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会计师,安徽省铜陵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1986年至1988年任职安徽省黄山旅游管理局财务处会计;1988年至1992年担任中国电子物资安徽公司深圳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1992年至1996年担任深圳市罗湖区工商综合公司财务部总经理;1996年至2006年担任深圳市商业银行和平路支行行长;2006年至2013年担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新洲支行、常兴支行、红树湾支行行长;2013年至2014年担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前海分行副行长;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担任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今为深圳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8年8月起任深圳市城铁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3月起任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以谨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2024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 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3 | 1 | 12 | 0 | 0 | 否 | 4 | 4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表决意见 |
1 | 战略委员会 | 2024年06月14日 |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4年12月09日 | 《关于出售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01月23日 | 1、《关于确定董事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2、《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 议案1回避; 议案2同意 |
1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02月29日 | 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4年03月14日 |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2、关于暂时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
3 | 2024年04月25日 | 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的议案》; 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4 | 2024年05月29日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同意 | |
5 | 2024年07月08日 |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同意 | |
6 | 2024年08月23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
7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
8 | 2024年12月09日 | 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出售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同意 | |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024年1月5日 |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4年4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带有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同意 | |
3 | 2024年6月14日 |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
4 | 2024年12月9日 | 《关于出售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5 | 2024年12月25日 |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捐赠现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线上及线下的交流沟通,并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3、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公告、指引、备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沟通重大专项事项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均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反馈回复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每次现场考察前,公司均安排财务、业务、投融资等方面的负责人与本人进行沟通,积极配合访谈和提供资料查阅,协助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就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履行上述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履职时间 | 履职方式 | 重点关注事项 | 意见 类型 |
1 | 2024年1月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4年1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确定董事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综合薪酬及2024年基本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4年4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4年5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4年8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4年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月29日
月29日 | 三十九次会议 | |||
7 | 2024年12月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出售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8 | 2024年12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1.《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9 | 2024年12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捐赠现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博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