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进行延期。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金额的情况下,调整前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3号),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5.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33,8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313.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8,500.77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350056_H01号)。2022年7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 截止至2025年2月28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1 | 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 70,041.00 | 70,000.00 | 58,899.55 | 84.14% |
2 | 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 | 67,461.50 | 63,600.00 | 64,762.36 | 101.83% |
3 | 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 | 13,460.00 | 13,460.00 | 10,662.40 | 79.22% |
4 | 收购SMART Brazil 81%股权项目 | 144,955.13① | 26,440.77 | 26,440.77 | 1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45,000.00 | 45,000.00 | 100% |
- | 合计 | 340,917.63 | 218,500.77 | 205,765.08 |
其中:
① 收购股权项目中《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基础交易对价为16,605万美元,最终交易
对价将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应调整。假设以2023年4月30日作为报表基准日,根据收购标的截至报表基准日的现金金额、负债金额、运营资本等计算,本次交易对价约为20,061万美元,预计投资总额按照国家外汇局网站公布的2023年6月30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换7.2258元人民币)折算,实际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协议履行结果为准。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而作出的预估,已在前期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目标市场情况及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审慎控制项目研发进度,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定的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6月。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金额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公司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 |
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 | 2025年4月 | 2026年6月 |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投资总额为13,460.00万元,本次调整总额保持不变,明细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拟投入投资金额 | 占投资总额比例 | 调整后拟投入投资金额 | 占投资总额比例 | 增减金额 |
1 | 服务及测试费用 | 135.00 | 1.00% | 300.00 | 2.23% | 165.00 |
2 | 流片费用 | 620.75 | 4.61% | - | - | -620.75 |
3 | 设备及软件投入 | 5,833.00 | 43.34% | 4,440.00 | 32.99% | -1,393.00 |
4 | 人员费用 | 6,720.00 | 49.93% | 8,720.00 | 64.78% | 2,000.00 |
5 | 基本预备费 | 151.25 | 1.12% | - | - | -151.25 |
合计 | 13,460.00 | 100.00% | 13,460.00 | 100.00% | - |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延期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优化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或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实施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和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期限以及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并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