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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剑光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基梁先生,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温博远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业等多个行业。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10.0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将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的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认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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