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5-010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就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20亿元,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融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再对相关事项逐笔另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 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欢乐家”)近日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4000019438号”《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ZHHT2400001943800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湖北欢乐家向民生银行申请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202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前已使用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 | 2024年度对被担保方已审议的担保总额度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欢乐家 | 100% | 67.34% | 3856.40 | 3856.40 | 31,000.00 | 67,000.00 | 33,000.00 | 否 |
武汉欢乐家 | 100% | 54.26% | 9212.40 | 9212.40 | |||||
山东欢乐家 | 100% | 61.43% | 6653.00 | 6653.00 | |||||
欢乐家实业 | 100% | 29.08% | 3925.00 | 3925.00 |
注1:因本次担保对应的授信尚未实际发生,因此本次担保前及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未发生变化。注2: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欢乐家”、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欢乐家”、湛江欢乐家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欢乐家实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上述融资和担保额度属于已审议通过的事项范围,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湖北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0年8月9日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安福寺果蔬工业园之字溪大道9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茂林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500万元 |
与上市公 司的关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财务数据 (人民币/万元)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3,145.46 | 19,983.90 | |
负债总额 | 15,585.92 | 13,997.12 |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15,527.06 | 13,924.31 | |
净资产 | 7,559.54 | 5,986.78 | |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1-12月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4,716.78 | 31,953.74 | |
利润总额 | 2,107.08 | 3,082.98 | |
净利润 | 1,572.76 | 2,315.09 |
四、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保证人(甲方):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债权人(乙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三) 债务人:湖北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四)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五)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
(六)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七)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八) 保证范围: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
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被担保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1,75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89%,实际担保余额为32,04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6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