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与关联人之间的购销货物及租赁房屋等事项,关联人包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相关亲属的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300万元,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902.91万元。
1、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龚旭东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龚旭东回避了表决。本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控制的企业,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200万元,其他关联单位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对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如下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5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底布、纱线、加工 | 市场价格、定点通知价格 | 2,300 | 301.74 | 1,758.30 |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 毛毡、无纺布、辅料 | 450 | 37.73 | 323.63 | ||
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海绵 | 市场价格 | 350 | 27.18 | 176.05 | |
小计 | 3,100 | 366.65 | 2,257.98 |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 面料、合成革 | 市场价格、定点通知价格 | 0 | 0 | 48.01 |
小计 | 0 | 0 | 48.01 | |||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接受劳务 |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 | 市场价格 | 1,450 | 220.20 | 869.25 |
绿化养护 | 50 | 0 | 39.60 | |||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700 | 107.03 | 688.07 | ||
小计 | 2,200 | 327.23 | 1,596.92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底布、加工 | 1,758.30 | 2,400 | 5.72% | -26.74% |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 |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 毛毡、无纺布、辅料 | 323.63 | 750 | 1.05% | -56.85% | ||
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 | 176.05 | 200 | 0.57% | -11.98% | ||
小计 | 2,257.98 | 3,350 | - | -32.60%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 机织、经编、纬编 | 48.01 | 150 | 0.07% | -67.99% | 编号:2024-007) |
小计 | 48.01 | 150 | - | -67.99% | |||
向关联人租赁资产、接受劳务 |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 | 869.25 | 1,000 | - | -13.08% | |
绿化养护 | 39.60 | 50 | - | -20.80% | |||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688.07 | 750 | - | -8.26% | ||
小计 | 1,596.92 | 1,800 | - | -11.28% | |||
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实际发生与预计的差异是由于项目主机厂的计划预测在正式订单执行的时候发生变动,直接导致公司与其采购和销售均与预计金额产生较大差异。 | ||||||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4年度执行中,公司与关联方日常交易的金额没有超过按类别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聚业路68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黄暑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婿。
2、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342省道新康段5号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内饰件、无纺布、无纺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粒子、海
绵制品、人革皮、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内饰件制造。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龚旭东之兄弟。
3、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注册资本:580.0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8月13日法定代表人:尹明良主营业务:聚氨酯软质海绵塑料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与公司关联关系: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明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之胞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注册资本:6,5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沈介良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法定代表人:沈介良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7,359.11 | 567.32 | 10,689.64 | 4,691.16 |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 434.79 | 6.97 | 726.28 | 328.31 |
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 3,644.15 | 55.67 | 3,516.01 | 1,574.88 |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140,263 | 2,185 | 95,519 | 58,389 |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6,779 | 221 | 32,022 | 8,435 |
公司名称 | 2025年1-2月 |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
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 1,205.98 | 213.46 | 10,475.15 | 4,901.99 |
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 37.73 | 1.11 | 743.16 | 329.42 |
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 867.90 | 3.60 | 3,507.65 | 1,578.48 |
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 17,171 | 247 | 94,403 | 58,637 |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631 | -27 | 33,981 | 8,408 |
经核查,上述关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关联方的原材料、辅料,部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部分根据公司配套主机厂的定点和中标通知执行;销售货物根据公司和关联方配套主机厂的定点和中标通知执行;加工服务、绿化养护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工厂、公寓等资产租赁业务遵循当地同类型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及第三方主机厂的相关通知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采购和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
2、公司及下属公司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办公楼及公寓是为解决公司发展所需的生产车间和办公场所及员工住宿问题。
以上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公司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对公司独立性没有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有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4年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原预计金额,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公司 2024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公寓及办公楼是为解决公司合成革生产场地及安排子、孙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等问题,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