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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1月0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 “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01月01日起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解释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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