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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玛智控: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1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郭光莉女士、陈绍杰先生、栾大龙先生三名独立董事组成,郭光莉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8月,郭光莉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肖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肖明先生、陈绍杰先生、栾大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肖明先生担任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项,听取工作汇报5项,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听取汇报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23日听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计划汇报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14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9.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听取《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5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年8月26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听取《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2024年10月17日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毕铁映为公司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听取汇报
7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3.听取《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8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1月19日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毕铁映为公司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12月24日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2.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计划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需要,同意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12月2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立信项目团队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审

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有效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中体现的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发表意见,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督促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及时、规范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完成,切实发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专业能力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并对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支持,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等职能作用,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重点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检查,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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