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华一敏先生、李论先生、肖锋先生、马卫国先生、王兆千先生、刘力先生、侯绪超先生、徐作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三海兰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海兰陵”)增资人民币1,248.73万元,增资资金全部计入资本公积,用于投资“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海兰陵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专项存储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投入的超募资金,公司及三海兰陵将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药用铝盖生产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