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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履职,有效履行了监督和决策支持等职能。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梦云、董晓林及董事陈玲组成,其中,吴梦云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晓林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6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变动的实际情况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相应调整,由周月书女士接替董晓林女士担任委员职务,其他组成人员保持不变。调整前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成员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由具备会计专业人士身份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按规定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各次会议。

(一)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的初步小结》。全体参会人员接受了关于非上市股权估值方法的相关培训。

(二)2024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年报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实施情况检查报告》《内部审计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

(三)2024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实施情况检查报告》《2024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四)2024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1-9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五)2024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及相关报告,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能够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指导。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听取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计划汇报,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以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交流讨论,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及时了解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审计工作进展及初步审计意见,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审计后,认真听取审计情况总结汇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确保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完成。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公允、客观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及项目人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等状况予以认可,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充分沟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实施情况检查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推动提升内部审计水平,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监管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决策程序和权限予以进一步明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系因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相关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情况和有效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3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认真规范履职,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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