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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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移动”) 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移动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移动,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rtnership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sation of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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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收入确认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 21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 37。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中国移动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提供各种通信服务及销售通信相关产品。 由于电信公司的计费系统复杂,需要处理销售不同服务组合而产生的大量业务数据,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来自通信服务收入(“服务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存在电信行业的固有风险。 由于服务收入是中国移动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且其涉及复杂的信息技术系统,可能存在计费系统出账流程外记录服务收入的人工分录及服务收入存在金额不准确或计入不正确会计期间的固有风险,我们将中国移动服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评价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利用本所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如下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运行有效性: ? 与计费系统相关的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包括系统访问控制、程序变更控制、程序开发控制和计算机运行控制; ? 与计费系统中账单生成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计费系统与财务系统间接口核对等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 选取合同检查主要条款,评价不同业务类型服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 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服务套餐,将套餐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套餐价格与计费系统中的相关配置结果进行核对; ? 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向用户出具的账单,与计费系统中该用户订购的服务/与已提供服务相关支持性文件,相应的应收账款记录以及缴费记录 (如适用) 进行核对; ? 选取财务系统中的部分服务收入记录,与外部的银行收款记录进行比较分析; ? 从计费系统中提取数据,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重新计算期末应收账款和用户预存款金额,将计算结果与中国移动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及 ? 选取本年度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收入会计分录,并与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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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对一家联营公司的权益减值评估认定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 11 所述的会计政策、“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 11及“五、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注释 2。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中国移动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投资基于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低于账面价值。这被视为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移动管理层聘请外部评估专家,协助对浦发银行投资执行了减值评估。基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该评估涉及管理层对等关键假设的判断和估计。根据测试评估,管理层确定该投资不存在减值。 由于管理层在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我们将中国移动对浦发银行投资的减值评估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评价中国移动对浦发银行投资的减值评估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评价与浦发银行投资减值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运行有效性; ?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 基于我们对浦发银行所在行业的了解,结合浦发银行的历史经营情况和其他相关外部信息,评价管理层在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本所估值专家亦协助评价管理层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所使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 ? 通过将上一年度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所使用的关键假设与本年度的实际经营结果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评价管理层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使用的关键假设所编制的敏感性分析,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及 ? 评价财务报表中关于中国移动对浦发银行投资减值评估的披露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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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四、其他信息
中国移动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移动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移动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国移动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移动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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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中国移动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移动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国移动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7年9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注册。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内地及香港提供通信及信息相关服务(就本合并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本公司的直接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内地)。本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0楼。
本公司的普通股分别于1997年10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交易所”)上市。
于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1)。
本合并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0日批准报出。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修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注册制下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的相关披露规定编制。
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水平。从性质来看,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
本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主要经营地区为中国内地,本公司位于内地的各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位于中国香港的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企业合并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以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工具或债务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基准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及以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债务工具(续)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欠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欠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类别组合,如应收个人客户组合、应收政企客户组合等,并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等,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除其他权益工具之外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亦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本集团的到期款项收回的程序仍会影响被减记的金融资产,如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则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d)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e)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
(10) 存货
(a) 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包括设备、终端等)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获取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周转材料通常于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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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被投资单位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e)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一项安排。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续)
(e) 共同经营(续)
本集团主要按照下述原则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
-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2)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信设备(如电信收发设备、交换中心及网络传输设备等)、办公设备及其他等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及预计净残值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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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固定资产(续)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续)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30年 | 3% | 3.23%-12.13% | ||
通信设备 | 5-10年 | 0%-3% | 9.70%-20.00%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10年 | 3% | 9.70%-32.33%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至少每年进行复核。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从2024年1月1日起,将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的折旧年限由7年调整为10年。该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详见附注二(27)。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
(16))。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后开始计提折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为楼宇的实体建造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通信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是系统割接上线或通过验收测试。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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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数据资源及电信服务频谱等,以成本计量。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如有)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或受益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列示如下 | 预计使用寿命 |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 | |
软件 | 2-5年 | |
著作权 | 2-5年 | |
电信服务频谱 | 15年 | |
数据资源 | 2-5年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至少每年进行复核。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
(16))。
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按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是指企业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含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合作研发费用、相关研发设备的折旧等各项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如何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能够被证明;?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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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6)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 或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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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按照中国内地有关法规,本集团在内地注册的各子公司职工参加了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本集团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及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补充退休福利等,除补充退休福利外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养老保险与强积金
本集团中国内地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及在香港注册的子公司按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规定为员工向独立管理机构作出的强积金供款,且缴款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故该供款于发生时计入本集团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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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续)
年金
年金为本集团符合条件的员工加入的一项由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统一安排的由第三方保险机构管理的退休计划,按员工薪资的一定比例或按年金相关之条款由本集团作出供款,供款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补充退休福利
除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设定提存计划外,本集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向满足一定条件的已退休职工提供一项补充退休福利计划。在该计划下,本集团按照一定标准每年向退休职工发放或报销一定的补贴及医疗费用等。本集团将该计划下的未来支付义务折现后确认为负债,并计入损益。因精算假设变化等重新计量该项负债而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c)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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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股份支付
本集团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基于授予日普通股股价等信息和参数确定股票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本集团授予的股票期权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预计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直至股票期权行权转入股本或股票期权到期转入未分配利润为止。
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股本。
本公司向子公司员工授予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内列作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并在合并报表中抵销。
(19)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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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1) 收入确认
本集团主要通过与客户签订可取消的月度合同或通常需缴纳预付款且/或存在提前离网罚金的固定服务期合同,向客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其他通信服务,并向客户销售通信相关的产品。
对于本集团提供的通信服务、通信相关产品及/或其他服务/产品,若客户可以从这些服务或产品中获益,且本集团转让这些服务或产品的承诺是可以单独识别的,则本集团将其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
收入根据本集团转移所承诺的履约义务给客户时,有权获取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交易对价来衡量,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的金额。交易对价一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且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当对一项服务或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收入具体确认方式如下
(a) 每项履约义务的收入于本集团将承诺的服务或商品转移给客户时,即完成履约义务时确认。一般情况下,当电信服务提供至客户过程中,客户获得对服务的控制权时,本集团确认收入;于产品转移至客户时点,客户获得产品的控制权,本集团确认收入。
(b) 对于提供包括服务及产品等多项履约义务合同,本集团基于相对单独售价将交易对
价分配至每项履约义务。服务及产品的相对单独售价主要基于可观察的销售价格。若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时,本集团基于可合理获取的所有信息并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数据估计单独售价。每项履约义务的收入于承诺的服务或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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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收入确认(续)
(c) 本集团通常在服务及产品转移给客户前控制该服务和产品。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在考虑合同的主要责任、销售定价和存货风险等因素后,决定本集团是否作为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如果在服务或产品转让给客户前,本集团评估认为未获取控制权,则本集团作为履行履约义务的代理人,收入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净额确认。
合同资产主要与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服务或产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相关,且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未获得无条件收款权。当服务已提供且账单开具时,合同资产被重分类为应收账款。
当在向客户提供合同中承诺的服务及产品前,本集团若已收到对价,则产生合同负债。合同负债主要包含向客户收取的通常不会返还的预付服务费用、客户积分奖励计划(“积分计划”)中未兑换的积分奖励以及未使用的递延流量。本集团收到的可返还的预付服务费用确认为预收款项。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主要包括应付第三方代理商的销售酬金,如果预期可收回,按照与该成本相关的服务或产品向客户转移方式相同的基础在预期合同存续期内摊销,并计入销售费用。在实际应用中,如果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为取得合同产生的资本化增量成本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是指本集团已发生的与履行通信服务合约直接相关、但不属于其他会计准则范围的成本。如果预期可收回,按照与客户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服务或产品向客户转移方式相同的基础在预期合同存续期内摊销,并计入营业成本。基于摊销期限,合同履约成本计入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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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政府的专项拨款,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分别确认与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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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满足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因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4)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除土地使用权外,本集团的租赁业务主要包含通信铁塔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及其他通信设备租赁。租赁合同通常是固定期限合同,一般无续约选择权。
在对包含租赁组成部分的合同开始或重新评估时,本集团根据各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价格将合同对价分配至每个租赁和非租赁部分。除非本集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允许的实务简化方法。
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不与利率或指数挂钩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在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由于近期未获得第三方贷款融资,本集团在考虑租赁期及租赁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对无风险利率进行调整。租赁付款额在本金和融资费用之间进行分摊。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利息,作为融资费用于租赁期内计入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他租赁成本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用准则允许的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现金流分类
本集团偿付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和未计入租赁负债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b)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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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设备等资产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5) 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本集团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的组成部分。本集团的经营分部是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的以进行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为目的的内部财务报告为基础而确定。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已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
在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仅从事通信及信息相关业务,因此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经营分部。由于本集团绝大部分经营业务于中国内地进行,所以没有列示地区数据。本集团位于中国内地以外的资产及由中国内地以外的活动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均少于本集团资产及营业收入的5%。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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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违约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假设确定。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些假设作出评估,并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市场状况及前瞻性信息选取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参数。
(b) 固定资产的折旧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减值准备(如有)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本集团每年审阅相关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和净残值,以确定应计入相关报告期的折旧金额。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考虑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c) 所得税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对于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等,本集团评估了暂时性差异转回的可能性。根据本集团的估计和假设,暂时性差异将在可预见的将来从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转回,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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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d)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是本集团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或行业环境的变化均可能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价值出现变动。本集团每年最少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一次减值审阅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如某些事件或情况变化显示这些资产的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便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对于无既定可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本集团每年均会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会按照能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评估的税前折现率折现至其现值。在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需对收入水平和经营成本作出重大的判断。本集团会运用一切现有资料来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合理参数,包括按照合理并有依据的假设和对收入和经营成本所作预测得出的估计数额。如果这些估计数额出现变动,可能影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还可能导致计提额外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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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a)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 [2024] 24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本集团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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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续)
(c) 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折旧年限变更
于2024年3月21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变更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折旧年限。2023年底,IMT-2030 (6G)推进组正式提出6G标准化制定时间为2025年,预计商用时间为2030年,明确提出6G网络架构应最大限度重用5G网络投资,可见未来6G商用后5G和6G将协同组网,5G设备仍有较长生命周期。本公司综合考虑技术业务等因素及资产使用状况的详细评估,同时参考同行业运营商情况,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从2024年1月1日起,将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的折旧年限由7年调整为10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估计变更导致本集团2024年度的折旧及摊销减少约人民币190.69亿元。
(28)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29) 专项储备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本集团使用专项储备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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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0)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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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企业所得税(1)(3)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及25% | |||
增值税(2)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6%,9%及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1%,5%及7% |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除境外子公司和享受税收优惠税率的子公司(含部分子公司的分公司)外,本集团中国内地各子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均为25%。
本集团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缴纳香港利得税,2024年度及2023年度适用的税率均为16.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本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中国内地各子公司的股息收入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扣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为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6%、9%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子公司增值电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通信终端销售等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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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
(a)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集团部分中国内地西部地区子公司或分公司适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 税率 | 起始年度及有效期 | |||||
2024年 | 2023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1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2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2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2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3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3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3年至2030年 | ||||
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3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4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7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7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9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0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 15% | 15% | 2011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 15% | 15% | 2011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 15% | 15% | 2012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 15% | 15% | 2014年至203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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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b) 本集团部分内地子公司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 税率 | 有效期 | |||||
2024年 | 2023年 | |||||||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311001217 | 15% | 15% | 2023年10月至2026年10月 | ||||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GR202311008316 | 15% | 15% | 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GR202313004046 | 15% | 15% | 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GR202332020192 | 15% | 15% | 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
中移支付有限公司 | GR202343005807 | 15% | 15% | 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 GR202351102252 | 15% | 15% | 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411003286 | 15% | 15% | 2024年10月至2027年10月 | ||||
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444207086 | 15% | 15% | 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 | ||||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GR202444202631 | 15% | 15% | 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 | ||||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GR202233007817 | 15% | 15%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233007914 | 15% | 15%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
咪咕新空文化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GR202235100264 | 15% | 15% | 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
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 GR202244014589 | 15% | 15%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 GR202251005375 | 15% | 15% | 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232016135 | 15% | 15%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c)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于2020年至202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d)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部分内地子公司作为电信服务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部分内地子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e)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3个月及以下的银行定期存款 | 78,896 | 2,908 | |||
现金及银行活期存款 | 87,740 | 138,309 | |||
其他货币资金 | 673 | 34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小计 | 167,309 | 141,559 | |||
3个月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 | 69,556 | 33,571 | |||
应收利息 | 2,709 | 755 | |||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 | (a) | 2,701 | 2,887 | ||
合计 | 242,275 | 178,772 | |||
其中: | |||||
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 27,866 | 25,239 |
(a) 本集团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制的银行存款主要为客户备付金、履约保证金存款等。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 | 141,656 | 144,640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a) | 9,903 | 9,780 | ||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 1,635 | 1,598 | |||
合计 | 153,194 | 156,018 |
(a) 于2019年10月28日,本集团认购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于上海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集团有权于2020年5月4日至2025年10月27日,按照浦发银行公告的转股价将该债券转换为浦发银行股份,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并未行使该转股权。本集团以其在活跃市场中的交易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111,204 | 78,520 | |||
减:坏账准备 | (35,463) | (23,639) | |||
合计 | 75,741 | 54,881 |
应收账款自账单产生时计算账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74,230 | 54,015 | |||
1-2年 | 18,874 | 13,205 | |||
2-3年 | 8,679 | 4,806 | |||
3年以上 | 9,421 | 6,494 | |||
合计 | 111,204 | 78,520 |
(a) 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析如下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人民币57.81亿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4.2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5.43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前五名的欠款方中无本集团关联方。
(b) 2024年度,本集团无重大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c) 坏账准备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d) 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3 | 0.39 | (433) | 100.00 | 630 | 0.80 | (63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e) | 110,771 | 99.61 | (35,030) | 31.62 | 77,890 | 99.20 | (23,009) | 29.54 | ||||||||
合计 | 111,204 | 100.00 | (35,463) | 78,520 | 100.00 | (23,639) |
(e)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i) 个人客户组合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预期损失率 | 金额 | 金额 | 预期损失率 | 金额 | |||||||
1个月以内 | 2,468 | 2% | (49) | 2,748 | 2% | (55) | ||||||
1个月至3个月 | 807 | 20% | (161) | 846 | 20% | (169) | ||||||
3个月至1年 | 2,078 | 80% | (1,662) | 1,893 | 80% | (1,514) | ||||||
超过1年 | 2,415 | 100% | (2,415) | 1,845 | 100% | (1,845) | ||||||
合计 | 7,768 | (4,287) | 7,332 | (3,583)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e)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ii) 政企客户组合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违约损失率 | 金额 | 金额 | 违约损失率 | 金额 | |||||||
6个月以内 | 33,405 | 3% | (1,002) | 23,075 | 3% | (692) | ||||||
6个月至1年 | 18,683 | 25% | (4,671) | 11,662 | 25% | (2,916) | ||||||
1年至2年 | 15,222 | 65% | (9,894) | 10,143 | 65% | (6,593) | ||||||
2年至3年 | 7,227 | 85% | (6,143) | 3,604 | 85% | (3,063) | ||||||
超过3年 | 7,295 | 100% | (7,295) | 4,586 | 100% | (4,586) | ||||||
合计 | 81,832 | (29,005) | 53,070 | (17,850) |
(iii) 除上述客户组合外的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不重大。
(f)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年初余额 | 23,639 | 15,587 | |||
本年计提和转回 | 13,364 | 9,254 | |||
本年收回和核销 | (1,540) | (1,202) | |||
年末余额 | 35,463 | 23,639 |
本集团核销的坏账准备主要为对账龄一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的个人客户欠费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个别欠款金额对本集团并不重大。此外,本集团于本年核销的应收账款中无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
1年以内 | 7,850 | 94.41 | 7,072 | 94.09 | ||||
1-2年 | 281 | 3.38 | 238 | 3.17 | ||||
2-3年 | 88 | 1.06 | 163 | 2.17 | ||||
3年以上 | 96 | 1.15 | 43 | 0.57 | ||||
合计 | 8,315 | 100.00 | 7,516 | 100.00 |
本集团的预付款主要为预付的终端款、水电费、维修费等款项,超过一年以上部分不重大。
(b)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人民币19.55亿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23.51%。于2024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的欠款方中无本集团关联方。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 | (a) | 11,306 | 32,021 |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2,885 | 2,639 | ||
暂付款 | 9,774 | 7,878 | ||
其他 | 4,095 | 2,060 | ||
28,060 | 44,598 | |||
减:坏账准备 | (243) | (236) | ||
合计 | 27,817 | 44,362 |
(a)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主要包括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
(b)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25,435 | 42,482 | ||
1-2年 | 1,125 | 955 | ||
2-3年 | 590 | 412 | ||
3年以上 | 910 | 749 | ||
28,060 | 44,598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c)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7 | 0.70 | (197) | 100.00 | - | 188 | 0.42 | (188)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63 | 99.30 | (46) | 0.17 | 27,817 | 44,410 | 99.58 | (48) | 0.11 | 44,362 | |||||||
合计 | 28,060 | 100.00 | (243) | 0.87 | 27,817 | 44,598 | 100.00 | (236) | 0.53 | 44,362 | |||||||
(d)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 预期 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 未来12个月 预期 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 ||||||||||
年初余额 | 48 | - | 188 | 236 | 168 | - | 137 | 305 | |||||||
转入第三阶段 | (9) | - | 9 | - | (53) | - | 53 | - | |||||||
本年计提/(转回) | 7 | - | - | 7 | (60) | - | - | (60) | |||||||
本年核销 | - | - | - | - | (7) | - | (2) | (9) | |||||||
年末余额 | 46 | - | 197 | 243 | 48 | - | 188 | 236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d)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续)
(i)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三阶段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97亿元及人民币1.88亿元,这些款项收回可能性极低,均已发生信用减值,相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i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主要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的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以及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押金保证金、暂付款等,其未来的信用风险损失很低,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不重大。
本年本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不重大。此外,本集团于本年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e) 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60.00亿元,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21.3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0.00亿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9,005 | (281) | 8,724 | 9,147 | (302) | 8,845 | ||||||
合同履约成本 | 1,983 | - | 1,983 | 2,180 | - | 2,180 | ||||||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 | 414 | - | 414 | 534 | - | 534 | ||||||
其他 | 108 | - | 108 | 467 | - | 467 | ||||||
合计 | 11,510 | (281) | 11,229 | 12,328 | (302) | 12,026 |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库存商品 | 302 | 217 | (238) | 281 |
(c)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存货主要为手机及其他通信终端等库存商品,本集团以其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合同资产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合同资产 | 26,249 | 24,456 | ||
减:减值准备 | (1,124) | (822) | ||
25,125 | 23,634 |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附注四(20)) | (4,460) | (4,227) | ||
合计 | 20,665 | 19,407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同资产均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合同资产的预期损失率在3%至5%之间。
(8) 其他流动资产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留抵及预缴增值税等 | 18,844 | 17,012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59 | 809 | |
其他 | 9,117 | 6,096 | |
合计 | 28,220 | 23,91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债权投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国债 | 5,239 | 5,243 | ||
其他 | 2,092 | 385 | ||
合计 | 7,331 | 5,628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国债面值总计人民币50.00亿元,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3.32%,实际利率为3.08%-3.11%,将于2052年到期。
本集团对上述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于债权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国债 | 6,979 | 1,562 | ||
其他 | 3,877 | 1,433 | ||
合计 | 10,856 | 2,995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国债面值总计人民币59.55亿元,固定票面年利率区间为2.19%-3.72%,实际利率为2.11%-2.95%,将于2044年-2054年到期。
本集团对上述债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于其他债权投资。
(11) 长期股权投资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联营企业 | (a) | 198,381 | 181,101 | |
合营企业 | 609 | 635 | ||
198,990 | 181,736 | |||
减:减值准备 | (427) | (21) | ||
合计 | 198,563 | 181,71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本年增减变动 | |||||||||||||||||
2023年 12月31日 | 增加/(减少) 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 按权益法调整的其他综合收益 |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 其他权益变动 | 外币折算差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 |||||||||
浦发银行 | 117,936 | - | 7,255 | 1,987 | (1,713) | - | - | 125,465 | - |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 | 54,365 | - | 3,468 | 2 | (2,374) | - | - | 55,461 | - | ||||||||
其他 | 8,800 | 8,373 | 326 | (5) | (217) | 48 | 130 | 17,455 | (427) | ||||||||
合计 | 181,101 | 8,373 | 11,049 | 1,984 | (4,304) | 48 | 130 | 198,381 | (427) |
(i)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2)。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成本 | 2,944 | 476 | ||
加: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128 | ? | 47 | |
合计 | 3,072 | 52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9,422 | 185,621 |
于2024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的计划持有期超过一年。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固定资产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用于抵押或质押的固定资产,无重大闲置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 通信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176,409 | 2,014,510 | 17,287 | 2,208,206 | ||||
本年增加 | ||||||||
在建工程转入 | 3,809 | 138,321 | 2,283 | 144,413 | ||||
购置 | 94 | 266 | 177 | 537 | ||||
本年减少 | ||||||||
报废及处置 | (434) | (57,581) | (1,070) | (59,085) | ||||
外币折算差额 | 121 | 379 | 5 | 505 | ||||
2024年12月31日 | 179,999 | 2,095,895 | 18,682 | 2,294,576 | ||||
累计折旧 | ||||||||
2023年12月31日 | (75,454) | (1,393,947) | (12,692) | (1,482,093) | ||||
本年增加 | ||||||||
计提 | (6,360) | (136,294) | (1,445) | (144,099) | ||||
本年减少 | ||||||||
报废及处置 | 372 | 55,196 | 1,031 | 56,599 | ||||
外币折算差额 | (38) | (180) | (4) | (222) | ||||
2024年12月31日 | (81,480) | (1,475,225) | (13,110) | (1,569,815)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5) | (11,438) | (7) | (11,450) | ||||
本年增加 | ||||||||
计提 | (166) | (89) | (1) | (256) | ||||
本年减少 | ||||||||
报废及处置 | 1 | 1,439 | 2 | 1,442 | ||||
外币折算差额 | (1) | (1) | (1) | (3) | ||||
2024年12月31日 | (171) | (10,089) | (7) | (10,267) | ||||
账面价值 | ||||||||
2024年12月31日 | 98,348 | 610,581 | 5,565 | 714,494 | ||||
2023年12月31日 | 100,950 | 609,125 | 4,588 | 714,663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固定资产(续)
如附注五(3)所述,根据本集团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的合作协议,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处置(转让、抵押、质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700MHz无线网络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基站、天线及必要的无线配套设备)所有权。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上述无线网络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576.22亿元和人民币532.37亿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7.82亿元和人民币32.02亿元。
(15) 在建工程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在建工程 | (a) | 61,695 | 62,529 | |
工程物资 | (b) | 12,576 | 11,967 | |
合计 | 74,271 | 74,496 |
(a) 在建工程项目汇总信息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转入 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资金来源 | ||||||
移动通信网 | 26,654 | 71,610 | (69,312) | (3,639) | 25,313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传输网 | 17,452 | 39,337 | (38,681) | (572) | 17,536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业务支撑网 | 11,561 | 30,125 | (26,013) | (4,915) | 10,758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局房土建 | 5,705 | 9,767 | (8,566) | (172) | 6,734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1,157 | 2,146 | (1,841) | (108) | 1,354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62,529 | 152,985 | (144,413) | (9,406) | 61,69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在建工程(续)
(a) 在建工程项目汇总信息(续)
2024年度,本集团在建工程的其他减少为本年转入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相关资本开支。本集团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在建工程未计提减值准备。
(b) 工程物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工程材料及设备 | 12,586 | 11,977 | |||
减:减值准备 | (10) | (10) | |||
合计 | 12,576 | 11,96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使用权资产
通信铁塔及 相关资产 | 房屋及场地 | 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151,046 | 50,839 | 12,703 | 214,588 | |||
本年增加 | 8,491 | 10,529 | 3,457 | 22,477 | |||
本年减少 | (7,926) | (7,175) | (1,678) | (16,779) | |||
外币折算差额 | - | 60 | - | 60 | |||
2024年12月31日 | 151,611 | 54,253 | 14,482 | 220,346 | |||
累计折旧 | |||||||
2023年12月31日 | (85,572) | (27,791) | (6,472) | (119,835) | |||
本年增加 | (16,878) | (9,252) | (4,605) | (30,735) | |||
本年减少 | 3,660 | 6,050 | 1,170 | 10,880 | |||
外币折算差额 | - | (31) | - | (31) | |||
2024年12月31日 | (98,790) | (31,024) | (9,907) | (139,721)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本年增加 | - | - | - | - | |||
本年减少 |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
账面价值 | |||||||
2024年12月31日 | 52,821 | 23,229 | 4,575 | 80,625 | |||
2023年12月31日 | 65,474 | 23,048 | 6,231 | 94,753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使用权资产(续)
于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签订商务定价协议及服务协议,各期限为五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上述安排构成租赁修改。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新租赁条款确认相关租赁负债并相应调增使用权资产金额为人民币591.12亿元。本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特别股东会通过了相关决议,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随后与中国铁塔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商务定价协议及服务协议,中国铁塔将继续向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各子公司提供通信铁塔租赁及其他相关服务。基于上述协议,本集团在省级层面就租赁的具体资产及相关服务的提供进行磋商,并签署省级公司服务协议。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无形资产
注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电信服务频谱 | 著作权 | 数据资源 | 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22,049 | 99,052 | 5,738 | 13,339 | - | 544 | 140,722 | |||||||
本年增加 | (a) | 32 | 14,131 | 270 | 4,692 | 583 | 120 | 19,828 | ||||||
本年减少 | (3) | (5,450) | (461) | (3,321) | - | (62) | (9,297) | |||||||
外币折算差额 | 6 | 18 | 125 | - | - | 1 | 150 | |||||||
2024年12月31日 | 22,084 | 107,751 | 5,672 | 14,710 | 583 | 603 | 151,403 | |||||||
累计摊销 | ||||||||||||||
2023年12月31日 | (7,172) | (72,734) | (2,505) | (10,403) | - | (308) | (93,122) | |||||||
本年增加 | (473) | (10,646) | (347) | (4,917) | (23) | (104) | (16,510) | |||||||
本年减少 | 1 | 5,325 | 461 | 3,265 | - | 55 | 9,107 | |||||||
外币折算差额 | - | (10) | (60) | - | - | (1) | (71) | |||||||
2024年12月31日 | (7,644) | (78,065) | (2,451) | (12,055) | (23) | (358) | (100,596)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3) | ||
本年增加 | - | - | - | - | - | - | - | |||||||
本年减少 | - | - | - |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 | (3) | ? | - | - | - | - | (3) | ||||||
账面价值 | ||||||||||||||
2024年12月31日 | 14,440 | 29,683 | 3,221 | 2,655 | 560 | 245 | 50,804 | |||||||
2023年12月31日 | 14,877 | 26,315 | 3,233 | 2,936 | - | 236 | 47,59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无形资产(续)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及电信服务频谱等。电信服务频谱主要为本集团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中移香港”)从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竞拍获取的在香港地区提供3G、4G和5G通信服务的频谱,使用期限均为15年。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和担保的无形资产。
(a) 包含由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列示如下:
注 |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开发支出项目 | (b) | 2,279 | 5,864 | (5,986) | 2,157 |
(b) 研发支出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17,689 | 17,042 | ||
合作研发费用 | 9,859 | 11,689 | ||
折旧与摊销 | 4,347 | 3,183 | ||
办公、材料、水电费及其他 | 2,132 | 2,148 | ||
合计 | 34,027 | 34,062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8,163 | 28,71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5,864 | 5,351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预付服务费 | 2,650 | 2,028 | (1,430) | 3,248 | |||||
资产改良相关支出 | 928 | 171 | (396) | 703 | |||||
其他 | 1,529 | 1,316 | (1,361) | 1,484 | |||||
合计 | 5,107 | 3,515 | (3,187) | 5,435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亏损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亏损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30,558 | 6,759 | 19,020 | 4,248 | ||||
存货跌价准备 | 277 | 69 | 296 | 74 | ||||
固定资产减值、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 42,642 | 9,728 | 40,959 | 9,338 | ||||
尚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费用 | 124,411 | 28,165 | 108,458 | 24,649 | ||||
未兑换的积分计划 | 16,744 | 3,799 | 28,526 | 6,511 | ||||
租赁负债 | 83,559 | 18,880 | 98,448 | 22,229 | ||||
其他 | 40,513 | 9,597 | 40,502 | 9,381 | ||||
合计 | 338,704 | 76,997 | 336,209 | 76,430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4,958) | (6,240) | (17,698) | (4,425)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注) | (22,794) | (5,151) | (23,970) | (5,420) | |||||
使用权资产 | (79,259) | (17,867) | (95,696) | (21,589) | |||||
其他 | (3,717) | (861) | (3,533) | (736) | |||||
合计 | (130,728) | (30,119) | (140,897) | (32,170) |
注:本集团于2014年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文件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算折旧或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与会计上折旧年限区别构成暂时性差异,其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c)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互抵金额 | 抵销后金额 | 互抵金额 | 抵销后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42) | 50,755 | (29,093) | 47,3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242 | (3,877) | 29,093 | (3,07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d)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本集团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528 | 29,079 | |
可抵扣亏损 | 43,085 | 49,965 | |
合计 | 74,613 | 79,044 |
(e)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分布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3,437 | 5,348 | |
一至五年 | 18,598 | 18,181 | |
五年以上 | 21,050 | 26,436 | |
合计 | 43,085 | 49,965 |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和《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规定,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符合标准的高新技术资格的子公司,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
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除高新技术企业外的子公司,其可抵扣亏损自发生年度起,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抵扣未来应税所得额。本集团所属注册在香港的子公司,其经营亏损可以无限期抵扣未来应税利润。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合同成本 | (a) | 24,522 | 25,047 | |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 45,764 | 47,680 | ||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 | (b) | 8,649 | 7,707 | |
预付工程款 | 1,461 | 1,554 | ||
合同资产(附注四(7)) | 4,791 | 4,396 | ||
其他 | 8,867 | 9,019 | ||
94,054 | 95,403 |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附注四(7)) | (331) | (169) | ||
合计 | 93,723 | 95,234 |
(a) 合同成本主要为客户接入本集团通信网络(如宽带接入等)发生的相关成本。于
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预计在超过一年后摊销的合同成本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7.90亿元及人民币93.85亿元。2024年度及2023年度合同成本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9.43亿元及人民币234.05亿元。
(b)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主要为财务公司按规定比例向央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上述法定
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财务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应付票据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543 | 15,090 | ||
商业承兑汇票 | 23,300 | 11,430 | ||
合计 | 40,843 | 26,520 |
(22) 应付账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160,377 | 133,550 | ||
应付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 | 129,505 | 114,579 | ||
应付渠道费用及合作分成款 | 25,507 | 20,677 | ||
应付终端及商品款等 | 27,016 | 21,603 | ||
其他 | 11,936 | 7,047 | ||
合计 | 354,341 | 297,456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分别为人民币
430.18亿元及人民币386.82亿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和设备尾款、网络运营及支撑项目尾款等。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预收款项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年以内(含1年) | 78,733 | 78,466 | ||
1年以上 | 1,187 | 569 | ||
合计 | 79,920 | 79,035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均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单项重大预收款项。
(24) 合同负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不可退还的用户预存款 | 22,437 | 18,892 | |
未兑换的积分计划 | 17,737 | 29,945 | |
未使用的递延流量 | 12,845 | 14,276 | |
其他 | 2,847 | 3,955 | |
55,866 | 67,068 |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 (902) | (875) | |
合计 | 54,964 | 66,193 |
合同负债将在服务提供时确认为营业收入。于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负债中大部分已在一年内于合并利润表确认为营业收入。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短期薪酬 | (a) | 5,068 | 5,189 | |
应付离职后福利 | (b) | 710 | 732 | |
应付辞退福利 | 1 | 1 | ||
合计 | 5,779 | 5,922 |
(a) 短期薪酬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工资和薪金 | 186 | 100,025 | (100,038) | 173 | ||||
职工福利费 | 576 | 8,502 | (8,511) | 567 | ||||
社会保险费 | 442 | 10,084 | (10,048) | 47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16 | 9,591 | (9,556) | 451 | ||||
工伤保险费 | 24 | 319 | (317) | 26 | ||||
生育保险费 | 2 | 174 | (175) | 1 | ||||
住房公积金 | 74 | 9,934 | (9,959) | 49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73 | 3,129 | (3,330) | 3,272 | ||||
其他短期薪酬 | 438 | 5,216 | (5,125) | 529 | ||||
合计 | 5,189 | 136,890 | (137,011) | 5,068 |
(b) 离职后福利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基本养老保险 | 212 | 12,720 | (12,745) | 187 | ||||
失业保险费 | 12 | 504 | (504) | 12 | ||||
年金 | 130 | 7,063 | (7,105) | 88 | ||||
补充退休福利 | 378 | 433 | (388) | 423 | ||||
合计 | 732 | 20,720 | (20,742) | 710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应交税费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交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 | 16,028 | 14,905 | ||
其他 | 5,521 | 4,990 | ||
合计 | 21,549 | 19,895 |
(27) 其他应付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 18,884 | 3,408 | ||
押金保证金 | 11,853 | 13,348 | ||
代缴/暂收款 | 7,081 | 5,221 | ||
其他 | 3,511 | 4,696 | ||
合计 | 41,329 | 26,673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人民币
67.76亿元及人民币74.83亿元,主要为应付押金保证金及暂收款项等,因为业务持续发生,该款项尚未结清。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租赁负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租赁负债 | 88,442 | 102,934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512) | (35,175) | ||
合计 | 55,930 | 67,759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为因增加使用权资产所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4.01亿元及人民币153.75亿元。
(29) 其他流动负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待转销项税 | 1,730 | 1,665 | ||
其他 | 51 | 31 | ||
合计 | 1,781 | 1,696 |
(30) 递延收益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递延收益 | 9,281 | 3,137 | (3,144) | 9,274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 (a) | 7,425 | 6,781 | |
应付辞退福利 | 5 | 6 | ||
7,430 | 6,787 | |||
减:列示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流动部分 | (424) | (379) | ||
合计 | 7,006 | 6,408 |
(a) 本集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实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并且承担该
等人员的某些退休后福利(主要是补充医疗福利等),确保其福利水平不降低。该福利计划构成一项长期设定受益义务,且无任何的计划资产。于报告期末,本集团聘请有资格的独立精算师,按照预期应计单位成本法对该设定受益计划进行精算评估,并确认相关负债。精算假设主要包含折现率、预计寿命等。2024年度及2023年度,年化折现率分别为1.75%及2.75%。预计寿命假设基于《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表》相关信息加以确定。精算假设的合理变动不会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及其变动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年初余额 | 6,781 | 6,2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143 | 672 | |
-服务成本 | (38) | 508 | |
-利息成本 | 181 | 164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精算损失 | 889 | 184 | |
本年支付 | (388) | (357) | |
年末余额 | 7,425 | 6,781 |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股本
股份 | 人民币 | ||||
注 | 数目 | 百万元 | |||
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 | |||||
于2023年12月31日 | 21,390,880,312 | 455,001 | |||
因行使股票期权而发行普通股(附注四(53)) | (a) | 129,542,125 | 6,837 | ||
回购注销 | (b) | (3,105,000) | —— | ||
于2024年12月31日 | 21,517,317,437 | 461,838 | |||
其中: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数 | 20,614,549,570 | ||||
上海交易所上市的股数 | 902,767,867 |
(a) 2024年度股票期权持有人行使股票期权认购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份合共
129,542,125股,价款为港币69.93亿元(折合人民币63.92亿元),记入股本。人民币4.45亿元由资本公积转入股本。
(b) 2024年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份(“香港股份”)数目为
3,105,000股,回购价格介于每股港币63.05元和港币70.25元之间,支付的总金额为港币2.06亿元,折合人民币1.88亿元。进行该回购的资金来自本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故而按照香港《公司条例》要求,该回购款抵减本公司未分配利润。
(c) 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不定时宣派的股息,并且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按
照每持有一股股份获得一票的比例参与投票。所有普通股在分摊本公司剩余资产方面享有同等权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3) 资本公积
注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历史同一控制收购差异 | (a) | (305,419) | - | - | (305,419) |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调整 (附注四(11)(a)) | 1,062 | 48 | - | 1,110 | ||||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附注四(53)/ (附注四(32)(a)) | 1,671 | 489 | (445) | 1,715 | ||||
其他 | 948 | 145 | - | 1,093 | ||||
合计 | (301,738) | 682 | (445) | (301,501) |
(a) 本集团2004年末以前分步完成了向母公司收购中国内地三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移动通信业务的交易,交易对价与被收购业务净资产值的差额考虑递延税影响后冲减本集团资本公积项下的股本溢价人民币3,356.82亿元。根据2014年3月3日生效的香港新《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注册公司采用无面值制度,法定股本的概念亦被取消,因此本公司的股份不再有票面值或面值。根据该条例相关要求,于2014年3月3日,本公司将股本溢价贷方的余额人民币3,893.16亿元转入股本。上述两个事项共同影响导致本集团资本公积为借方余额。此外,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向母公司的子公司收购其与固网电信运营相关的若干资产和业务,相应确认资本公积人民币302.63亿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2024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
2023年 12月31日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24年 12月31日 | 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其他综合收益本年转出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106) | 161 | - | 55 | 161 | - | - | 161 | - |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312) | (889) | - | (1,201) | (889) | - | - | (889)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4 | 45 | (52) | 157 | 55 | - | (10) | 45 | -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349 | 1,823 | - | 2,172 | 1,823 | - | - | 1,823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2 | 461 | - | 483 | 662 | - | (201) | 461 | 45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068 | 892 | - | 2,960 | 892 | - | - | 892 | - | ||||||
合计 | 2,185 | 2,493 | (52) | 4,626 | 2,704 | - | (211) | 2,493 | 4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5) 专项储备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安全生产费 | 348 | 309 | (303) | 354 |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财资〔2022〕136号)等规定,本集团的部分中国内地从事建筑安装及工程服务等的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
(36) 未分配利润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年初余额 | 1,147,798 | 1,107,120 | ||
本年增加 | 138,425 | 131,766 | ||
-净利润 | 138,373 | 131,766 |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52 | - | ||
本年减少 | (97,646) | (91,088) | ||
-分配现金股利 | (97,458) | (91,088) | ||
-股份回购(附注四(32)) | (188) | - | ||
年末余额 | 1,188,577 | 1,147,798 |
根据本公司相关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和2023年度分别向投资者分配现金利润人民币974.58亿元及人民币910.88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中国内地的子公司每年均须按10%的税后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含储备基金),直至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达到相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该等企业亦可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定,按一定的百分比的税后利润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含企业发展基金)。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子公司(不含亏损子公司)已相应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如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以弥补以往年度的亏损(如有),并可转为缴足股本,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资后的结余不得少于相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未分配利润(续)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包含在本集团合并未分配利润中的子公司计提的法定及任意盈余公积合计分别为人民币3,808.01亿元及人民币3,675.35亿元。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a) 营业收入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
语音业务 | 70,090 | 72,258 | ||
短彩信业务 | 30,822 | 31,106 | ||
无线上网业务 | 385,936 | 394,797 | ||
有线宽带业务 | 130,192 | 118,768 | ||
应用及信息服务 | 243,774 | 221,642 | ||
其他 | 28,654 | 24,943 | ||
889,468 | 863,514 | |||
其他业务收入: | ||||
销售产品收入及其他 | 151,291 | 145,795 | ||
合计 | 1,040,759 | 1,009,309 |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为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其余营业收入金额不重大。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附注二(21),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主要在一段期间内确认。
本集团尚未完成的履约义务主要与通信服务相关。本集团一般按月度或其他固定期限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月向客户开具账单以获取无条件的对价收款权。截至年末,大部分分配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对价预计在提供服务后一年内确认。对于预计期限在一年或更短期限的合同,以及对于按履约义务完成进度即可直接发出账单确认收入和收款权的合同,本集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允许的实务简化方法,因此,相关剩余履约义务的信息未予披露。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b) 营业成本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 | ||||
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注) | 275,237 | 260,881 | ||
折旧与摊销 | 180,453 | 197,044 | ||
职工薪酬 | 100,944 | 95,089 | ||
网间结算支出 | 28,445 | 24,867 | ||
其他 | 4,453 | 3,670 | ||
589,532 | 581,551 | |||
其他业务成本: | ||||
销售产品成本及其他 | 149,240 | 142,807 | ||
合计 | 738,772 | 724,358 |
注:本集团主营业务成本中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主要包括维护支撑相关成本、能源使
用费、铁塔使用费(附注四(43)(a))及电路及网元和其他资产使用费(附注四
(43)(b))等。
(38) 税金及附加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房产及土地税 | 1,900 | 1,89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1,258 | 672 | ||
印花税 | 568 | 469 | ||
其他 | 33 | 32 | ||
合计 | 3,759 | 3,071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销售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渠道服务支撑费 | 46,106 | 42,589 | ||
广告、宣传及客户服务费 | 8,442 | 9,869 | ||
其他 | 16 | 19 | ||
合计 | 54,564 | 52,477 |
(40) 管理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含工会及教育经费等) | 37,625 | 36,429 | ||
折旧与摊销 | 6,715 | 6,935 | ||
行政、物业费用等 | 4,268 | 4,425 | ||
维护支撑相关成本 | 2,988 | 2,866 | ||
能源使用费 | 1,223 | 1,178 | ||
其他 | 4,118 | 4,192 | ||
合计 | 56,937 | 56,02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1) 研发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17,562 | 17,007 | ||
合作研发费用 | 5,031 | 6,815 | ||
折旧与摊销 | 3,933 | 3,153 | ||
办公、材料、水电费及其他 | 1,637 | 1,736 | ||
合计 | 28,163 | 28,711 |
(42) 财务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利息收入 | (6,275) | (7,332) | ||
利息费用 | 3,273 | 3,730 |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993 | 3,512 | ||
其他利息支出 | 280 | 218 | ||
汇兑净损失 | 376 | 4 | ||
银行手续费等 | 131 | 141 | ||
合计 | (2,495) | (3,45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费用按性质分类(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 | 283,341 | 268,895 | |||
维护支撑相关成本 | 191,045 | 175,551 | |||
能源使用费 | 42,654 | 41,799 | |||
铁塔使用费 | (a)/(c) | 23,989 | 24,866 | ||
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使用费 | (b)/(c) | 18,497 | 18,415 | ||
其他 | 7,156 | 8,264 | |||
折旧与摊销 | 191,101 | 207,132 | |||
职工薪酬(含工会及教育经费等) | 156,131 | 148,525 | |||
销售产品成本及其他 | 149,240 | 142,807 | |||
渠道服务支撑费 | 46,106 | 42,589 | |||
网间结算支出 | 28,445 | 24,867 | |||
广告、宣传及客户服务费 | 8,442 | 9,869 | |||
其他 | 15,630 | 16,887 | |||
合计 | 878,436 | 861,571 |
(a) 铁塔使用费包含使用通信铁塔的非租赁部分(维护、使用附属设施及其他相关支撑服务)及租赁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b) 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使用费主要包括与使用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的非租赁部
分及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租赁部分,如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和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 2024年度及2023年度,短期租赁付款额及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合计分别为人民
币111.70亿元及人民币99.50亿元;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主要与铁塔租赁业务相关)分别为人民币56.12亿元及人民币60.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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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 其他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7 | 4,431 | |||
其他 | 3,109 | 2,597 | |||
合计 | 3,116 | 7,028 |
(45) 投资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097 | 8,958 | |||
其他 | 3,560 | 928 | |||
合计 | 14,657 | 9,886 |
(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 | 12,868 | 11,893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22 | 248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80 | 733 | ||
合计 | 13,170 | 12,874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7) 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附注四(3)) | 13,364 | 9,254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转回) (附注四(5)) | 7 | (60) | |||
其他 | 1,138 | 33 | |||
合计 | 14,509 | 9,227 | |||
(48) 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存货跌价损失 (附注四(6)) | 217 | 246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02 | 216 | |||
其他 | 690 | 106 | |||
合计 | 1,209 | 568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9) 营业外收入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赔偿款 | 1,324 | 1,233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700 | 526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利得 | 961 | 1,456 | |||
其他 | 608 | 656 | |||
合计 | 3,593 | 3,871 |
(50) 营业外支出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825 | 910 | |||
其他 | 663 | 547 | |||
合计 | 1,488 | 1,45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1) 所得税费用
(a) 本年所得税费用组成
(b)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税前利润 | 178,389 | 170,531 | |||
按税率25%计算的预期所得税 | 44,597 | 42,633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 (2,747) | (2,087) | |||
其他免税收入 | (283) | (246) | |||
税率差异的影响 | (3,046) | (2,646)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及 可抵扣亏损的税务净影响 | 937 | 1,332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的税务影响 | 1,670 | 1,392 |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1,265) | (1,782) | |||
本年所得税费用 | 39,863 | 38,596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本年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 | 42,034 | 41,197 | |||
本年香港及其他地区或国家利得税 | 681 | 609 | |||
中国内地递延所得税 | (2,864) | (3,226) | |||
香港及其他地区或国家递延税项 | 12 | 16 | |||
合计 | 39,863 | 38,596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373 | 131,766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21,438,442,570 | 21,376,288,436 |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6.45 | 6.16 |
(b) 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2024及2023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时,本集团已考虑了以下潜在赋予其持有人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安排:
(i) 年度内本集团一家联营企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注四(2));
(ii) 年度内本公司的股票期权(附注四(53));
该两项安排对2024及2023年度的每股收益均具有稀释性。其中,(i)可转换公司债券假定转换将分别减少2024及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ii)以假定本年末即为业绩考核期期末时可确定的业绩条件满足为限,行权价格低于股票期权发行期间的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格时,将分别增加2024及2023年度计算所用的普通股的加权数量。
202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是基于本年已调整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83.56亿元(2023年度:1,316.99亿元)及本公司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1,542,759,453股(2023年度:21,408,818,755股)(已调整所有潜在稀释性普通股的影响)计算得出。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续)
(b) 稀释每股收益(续)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润(稀释)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373 | 131,766 | ||
加: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 281 | 254 | ||
减:本集团持有的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税后公允价值收益及利息收入 | (298) | (321) | ||
? | ||||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利润 | 138,356 | 131,699 |
股份加权平均数(稀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21,438,442,570 | 21,376,288,436 | ||
因假定行使股票期权而产生的稀释数 | 104,316,883 | 32,530,319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21,542,759,453 | 21,408,818,75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股份支付
本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的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批准采纳了一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本集团符合该计划激励对象标准的人员(即合格参与者)授予股票期权。
根据以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行使时新发行的股份总量累计不得超过2,047,548,289股,即股东大会批准该计划之日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0%。
该行权价格是根据公平市场价格原则确定,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行权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i)授予日股份收盘价;及(ii)授予日前五个交易日,该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平均收盘价。如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条件,被授出的股票期权将分三批解锁如下,解锁后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10年后结束。该计划下的股票期权需满足相关业绩考核期的若干业绩条件后方可行使:
第一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40%)将于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第二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30%)将于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第三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30%)将于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
激励对象为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并无获授股票期权。
于2020年6月12日(“第一期授予”),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批准向9,914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格参与者授予共计305,601,702股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占本公司授予日届时已发行股本的1.5%。行权价格为每股港币55.00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股份支付(续)
于2022年9月19日(“第二期授予”),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批准向10,988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与者授予合共涉及607,649,999股股份的股票期权,占本公司届时已发行股本的2.8%。行权价格为每股港币51.60元。
2024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期权相关成本为人民币4.89亿元(2023年度:人民币7.17亿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中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2.62亿元。
(a) 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其有关的平均行权价格的变动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平均行权价格 | 股票期权数量 | |||
于2023年1月1日 | 港币52.67元 | 887,599,718 | ||
已行权 | 港币55.00元 | (28,053,548) | ||
已失效 | 港币54.57元 | (19,487,837) | ||
于2023年12月31日 | 港币52.55元 | 840,058,333 |
于2023年12月31日可行使 | 港币55.00元 | 150,089,484 | ||
于2024年1月1日 | 港币52.55元 | 840,058,333 | ||
已行权 | 港币53.98元 | (129,542,125) | ||
已失效 | 港币52.76元 | (35,019,553) | ||
于2024年12月31日 | 港币52.27元 | 675,496,655 | ||
于2024年12月31日可行使 | 港币53.01元 | 318,861,002 |
2024年度,298,580,275股股票期权满足可行权条件后开放可行权(2023年度:
75,569,164股)。2024年度,已行使股票期权于行权日的加权平均股价为港币73.41元(2023年度:港币
65.36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股份支付(续)
(b)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到期日、行使
价及各自的数目详情如下:
授予日期 | 一般可行使期间 | 行权价格 | 于2024年12月31日股票期权的股份数目 | 于2023年12月31日股票期权的股份数目 | ||||
2020年6月12日 | 2022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2日 | 港币55.00元 | 35,828,473 | 81,867,774 | ||||
2020年6月12日 | 2023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2日 | 港币55.00元 | 40,595,184 | 68,221,710 | ||||
2020年6月12日 | 2024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2日 | 港币55.00元 | 55,984,423 | 84,929,063 | ||||
2022年9月19日 | 2024年9月19日至 2032年9月19日 | 港币51.60元 | 186,452,922 | 242,015,914 | ||||
2022年9月19日 | 2025年9月19日至 2032年9月19日 | 港币51.60元 | 178,317,818 | 181,511,936 | ||||
2022年9月19日 | 2026年9月19日至 2032年9月19日 | 港币51.60元 | 178,317,835 | 181,511,936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未行使股票期权的加权平均剩余合同期限分别为7.3年及8.0年。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股份支付(续)
(c)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在等待期内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已授出股票期权的加权平均公允价值为每股港币4.00元(第一期授予)及每股港币3.28元(第二期授予)。
已授出期权的公允价值估值模型主要参数包括:
于2020年6月12日 第一期授予 | 于2022年9月19日 第二期授予 | ||
行权价格 | 港币55.00元 | 港币51.60元 | |
于授予日的收市价格 | 港币54.25元 | 港币51.45元 | |
无风险利率 | 0.65% | 3.34% | |
预计股息收益率 | 5.90% | 9.04% | |
预期波动幅度(注) | 21.34% | 22.23% | |
注:预期波动幅度根据本公司股份的历史平均每日交易价格波动幅度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合并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净利润 | 138,526 | 131,935 | ||
加/减:资产减值损失 | 1,209 | 568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509 | 9,227 | ||
折旧与摊销 | 191,101 | 207,132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处置净损失 | 125 | 384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170) | (12,874) | ||
财务费用 | (3,401) | (3,944) | ||
投资收益 | (14,657) | (9,88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3,418) | (3,69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800 | 50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 | 580 | (576) | ||
股票期权相关成本 | 489 | 717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46,082) | (41,923)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49,130 | 26,2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741 | 303,780 |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 167,309 | 141,559 |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141,559) | (167,10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25,750 | (25,54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c)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赔偿金 | 1,324 | 1,233 | ||
客户备付金净减少额 | 287 | - | ||
其他 | 2,869 | 3,479 | ||
合计 | 4,480 | 4,712 |
(d)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731 | 7,66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 49 | 2,365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7 | 186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 | 1,463 | - | ||
其他 | 10 | - | ||
合计 | 63,570 | 10,219 |
(e)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900 | 3,980 | ||
购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7,600 | 37,000 | ||
购买其他债权投资 | 8,557 | 2,946 | ||
购买长期股权投资 | 8,836 | 2,089 | ||
购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71 | 30 | ||
合计 | 89,764 | 46,04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f)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财务公司收回同业存单及拆出资金等 | 56,951 | 30,868 | ||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减少 | 34,497 | 49,586 | ||
出售债权投资 | 1,438 | 6,845 | ||
合计 | 92,886 | 87,299 |
(g)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财务公司购买同业存单及拆出资金等 | 35,335 | 46,233 | ||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增加 | 69,190 | 38,885 | ||
购买债权投资 | 3,836 | 2,457 | ||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增加 | (k) | 916 | 1,086 | |
合计 | 109,277 | 88,661 |
(h)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净收到最终控股母公司存款 | 15,472 | - | ||
其他 | - | 52 | ||
合计 | 15,472 | 52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i)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净偿还最终控股母公司存款 | (k) | - | 9,111 |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29,037 | 25,006 | ||
回购支付的款项 | 188 | - | ||
其他 | 39 | 17 | ||
合计 | 29,264 | 34,134 |
(j)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除收到及偿还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短期存款、租赁负债于租赁期开始日的初始确认以及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外,本集团无其他融资业务产生负债的变动。
(k) 吸收存款及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净额列示
财务公司吸收与支付最终控股母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存款、及与存款相关的法定存款准备按照净额列报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主要为本公司持有的主要外币货币资金及香港地区子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等,相关信息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港币 | 15,856 | 0.9260 | 14,683 | 14,879 | 0.9062 | 13,483 | ||||||
美元 | 741 | 7.1884 | 5,325 | 794 | 7.0827 | 5,627 | ||||||
应收账款 | ||||||||||||
港币 | 502 | 0.9260 | 465 | 490 | 0.9062 | 444 | ||||||
美元 | 231 | 7.1884 | 1,662 | 235 | 7.0827 | 1,662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港币 | 958 | 0.9260 | 887 | 414 | 0.9062 | 375 | ||||||
美元 | 29 | 7.1884 | 212 | 27 | 7.0827 | 189 | ||||||
流动负债 | ||||||||||||
港币 | 4,822 | 0.9260 | 4,465 | 4,553 | 0.9062 | 4,126 | ||||||
美元 | 372 | 7.1884 | 2,677 | 283 | 7.0827 | 2,003 |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注)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中国移动通信(BVI)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10千港币 | ||||||
2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网络及业务 协调 | - | 100.00 | 53,218,848千元 |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 | 中国广东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5,594,841千元 |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117,790千元 |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800,000千元 | ||||||
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 | 中国福建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5,247,480千元 | ||||||
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 | 中国河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367,734千元 | ||||||
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 中国海南 | 中国海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43,000千元 | ||||||
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中国北京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124,696千元 | ||||||
1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038,668千元 | ||||||
1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 | 中国天津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151,035千元 | ||||||
1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中国河北 | 中国河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314,669千元 | ||||||
1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 中国辽宁 | 中国辽宁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5,140,127千元 | ||||||
1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 | 中国山东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341,851千元 | ||||||
1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中国广西 | 中国广西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340,750千元 | ||||||
1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099,495千元 | ||||||
1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中国江西 | 中国江西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932,824千元 | ||||||
1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中国重庆 | 中国重庆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3,029,645千元 | ||||||
1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 | 中国四川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7,483,626千元 | ||||||
2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 | 中国湖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3,961,280千元 | ||||||
2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中国湖南 | 中国湖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015,669千元 | ||||||
2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 | 中国陕西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3,171,267千元 | ||||||
2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中国山西 | 中国山西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773,448千元 | ||||||
2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 | 中国内蒙古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862,622千元 | ||||||
2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 | 中国吉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5,327,579千元 | ||||||
2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 中国黑龙江 | 中国黑龙江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500,508千元 | ||||||
2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 中国贵州 | 中国贵州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541,982千元 | ||||||
2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中国云南 | 中国云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137,131千元 | ||||||
2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 中国西藏 | 中国西藏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8,098,644千元 | ||||||
3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 中国甘肃 | 中国甘肃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1,702,600千元 | ||||||
3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 中国青海 | 中国青海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3,772,565千元 | ||||||
3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 中国宁夏 | 中国宁夏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890,447千元 | ||||||
3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中国新疆 | 中国新疆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12,431,600千元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续)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注) | ||||||||
直接 | 间接 | |||||||||||||
3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通信网络设计及咨询服务 | - | 100.00 | 160,233千元 | |||||||
35 | 中国移动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投资控股公司 | 100.00 | - | 30,000千美元 | |||||||
36 | 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提供漫游清算、IT系统运营及技术支撑服务 | - | 100.00 | 7,633千美元 | |||||||
37 | Aspire Holdings Limited | 开曼群岛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66.41 | - | 150,000千港币 | |||||||
38 | Aspire (BVI) Limited | BVI | BVI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50千美元 | |||||||
39 |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行业增值平台研发、服务及运维 | - | 66.41 | 10,000千美元 | |||||||
40 | 卓望信息网络(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数字数据解决 方案、系统 整合及开发 | - | 66.41 | 5,000千美元 | |||||||
41 |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数字内容的运营支撑与服务 | - | 66.41 | 5,000千美元 | |||||||
42 | 福建福诺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 | 中国福建 | 网络工程及运维服务、网规网优服务、培训服务及信息服务 | - | 51.00 | 60,000千元 | |||||||
43 | Advanced Roaming& Clearing House Limited | BVI | BVI | 提供漫游 清算服务 | 100.00 | - | 50千美元 | |||||||
44 | Fit Best Limited | BVI | BVI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50千美元 | |||||||
45 | 中移香港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951,047千港币 | |||||||
46 | 中国移动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全球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20,719,810千港币 | |||||||
47 | 中国移动国际有限公司 | 全球 | 中国香港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376,425千港币 | |||||||
4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数码通信产品设计及销售 | - | 99.97 | 6,200,000千元 | |||||||
49 | 财务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非銀行 金融服务 | - | 92.00 | 11,627,784千元 | |||||||
50 |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重庆 | 提供物联网服务 | - | 100.00 | 3,500,000千元 | |||||||
51 |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江苏 | 提供移动云研发、运营及 支撑服务 | - | 100.00 | 3,172,000千元 | |||||||
52 | 中移支付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湖南 | 提供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相关服务 | - | 100.00 | 700,000千元 | |||||||
53 |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浙江 | 提供家庭信息化产品、能力 研发服务 | - | 100.00 | 1,750,000千元 | |||||||
54 | 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河南 | 提供呼叫中心及互联网信息服务 | - | 100.00 | 3,500,000千元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续)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注) | ||||||||
直接 | 间接 | |||||||||||||
55 | 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移动互联网数字内容服务 | - | 100.00 | 10,400,000千元 | |||||||
56 |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工程、维护、销售及 通信服务 | - | 100.00 | 31,880,000千元 | |||||||
57 | 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提供互联网 及相关服务 | - | 100.00 | 3,000,000千元 | |||||||
58 | 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20,000,000千元 | |||||||
59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河北 | 提供计算机 系统集成、建设 、维护及相关 技术开发服务 | - | 100.00 | 2,000,000千元 | |||||||
60 | 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四川 | 提供信息化产品和能力研发服务 | - | 100.00 | 2,000,000千元 | |||||||
61 | 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上海 | 提供信息化产品和能力研发服务 | - | 100.00 | 2,000,000千元 | |||||||
62 | 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和 互联网相关服务 | - | 100.00 | 1,000,000千元 | |||||||
63 | 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河北 | 提供信息化产品和能力研发服务 | - | 100.00 | 2,000,000千元 | |||||||
64 |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数字化技术等IT解决方案 | - | 100.00 | 1,000,000千元 | |||||||
65 | 中移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计算机 系统集成、建设 、维护及相关 技术开发服务 | - | 100.00 | 500,000千元 | |||||||
66 | 中移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基建项目代建、集中化园区运营、数据中心运维及工程服务 | - | 100.00 | 300,000千元 | |||||||
67 | 中国移动(香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国际产品开发销售 | 40.00 | 60.00 | 50,000千港币 | |||||||
68 | 中国移动香港财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企业财资活动 | 100.00 | - | 10,000千港币 |
注:如无特别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本集团拥有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对本集团均不重大。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a) 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
浦发银行(i) | 中国内地 | 中国上海 | 提供银行业服务 | 18% | 18% | 是 | |||||||
中国铁塔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通信铁塔建 设、维护、运营服务 | 28% | 28% | 是 |
本集团对上述股权投资均采用权益法核算。
(i) 管理层评估并认为本集团能够对上述联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包括本集团持股
比例低于20%的联营企业,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在上述实体董事会的表决权。本集团在确认其对联营公司权益时已考虑本集团与联营公司之间的会计政策一致性。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浦发银行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资产合计 | 9,461,880 | 9,007,247 | |||
负债合计 | 8,717,099 | 8,274,363 | |||
净资产 | 744,781 | 732,884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656,410 | 614,840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份额(i) | 119,381 | 111,852 | |||
调整事项(ii) | 6,084 | 6,084 |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5,465 | 117,936 | |||
按公开报价确定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iii) | 54,896 | 35,31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中国铁塔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91,360 | 78,083 | |
非流动资产 | 241,474 | 247,924 | |
资产合计 | 332,834 | 326,007 | |
流动负债 | 75,799 | 63,934 | |
非流动负债 | 57,056 | 64,379 | |
负债合计 | 132,855 | 128,313 | |
净资产 | 199,979 | 197,69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9,978 | 197,694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份额(i) | 55,857 | 55,216 | |
调整事项(ii) | (396) | (851) |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55,461 | 54,365 | |
按公开报价确定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iv) | 50,978 | 36,524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浦发银行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170,748 | 173,43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257 | 36,70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4,92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41,623 | ||
本集团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713 | 1,707 |
中国铁塔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97,772 | 94,00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29 | 9,75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亏损)/收益的税后净额 | (3) | 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726 | 9,756 |
本集团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集团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374 | 1,589 | ||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浦发银行尚未披露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上表披露的财务资料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全年业绩快报。该业绩快报并未披露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等财务信息。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i) 本集团以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金额为基础,按持
股比例计算资产份额。对于浦发银行,亦考虑了其发行优先股及永续债等的相关影响。
(ii) 调整事项包括本集团取得联营企业投资时形成的商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的
内部未实现交易的抵销等。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被用于计算本集团享有的相关金额时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iii)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浦发银行的投资基于公开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548.96亿元及人民币353.17亿元,低于账面价值56.3%及70.1%。本集团管理层执行了减值评估,并聘请有资格的独立估值专家,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计算时使用浦发银行五年预测期以及其后推断至永续期间的税前现金流量进行预测。于2024年12月31日,税前折现率为10.6%,乃根据用以评估中国内地的性质相似的投资的资本成本而确定。预测浦发银行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管理层判断。关键假设参考外部信息确定。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2024年12月31日无需对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iv)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中国铁塔的投资基于公开
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509.78亿元及人民币365.24亿元,低于账面价值8.1%及32.8%。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2024年12月31日无需对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c) 本集团其他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相关汇总账面金额及财务信息不重大。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他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于2024年12月31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进行了判断。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本集团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计,估计结果表明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集团已将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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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3) 重要的共同经营
为高效提升5G网络覆盖,本集团与中国广电订立了一系列具体合作协议(“共建共享协议”)以共建共享700MHz 5G无线网络。根据共建共享协议,双方围绕中国广电获得的国家相关部门授权使用的700MHz全部频率共建共享700MHz无线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基站、天线等设备资产)。双方联合确定网络建设计划,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处置(转让、抵押、质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700MHz无线网络资产所有权。本集团先行承担协议约定范围内700MHz 5G无线网络全部建设费用,并在法律上享有上述无线网络资产所有权。中国广电按双方基于公平合理协商的条款向本集团支付网络使用费,因此,双方均享有700MHz无线网络使用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中国广电可分阶段向本集团按届时市场公允评估价购买50%的700MHz 5G无线资产。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有关本公司母公司的信息如下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实收资本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
(美元) | (%) | (%) | ||||||||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4,000.00 | 69.20 | 69.20 |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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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存在交易的关联方的性质
2024年度及2023年度与本集团存在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 与本集团的关系 | ||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 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 | ||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之通信服务子公司(注1)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CMPak Limited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CMCC Infrastructure Holdings Limited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上市子公司 | ||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 |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浦发银行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中国铁塔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True Corpor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 (“True Corporation”)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亚信科技”)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注1: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在中国内地设立了29家全资的通信服务公司,其主要经营与房产物业等资产有关的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
(3) 有关本公司子公司的信息参见附注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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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
以下为本集团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统称“移动集团”)以及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联营企业、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法人进行的主要关联方交易,该等交易均按相关协议执行。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关联方名称 |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与移动集团的交易 | ||||||||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收入 | 注1 | 1,243 | 1,568 | |||||
综合服务收入 | 注2 | 2,113 | 773 | |||||
技术支撑服务费 | 注3 | 1,567 | 1,153 | |||||
使用权资产新增 | 注4 | 2,676 | 3,600 | |||||
网络资产及物业租赁相关成本 | 注4 | 14,570 | 12,587 | |||||
利息支出 | 注5 | 84 | 40 | |||||
净收到/(偿还)的短期存款 | 注5 | 15,472 | (9,111) | |||||
与本集团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 ||||||||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收入 | 注6 | 31 | 39 | |||||
通信服务收入 | 注7 | 1,586 | 1,526 | |||||
通信服务支出 | 注7 | 226 | 135 | |||||
已收股息 | 4,906 | 3,572 | ||||||
铁塔使用相关成本 | 注8 | 40,376 | 41,020 | |||||
使用权资产新增 | 注8 | 5,256 | 3,277 | |||||
技术支撑服务费 | 注9 | 4,480 | 5,040 | |||||
货币资金净(减少) /增加 | 注10 | (5,147) | 16,027 | |||||
利息收入 | 注10 | 1,337 | 1,532 |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11 | 2,100 | 3,0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11 | 7,600 | 3,248 | |||||
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 | 注12 | 1,450 | 1,149 | |||||
与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的交易 | ||||||||
信息服务收入 | 注13 | 45 | 181 | |||||
信息服务支出 | 注13 | 314 | 1,462 | |||||
货币资金净增加 | 注14 | 238 | 938 | |||||
利息收入 | 注14 | 58 | 58 |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15 | 23,900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15 | 6,500 | - | |||||
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 | 注16 | 1,971 | 1,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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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1: 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供通信工程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通信工程建
设施工服务、通信设施及设备维护服务。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可获取的市场价格。
注2: 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供综合管理支撑等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双方确认
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注3: 技术支撑服务费是指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采购的技术支撑等服务产生的
费用。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可获取的市场价格。
注4: 该部分主要包括本集团因租赁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机房和传输管道、动力配套等
网络资产资源、办公室及营业网点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或费用。网络资产及物业租赁相关成本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及其他服务成本。2024年度,本集团因租赁机房和传输管道等资产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为人民币
25.70亿元,因租赁办公室及营业网点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为人民币1.06亿元。与机房和传输管道相关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及其他费用人民币32.32亿元。与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租赁等相关成本人民币97.44亿元。与办公室及营业网点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及其他租赁或服务成本人民币15.94亿元。收费标准根据双方确认的网络资源明细租用确认单,基于市场价格、折旧成本、可获取的市场价格等,以不高于向第三方出租同类网络资源的标准确定。
注5: 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银行存款,并参考央行颁布的
基准存款利率向其支付存款的利息。
注6: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主要为中国铁塔)提供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相关租赁及
物业管理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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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7: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提供电信及信息技术服务(包括移动通信及宽带接入等);
与True Corporation开展国际通信互联结算交易;及向中国铁塔提供与通信铁塔、室内分布等通信工程相关的设计、建造及维护等服务。前述交易的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或本集团对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务的销售价格确定。
注8: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因租赁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共享铁塔配套设
施(如电力设施等)和室内分布系统接入及接受维护等服务应向中国铁塔支付相关租赁成本,包括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人民币138.97亿元及人民币137.96亿元,相关铁塔使用费及租赁负债利息支出等费用人民币
252.36亿元及人民币266.29亿元以及其他服务成本人民币12.43亿元及人民币
5.95亿元。根据双方协议,铁塔相关资产使用及服务的定价主要基于相关资产的折旧成本、场租、维护费用与其他开支等因素,以一定的成本加成率和共享折扣率计算确定。
注9: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科大讯飞向本集团提供与人工智能及语音相关的技术支撑服
务,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亚信科技向本集团提供业务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注10: 本集团在浦发银行存款,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向浦发银行提供同业拆借资金
等。存款及拆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的利率分别参考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及相关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确定。
注11: 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购买/处置浦发银行公开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
品收益参考一般市场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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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12: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从浦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及从浦发银行购买的公开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根据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净值或预期可获取的收益率确定。
注13:信息服务收入/支出是指本集团向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销售内容、著作权及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获取的收入和支付的广告及内容采购费用等,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注14:本集团在邮储银行存款,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的利率分别参考央行公布的
基准存款利率。
注15: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购买/处置邮储银行公开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
收益参考一般市场条件确定。
注16: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从邮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根据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净值或预期可获取的收益率确定。
注17:本集团按市场一般价格向其他关联法人提供通信服务及终端商品销售等服务,
及向其采购商品和服务,相关交易金额及相关资产负债表余额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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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的余额如下
关联方名称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与移动集团的交易余额 | |||||
应收账款 | 1,623 | 2,358 | |||
其他应收款 | 54 | 89 | |||
预付款项 | 82 | 9 | |||
使用权资产 | 3,825 | 5,701 | |||
应付账款 | 20,912 | 15,008 | |||
其他应付款 | 19,226 | 3,810 | |||
预收款项 | 24 | 4 | |||
租赁负债 | 6,831 | 7,351 | |||
与本集团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余额 | |||||
货币资金 | 66,705 | 71,19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03 | 9,78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253 | 23,306 | |||
应收账款 | 413 | 345 | |||
其他应收款 | 62 | 312 | |||
预付款项 | 166 | 31 | |||
使用权资产 | 42,230 | 54,441 | |||
应付票据 | 21,922 | 13,326 | |||
应付账款 | 16,175 | 16,365 | |||
其他应付款 | 40 | 32 | |||
预收款项 | 14 | 12 | |||
租赁负债 | 46,468 | 60,178 | |||
与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的交易余额 | |||||
货币资金 | 3,881 | 3,64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24 | 6,32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2,048 | 32,365 | |||
应收账款 | 11 | 93 | |||
应付账款 | 304 | 556 | |||
债权投资 | 385 | 38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的余额如下(续)
上述本集团应收、应付关联公司余额主要依据附注六(4)(a)所述的经营交易产生。
(c)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人民币万元) | 929 |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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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会出现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集团通过下述财务管理政策和实际操作,对这些风险加以控制。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资产。
本集团的绝大部分银行存款存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金融机构,由于大部分交易对方为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的金融机构或者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因此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是有限的。
本集团的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为国内主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产品,其资金主要投向为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债权资产及少量股票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浦发银行发行经评估信用等级为3A级的债券。债权投资和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为国债及向信誉良好的银行、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因此,有关的信贷风险被视为并不重大。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主要由客户及其他电信运营商账款结余组成。应收客户账款分布在本集团广大的客户群中。大部分应收个人客户账款允许自账单发出日期起一个月内到期付款。本集团对政企客户授予的业务信用期基于服务合同约定的条款,一般不超过1年。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押金及保证金以及通过财务公司向信誉良好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本集团管理层已实施信用政策,并且在考虑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本集团以往经验及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持续监控所承受信用风险的程度。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包括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价格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等宏观经济因素的预期变化。同时,由于本集团的客户基础庞大且互无关联,有关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集中度有限。因此,管理层认为已经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已经反映了应收账款不能全额回收的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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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2)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由于现金流入及流出的时间及数额错配导致当债务到期时没有现金支付的风险。本集团通过持有足够的现金余额以及银行存款(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以应付营运资金、资本支出、支付股息、偿付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短期存款等资金需求。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三年 | 三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40,843 | - | - | - | 40,843 | ||||
应付账款 | 354,341 | - | - | - | 354,341 | ||||
预收款项 | 79,920 | - | - | - | 79,920 | ||||
其他应付款 | 41,331 | - | - | - | 41,331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3,691 | 46,101 | 8,032 | 6,812 | 94,63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680 | 206 | 409 | 1,295 | ||||
合计 | 550,126 | 46,781 | 8,238 | 7,221 | 612,366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三年 | 三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26,520 | - | - | - | 26,520 | ||||
应付账款 | 297,456 | - | - | - | 297,456 | ||||
预收款项 | 79,035 | - | - | - | 79,035 | ||||
其他应付款 | 26,673 | - | - | - | 26,673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6,099 | 45,349 | 22,168 | 7,205 | 110,8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77 | 81 | 247 | 405 | ||||
合计 | 465,783 | 45,426 | 22,249 | 7,452 | 540,910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对外提供的财务担保,亦无重大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3) 利率风险
本集团将持续监控现时和预计的利率变动,将利率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负债,也未以固定利率发行企业债券,但存在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存入的短期银行存款人民币188.84亿元及人民币34.08亿元。该短期存款使本集团承担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现行市场条件决定其固定利率借款的金额。由于相关利息并不重大,管理层预期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水平不高。
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拥有的总现金及银行存款分别为人民币2,966.88亿元及人民币2,341.59亿元,财务公司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和债权投资(含其他债权投资)分别为人民币294.94亿元及人民币406.43亿元,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及其他投资产品分别为人民币3,510.76亿元及人民币3,302.58亿元。2024年及2023年由上述资产产生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224.22亿元及人民币199.70亿元,平均年化利息收益率为3.50%及3.37%。假设该货币资金、财务公司拆出资金及贷款和银行理财产品在未来一年保持稳定,且平均利息收益率上升/下降100个基点,则2024年度及2023年度利润及股东权益分别增加/减少人民币50.79亿元及人民币45.38亿元。
(4)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主要产生于各个子公司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本集团须承担因部分货币资金为外币而产生的外汇风险,其中以港币及美元为主。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年末货币资金中存在外汇风险的外币比重分别为5.85%及5.20%。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无尚未履行的外币掉期合同。
(5)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等,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类存在公开报价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等的账面价值不重大,相关其他价格风险较低。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
2024年12月31日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a)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30,708 | 30,708 | |||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53,164 | 53,164 | |||
债券基金 | 57,784 | - | - | 57,784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9,903 | - | - | 9,903 | |||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 98 | - | 1,537 | 1,635 | |||
(b)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209,422 | 209,422 | |||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63 | - | 209 | 3,072 | |||
(d)其他债权投资 | 10,856 | - | - | 10,856 | |||
合计 | 81,504 | - | 295,040 | 376,544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续)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续)
2023年12月31日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a)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41,342 | 41,342 | |||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50,573 | 50,573 | |||
债券基金及货币基金 | 52,725 | - | - | 52,725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9,780 | - | - | 9,780 | |||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 517 | - | 1,081 | 1,598 | |||
(b)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185,621 | 185,621 | |||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0 | - | 173 | 523 | |||
(d)其他债权投资 | 2,995 | - | - | 2,995 | |||
合计 | 66,367 | - | 278,790 | 345,157 |
注:本集团的资产管理计划为国内公募基金、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产品,其资金主要投向为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和债权资产及少量股票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续)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续)
1、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信息如下:
分类为第三层次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非上市权益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允价值是参照交易对手金融机构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净值进行计量,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为净资产,其公允价值随资产净值同向变化。非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计量,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为流动性折价,其公允价值随流动性折价反向变化。
2、 本年内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2023年 12月31日 | 购买/转换 | 处置/转换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a)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996 | 48,813 | (61,285) | 4,885 | - | 85,40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5,621 | 47,599 | (31,668) | 7,870 | - | 209,42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3 | - | - | - | 36 | 209 | |||||
合计 | 278,790 | 96,412 | (92,953) | 12,755 | 36 | 295,040 |
(a)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3、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层级转换
2024年度,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各层次之间并无转换。2023年度,本集团由于持有的一项权益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且其公允价值基于在活跃市场未经调整的报价进行确定,本集团于2023年末将这些金融工具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转入第一层级。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租赁负债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无重大差异。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本集团会定期审阅和管理其资本结构,保持资本状况稳健,防范运营风险,同时兼顾取得较佳股东回报,并会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动对资本结构作出调整。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如下表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2,072,827 | 1,957,357 | |
总负债 | 711,588 | 646,672 | |
资产负债率 | 34.33% | 33.04% |
除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施加的资本规定限制外,本集团不受制于任何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
十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土地及建筑物 | 2,674 | 2,829 | ||
通信设备及其他 | 22,995 | 20,066 | ||
25,669 | 22,89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
股息分配
董事会于2025年3月19日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490港元,股息将以港元计价并宣派,其中A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董事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拟宣派的末期股息以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合计人民币496.15亿元。若自报告日起至实施2024年末期派息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本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股息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60 | 6,739 | ||
预付款项 | 3 | 2 | ||
其他应收款 | 2,695 | 1,426 | ||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7,471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529 | 8,203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7,867 | 547,350 | ||
固定资产 | 1 | 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7,868 | 547,351 | ||
资产总计 | 562,397 | 555,554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流动负债 | ||||
应交税费 | 66 | - | ||
其他应付款 | 8,379 | 8,45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45 | 8,455 | ||
负债合计 | 8,445 | 8,455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461,838 | 455,001 | ||
资本公积 | 1,787 | 1,743 | ||
未分配利润 | 90,327 | 90,355 | ||
股东权益合计 | 553,952 | 547,099 |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562,397 | 555,554 |
补充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897 | 12,8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04 | 2,628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5) | (1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95 | 2,766 | |||
小计 | 20,471 | 18,0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12) | (4,2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 | (11) | |||
合计 | 15,658 | 13,786 |
注: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收益以正数列报,损失以负数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补充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36 | 10.2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8 | 9.16 |
每股收益(单位: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5 | 6.16 | 6.42 | 6.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注) | 5.72 | 5.52 | 5.70 | 5.52 |
补充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续)
注:本集团于2019年认购了联营企业浦发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收益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稀释影响;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收益亦被本集团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进行了扣除,故而不再重复计算其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编制基础: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则进行计算及披露。
补充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差异调节表
鉴于本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且本公司还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按照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本公司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适用中国会计准则前境内外会计准则仍存在差异。自2008年采用中国会计准则后,无新增重大会计准则差异。该等准则差异对本集团合并净利润和合并净资产的影响列示如下
净利润 | 净利润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138,526 | 131,935 | 1,361,239 | 1,310,685 | ||||
按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增加: | ||||||||
—因以前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存在差异 | 注1 | - | - | 35,300 | 35,300 | |||
按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138,526 | 131,935 | 1,396,539 | 1,345,985 |
补充资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差异调节表(续)
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项目注释说明:
注1:因以前年度收购8省和10省运营子公司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会
计准则与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存在差异。
本公司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向最终控股母公司收购了其内地8省和10省的移动通信业务及资产。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并进行摊销,并于2008年1月1日将尚未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冲销并减记了本公司资本公积。而在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进行摊销,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摊销,剩余商誉账面价值每年及当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因此,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出现净资产差异,2008年1月1日差异额为人民币353.00亿元,并持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