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净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净源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42,8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428,61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637,43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91,17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7-0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拟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 | 39,814.24 | 26,879.12 | 25,406.14 |
2 | 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8,608.01 | 6,000.00 | 1,725.09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78,422.25 | 62,879.12 | 57,131.23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事项。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800.00万元(含本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经营事项,不直接或者间接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3.10%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46.5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加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障,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运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谢国敏 | 崔增英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