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5-01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8.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等。近日,公司分别与下列银行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城市”)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晓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润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申请壹仟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城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贰
亿柒仟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洁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高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申请壹仟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现将上述担保协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3058C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程先森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蚝业社区金港大厦金港中心A座2105经营范围:楼宇清洁服务、道路清扫保洁、消杀除四害、白蚁防治、环保工程,清洁用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园林绿化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垃圾分类项目运营管理,垃圾分类技术咨询与开发服务;垃圾中转站的设计和技术开发;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发;水域垃圾清理;冰雪清除、运输服务及冰雪消纳场管理;公厕管理服务;室内外空气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维护;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政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货物运输;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RDF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处理及相关环保设备制造、运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晓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QAQ481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2日法定代表人:黄亮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18号安华小区5栋厂房二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研发与销售;环保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服务;通信设备、数码产品、电子产品及周边配件的研发及销售;人工智能软件技术服务;专业平台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信息传输的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西藏高洁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3MABRNXHF8X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向华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觉林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林卡路5号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消毒剂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重庆高洁控股子公司,重庆高洁持有其51%股权。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2025)深银综授额字第000082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和编号为SZZJJY2025030019-ZS01的《资金交易授信额度合同》及前述两份合同的全部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被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市晓润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深圳市晓润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5圳中银东普借字第00022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5、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城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三”),现将合同三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
5、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被担保的最高余额: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智慧城市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重庆高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四”),现将合同四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西藏高洁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2025年林流借字057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5、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被担保的最高余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重庆高洁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0,613.06万元,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49,912.2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2份《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智慧城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重庆高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