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佰奥智能: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1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均为为公司核心骨干。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包含外籍员工。

三、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3月21日,以25.15元/股的价格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35.87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