1763,826,446.06
--广告3,445,935.304,789,087.128,873,723.836,971,233.55
--其他274,079,454.10212,018,269.59252,292,724.59195,410,331.81
合计9,245,691,487.276,324,398,914.599,295,304,371.695,949,383,743.38

(2).营业收入分解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通行费大环保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其他合计
主要经营地区
广东省4,705,253,255.15354,624,695.71355,318,553.0868,593,236.631,933,078,452.58267,760,035.637,684,628,228.78
湖南省348,085,180.9837,596,818.0536,002,339.52--8,924,383.44430,608,721.99
贵州省-99,265,537.4952,723,164.67-2,944,043.4829,265,523.46184,198,269.10
湖北省-12,150,215.20----12,150,215.20
江苏省-31,675,319.58--931,013.2623,531.7032,629,864.54
内蒙古自治区-228,805,887.17--516,938.94-229,322,826.11
广西壮族自治区-111,918,520.16--13,222,391.46591,246.16125,732,157.78
山东省-41,055,990.16--998,619.1062,330.9742,116,940.23
浙江省-28,299,020.70--2,324,135.42-30,623,156.12
四川省-25,209,866.96--4,540,230.81-29,750,097.77
江西省-64,932,786.54--423,343.62158,200.1965,514,330.35
河北省-17,167,339.10--249,238.15-17,416,577.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96,812,199.83----296,812,199.83
河南省-23,729,417.83----23,729,417.83
宁夏回族自治区-27,435,324.09----27,435,324.09
安徽省-8,358,741.55--4,662,776.271,642.4813,023,160.30
合计5,053,338,436.131,409,037,680.12444,044,057.2768,593,236.631,963,891,183.09306,786,894.039,245,691,487.27

主要业务类型

主要业务类型通行费大环保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其他合计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5,053,338,436.131,426,904,531.58--162,066,541.006,642,309,508.71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17,866,851.46)444,044,057.271,963,891,183.09141,274,417.732,531,342,806.63
合计5,053,338,436.131,409,037,680.12444,044,057.271,963,891,183.09303,340,958.739,173,652,315.34

2023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通行费大环保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其他合计
主要经营地区
广东省4,676,202,486.34375,356,821.95397,648,570.1495,301,665.901,275,630,578.62257,089,626.197,077,229,749.14
湖南省698,594,112.9026,190,846.73---3,886,796.06728,671,755.69
贵州省-103,438,721.55111,466,948.57-2,783,565.5489,900,347.34307,589,583.00
湖北省104,639.9613,222,267.20----13,326,907.16
江苏省-38,006,553.42--2,142,599.04-40,149,152.46
内蒙古自治区-288,683,044.19--21,737,032.52-310,420,076.71
广西壮族自治区-137,073,394.19--22,071,607.25-159,145,001.44
山东省-53,338,354.46----53,338,354.46
浙江省-28,965,170.46----28,965,170.46
四川省-48,835,006.80--3,455,492.70-52,290,499.50
江西省-68,765,128.98--9,760,938.30-78,526,067.28
河北省-18,375,078.46--1,482,612.24-19,857,690.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1,711,869.13----301,711,869.13
河南省-40,933,295.36----40,933,295.36
宁夏回族自治-64,525,181.35----64,525,181.35
安徽省-10,833,876.37--7,790,141.48-18,624,017.85
合计5,374,901,239.201,618,254,610.60509,115,518.7195,301,665.901,346,854,567.69350,876,769.599,295,304,371.69

主要业务类型

主要业务类型通行费大环保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其他合计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5,374,901,239.201,554,532,166.55--213,908,632.427,143,342,038.17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收入-63,722,444.05509,115,518.711,346,854,567.69128,094,413.342,047,786,943.79
合计5,374,901,239.201,618,254,610.60509,115,518.711,346,854,567.69342,003,045.769,191,128,981.96

(3).营业成本分解情况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通行费大环保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其他合计
主要经营地区-------
广东省2,456,168,461.67400,105,206.64326,001,995.7251,014,641.471,761,741,776.05216,424,792.535,211,456,874.08
湖南省157,701,892.7923,720,196.9335,384,360.84---216,806,450.56
贵州省-79,203,606.8744,135,859.79-2,944,043.4821,413,011.25147,696,521.39
湖北省-14,252,569.24----14,252,569.24
江苏省-55,495,351.03--931,013.26-56,426,364.29
内蒙古自治区-140,485,008.32--516,938.94-141,001,947.26
广西壮族自治区-119,989,633.61--13,222,391.46247,251.88133,459,276.95
山东省-51,386,693.17--998,619.10-52,385,312.27
浙江省-34,617,468.66--2,324,135.42-36,941,604.08
四川省-30,298,135.58--4,540,230.81-34,838,366.39
江西省-71,517,446.06--423,343.62135,312.3072,076,101.98
河北省-21,865,339.16--249,238.15-22,114,577.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1,022,909.11----131,022,909.11
河南省-13,687,228.06----13,687,228.06
宁夏回族自治区-22,643,648.97----22,643,648.97
安徽省-12,926,386.38--4,662,776.27-17,589,162.65
合计2,613,870,354.461,223,216,827.79405,522,216.3551,014,641.471,792,554,506.56238,220,367.966,324,398,914.59

主要业务类型

主要业务类型通行费大环保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其他合计
成本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成本2,613,870,354.461,191,828,277.68173,361,274.143,979,059,906.28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成本31,388,550.11405,522,216.351,792,554,506.5660,070,006.702,289,535,279.72
合计2,613,870,354.461,223,216,827.79405,522,216.351,792,554,506.56233,431,280.846,268,595,186.00

2023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通行费大环保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其他合计
主要经营地区
广东省2,364,599,997.71436,346,962.43300,907,133.2339,937,811.541,275,630,578.62202,381,565.364,619,804,048.89
湖南省300,436,609.5915,133,454.30----315,570,063.89
贵州省-76,981,714.6473,038,797.78-2,783,565.5463,826,446.06216,630,524.02
湖北省1,952,270.2514,199,963.55----16,152,233.80
江苏省-54,115,137.62--2,142,599.04-56,257,736.66
内蒙古自治区-92,106,030.74--21,737,032.52-113,843,063.26
广西壮族自治区-132,230,185.74--22,071,607.25-154,301,792.99
山东省-41,740,161.13----41,740,161.13
浙江省-33,194,239.03----33,194,239.03
四川省-30,728,238.22--3,455,492.70-34,183,730.92
江西省-76,468,059.65--9,760,938.30-86,228,997.95
河北省-22,376,445.02--1,482,612.24-23,859,057.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9,362,562.75----129,362,562.75
河南省-14,947,619.85----14,947,619.85
宁夏回族自治区-64,525,181.35----64,525,181.35
安徽省-20,992,588.15--7,790,141.48-28,782,729.63
合计2,666,988,877.551,255,448,544.17373,945,931.0139,937,811.541,346,854,567.69266,208,011.425,949,383,743.38

主要业务类

主要业务类通行费大环保委托建设与管理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其他合计
服务建造服务
成本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成本2,666,988,877.551,145,790,417.13--133,400,181.013,946,179,475.69
在某一时间段内确认成本-109,658,127.04373,945,931.011,346,854,567.69125,836,596.861,956,295,222.60
合计2,666,988,877.551,255,448,544.17373,945,931.011,346,854,567.69259,236,777.875,902,474,698.29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主营业务为收费公路和大环保等。具体情况参见附注三、30。本集团收入合同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年末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合同负债金额为人民币61,712,837.98元,将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49、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房产税24,678,591.039,603,848.35
城市维护建设税15,387,455.5313,946,380.25
教育费附加11,315,104.989,885,060.98
土地使用税3,840,183.992,818,873.90
印花税2,407,138.952,093,980.95
土地增值税-2,079,414.80
其他626,603.01942,125.54
合计58,255,077.4941,369,684.77

50、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工资薪酬7,203,586.4712,684,656.93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92,644.442,581,805.44
差旅费809,938.541,276,860.13
折旧及摊销339,094.18702,027.22
低值易耗品30,745.49-
业务招待费9,661.0067,316.80
其他2,709,949.202,473,170.76
合计12,695,619.3219,785,837.28

51、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工资薪酬254,952,672.57268,155,912.05
折旧及摊销115,529,850.69116,258,131.26
律师及咨询费18,678,087.6627,515,428.12
办公楼管理费13,115,852.4613,334,158.61
审计费12,456,775.8012,447,748.51
办公及通讯费11,658,500.2211,113,758.40
上市费用4,692,792.226,581,075.96
差旅费3,626,658.394,746,182.97
业务招待费2,885,960.623,985,630.68
车辆使用费2,324,955.392,102,795.91
房租-87,594.58
其他20,141,794.9416,854,567.71
合计460,063,900.96483,182,984.76

52、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人工成本16,680,973.2515,907,314.46
直接耗材9,071,567.264,657,321.83
折旧及摊销2,652,362.327,448,778.18
技术服务费714,396.18610,530.00
其他3,811,299.534,852,858.05
合计32,930,598.5433,476,802.52

研发费用包括开发专利过程中研发部门领用的材料、人工、研发机器的折旧与摊销等,本年研发费用的发生额主要是乾泰公司进行废旧电池绿色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和利赛环保的各种环保装

置系统和工艺技术的研发等发生的费用。

53、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1,069,759,700.561,241,927,125.27
其中:借款利息支出745,592,322.87884,652,950.22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282,824,132.66300,200,268.75
龙大高速公路和三项目新建收费站补贴未确认融资费用22,229,625.4826,742,016.32
预计负债利息费用11,306,137.436,175,647.35
长期应付款利息费用4,042,899.9816,674,836.49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3,436,415.477,225,082.58
票据贴现利息328,166.67256,323.56
减:利息收入75,209,516.1670,974,421.18
减:资本化利息9,547,541.7712,345,782.87
其中:资本化利息支出9,943,147.5512,659,236.04
资本化利息收入395,605.78313,453.17
汇兑损失46,177,327.5272,777,474.20
其他7,059,462.608,822,125.32
合计1,038,239,432.751,240,206,520.74

2024年度,本集团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入存货及无形资产的金额参见附注五、7(3)及附注五、19(1)。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免费补偿确认利息收入42,833,128.1925,033,749.50
存款利息32,376,387.9742,122,277.11
股东垫款利息收入-3,818,394.57
减:资本化利息收入395,605.78313,453.17
合计74,813,910.3870,660,968.01

54、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2024年度2023年度
增值税即征即退9,075,397.458,233,624.93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232,553.557,129,398.11
税费返还及增值税加计扣除1,502,697.842,930,822.00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1,005,081.073,480,486.90
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11,060.9532,486.18
朵花项目返还奖-13,603,415.00
其他5,631,253.3810,419,782.85
合计23,458,044.2445,830,015.97

5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附注五、13)851,136,509.691,477,767,743.3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注)149,336,186.051,281,118.4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19,344,469.4510,964,210.54
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5,308,906.8514,631,595.42
其他-208,789.71
合计1,025,126,072.041,504,853,457.48

注:主要系本公司处置益常公司100%的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详见附注六、2。

5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2,641,777.05153,607,037.26
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附注五、14)75,842,081.18130,604,671.82
差额补足义务(58,706,835.52)(13,096,456.41)
对赌业绩补偿(14,493,468.61)36,098,821.85
合计2,641,777.05153,607,037.26

57、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附注五、4(3))(93,961,429.90)(62,271,608.80)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附注五、6.3(4))(86,671,159.08)(21,624,108.07)
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附注五、12(3))(19,139,700.10)(16,311,954.02)
合计(199,772,289.08)(100,207,670.89)

58、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附注五、7(2))(164,472,457.22)(132,225,841.52)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附注五、19(1))(165,462,267.39)-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附注五、17(3))(11,966,069.0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附注五、16(1))(42,373,470.19)-
合计(384,274,263.80)(132,225,841.52)

59、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172,620.11295,495.94172,620.11
其他11,018,593.517,289,688.0511,018,593.51
合计11,191,213.627,585,183.9911,191,213.62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与资产/收益相关
政府奖励金172,620.11295,495.94与收益相关

60、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子公司计提的合同违约金和赔偿款32,660,790.1894,122,644.6732,660,790.18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409,292.82944,497.51409,292.82
捐赠支出-3,801,000.00-
其他14,811,715.186,493,566.8214,811,715.18
合计47,881,798.18105,361,709.0047,881,798.18

6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503,616,461.88507,153,681.07
递延所得税费用36,597,014.3822,648,906.85
合计540,213,476.26529,802,587.9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润总额1,758,426,412.292,915,633,626.9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39,606,603.07728,908,406.7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0,785,564.64)(47,343,744.3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96,922,224.82)(347,072,059.48)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64,897,516.90164,456,533.58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22,955,284.8531,925,933.4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027,395.02825,280.74
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10,565,534.12)(1,897,762.73)
所得税费用540,213,476.26529,802,587.92

62、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到和收回的保证金71,182,607.84165,513,843.20
利息收入17,381,912.8524,974,001.00
收到政府补助8,719,583.5022,779,608.17
暂收往来款23,734,543.9366,343,786.88
收到的项目赔偿款-3,988,269.83
收到的项目代垫款-3,116,652.92
其他72,506,083.66109,180,915.51
合计193,524,731.78395,897,077.5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和归还保证金122,680,531.75123,296,987.47
费用性支出65,360,467.2478,704,059.69
支付工程款57,354,061.54206,925,630.33
中介服务费用30,311,536.8746,072,535.80
支付代收代付款8,741,461.0439,945,833.63
其他192,482,182.71123,315,876.91
合计476,930,241.15618,260,923.83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结构性存款本年收回1,673,209,794.522,370,000,000.00
益常公司股权转让款1,397,449,490.52-
合计3,070,659,285.042,370,000,000.00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单的本年增加1,510,000,000.001,99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819,000,000.00-
沿江高速二期项目资本支出503,170,853.92610,417,562.16
外环一期二期三期项目资本支出706,042,016.10412,107,272.94
融资租赁公司本年支付融资租赁设备采购款185,755,450.00527,944,486.09
合计3,723,968,320.023,540,469,321.19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回股东垫款450,000,000.00209,960,000.00
利息收入6,564,515.4120,966,670.6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5,438,304.51-
其他1,449.9819,183.10
合计462,004,269.90230,945,853.78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差额补足义务款项13,113,423.39-
支付邵阳项目建设相关费用-1,627,307.24
其他-328,549.96
合计13,113,423.391,955,857.20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到票据贴现款19,671,833.33-
贷款保证金13,602.74-
合计19,685,436.0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设备售后租回融资款的本金及利息-177,345,554.37
归还少数股东投入资本30,409,109.5819,005,693.50
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及利息19,985,501.0346,243,852.92
支付美元债利息及信托年费代扣代缴税款6,630,075.956,611,099.56
发行债券中介费3,864,463.333,848,383.69
偿还联合置地公司借款437,010,000.00120,050,000.00
其他4,512,414.043,897,074.75
合计502,411,563.93377,001,658.79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年初余额现金变动本年增加现金变动本年减少非现金变动净额本年年末余额
短期借款11,105,625,836.858,705,619,823.8317,633,258,127.52395,861,651.332,573,849,184.49
其他流动负债-超短期融资券1,512,594,613.404,500,000,000.003,040,710,326.3644,387,711.393,016,271,998.43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565,447,231.097,124,997,476.051,800,589,574.54415,988,585.9516,305,843,718.55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8,495,091,322.113,000,000,000.001,446,838,558.46280,844,867.4410,329,097,631.09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9,847,804.74-22,295,501.03(25,848,501.06)31,703,802.65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931,339,818.83-467,419,109.58(76,333,993.40)387,586,715.85
应付股利5,622,222.18-1,585,124,985.271,664,516,089.1985,013,326.10

6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2024年度2023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218,212,936.032,385,831,039.00
加:信用减值损失199,772,289.08100,207,670.89
资产减值损失384,274,263.80132,225,841.52
固定资产折旧504,360,350.08487,032,577.55
使用权资产折旧27,686,009.0742,612,865.76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327,991.211,420,347.70
无形资产摊销1,763,428,989.721,813,092,547.5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3,591,227.0818,494,871.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8,829,712.78)(13,654,355.39)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409,292.82944,497.5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2,641,777.05)(153,607,037.26)
财务费用1,055,621,345.601,265,180,521.74
投资损失(收益)(1,025,126,072.04)(1,504,853,457.48)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140,683,647.41155,192,293.37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104,086,633.03)(132,543,386.52)
存货的减少(增加)97,562,645.49(173,526,898.2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700,573,834.19)(44,421,711.9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151,633,512.84(284,815,999.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7,306,471.144,094,812,227.87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2,670,493,652.961,955,220,227.32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1,955,220,227.323,197,002,667.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715,273,425.64(1,241,782,440.09)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现金2,670,493,652.961,955,220,227.32
其中:库存现金6,291,155.126,881,214.1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664,202,497.841,948,339,013.14
二、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70,493,652.961,955,220,227.32
加:本公司及本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附注五、1)238,088,357.47197,147,405.73
三、货币资金2,908,582,010.432,152,367,633.05

6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205,828,752.88
港币221,228,606.540.93204,866,538.81
美元133,825.577.19961,991.75
欧元12.007.5390.31
法郎11.708.0093.57
比塞塔446.000.0520.88
日元379.820.0517.56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347,341.45
港币375,082.560.93347,341.45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1,489,763,556.48
港币1,580,862,597.460.931,489,763,556.48

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197,664,719.66
港币213,451,600.000.93197,664,719.66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1,259,300.23
港币1,359,876.710.931,259,300.23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61,123.27
港币66,005.000.9361,123.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24,083,333.67
港币654,342,792.870.93605,947,599.91
美元2,522,916.617.1918,135,733.76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2,156,520,000.00
美元300,000,000.007.192,156,520,000.00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592,665,600.00
港币640,000,000.000.93592,665,600.00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10,186,138.57
港币10,999,674.490.9310,186,138.57

(2).境外经营实体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包括美华公司、深投控基建和湾区发展。其中美华公司作为投融资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港币;深投控基建为投资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港币,其主要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根据其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湾区发展为投资公司,其投资实体的主要经营活动均在中国大陆,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65、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

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至9年,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1年至3年。上述使用权资产无法用于借款抵押、担保等目的。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2,272,692.74元(上年度:人民币

34,260,738.17元),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零(上年度:零)。

本年度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人民币62,258,193.77元(上年度:人民币257,850,145.46

元)。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租赁收入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停车位及厂房、员工宿舍楼等房屋及建筑物29,094,265.24-

本集团将部分停车位及厂房、员工宿舍楼等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不定期和1至5年,形成经营租赁。本年度与经营租赁相关的收入为人民币29,094,265.24元(上年度:人民币18,882,543.76元),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为零(上年度:零)。

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14,094,025.5915,680,756.97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9,608,820.978,908,499.86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8,785,873.744,040,344.65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4年7,236,723.183,675,379.53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5年3,340,284.003,675,379.53
以后年度12,581,059.1215,877,354.29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55,646,786.6051,857,714.83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销售损益融资收益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直接租赁-68,593,236.63-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与客户签订了固定资产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年至13年间。该合同不包含续约或终止租赁选择权。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1,621,885,091.111,698,296,991.17
未担保余值--
租赁投资总额1,621,885,091.111,698,296,991.17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362,338,166.42384,860,063.07
租赁投资净额1,259,546,924.691,313,436,928.10
其中﹕1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172,950,515.75260,026,234.70
1年后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1,086,596,408.941,053,410,693.40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本年年末数上年年末数
第一年231,655,335.50272,364,778.91
第二年241,195,347.92249,530,049.40
第三年205,023,342.61155,815,412.58
第四年176,242,669.37209,612,201.52
第五年157,638,095.67197,293,343.45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610,130,300.04613,681,205.31

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收益如下:

本年累计数上年累计数
销售损益--
租赁投资净额的融资收益68,593,236.6355,363,854.36
合计68,593,236.6355,363,854.36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光明凤润玖2024年12月24日6,308,329.6760.00其他(注)2024年12月24日被购买方的控制权已转移---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投资”)拥有光明凤润玖60.00%股权,根据光明凤润玖于2024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光明凤润玖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集团有权提名3名董事,在经营事项上董事会做出表决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集团实质上对光明凤润玖实施控制,因此,本集团自2024年12月24日起将光明凤润玖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光明凤润玖
支付的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6,308,329.67
合并成本合计6,308,329.67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6,308,329.67
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光明凤润玖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12,869,446.7112,869,446.71
货币资金5,438,304.515,438,304.51
预付款项3,413.003,413.00
其他应收款17,792.0017,792.00
固定资产46,665.4946,665.49
无形资产7,292,509.367,292,509.36
其他流动资产70,762.3570,762.35

负债:

负债:2,355,563.932,355,563.93
应付账款193,618.03193,618.03
合同负债392,167.32392,167.32
应付职工薪酬1,149,304.841,149,304.84
其他应付款620,473.74620,473.74
净资产10,513,882.7810,513,882.78
减:少数股东权益4,205,553.114,205,553.11
取得的净资产6,308,329.676,308,329.67

2、处置子公司丧失子公司控制权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益常公司2024年3月21日1,397,449,490.52100.00协议转让控制权发生变更149,336,185.05----不适用-

注:2023年2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益常公司拥有的益常高速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申报工作。于2023年12月29日,易方达基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准予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7号),准予注册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于2024年3月7日,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完成发售,最终募集基金份额3亿份,发售价格为人民币6.825元/份,基金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75亿元,易方达深高速REIT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其中,本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战略配售认购数量为

1.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40%。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508033”,基金场内简称为“深高REIT”。本公司与常德益常及益常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397,449,490.52元处置益常公司100%的股权。2024年3月21日交割程序已完成,本公司丧失了对益常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本集团自2024年3月21日起不再将益常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本年减少子公司本集团之下属子公司深圳深高蓝德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税务及工商注销等手续已于2024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元)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外环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公路经营6,500,000,000.00100.00-设立
高速投资中国贵州省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投资1,000,000,000.00100.00-设立
贵深公司中国贵州省龙里县中国贵州省龙里县基础设施建设500,000,000.00-70.00设立
贵州置地中国贵州省龙里县中国贵州省龙里县土地综合开发158,000,000.00-100.00设立
物业管理公司中国贵州省龙里县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物业管理1,000,000.00-100.00设立
环境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环保实业项目及咨询6,550,000,000.00100.00-设立
JEL公司中国湖北省开曼群岛投资控股30,000,000.00美元-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中国湖北省中国湖北省公路经营200,000.00美元-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清连公司中国广东省清远市中国广东省清远市公路经营3,361,000,000.0051.3725.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梅观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公路经营332,4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美华公司中国湖北省及广东省中国香港投资控股7,953,813.00港元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高汇公司中国广东省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控股85,360,000.00美元-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丰立投资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10,000.00港元-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发展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公路经营60,000,000.0098.701.30设立
清龙公司(注1)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公路经营324,000,000.0040.001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长公司中国湖南省长沙市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公路经营200,000,000.0051.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30,000,000.00100.00-设立
基建环保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基建环保业务500,000,000.0080.0020.00设立
深圳高速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资本市场服务19,607,800.0051.00-设立
沿江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公路经营5,714,285,714.0049.0051.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贵深高投中国贵州省龙里县中国贵州省龙里县土地综合开发1,000,000.00-100.00设立
深圳市深高速壹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公寓租赁与管理10,000,000.00-60.00设立
业丰瑞置业中国贵州省龙中国贵州省龙土地综合开发1,000,000.00-100.00设立
里县里县
南京风电(注2)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制造业357,142,9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包头市金陵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制造业20,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尚志市南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黑龙江省尚志市中国黑龙江省尚志市制造业5,000,000.00-100.00设立
包头南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风力发电632,800,000.000.9599.05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包头陵翔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风力发电148,1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南传风力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风力发电128,2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源风力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风力发电179,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翔风力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风力发电129,5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风风力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风力发电126,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蓝德环保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环境与设施服务505,439,108.00-92.29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广西蓝德中国广西壮族中国广西壮族餐厨/123,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
自治区南宁市自治区南宁市厨余垃圾处理下的企业合并
德州蓝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国山东省德州市中国山东省德州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50,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贵阳贝尔蓝德中国贵州省贵阳市中国贵州省贵阳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110,923,7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泰州蓝德中国江苏省泰州市中国江苏省泰州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68,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德州众和中国山东省德州市中国山东省德州市装备制造30,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昆山环保中国江苏省昆山市中国江苏省昆山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25,000,000.00-95.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龙游蓝德中国浙江省衢州市中国浙江省衢州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10,5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廊坊蓝德中国河北省廊坊市中国河北省廊坊市装备制造30,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上饶蓝德中国江西省上饶市中国江西省上饶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25,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黄石蓝德中国湖北省黄石市中国湖北省黄石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24,274,980.00-7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平舆贝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国河南省驻马店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5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邯郸蓝德中国河北省邯郸市中国河北省邯郸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50,000,000.00-9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桂林蓝德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54,6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新余蓝德中国江西省新余市中国江西省新余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23,94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诸暨蓝德中国浙江省诸暨市中国浙江省诸暨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100,000,000.00-9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抚州蓝德中国江西省抚州市中国江西省抚州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24,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陆环保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环境与设施服务100,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蓝昇中国四川省自贡市中国四川省自贡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45,039,000.00-84.57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物流金融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1.00港元-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融资租赁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902,500,000.0072.3027.7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高速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公路工程40,500,000.00-6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新能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风力发电2,619,441,000.00100.00-设立
内蒙古城环蓝德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环境与设施服务43,360,000.00-51.00设立
蓝德环保技术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环境与生态监测、农业科学研究10,000,000.00-100.00设立
深圳高速高乐亦健康养老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健康、养老及护理服务30,000,000.00-100.00设立
深圳高速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建筑与工程40,000,000.00-51.00设立
广东新能源中国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中国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投资控股1,956,550,000.00-100.00设立
乾泰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307,692,300.00-63.3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公路经营50,000,000.0089.9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乾新公司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风力发电181,12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乾智公司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风力发电479,183,1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乾慧公司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中国新疆昌吉州木垒县风力发电264,376,9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光明深高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环境科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200,000,000.00100.00-设立
深圳高速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沥青建材30,000,000.00-55.00设立
北海中蓝中国广西壮族中国广西壮族餐厨/16,390,000.00-90.00设立
自治区北海市自治区北海市厨余垃圾处理
永城助能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风力发电102,45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投资控股100,000.00-100.00设立
上海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市中国上海市投资控股2,45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宁夏中卫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风力发电175,920,236.88-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哈尔滨能创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制造业5,000,000.00-51.00设立
滁州蓝德中国安徽省滁州市中国安徽省滁州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25,492,400.00-89.10设立
深圳深高速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商务”)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商务服务业8,000,000.00100.00-设立
深高乐康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健康、养老及护理服务15,000,000.00-80.00设立
深投控基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控股641,075,642.00美元-1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湾区发展中国香港开曼群岛投资控股1,000,000,000.00港币-71.8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Wilberforce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控股50,000.00美元-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捷豪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控股50,000.00美元-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湾区管理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1.00港币-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湾区服务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办公室服务2.00港币-100.00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湾区融资中国香港中国香港贷款融资1.00港币-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和广珠高速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2.00港币-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冠佳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控股50,000.00美元-97.5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和中国发展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2.00港币-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湾基建(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投资控股4,498,000,000.00-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高速数字科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信息技术服务30,000,000.0051.00-设立
利赛环保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环保技术服务17,441,900.00-7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邵阳深高环境中国湖南省邵阳市中国湖南省邵阳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100,000,000.00-100.00设立
广东启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公路工程100,000,000.00-100.00收购
深圳景茂基础设施运维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建筑与工程10,000,000.00-100.00收购
贵州紫云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贵州省安顺市中国贵州省安顺市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0,000,000.00-100.00设立
兴仁市元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贵州省兴仁市中国贵州省兴仁市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000,000.00-100.00设立
都匀市金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贵州省都匀市中国贵州省都匀市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000,000.00-100.00设立
深湾城市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房地产业1,300,000,000.00-100.00设立
金深新能源中国广东省深中国广东省深电力、热力生产1,000,000,000.00-65.00设立
圳市圳市和供应业
晟能科技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15,000,000.00-100.00设立
平山县冀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10,000,000.00-100.00设立
湖南益常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常运营”)中国湖南省常德市中国湖南省常德市公路经营5,000,000.00100.00-设立
雅安蓝德中国四川省雅安市中国四川省雅安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25,000,000.00-100.00设立
樟树市高传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江西省樟树市中国江西省樟树市风力发电1,000,000.00-10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光明凤润玖(注3)中国广东省深圳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健康、养老及护理服务13,000,000.0060.00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注1:清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集团有权提名5名董事,在经营事项上董事会做出表决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集团实质上对清龙公司实施控制。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环境公司(南京风电之母公司)与南京风电部分少数股东签订《协议书》,该部分少数股东将持有南京风电的1.96%股权无偿过户给环境公司作为未完成对赌业绩承诺的补偿,上述交易已于2024年10月完成,本集团对南京风电的持股比例由98.04%变更为100%。注3:为本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新增的子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清连公司23.63%12,637,326.34-719,618,782.46
深长公司49.00%64,937,204.67(80,360,000.00)154,063,544.00
清龙公司50.00%14,154,323.24(120,000,000.00)325,591,486.24
蓝德环保7.71%(28,081,168.10)(2,007,474.99)147,779,104.66
乾泰公司36.67%(58,175,891.28)-80,557,372.76
龙大公司10.07%9,403,201.00-27,536,577.69
湾区发展28.17%40,992,236.00(167,979,701.55)3,265,687,205.82
合计55,867,231.87(370,347,176.54)4,720,834,073.63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清连公司23.63%13,219,219.25-737,390,565.70
深长公司49.00%64,112,160.97(58,800,000.00)169,486,339.33
清龙公司50.00%29,429,932.36(120,000,000.00)431,437,163.00
蓝德环保7.71%(10,002,227.39)-177,867,747.75
湾区发展28.17%43,900,953.11(84,018,673.48)3,392,674,671.37
南京风电1.96%(95,573,217.42)-2,461,177.10
合计45,086,820.88(262,818,673.48)4,911,317,664.25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清连公司158,981,331.605,373,976,578.415,532,957,910.01311,718,652.482,323,189,113.182,634,907,765.66
深长公司109,793,890.74376,173,439.76485,967,330.50171,728,873.40-171,728,873.40
清龙公司336,964,154.91711,656,170.391,048,620,325.30194,033,119.31203,404,233.50397,437,352.81
湾区发展1,570,161,438.4915,152,114,086.8316,722,275,525.323,558,557,704.521,620,400,257.345,178,957,961.86
蓝德环保598,862,095.113,215,814,431.623,814,676,526.73606,409,535.571,176,127,615.291,782,537,150.86
乾泰公司355,625,184.31298,498,059.89654,123,244.20321,140,592.80108,812,181.61429,952,774.41
龙大公司300,397,947.46134,353,254.50434,751,201.9641,880,956.64119,418,629.84161,299,586.48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清连公司138,386,950.725,619,516,244.925,757,903,195.64319,251,272.712,361,392,088.932,680,643,361.64
深长公司21,270,794.11434,663,902.37455,934,696.48110,221,146.87-110,221,146.87
清龙公司253,942,904.751,169,757,423.321,423,700,328.07189,348,799.17371,477,202.88560,826,002.05
湾区发展1,285,079,694.8315,309,911,442.9116,594,991,137.742,336,495,801.282,386,635,945.944,723,131,747.22
蓝德环保647,206,245.113,608,707,313.394,255,913,558.50895,289,843.73929,829,083.981,825,118,927.71
南京风电911,225,840.74253,586,193.861,164,812,034.60847,125,884.03194,692,783.141,041,818,667.17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2024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清连公司638,110,213.7853,480,009.9053,480,009.90487,204,359.77
深长公司271,285,958.99132,524,907.49132,524,907.49186,362,668.80
清龙公司637,004,892.3528,308,646.4728,308,646.47438,636,802.06
湾区发展884,318,402.89333,207,969.71267,765,242.70568,931,599.63
蓝德环保504,025,408.61(396,647,779.93)(396,647,779.93)109,879,918.47
乾泰公司190,080,059.68(153,831,049.35)(153,831,049.35)(37,097,623.42)
龙大公司211,543,938.4693,378,361.4693,378,361.4684,120,155.78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2023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清连公司683,198,476.7855,942,527.4955,942,527.49483,552,638.67
深长公司270,475,646.17130,841,144.84130,841,144.84185,309,633.42
清龙公司640,174,850.9758,859,864.7258,859,864.72433,073,340.69
湾区发展953,328,084.38293,227,115.25251,084,715.41467,865,776.15
蓝德环保630,531,990.61(121,127,439.66)(121,127,439.66)21,527,834.39
南京风电13,191,556.25(328,648,564.71)(328,648,564.71)138,141,803.60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使用本集团资产或清偿本集团负债方面的重大限制。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七、1(1)。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南京风电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4,103,462.28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4,103,462.28
减:按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152,113.34
差额3,951,348.94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3,951,348.94)

3、在联合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联合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联合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德润环境中国重庆市中国重庆市环境治理及资源回收-20.00权益法
广深珠高速广东省广东省广州市收费公路运营-45.00权益法
广珠西线高速广东省广东省广州市收费公路运营-50.00权益法

(2)重要联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德润环境(注)广深珠高速广珠西线高速德润环境广深珠高速广珠西线高速联合置地公司
流动资产11,576,206,667.472,167,665,777.17466,735,527.2414,043,801,415.951,272,156,375.42489,478,896.417,454,904,093.07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3,965,866,783.801,856,103,677.30441,838,640.636,279,078,823.65776,264,696.16457,809,780.60184,863,951.76
非流动资产52,642,846,362.7514,282,941,917.6910,737,951,633.9251,406,022,296.1214,348,059,774.0111,274,866,099.67295,906,325.38
资产合计64,219,053,030.2216,450,607,694.8611,204,687,161.1665,449,823,712.0715,620,216,149.4311,764,344,996.087,750,810,418.45
流动负债12,542,074,244.031,910,229,059.39942,350,570.4712,699,222,538.161,579,391,632.65953,295,683.235,615,128,028.80
非流动负债17,593,527,623.202,760,186,927.903,361,360,181.7419,308,590,551.062,492,153,431.233,763,325,563.91-
负债合计30,135,601,867.234,670,415,987.294,303,710,752.2132,007,813,089.224,071,545,063.884,716,621,247.145,615,128,028.80
少数股东权益15,816,804,731.11-15,365,656,834.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8,266,646,431.8811,780,191,707.576,900,976,408.9518,076,353,788.5611,548,671,085.557,047,723,748.942,135,682,389.6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3,653,329,286.385,301,086,268.413,450,488,204.483,615,270,757.715,196,901,988.503,523,861,874.47732,539,059.65
调整事项1,462,953,999.22(60,315,270.33)-1,462,953,999.22(62,323,729.96)-(54,882,407.98)
-商誉1,462,953,999.22--1,462,953,999.2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61,302,770.31)--(63,311,229.94)-(54,882,407.98)
-其他-987,499.98--987,499.98--
对联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5,116,283,285.605,240,770,998.083,450,488,204.485,078,224,756.935,134,578,258.543,523,861,874.47677,656,651.67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3,220,827,963.642,885,189,075.291,268,678,563.3113,515,672,679.622,892,202,770.251,303,868,084.446,572,072,557.51
所得税费用364,760,022.60406,678,997.0395,280,458.82365,712,676.72459,001,374.3494,301,802.52604,465,440.39
净利润684,126,831.89535,983,865.65186,230,257.46893,787,963.60435,558,677.38212,477,344.131,821,206,411.25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97,300,938.39--50,894,843.05---
综合收益总额781,427,770.28535,983,865.65186,230,257.46944,682,806.65435,558,677.38212,477,344.131,821,206,411.25
本年收到的来自联合营企业的股利120,000,000.00-166,488,798.72168,000,000.00289,376,782.72111,822,142.97-

注:本集团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享德润环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年溢价摊销人民币38,958,292.92元,本集团确认对德润环境投资收

益人民币136,825,366.38元。本集团按照20%的持股比例分享德润环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人民币19,460,187.68元,根据德润环境资本公积增加,相应增加本集团资本公积人民币1,772,974.61元,参见附注五、13。

(3)不重要联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联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5,947,840,729.064,301,500,579.13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380,003,275.04372,096,274.67
--其他综合收益17,219,684.8518,567,363.70
--综合收益总额397,222,959.89390,663,638.37

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联合营企业之间不存在转移资金方面的重大限制。

八、政府补助

1、报告年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的年末余额负债项目

负债项目本年年初余额本年新增补助金额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年其他变动(注)本年年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3,122,673.06--6,232,553.55(4,558,959.89)12,331,159.62与资产相关
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476,361.30--11,060.95-465,300.35与资产相关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19,717,768.953,138,870.00-1,005,081.07-21,851,557.88与资产相关
合计43,316,803.313,138,870.00-7,248,695.57(4,558,959.89)34,648,017.85

注:主要系处置益常公司股权,相关的递延收益减少。参见附注六、2。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朵花项目返还奖-13,603,415.00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中央补助资金6,232,553.557,129,398.11
增值税即征即退9,075,397.458,233,624.93
蓝德环保政府经济补助1,005,081.073,480,486.90
贵州置地政府财政补助11,060.9532,486.18
其他5,803,873.4910,715,278.79
合计22,127,966.5143,194,689.91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本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129,822,937.64468,792,208.2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70,911,383.44895,069,302.26
以摊余成本计量
货币资金2,908,582,010.432,152,367,633.05
应收票据1,390,389.45500,000.00
应收账款957,468,799.75967,487,093.08
其他应收款834,685,738.81602,215,140.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35,993,394.13264,774,570.13
其他流动资产374,275,722.22204,392,500.00
长期应收款3,200,026,120.962,334,935,756.66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197,664,719.66148,117,309.14
以摊余成本计量
短期借款2,573,849,184.4911,105,625,836.85
应付票据870,678,402.0889,735,513.24
应付账款2,987,806,080.652,588,545,523.67
其他应付款1,169,000,291.231,059,445,155.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44,252,549.952,392,022,913.00
其他流动负债3,016,271,998.431,512,594,613.40
长期借款13,912,273,334.219,567,707,809.79
应付债券10,194,223,064.287,159,103,456.71
租赁负债15,896,203.8545,614,131.00
长期应付款387,586,715.85907,277,866.27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本年发生的变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市场风险

1.1.1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港币及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港币及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2024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记账本位币以外货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记账本位币余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20,380,768.2414,393,915.63
其他应收款-7,800.50
其他应付款37,046.232,560,215.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135,733.7617,869,061.62
应付债券2,156,520,000.002,116,263,707.56
租赁负债8,556,356.26-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汇率变动2024年度2023年度
对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美元对人民币升值10%(217,369,374.20)(217,369,374.20)(212,613,849.65)(212,613,849.65)
美元对人民币贬值10%217,369,374.20217,369,374.20212,613,849.65212,613,849.65
港币对人民币升值10%1,082,537.401,082,537.40384,722.82384,722.82
港币对人民币贬值10%(1,082,537.40)(1,082,537.40)(384,722.82)(384,722.82)

1.1.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持续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于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利率变动2024年度2023年度
对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人民币上升100个基点(129,581,185.29)(129,581,185.29)(146,329,247.80)(146,329,247.80)
人民币下降100个基点129,581,185.29129,581,185.29146,329,247.80146,329,247.80

1.2信用风险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此外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还包括附注

十二、2“或有事项”中披露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本集团持续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评估,坏账损失维持于管理层预期的数额内。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3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应保持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贷款协议。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65,821,646,851.00元,可满足本集团债务及资本性承诺之资金需要。本集团能够通过合理的筹资安排以解决营运资金不足。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1至2年2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2,596,347,556.74---2,596,347,556.74
应付票据870,678,402.08---870,678,402.08
应付账款2,987,806,080.65---2,987,806,080.65
其他应付款1,169,000,291.23---1,169,000,291.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94,839,271.70---2,594,839,271.70
其他流动负债3,025,761,556.23---3,025,761,556.23
长期借款382,349,601.991,962,387,514.418,780,960,967.024,620,685,846.3115,746,383,929.73
应付债券265,004,100.004,922,342,808.334,866,333,333.331,078,250,000.0011,131,930,241.66
租赁负债-12,547,223.393,742,849.5647,619.0516,337,692.00
长期应付款--387,586,715.85-387,586,715.85
交易性金融负债197,664,719.66---197,664,719.66
按揭担保354,654,141.77---354,654,141.77
合计14,444,105,722.056,897,277,546.1314,038,623,865.765,698,983,465.3641,078,990,599.30

鉴于本集团拥有稳定和充裕的经营现金流以及充足的授信额度,并已做出恰当融资安排以满足偿债及资本支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流动性风险。

2、资本管理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4年度和2023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67,558,030,948.5867,507,469,090.77
总负债40,356,460,239.1939,508,787,105.65
资产负债率59.74%58.53%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129,822,937.64129,822,937.6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63,513,150.00-607,398,233.44970,911,383.44
交易性金融负债--(197,664,719.66)(197,664,719.66)
合计363,513,150.00539,556,451.42903,069,601.42

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计公允价值。不可观察输入值主要包括折现率、流动性折扣等。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2024年12月31日最合适的价值。本年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之间的转移,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港元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深圳国际百慕大投资控股港币2,000,000,000.0051.561%51.561%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国际,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深圳市国资委。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本公司的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适用□不适用

3、本公司的联合营企业情况本年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联合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联合营企业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云基智慧联合营企业
华昱公司联合营企业
淮安中恒联合营企业
阳茂公司联合营企业
联合置地公司联合营企业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安维士”)联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广深珠高速联合营企业
新塘合营企业联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公司联合营企业
南京三桥公司联合营企业
广珠西线高速联合营企业
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三峰”)联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市深国际华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物流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深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香港”)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深国际现代物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小额贷款”)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河南豫东深安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豫东”)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湖南广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广源”)子公司之少数股东的控股公司
新通产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联合电服参股企业
水规院参股企业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联合电服(注1)接受联网收费结算服务26,935,367.4126,625,559.04
云基智慧(注2)接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服务24,298,366.1431,501,268.60
广深珠高速(注3)接受企管服务、经纪代理服务22,534,176.9116,660,151.50
广珠西线高速(注3)接收企管服务1,883,894.981,313,150.78
南宁三峰接受污水、污泥、废渣处理服务847,551.031,569,679.60
南京安维士接受风机维修服务1,962,138.05-
新塘合营企业(注3)接受企管服务801,886.791,332,547.18
联合置地公司购买房产-353,672,990.00
水规院接受工程防洪及涉水影响技术服务-2,287,500.00
其他(注4)接受供电服务及其他-348,759.88
合计79,263,381.31435,311,606.58

注1:广东省人民政府已指定联合电服负责全省公路联网收费的分账管理工作以及非现金结算系统的统一管理工作。本公司及子公司已与联合电服签订数份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委托结算协议,委托联合电服为本集团投资的沿江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公路、机荷高速公路、清连高速公路、外环高速公路、龙大高速公路和水官高速公路提供收费结算服务,服务期限至各路段收费期限届满之日为止,服务费标准由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注2:本集团与云基智慧签订服务合同,主要为外环高速公路及本集团其他附属路段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公路检测和专项维护等服务。注3:本公司之子公司湾区发展接受广深珠高速、新塘合营企业与广珠西线高速提供的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注4:本公司之子公司运营发展公司和清龙公司接受华昱公司与华南物流公司提供的水电资源等服务,由于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
广州西二环公司工程施工服务2,610,274.31-
淮安中恒(注1)运维服务317,482.413,549,970.99
云基智慧(注2)代售水电服务20,831.533,606,910.64
其他(注3)代售水电服务及其他425,141.47531,014.65
合计3,373,729.727,687,896.28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风电与淮安中恒签订委托运营合同,主要为淮安中恒风电场提供委托管理服务。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外环公司、沿江公司等向云基智慧提供水电资源服务。注3:本集团为新通产公司、华昱公司、联合电服提供水电资源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中水电资源服务按支付予供水供电机构的价格计算收取。由于金额较小,未单独列示。

(2)关联租赁情况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河南豫东设备租赁555,516.142,638,388.09
湖南广源户外广告194,400.00180,000.00
合计749,916.142,818,388.09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华昱户外广告---453,869.28-52,863.60--
公司用地使用权
华南物流公司场地租赁-44,365.30------
合计-44,365.30-453,869.28-52,863.60--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1,867,164.9912,054,113.36
其中:基本薪金、房屋津贴、其他津贴及非现金利益11,867,164.9912,054,113.36
退休金计划供款总额--
酌情或根据业绩计算,已支付或应付予该高薪人士的花红总额--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年共有关键管理人员23人(2023年:19人)。(a)董事及监事薪酬2024年度每位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姓名酬金工资及奖金合计
徐恩利-106,700.00106,700.00
廖湘文-1,123,000.001,123,000.00
王增金---
姚海1,041,500.001,041,500.00
林继童---
文亮---
叶辉晖-529,833.93529,833.93
戴敬明---
李晓艳---
吕大伟---
白华32,050.00-32,050.00
李飞龙230,000.00-230,000.00
缪军230,000.00-230,000.00
徐华翔230,000.00-230,000.00
颜延197,950.00-197,950.00
王超---

2023年度每位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姓名酬金工资及奖金合计
廖湘文-1,170,800.001,170,800.00
王增金-1,082,000.001,082,000.00
林继童---
文亮---
叶辉晖-510,384.00510,384.00
戴敬明---
李晓艳---
吕大伟---
白华230,000.00-230,000.00
李飞龙230,000.00-230,000.00
缪军230,000.00-230,000.00
徐华翔230,000.00-230,000.00
王超---

以上董事及监事的薪酬已反映在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中。本年度,董事廖湘文、文亮、戴敬明(已离职)、李晓艳(已离职)、白华(已离职)、姚海、吕大伟(已离职)、颜延、李飞龙、缪军、徐华翔以及监事林继童(已离职)、王超、叶辉晖可领取的会议津贴(税前)分别为人民币18,500.00元、人民币14,500.00元、人民币14,000.00元、人民币18,000.00元、人民币5,500.00元、人民币10,500.00元、人民币13,500.00元、人民币17,000.00元、人民币24,500.00元、人民币24,500.00元、人民币22,500.00元、人民币10,000.00元、人民币10,500.00元、人民币10,500.00元。其中,董事廖湘文、文亮、戴敬明、李晓艳、姚海以及监事林继童、王超已放弃本年度应收的会议津贴。此外,董事徐恩利、廖湘文、王增金、姚海、监事叶辉晖还分别获取了其他福利和津贴,包括退休计划的雇主供款和职工医疗保险计划等,本年度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588.44元(2023年:零)、人民币236,821.93元(2023年:人民币243,316.32元)、零(2023年:人民币223,050.72元)、人民币228,337.93元(2023年:零)、人民币167,533.38元(2023年:人民币160,016.40元)。(b)薪酬最高的前五位本年度本集团薪酬最高的前五位中包括2位董事(2023年度:2位董事),其薪酬已反映在上表中;其他3位(2023年度:3位)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基本薪金、房屋津贴、其他津贴及非现金利益3,733,504.793,851,063.56
退休金计划供款总额--
酌情或根据业绩计算,已支付或应付予该高薪人士的花红总额--

薪酬范围

薪酬范围本年人数上年人数
0-1,000,000港元--
1,000,001港元-1,500,000港元33
1,500,001港元-2,000,000港元--
2,000,001港元及以上--

(4)关联方资金拆借资金拆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2024年12月31日拆借利率起始日到期日
联合置地公司(注)-387,586,715.85-2021年12月29日--
合计-387,586,715.85

注:截至本年末,本公司无息拆借联合置地公司款项余额为人民币387,586,715.85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广州西二环公司2,845,199.00---
应收账款华昱公司67,036.43-94,495.02-
应收账款淮安中恒--1,096,043.99-
预付款项云基智慧3,066,691.80-1,533,345.90-
预付款项联合电服69,522.41-79,608.86-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淮安中恒88,331,191.8026,499,357.5488,331,191.807,066,495.34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广深珠高速2,233,659.11-188,000.00-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新塘合营企业425,000.00-425,000.00-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广珠西线高速279,031.22---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联合电服92,895.74-79,340.08-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云基智慧84,050.00-84,050.00-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6.3)华昱公司20,000.00-20,000.00-
长期应收款河南豫东--77,735,004.96-
其他非流联合置地--342,599,500.00-
动资产公司

(1).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云基智慧16,973,345.7216,423,528.16
应付账款南京安维士2,273,004.001,348,004.00
应付账款联合电服320,113.40321,898.41
应付账款南宁三峰50,783.03143,3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阳茂公司45,000,000.0037,500,0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云基智慧40,524,132.8658,432,627.86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南京三桥公司41,296,5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广州西二环公司25,000,0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华昱公司23,200,000.0015,200,0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广深珠高速6,069,685.206,158,0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联合电服1,770,754.251,824,949.44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南京安维士38,766.48-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新通产公司5,000.005,000.00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32.3(1))深国际小额贷款2,196.122,196.12
长期应付款(附注五、38.(1))联合置地公司387,586,715.85824,596,715.85

上述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1).接受劳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云基智慧43,442,094.3087,124,583.13
南宁三峰96,016.80-

(2).提供劳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广州西二环公司2,877,558.00-

(3).投资性承诺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投资性承诺。

(4).股权收购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股权收购承诺。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除附注十一、7披露的关联方承诺之外,本集团其他重要承诺事项如下:

(1).资本性承诺事项

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高速公路建设10,445,493,263.592,667,853,887.92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252,176,311.171,044,303,762.52
-股权收购-6,475,000.00
合计10,697,669,574.763,718,632,650.44

2、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a)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若干工程履约等保函处于生效状态,担保金额累计约人民币

6.42亿元。(b)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银行给予本集团物业买家之房屋贷款向银行提供约人民币3.55

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担保条款,倘该等买家拖欠按揭款项,本集团有责任

偿付欠付的按揭贷款以及拖欠款项之买家欠付银行的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本集团随后可接

收有关物业的合法所有权。本集团的担保期由银行授出有关按揭贷款当日开始截至本集团物

业买家取得个别物业所有权证后届满。管理层认为,倘拖欠款项,有关物业的可变现净值足

以偿付尚未偿还的按揭贷款连同任何应计利息及罚款,故未就该等担保作出拨备。(c)2019年12月,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建”)与南京风电签订

《大同云冈一期古店镇50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

同”),采购设备用于大同一期电站,合同设备规格是二十台NJ140-2.5MW风力发电机组,设

备单价固定为人民币3,900元/KW,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95亿元。2023年10月8日,

江西电建以南京风电存在迟延交货、供货严重质量问题等导致案涉项目迟延并网造成巨大电

价损失的违约行为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3月8日,南京风电提交反诉状,

请求判决:(1)江西电建向南京风电偿付延期支付安装调试的违约金人民币37,323.09元;(2)

江西电建向南京风电支付压车费用人民币54,000.00元。(3)由江西电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用。于2025年1月6日,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赣鉴和【2024】质鉴字第002号《产品质量鉴

定意见书》和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损失评估报告》,江西电建于是

将其诉求变更为:(1)依法判令南京风电承担江西电建修复#05、#08、#16、#09、#11、#17、

#13叶片费用共计人民币779,823.01元;(2)依法判令南京风电赔偿江西电建因#05、#08、#16、

#09、#11、#17、#13叶片损坏导致的自2022年12月至2024年10月31日减少发电量对应

的电费收益损失数额人民币10,406,198.99元;(3)依法判令南京风电赔偿江西电建20台风机

2020年12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可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电价补贴损失数额

人民币127,001,370.18元;(4)依法判令南京风电支付江西电建迟延交货违约金人民币

9,750,000.00元;(5)依法判令南京风电赔偿江西电建20台风机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

年9月30日(20台风机实际全容量并网时)减少的发电量对应的电费收入损失人民币

16,037,479.18元;(6)依法判令被告南京风电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

等费用。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正在一审中,南京风电已按照最佳估计数进行

了相关会计处理。(d)2020年1月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环境公司与蓝德环保和其四名股东施军营、施军华、郑州

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四名股东统称“原股东”)签署了《深圳

高速环境有限公司与郑州词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水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施军营、施

军华及蓝德环保关于收购蓝德环保不超过68.10%股份之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增

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了股权对赌业绩补偿等事项。2021-2023年度,蓝德环保业绩

未达预期。2023年5月,原股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要求:(1)变更增资及股

权转让协议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即仅就2021年的业绩补偿承担1%的责任;(2)环境公司

返还已补偿的2,264万股股份,如该等股份因转让、质押等原因无法返还的,则赔偿原股东

人民币129,727,200.00元;(3)环境公司承担原股东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开支;(4)环境

公司承担本案件的仲裁费用。2023年7月,环境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由原

股东向环境公司支付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本案。2023年12

月,环境公司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保全蓝德环保原股东财产。2024年5月,环境公司收

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通知,已对原股东名下已知财产进行保全。2024年11月,环境公

司对2023年业绩对赌补偿提起仲裁,申请将原仲裁请求第1项变更为裁决原股东向环境公

司无偿转让蓝德环保股份19,534,720股,支付损失补偿金额人民币244,638,388.80元。原仲

裁请求其他项保持不变。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已经将上述仲裁请求合并审理,开庭审理时间

为2025年4月12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正在仲裁中,董事会认为该仲裁

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e)2022年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基金公司和中铁建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南方”)

等投资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深圳深高基础设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主要投资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基金公司作为普通合

伙人,持股比例为0.02%,中铁建南方作为有限合伙人,持股比例为29.41%。基础设施基金

首期实缴资本人民币5.95亿元,其中,中铁建南方实缴金额人民币1.40亿元。2024年8月

13日,中铁建南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主要主张基金公司和基础设施基金:

(1)为其办理从基金退伙手续;(2)向其退还其投资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52,590,277.78元。截

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案件尚处于已立案未组庭阶段,董事会认为该仲裁的结果及赔偿

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标的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7,644.99万元。经咨询相关代理律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诉讼、仲裁的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估计。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25年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二期中期票据。其中,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

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亿元,期限为

年。上述债券已于2025年1月1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所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2.为满足本公司联合营企业广深珠高速所持有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的资金需求,于2025年1月2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和中国发展(目前享有广深珠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与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路建设”,目前享有广深珠高速55%的利润分配权益)共同签署对广深珠高速的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合和中国发展和广东公路建设同意按照增资协议内约定的股权比例,认缴和实缴变更登记后的广深珠高速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广深珠高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亿元;其中,合和中国发展按45%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2.8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广东公路建设按55%股比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15亿元。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本公司于2025年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3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三、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

般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获得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可在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0亿元的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遵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2025年

月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26号)。根据该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5.于2025年3月12日,本公司完成了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300,000,000.00元,票面利率为2.29%,债券期限为5年。

6.2025年3月21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批准,以本公司截

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总股份2,537,856,127股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244元(含税),共计派息人民币619,236,894.99元,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上述决议将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7.经本公司2023年7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1月25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4年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4年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同意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全资子公司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本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57,085,80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3亿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募集资金已到账,验资手续已完成,正在办理登记及托管手续。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两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通行费业务分部和大环保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通行费业务分部,负责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收费公路营运及管理;大环保业务分部,指与环保相关基础设施的营运及经营管理,主要包括固废危废处理及清洁能源等业务领域;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提供委托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开发、融资租赁、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及其他服务,该等业务均不构成独立的可报告分部。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通行费业务大环保业务其他未分配项目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5,053,338,436.131,409,037,680.122,783,315,371.02-9,245,691,487.27
营业成本2,613,870,354.461,223,216,827.792,487,311,732.34-6,324,398,914.59
利息收入45,923,319.201,042,972.4314,765,127.8613,082,490.8974,813,910.38
利息费用89,850,419.31180,965,455.24789,000,678.46-1,059,816,553.01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91,961,714.41124,004,791.74235,170,003.54-851,136,509.69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209,087,983.52)9,315,694.44-(199,772,289.08)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333,760,347.49)(50,513,916.31)-(384,274,263.8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638,358.1613,405.518,186,253.09(8,303.98)8,829,712.78
折旧费和摊销费1,649,616,278.58491,733,355.6793,293,906.3675,751,026.552,310,394,567.16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2,474,655,726.80(580,003,780.05)165,840,128.55(302,065,663.01)1,758,426,412.29
所得税费用541,303,231.3349,867,680.05(50,957,435.12)-540,213,476.26
净利润(净亏损)1,933,352,495.47(629,871,460.10)216,797,563.67(302,065,663.01)1,218,212,936.03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37,740,086,289.2818,183,692,898.419,654,981,733.981,979,270,026.9167,558,030,948.58
负债总额26,975,852,701.398,321,488,156.722,446,501,107.362,612,618,273.7240,356,460,239.19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10,843,363,590.785,215,802,222.203,696,217,404.24-19,755,383,217.22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11,930,858,032.178,757,453,975.3013,275,214,394.081,893,968,284.3935,857,494,685.94

2023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通行费业务大环保业务其他未分配项目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5,374,901,239.201,618,254,610.602,302,148,521.89-9,295,304,371.69
营业成本2,666,988,877.551,255,448,544.172,026,946,321.66-5,949,383,743.38
利息收入30,380,622.494,238,890.7710,103,834.1125,937,620.6470,660,968.01
利息费用74,388,701.60200,460,038.11954,419,149.52-1,229,267,889.23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52,741,232.25172,715,035.83852,311,475.26-1,477,767,743.34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3,268,621.44)(97,487,638.21)548,588.76-(100,207,670.89)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132,231,841.52)6,000.00-(132,225,841.5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12,424,838.76350,805.40455,420.99423,290.2413,654,355.39
折旧费和摊销费1,741,795,402.13445,453,420.6496,288,026.0079,116,361.582,362,653,210.35
利润(亏损)总额2,741,097,771.91(30,458,880.71)515,881,269.82(310,886,534.10)2,915,633,626.92
所得税费用598,865,978.45(12,642,731.99)(56,420,658.54)-529,802,587.92
净利润(亏损)2,142,231,793.46(17,816,148.72)572,301,928.36(310,886,534.10)2,385,831,039.00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37,677,227,979.7119,157,356,220.828,670,212,371.402,002,672,518.8467,507,469,090.77
负债总额28,134,704,961.208,570,950,108.432,532,646,937.46270,485,098.5639,508,787,105.65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10,778,024,996.125,190,564,268.172,747,232,856.45-18,715,822,120.74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20,144,356,901.019,473,070,114.727,059,076,016.761,661,919,303.1738,338,422,335.66

(3).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所有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所有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均来自于中国境内。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30,538,642.6569,093,426.74
1年以内小计30,538,642.6569,093,426.74
1至2年39,901,940.57-
3年以上4,838,866.444,838,866.44
合计75,279,449.6673,932,293.18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65,672,136.1787.24--65,672,136.1751,377,582.4269.49--51,377,582.42
组合四9,607,313.4912.76--9,607,313.4922,554,710.7630.51--22,554,710.76
合计75,279,449.66100.00-75,279,449.6673,932,293.18100.00-73,932,293.18

(3)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60,833,269.73104,278,987.54165,112,257.2787.43%-

2、其他应收款

2.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股利431,020,860.00703,407,059.90
其他应收款3,362,777,219.562,621,381,133.37
合计3,793,798,079.563,324,788,193.27

2.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外环公司265,000,000.00-
美华公司106,020,860.00450,000,000.00
梅观公司60,000,000.00-
益常公司-253,407,059.90
合计431,020,860.00703,407,059.90

(1).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年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减值判断依据
美华公司106,020,860.003年以上本集团资金统筹管理安排所致应收全资子公司股利,回收可控

2.3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251,474,812.532,003,720,634.00
1年以内小计1,251,474,812.532,003,720,634.00
1至2年1,497,641,000.63251,393,771.10
2至3年249,755,229.7993,741,580.24
3年以上363,906,176.61272,525,148.03
小计3,362,777,219.562,621,381,133.37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合计3,362,777,219.562,621,381,133.37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子公司财务资助款3,227,067,757.292,548,110,193.91
应收代垫款127,698,608.5972,480,388.29
其他8,010,853.68790,551.17
合计3,362,777,219.562,621,381,133.37

(3).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客户一1,257,983,989.9037.41应收代垫款、应收借款1年以内、1至2年-
客户二842,217,021.5625.05应收借款1年以内-
客户三448,213,329.9713.33应收代垫款、应收借款1年以内、1至2年-
客户四352,167,799.8910.47应收借款1年以内、3年以上-
客户五245,000,000.007.29应收借款2至3年-
合计3,145,582,141.3293.55-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4年1月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4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联合营企业:
阳茂公司836,776,215.81--46,937,957.71--(43,110,872.00)--840,603,301.52-
易方达深高速REIT(基金代码508033)-819,000,000.00-24,767,862.55--(93,108,000.00)--750,659,862.55
联合置地公司648,066,041.67--84,681,584.86-----732,747,626.53-
南京三桥公司454,338,007.63--53,424,117.42--(42,928,232.82)--464,833,892.23-
广州西二环公司334,376,765.77--58,951,590.03--(22,025,400.00)--371,302,955.80-
晟创基金112,339,511.24--(12,820,574.64)-----99,518,936.60-
其他1,568,724,230.60--102,170,350.4118,776,448.80-(21,300,000.00)-5,034,032.551,673,405,062.36-
小计3,954,620,772.72819,000,000.00-358,112,888.3418,776,448.80-(222,472,504.82)-5,034,032.554,933,071,637.59-
对子公司投资:
美华公司831,769,303.269,428,576,231.96-------10,260,345,535.22-
外环公司6,500,000,000.00--------6,500,000,000.00-
环境公司5,650,000,000.00--------5,650,000,000.00-
新能源公司2,161,250,000.00--------2,161,250,000.00-
沿江公司1,787,939,407.88--------1,787,939,407.88-
清连公司1,197,780,894.60-(125,112,003.60)------1,072,668,891.00678,765,149.21
高速投资800,000,000.00200,000,000.00-------1,000,000,000.00-
融资租赁公司678,193,419.87--------678,193,419.87-
梅观公司521,260,142.34--------521,260,142.34-
基建环保公司255,000,000.0078,193,501.75-----(96,229,424.09)-236,964,077.6696,229,424.09-
光明环境科技200,000,000.00--------200,000,000.00-
龙大公司103,816,567.61--------103,816,567.61-
清龙公司101,477,197.16--------101,477,197.16-
运营发展公司33,325,000.01--------33,325,000.01-
深长公司33,280,762.94--------33,280,762.94-
建设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
基金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深高速商务4,000,000.00--------4,000,000.00-
高速数字科技2,550,000.00--------2,550,000.00-
益常运营-2,300,000.00-------2,300,000.00
包头南风1,280,900.27--------1,280,900.27-
益常公司1,270,000,000.00-(1,270,000,000.00)--------
小计22,172,923,595.949,709,069,733.71(1,395,112,003.60)----(96,229,424.09)-30,390,651,901.96774,994,573.30
合计26,127,544,368.6610,528,069,733.71(1,395,112,003.60)358,112,888.3418,776,448.80-(222,472,504.82)(96,229,424.09)5,034,032.5535,323,723,539.55774,994,573.30

注:对联合营企业投资参见附注五、13。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17,027,691.41397,154,787.541,226,069,369.37408,336,676.11
其他业务955,182,683.39861,314,169.95545,602,180.89484,377,997.04
合计2,172,210,374.801,258,468,957.491,771,671,550.26892,714,673.15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98,649,400.471,846,116,593.31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58,112,888.34909,712,848.03
股权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127,449,491.5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8,610,822.029,534,362.82
其他1,787,671.237,767,123.31
合计1,404,610,273.582,773,130,927.47

6、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96,229,424.09)-
合计(96,229,424.09)-

7、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7,756,606.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5,803,873.4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2,641,777.0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453,911.85)
减:所得税影响额55,879,463.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841,555.74
合计71,027,325.9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8、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310.4410.4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930.4090.409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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