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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1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99,965.91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042,988.4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965,580,146.2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803,183,273.5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2.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3.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99,965.91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042,988.4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965,580,146.2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803,183,273.5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2、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4,399,965.91-215,074,162.68-376,594,502.24
研发投入(元)23,693,137.8131,463,002.0530,251,582.95
营业收入(元)281,768,646.30362,172,100.89467,986,680.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965,580,146.2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803,183,273.5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22,022,876.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85,407,722.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7.68%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触及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6.1.14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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