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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1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3人。

7、业务信息:2024年度,广东司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226.73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491.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2024年度,广东司农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36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6月,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开展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经内部评审3家竞聘单位的资质条件和服务方案,拟聘任广东司农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广东司农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广东司农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广东司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广东司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2024年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广东司农按照工作进度,投入足够的审计人员,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2、2025年3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管理层召开2024年年度报告第二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结果、已审财务报表分析、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3、2025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次沟通,对公司审计意见类型、已审财务报表、质量控制进一步调整事项、期后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提出了合理建议,了解会计师年审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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