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于2025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文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经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陆健豪先生、刘雨欢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人员简历见附件)。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陆健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刘雨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陆健豪先生,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常熟市协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陆健豪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陆健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雨欢先生,2001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就职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曾就职于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财务部。
刘雨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雨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