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中国移动股票代码:60094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公司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负责人何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荣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宇霆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建议2024年全年派息率为73%。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49港元,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2024年全年股息合计每股5.09港元,同比增长5.4%。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从2024年起,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口径)的75%以上,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事宜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该等前瞻性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而相关因素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与前瞻性陈述中所暗示的有重大出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形。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外部环境和市场竞争方面的风险,敬请查阅“董事长报告书”章节之“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根据《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持续监管办法》”),境外已上市红筹企业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号准则》”)和《持续监管办法》(以下合称“A股年报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境外已上市红筹企业在确保具备A股年报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的前提下,可以继续按照境外原有格式编制对应的定期报告,但应当对境内外报告格式的主要差异作出必要说明和提示。本公司按照《持续监管办法》的前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确保本年度报告具备A股年报披露规则要求披露的内容、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但本年度报告的格式与《2号准则》所规定的年度报告格式存在差异,本公司亦将主要差异事项在本年度报告“其他重要事项”部分予以列示,提请投资者注意。
2024年年度报告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公司简介 ...... 3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 8
董事长报告书 ...... 11
业务概览 ...... 18
财务概览 ...... 22
可持续发展报告 ...... 27
企业管治报告 ...... 30
人力资源发展 ...... 44
董事会报告书 ...... 45
其他重要事项 ...... 56
财务报告 ...... 85
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简介本公司于1997年9月3日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注册,并于1997年10月22日和23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纽约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在1998年1月27日成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纽约交易所于2021年5月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表格25,本公司美国存托股票于2021年5月18日退市生效。2022年1月5日,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2023年6月19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股份增设人民币柜台交易。公司在中国境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提供通信及信息服务,同时面向全球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国际漫游及信息服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约69.40%的已发行总股数,余下约30.60%由其他股东持有。
经过二十多年发展,中国移动已成为全球网络规模第一、客户规模第一、收入规模第一和创新能力领先、品牌价值领先、公司市值领先、盈利水平领先的通信和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移动语音、短彩信、无线上网、有线宽带、物联网等连接服务,数据中心、云计算、内容分发网络、算网融合等算力服务,以及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力的平台、应用和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达45万人,移动客户总数达到10.04亿户,有线宽带客户总数达到3.15亿户。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10,408亿元。2024年,本公司再次被《福布斯》选入其“全球2000领先企业榜”、被《财富》杂志选入其“全球500强”。“中国移动”品牌在2024年再次荣登凯度的“BrandZ?全球最具价值品牌100强”第63位。目前,本公司的债信评级等同于中国国家主权评级,为标普A+/前景稳定和穆迪A1/前景负面。中国移动锚定“创建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发展定位,勇担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主力军,实施“两个新型”升级计划、“BASIC6”科创计划、“AI+”行动计划,全面服务生活、生产、治理数智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经济社会民生,为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贡献更大力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要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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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股股东持有公司4.20%股份中包含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0.20%股份注2: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移财务公司”)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移通信”)直接及间接持股92%、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持股8%,以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由中移通信持股99.97%、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持股0.03%外,其他专业子公司均由中移通信100%持股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移动公司的英文名称: China Mobile Limited公司的英文简称: China Mobile公司董事长: 杨杰
公司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胡宇霆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电话: 010-53992600传真: 010-52616951电子信箱: zqswb@chinamobi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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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0楼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邮政编码: 100033公司网址: www.chinamobileltd.com电子信箱: zqswb@chinamobile.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 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 www.stcn.com证券日报: 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上海交易所: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 www.hkexnews.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0楼
公司股票简况:
A股上市交易所: 上海交易所A股简称: 中国移动A股股票代码: 600941港股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港股简称: 中国移动(港币柜台)及中国移动-R(人民币柜台)港股股票代码: 941(港币柜台)及80941(人民币柜台)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签字会计师姓名: 肖中珂(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韵(中国注册会计师)境外: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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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办公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目前审计机构已累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境内审计机构肖中珂作为签字会计师已累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叶韵作为签字会计师已累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年。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方良润、王昭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王彬、贾晓亮持续督导期间: 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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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 2023 |
年
变化
2022 |
年
营业收入1,040,759 1,009,309 3.1% 937,25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89,468 863,514 3.0% 812,05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373 131,766 5.0% 125,4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2,715 117,980 4.0% 115,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741 303,780 3.9% 280,7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56,732 1,306,432 3.9% 1,262,048
总资产2,072,827 1,957,357 5.9% 1,900,238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4年 | 2023 |
年
变化
2022 |
年
EBITDA
注
333,691 341,478 -2.3% 329,176
EBITDA率
注
32.1% 33.8% -1.7pp 35.1%EBITDA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37.5% 39.5% -2.0pp 40.5%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6.45 6.16 4.7% 5.88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6.42 6.15 4.4% 5.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5.72 5.52 3.6% 5.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 10.2% 0.2pp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 9.2% 0pp 9.3%
注1:EBITDA=营运利润+折旧摊销(其中,营运利润为利润总额加回财务费用并剔除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等非日常营运项目)注2:EBITDA率=EBITDA/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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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执行董事
杨杰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长,于2019年3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主持本公司全面工作。现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长;中移通信董事、董事长。杨先生为博士研究生。杨先生曾先后担任山西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山西省电信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等职务。杨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长期在基础电信企业从事运营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管理及ICT行业从业经验。
何飚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以及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4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主持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何先生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和中移通信董事、总经理。何先生为博士研究生。何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上市)高级副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上市)高级副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先生拥有多年信息通信行业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
王利民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于2025年1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分管本公司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事务。现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和中移通信董事。王先生为硕士研究生。王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及二局副局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七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组组长及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荣华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于2020年10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分管本公司财务、内审、证券事务等工作,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担任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李先生现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中移通信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先生为硕士研究生。李先生曾先后担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国家电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董事、董事长,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期间曾担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上市)筹备组组长及其董事、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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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建华先生 JP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现亦为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姚先生现为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主席、香港金融学院的董事、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Amer Sports, Inc.(于纽约交易所上市之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成员兼司库,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会成员,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咨询委员会、香港公务员叙用委员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的委员。姚先生于1983年加入环球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毕马威”)香港分所,曾于1987至1989年期间调派至毕马威英国伦敦分所。姚先生于1994年成为毕马威合伙人,于2007年至2010年期间担任毕马威审计主管合伙人,于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期间担任毕马威中国及香港的主席和首席执行官、毕马威国际及亚太地区的执行委员和董事会成员。姚先生曾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审计专业改革咨询委员会及中国内地事务委员会之委员。姚先生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姚先生于1983年取得香港理工学院(现称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专业文凭,并拥有英国华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杨强博士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8年5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现亦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委员。杨博士现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席人工智能顾问,香港科技大学(“科大”)荣休教授及计算机科学及工程学系前系主任,以及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及非执行董事。杨博士于1989年9月至1995年8月曾担任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助理教授、终身副教授等,于1995年8月至2001年8月曾担任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终身副教授、工业研究主任、教授等,及于2001年8月至2012年6月曾担任科大计算机科学及工程学系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等。杨博士于2012年至2014年11月曾担任华为诺亚方舟实验室创始主任,于2017年至2019年曾担任国际人工智能联合会(IJCAI)主席,亦于2016年至2019年曾担任人工智能促进协会(AAAI)执行委员会成员,并于2021年担任AAAI会议主席。杨博士是AAAI、美国计算机协会(ACM)、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等多个国际学会的院士(Fellow)。于2021年,他被选为加拿大皇家学院院士及加拿大工程院院士。杨博士于1982年取得北京大学天体物理学士学位,于1985年和1987年分别取得美国马里兰大学天体物理和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并于1989年取得马里兰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
李嘉士先生 JP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2年5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现亦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李嘉士先生自1989年起担任胡关李罗律师行的合伙人,现为安全货仓有限公司及彩星集团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和深圳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李先生亦为香港公益金筹募委员会委员。李先生曾任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至2024年3月1日止。李先生为香港、英格兰及威尔斯、新加坡及澳洲首都地域的合资格律师,分别于1982年和1983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和法学专业证书。
2024年年度报告
梁高美懿女士 SBS, JP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2年5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现亦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现为第一太平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女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主席、香港文化委员会委员、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非当然成员,以及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司库、财务委员会主席和人力资源政策委员会委员。梁女士曾任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经理及工商业务环球联席主管、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之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另外,梁女士曾任太古股份有限公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QBE Insurance Group Limited、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利丰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女士于1975年取得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高级管理人员
李慧镝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于2019年9月获委任,分管本公司计划建设、网络运维、信息港建设、信息安全、国际业务、设计院等。李先生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网络安全官,中移通信董事、副总经理。李先生为博士研究生。李先生曾任美国朗讯科技公司-贝尔实验室研究员、美国UT斯达康公司副总裁,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移动新技术及高端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技术创新委员会主席。
张冬先生
本公司副总经理,于2024年7月获委任,分管本公司市场经营、客户服务、有线业务、终端业务、移动互联网、智慧家庭、金融科技等业务。张先生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移通信董事、副总经理。张先生为硕士研究生。张先生曾任海南移动、江苏移动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北京移动董事长兼总经理。
程建军先生
本公司副总经理,于2025年2月获委任,分管本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5G共建共享、科技创新、采购业务、投资、研究院、供应链管理等。程先生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移通信董事、副总经理。程先生为硕士研究生。程先生曾任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和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局长、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陈怀达先生
本公司副总经理,于2025年3月获委任,分管本公司政企业务、云业务、系统集成、垂直行业、物联网业务等。陈先生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移通信董事、副总经理。陈先生为硕士研究生。陈先生曾任山东移动董事、副总经理,陕西移动董事长、总经理,陕西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政企事业部、政企客户分公司、中国移动驻雄安新区办公室临时主要负责人。
2024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报告书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诸多压力挑战,公司上下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牢牢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信息服务业带来的重要机遇,深化落实“一二二五”
战略实施思路,扎实推进“两个新型”升级、“BASIC6”
科创、“AI+”行动“三大计划”,充分释放改革创新活力,经营业绩表现良好,转型发展成效显著,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形成,创建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迈出坚实步伐。成绩来之不易。
2024业绩表现全年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10,408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8,895亿元,同比增长3.0%。总连接数
达到36.70亿,净增3.16亿。CHBN
中HBN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45.6%,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数字化转型收入
达到人民币2,788亿元,同比增长9.9%,占主营业务收入比提升至31.3%,较上年提升1.9个百分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84亿元,同比增长5.0%,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6.45元;EBITDA为人民币3,337亿元,EBITDA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37.5%,盈利能力继续保持国际一流运营商领先水平。资本开支为人民币1,640亿元,资本开支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18.4%,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自由现金流为人民币1,517亿元,同比增长22.9%。董事会建议2024年全年派息率为73%
,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49港元
,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2024年全年股息合计每股5.09港元,同比增长5.4%。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从2024年起,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
的75%以上,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规模价值经营持续深化
公司统筹推进CHBN全向发力、融合发展,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坚持细分市场是基础,把存量经营、价值经营作为长期性、战略性工作,大力加强产品供给、产品创新,基础优势不断夯实,增长动能有效激发。
锚定“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一个定位;加快推进“两个转变”,即从数量规模领先向质量效益效率领先转变、从注重短中期业绩完成向注重中长期价值增长转变;一体发力“两个新型”,即系统打造以5G、算力网络、能力中台为重点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创新构建“连接+算力+能力”新型信息服务体系;主动激发“五个红利”,即创新红利、人心红利、改革红利、人才红利、生态红利
B-Big data、A-AI、S-Security、I-Integration platform、C-Computility network、6-6G
总连接数包括移动电话、有线宽带、物联网卡、家庭设备、行业设备连接
个人市场(C)、家庭市场(H)、政企市场(B)、新兴市场(N)
数字化转型收入包括个人市场新业务(移动云盘等)收入,家庭市场智慧家庭收入,政企市场DICT收入、物联网收入、专线收入,以及新兴市场收入(不含国际基础业务收入)
折算汇率采用202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计算
A股股东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
公司利润分配基数为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股东应占利润
2024年年度报告
个人市场——存增一体 精细运营我们坚持“连接+应用+权益+硬件”发展策略,持续深化存量客户融合运营、价值运营、体验运营,不断加强基于客户细分的场景拓展,深入推进AI+信息服务收入增长动能转换,个人市场保持平稳。2024年,个人市场收入达到人民币4,837亿元;移动客户突破10亿户,净增1,332万户,其中5G网络客户达到5.52亿户,净增0.88亿户,渗透率达到55.0%。个人移动云盘收入达到人民币89亿元,同比增长12.6%;权益产品收入达到人民币268亿元,同比增长19.7%;5G新通话全场景月活跃客户达到1.5亿户,其中智能应用订购客户达到3,475万户。移动ARPU保持行业领先,为人民币48.5元。
家庭市场——智慧升级 价值拓展
我们着力构建“全千兆+云生活”智慧家庭生态,以“移动爱家”品牌为引领,积极推动“千兆+FTTR”连接升级、“AI+智家”应用升级、智家服务升级,家庭市场实现良好增长。2024年,家庭市场收入达到人民币1,431亿元,同比增长8.5%;家庭宽带客户达到2.78亿户,净增1,405万户,规模行业领先,其中千兆家庭宽带客户达到0.99亿户,同比增长25.0%,FTTR客户达到1,063万户,同比增长376%。“AI+移动看家”客户达到1,280万户。家庭客户综合ARPU达到人民币43.8元,同比增长1.6%。
政企市场——能力驱动 行业深耕
我们一体化推进“网+云+DICT”规模拓展,创新打造“AI+DICT”能力,加快构建“三化(标准化、产品化、平台化)”解决方案运营体系,大力开拓商客价值高地,政企市场实现良好增长。2024年,政企市场收入达到人民币2,091亿元,同比增长8.8%;政企客户数达到3,259万家,净增422万家。公开招标市场中标占比达到16.6%,全行业领先,成功打造融合自有能力的“三化”解决方案99项。锚定“一流云服务商”目标,由云向智,移动云收入达到人民币1,004亿元,同比增长20.4%,IaaS+PaaS收入规模稳居业界前五。5G垂直行业应用保持领先,在智慧城市、智慧工厂、智慧园区、智慧校园等细分领域规模发展成效显著,全年拓展千万大单5G DICT项目超700个,5G专网收入达到人民币87亿元,同比增长61.0%。
To V车联网市场重点突破,车联网前装连接净增1,443万个,累计达到6,506万个,与25家头部车企达成渠道合作;“车路云一体化”快速卡位,试点城市支撑和标杆项目共建进展良好。商客市场成效初显,丰富“专线+”一站式融合产品和轻量化解决方案,面向中小企业拓展商客套餐数达到2,684万套,净增2,140万套。低空经济快速起步,发布“四驱两翼”能力体系
,打造50个应用示范标杆,助力产业规模发展。
新兴市场——创新突破 提升贡献
我们着力推动国际业务、数字内容、金融科技、股权投资四大板块创新拓展,新兴市场实现良好增长。2024年,新兴市场收入达到人民币536亿元,同比增长8.7%。国际业务方面,进一步发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效应,加强优质产品能力和解决方案出海,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持续深化国际领域生态合作,全年国际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28亿元,同比增长10.2%。数字内容方面,做强数智文创与新质内容运营,精心打磨咪咕视频等“硬核”产品,2024年数字内容收入达到人民币303亿元,同比增长
8.2%,咪咕视频全场景月活跃客户达到5.2亿户,咪咕视频AI智能观赛累计使用达到1.6亿
人次。金融科技方面,打造“通信+金融”融合生态,全年产业链金融业务规模达到人民币
“四驱”为终端、网络、平台、应用,“两翼”为AI、安全
2024年年度报告
1,165亿元,同比增长52%;和包交易月活跃客户达到1.24亿户,同比增长40.7%。股权投资方面,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领域进行投资布局,资本纽带和赋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三大计划见行见效——“两个新型”升级成绩斐然
公司全面升级“两个新型”,积极构建价值增长新模式。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双千兆”网络保持领先。我们全力锻造5G网络领先优势,2024年5G网络投资共计人民币690亿元,累计开通5G基站超240万个,净增46.7万个。打造全球首个规模商用5G-A网络,RedCap(轻量化)覆盖全国所有城市,积极推进通感一体、无线网络AI应用、无源物联网等技术场景化试点及应用。按需精准建设千兆宽带能力,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网已全部具备千兆业务开通能力,千兆覆盖住户达到4.8亿户。与此同时,公司正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向空天地一体化演进,促进航空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与地面网络深度融合。算力网络持续引领。我们积极落实国家“东数西算”工程部署,构建技术和规模全面领先的全国性算力网络,通用算力规模达到8.5 EFLOPS(FP32),智能算力规模达到29.2 EFLOPS(FP16)。“N+X”
多层级、全覆盖智算能力布局不断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首批13个智算中心节点投产;系统构建横跨东西、枢纽辐射的算力光网,持续优化“1-5-20ms”三级低时延算力服务圈,其中400G骨干网入选“2024年度央企十大超级工程”、IPv6+骨干网入选“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领先科技奖”;持续推进AIDC全面升级,数据中心布局覆盖全量国家枢纽节点。能力中台应用扩大。我们加速能力“统一封装、灵活调用”的智能化服务供给,2024年上台能力达到1,348项,调用总量达到7,776亿次。构建全球规模最大的通信服务数据集群——梧桐大数据平台,汇聚沉淀数据规模超2,000PB,数据服务年调用量超千亿次。新型信息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产品供给显著增强。我们抢抓经济社会加速数字化转型机遇,着力打造更多亿级、十亿级、百亿级的硬核产品和行业应用,以满足美好数智生活、生产和治理需要,取得积极成效。公众市场17项产品客户规模过亿,其中8项产品客户规模超两亿;政企市场6项产品收入规模超百亿。实现“通、智、超、量”四算并网,拓展智算服务项目超370个;业界首发视联网
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白皮书,发布视联网大模型,视联网新增连接数同比增长165%;构建“网融安全、云融安全、DICT融安全”三大产品体系,安全业务全年创收同比增长103%;北斗卫星短信业务首发运营,实现在无信号覆盖区域的短信发送畅通无阻。客户服务不断完善。设立客户体验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三全服务体系,客户服务问题申诉数量显著下降;客户问题一次解决率提升2.2个百分点,客户问题平均处理时长有效下降,客户满意度行业一流,产品质量满意度提升,触点、网络质量满意度保持高位。品牌建设持续深化。着力打造“高品质、高品格、高品位”卓著品牌,深化“1+4+4”战略品牌体系
建设运营,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品牌价值位列国际知名排行榜全球百强、持续保持业界领先;焕新发布“移动爱家”品牌,“有AI的智慧之家”和“有爱的美好之家”品牌内涵深入人心。渠道转型深入推进。深化泛终端全渠道联盟平台化运营,打造终端产业链上下游生态合作共同体,合作渠道商超20万家;线上运营不断完善,着力将中国移动APP打造为存量运营的主阵地、客户交互的主平台,取得积极成效,中国移动APP月活跃客户突破2.3亿户,同比增长46.9%。
N(全国性、区域性智算中心) + X(属地化、定制化边缘智算节点)
中国移动视联网是提供视频连接服务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以视频物联泛终端为载体,以视联平台汇聚连接、能力、服务
“1+4+4”战略品牌,即“中国移动”企业品牌,“全球通”“动感地带”“神州行”“移动爱家”四大客户品牌,“咪咕”“移动云”“梧桐大数据”“九天”四大产品品牌
2024年年度报告
三大计划见行见效——“BASIC6”科创成果丰硕公司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2024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三项。
创新技术突破更加有力。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算网大脑实现全国规模商用,全面上线任务式服务,纳管超60 EFLOPS自有算力、社会算力及超25万网络链路,在4个国家级和区域级枢纽节点落地,助力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构建;联合产业制定标准开放的智算卡间(OISA)、机间互联(GSE)技术体系和标准;提出业界首个5G-A通感一体技术体系;构建“通感管导”一体的低空智联网技术体系,支撑十大低空典型应用场景;构建6G通感算智融合试验装置,入选中关村论坛重大科技成果;“九天”大模型成为首个获得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和“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双备案的央企研发大模型;内生安全技术实现规模商用,牵头发布首个算网安全领域国际标准;自主研发量子计算云平台,作为国内量子云平台首批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入驻国家超算互联网平台,构建量子计算科学装置,实现首套电信级量子高清加密通话系统。在国际标准和高价值专利储备方面,累计牵头313项5G国际标准,居全球运营商首位,担任3GPP全球首个6G场景和需求标准、首个无线接入网6G标准联合报告人,中国移动有效专利总量超1.7万件,是国内首家加入全球最大Linux专利许可平台的运营商。
创新发展成效更加凸显。科创成果转化贡献显著。推进5G、5G-A技术在全国规模商用,打造5G行业商用案例超4.8万个,助力中国5G在网络建设、技术研发、融合应用、产业发展等方面保持全方位领先;升级完善数联网(DSSN),已在6个省落地推广,承载数据交易量月均超亿条,中国移动数联网写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成为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主流技术设施及实践方案,支撑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推进5G+北斗高精定位规模应用,服务调用次数超2.3万亿次,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颁发的创新应用奖最高奖项“白金奖”。科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深化“九天”人工智能研究院运营,新设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中移通用安全研究院、香港创新研究院、齐鲁研究院,“一体五环”
科创体系更加健全。不断优化“科研特区-重点科研团队-储备库”三级科研改革梯队,公司级科研特区累计达到15个。持续建强“十百千万”人才雁阵,深化“高精尖、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技术专家超5,500人,卓越工程师超2万人,研发人员总量达到5.9万人。
三大计划见行见效——“AI+”行动全面起势
公司抢抓AI发展机遇,锚定“供给者、汇聚者、运营者”三个定位,充分释放AI在技术能力、经济效益上的规模效应,加快从“+AI”向“AI+”转变。“AI+”能力布局不断优化。建强新型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呼和浩特、哈尔滨两大万卡级超大规模智算中心上线投产;超大规模训推一体智算平台支持万卡并训、超长稳训、异构混训、跨域调度等特性,规模和技术达行业领先。锤炼高水平人工智能核心能力,基于十余年深厚积累,对标国际国内顶尖水平,自主攻坚九天通用大模型,实现数据构建、预训练、微调、推理等全链路核心能力自主创新,支持语言、视觉、语音、结构化数据、多模态等全模态、多尺寸版本,成功入选“2024年度央企十大国之重器”;布局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40款AI行业大模型,助力各行各业“智改数转网联”。汇聚优质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积极构建九天生态汇聚平台,开放大模型训练基地、评测基地、产业创新基地,引入多个国
“一体五环”指由内环(研究院)、中环(专业公司)、外环(省公司、区域研发机构)、合作环(高校、企业联合载体)、海外环(海外研发机构、国际组织等)构成的科技创新体系
2024年年度报告
内外优质大模型、数据集和智能体,携手国际合作伙伴成立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移动云由云向智焕新升级,基础云产品全面AI化迭代,全新构建大模型服务平台,升级打造新底座、新内核、新平台、新服务;构建AI+大模型数据供给体系,融入国家数据标注体系,支撑保定、长沙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建设。锻造高层次人工智能人才队伍,AI核心团队人员约2,000人,“九天”人工智能团队荣耀入选“2024年度央企楷模”。
“AI+”应用创新多点开花。推出24款AI+产品、39个AI+DICT应用,加速向智能服务全面升级。政企市场,加速推广“AI+DICT”服务,推出AI巡考、AI质检等行业应用,打造AI办公助理、AI视频监控等智能产品;积极推进AI能力变现,形成超百个覆盖央企国企、高等院校、行业龙头企业的AI+DICT示范标杆,成功签约项目超500个;共建昆仑大模型,AI+DICT一体化解决方案商用取得突破。公众市场,构建AI产品族,升级视频彩铃、5G新通话、移动云盘、移动高清、云电脑等战略产品,打造AI创新功能;聚焦AI+新通信、新办公、新内容、新智家、新视联、新硬件等领域,培育多样化智能应用;发布中国移动AI智能助理灵犀智能体,为客户提供涵盖办公、学习、生活、娱乐的全方位智慧服务。截至2024年12月底,“AI化产品”客户合计达到1.9亿户。与此同时,公司大力推动AI深度融入运营管理各领域,客服、网络、营销、审计、办公大模型实现生产级规模应用;数智运营创新取得突破,“AI+服务”“AI+营销”“AI+办公”助力工作效率明显提升;自智网络部分场景率先达到L4高阶自智,节电能力提升、开通效率加速、网络自动配置等AI赋能作用有效发挥。
改革活力充分释放
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和管理提升,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合作生态更加繁荣。
企业改革更加深化。机制改革纵深推进,制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施纲要,多项重点改革举措有序实施;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员工队伍全方位转结构、深层次转能力、前瞻性转形态,持续健全用工市场化管理机制;精准高效配置激励资源,显著提升多元化激励覆盖范围和力度。科学管理不断加强,优化“管战建”协同机制,推进“战略+运营”管控型总部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政企营销组织体系;深入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精益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基层改革落地见效,推进“科改行动”“双百行动”成效突出,3家子企业获“标杆”评级,5家子企业获“优秀”评级;深化专精特新改革,1支团队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支团队入选国资委“启航企业”。
开放合作不断扩大。加强战略合作,积极与各级政府、企业、高校广泛建立并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信息服务跨界协同,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资本合作,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天地一体网络、国产软件、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投资布局,产投协同力度持续加大。加强创新合作,强化联合创新,建设5G、算力网络创新联合体,累计拓展40家合作央企;强化新型联合研发,深入实施“联创+”计划,不断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创新;强化区域、海外创新布局,建设能力出海协同研发管理平台。加强生态合作,发挥链长融通带动作用,汇聚上链企业超1,400家,统筹14条子链实施“融链专项2.0”,持续提升产业引领力和产业韧性,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持续做强做大GTI国际合作平台,汇聚超400家国际运营商、产业合作伙伴。
ESG综合表现获得广泛认可
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公司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始终坚持“至诚尽性、成己达人”的履责理念,基于自身成长,带动和赋能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发展。
2024年年度报告
绿色发展全面深入。我们在“C?三能——中国移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
基础上,制定“C?三能计划2.0”方案,从愿景、目标、行动、组织、能力五个方面进行升级,将绿色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走深走实,成效显著。2024年,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综合能耗同比下降9.7%,单位电信业务总量碳排放同比下降14.9%;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降碳杠杆作用,助力全社会碳减排约3.5亿吨。社会担当务实有为。我们竭力发挥企业专长,以数智创新助力全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引领新型信息服务,赋能美好数智未来,数智时代“移动”力量充分彰显;健全区域发展战略承接机制,高效服务支撑区域经济社会数智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创新开展产业链金融,有效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通信保障,全力做好防汛抗震救灾保通信工作;积极防范打击通信网络违法犯罪,竭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深入推进“数智乡村振兴计划”,建成数字乡村达标村超41万个;中国移动爱“心”行动和“蓝色梦想”教育捐助计划品牌慈善项目获得社会赞誉。公司治理卓有成效。我们秉持诚信、透明、公开、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与资本市场保持积极沟通,主动强化投资者关系维护,公司治理保持高水平;持续筑牢依法合规经营防线,合规管理和内控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依法治企能力和合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审计监督,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和风险管控效果,护航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获得《2024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五星佳级”最高评价、Wind(万得)ESG行业评级最高等级,并荣登“2024中国ESG上市公司科技创新先锋30”榜首;中国移动《构建“梧桐·鸿鹄”数字人才培育新生态》案例,入选2024年度“中国ESG卓越实践”案例,助力国家数智人才培养。《Institutional Investor》杂志授予公司“最受尊崇企业”殊荣;《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杂志向公司颁发“年度上市企业”“最具投资价值上市企业”荣誉;《Finance Asia》授予公司“最佳电信服务企业”金奖。公司亦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等最高等级荣誉榜单。未来展望当前,以数智化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据、算力、人工智能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因素。在高质量数据、高性能算力、高水平算法的共同作用下,AI加速突破应用,为千行百业、千家万户注智赋能,将有力推动融合创新、产业体系、企业运营、信息消费不断跃升,引领经济社会从“互联网+”“5G+”迈向“AI+”,进入AI+新时代。
公司发展既面临诸多压力挑战,更有广阔潜力空间,已经进入战略机遇期、动能转换期、改革攻坚期交织的关键阶段。一方面,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宏观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消费不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传统通信需求日趋饱和,行业同质化竞争加剧,跨界跨域竞争形势更加复杂。另一方面,公司转型发展迎来宝贵机遇。一是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拥有超大规模市场、完备产业体系、丰富人力人才资源等诸多优势条件。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开辟信息服务新空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质加速,高性价比、高科技元素、高情绪价值美好数字生活需求日益增长,智慧城市建设提速升级。三是信息技术发展演进带来信息服务新机遇,嵌入
C
三能-中国移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三能”指三条行动主线,包括节能、洁能、赋能
2024年年度报告
AI智能体的智能终端、智能网联车、智能机器人正加速成为覆盖“人、车、家”生活场景的信息消费“新三样”;AI+DICT成为信息服务新形态,推动“模型即服务”等新生产平台加速普及。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守正创新、稳中求进,紧扣“一二二五”战略实施思路,全面推进“三大计划”,深化改革攻坚、创新突破,深化转型升级、动能转换,深化精细运营、精益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将基于市场细分的存量经营、价值经营作为战略性、长期性任务,建强“两个新型”,做大“AI+”规模效应;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BASIC6”攻坚突破;实施高质量发展供给侧改革、科技创新改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各项举措落地、做实、见效;把“精准、精细、精益”贯穿到运营管理工作的全流程,以数智化赋能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公司将持续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建设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为广大股东、客户持续创造更大价值。
致谢
李丕征先生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执行董事,高同庆先生、孙迎新先生亦分别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2月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先生、高先生和孙先生在服务公司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贡献良多,我谨代表董事会就李先生、高先生和孙先生对公司作出的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深表谢意。最后,借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对全体股东、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给予的支持帮助,对全体员工的辛勤付出致以衷心感谢!
杨杰董事长香港,2025年3月20日
2024年年度报告
业务概览2024年,公司深入贯彻“一二二五”战略实施思路,扎实推进数智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我们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数智经营模式,着力推进客户融合化、产品服务AI化、运营平台化、营销组织精效化,进一步夯实基础能力,整体业务实现稳健增长,客户满意度保持领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0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895亿元,同比增长3.0%。
2024
年 |
2023年 变化
移动业务 |
客户数(百万户) |
1004 991 1.3%
其中:5G网络客户数(百万户) 552 465 18.8%
13.32 15.99 -16.7%
其中:净增5G网络客户数(百万户) 88 138 -36.4%
净增客户数(百万户)平均每月每户通话分钟
MOU(分钟/户/月) 222 242 -8.3%
平均每月每户通话分钟 |
平均每月每户手机上网流量 |
DOU(GB/户/月) 15.9 15.9 0.1%
ARPU(人民币元/户/月) 48.5 49.3 -1.6%
移动 |
宽带业务 |
315 298 5.5%
其中:家庭宽带客户数(百万户) 278 264 5.3%
有线宽带客户数(百万户)家庭客户综合
ARPU(人民币元/户/月) 43.8 43.1 1.6%
家庭客户综合 |
政企业务 |
32.59 28.37 14.9%
政企客户数(百万) |
物联网卡客户数(百万) |
1,416 1,316 7.6%
深化规模价值经营
个人市场
公司聚力推进存增一体,强融合、促活跃、增粘性,高效满足客户多样化美好数字生活消费需求。一方面,强化存量经营,精准施策维系价值。推动中高端客户与全球通运营并轨,
2024年年度报告
提升客户获得感;丰富终端、权益、应用等产品,创新场景化套餐设计;深化流量经营,基于资费、终端、产品、生态、网络五个驱动因素,推动流量增长。另一方面,强化增量发展,多措并举拓增提值。聚焦商旅、年轻、银发、校园等重点客群,做好差异化产品适配;聚焦新垂类市场,打造特色权益产品,开展权益会员运营,增强错位竞争能力;聚焦泛在连接,大力推进云手机及终端智能体应用。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5G网络客户达到5.52亿户,渗透率提升至55.0%,行业领先;净增0.88亿户,月均净增客户达730万户。5G网络客户ARPU、DOU达到76.0元和20.9GB,客户升档5G既带来价值提升,也为未来AI+产品拓展奠定基础。
家庭市场
公司深耕智慧家庭,着力打造“一根线+一张网+一个家”的智慧家庭服务生态和服务体系。以全新的“移动爱家”品牌为引领,为用户带来更智慧、更温暖、更安全的家庭生活新体验;深化AI+升级,推出智能网络管家,加快灵犀AI智能助理在大屏应用,推进移动看家全AI木本化转型;持续丰富FTTR功能,推广“千兆+FTTR+场景化服务”融合方案,积极拓展云电脑、智能康养、智能家教等家庭信息服务。家庭市场实现良好增长,客户价值稳健提升。截至2024年12月底,家庭宽带客户达到2.78亿户,月均净增客户117万户;移动高清客户渗透率达到75.2%。组网、大屏、安防等重点场景智慧家庭业务保持良好增长,数字乡村、智慧社区等HDICT新场景拓展加速。家庭宽带收入增长10.1%,智慧家庭收入增长4.4%,家庭客户综合ARPU稳健增长。
政企市场
公司聚焦“业务发展、能力建设”两条主线,持续深耕行业市场,发力细分场景运营,加快新质赛道卡位,不断强化前端销售能力、产品方案能力、集成交付能力,量质并举,行业主导地位进一步稳固。充分发挥移动云融合发展优势,集成算力、存储、网络和应用,为用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与此同时紧抓AI对云的带动作用,让移动云更智能、更便捷、更高效,移动云向“业界一流”稳步迈进。加速驱动5G深度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5G行业应用在多个细分领域从“点状开花”到“规模复制”,政企解决方案“三化”(标准化、产品化、平台化)运营体系加快构建,发展质效持续提高。大力挖掘商客市场发展潜力,丰富“端网云数”产品供给,强化高价值楼宇、园区等重点场景攻坚,商客市场成效初显。积极推进AI、低空经济、视联网、安全能力布局和市场拓展,为未来增长积蓄力量。2024年,5G垂直行业应用在97个国民经济大类中覆盖80个;行业云收入达到人民币838亿元,同比增长18.3%。
新兴市场
国际业务方面,支撑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海外信息基础设施布局持续优化,国际业务端到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国际业务“朋友圈”持续扩大,国际业务规模不断壮大,全年国际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28亿元,同比增长10.2%。数字内容方面,深耕视频、音乐和彩媒
、元宇宙、游戏和阅读四大产品赛道,贯通内容、平台、用户、商业四位一体运营,呈现崭新气象。全年数字内容收入同比增长8.2%,云游戏全场景月活跃客户达到1.54亿户,视频彩铃订购客户规模达到4.27亿户。金融科技方面,首发金融风控行业大模型,已向多家行业龙头企业提供服务;产业链金融业务服务链上企业数量达到3,170家,同比增长179%。股权投资方面,围绕创世界一流“力量大厦”发展战略,不断做强产业投资,持续完善基金投资平台,加快拓展产业创新生态,“价值贡献、生态构建、产投协同”作用进一步彰显。
彩媒指视频彩铃内容媒体业务
2024年年度报告
锻强基础设施底座公司始终坚持前瞻布局、精准投资,一方面围绕“连接+算力+能力”,确保网络规模、技术、质量和安全全面领先;另一方面持续加强精益管理,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资源效率,保障投资效益,促进绿色低碳。
基础设施能力品质不断增强。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已开通基站总数超686万个,网络规模全球最大。光缆长度达3,586万皮长公里,政企专用传送网带宽达139 Tbps,骨干传送网带宽达1,042 Tbps;CMNET、云专网、IP专网带宽达633 Tbps。
国际信息基础设施布局持续优化。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已拥有通达全球的90余条海陆缆资源、164 Tbps的国际传输总带宽;拥有330个POP点,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国际漫游服务覆盖268个方向,5G NSA开通87个方向,牵手计划覆盖全球超30亿用户。
2024年公司各项资本开支合计约人民币1,640亿元。2025年公司预计资本开支合计约为1,512亿元,主要用于连接基础设施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升级、面向长远的基础设施布局以及支撑CHBN科技创新、感知提升等方面,所需资金主要来自经营活动现金流。
提升营销服务效能
渠道转型
公司深入推进营销转型,销售服务触达更加高效。公众市场,一是升级渠道体系,在优化“店+网+人”渠道架构基础上,推进渠道体系、布局、导向、模式和支撑“五个转型”;二是提升线上能力,着力将中国移动APP打造为存量运营的主阵地、客户交互的主平台,推进营业厅、客户经理、智家工程师三个入驻,建立用户连接,打造“灵犀”AI智能助理,优化客户体验,中国移动APP活跃度快速提升;三是做大泛终端全渠道联盟,通过推进“终端生态化、渠道连锁化、客户会员化”,推动泛全联盟再升级,中国移动泛终端全渠道联盟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泛终端直供平台。政企市场,聚焦“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体系建设,系统梳理战略客户和商客两大名单制客群;强化关键岗位建设,优化商客组织体系,营销团队不断配强;加强“总部对总部”战略牵引,试点战略客户专属服务,前端销售能力持续提升。
品牌运营
公司坚持“高品质、高品格、高品位”品牌定位,大力推进品牌引领行动,深化“1+4+4”战略品牌体系建设运营,以更通畅的网络、更好用的产品、更规范的销售、更便捷的触点、更简单的流程、更丝滑的体验,赢得客户口碑。创新品牌运营,凝聚“全球通”“动感地带”“神州行”“移动爱家”等客户品牌的客户价值,汇聚“咪咕”“移动云”“梧桐大数据”“九天”等产品品牌的科技价值,提升“中国移动”的企业品牌价值,品牌价值业界领先。焕新升级“移动爱家”品牌,构建以AI为基座的智慧家庭服务生态体系,以智慧感、温暖感、安全感开启中国移动家庭品牌新篇章。
客户服务
公司持续深化全方位、全过程、全员“三全”服务管理,整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服务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成立“总部——省公司、专业公司——地市公司”三级客户体验管理委员会,建立服务质量分析会机制,促进客户焦难点问题高效解决。二是客户服务感知显
2024年年度报告
著提升。多项触点服务数据实现融通,视频客服月服务量超1.5亿次,触点质量满意度同比提升;基于客户感知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现CHBN全覆盖,制定发布视联网行业首个服务标准,重点产品满意度保持高位。三是数智服务能力保持引领。客服大模型规模化应用,31个省公司全面开放“增强线上客服”;大音平台荣获“2024年度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最佳实践”。四是“心级服务”口碑不断提升。客户权益保障不断深化,客户投诉显著下降。
2025年重点2025年,公司将勇担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主力军,充分彰显数智时代的移动力量,全面激发改革创新的澎湃动能,向世界一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公司坚实迈进。为此,公司将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高质量发展,在做强做优做大上取得新突破。夯实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领先优势,提升精细化经营水平,壮大重点市场增收贡献,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加快释放AI+规模效应,培育新兴领域增长动能,构建健康发展生态。二是深化科技创新,在打造企业科技力量上展现新作为。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BASIC6”攻坚突破,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三是深化改革落地,在激发动力活力潜力上迈出新步伐。全面落实公司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施纲要,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做实、见效。统筹推进改革、务实推进改革、系统推进改革。
四是深化精益管理,在提升运营效率效益上取得新进展。把“精准、精细、精益”贯穿到运营管理工作的全流程,推动AI深度融入公司运营管理各领域,以数智化赋能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
2024年年度报告
财务概览
2024年,公司牢牢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信息服务业带来的重要机遇,深化落实“一二二五”战略实施思路,扎实推进“两个新型”升级、“BASIC6”科创、“AI+”行动“三大计划”,经营业绩表现良好,转型发展成效显著。(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
2023年 变化
营业收入 1,040,759 1,009,309 3.1%
主营业务收入 889,468 863,514 3.0%
其他业务收入 151,291 145,795 3.8%营业成本 738,772 724,358 2.0%EBITDA 333,691 341,478 -2.3%EBITDA率 32.1% 33.8% -1.7pp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373 131,766 5.0%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6.45 6.16 4.7%
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持续深化基于规模的价值经营,持续保持良好的成本管控,盈利能力继续保持国际一流运营商领先水平,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营业收入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10,408亿元,比上年增长3.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0%。本公司加强客户细分运营,深化存量经营、价值经营,加强产品供给、产品创新,统筹推进CHBNVG全向发力、融合发展,收入实现高基数上稳健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为8,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
无线上网业务收入
公司加快构建基于细分市场、细分客户、细分场景、细分需求的运营体系,强化存增一体发展。无线上网业务收入为3,85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下降2.3个百分点。
有线宽带业务收入
公司推动筑牢宽带规模底座,大力开拓商客板块价值高地,推动量质并重发展。有线宽带收入达1,302亿元,比上年增长9.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提升。
应用及信息服务收入
公司着力调优业务结构、推动铸能增收,发挥AI+作为信息服务收入增长和数智经济发展核心驱动力作用,推动信息服务领域做强能力、做优价值、做大规模。应用及信息服务收
2024年年度报告
入达2,4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贡献达2.6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收入受手机等终端销售带动,销售产品收入及其他达1,513亿元,比上年增长3.8%。本公司终端销售业务主要服务于通信主业拓展,利润贡献较低。
成本费用情况公司将“精准、精细、精益”贯穿到运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成本资源分类管控、联动管控、技术降本,持续推动降本增效。2024年,营业成本为7,388亿元,比上年增长2.0%,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1.0%。
2024
2023年 变化
主营业务成本 589,532 581,551 1.4%
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 275,237 260,881 5.5%折旧与摊销 180,453 197,044 -8.4%职工薪酬 100,944 95,089 6.2%网间结算支出 28,445 24,867 14.4%其他 4,453 3,670 21.3%其他业务成本 149,240 142,807 4.5%
年
销售费用 54,564 52,477 4.0%管理费用 56,937 56,025 1.6%研发费用 28,163 28,711 -1.9%财务费用 -2,495 -3,457 -27.8%
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为5,895亿元,比上年增长1.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6.6%。其中:
网络运营及支撑成本为2,752亿元,比上年增长5.5%,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6.4%。其中维护支撑相关成本比上年增长8.9%,达到1,880亿元,主要受转型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创新投入持续加大等影响。折旧与摊销折旧及摊销为1,805亿元,比上年下降8.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7.3%。主要受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折旧年限调整影响。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为1,009亿元,比上年增长6.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7%。主要是公司围绕战略转型和科技创新,持续加大科技人才投入力度。
2024年年度报告
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为1,492亿元,比上年增长4.5%,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4.3%。主要为其他业务收入增长推动。销售费用销售费用为546亿元,比上年增长4.0%,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2%。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为569亿元,比上年增长1.6%,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5%。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为282亿元,比上年下降1.9%,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7%。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为-25亿元,其中利息收入为63亿元,利息费用为33亿元。利息费用主要为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盈利水平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努力平衡好短期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的关系,盈利水平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为广大股东、客户持续创造更大价值。营业利润为1,763亿元,比上年增长4.9%;EBITDA为3,337亿元,比上年下降2.3%;EBITDA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
37.5%,比上年减少2.0个百分点。得益于收入的稳健增长、结构的持续优化和良好的成本
管控,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4亿元,比上年增长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率为13.3%。
2024
2023年 变化
营业利润 176,284 168,117
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373 131,766 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2,715 117,980 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率 13.3% 13.1% 0.2pp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6.45 6.16 4.7%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6.42 6.15 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5.72 5.52 3.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 10.2% 0.2pp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 9.2% 0pp
资本结构
公司财务状况继续保持稳健。2024年底,资产总额为20,728亿元,负债总额为7,116亿元,位于境外地区的资产规模不重大。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3%。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主要受公司业务和收入结构转型影响,公司政企市场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其次四季度收入增长较快推高年末余额;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同比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由于公司优化资金运作结构,提升资金收益水平。公司一贯坚持审慎的财务风险管理政策,偿债能力雄厚,实际利息保障倍数
为50倍。
2024
月 |
2023年12月31日
变化
流动资产 568,559 498,104 14.1%非流动资产 1,504,268 1,459,253 3.1%资产总额 2,072,827 1,957,357 5.9%流动负债 633,018 558,565 13.3%非流动负债 78,570 88,107 -10.8%负债总额 711,588 646,672 1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56,732 1,306,432 3.9%少数股东权益 4,507 4,253 6.0%总权益 1,361,239 1,310,685 3.9%
现金流
公司一贯坚持稳健审慎的财务政策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保持健康的现金流水平,通过高度集中的投融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与完整;同时,公司持续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合理调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2024年,公司现金流健康充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3,157亿元,同比增长
3.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1,852亿元,同比下降1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
流出为1,052亿元,比上年下降15.1%;自由现金流为1,517亿元,同比增长22.9%。2024年底,本公司总现金及银行存款为2,967亿元,其中人民币资金占93.1%,港币资金占4.9%,美元资金占1.8%。稳健的资金管理和健康的现金流为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4
日
年
2023年 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741 303,780 3.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194 -205,699 -1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167 -123,843 -15.1%自由现金流 151,720 123,486 22.9%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2024年年度报告
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 |
1-3
月份) | 第二季度 |
4-6
月份) |
( |
7-9
月份) | 第四季度 |
10-12
月份) |
营业收入 263,707 283,037 244,714 249,3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09 50,592 30,680 27,4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6,096 46,942 27,471 22,2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904 74,473 92,698 91,666
债信评级
目前,本公司的债信评级为标普A+/前景稳定和穆迪A1/前景负面,等同于中国国家主权评级,体现公司雄厚的财务实力、良好的业务潜力和稳健的财务管理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
2024年年度报告
可持续发展报告本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融入经营管理,着力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增强信息服务动能,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数智力量。聚焦数智创新,助力推动经济发展。公司全面推进“两个新型”升级计划,截至2024年底,开通5G基站超240万个,千兆覆盖住户达4.8亿户,“4+N+31+X”算力网络布局已覆盖全量“东数西算”枢纽节点,智算规模达29.2 EFLOPS(FP16),通算规模达8.5 EFLOPS(FP32),能力中台满足内外部用户调用需求达到7,776亿次。深入推动“BASIC6”科创计划,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力锻造国家级科技力量,“九天”大模型入选央企十大国之重器,“算力光网-400G骨干网”入选“2024年度央企十大超级工程”。全面实施“AI+”行动计划,加快计算智能、感知智能、认知智能、运动智能融合创新,充分发挥能力优势,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生产、生活、治理各领域,截至2024年底,为各行业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超4万个。积极践行移动信息现代产业链“链长”责任,支撑构建繁荣共生的产业链,拓展多形式、全覆盖的生态合作,打造数字经济的朋友圈、亲戚圈和生态圈。坚持包容成长,共创共享美好生活。公司坚持与社会共成长、同发展,将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分层分类精准施训高效育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持续开展“五小”暖心工程、“暖心互助金”、幸福“1+1”文体活动等项目,提升员工幸福感。加速推动信息服务普惠发展,大力推进“数智乡村振兴计划”,全国行政村5G覆盖率超90%,建成41.5万个数字乡村达标村。满足年长、残障、少数民族等群体的多样化数字需求,共享信息发展成果。全方位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和不良信息,拦截垃圾短彩信223.4亿条,阻断各类不良网站访问次数19,691.2亿次,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救灾抢险等网络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持续深耕“一红一蓝”品牌公益项目,深化运营全民参与的互联网公益平台。深度融入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践行绿色发展,赋能社会低碳转型。公司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自身发展全局,持续推进“C?三能——中国移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构建“三能六绿”绿色发展新模式,助力国家“双碳”目标。践行绿色低碳运营,推进绿色基站和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开展“绿智算力”专项行动,2024年新增46.7万5G基站,基站总体能耗下降2%,全年绿色能源发电量
2.9亿度,数据中心总体PUE值较2023年降低1%。积极引领供应链绿色发展,2024年约
2.9万个采购项目实现了无纸化,电子采购率接近100%,节约用纸超1亿张,减少碳排放量
约260余吨。关注绿色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环保能效,推广绿色环保材料包装,年节约木材
28.14万立方米。发挥信息化技术降碳杠杆作用,支持环保治污数智化转型升级,赋能社会
绿色转型,2024年,助力全社会减排二氧化碳超过3.5亿吨。
引领卓越治理,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持续优化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不断强化董事会建设,持续完善三级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推动审计能力数字化转型。积极落实改革部署要求,管理提升取得进一步成效,“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深化,面向战新产业培育13支“专精特新”团队。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升级数智化风控手段,建立多元数字化风险模型。坚持合规经营,深入实施“合规护航计划”,
2024年年度报告
全面推进“法治移动”建设。持续深化具有中国移动特色的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化廉洁教育,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筑牢廉洁防线。健全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和工作体系。公司始终坚持“至诚尽性、成已达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董事会下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加强对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连续19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深度回应相关方的关切和期望。连续17年开展“企业社会责任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收集各类实践成果1,333项,评选出284项优秀成果,促进内外优秀可持续发展实践的推广应用。
中国移动可持续发展模型
中国移动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 | |
决策层 |
公司董事会下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两位执行董事和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就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策略、重点、措施及目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支撑董事会就公司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议题进行决策。监督、审视及评估公司所采取以贯彻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重点与目的之行动,审阅及向董事会汇报可持续发展之风险及机遇。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设立,将进一步加强可持续发展治理能力。
公司设置可持续发展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牵头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重要议题管理及信息披露。
组织层 |
实施层 |
各专业部门、各下属单位的可持续发展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与管理规范,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工作进展。
中国移动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 |
策略管理 |
? 可持续发展理念?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规划?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及专项政策
? 可持续发展大团队建设? 可持续发展专题研究与宣贯培训? 可持续发展实质性议题识别与管理? 可持续发展融入专业管理
2024年年度报告
? 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发布与传播?
沟通管理 |
利益相关方日常及专项沟通
?
绩效管理 |
可持续发展融入战略绩效管理? 优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评选关于本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的更多详细信息,敬请参阅本公司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交易所(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bileltd.com)披露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本公司一贯的目标是努力提升企业价值,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为此,公司秉承诚信、透明、公开、高效的企业管治原则,针对优良企业管治政策措施所涉及的主要相关方:股东、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管理层及员工、内部审计、外聘核数师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包括客户、社群、同业者、监管机构等),逐步建立完善一系列政策体系、内控制度以及管理机制和流程,全面防范化解各项风险。
作为一家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公司,本公司亦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企业管治的规定。本公司企业管治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定的主要差异,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公司治理”之“二、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组织章程细则》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
本公司董事会下属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能,包括讨论环境、社会及治理事宜相关的议题、制定及检讨公司治理政策及常规、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已全面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本公司按照《企业管治守则》的各项原则严格规范董事会、各董事会委员会以及公司内部的职能工作流程。
股东
本公司1997年在香港注册成立,由所有股东拥有,最终控股股东是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本公司普通股分别于1997年10月23日和2022年1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上市。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目21,517,317,437股,其中约69.40%由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余下约30.60%由公众人士持有。
股东权利
股东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查询,递交至本公司位于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0楼的注册办事处(“注册办事处”),交公司秘书收,并提供足够的联系资料,以便有关查询可获适当处理。另外,股东也可以在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提问环节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依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香港公司条例》”)规定,股东亦可:(1)要求传阅股东周年大会决议;(2)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3)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选举退任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为董事。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全文刊载于本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1. 要求传阅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024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其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常于五月举行。下列股东可要求传阅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i) 占全体有权在该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决议表决的股东的总表决权最少2.5%的股东;或
(ii)最少50名有权在该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决议表决的股东。该要求须指出有待发出通知所关乎的决议,并须经所有提出该要求的人认证。该要求应送交至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交公司秘书收,并须在不晚于该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前六个星期或发出该股东周年大会通知之时(两者以较后者为准)送抵本公司该要求将由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验证并经其确认为符合规定后,由公司秘书提请董事会将该决议纳入股东周年大会的议程
2. 请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占全体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股东的总表决权最少5%的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该要求须述明有待在有关大会上处理的事务的一般性质,并须经所有提出该要求的人认证。该要求可包含可在该大会上恰当地动议并拟在该大会上动议的决议的文本,亦可由若干份格式相近的文件组成。该要求应送交至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交公司秘书收该要求将由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验证并经其确认为符合规定后,由公司秘书提请董事会依照法律规定向全体登记股东发出充分的通知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3. 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选举退任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为董事
若股东希望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选举退任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为董事,必须将一份关于该事项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交公司秘书收。为了使本公司能够将该建议告知各位股东,该书面通知须述明该建议董事人选的全名,并包括该人士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要求的详细履历,且须经该股东签字。一份经由该建议董事人选签署的表明其愿意出任董事之意向的书面通知亦须递交至本公司。递交上述书面通知的期限不得少于7天,而该期限的起始日期不得早于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寄发日期,且截止日期不得晚于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7天。若本公司在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前15日内收到该等通知,本公司需考虑将股东大会延期举行,从而使股东就该建议享有14天的通知期。
上述有关股东权利的详细要求和程序已在公司网站登载。
股东价值与沟通
本公司一贯的原则就是努力创造价值,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本公司相信,本公司同业领先的盈利水平和健康的现金流产生能力,将对未来发展提供充足支持,同时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2024年年度报告
财政年度 | 每股基本股息 |
(港元) | 每股总股息 |
2024
末期
2.490
5.090
中期 2.6002023
末期 2.400
4.830
中期 2.4302022
末期 2.210
4.410
中期 2.2002021
末期 2.430
4.060
中期 1.6302020
末期 1.760
3.290
中期 1.530注1:尚待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注2:末期股息将以港元计价并宣派,其中A股股东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为确保本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本公司已制定股东通讯政策,定期检讨其实施状况,并认为其行之有效。本公司设有证券事务部,专门负责向股东及投资人士提供所需资讯、资料和服务,与股东及投资人士和其他资本市场参与人士保持积极的沟通,令股东及投资人士充分了解公司运营和发展状况。我们通过多个正式渠道向股东报告公司的表现和业务情况,尤其是年报和中报。在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公布中期业绩、全年业绩或重大交易时,公司一般都会安排进行投资分析师会议、新闻发布会和投资者会议等,向股东、投资者和公众阐释有关业绩和重大交易,聆听他们的意见并解答他们的提问。除此之外,公司还按季度披露未经审核的若干主要营运及财务数据,适时为股东、投资者和公众人士提供额外资料,便利他们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并提高本公司的透明度。公司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投行会议、一对一会面、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及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经营状况。2024年,共参与投资者大会46场次,累计开展约297场次投资者交流活动,覆盖投资机构1,292家次、投资者超2,266人次。本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投资者关系工作。
公司十分重视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周年大会和股东特别大会,重视公司董事和股东之间的相互沟通。在每次的股东大会上,董事都致力于就股东的提问进行详细的回答和说明。2024年,本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于2024年5月22日,本公司在香港湾仔港湾道一号香港君悦酒店大会议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以下为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及相关决议案所获赞成票数的比率:
1.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
并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核数师报告书)(赞成票比率为99.9794%);
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利润分配方案并宣布派发末期股
息(赞成票比率为99.9791%);
3.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中期利润分配
(赞成票比率为99.9790%);
2024年年度报告
4. 重选杨杰先生、何飚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赞成票比率分别为99.7408%和
99.9618%);
5. 重选杨强博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赞成票比率为99.3762%);
6. 重新委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的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赞成票比率为99.9779%);
7. 一般性授权董事会购回不超过现有已发行香港股份数目10%之香港股份(赞成票
比率为99.9662%);
8. 一般性授权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现有已发行股份数目20%之额外股份
(赞成票比率为96.8214%);
9. 按被购回香港股份之数目扩大授予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之一般性授权
(赞成票比率为96.9139%);及
10. 审议及批准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赞成票比率为98.2584%)。
上述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均获通过。本公司的时任香港股份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该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票员。投票表决的结果在该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在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网站上公布。股东日志
下表列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内对股东的暂定重要日期,该等日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更改,敬请股东留意本公司不时刊发的公告。
2025年股东重要事项日志3月20日
宣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年业绩及末期股息;2024年A股年报载列于公司和上海交易所网站5月22日 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8月中旬 宣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及中期股息(如有)
董事会及董事会委员会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公司整体战略方针和目标、设定管理目标、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监管管理层的表现;而公司业务的日常运作则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进行管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可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的股息分派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已发行股份的方案;
2024年年度报告
5. 制订公司合并、清盘或者更改公司地位(包括公众公司变更为私人公司等)的方案;
6.在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股东大会和《组织章程细则》的允许或授权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交易、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连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
7.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8.制订《组织章程细则》的修改方案;9.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核数师;10.在适用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发行债券(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可转股债券除外);及
11.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组织章程细则》等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目前共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杨杰先生(董事长)、何飚先生(首席执行官)、王利民先生及李荣华先生(财务总监)担任执行董事,由姚建华先生、杨强博士、李嘉士先生和梁高美懿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有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的关系。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已在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网站上公布。所有董事的简介载于本年报及本公司网站。董昕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的职务,自2024年1月11日起生效。李丕征先生因年龄原因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自2025年1月8日起生效。董先生和李先生均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而就其辞任一事,亦无任何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批准,何飚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自2024年4月26日起生效;王利民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自2025年1月8日起生效。何先生与王先生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5年1月6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确认明白其作为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责任。董事薪酬、任免与轮换
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负责厘定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个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则部分根据其经验和市场水平,并考虑其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繁重程度厘定。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薪酬情况请参阅本年报。本公司董事会已采纳董事提名政策。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一经收到有关委任新董事的建议及人选的履历(或相关详情)后,根据下述标准评估该人选以决定该人选是否适合担任董事职位。其后,提名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推荐委任合适的人选担任董事职务(如适用)。评估及甄选董事职位人选之标准如下:
? 品德及操守;
?资历,包括与本公司业务及企业战略相关之专业资历、技能、知识及经验,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下的多元化考虑;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委任独立董事的要求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列明之有关
2024年年度报告
独立性之指引人选是否具有独立性;
?人选可为董事会的资历、技巧、经验、独立性及性别多元化等方面带来的贡献;?履行董事会及/或董事会委员会成员职责而投入足够时间的意愿及能力;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不时可就董事提名及继任规划而采纳及/或修订的其他符合本公司业务及继任规划的考虑因素。
所有新委任的董事均获得全面的就任须知,以确保他们对公司的运作及业务均有适当的理解、以及完全了解其本身的责任、公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业务及管治政策下的职责。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服务合约并无特定服务年期。新任董事须于获委任后首次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告退并重选。每名董事应至少每三年一次轮值告退及重选。
2024年4月和2025年1月,何飚先生和王利民先生的提名和任命已按照上述政策和流程进行。本公司与何先生和王先生的服务合约无特定服务年期,何先生已在本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王先生的任期可持续到本公司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其届时可膺选连任。经董事会建议并经股东批准,何先生和王先生的董事袍金分别为每年180,000港元,服务不足一年的,董事袍金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何先生和王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会依据其职务、责任、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而厘定。何先生和王先生已自愿放弃其年度董事袍金。
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董事会最少每季度及需要时召开会议。董事须在董事会会议审议任何动议或交易时,申报其涉及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并在适当情况下回避表决。于2024年,所有执行董事因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行政职位,均已自愿回避表决有关批准持续关连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之董事会议案。2024年公司董事长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1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期间内,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包括6次书面决议),所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 审核 |
委员会 | 薪酬 |
委员会 | 提名 |
委员会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周年大会 |
姚建华10 7 3 2 - 1杨强10 7 3 2 - 1李嘉士
10 7 3 2 1 1梁高美懿
10 7 3 2 1 1
独立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杨杰(董事长)9 - - - - 1董昕
1 - - - - -何飚(首席执行官)
5 - - - - 1李丕征
10 - - - - 1李荣华(财务总监)10 - - - 1 1注1:董昕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的职务,自2024年1月11日起生效注2:何飚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自2024年4月26日起生效
2024年年度报告
注3:李丕征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自2025年1月8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均亲身、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形式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委员会会议。2024年,本公司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包括6次书面决议案),主要工作包括:审议通过公司持续关连交易和日常关联交易,回购港股股份,2024年港股中期业绩报告和A股半年度报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人民币股份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书),可持续发展报告,2023年末期利润分配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核数师并厘定其酬金,年度业务、投资及财务计划,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年度股权投资计划,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战略滚动规划和实施重点,修订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此外,董事会以书面决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季度业绩等议案。2024年起,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其职权范围书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能,并就公司企业管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和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3年9月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在考虑董事会的组成架构时,会根据本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特定需要考虑不同的多元化因素,包括专业经验及资历、区域及行业经验、教育及文化背景、技能、行业知识及声誉、对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及法规的知识、性别、种族、语言能力及服务任期等。在就董事的任命及重选作出推荐时,公司的提名委员会应对多元化政策予以考虑,并持续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2024年,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席执行官何飚先生的任命。董事会目前有一位女性董事,符合其成员性别多元化的目标。
本公司已制定继任机制,使董事会的组合保持均衡,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观点和意见。
董事会已于2019年采纳了股息政策,列明有关宣布、支付及派发股息时适用的原则及指引,其中包括:在建议或宣布股息时,公司应允许股东分享其利润同时维持充足现金量以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应考虑本公司之实际财务表现、业务策略及营运,未来对资金需求及投资需要、可能对本公司业务及财务表现和状况产生影响之经济状况及其他内部或外部因素,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因素等。为更好地回馈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充分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从2024年起,三年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逐步提升至当年股东应占利润的75%以上,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为确保本公司董事个人信息有任何变更情况能够及时披露,本公司已与各董事设置特定沟通渠道。董事于接受委任时已向公司披露其在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或组织担任职务及其他重大承担的情况,此后公司在编制年度和中期业绩报告时亦会向所有董事查询是否有任何变动并作出及时披露。所有董事在过去三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资料载于本年报及本公司网站。公司为董事及管理层购买了责任保险,并每年检讨有关条款。
公司已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姚建华先生、杨强博士、李嘉士先生和梁高美懿女士的独立性确认函,亦对他们的独立性表示认同。
本公司所有董事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1.4条规定,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并向公司提供了所接受培训的记录。2024年,本公司为新任董事提供有关两地上市规则的董事责任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培训,并向各董事提供有关监管规则的更新、监管执行重点及案例,以及市值管理的培训材料。
2024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的《标准守则》以规范董事的证券交易。于2024年12月31日,除了在本年报董事会报告中所披露的权益外,董事并无持有任何其他本公司证券的权益。公司并已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所有董事确认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均已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董事须就制备本公司账目负责。本公司管理层每月向董事会成员提交董事月报,载列有关公司的表现和行业的报告和信息,以便董事全面地评核和了解公司的表现及情况。有关核数师就财务报表的核数师报告的汇报责任作出的声明,请参阅本年报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目前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除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外,全部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经由董事会委任和授权,各委员会按照其职权范围书进行运作。2024年,本公司修订了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书。
本公司各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书载于本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的网站,亦可以书面向公司秘书索取。
审核委员会
1. 成员:
所有现任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姚建华先生(主席)、杨强博士、李嘉士先生和梁高美懿女士,拥有包括会计、财务与风险管理、人工智能与科研、法律与监管,以及金融与财经等专业资格和丰富经验。
2. 主要职权和职责:
审核委员会可获董事会授权调查其职权范围内的活动,并可获授权向任何雇员索取其所需的任何数据,亦可听取外界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审计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审计师辞职或辞退的问题;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就外聘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监察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如适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监管公司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等。
3.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审核委员会举行了7次会议(包括3次书面决议案),各委员的会议出席率情况见本年报;与公司的外聘核数师开会3次,其中1次与公司的外聘核数师的会议没有执行董事出席。
4. 2024年度审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
? 审议通过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年度业绩、董事
会报告书、财务概览等;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度中期股息;
? 审议通过重新委聘公司的外聘核数师、其审计费用及审计费用预算;
2024年年度报告
? 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首季度业绩、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和
2024年首3季度业绩;? 审议通过2023年股权投资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股权投资计划;?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综合报告;? 审议通过修订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审议通过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对外担保计划;? 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及财务报告体系评估报告;及? 审议通过关连(联)交易。2024年,审核委员会已完成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有关检讨,并对其本身在上一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讨。薪酬委员会
1. 成员:
所有现任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姚建华先生(主席)、杨强博士、李嘉士先生和梁高美懿女士。
2. 主要职责:
包括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并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因应董事会所订的公司方针及目标,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其自己的薪酬;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薪酬、激励机制和其他股权计划等方面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及/或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等。
3.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薪酬委员会举行了3次会议(包括1次书面决议案),主要审议通过了年度高管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及薪酬兑现情况报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新增委员的董事袍金、修订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1. 成员:
所有现任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杨强博士(主席)、姚建华先生、李嘉士先生和梁高美懿女士。
2. 主要职责:
包括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
2024年年度报告
何为配合公司的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3.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提名委员会举行了2次会议(包括1次书面决议案),主要审议通过按前述的董事提名政策委任董事和修订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议案。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于2024年1月1日成立)
1. 成员:
现任成员包括:梁高美懿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何飚先生(执行董事)、李荣华先生(执行董事)和李嘉士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2. 主要职责:
包括讨论环境、社会及治理事宜相关的议题,就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之目标、策略、重点、措施及目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就其决定向董事会作出汇报;监督、审视及评估公司所采取以贯彻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重点与目的之行动;审阅及向董事会汇报可持续发展之风险及机遇;制定及检讨公司治理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审阅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及公司治理之表现,以及公司之公众通讯、披露与发布(包括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公司治理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等。
3.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举行了1次会议,主要审议包括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管治报告及年度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报告的议案。
管理层及员工
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主要责任是执行董事会的策略和方针,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并维持公司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公司主要执行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都有所不同,分别载于本年报及本公司网站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简介中。
公司为管理层及员工提供明确的原则和指导方针,阐明全体员工应坚守正道、遵守法规,并要求和提供不同类型的培训和持续专业发展,包括网上学习及把握各种信息、参加管理人员专业发展计划,以及出席有关专题的简报会议等。该等原则和指导方针涵盖所有营运范畴。
本公司坚持多元化与非歧视用工,严格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要求,在选用和招聘人才过程中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反对并采取措施避免任何形式的职场歧视。我们在《中国移动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得设置种族、民族、性别、宗教信仰、身高、相貌等歧视性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职责无关的资格条件,坚持平等雇佣原则,持续完善薪酬福利管理体系,畅通员工沟通渠道,切实保障员工基本权益。截至2024年底,本公司员工总数达455,405人,其中女性员工达236,489人,未发生雇佣童工、强制劳工等现象。
2024年年度报告
商业道德操守与反腐败为了鼓励诚实道德的行为,防范错误行为,公司于2004年通过了适用于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副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以及其他高级职务的职业操守守则。根据该守则,如发生违反守则的情况,本公司经与董事会协商,将采取适当的防范或惩戒性措施。公司设有举报渠道:邮政信箱,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A座,100033;CEO信箱;监督检查工作现场接收举报,接受员工和公众反映的违纪违法问题及任何关于公司的不当事宜的关注。公司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已公开的贪污诉讼案件数目及诉讼结果等更多信息可登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查询。在廉政建设方面,公司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中,制定了《中国移动廉洁从业承诺制度(试行)》,深化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升廉洁风险防控数智化水平。2024年,聚焦市场、政企、网络、国际业务、金融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精准化廉洁教育,并分两轮对14家所属单位开展常规巡视,优化巡视整改顶层制度设计。
2022 2023 2024年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数量(场次) 11,524 13,705 14,736年度接受反腐教育与培训人次数(人次) 724,519 833,181 1,165,838
管理体系
公司定有严格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合法合规风险的排查和监督,发现并逐步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本公司内各级公司诚信经营、健康发展,创造优良业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持续推进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和业务流程改进,至少每半年优化更新内控手册和矩阵,与业务制度流程保持同频共振。截至2024年底,已形成覆盖14个业务流程、483个内控点的内控手册和矩阵。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发布《中国移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移动重大项目专项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中国移动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等顶层内控风险管理制度,并且围绕总体经营目标,在公司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嵌入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形成融合统一、协调运转的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2024年,公司强化数智化风控手段升级,提升风险管控效能,完善集中化财务、业务系统,深度应用数智化技术,依托集中化系统基础及中台能力,强化风险集中监管。2024年末内控IT固化率由90%提至95%。
在加强合规管理方面,深入推进“合规护航计划”,持续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合规基石。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推动所属公司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合规管理组织,夯实合规运行机制,强化合规风险防控。加强机制协同,一体推进境内外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与内控机制贯通衔接。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合规风险防控,编制更新相关合规指南。加速AI赋能,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升级智慧法务能力,助力内外部合规管理提质增效。加强合规管理队伍和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多层级、多维度的合规管理培训和文化活动,推动合规文化理念融入经营管理日常。
2024年年度报告
内部审计公司内部审计通过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确认并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改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效果,旨在增加公司价值,改善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
公司及其运营子公司设有内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单位开展独立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主管每年四次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并由审核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作出报告,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内审部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审计工作,管理层对内审资源和权限予以充分保障,部署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改进工作。内审部在执行职务时,可不受限制地查阅各业务单位相关业务、资产记录及接触相关人员。内审部搭建了公司内部审计范围框架,每年开展风险调查,基于风险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与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检讨及议定年度审计计划及资源运用。内审部年度审计计划涵盖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系统审计、风险评估等类型工作。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活动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以及公司资金、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并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下之《企业管治守则》、中国证监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中国内地相关监管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对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与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涵盖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及合规监控等所有重要方面,并分别在中期及年度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为管理层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供保证;信息系统审计对公司的信息系统、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安全及其相关的内部控制和流程进行审查与评价。同时,内审部按公司管理层或审核委员会的要求或根据需要进行特设的项目及调查工作。此外,在不损害独立性的前提下,内审部亦会根据公司管理层要求及业务部门需要,利用审计资源和审计信息,为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提供管理建议或咨询服务。内审部针对各项审计中的发现提出改进建议,并要求相关公司管理层承诺和明确改进的计划、方法及时限。内审部定期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确保相关公司改进计划能得到执行。2024年,公司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政策和公司“一二二五”战略实施思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因地制宜创新七类审计全覆盖组织模式,持续监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遵循情况,加强科技创新、算力设施、软件安全、成本费用、网络建设等重点领域审计监督,构建审计整改分类督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标准和方法,提升监督质效。制定“AI+审计”规划,基于公司“九天”人工智能平台等基础设施,打造审计专业大模型,拓展审计数字员工,打造XR可视化审计、合同AI智能体等“中移智审”“建审千询”拳头产品,对内注智赋能,对外输出创效。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建设、人力资源配备和资历、员工培训、年度审计计划及预算等管理工作及审计工作成果的汇报。2024年,重点审议了各审计项目主要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对审计重点、问题整改、“AI+审计”建设、队伍建设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确保内部审计职能有效发挥。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公司将着力强化穿透式审计监督,紧密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高质量发展、合规经营、投入产出最大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网络强国等重点工作做好审计监督,深化审计全覆盖组织模式,全面推进“AI+审计”创新发展,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外聘核数师
经本公司股东在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的外聘核数师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相关事宜。2024年,毕马威为本公司提供的主要审计服务包括:
? 审阅本公司的中期合并财务数据;
? 审计本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各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
? 审计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
? 审核委员会预先审批的其他非审计服务工作。
有关外聘核数师为本公司提供的主要审计服务和其他非审计服务工作的类别及费用如下:
2023年(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人民币百万元)
审计服务费用
86 86
非审计服务费用
1 2注1:该金额不含增值税,包括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费用人民币16百万元(2023年:人民币16百万元)注2:包括税务合规服务、咨询服务及其他鉴证服务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董事会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负责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每年定期检讨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以合理保障公司的合法经营、资产安全,以及业务上使用或向外公布的财务数据正确可靠。该等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已完成检讨有关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涵盖所有重要的监控方面,包括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及合规监控,确保公司在会计、内部审核、财务报告职能方面,以及ESG表现和报告相关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员工所受培训课程、有关预算等是足够的。基于上述检讨,董事会认为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有效及足够的。建立和维持足够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管理层至少每年两次向审核委员会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包括中期评估汇报和年度评估汇报,接受审核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本公司遵循《香港上市规则》,以及中国内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一套严格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
2024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分层级风险评估机制,依靠公司层面的战略层风险评估(重大风险评估)、经营层风险评估(重大项目专项风险评估)和操作层风险评估(流程风险评估),协助管理层及时掌握风险管理信息,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了“内控顶层制度-内控专业制度-内控操作指引”的三层级内控管理制度,将控制要求扩展到市场、生产、管理等全流程,并力求从业务视角出发,聚焦高风险领域和管理重点,促进内控要求融入日常业务活动。同时,本公司依靠责任到人以及将内控要求固化到IT系统中的方式强化内控执行,并通过自查、管理层测试、外部审计等多层次、内外结合的监督检查,有效提升了内控制度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已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及内幕消息
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管理层履行相关职责。本公司自2003年起实施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和流程,并成立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以及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董事会授权信息披露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的对外信息披露的组织及协调工作,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的优良企业管治和透明度,并尽快妥善回复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媒体的查询,防止公司股价因市场错误信息引起波动。
为满足本公司人民币股份发行的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5日开始生效。上述办法以中文书写,并载于本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的网站上。
任何部门或人员如违反信息披露流程及内控制度,导致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失误,或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在适当的情况下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对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员工进行公司股票有关交易或行使公司期权时就所涉及和掌握的内幕消息的使用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实施禁售期,明确保密要求,严禁未经授权使用机密或内幕消息获利,预防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纪律。
本公司非常重视内幕消息的管理。一般情况下,已获授权的公司发言人只澄清及解释已向市场发布的信息,以避免泄露任何未对外公布的内幕消息。对外进行访谈前,该等发言人将向公司有关部门求证披露信息有关的任何疑问。
企业管治实践的不断演进
公司将一如既往紧密跟进国际上先进管治模式的发展、以及相关监管格局的发展和投资者的要求,定期检讨及加强企业管治措施和实践,确保公司在管治方面履行责任的水平不断提升,满足股东期望,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2024年年度报告
人力资源发展2024年人力资源工作全面贯彻创世界一流“力量大厦”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一二二五”战略实施思路,聚焦持续建强科技创新“人才雁阵”、深化“两给两出”体制机制改革、大力调优队伍结构提升队伍能力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勇担科技创新使命提供坚强组织和人才保证。着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队伍,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一是积极融入国家战略人才体系,深入落实国家人才工程,持续做大国家人才计划、集团级专家、双聘顶尖人才等战略领军人才队伍。二是建强人才雁阵,“十百千”省级专家规模超5,500人,选拔入库卓越工程师约2万人,匹配重大科技专项和新业务新领域需要,大力引进成熟高端技术类“拔尖人才”和重点专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金种子人才”。三是持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技术总师制,打造20家人才建设示范区。实施更加精准的薪酬资源配置策略,多元化推进激励机制改革。聚焦业绩达成,深入实施与业绩强耦合、与贡献紧挂钩的人工成本“获取分享制”,加力推出多项稳增长促进举措。聚焦业务发展,加强面向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业务、重点产品的专项激励政策集成供给。坚持创新导向,体系化实施高水平、差异化、长周期的科创激励计划,实施战新任务团队人工成本直达、单列管理,“一人一议”确定高端、高潜人员薪酬水平,加大科研“特区”激励支持力度,丰富中长期激励形式,激发科技人员动力活力。
聚焦转型发展需要,推动员工队伍转型。一是加快员工队伍转型,将增量资源重点向AI等领域倾斜,公司技术类人员规模超18万,其中研发人员规模达5.9万。二是优化员工队伍配置,建强用好政企前端销售、DICT集成交付等重点队伍,实现人岗匹配,促进人才作用发挥。三是创新员工队伍形态,构建公司数字员工方阵,上岗数字员工超6万个。四是强化干部高素质专业化系统性培养,统筹开展“赋能领导力”系列培训,全覆盖开展高管人员专题轮训,促进启发转型思考、强化担当作为。五是推进重点领域人才实战培养,统筹开展核心人才技能重塑,聚焦重点科创领域,开展“赋能BASIC6 科创为强”系列培训、“AI+”全员知识赋能行动、“赋能产品 战训为赢”产品知识大学习活动。
2024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董事会仝人谨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及经审核财务报表呈览。
主要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境内的三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提供通信和信息服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本公司在本财政年度的收入主要来自提供通信和信息服务而产生的收入。
人民币股份发行为紧抓拓展信息服务的机遇窗口期,推动创世界一流“力量大厦”战略落地,推进数智化转型,构建新型数智生态,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本公司建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股份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交易所主板上市。人民币股份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81,373,781.8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人民币股份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73,879,467.74元。诚如本公司有关人民币股份发行之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的通函及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并经本公司股东通过,人民币股份发行所募集资金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包括5G精品网络建设项目、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千兆智家建设项目、智慧中台建设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95.71亿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18.03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13.41亿元,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整体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2.79
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人民币股份发行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本公司先前在该通函及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计划、除本公司2023年年报所披露外并没有出现重大变动或延误。
人民币股份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情载于本年报内。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为人民币312亿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销售总额的4%;其中前五名客户中不存在《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采购额主要包括网络设备采购额、网络运营及支撑服务以及网间互联结算等有关的付款。本年度的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本公司采购总额的11%。本公司来自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为人民币1,748亿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采购总额的3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采购额为404亿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采购额的7%。
除于以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拥有股份、相关股份和债权证的权益及持有股份的淡仓”一节所披露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董事、其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
2024年年度报告
(据董事会所知,拥有本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数目者)概无在这五个最大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主要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于2024年12月31日的详情载于本年报内;而本公司各附属公司的董事名单已载于本公司网站。
财务报表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补充资料载于本年报财务报告章节。
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已采纳股息政策。在建议或宣布股息时,本公司应允许股东分享其利润同时维持充足的现金量以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不违反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一切适用法律与法规的前提下、并经考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以下因素,董事会有酌情权向本公司股东提议、宣布及派发股息:
? 本公司之实际财务表现;
?本公司之业务策略及营运,包括未来对资金需求及投资需要;
?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产生影响之经济状况及其他内部或外部因素;及
?其他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因素。
董事会建议2024年全年派息率为73%。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49港元,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2024年全年股息合计每股5.09港元,同比增长5.4%。
董事会相信,本公司同业领先的盈利水平和健康的现金流产生能力,将对未来发展提供充足支持,同时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捐款
本公司在年度内作出的捐款合计人民币69,936,425元(2023年:人民币71,308,749元)。
固定资产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载于本年报的财务报告章节。
2024年年度报告
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年度内的股东权益变动载于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董事本财政年度的董事为:
执行董事:
杨杰(董事长)
董昕(于2024年
月
日辞任)
何飚(于2024年
月
日获委任)
李丕征(于2025年
月
日辞任)
王利民(于2025年
月
日获委任)
李荣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建华杨强李嘉士梁高美懿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13条,王利民先生的任期将持续至本公司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有资格获得重选并愿膺选连任。另外,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09条,李荣华先生及姚建华先生将在本公司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其有资格获得重选并愿膺选连任。
拟在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重选的董事的简历载于本年报。除于该等简历中披露外,重选董事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此外,除简历中披露外,重选董事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重选董事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所有重选董事的服务合约并无特定服务年期,而每位重选董事将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轮值告退及重选。每位重选董事享有由董事会建议并由本公司股东批准之董事袍金每年180,000港元,服务不足一年的,董事袍金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王利民先生及李荣华先生已自愿放弃其年度董事袍金。本公司董事酬金详情载于本年报内。重选董事概无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于一年内终止而须作出赔偿(一般法定赔偿除外)的未到期服务合约。
除本年报所披露外,概无其他与重选董事重选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
2024年年度报告
董事在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利害关系本公司、其任何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于年终时或年度内任何时间有效且令本公司董事或与本公司董事有关联之实体以前或现时有直接或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第175条,每名董事或其他高级人员因其履行职务或进行与履行职务有关之其他活动而招致或产生之所有债务(受限于《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的规定),有权获得从本公司资产中拨付弥偿。此外,本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拥有股份、相关股份和债权证的权益及持有股份的淡仓于2024年12月31日,董事持有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的详情载列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董事 | 身份 |
持有普通股数目 | 占总发行股份数目百分比 |
梁高美懿 实益拥有人 20,000 0.00%注: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21,517,317,437股计算,并调整至小数后两位数字
于相联法团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相联法团 | 董事 |
身份 | 股份类别 |
持有股份数目 | 占总发行股份数目百分比 |
中国铁塔 李嘉士 实益拥有人 H股 500,000 0.00%注:根据中国铁塔于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总数176,008,471,024股计算,并调整至小数后两位数字。中国铁塔是2024年度本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之一。自2025年2月20日起,每十股现有中国铁塔股份被合并为一股合并及经削减的中国铁塔股份。因此,李先生于2024年12月31日持有的500,000股中国铁塔H股自2025年2月20日起被合并为50,000股合并及经削减的中国铁塔H股。
除本文所披露外,概无任何本公司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任何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而备存的登记册中所载之权益或淡仓,或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已另行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雇员购入股份的权利
除下述披露外,本公司、其任何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作出任何安排,使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其配偶或任何未满十八岁的子女可藉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取得利益。
2024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决议案批准采纳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计划”)。有关该计划的详情,请参阅下文各段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14日有关《建议采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函。
目的
该计划旨在(1)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员工与股东、投资者及本公司的利益均衡机制;(2)建立股东、本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本公司业绩提升和长期稳定发展;及(3)有效吸引、激励和保留本公司核心骨干员工,支撑本公司战略转型和长远发展。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本公司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激励对象的评估结果应达到或超越本公司有关绩效考核的有关标准。
有效期
除非按该计划内相关规定提前终止,该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自2020年5月20日起生效。
授予总量
依据该计划(及任何其他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行使时发行的普通股总量累计不得超过2,047,548,289股(“计划授权限额”),即批准该计划之日本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10%或本年报日期(即2025年3月20日)本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约9.49%。
除非经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在该计划的有效期内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包括已行使或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予以行使时所发行及将发行的普通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份数量总额的1%。
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根据公平市场价格原则厘定,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行权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i) 授予日普通股收盘价;及
(ii) 授予日前五个交易日普通股平均收盘价。
申请或接纳费用
激励对象就申请或接纳股票期权的授予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手续上激励对象接纳股票期权的授予须支付1.00港元的象征性代价。
股票期权的失效及注销
若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若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发生,则其股票期权将自动失效,且董事会应停止授予新股票期权,注销其尚未行使的股票期
2024年年度报告
权,并收回其从行使股票期权中获得的任何收益。于年内股票期权的变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并无根据该计划授出任何股票期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该计划项下的股票期权变动如下:
授予对象 | 股票期权涉及普通股数目 |
授予日 | 行权价格 |
(港元)于
2024
年 |
日未行权 |
于年内授出 | 于年内行权 |
于年内失效及注销 | 于 |
2024
月 |
本公司的员
工及人员
235,018,547 0 90,708,691 (11,901,776) 132,408,080
2020年6月12日
55.00
605,039,786 0 38,833,434 (23,117,777) 543,088,575
2022年9月19日
51.60
合计 840,058,333 0 129,542,125 (35,019,553) 675,496,655
剩余计划授
权限额
1,179,436,408
1,214,455,961
注:若达到该计划规定的开放行权条件,授出的股票期权将分三批开放如下:
(i) 第一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40%)将于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行权;(ii) 第二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30%)将于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行权;及(iii) 第三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30%)将于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行权行权有效期自开放行权开始直至授予日起10年后结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行使股票期权的详情如下:
日未行权
行使股票期权期间
行使股票期权期间 | 行权价格 |
(港元) | 紧接行权日之前的加权平均每股收盘价(港元) |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5.00 72.56 90,708,691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1.60 73.53 38,833,434
大股东及其他人士拥有股份和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持有股份的淡仓
本公司获告知,于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的下列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5%或以上: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行使股票期权涉及
普通股数目
持有普通股数目
持有普通股数目 | 占总发行股份数目百分比 |
直接持有 | 间接持有 |
(i)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42,367,000 14,890,116,842 69.40%(ii)
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香港)集团”)
– 14,890,116,842 69.20%(iii)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香港(BVI)”)
14,890,116,842 – 69.20%
2024年年度报告
注: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持有42,367,000股人民币股份、中国移动香港(BVI)持有14,890,116,842股香港股份。由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中国移动(香港)集团直接或间接有权在中国移动香港(BVI)的股东大会上行使三分之一或以上的投票权,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移动香港(BVI)的权益被视作及因而列入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中国移动(香港)集团的权益。“占总发行股份数目百分比”乃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21,517,317,437股计算,并调整至小数后两位数字
除上述披露外,概无任何其他人士(除了本公司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之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而备存的登记册中所载或任何已另行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关连(联)交易
持续关连交易
有关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进行的关联方交易的详细内容载于本年报内。其中大部分的交易亦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中定义的持续关连交易。
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下列持续关连交易并无超逾其各自的年度上限:
(1)本公司就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通信设施建设服务而收取的服务
费并不超逾人民币25亿元。本公司就个别项目对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乃受公开招标程序规限,而通信设施建设服务的定价乃主要基于透过
公开招标程序厘定的市场费率及适用规章所订明的相应标准。若个别项目不适用公开招
标程序,则采用与公开招标程序类似的遴选标准及定价机制;
(2)本公司就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租赁物业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总值并
不超逾人民币15亿元,而本公司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支付的物业管理服
务费用,以及本公司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取的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
用,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列载的每项适用的百分比率均低于0.1%。就其
中一方或其附属公司自有的个别物业所缴付的租金乃按照以下其中一项标准厘定:(i)独
立中介机构评定的价值;(ii)公开渠道获得的适用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或(iii)该方或其
附属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就其中一方或其附属公司自第三方承租之后再分
租予另一方或其附属公司的个别物业所缴付的租金,乃按照出租方或其附属公司实际
应付予该第三方的租金而厘定;
(3)本公司就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租赁机房和传输管道而确认的使用权
资产总值并不超逾人民币90亿元,而本公司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取的
租赁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列载的每项适用的百分比率均低于0.1%。租
赁费乃按市场价格厘定。在确定租赁费的市场价格时,本公司已考虑本公司和中国移动
集团公司向包括其他运营商在内的独立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以及本公司和中国移动集团
公司从包括其他运营商在内的独立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水平。本公司向中国移动集团公
司支付的租赁费不高于向独立第三方出租同类网络资产的费用;
(4)本公司就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租赁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而支付
的租赁费并不超逾人民币115亿元,而本公司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取
的租赁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列载的每项适用的百分比率均低于0.1%。
租赁费乃按市场价格厘定。在确定租赁费的市场价格时,本公司已考虑本公司和中国移
2024年年度报告
动集团公司向包括其他运营商在内的独立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以及本公司和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从包括其他运营商在内的独立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水平。本公司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支付的租赁费不高于向独立第三方出租同类网络资产的费用;
(5)本公司就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并不
超逾人民币22亿元,而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并不超逾人民币8亿元。交易价格乃按市场价格厘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在确定市场价格时,已考虑双方向独立第三方就同类型产品或服务支付及收取的费用水平;及
(6)中移通信及其附属公司向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明星辰”)及
其附属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并不超逾人民币2亿元,而启明星辰及其附属公司向中移通信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并不超逾人民币18亿元。交易价格乃按市场价格厘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在确定市场价格时,已考虑双方向独立第三方就同类型产品或服务支付及收取的费用水平。上文第(1)段所指的交易乃根据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于2020年1月2日签订的2020年度通信设施建设服务协议(经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签订的2024年度通信设施建设服务续展确认函进一步自2024年1月1日起续期一年)所进行的交易。本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4日就签订2024年度通信设施建设服务续展确认函作出公告。上文第(2)段所指的交易乃根据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于2023年1月6日签订的2023-2024年度场地使用和相关管理服务协议(“2023-2024年度物业租赁协议”)而进行的交易。本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就签订2023-2024年度物业租赁协议作出公告。2023-2024年度物业租赁协议的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两年。
上文第(3)段所指的交易乃根据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于2022年1月3日签订的2022-2024年度机房和传输管道租赁协议(“2022-2024年度机房和传输管道租赁协议”)而进行的交易。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3日就签订2022-2024年度机房和传输管道租赁协议作出公告。2022-2024年度机房和传输管道租赁协议的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三年。上文第(4)段所指的交易乃根据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于2024年1月5日签订的2024年度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协议(“2024年度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协议”)而进行的交易。本公司已于2024年1月5日就签订2024年度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协议作出公告。2024年度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协议的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一年。
上文第(5)段所指的交易乃根据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签订的2024年度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协议(“2024年度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协议”)而进行的交易。本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4日就签订2024年度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协议作出公告。其后本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宣布调整2024年度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2024年度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协议的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一年。
上文第(6)段所指的交易乃根据中国移动通信与启明星辰于2023年11月14日签订的2024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2024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而进行的交易。本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4日就签订2024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作出公告。2024年度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一年。
2024年年度报告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启明星辰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因此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和启明星辰均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上文第(1)至(6)段所指的各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公司所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均:
(i) 属本公司的日常业务;
(ii) 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
(iii) 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已委聘核数师,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鉴证业务准则》(Hong KongStandard on Assurance Engagements)第3000号(修订版)“历史财务资料审计或审阅以外之鉴证业务”(Assurance Engagements Other than Audits or Reviews of Historical FinancialInformation),并参考《实务说明》(Practice Note)第740号(修订版)“关于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Auditor’s Letter on Continuing Connected Transactions underthe Hong Kong Listing Rules),就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汇报。核数师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6条发出载有其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审验结果的无保留意见函件。核数师的函件确认其并未注意到任何事情可使他们认为持续关连交易:
(i) 并未获董事会批准;
(ii) 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按照本年报所述的本公司定价政策进行;
(iii) 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根据持续关连交易的有关协议进行;及
(iv) 超逾在本公司之前发出的公告中所载其各自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上
限。
就持续关连交易而言,本公司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中不时规定的披露要求,并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进行交易时依从香港联交所发出的指引信HKEX-GL73-14中所规定的政策及指引进行定价及制定交易条款。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除上述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外,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铁塔存在依据中国境内法律法规界定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载于本年报中。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以总额205,124,466.15港元(不包含费用)购回合共3,105,000股香港股份,该等已购回之香港股份已被注销,详情如下:
2024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该等购回香港股份将有利于本公司及其股东,并可提高本公司及其资产之净值及/或每股盈利。除上述披露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均没有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薪酬政策本公司一向重视人才吸引、激励、培养和保留,关注薪酬制度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以及薪酬成本效率,重视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的相互关系,以继续保持企业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间,员工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组成。
员工退休福利
本公司的员工退休福利详情载于本年报的财务报告章节。
公众持股量
截至本年报日期为止,基于公开予本公司查阅之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悉,本公司一直维持《香港上市规则》所订明之公众持股量。
核数师
将在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重新委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核数师的决议案。
购回日期 | 已购回之香港股份 |
数目 | 每股香港股份购买价格 |
(不包含费用,港元) |
(港元) |
(港元) |
2024年1月15日 738,000 65.90 64.95 48,356,416.802024年1月16日 180,000 66.45 65.50 11,942,352.002024年1月17日 379,500 65.45 64.50 24,624,730.352024年1月18日 353,000 65.30 64.10 22,843,724.302024年1月19日 303,000 65.70 64.90 19,783,263.902024年1月22日 231,500 63.90 63.05 14,707,935.802024年1月23日 155,000 64.50 63.30 9,922,697.002024年1月24日 37,000 64.50 63.80 2,374,800.60
2024年11月12日 290,000 69.40 68.55 19,992,542.00
2024年11月13日 166,000 70.25 68.85 11,589,505.80
2024年11月14日 272,000 70.20 69.30 18,986,497.60
合计 3,105,000 - - 205,124,466.15
2024年年度报告
附属公司董事清单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清单载列于本公司网站。
本年报中“董事长报告书”“业务概览”“财务概览”“人力资源发展”章节亦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书的一部份,请一并参阅。
承董事会命
杨杰董事长香港,2025年3月20日
2024年年度报告
其他重要事项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背景 | 承诺 |
类型 | 承诺方 |
内容 |
承诺期限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中国移动香港(BVI
)、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中国 | ||
移动集团公司
不主动放弃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
自公司的
A |
股股票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其他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
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除外)及 |
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稳定A股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自公司的
A |
股股票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其他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
BVI)、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措施的承诺 |
长期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其他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
BVI)、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保荐机
构、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
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长期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其他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
长期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其他
公司、中国移动香港(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长期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其他 公司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情况的承诺
长期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解决同业
竞争
中国移动香港(
BVI)、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中国 |
移动集团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长期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解决关联交易
中国移动香港(
BVI)、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中国 |
移动集团公司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长期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年度报告
承诺背景 | 承诺 |
类型 | 承诺方 |
内容 |
承诺期限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关于房产土地相关
安排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关于房产土地相关安排的承诺
长期 2022年1月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关于知识产权相关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关于知识产权相关安排的承诺
长期 2022年1月
安排 |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年度报告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145,000
0.67
- - - - - 144,145,000
0.67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133,725,000
0.63
- - - - - 133,725,000
0.6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33,725,000
0.63
- - - - - 133,725,000
0.62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4、外资持股 10,420,000
0.05
- - - - - 10,420,000
0.05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0,420,000
0.05
- - - - - 10,420,000
0.05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246,735,312
99.33
129,542,125
- - -3,105,000
126,437,125
21,373,172,437
99.33
1、人民币普通股 758,622,867
3.55
- - - - - 758,622,867
3.5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0,488,112,445
95.78
129,542,125
- - -3,105,000
126,437,125
20,614,549,570
95.80
4、其他 - - - - - - - - -
2024年年度报告
三、股份总数
21,390,880,312
100.00
129,542,125
- - -3,105,000
126,437,125
21,517,317,437
100.00
注:股份比例加减计算之结果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因港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新发行无限售条件港股股份(境外上市的外资股)129,542,125股;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22日、23日、24日及2024年11月12日、13日、14日分别实施了港股回购,累计回购无限售条件港股股份(境外上市的外资股)3,105,000股,上述股份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及2024年12月27日注销。报告期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增加126,437,125股,股份总数增加126,437,125股。以上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2024年年度报告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日期 |
战略配售部分
144,145,000 - - 144,145,000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2025-01-06合计 144,145,000 - - 144,145,000 / /
解除限售的战略配售部分已于2025年1月6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4,27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7,399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4,271户中:A股66,754户,港股7,517户注2:截至2025年2月28日,普通股股东总数117,399户中:A股109,912户,港股7,487户
2024年年度报告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 |
出借股份)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股份状态
股份状态 | 数量 |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 14,890,116,842 69.20
- 无-国有法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90,545,787 5,486,399,912 25.50
- 未知-未知港股股东A
- 82,309,500 0.38
- 未知-未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42,367,000 0.20
- 无-国有法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34,734,000
0.16
34,734,000 无-其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4,734,000
0.16
34,734,000 无-其他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4,734,000
0.16
- 无-国有法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6,050,000
0.12
26,050,000 无-其他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2,373,189 25,523,253
0.12
- 无-国有法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147,215
0.12
- 无-国有法人
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 |
2024年年度报告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种类
种类 | 数量 |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14,890,116,842 境外上市外资股 14,890,116,84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5,486,399,912 境外上市外资股 5,486,399,912
港股股东A
82,309,5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82,309,5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42,367,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367,000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4,7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734,000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25,523,253
人民币普通股 25,523,253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147,215
人民币普通股 25,147,21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0,758,068
人民币普通股 20,758,068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953,205
人民币普通股 16,953,205
CHINA
LIMITED
16,338,147 境外上市外资股 16,338,147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移动香港(BVI)系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注1: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收集个人资料应向资料当事人说明收集资料是否为必须事项,香港上市规则及港股信息披露规则均未要求披露持股5%以下的个
2024年年度报告
人股东信息。基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前述规定,公司未披露其余持股比例低于5%的港股股东信息,仅披露持股数量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港股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注3:港股股票(境外上市外资股)不涉及A股股票转融通相关事项;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A股股东,期初期末均不存在转融通出借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A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34,734,000 2025年1月6日-
自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4,734,000 2025年1月6日 -
自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3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6,050,000 2025年1月6日 -
自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17,367,000 2025年1月6日-
自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5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10,420,000 2025年1月6日 -
自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6 文莱投资局 10,420,000 2025年1月6日 -
自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7 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420,000 2025年1月6日 -
自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024年年度报告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2022年1月5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022年1月5日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2022年1月5日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
CT001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持有的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的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A股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控股股东情况
名称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杨杰、何飚、李荣华成立日期 1997年8月13日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控股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情况
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杰成立日期 1999年7月22日
主要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手机电视分
发服务、IPTV传输服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经营与信息
通信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等;国有资产投资及管理;业务 |
培训、会议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1.持有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8.78%股权
2.持有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1.47%股权
3.持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83%股权
2024年年度报告
4.持有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90%股权
注:以上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所列持股比例系根据相关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信息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者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财务等各方面具有独立性。本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未出现超越本公司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利用其特殊地位侵占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
2024年年度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杨杰
执行董事
男 62岁 2019年3月 至今 0 0 0 / 85.7 否董事长何飚
执行董事
男 53岁 2024年4月 至今 0 0 0 / 64.9 否首席执行官王利民 执行董事 男 56岁 2025年1月 至今 0 0 0 / 6.6 否李荣华
执行董事
男 59岁 2020年10月 至今 0 0 0 / 78.7 否财务总监姚建华
独立非执行董
事
男 64岁 2017年3月 至今 0 0 0 / 49万港元 否杨强
独立非执行董
事
男 63岁 2018年5月 至今 0 0 0 / - 否李嘉士
独立非执行董
事
男 64岁 2022年5月 至今 0 0 0 / 50万港元 是
2024年年度报告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梁高美懿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72岁 2022年5月 至今 20,000 20,000 0 / 52万港元 否李慧镝 副总经理 男 56岁 2019年9月 至今 0 0 0 / 79.4 否张冬 副总经理 男 55岁 2024年7月 至今 1,100 1,100 0 / 46.1 否程建军 副总经理 男 53岁 2025年2月 至今 0 0 0 / - 否陈怀达 副总经理 男 50岁 2025年3月 至今 0 0 0 / - 否李丕征(离任)
执行董事 男 60岁 2022年5月 2025年1月 0 0 0 / 78.8 否高同庆(离任)
副总经理 男 61岁 2020年2月 2024年12月 0 0 0 / 78.8 否孙迎新(离任)
副总经理 男 52岁 2024年7月 2025年2月 0 0 0 / 52.6 否
/ / / / / 21,100 21,100
/ / /注:
1、公司为注册于中国香港的红筹企业,未设置监事及监事会
2、公司董事的任职起始日期中,连任的董事自首次聘任日起算
3、梁高美懿所持股份为公司港股股票,张冬所持股份为公司A股股票
4、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在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公司
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前述关联方获取薪酬
2024年年度报告
5、张冬自2024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获取的薪酬;程建军、陈怀达在报告期内未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身
份获取薪酬
6、杨杰、何飚、王利民、李荣华、杨强自愿放弃其袍金
7、报告期内另有结算2023年年度奖金,其中:杨杰36万元,李荣华34.6万元,李慧镝35万元,李丕征35.7万元,高同庆35万元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杨杰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董事 2019年3月 至今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9年3月 至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年2月 至今
何飚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董事 2024年6月 至今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24年6月 至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24年3月 至今总经理 2024年3月 至今王利民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24年11月 至今李荣华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董事 2021年3月 至今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21年3月 至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2020年9月 至今
2024年年度报告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李慧镝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7年12月 至今首席网络安全官 2020年12月 至今张冬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24年5月 至今程建军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24年12月 至今陈怀达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25年2月 至今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期终止日期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姚建华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主席 2021年12月 至今香港金融学院 董事 2022年2月 至今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8年6月 至今
Amer Sports, Inc.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年1月 至今
香港科技大学
校董会成员 2016年8月 至今
司库 2021年11月 至今香港机场管理局 董事会成员 2023年6月 至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咨询委员会 委员 2023年11月 至今
香港公务员叙用委员会 委员 2024年7月 至今
2024年年度报告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 委员 2018年11月 至今
杨强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人工智能顾问 2018年5月 至今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创始人 2016年11月 至今非执行董事 2021年7月 至今香港科技大学 荣休教授 2024年1月 至今
李嘉士
胡关李罗律师行 合伙人 1989年4月 至今安全货仓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04年9月 至今彩星集团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9年11月 至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年12月 至今深圳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2009年6月 至今香港公益金筹募委员会 委员 1997年4月 至今
梁高美懿
第一太平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2年12月 至今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年3月 至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9年7月 至今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 非官守议员 2022年7月 至今
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 主席 2023年1月 至今
香港文化委员会 委员 2023年3月 至今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 委员 2019年7月 至今
2024年年度报告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 非当然成员 2021年5月 至今
香港大学
校务委员会委员 2009年11月 至今
司库 2014年7月 至今财务委员会主席 2014年7月 至今人力资源政策委员会委员 2014年7月 至今
2024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如下: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本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bileltd.com)披露的相关文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国移动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bileltd.com)披露的相关文件。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重大合同情况
2015年6月,中移通信与中国铁塔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约定中移通信及其子公司接受中国铁塔提供的电信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塔类产品、室分产品、传输产品和服务产品等,协议有效期10年,届满后可自动续展。2016年7月及2018年1月,中移通信与中国铁塔分别签订《商务定价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前述协议中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定价进行约定,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18年4月,中移通信与中国铁塔签订《服务协议》,将《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中移通信与中国铁塔签订《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新协议”),新协议保持了原有商务定价框架体系,通过增加共享折扣等给予运营商一定的租费优惠,并提高了运营商对中国铁塔服务质量和运营保障能力的要求,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26日,中移通信与中国广电签订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包括《5G网络共建共享合作协议》《5G网络维护合作协议》《市场合作协议》及《网络使用费结算协议》,2021年9月10日双方签订《5G网络共建共享补充协议》。基于该等合作协议,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行业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基于“平等自愿、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原则
2024年年度报告
开展合作,共同探索产品、运营等方面的模式创新,坚持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双方围绕中国广电获得的国家相关部门授权使用的700MHz全部频率共建共享700MHz无线网络,中移通信向中国广电有偿共享2.6GHz网络。中国广电向中移通信支付网络使用费。
报告期内,上述合同均正常履行。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753.0其中: 担保人为中移财务公司
担保人为中国移动
国际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保函发生额
1,311.6 3.8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保函发生额
390.5 47.1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633.5其中: 担保人为中移财务公司
担保人为中国移动国际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保函余额 1,153.1 11.7为资产负债率超过(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保函余额
422.3 46.4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A+B) 1,633.5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12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024年年度报告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严格控制公司代偿风险,无对外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224,900 224,900 0
其他 自有资金 101,500 101,500 0合计 - 326,400 326,400 0注:委托理财发生额是指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不存在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
重大关联交易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023年11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关连(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启明星辰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并批准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2024年度电信业务与信息服务、通信设施建设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与中国铁塔及启明星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
2024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关连(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2024年度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
2024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关连(联)交易上限的议案》,批准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签署补充协议,调整2024年度电信业务与信息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
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2024年度机房和传输管道租赁、物业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已分别于2022年1月3日、2022年11月18日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铁塔及启明星辰之间重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逾期未收回金额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
2024
年度预计金额上限 |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物业租赁 15 14.47
2024年年度报告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机房和传输管道租赁 90 69.30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租赁 115 97.44通信设施建设服务 25 12.43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销售
22 16.58电信业务和信息服务—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购买
8 4.14
中国铁塔
收入类:向中国铁塔提供设计施工
以及电信服务等
22 12.02费用化支出:铁塔相关资产租赁与
与维护服务、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 |
维护、包干电费、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等
330 264.79使用权资产新增 85 52.56启明星辰
向启明星辰销售商品或服务 2 0.18从启明星辰购买商品或服务 18 11.53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挖掘利用存量资源能力,有效管控租赁相关支出,使得租赁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资源、机房和传输管道的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上限。本公司通过精细化管控维护费用、争取5G场地费政策减免、优化租赁站址配置、有效压降新增站址租赁需求等举措,有效管控铁塔相关支出,使得关于中国铁塔的费用化支出、新增使用权资产金额的实际完成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上限。
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2022年3月23日,中移财务公司分别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铁塔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于中移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为700.00亿元,每日最高存款实际发生额(含应计利息)为406.25亿元;中移财务公司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上限金额为40.00亿元,实际发生额为2.35万元。本公司预计的最高存款余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的上限金额确定,而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相关业务属于非独家服务,实际业务开展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2024年度,中国铁塔于中移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为0.40亿元,每日最高存款实际发生额(含应计利息)为0元;自中移财务公司获得的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为40.0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实际发生额(含应计利息)为0元;中移财务公司向中国铁塔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上限金额为9.60亿元(其中手续费0.10亿元),实际发生额为0元。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铁塔之间的金融业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存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2024年年度报告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存款限额 |
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累计
存入金额 |
取出金额 |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子
公司
70,000
0.46%-
1.35%
3,408 129,717 114,241 18,884中国铁塔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 - - - -
合计
//
合计 |
/ 3,408 129,717 114,241 18,884
(2)贷款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贷款金额 |
还款金额 |
中国铁塔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4,000
/ - - - -
合计
//
合计 |
/- - -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实际控制人
委托贷款手续费等业
务
4,000
实际发生额
注
注1:上表单位均为百万元,相关数据经四舍五入后列示。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中,本公司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办理与其下属子公司的委托贷款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为人民币2.35万元
报告期内,除以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和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及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末公司的员工情况
单位:人
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55,405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45,123专业构成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市场类人员 194,103
2024年年度报告
技术类人员 183,110综合类人员 41,194经理类人员 32,745其他类人员 4,253合计 455,405教育程度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硕士及以上 66,468本科 311,202专科及以下 77,735合计 455,405
研发投入公司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关键核心能力不断增强,研发创新实力获得认可。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研发投入金额
单位:百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28,163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5,864研发投入合计 34,027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3%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17.2%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人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58,885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2.9%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博士研究生 772硕士研究生 22,792大学本科 35,321
2024年年度报告
大学专科 0中专 0高中及以下 0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35岁及以下 31,49736-40岁 14,31641-50岁 12,01751-59岁 1,04960岁及以上 6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4年年度报告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4年度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收入 |
利润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务业务
53,219
通信及信息服 | 通过中国移动通信 |
(BVI)间接持股100%
1,412,176 883,110 26,086 124,565 123,539 25,546 9,47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通信及信息服
务业务
5,595
通信及信息服 | 通过中移通信间接持 |
股100%
339,545 255,791 115,931 37,364 29,894 114,758 43,32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务业务
2,118
通信及信息服 | 通过中移通信间接持 |
股100%
122,909 67,954 73,778 18,465 14,069 70,886 27,333注:中移通信相关财务数据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2024年年度报告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银行业服务18%权益法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处理方法提供通信铁塔建设、维护、
运营服务
28%权益法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鉴于本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且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按照国际/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本公司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适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前境内外会计准则仍存在差异。自2008年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后,无新增重大会计准则差异。该等准则差异对本公司合并净利润和合并净资产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 净利润 |
净资产2024年度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138,526 131,935 1,361,239 1,310,685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按国际
/
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调整增加: |
—因以前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存在差异
- - 35,300 35,300
/
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
138,526 131,935 1,396,539 1,345,985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注1:因以前年度收购8省和10省运营子公司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存在差异。本公司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向最终控股母公司收购了其内地8省和10省的移动通信业务及资产。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并进行摊销,并于2008年1月1日将尚未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冲销并减记了本公司资本公积。而在国际/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进行摊销,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摊销,剩余商誉账面价值每年及当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因此,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出现净资产差异,2008年1月1日,差异额为人民币353.00亿元,并持续至今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本公司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一)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
2024年年度报告
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本集团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 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折旧年限变更
于2024年3月21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变更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折旧年限。2023年底,IMT-2030(6G)推进组正式提出6G标准化制定时间为2025年,预计商用时间为2030年,明确提出6G网络架构应最大限度重用5G网络投资,可见未来6G商用后5G和6G将协同组网,5G设备仍有较长生命周期。本公司综合考虑技术业务等因素及资产使用状况的详细评估,同时参考同行业运营商情况,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从2024年1月1日起,将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的折旧年限由7年调整为10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估计变更导致本集团2024年度的折旧及摊销减少约人民币190.69亿元。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百万元
2024
项目 | 年 |
2023
2022
年 | 年 |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5,897 12,874 4,777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504 2,628 6,650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86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6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5 -194 -837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95 2,766 2,411
小计
20,471 18,074 13,103减:所得税影响额4,812 4,277 3,043
2024年年度报告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 11 30
15,658 13,786 10,030
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百万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货币资金2,701客户备付金、履约保证金存款等其他非流动资产8,649法定存款准备金等
受限原因合计
11,350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载于本年报的财务报告章节“公允价值估计”。
2024年年度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 |
=
(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2月
519.81
513.74
513.74
0 509.12 0 99 13.41 3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G精品网络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273.13 / 273.13 100
2022年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68.75 4.02 64.10 93
2024年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6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千兆智家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42.97 / 42.97 1002023年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
42.97 0.96 42.99 100
2024年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
研发 是 否
85.93 8.42 85.93 100
2024年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注:上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变更或终止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部分募投项目采购、验收、交付进度延迟影响,公司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中台建设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经公司审慎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将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中台建设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底。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整体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62亿元,利息收入8.17亿元,鉴于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13.74亿元的比例低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关程序。后续,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年度报告
财务报告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移动”) 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移动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移动,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收入确认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 21 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 37。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中国移动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提供各种通信服务及销售通信相关产品。 由于电信公司的计费系统复杂,需要处理销售不同服务组合而产生的大量业务数据,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来自通信服务收入(“服务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存在电信行业的固有风险。 由于服务收入是中国移动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且其涉及复杂的信息技术系统,可能存在计费系统出账流程外记录服务收入的人工分录及服务收入存在金额不准确或计入不正确会计期间的固有风险,我们将中国移动服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评价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利用本所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如下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运行有效性: ? 与计费系统相关的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包括系统访问控制、程序变更控制、程序开发控制和计算机运行控制; ? 与计费系统中账单生成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计费系统与财务系统间接口核对等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 选取合同检查主要条款,评价不同业务类型服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 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服务套餐,将套餐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套餐价格与计费系统中的相关配置结果进行核对; ? 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向用户出具的账单,与计费系统中该用户订购的服务/与已提供服务相关支持性文件,相应的应收账款记录以及缴费记录 (如适用) 进行核对; ? 选取财务系统中的部分服务收入记录,与外部的银行收款记录进行比较分析; ? 从计费系统中提取数据,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工具重新计算期末应收账款和用户预存款金额,将计算结果与中国移动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及 ? 选取本年度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收入会计分录,并与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 |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对一家联营公司的权益减值评估认定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 11 所述的会计政策、“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 11及“五、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注释 2。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中国移动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投资基于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低于账面价值。这被视为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于2024年12月31日,中国移动管理层聘请外部评估专家,协助对浦发银行投资执行了减值评估。基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该评估涉及管理层对等关键假设的判断和估计。根据测试评估,管理层确定该投资不存在减值。 由于管理层在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我们将中国移动对浦发银行投资的减值评估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与评价中国移动对浦发银行投资的减值评估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评价与浦发银行投资减值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运行有效性; ?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 基于我们对浦发银行所在行业的了解,结合浦发银行的历史经营情况和其他相关外部信息,评价管理层在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本所估值专家亦协助评价管理层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所使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 ? 通过将上一年度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所使用的关键假设与本年度的实际经营结果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评价管理层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使用的关键假设所编制的敏感性分析,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及 ? 评价财务报表中关于中国移动对浦发银行投资减值评估的披露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 |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四、其他信息
中国移动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国移动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移动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国移动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移动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中国移动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移动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国移动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88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中珂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叶韵
2025年3月20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资 产 | 附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四(1) | 242,275 | 178,77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四(2) | 153,194 | 156,018 |
应收票据 | 1,103 | 1,205 | |
应收账款 | 四(3) | 75,741 | 54,881 |
预付款项 | 四(4) | 8,315 | 7,516 |
其他应收款 | 四(5) | 27,817 | 44,362 |
存货 | 四(6) | 11,229 | 12,026 |
合同资产 | 四(7) | 20,665 | 19,407 |
其他流动资产 | 四(8) | 28,220 | 23,917 |
流动资产合计 | 568,559 | 498,10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四(9) | 7,331 | 5,628 |
其他债权投资 | 四(10) | 10,856 | 2,995 |
长期应收款 | 2,759 | 1,304 | |
长期股权投资 | 四(11) | 198,563 | 181,7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四(12) | 3,072 | 52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四(13) | 209,422 | 185,621 |
固定资产 | 四(14) | 714,494 | 714,663 |
在建工程 | 四(15) | 74,271 | 74,496 |
使用权资产 | 四(16) | 80,625 | 94,753 |
无形资产 | 四(17) | 50,804 | 47,597 |
其中:数据资源 | 560 | - | |
开发支出 | 四(17) | 2,157 | 2,279 |
其中:数据资源 | 56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四(18) | 5,435 | 5,107 |
商誉 | 1 | 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四(19) | 50,755 | 47,3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四(20) | 93,723 | 95,23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04,268 | 1,459,253 | |
资产总计 | 2,072,827 | 1,957,357 |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2024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 附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应付票据 | 四(21) | 40,843 | 26,520 |
应付账款 | 四(22) | 354,341 | 297,456 |
预收款项 | 四(23) | 79,920 | 79,035 |
合同负债 | 四(24) | 54,964 | 66,193 |
应付职工薪酬 | 四(25) | 5,779 | 5,922 |
应交税费 | 四(26) | 21,549 | 19,895 |
其他应付款 | 四(27) | 41,329 | 26,67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四(28) | 32,512 | 35,175 |
其他流动负债 | 四(29) | 1,781 | 1,696 |
流动负债合计 | 633,018 | 558,565 |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四(28) | 55,930 | 67,759 |
递延收益 | 四(30) | 9,274 | 9,28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四(31) | 7,006 | 6,4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四(19) | 3,877 | 3,07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483 | 1,58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8,570 | 88,107 | |
负债合计 | 711,588 | 646,672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四(32) | 461,838 | 455,001 |
资本公积 | 四(33) | (301,501) | (301,738) |
其他综合收益 | 四(34) | 4,626 | 2,185 |
专项储备 | 四(35) | 354 | 348 |
一般风险准备 | 2,838 | 2,838 | |
未分配利润 | 四(36) | 1,188,577 | 1,147,79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356,732 | 1,306,432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07 | 4,253 | |
股东权益合计 | 1,361,239 | 1,310,685 |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2,072,827 | 1,957,357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利润表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四(37) | 1,040,759 | 1,009,309 |
减:营业成本 | 四(37) | 738,772 | 724,358 |
税金及附加 | 四(38) | 3,759 | 3,071 |
销售费用 | 四(39) | 54,564 | 52,477 |
管理费用 | 四(40) | 56,937 | 56,025 |
研发费用 | 四(41) | 28,163 | 28,711 |
财务费用 | 四(42) | (2,495) | (3,457) |
其中:利息费用 | 3,273 | 3,730 | |
利息收入 | 6,275 | 7,332 | |
加:其他收益 | 四(44) | 3,116 | 7,028 |
投资收益 | 四(45) | 14,657 | 9,88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097 | 8,95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四(46) | 13,170 | 12,874 |
减:信用减值损失 | 四(47) | 14,509 | 9,227 |
资产减值损失 | 四(48) | 1,209 | 568 |
二、营业利润 | 176,284 | 168,1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四(49) | 3,593 | 3,871 |
减:营业外支出 | 四(50) | 1,488 | 1,457 |
三、利润总额 | 178,389 | 170,5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四(51) | 39,863 | 38,596 |
四、净利润 | 138,526 | 131,935 | |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38,526 | 131,935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8,373 | 131,766 | |
少数股东损益 | 153 | 169 |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利润表(续)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四(34) | 2,538 | 1,51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93 | 1,509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亏损 | (683) | (154) |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889) | (184)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161 | (14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5 | 176 |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76 | 1,663 |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23 | 1,068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92 | 573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61 | 2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 | 3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1,064 | 133,44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0,866 | 133,27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8 | 172 | |
七、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四(52) | 6.45 | 6.16 |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四(52) | 6.42 | 6.15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78,190 | 1,050,42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3 | 4,90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54)(c) | 4,480 | 4,7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3,513 | 1,060,0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9,240) | (557,29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5,953) | (147,56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828) | (48,94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1) | (2,4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7,772) | (756,2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四(54)(a) | 315,741 | 303,78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四(54)(d) | 63,570 | 10,219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2,407 | 11,9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63 | 75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54)(f) | 92,886 | 87,2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826 | 110,27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5,979) | (181,26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四(54)(e) | (89,764) | (46,04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54)(g) | (109,277) | (88,6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5,020) | (315,969) |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194) | (205,69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96 | 1,39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54)(h) | 15,472 | 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68 | 1,44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7,571) | (91,1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54)(i) | (29,264) | (34,1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835) | (125,290)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167) | (123,8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0 | 21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四(54)(b) | 25,750 | (25,547)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四(54)(b) | 141,559 | 167,106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四(54)(b) | 167,309 | 141,559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 附注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2024年1月1日年初余额 | 455,001 | (301,738) | 2,185 | 348 | 2,838 | 1,147,798 | 4,253 | 1,310,685 | |
2024年度增减变动额 | 6,837 | 237 | 2,441 | 6 | - | 40,779 | 254 | 50,5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493 | - | - | 138,373 | 198 | 141,064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37 | 237 | - | - | - | - | 104 | 7,178 | |
1.股东投入资本 | 四(32)/ 四(33) | 6,837 | (300) | - | - | - | - | 104 | 6,641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四(33) | - | 489 | - | - | - | - | - | 489 |
3.对联营企业的其他权益调整 | 四(33) | - | 48 | - | - | - | - | - | 48 |
三、专项储备变动 | 四(35) | - | - | - | 6 | - | - | - | 6 |
1.提取专项储备 | - | - | - | 309 | - | - | - | 309 | |
2.使用专项储备 | - | - | - | (303) | - | - | - | (303) |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97,458) | (48) | (97,506) | |
1.对股东的分配 | 四(36) | - | - | - | - | - | (97,458) | (48) | (97,506)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52) | - | - | 52 | - | - | |
六、股份回购 | 四(36) | - | - | - | - | - | (188) | - | (188) |
2024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 | 461,838 | (301,501) | 4,626 | 354 | 2,838 | 1,188,577 | 4,507 | 1,361,239 |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 附注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2023年1月1日年初余额 | 453,504 | (302,437) | 676 | 347 | 2,838 | 1,107,120 | 4,075 | 1,266,123 | |
2023年度增减变动额 | 1,497 | 699 | 1,509 | 1 | - | 40,678 | 178 | 44,5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509 | - | - | 131,766 | 172 | 133,447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97 | 699 | - | - | - | - | 31 | 2,227 | |
1.股东投入资本 | 四(32)/ 四(33) | 1,497 | (14) | - | - | - | - | 31 | 1,514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四(33) | - | 717 | - | - | - | - | - | 717 |
3.对联营企业的其他权益调整 | 四(33) | - | (4) | - | - | - | - | - | (4) |
三、专项储备变动 | 四(35) | - | - | - | 1 | - | - | - | 1 |
1.提取专项储备 | - | - | - | 252 | - | - | - | 252 | |
2.使用专项储备 | - | - | - | (251) | - | - | - | (251) |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91,088) | (25) | (91,113) | |
1.对股东的分配 | 四(36) | - | - | - | - | - | (91,088) | (25) | (91,11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12月31日年末余额 | 455,001 | (301,738) | 2,185 | 348 | 2,838 | 1,147,798 | 4,253 | 1,310,685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何飚 李荣华 胡宇霆
企业负责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7年9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注册。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内地及香港提供通信及信息相关服务(就本合并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本公司的直接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内地)。本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60楼。
本公司的普通股分别于1997年10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交易所”)上市。
于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1)。
本合并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0日批准报出。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修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注册制下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的相关披露规定编制。
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水平。从性质来看,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
本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主要经营地区为中国内地,本公司位于内地的各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位于中国香港的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企业合并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以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工具或债务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基准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及以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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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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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债务工具(续)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欠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欠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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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类别组合,如应收个人客户组合、应收政企客户组合等,并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等,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除其他权益工具之外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亦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本集团的到期款项收回的程序仍会影响被减记的金融资产,如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则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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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d)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e)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
(10) 存货
(a) 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包括设备、终端等)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获取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周转材料通常于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被投资单位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e)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一项安排。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及共同经营(续)
(e) 共同经营(续)
本集团主要按照下述原则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
-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2)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信设备(如电信收发设备、交换中心及网络传输设备等)、办公设备及其他等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及预计净残值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固定资产(续)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续)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30年 | 3% | 3.23%-12.13% | ||
通信设备 | 5-10年 | 0%-3% | 9.70%-20.00%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10年 | 3% | 9.70%-32.33%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至少每年进行复核。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从2024年1月1日起,将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的折旧年限由7年调整为10年。该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详见附注二(27)。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
(16))。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后开始计提折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为楼宇的实体建造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通信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标准是系统割接上线或通过验收测试。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数据资源及电信服务频谱等,以成本计量。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如有)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或受益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列示如下 | 预计使用寿命 |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 | |
软件 | 2-5年 | |
著作权 | 2-5年 | |
电信服务频谱 | 15年 | |
数据资源 | 2-5年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至少每年进行复核。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
(16))。
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按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是指企业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含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合作研发费用、相关研发设备的折旧等各项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如何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能够被证明;?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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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6)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 或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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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按照中国内地有关法规,本集团在内地注册的各子公司职工参加了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本集团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及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补充退休福利等,除补充退休福利外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养老保险与强积金
本集团中国内地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及在香港注册的子公司按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规定为员工向独立管理机构作出的强积金供款,且缴款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故该供款于发生时计入本集团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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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续)
年金
年金为本集团符合条件的员工加入的一项由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统一安排的由第三方保险机构管理的退休计划,按员工薪资的一定比例或按年金相关之条款由本集团作出供款,供款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补充退休福利
除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设定提存计划外,本集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向满足一定条件的已退休职工提供一项补充退休福利计划。在该计划下,本集团按照一定标准每年向退休职工发放或报销一定的补贴及医疗费用等。本集团将该计划下的未来支付义务折现后确认为负债,并计入损益。因精算假设变化等重新计量该项负债而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c)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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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股份支付
本集团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基于授予日普通股股价等信息和参数确定股票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本集团授予的股票期权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预计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直至股票期权行权转入股本或股票期权到期转入未分配利润为止。
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对于最终未能达到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不确认成本或费用。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股本。
本公司向子公司员工授予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内列作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并在合并报表中抵销。
(19)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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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1) 收入确认
本集团主要通过与客户签订可取消的月度合同或通常需缴纳预付款且/或存在提前离网罚金的固定服务期合同,向客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其他通信服务,并向客户销售通信相关的产品。
对于本集团提供的通信服务、通信相关产品及/或其他服务/产品,若客户可以从这些服务或产品中获益,且本集团转让这些服务或产品的承诺是可以单独识别的,则本集团将其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
收入根据本集团转移所承诺的履约义务给客户时,有权获取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交易对价来衡量,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的金额。交易对价一般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且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当对一项服务或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收入具体确认方式如下
(a) 每项履约义务的收入于本集团将承诺的服务或商品转移给客户时,即完成履约义务
时确认。一般情况下,当电信服务提供至客户过程中,客户获得对服务的控制权时,本集团确认收入;于产品转移至客户时点,客户获得产品的控制权,本集团确认收入。
(b) 对于提供包括服务及产品等多项履约义务合同,本集团基于相对单独售价将交易对
价分配至每项履约义务。服务及产品的相对单独售价主要基于可观察的销售价格。若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时,本集团基于可合理获取的所有信息并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数据估计单独售价。每项履约义务的收入于承诺的服务或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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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收入确认(续)
(c) 本集团通常在服务及产品转移给客户前控制该服务和产品。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在考虑合同的主要责任、销售定价和存货风险等因素后,决定本集团是否作为主要责任人或代理人。如果在服务或产品转让给客户前,本集团评估认为未获取控制权,则本集团作为履行履约义务的代理人,收入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净额确认。
合同资产主要与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服务或产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相关,且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未获得无条件收款权。当服务已提供且账单开具时,合同资产被重分类为应收账款。
当在向客户提供合同中承诺的服务及产品前,本集团若已收到对价,则产生合同负债。合同负债主要包含向客户收取的通常不会返还的预付服务费用、客户积分奖励计划(“积分计划”)中未兑换的积分奖励以及未使用的递延流量。本集团收到的可返还的预付服务费用确认为预收款项。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主要包括应付第三方代理商的销售酬金,如果预期可收回,按照与该成本相关的服务或产品向客户转移方式相同的基础在预期合同存续期内摊销,并计入销售费用。在实际应用中,如果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为取得合同产生的资本化增量成本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是指本集团已发生的与履行通信服务合约直接相关、但不属于其他会计准则范围的成本。如果预期可收回,按照与客户合同履约成本相关的服务或产品向客户转移方式相同的基础在预期合同存续期内摊销,并计入营业成本。基于摊销期限,合同履约成本计入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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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政府的专项拨款,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分别确认与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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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满足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因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4)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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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除土地使用权外,本集团的租赁业务主要包含通信铁塔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及其他通信设备租赁。租赁合同通常是固定期限合同,一般无续约选择权。
在对包含租赁组成部分的合同开始或重新评估时,本集团根据各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价格将合同对价分配至每个租赁和非租赁部分。除非本集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允许的实务简化方法。
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不与利率或指数挂钩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在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由于近期未获得第三方贷款融资,本集团在考虑租赁期及租赁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对无风险利率进行调整。租赁付款额在本金和融资费用之间进行分摊。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利息,作为融资费用于租赁期内计入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其他租赁成本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用准则允许的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现金流分类
本集团偿付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和未计入租赁负债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b)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设备等资产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5) 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本集团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的组成部分。本集团的经营分部是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的以进行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为目的的内部财务报告为基础而确定。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已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
在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仅从事通信及信息相关业务,因此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经营分部。由于本集团绝大部分经营业务于中国内地进行,所以没有列示地区数据。本集团位于中国内地以外的资产及由中国内地以外的活动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均少于本集团资产及营业收入的5%。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违约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假设确定。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这些假设作出评估,并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市场状况及前瞻性信息选取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参数。
(b) 固定资产的折旧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减值准备(如有)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本集团每年审阅相关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和净残值,以确定应计入相关报告期的折旧金额。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考虑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c) 所得税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对于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等,本集团评估了暂时性差异转回的可能性。根据本集团的估计和假设,暂时性差异将在可预见的将来从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转回,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d)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是本集团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或行业环境的变化均可能令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价值出现变动。本集团每年最少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一次减值审阅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如某些事件或情况变化显示这些资产的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便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对于无既定可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本集团每年均会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会按照能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评估的税前折现率折现至其现值。在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需对收入水平和经营成本作出重大的判断。本集团会运用一切现有资料来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合理参数,包括按照合理并有依据的假设和对收入和经营成本所作预测得出的估计数额。如果这些估计数额出现变动,可能影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还可能导致计提额外的减值准备。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a)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 [2024] 24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本集团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续)
(c) 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折旧年限变更
于2024年3月21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变更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折旧年限。2023年底,IMT-2030 (6G)推进组正式提出6G标准化制定时间为2025年,预计商用时间为2030年,明确提出6G网络架构应最大限度重用5G网络投资,可见未来6G商用后5G和6G将协同组网,5G设备仍有较长生命周期。本公司综合考虑技术业务等因素及资产使用状况的详细评估,同时参考同行业运营商情况,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从2024年1月1日起,将5G无线及相关传输设备的折旧年限由7年调整为10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估计变更导致本集团2024年度的折旧及摊销减少约人民币190.69亿元。
(28)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29) 专项储备
本集团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
本集团使用专项储备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0) 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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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企业所得税(1)(3)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及25% | |||
增值税(2)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6%,9%及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1%,5%及7% |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除境外子公司和享受税收优惠税率的子公司(含部分子公司的分公司)外,本集团中国内地各子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均为25%。
本集团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缴纳香港利得税,2024年度及2023年度适用的税率均为16.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本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中国内地各子公司的股息收入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扣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为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6%、9%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子公司增值电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通信终端销售等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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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
(a)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集团部分中国内地西部地区子公司或分公司适用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 税率 | 起始年度及有效期 | |||||
2024年 | 2023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1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2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2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2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3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3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3年至2030年 | ||||
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3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4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7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7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15% | 15% | 2019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0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 15% | 15% | 2011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 15% | 15% | 2011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 15% | 15% | 2012年至2030年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 15% | 15% | 2014年至2030年 |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b) 本集团部分内地子公司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 税率 | 有效期 | |||||
2024年 | 2023年 | |||||||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311001217 | 15% | 15% | 2023年10月至2026年10月 | ||||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GR202311008316 | 15% | 15% | 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GR202313004046 | 15% | 15% | 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GR202332020192 | 15% | 15% | 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
中移支付有限公司 | GR202343005807 | 15% | 15% | 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 ||||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 GR202351102252 | 15% | 15% | 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411003286 | 15% | 15% | 2024年10月至2027年10月 | ||||
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444207086 | 15% | 15% | 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 | ||||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GR202444202631 | 15% | 15% | 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 | ||||
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 GR202233007817 | 15% | 15%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233007914 | 15% | 15%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
咪咕新空文化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GR202235100264 | 15% | 15% | 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
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 GR202244014589 | 15% | 15%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 GR202251005375 | 15% | 15% | 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 | ||||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232016135 | 15% | 15%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c)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于2020年至202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d)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部分内地子公司作为电信服务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部分内地子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e)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3个月及以下的银行定期存款 | 78,896 | 2,908 | |||
现金及银行活期存款 | 87,740 | 138,309 | |||
其他货币资金 | 673 | 34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小计 | 167,309 | 141,559 | |||
3个月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 | 69,556 | 33,571 | |||
应收利息 | 2,709 | 755 | |||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 | (a) | 2,701 | 2,887 | ||
合计 | 242,275 | 178,772 | |||
其中: | |||||
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 27,866 | 25,239 |
(a) 本集团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制的银行存款主要为客户备付金、履约保证金存款等。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 | 141,656 | 144,640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a) | 9,903 | 9,780 | ||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 1,635 | 1,598 | |||
合计 | 153,194 | 156,018 |
(a) 于2019年10月28日,本集团认购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于上海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集团有权于2020年5月4日至2025年10月27日,按照浦发银行公告的转股价将该债券转换为浦发银行股份,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并未行使该转股权。本集团以其在活跃市场中的交易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111,204 | 78,520 | |||
减:坏账准备 | (35,463) | (23,639) | |||
合计 | 75,741 | 54,881 |
应收账款自账单产生时计算账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74,230 | 54,015 | |||
1-2年 | 18,874 | 13,205 | |||
2-3年 | 8,679 | 4,806 | |||
3年以上 | 9,421 | 6,494 | |||
合计 | 111,204 | 78,520 |
(a) 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析如下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人民币57.81亿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4.2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5.43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前五名的欠款方中无本集团关联方。
(b) 2024年度,本集团无重大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c) 坏账准备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d) 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3 | 0.39 | (433) | 100.00 | 630 | 0.80 | (63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e) | 110,771 | 99.61 | (35,030) | 31.62 | 77,890 | 99.20 | (23,009) | 29.54 | ||||||||
合计 | 111,204 | 100.00 | (35,463) | 78,520 | 100.00 | (23,639) |
(e)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i) 个人客户组合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预期损失率 | 金额 | 金额 | 预期损失率 | 金额 | |||||||
1个月以内 | 2,468 | 2% | (49) | 2,748 | 2% | (55) | ||||||
1个月至3个月 | 807 | 20% | (161) | 846 | 20% | (169) | ||||||
3个月至1年 | 2,078 | 80% | (1,662) | 1,893 | 80% | (1,514) | ||||||
超过1年 | 2,415 | 100% | (2,415) | 1,845 | 100% | (1,845) | ||||||
合计 | 7,768 | (4,287) | 7,332 | (3,583)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e)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ii) 政企客户组合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违约损失率 | 金额 | 金额 | 违约损失率 | 金额 | |||||||
6个月以内 | 33,405 | 3% | (1,002) | 23,075 | 3% | (692) | ||||||
6个月至1年 | 18,683 | 25% | (4,671) | 11,662 | 25% | (2,916) | ||||||
1年至2年 | 15,222 | 65% | (9,894) | 10,143 | 65% | (6,593) | ||||||
2年至3年 | 7,227 | 85% | (6,143) | 3,604 | 85% | (3,063) | ||||||
超过3年 | 7,295 | 100% | (7,295) | 4,586 | 100% | (4,586) | ||||||
合计 | 81,832 | (29,005) | 53,070 | (17,850) |
(iii) 除上述客户组合外的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不重大。
(f)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年初余额 | 23,639 | 15,587 | |||
本年计提和转回 | 13,364 | 9,254 | |||
本年收回和核销 | (1,540) | (1,202) | |||
年末余额 | 35,463 | 23,639 |
本集团核销的坏账准备主要为对账龄一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的个人客户欠费计提的坏账准备,其个别欠款金额对本集团并不重大。此外,本集团于本年核销的应收账款中无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
1年以内 | 7,850 | 94.41 | 7,072 | 94.09 | ||||
1-2年 | 281 | 3.38 | 238 | 3.17 | ||||
2-3年 | 88 | 1.06 | 163 | 2.17 | ||||
3年以上 | 96 | 1.15 | 43 | 0.57 | ||||
合计 | 8,315 | 100.00 | 7,516 | 100.00 |
本集团的预付款主要为预付的终端款、水电费、维修费等款项,超过一年以上部分不重大。
(b)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人民币19.55亿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23.51%。于2024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的欠款方中无本集团关联方。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 | (a) | 11,306 | 32,021 |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2,885 | 2,639 | ||
暂付款 | 9,774 | 7,878 | ||
其他 | 4,095 | 2,060 | ||
28,060 | 44,598 | |||
减:坏账准备 | (243) | (236) | ||
合计 | 27,817 | 44,362 |
(a)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主要包括向银
行、其他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
(b)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25,435 | 42,482 | ||
1-2年 | 1,125 | 955 | ||
2-3年 | 590 | 412 | ||
3年以上 | 910 | 749 | ||
28,060 | 44,598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c)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7 | 0.70 | (197) | 100.00 | - | 188 | 0.42 | (188)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63 | 99.30 | (46) | 0.17 | 27,817 | 44,410 | 99.58 | (48) | 0.11 | 44,362 | |||||||
合计 | 28,060 | 100.00 | (243) | 0.87 | 27,817 | 44,598 | 100.00 | (236) | 0.53 | 44,362 | |||||||
(d)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 预期 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 未来12个月 预期 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 ||||||||||
年初余额 | 48 | - | 188 | 236 | 168 | - | 137 | 305 | |||||||
转入第三阶段 | (9) | - | 9 | - | (53) | - | 53 | - | |||||||
本年计提/(转回) | 7 | - | - | 7 | (60) | - | - | (60) | |||||||
本年核销 | - | - | - | - | (7) | - | (2) | (9) | |||||||
年末余额 | 46 | - | 197 | 243 | 48 | - | 188 | 236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d)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续)
(i)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三阶段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97亿元及人民币1.88亿元,这些款项收回可能性极低,均已发生信用减值,相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i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主要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的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以及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押金保证金、暂付款等,其未来的信用风险损失很低,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不重大。
本年本集团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不重大。此外,本集团于本年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e) 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60.00亿元,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21.3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0.00亿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9,005 | (281) | 8,724 | 9,147 | (302) | 8,845 | ||||||
合同履约成本 | 1,983 | - | 1,983 | 2,180 | - | 2,180 | ||||||
原材料及备品备件 | 414 | - | 414 | 534 | - | 534 | ||||||
其他 | 108 | - | 108 | 467 | - | 467 | ||||||
合计 | 11,510 | (281) | 11,229 | 12,328 | (302) | 12,026 |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库存商品 | 302 | 217 | (238) | 281 |
(c)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存货主要为手机及其他通信
终端等库存商品,本集团以其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合同资产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合同资产 | 26,249 | 24,456 | ||
减:减值准备 | (1,124) | (822) | ||
25,125 | 23,634 |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附注四(20)) | (4,460) | (4,227) | ||
合计 | 20,665 | 19,407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同资产均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合同资产的预期损失率在3%至5%之间。
(8) 其他流动资产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留抵及预缴增值税等 | 18,844 | 17,012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59 | 809 | |
其他 | 9,117 | 6,096 | |
合计 | 28,220 | 23,91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债权投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国债 | 5,239 | 5,243 | ||
其他 | 2,092 | 385 | ||
合计 | 7,331 | 5,628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国债面值总计人民币50.00亿元,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3.32%,实际利率为3.08%-3.11%,将于2052年到期。
本集团对上述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于债权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国债 | 6,979 | 1,562 | ||
其他 | 3,877 | 1,433 | ||
合计 | 10,856 | 2,995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国债面值总计人民币59.55亿元,固定票面年利率区间为2.19%-3.72%,实际利率为2.11%-2.95%,将于2044年-2054年到期。
本集团对上述债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于其他债权投资。
(11) 长期股权投资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联营企业 | (a) | 198,381 | 181,101 | |
合营企业 | 609 | 635 | ||
198,990 | 181,736 | |||
减:减值准备 | (427) | (21) | ||
合计 | 198,563 | 181,71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本年增减变动 | ||||||||||||||||||
2023年 12月31日 | 增加/(减少) 投资 | 按权益法调整的净损益 | 按权益法调整的其他综合收益 | 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 其他权益变动 | 外币折算差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 ||||||||||
浦发银行 | 117,936 | - | 7,255 | 1,987 | (1,713) | - | - | 125,465 | - |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 | 54,365 | - | 3,468 | 2 | (2,374) | - | - | 55,461 | - | |||||||||
其他 | 8,800 | 8,373 | 326 | (5) | (217) | 48 | 130 | 17,455 | (427) | |||||||||
合计 | 181,101 | 8,373 | 11,049 | 1,984 | (4,304) | 48 | 130 | 198,381 | (427) |
(i)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2)。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成本 | 2,944 | 476 | ||
加: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128 | ? | 47 | |
合计 | 3,072 | 52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1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9,422 | 185,621 |
于2024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的计划持有期超过一年。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固定资产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用于抵押或质押的固定资产,无重大闲置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 通信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176,409 | 2,014,510 | 17,287 | 2,208,206 | ||||
本年增加 | ||||||||
在建工程转入 | 3,809 | 138,321 | 2,283 | 144,413 | ||||
购置 | 94 | 266 | 177 | 537 | ||||
本年减少 | ||||||||
报废及处置 | (434) | (57,581) | (1,070) | (59,085) | ||||
外币折算差额 | 121 | 379 | 5 | 505 | ||||
2024年12月31日 | 179,999 | 2,095,895 | 18,682 | 2,294,576 | ||||
累计折旧 | ||||||||
2023年12月31日 | (75,454) | (1,393,947) | (12,692) | (1,482,093) | ||||
本年增加 | ||||||||
计提 | (6,360) | (136,294) | (1,445) | (144,099) | ||||
本年减少 | ||||||||
报废及处置 | 372 | 55,196 | 1,031 | 56,599 | ||||
外币折算差额 | (38) | (180) | (4) | (222) | ||||
2024年12月31日 | (81,480) | (1,475,225) | (13,110) | (1,569,815)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5) | (11,438) | (7) | (11,450) | ||||
本年增加 | ||||||||
计提 | (166) | (89) | (1) | (256) | ||||
本年减少 | ||||||||
报废及处置 | 1 | 1,439 | 2 | 1,442 | ||||
外币折算差额 | (1) | (1) | (1) | (3) | ||||
2024年12月31日 | (171) | (10,089) | (7) | (10,267) | ||||
账面价值 | ||||||||
2024年12月31日 | 98,348 | 610,581 | 5,565 | 714,494 | ||||
2023年12月31日 | 100,950 | 609,125 | 4,588 | 714,663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固定资产(续)
如附注五(3)所述,根据本集团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的合作协议,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处置(转让、抵押、质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700MHz无线网络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基站、天线及必要的无线配套设备)所有权。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上述无线网络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576.22亿元和人民币532.37亿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7.82亿元和人民币32.02亿元。
(15) 在建工程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在建工程 | (a) | 61,695 | 62,529 | |
工程物资 | (b) | 12,576 | 11,967 | |
合计 | 74,271 | 74,496 |
(a) 在建工程项目汇总信息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转入 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资金来源 | ||||||
移动通信网 | 26,654 | 71,610 | (69,312) | (3,639) | 25,313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传输网 | 17,452 | 39,337 | (38,681) | (572) | 17,536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业务支撑网 | 11,561 | 30,125 | (26,013) | (4,915) | 10,758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局房土建 | 5,705 | 9,767 | (8,566) | (172) | 6,734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1,157 | 2,146 | (1,841) | (108) | 1,354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62,529 | 152,985 | (144,413) | (9,406) | 61,69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在建工程(续)
(a) 在建工程项目汇总信息(续)
2024年度,本集团在建工程的其他减少为本年转入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相关资本开支。本集团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在建工程未计提减值准备。
(b) 工程物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工程材料及设备 | 12,586 | 11,977 | |||
减:减值准备 | (10) | (10) | |||
合计 | 12,576 | 11,96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使用权资产
通信铁塔及 相关资产 | 房屋及场地 | 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151,046 | 50,839 | 12,703 | 214,588 | |||
本年增加 | 8,491 | 10,529 | 3,457 | 22,477 | |||
本年减少 | (7,926) | (7,175) | (1,678) | (16,779) | |||
外币折算差额 | - | 60 | - | 60 | |||
2024年12月31日 | 151,611 | 54,253 | 14,482 | 220,346 | |||
累计折旧 | |||||||
2023年12月31日 | (85,572) | (27,791) | (6,472) | (119,835) | |||
本年增加 | (16,878) | (9,252) | (4,605) | (30,735) | |||
本年减少 | 3,660 | 6,050 | 1,170 | 10,880 | |||
外币折算差额 | - | (31) | - | (31) | |||
2024年12月31日 | (98,790) | (31,024) | (9,907) | (139,721)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本年增加 | - | - | - | - | |||
本年减少 |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 | - | |||
账面价值 | |||||||
2024年12月31日 | 52,821 | 23,229 | 4,575 | 80,625 | |||
2023年12月31日 | 65,474 | 23,048 | 6,231 | 94,753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使用权资产(续)
于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签订商务定价协议及服务协议,各期限为五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上述安排构成租赁修改。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新租赁条款确认相关租赁负债并相应调增使用权资产金额为人民币591.12亿元。本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特别股东会通过了相关决议,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随后与中国铁塔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商务定价协议及服务协议,中国铁塔将继续向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各子公司提供通信铁塔租赁及其他相关服务。基于上述协议,本集团在省级层面就租赁的具体资产及相关服务的提供进行磋商,并签署省级公司服务协议。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无形资产
注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电信服务频谱 | 著作权 | 数据资源 | 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22,049 | 99,052 | 5,738 | 13,339 | - | 544 | 140,722 | |||||||
本年增加 | (a) | 32 | 14,131 | 270 | 4,692 | 583 | 120 | 19,828 | ||||||
本年减少 | (3) | (5,450) | (461) | (3,321) | - | (62) | (9,297) | |||||||
外币折算差额 | 6 | 18 | 125 | - | - | 1 | 150 | |||||||
2024年12月31日 | 22,084 | 107,751 | 5,672 | 14,710 | 583 | 603 | 151,403 | |||||||
累计摊销 | ||||||||||||||
2023年12月31日 | (7,172) | (72,734) | (2,505) | (10,403) | - | (308) | (93,122) | |||||||
本年增加 | (473) | (10,646) | (347) | (4,917) | (23) | (104) | (16,510) | |||||||
本年减少 | 1 | 5,325 | 461 | 3,265 | - | 55 | 9,107 | |||||||
外币折算差额 | - | (10) | (60) | - | - | (1) | (71) | |||||||
2024年12月31日 | (7,644) | (78,065) | (2,451) | (12,055) | (23) | (358) | (100,596) | |||||||
减值准备 |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3) | ||
本年增加 | - | - | - | - | - | - | - | |||||||
本年减少 | - | - | - |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 | (3) | ? | - | - | - | - | (3) | ||||||
账面价值 | ||||||||||||||
2024年12月31日 | 14,440 | 29,683 | 3,221 | 2,655 | 560 | 245 | 50,804 | |||||||
2023年12月31日 | 14,877 | 26,315 | 3,233 | 2,936 | - | 236 | 47,59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无形资产(续)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及电信服务频谱等。电信服务频谱主要为本集团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中移香港”)从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竞拍获取的在香港地区提供3G、4G和5G通信服务的频谱,使用期限均为15年。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和担保的无形资产。
(a) 包含由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列示如下:
注 |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开发支出项目 | (b) | 2,279 | 5,864 | (5,986) | 2,157 |
(b) 研发支出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17,689 | 17,042 | ||
合作研发费用 | 9,859 | 11,689 | ||
折旧与摊销 | 4,347 | 3,183 | ||
办公、材料、水电费及其他 | 2,132 | 2,148 | ||
合计 | 34,027 | 34,062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8,163 | 28,71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5,864 | 5,351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预付服务费 | 2,650 | 2,028 | (1,430) | 3,248 | |||||
资产改良相关支出 | 928 | 171 | (396) | 703 | |||||
其他 | 1,529 | 1,316 | (1,361) | 1,484 | |||||
合计 | 5,107 | 3,515 | (3,187) | 5,435 |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亏损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亏损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30,558 | 6,759 | 19,020 | 4,248 | ||||
存货跌价准备 | 277 | 69 | 296 | 74 | ||||
固定资产减值、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 42,642 | 9,728 | 40,959 | 9,338 | ||||
尚未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费用 | 124,411 | 28,165 | 108,458 | 24,649 | ||||
未兑换的积分计划 | 16,744 | 3,799 | 28,526 | 6,511 | ||||
租赁负债 | 83,559 | 18,880 | 98,448 | 22,229 | ||||
其他 | 40,513 | 9,597 | 40,502 | 9,381 | ||||
合计 | 338,704 | 76,997 | 336,209 | 76,430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4,958) | (6,240) | (17,698) | (4,425)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注) | (22,794) | (5,151) | (23,970) | (5,420) | |||||
使用权资产 | (79,259) | (17,867) | (95,696) | (21,589) | |||||
其他 | (3,717) | (861) | (3,533) | (736) | |||||
合计 | (130,728) | (30,119) | (140,897) | (32,170) |
注:本集团于2014年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文件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算折旧或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与会计上折旧年限区别构成暂时性差异,其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c)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互抵金额 | 抵销后金额 | 互抵金额 | 抵销后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42) | 50,755 | (29,093) | 47,3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242 | (3,877) | 29,093 | (3,07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d)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本集团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528 | 29,079 | |
可抵扣亏损 | 43,085 | 49,965 | |
合计 | 74,613 | 79,044 |
(e)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分布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3,437 | 5,348 | |
一至五年 | 18,598 | 18,181 | |
五年以上 | 21,050 | 26,436 | |
合计 | 43,085 | 49,965 |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和《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规定,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符合标准的高新技术资格的子公司,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
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除高新技术企业外的子公司,其可抵扣亏损自发生年度起,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抵扣未来应税所得额。本集团所属注册在香港的子公司,其经营亏损可以无限期抵扣未来应税利润。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合同成本 | (a) | 24,522 | 25,047 | |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 45,764 | 47,680 | ||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 | (b) | 8,649 | 7,707 | |
预付工程款 | 1,461 | 1,554 | ||
合同资产(附注四(7)) | 4,791 | 4,396 | ||
其他 | 8,867 | 9,019 | ||
94,054 | 95,403 |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附注四(7)) | (331) | (169) | ||
合计 | 93,723 | 95,234 |
(a) 合同成本主要为客户接入本集团通信网络(如宽带接入等)发生的相关成本。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预计在超过一年后摊销的合同成本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7.90亿元及人民币93.85亿元。2024年度及2023年度合同成本摊销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9.43亿元及人民币234.05亿元。
(b)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主要为财务公司按规定比例向央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上述法定
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财务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应付票据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543 | 15,090 | ||
商业承兑汇票 | 23,300 | 11,430 | ||
合计 | 40,843 | 26,520 |
(22) 应付账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160,377 | 133,550 | ||
应付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 | 129,505 | 114,579 | ||
应付渠道费用及合作分成款 | 25,507 | 20,677 | ||
应付终端及商品款等 | 27,016 | 21,603 | ||
其他 | 11,936 | 7,047 | ||
合计 | 354,341 | 297,456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分别为人民币
430.18亿元及人民币386.82亿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和设备尾款、网络运营及支撑项目尾款等。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预收款项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年以内(含1年) | 78,733 | 78,466 | ||
1年以上 | 1,187 | 569 | ||
合计 | 79,920 | 79,035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均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单项重大预收款项。
(24) 合同负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不可退还的用户预存款 | 22,437 | 18,892 | |
未兑换的积分计划 | 17,737 | 29,945 | |
未使用的递延流量 | 12,845 | 14,276 | |
其他 | 2,847 | 3,955 | |
55,866 | 67,068 |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 (902) | (875) | |
合计 | 54,964 | 66,193 |
合同负债将在服务提供时确认为营业收入。于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负债中大部分已在一年内于合并利润表确认为营业收入。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短期薪酬 | (a) | 5,068 | 5,189 | |
应付离职后福利 | (b) | 710 | 732 | |
应付辞退福利 | 1 | 1 | ||
合计 | 5,779 | 5,922 |
(a) 短期薪酬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工资和薪金 | 186 | 100,025 | (100,038) | 173 | ||||
职工福利费 | 576 | 8,502 | (8,511) | 567 | ||||
社会保险费 | 442 | 10,084 | (10,048) | 47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16 | 9,591 | (9,556) | 451 | ||||
工伤保险费 | 24 | 319 | (317) | 26 | ||||
生育保险费 | 2 | 174 | (175) | 1 | ||||
住房公积金 | 74 | 9,934 | (9,959) | 49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73 | 3,129 | (3,330) | 3,272 | ||||
其他短期薪酬 | 438 | 5,216 | (5,125) | 529 | ||||
合计 | 5,189 | 136,890 | (137,011) | 5,068 |
(b) 离职后福利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基本养老保险 | 212 | 12,720 | (12,745) | 187 | ||||
失业保险费 | 12 | 504 | (504) | 12 | ||||
年金 | 130 | 7,063 | (7,105) | 88 | ||||
补充退休福利 | 378 | 433 | (388) | 423 | ||||
合计 | 732 | 20,720 | (20,742) | 710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应交税费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交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 | 16,028 | 14,905 | ||
其他 | 5,521 | 4,990 | ||
合计 | 21,549 | 19,895 |
(27) 其他应付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 18,884 | 3,408 | ||
押金保证金 | 11,853 | 13,348 | ||
代缴/暂收款 | 7,081 | 5,221 | ||
其他 | 3,511 | 4,696 | ||
合计 | 41,329 | 26,673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人民币
67.76亿元及人民币74.83亿元,主要为应付押金保证金及暂收款项等,因为业务持续发生,该款项尚未结清。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租赁负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租赁负债 | 88,442 | 102,934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512) | (35,175) | ||
合计 | 55,930 | 67,759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为因增加使用权资产所确认的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4.01亿元及人民币153.75亿元。
(29) 其他流动负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待转销项税 | 1,730 | 1,665 | ||
其他 | 51 | 31 | ||
合计 | 1,781 | 1,696 |
(30) 递延收益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递延收益 | 9,281 | 3,137 | (3,144) | 9,274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 (a) | 7,425 | 6,781 | |
应付辞退福利 | 5 | 6 | ||
7,430 | 6,787 | |||
减:列示于应付职工薪酬的流动部分 | (424) | (379) | ||
合计 | 7,006 | 6,408 |
(a) 本集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实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并且承担该
等人员的某些退休后福利(主要是补充医疗福利等),确保其福利水平不降低。该福利计划构成一项长期设定受益义务,且无任何的计划资产。于报告期末,本集团聘请有资格的独立精算师,按照预期应计单位成本法对该设定受益计划进行精算评估,并确认相关负债。精算假设主要包含折现率、预计寿命等。2024年度及2023年度,年化折现率分别为1.75%及2.75%。预计寿命假设基于《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养老类业务表》相关信息加以确定。精算假设的合理变动不会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及其变动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年初余额 | 6,781 | 6,2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143 | 672 | |
-服务成本 | (38) | 508 | |
-利息成本 | 181 | 164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精算损失 | 889 | 184 | |
本年支付 | (388) | (357) | |
年末余额 | 7,425 | 6,781 |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股本
股份 | 人民币 | ||||
注 | 数目 | 百万元 | |||
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 | |||||
于2023年12月31日 | 21,390,880,312 | 455,001 | |||
因行使股票期权而发行普通股(附注四(53)) | (a) | 129,542,125 | 6,837 | ||
回购注销 | (b) | (3,105,000) | —— | ||
于2024年12月31日 | 21,517,317,437 | 461,838 | |||
其中: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数 | 20,614,549,570 | ||||
上海交易所上市的股数 | 902,767,867 |
(a) 2024年度股票期权持有人行使股票期权认购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份合共
129,542,125股,价款为港币69.93亿元(折合人民币63.92亿元),记入股本。人民币4.45亿元由资本公积转入股本。
(b) 2024年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份(“香港股份”)数目为
3,105,000股,回购价格介于每股港币63.05元和港币70.25元之间,支付的总金额为港币2.06亿元,折合人民币1.88亿元。进行该回购的资金来自本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故而按照香港《公司条例》要求,该回购款抵减本公司未分配利润。
(c) 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不定时宣派的股息,并且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按
照每持有一股股份获得一票的比例参与投票。所有普通股在分摊本公司剩余资产方面享有同等权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3) 资本公积
注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历史同一控制收购差异 | (a) | (305,419) | - | - | (305,419) | |||
联营企业其他权益调整 (附注四(11)(a)) | 1,062 | 48 | - | 1,110 | ||||
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附注四(53)/ (附注四(32)(a)) | 1,671 | 489 | (445) | 1,715 | ||||
其他 | 948 | 145 | - | 1,093 | ||||
合计 | (301,738) | 682 | (445) | (301,501) |
(a) 本集团2004年末以前分步完成了向母公司收购中国内地三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移动通信业务的交易,交易对价与被收购业务净资产值的差额考虑递延税影响后冲减本集团资本公积项下的股本溢价人民币3,356.82亿元。根据2014年3月3日生效的香港新《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注册公司采用无面值制度,法定股本的概念亦被取消,因此本公司的股份不再有票面值或面值。根据该条例相关要求,于2014年3月3日,本公司将股本溢价贷方的余额人民币3,893.16亿元转入股本。上述两个事项共同影响导致本集团资本公积为借方余额。此外,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向母公司的子公司收购其与固网电信运营相关的若干资产和业务,相应确认资本公积人民币302.63亿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2024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 ||||||||||||||
2023年 12月31日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24年 12月31日 | 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其他综合收益本年转出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106) | 161 | - | 55 | 161 | - | - | 161 | - |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312) | (889) | - | (1,201) | (889) | - | - | (889)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4 | 45 | (52) | 157 | 55 | - | (10) | 45 | -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349 | 1,823 | - | 2,172 | 1,823 | - | - | 1,823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2 | 461 | - | 483 | 662 | - | (201) | 461 | 45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068 | 892 | - | 2,960 | 892 | - | - | 892 | - | ||||||
合计 | 2,185 | 2,493 | (52) | 4,626 | 2,704 | - | (211) | 2,493 | 4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5) 专项储备
2023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安全生产费 | 348 | 309 | (303) | 354 | ||||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财资〔2022〕136号)等规定,本集团的部分中国内地从事建筑安装及工程服务等的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
(36) 未分配利润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年初余额 | 1,147,798 | 1,107,120 | ||
本年增加 | 138,425 | 131,766 | ||
-净利润 | 138,373 | 131,766 |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52 | - | ||
本年减少 | (97,646) | (91,088) | ||
-分配现金股利 | (97,458) | (91,088) | ||
-股份回购(附注四(32)) | (188) | - | ||
年末余额 | 1,188,577 | 1,147,798 |
根据本公司相关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和2023年度分别向投资者分配现金利润人民币974.58亿元及人民币910.88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中国内地的子公司每年均须按10%的税后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含储备基金),直至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达到相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该等企业亦可根据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定,按一定的百分比的税后利润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含企业发展基金)。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子公司(不含亏损子公司)已相应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如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以弥补以往年度的亏损(如有),并可转为缴足股本,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资后的结余不得少于相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未分配利润(续)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包含在本集团合并未分配利润中的子公司计提的法定及任意盈余公积合计分别为人民币3,808.01亿元及人民币3,675.35亿元。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a) 营业收入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
语音业务 | 70,090 | 72,258 | ||
短彩信业务 | 30,822 | 31,106 | ||
无线上网业务 | 385,936 | 394,797 | ||
有线宽带业务 | 130,192 | 118,768 | ||
应用及信息服务 | 243,774 | 221,642 | ||
其他 | 28,654 | 24,943 | ||
889,468 | 863,514 | |||
其他业务收入: | ||||
销售产品收入及其他 | 151,291 | 145,795 | ||
合计 | 1,040,759 | 1,009,309 |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为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其余营业收入金额不重大。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附注二(21),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主要在一段期间内确认。
本集团尚未完成的履约义务主要与通信服务相关。本集团一般按月度或其他固定期限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月向客户开具账单以获取无条件的对价收款权。截至年末,大部分分配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对价预计在提供服务后一年内确认。对于预计期限在一年或更短期限的合同,以及对于按履约义务完成进度即可直接发出账单确认收入和收款权的合同,本集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允许的实务简化方法,因此,相关剩余履约义务的信息未予披露。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b) 营业成本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 | ||||
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注) | 275,237 | 260,881 | ||
折旧与摊销 | 180,453 | 197,044 | ||
职工薪酬 | 100,944 | 95,089 | ||
网间结算支出 | 28,445 | 24,867 | ||
其他 | 4,453 | 3,670 | ||
589,532 | 581,551 | |||
其他业务成本: | ||||
销售产品成本及其他 | 149,240 | 142,807 | ||
合计 | 738,772 | 724,358 |
注:本集团主营业务成本中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主要包括维护支撑相关成本、能源使用费、铁塔使用费(附注四(43)(a))及电路及网元和其他资产使用费(附注四
(43)(b))等。
(38) 税金及附加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房产及土地税 | 1,900 | 1,89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 1,258 | 672 | ||
印花税 | 568 | 469 | ||
其他 | 33 | 32 | ||
合计 | 3,759 | 3,071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销售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渠道服务支撑费 | 46,106 | 42,589 | ||
广告、宣传及客户服务费 | 8,442 | 9,869 | ||
其他 | 16 | 19 | ||
合计 | 54,564 | 52,477 |
(40) 管理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含工会及教育经费等) | 37,625 | 36,429 | ||
折旧与摊销 | 6,715 | 6,935 | ||
行政、物业费用等 | 4,268 | 4,425 | ||
维护支撑相关成本 | 2,988 | 2,866 | ||
能源使用费 | 1,223 | 1,178 | ||
其他 | 4,118 | 4,192 | ||
合计 | 56,937 | 56,02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1) 研发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17,562 | 17,007 | ||
合作研发费用 | 5,031 | 6,815 | ||
折旧与摊销 | 3,933 | 3,153 | ||
办公、材料、水电费及其他 | 1,637 | 1,736 | ||
合计 | 28,163 | 28,711 |
(42) 财务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利息收入 | (6,275) | (7,332) | ||
利息费用 | 3,273 | 3,730 |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993 | 3,512 | ||
其他利息支出 | 280 | 218 | ||
汇兑净损失 | 376 | 4 | ||
银行手续费等 | 131 | 141 | ||
合计 | (2,495) | (3,45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费用按性质分类(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网络运营及支撑支出 | 283,341 | 268,895 | |||
维护支撑相关成本 | 191,045 | 175,551 | |||
能源使用费 | 42,654 | 41,799 | |||
铁塔使用费 | (a)/(c) | 23,989 | 24,866 | ||
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使用费 | (b)/(c) | 18,497 | 18,415 | ||
其他 | 7,156 | 8,264 | |||
折旧与摊销 | 191,101 | 207,132 | |||
职工薪酬(含工会及教育经费等) | 156,131 | 148,525 | |||
销售产品成本及其他 | 149,240 | 142,807 | |||
渠道服务支撑费 | 46,106 | 42,589 | |||
网间结算支出 | 28,445 | 24,867 | |||
广告、宣传及客户服务费 | 8,442 | 9,869 | |||
其他 | 15,630 | 16,887 | |||
合计 | 878,436 | 861,571 |
(a) 铁塔使用费包含使用通信铁塔的非租赁部分(维护、使用附属设施及其他相关支
撑服务)及租赁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b) 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使用费主要包括与使用电路、网元及其他资产的非租赁部
分及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租赁部分,如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和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 2024年度及2023年度,短期租赁付款额及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合计分别为人民币111.70亿元及人民币99.50亿元;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主要与铁塔租赁业务相关)分别为人民币56.12亿元及人民币60.58亿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4) 其他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7 | 4,431 | |||
其他 | 3,109 | 2,597 | |||
合计 | 3,116 | 7,028 |
(45) 投资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097 | 8,958 | |||
其他 | 3,560 | 928 | |||
合计 | 14,657 | 9,886 |
(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 | 12,868 | 11,893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22 | 248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80 | 733 | ||
合计 | 13,170 | 12,874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7) 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附注四(3)) | 13,364 | 9,254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转回) (附注四(5)) | 7 | (60) | |||
其他 | 1,138 | 33 | |||
合计 | 14,509 | 9,227 | |||
(48) 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存货跌价损失 (附注四(6)) | 217 | 246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02 | 216 | |||
其他 | 690 | 106 | |||
合计 | 1,209 | 568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9) 营业外收入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赔偿款 | 1,324 | 1,233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700 | 526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利得 | 961 | 1,456 | |||
其他 | 608 | 656 | |||
合计 | 3,593 | 3,871 |
(50) 营业外支出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825 | 910 | |||
其他 | 663 | 547 | |||
合计 | 1,488 | 1,45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1) 所得税费用
(a) 本年所得税费用组成
(b)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税前利润 | 178,389 | 170,531 | |||
按税率25%计算的预期所得税 | 44,597 | 42,633 | |||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 (2,747) | (2,087) | |||
其他免税收入 | (283) | (246) | |||
税率差异的影响 | (3,046) | (2,646)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及 可抵扣亏损的税务净影响 | 937 | 1,332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的税务影响 | 1,670 | 1,392 |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1,265) | (1,782) | |||
本年所得税费用 | 39,863 | 38,596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本年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 | 42,034 | 41,197 | |||
本年香港及其他地区或国家利得税 | 681 | 609 | |||
中国内地递延所得税 | (2,864) | (3,226) | |||
香港及其他地区或国家递延税项 | 12 | 16 | |||
合计 | 39,863 | 38,596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373 | 131,766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21,438,442,570 | 21,376,288,436 | ||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 6.45 | 6.16 |
(b) 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2024及2023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时,本集团已考虑了以下潜在赋予其持有人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安排:
(i) 年度内本集团一家联营企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注四(2));
(ii) 年度内本公司的股票期权(附注四(53));
该两项安排对2024及2023年度的每股收益均具有稀释性。其中,(i)可转换公司债券假定转换将分别减少2024及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ii)以假定本年末即为业绩考核期期末时可确定的业绩条件满足为限,行权价格低于股票期权发行期间的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普通股的平均市场价格时,将分别增加2024及2023年度计算所用的普通股的加权数量。
202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是基于本年已调整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383.56亿元(2023年度:1,316.99亿元)及本公司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1,542,759,453股(2023年度:21,408,818,755股)(已调整所有潜在稀释性普通股的影响)计算得出。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2) 每股收益(续)
(b) 稀释每股收益(续)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润(稀释)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373 | 131,766 | ||
加: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 281 | 254 | ||
减:本集团持有的联营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税后公允价值收益及利息收入 | (298) | (321) | ||
? | ||||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调整后利润 | 138,356 | 131,699 |
股份加权平均数(稀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21,438,442,570 | 21,376,288,436 | ||
因假定行使股票期权而产生的稀释数 | 104,316,883 | 32,530,319 |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21,542,759,453 | 21,408,818,75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股份支付
本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的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批准采纳了一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本集团符合该计划激励对象标准的人员(即合格参与者)授予股票期权。
根据以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于行使时新发行的股份总量累计不得超过2,047,548,289股,即股东大会批准该计划之日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0%。
该行权价格是根据公平市场价格原则确定,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行权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i)授予日股份收盘价;及(ii)授予日前五个交易日,该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平均收盘价。如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条件,被授出的股票期权将分三批解锁如下,解锁后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10年后结束。该计划下的股票期权需满足相关业绩考核期的若干业绩条件后方可行使:
第一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40%)将于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第二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30%)将于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第三批(占授出的股票期权的30%)将于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放可行权。
激励对象为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并无获授股票期权。
于2020年6月12日(“第一期授予”),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批准向9,914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格参与者授予共计305,601,702股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占本公司授予日届时已发行股本的1.5%。行权价格为每股港币55.00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股份支付(续)
于2022年9月19日(“第二期授予”),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批准向10,988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与者授予合共涉及607,649,999股股份的股票期权,占本公司届时已发行股本的2.8%。行权价格为每股港币51.60元。
2024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股票期权相关成本为人民币4.89亿元(2023年度:人民币7.17亿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中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2.62亿元。
(a) 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其有关的平均行权价格的变动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平均行权价格 | 股票期权数量 | |||
于2023年1月1日 | 港币52.67元 | 887,599,718 | ||
已行权 | 港币55.00元 | (28,053,548) | ||
已失效 | 港币54.57元 | (19,487,837) | ||
于2023年12月31日 | 港币52.55元 | 840,058,333 |
于2023年12月31日可行使 | 港币55.00元 | 150,089,484 | ||
于2024年1月1日 | 港币52.55元 | 840,058,333 | ||
已行权 | 港币53.98元 | (129,542,125) | ||
已失效 | 港币52.76元 | (35,019,553) | ||
于2024年12月31日 | 港币52.27元 | 675,496,655 | ||
于2024年12月31日可行使 | 港币53.01元 | 318,861,002 |
2024年度,298,580,275股股票期权满足可行权条件后开放可行权(2023年度:
75,569,164股)。2024年度,已行使股票期权于行权日的加权平均股价为港币73.41元(2023年度:港币
65.36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股份支付(续)
(b)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到期日、行使
价及各自的数目详情如下:
授予日期 | 一般可行使期间 | 行权价格 | 于2024年12月31日股票期权的股份数目 | 于2023年12月31日股票期权的股份数目 | ||||
2020年6月12日 | 2022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2日 | 港币55.00元 | 35,828,473 | 81,867,774 | ||||
2020年6月12日 | 2023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2日 | 港币55.00元 | 40,595,184 | 68,221,710 | ||||
2020年6月12日 | 2024年6月12日至2030年6月12日 | 港币55.00元 | 55,984,423 | 84,929,063 | ||||
2022年9月19日 | 2024年9月19日至 2032年9月19日 | 港币51.60元 | 186,452,922 | 242,015,914 | ||||
2022年9月19日 | 2025年9月19日至 2032年9月19日 | 港币51.60元 | 178,317,818 | 181,511,936 | ||||
2022年9月19日 | 2026年9月19日至 2032年9月19日 | 港币51.60元 | 178,317,835 | 181,511,936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未行使股票期权的加权平均剩余合同期限分别为7.3年及8.0年。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股份支付(续)
(c)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在等待期内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已授出股票期权的加权平均公允价值为每股港币4.00元(第一期授予)及每股港币3.28元(第二期授予)。
已授出期权的公允价值估值模型主要参数包括:
于2020年6月12日 第一期授予 | 于2022年9月19日 第二期授予 | ||
行权价格 | 港币55.00元 | 港币51.60元 | |
于授予日的收市价格 | 港币54.25元 | 港币51.45元 | |
无风险利率 | 0.65% | 3.34% | |
预计股息收益率 | 5.90% | 9.04% | |
预期波动幅度(注) | 21.34% | 22.23% | |
注:预期波动幅度根据本公司股份的历史平均每日交易价格波动幅度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合并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净利润 | 138,526 | 131,935 | ||
加/减:资产减值损失 | 1,209 | 568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509 | 9,227 | ||
折旧与摊销 | 191,101 | 207,132 | ||
非流动资产报废处置净损失 | 125 | 384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170) | (12,874) | ||
财务费用 | (3,401) | (3,944) | ||
投资收益 | (14,657) | (9,88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3,418) | (3,69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800 | 502 | ||
存货的减少/(增加) | 580 | (576) | ||
股票期权相关成本 | 489 | 717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46,082) | (41,923)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49,130 | 26,2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741 | 303,780 |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 167,309 | 141,559 |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141,559) | (167,10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25,750 | (25,54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c)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赔偿金 | 1,324 | 1,233 | ||
客户备付金净减少额 | 287 | - | ||
其他 | 2,869 | 3,479 | ||
合计 | 4,480 | 4,712 |
(d)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731 | 7,668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 49 | 2,365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7 | 186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 | 1,463 | - | ||
其他 | 10 | - | ||
合计 | 63,570 | 10,219 |
(e)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900 | 3,980 | ||
购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7,600 | 37,000 | ||
购买其他债权投资 | 8,557 | 2,946 | ||
购买长期股权投资 | 8,836 | 2,089 | ||
购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71 | 30 | ||
合计 | 89,764 | 46,04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f)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财务公司收回同业存单及拆出资金等 | 56,951 | 30,868 | ||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减少 | 34,497 | 49,586 | ||
出售债权投资 | 1,438 | 6,845 | ||
合计 | 92,886 | 87,299 |
(g)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财务公司购买同业存单及拆出资金等 | 35,335 | 46,233 | ||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增加 | 69,190 | 38,885 | ||
购买债权投资 | 3,836 | 2,457 | ||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增加 | (k) | 916 | 1,086 | |
合计 | 109,277 | 88,661 |
(h)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净收到最终控股母公司存款 | 15,472 | - | ||
其他 | - | 52 | ||
合计 | 15,472 | 52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i)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净偿还最终控股母公司存款 | (k) | - | 9,111 |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29,037 | 25,006 | ||
回购支付的款项 | 188 | - | ||
其他 | 39 | 17 | ||
合计 | 29,264 | 34,134 |
(j)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除收到及偿还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短期存款、租赁负债于租赁期开始日的初始确认以及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外,本集团无其他融资业务产生负债的变动。
(k) 吸收存款及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净额列示
财务公司吸收与支付最终控股母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存款、及与存款相关的法定存款准备按照净额列报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主要为本公司持有的主要外币货币资金及香港地区子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等,相关信息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港币 | 15,856 | 0.9260 | 14,683 | 14,879 | 0.9062 | 13,483 | ||||||
美元 | 741 | 7.1884 | 5,325 | 794 | 7.0827 | 5,627 | ||||||
应收账款 | ||||||||||||
港币 | 502 | 0.9260 | 465 | 490 | 0.9062 | 444 | ||||||
美元 | 231 | 7.1884 | 1,662 | 235 | 7.0827 | 1,662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港币 | 958 | 0.9260 | 887 | 414 | 0.9062 | 375 | ||||||
美元 | 29 | 7.1884 | 212 | 27 | 7.0827 | 189 | ||||||
流动负债 | ||||||||||||
港币 | 4,822 | 0.9260 | 4,465 | 4,553 | 0.9062 | 4,126 | ||||||
美元 | 372 | 7.1884 | 2,677 | 283 | 7.0827 | 2,003 |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注)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中国移动通信(BVI)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10千港币 | ||||||
2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网络及业务 协调 | - | 100.00 | 53,218,848千元 | ||||||
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 | 中国广东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5,594,841千元 | ||||||
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117,790千元 | ||||||
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800,000千元 | ||||||
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 | 中国福建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5,247,480千元 | ||||||
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 | 中国河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367,734千元 | ||||||
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 中国海南 | 中国海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43,000千元 | ||||||
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 | 中国北京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124,696千元 | ||||||
1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038,668千元 | ||||||
1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 | 中国天津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151,035千元 | ||||||
1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中国河北 | 中国河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314,669千元 | ||||||
1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 中国辽宁 | 中国辽宁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5,140,127千元 | ||||||
1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 | 中国山东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341,851千元 | ||||||
1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中国广西 | 中国广西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340,750千元 | ||||||
1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099,495千元 | ||||||
1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中国江西 | 中国江西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932,824千元 | ||||||
1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中国重庆 | 中国重庆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3,029,645千元 | ||||||
1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 | 中国四川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7,483,626千元 | ||||||
2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 | 中国湖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3,961,280千元 | ||||||
2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 中国湖南 | 中国湖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015,669千元 | ||||||
2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 | 中国陕西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3,171,267千元 | ||||||
2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中国山西 | 中国山西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773,448千元 | ||||||
2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 | 中国内蒙古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862,622千元 | ||||||
25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 | 中国吉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5,327,579千元 | ||||||
2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 中国黑龙江 | 中国黑龙江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500,508千元 | ||||||
2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 中国贵州 | 中国贵州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541,982千元 | ||||||
2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中国云南 | 中国云南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4,137,131千元 | ||||||
29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 中国西藏 | 中国西藏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8,098,644千元 | ||||||
3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 中国甘肃 | 中国甘肃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1,702,600千元 | ||||||
3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 | 中国青海 | 中国青海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3,772,565千元 | ||||||
3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 中国宁夏 | 中国宁夏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2,890,447千元 | ||||||
3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中国新疆 | 中国新疆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12,431,600千元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续)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注) | ||||||||
直接 | 间接 | |||||||||||||
3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通信网络设计及咨询服务 | - | 100.00 | 160,233千元 | |||||||
35 | 中国移动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投资控股公司 | 100.00 | - | 30,000千美元 | |||||||
36 | 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提供漫游清算、IT系统运营及技术支撑服务 | - | 100.00 | 7,633千美元 | |||||||
37 | Aspire Holdings Limited | 开曼群岛 | 开曼群岛 | 投资控股 | 66.41 | - | 150,000千港币 | |||||||
38 | Aspire (BVI) Limited | BVI | BVI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50千美元 | |||||||
39 |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行业增值平台研发、服务及运维 | - | 66.41 | 10,000千美元 | |||||||
40 | 卓望信息网络(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数字数据解决 方案、系统 整合及开发 | - | 66.41 | 5,000千美元 | |||||||
41 |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数字内容的运营支撑与服务 | - | 66.41 | 5,000千美元 | |||||||
42 | 福建福诺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 | 中国福建 | 网络工程及运维服务、网规网优服务、培训服务及信息服务 | - | 51.00 | 60,000千元 | |||||||
43 | Advanced Roaming& Clearing House Limited | BVI | BVI | 提供漫游 清算服务 | 100.00 | - | 50千美元 | |||||||
44 | Fit Best Limited | BVI | BVI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50千美元 | |||||||
45 | 中移香港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951,047千港币 | |||||||
46 | 中国移动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全球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20,719,810千港币 | |||||||
47 | 中国移动国际有限公司 | 全球 | 中国香港 | 电信运营 | - | 100.00 | 6,376,425千港币 | |||||||
48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数码通信产品设计及销售 | - | 99.97 | 6,200,000千元 | |||||||
49 | 财务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非銀行 金融服务 | - | 92.00 | 11,627,784千元 | |||||||
50 |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重庆 | 提供物联网服务 | - | 100.00 | 3,500,000千元 | |||||||
51 |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江苏 | 提供移动云研发、运营及 支撑服务 | - | 100.00 | 3,172,000千元 | |||||||
52 | 中移支付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湖南 | 提供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相关服务 | - | 100.00 | 700,000千元 | |||||||
53 |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浙江 | 提供家庭信息化产品、能力 研发服务 | - | 100.00 | 1,750,000千元 | |||||||
54 | 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河南 | 提供呼叫中心及互联网信息服务 | - | 100.00 | 3,500,000千元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主要子公司(续)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注) | ||||||||
直接 | 间接 | |||||||||||||
55 | 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移动互联网数字内容服务 | - | 100.00 | 10,400,000千元 | |||||||
56 |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工程、维护、销售及 通信服务 | - | 100.00 | 31,880,000千元 | |||||||
57 | 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提供互联网 及相关服务 | - | 100.00 | 3,000,000千元 | |||||||
58 | 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广东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20,000,000千元 | |||||||
59 |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河北 | 提供计算机 系统集成、建设 、维护及相关 技术开发服务 | - | 100.00 | 2,000,000千元 | |||||||
60 | 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四川 | 提供信息化产品和能力研发服务 | - | 100.00 | 2,000,000千元 | |||||||
61 | 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上海 | 提供信息化产品和能力研发服务 | - | 100.00 | 2,000,000千元 | |||||||
62 | 中移动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电子支付、电子商务和 互联网相关服务 | - | 100.00 | 1,000,000千元 | |||||||
63 | 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河北 | 提供信息化产品和能力研发服务 | - | 100.00 | 2,000,000千元 | |||||||
64 |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数字化技术等IT解决方案 | - | 100.00 | 1,000,000千元 | |||||||
65 | 中移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计算机 系统集成、建设 、维护及相关 技术开发服务 | - | 100.00 | 500,000千元 | |||||||
66 | 中移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基建项目代建、集中化园区运营、数据中心运维及工程服务 | - | 100.00 | 300,000千元 | |||||||
67 | 中国移动(香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国际产品开发销售 | 40.00 | 60.00 | 50,000千港币 | |||||||
68 | 中国移动香港财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企业财资活动 | 100.00 | - | 10,000千港币 |
注:如无特别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本集团拥有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对本集团均不重大。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a) 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对集团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
浦发银行(i) | 中国内地 | 中国上海 | 提供银行业服务 | 18% | 18% | 是 | |||||||
中国铁塔 | 中国内地 | 中国北京 | 提供通信铁塔建 设、维护、运营服务 | 28% | 28% | 是 |
本集团对上述股权投资均采用权益法核算。
(i) 管理层评估并认为本集团能够对上述联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包括本集团持股
比例低于20%的联营企业,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在上述实体董事会的表决权。本集团在确认其对联营公司权益时已考虑本集团与联营公司之间的会计政策一致性。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浦发银行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资产合计 | 9,461,880 | 9,007,247 | |||
负债合计 | 8,717,099 | 8,274,363 | |||
净资产 | 744,781 | 732,884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656,410 | 614,840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份额(i) | 119,381 | 111,852 | |||
调整事项(ii) | 6,084 | 6,084 |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5,465 | 117,936 | |||
按公开报价确定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iii) | 54,896 | 35,31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中国铁塔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91,360 | 78,083 | |
非流动资产 | 241,474 | 247,924 | |
资产合计 | 332,834 | 326,007 | |
流动负债 | 75,799 | 63,934 | |
非流动负债 | 57,056 | 64,379 | |
负债合计 | 132,855 | 128,313 | |
净资产 | 199,979 | 197,69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9,978 | 197,69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份额(i) | 55,857 | 55,216 | |
调整事项(ii) | (396) | (851) |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55,461 | 54,365 | |
按公开报价确定的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iv) | 50,978 | 36,524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浦发银行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170,748 | 173,43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257 | 36,70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4,92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41,623 | ||
本集团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713 | 1,707 | ||
中国铁塔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97,772 | 94,00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29 | 9,75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亏损)/收益的税后净额 | (3) | 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726 | 9,756 | ||
本集团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374 | 1,589 | ||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浦发银行尚未披露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上表披露的财务资料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全年业绩快报。该业绩快报并未披露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等财务信息。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续)
(i) 本集团以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资产份额。对于浦发银行,亦考虑了其发行优先股及永续债等的相关影响。
(ii) 调整事项包括本集团取得联营企业投资时形成的商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内部未实现交易的抵销等。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被用于计算本集团享有的相关金额时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iii)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浦发银行的投资基于公开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548.96亿元及人民币353.17亿元,低于账面价值56.3%及70.1%。本集团管理层执行了减值评估,并聘请有资格的独立估值专家,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计算时使用浦发银行五年预测期以及其后推断至永续期间的税前现金流量进行预测。于2024年12月31日,税前折现率为10.6%,乃根据用以评估中国内地的性质相似的投资的资本成本而确定。预测浦发银行的未来现金流量涉及管理层判断。关键假设参考外部信息确定。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2024年12月31日无需对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iv)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中国铁塔的投资基于公开
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509.78亿元及人民币365.24亿元,低于账面价值8.1%及32.8%。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2024年12月31日无需对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c) 本集团其他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相关汇总账面金额及财务信息不重大。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他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于2024年12月31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进行了判断。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本集团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计,估计结果表明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集团已将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3) 重要的共同经营
为高效提升5G网络覆盖,本集团与中国广电订立了一系列具体合作协议(“共建共享协议”)以共建共享700MHz 5G无线网络。根据共建共享协议,双方围绕中国广电获得的国家相关部门授权使用的700MHz全部频率共建共享700MHz无线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基站、天线等设备资产)。双方联合确定网络建设计划,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处置(转让、抵押、质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700MHz无线网络资产所有权。本集团先行承担协议约定范围内700MHz 5G无线网络全部建设费用,并在法律上享有上述无线网络资产所有权。中国广电按双方基于公平合理协商的条款向本集团支付网络使用费,因此,双方均享有700MHz无线网络使用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中国广电可分阶段向本集团按届时市场公允评估价购买50%的700MHz 5G无线资产。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有关本公司母公司的信息如下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实收资本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
(美元) | (%) | (%) | ||||||||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4,000.00 | 69.20 | 69.20 |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存在交易的关联方的性质
2024年度及2023年度与本集团存在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 与本集团的关系 | ||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 | 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 | ||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之通信服务子公司(注1)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CMPak Limited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CMCC Infrastructure Holdings Limited | 最终母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 | ||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上市子公司 | ||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行”) | 最终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
浦发银行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中国铁塔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True Corpor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 (“True Corporation”)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讯飞”)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
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亚信科技”)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注1: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在中国内地设立了29家全资的通信服务公司,其主要经营与房产物业等资产有关的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
(3) 有关本公司子公司的信息参见附注五(1)。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
以下为本集团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统称“移动集团”)以及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联营企业、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法人进行的主要关联方交易,该等交易均按相关协议执行。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关联方名称 |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与移动集团的交易 | ||||||||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收入 | 注1 | 1,243 | 1,568 | |||||
综合服务收入 | 注2 | 2,113 | 773 | |||||
技术支撑服务费 | 注3 | 1,567 | 1,153 | |||||
使用权资产新增 | 注4 | 2,676 | 3,600 | |||||
网络资产及物业租赁相关成本 | 注4 | 14,570 | 12,587 | |||||
利息支出 | 注5 | 84 | 40 | |||||
净收到/(偿还)的短期存款 | 注5 | 15,472 | (9,111) | |||||
与本集团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 ||||||||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收入 | 注6 | 31 | 39 | |||||
通信服务收入 | 注7 | 1,586 | 1,526 | |||||
通信服务支出 | 注7 | 226 | 135 | |||||
已收股息 | 4,906 | 3,572 | ||||||
铁塔使用相关成本 | 注8 | 40,376 | 41,020 | |||||
使用权资产新增 | 注8 | 5,256 | 3,277 | |||||
技术支撑服务费 | 注9 | 4,480 | 5,040 | |||||
货币资金净(减少) /增加 | 注10 | (5,147) | 16,027 | |||||
利息收入 | 注10 | 1,337 | 1,532 |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11 | 2,100 | 3,0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11 | 7,600 | 3,248 | |||||
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 | 注12 | 1,450 | 1,149 | |||||
与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的交易 | ||||||||
信息服务收入 | 注13 | 45 | 181 | |||||
信息服务支出 | 注13 | 314 | 1,462 | |||||
货币资金净增加 | 注14 | 238 | 938 | |||||
利息收入 | 注14 | 58 | 58 |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15 | 23,900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 注15 | 6,500 | - | |||||
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 | 注16 | 1,971 | 1,787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1: 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供通信工程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通信工程建
设施工服务、通信设施及设备维护服务。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可获取的市场价格。
注2: 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提供综合管理支撑等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双方确认
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注3: 技术支撑服务费是指本集团向中国移动集团公司采购的技术支撑等服务产生的
费用。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可获取的市场价格。
注4: 该部分主要包括本集团因租赁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机房和传输管道、动力配套等
网络资产资源、办公室及营业网点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或费用。网络资产及物业租赁相关成本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及其他服务成本。2024年度,本集团因租赁机房和传输管道等资产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为人民币
25.70亿元,因租赁办公室及营业网点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为人民币1.06亿元。与机房和传输管道相关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及其他费用人民币32.32亿元。与动力配套等网络资产租赁等相关成本人民币97.44亿元。与办公室及营业网点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折旧、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及其他租赁或服务成本人民币15.94亿元。收费标准根据双方确认的网络资源明细租用确认单,基于市场价格、折旧成本、可获取的市场价格等,以不高于向第三方出租同类网络资源的标准确定。
注5: 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银行存款,并参考央行颁布的
基准存款利率向其支付存款的利息。
注6: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主要为中国铁塔)提供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相关租赁及
物业管理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7: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提供电信及信息技术服务(包括移动通信及宽带接入等);
与True Corporation开展国际通信互联结算交易;及向中国铁塔提供与通信铁塔、室内分布等通信工程相关的设计、建造及维护等服务。前述交易的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或本集团对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务的销售价格确定。
注8: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因租赁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共享铁塔配套设
施(如电力设施等)和室内分布系统接入及接受维护等服务应向中国铁塔支付相关租赁成本,包括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人民币138.97亿元及人民币137.96亿元,相关铁塔使用费及租赁负债利息支出等费用人民币
252.36亿元及人民币266.29亿元以及其他服务成本人民币12.43亿元及人民币
5.95亿元。根据双方协议,铁塔相关资产使用及服务的定价主要基于相关资产的折旧成本、场租、维护费用与其他开支等因素,以一定的成本加成率和共享折扣率计算确定。
注9: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科大讯飞向本集团提供与人工智能及语音相关的技术支撑服
务,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亚信科技向本集团提供业务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注10: 本集团在浦发银行存款,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向浦发银行提供同业拆借资金
等。存款及拆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的利率分别参考央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及相关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确定。
注11: 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购买/处置浦发银行公开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
品收益参考一般市场条件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a)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续)
注12: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从浦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及从浦发银行购买的公开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根据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净值或预期可获取的收益率确定。
注13:信息服务收入/支出是指本集团向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销售内容、著作权及提供
信息技术服务获取的收入和支付的广告及内容采购费用等,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注14:本集团在邮储银行存款,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适用的利率分别参考央行公布的
基准存款利率。
注15: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购买/处置邮储银行公开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
收益参考一般市场条件确定。
注16:本集团内地部分子公司从邮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益。银行理财产品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主要根据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的净值或预期可获取的收益率确定。
注17:本集团按市场一般价格向其他关联法人提供通信服务及终端商品销售等服务,
及向其采购商品和服务,相关交易金额及相关资产负债表余额不重大。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的余额如下
关联方名称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与移动集团的交易余额 | |||||
应收账款 | 1,623 | 2,358 | |||
其他应收款 | 54 | 89 | |||
预付款项 | 82 | 9 | |||
使用权资产 | 3,825 | 5,701 | |||
应付账款 | 20,912 | 15,008 | |||
其他应付款 | 19,226 | 3,810 | |||
预收款项 | 24 | 4 | |||
租赁负债 | 6,831 | 7,351 | |||
与本集团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余额 | |||||
货币资金 | 66,705 | 71,19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03 | 9,78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253 | 23,306 | |||
应收账款 | 413 | 345 | |||
其他应收款 | 62 | 312 | |||
预付款项 | 166 | 31 | |||
使用权资产 | 42,230 | 54,441 | |||
应付票据 | 21,922 | 13,326 | |||
应付账款 | 16,175 | 16,365 | |||
其他应付款 | 40 | 32 | |||
预收款项 | 14 | 12 | |||
租赁负债 | 46,468 | 60,178 | |||
与移动集团的联营企业的交易余额 | |||||
货币资金 | 3,881 | 3,64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24 | 6,32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2,048 | 32,365 | |||
应收账款 | 11 | 93 | |||
应付账款 | 304 | 556 | |||
债权投资 | 385 | 38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方交易(续)
(b)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的余额如下(续)
上述本集团应收、应付关联公司余额主要依据附注六(4)(a)所述的经营交易产生。
(c)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人民币万元) | 929 | 973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会出现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集团通过下述财务管理政策和实际操作,对这些风险加以控制。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资产。
本集团的绝大部分银行存款存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金融机构,由于大部分交易对方为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的金融机构或者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因此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是有限的。
本集团的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为国内主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的产品,其资金主要投向为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债权资产及少量股票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浦发银行发行经评估信用等级为3A级的债券。债权投资和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为国债及向信誉良好的银行、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因此,有关的信贷风险被视为并不重大。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主要由客户及其他电信运营商账款结余组成。应收客户账款分布在本集团广大的客户群中。大部分应收个人客户账款允许自账单发出日期起一个月内到期付款。本集团对政企客户授予的业务信用期基于服务合同约定的条款,一般不超过1年。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押金及保证金以及通过财务公司向信誉良好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债权工具投资等。本集团管理层已实施信用政策,并且在考虑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本集团以往经验及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持续监控所承受信用风险的程度。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包括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价格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等宏观经济因素的预期变化。同时,由于本集团的客户基础庞大且互无关联,有关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集中度有限。因此,管理层认为已经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已经反映了应收账款不能全额回收的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2)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由于现金流入及流出的时间及数额错配导致当债务到期时没有现金支付的风险。本集团通过持有足够的现金余额以及银行存款(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以应付营运资金、资本支出、支付股息、偿付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短期存款等资金需求。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三年 | 三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40,843 | - | - | - | 40,843 | ||||
应付账款 | 354,341 | - | - | - | 354,341 | ||||
预收款项 | 79,920 | - | - | - | 79,920 | ||||
其他应付款 | 41,331 | - | - | - | 41,331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3,691 | 46,101 | 8,032 | 6,812 | 94,63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680 | 206 | 409 | 1,295 | ||||
合计 | 550,126 | 46,781 | 8,238 | 7,221 | 612,366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三年 | 三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26,520 | - | - | - | 26,520 | ||||
应付账款 | 297,456 | - | - | - | 297,456 | ||||
预收款项 | 79,035 | - | - | - | 79,035 | ||||
其他应付款 | 26,673 | - | - | - | 26,673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36,099 | 45,349 | 22,168 | 7,205 | 110,8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77 | 81 | 247 | 405 | ||||
合计 | 465,783 | 45,426 | 22,249 | 7,452 | 540,910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对外提供的财务担保,亦无重大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3) 利率风险
本集团将持续监控现时和预计的利率变动,将利率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负债,也未以固定利率发行企业债券,但存在吸收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存入的短期银行存款人民币188.84亿元及人民币34.08亿元。该短期存款使本集团承担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现行市场条件决定其固定利率借款的金额。由于相关利息并不重大,管理层预期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水平不高。
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拥有的总现金及银行存款分别为人民币2,966.88亿元及人民币2,341.59亿元,财务公司拆出资金及同业存单等和债权投资(含其他债权投资)分别为人民币294.94亿元及人民币406.43亿元,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及其他投资产品分别为人民币3,510.76亿元及人民币3,302.58亿元。2024年及2023年由上述资产产生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224.22亿元及人民币199.70亿元,平均年化利息收益率为3.50%及3.37%。假设该货币资金、财务公司拆出资金及贷款和银行理财产品在未来一年保持稳定,且平均利息收益率上升/下降100个基点,则2024年度及2023年度利润及股东权益分别增加/减少人民币50.79亿元及人民币45.38亿元。
(4)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主要产生于各个子公司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本集团须承担因部分货币资金为外币而产生的外汇风险,其中以港币及美元为主。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年末货币资金中存在外汇风险的外币比重分别为5.85%及5.20%。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无尚未履行的外币掉期合同。
(5)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等,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类存在公开报价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等的账面价值不重大,相关其他价格风险较低。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
2024年12月31日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a)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30,708 | 30,708 | ||||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53,164 | 53,164 | ||||
债券基金 | 57,784 | - | - | 57,784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9,903 | - | - | 9,903 | ||||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 98 | - | 1,537 | 1,635 | ||||
(b)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209,422 | 209,422 | ||||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863 | - | 209 | 3,072 | ||||
(d)其他债权投资 | 10,856 | - | - | 10,856 | ||||
合计 | 81,504 | - | 295,040 | 376,544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续)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续)
2023年12月31日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
(a)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41,342 | 41,342 | |||
资产管理计划 | - | - | 50,573 | 50,573 | |||
债券基金及货币基金 | 52,725 | - | - | 52,725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9,780 | - | - | 9,780 | |||
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 | 517 | - | 1,081 | 1,598 | |||
(b)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 - | - | 185,621 | 185,621 | |||
(c)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50 | - | 173 | 523 | |||
(d)其他债权投资 | 2,995 | - | - | 2,995 | |||
合计 | 66,367 | - | 278,790 | 345,157 |
注:本集团的资产管理计划为国内公募基金、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产品,其资金主要投向为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券和债权资产及少量股票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公允价值估计(续)
(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续)
1、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信息如下:
分类为第三层次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及非上市权益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允价值是参照交易对手金融机构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净值进行计量,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为净资产,其公允价值随资产净值同向变化。非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计量,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为流动性折价,其公允价值随流动性折价反向变化。
2、 本年内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2023年 12月31日 | 购买/转换 | 处置/转换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2024年 12月31日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a)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996 | 48,813 | (61,285) | 4,885 | - | 85,40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5,621 | 47,599 | (31,668) | 7,870 | - | 209,42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3 | - | - | - | 36 | 209 | |||||
合计 | 278,790 | 96,412 | (92,953) | 12,755 | 36 | 295,040 |
(a)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3、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层级转换
2024年度,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各层次之间并无转换。2023年度,本集团由于持有的一项权益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且其公允价值基于在活跃市场未经调整的报价进行确定,本集团于2023年末将这些金融工具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转入第一层级。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租赁负债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无重大差异。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本集团会定期审阅和管理其资本结构,保持资本状况稳健,防范运营风险,同时兼顾取得较佳股东回报,并会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动对资本结构作出调整。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如下表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2,072,827 | 1,957,357 | |
总负债 | 711,588 | 646,672 | |
资产负债率 | 34.33% | 33.04% |
除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施加的资本规定限制外,本集团不受制于任何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
十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土地及建筑物 | 2,674 | 2,829 | ||
通信设备及其他 | 22,995 | 20,066 | ||
25,669 | 22,895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
股息分配
董事会于2025年3月19日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2.490港元,股息将以港元计价并宣派,其中A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董事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拟宣派的末期股息以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合计人民币496.15亿元。若自报告日起至实施2024年末期派息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本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股息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二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
资产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60 | 6,739 | ||
预付款项 | 3 | 2 | ||
其他应收款 | 2,695 | 1,426 | ||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7,471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529 | 8,203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7,867 | 547,350 | ||
固定资产 | 1 | 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7,868 | 547,351 | ||
资产总计 | 562,397 | 555,554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流动负债 | ||||
应交税费 | 66 | - | ||
其他应付款 | 8,379 | 8,45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45 | 8,455 | ||
负债合计 | 8,445 | 8,455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461,838 | 455,001 | ||
资本公积 | 1,787 | 1,743 | ||
未分配利润 | 90,327 | 90,355 | ||
股东权益合计 | 553,952 | 547,099 |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562,397 | 555,554 |
补充资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897 | 12,8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04 | 2,628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5) | (1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95 | 2,766 | |||
小计 | 20,471 | 18,0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12) | (4,2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 | (11) | |||
合计 | 15,658 | 13,786 |
注: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收益以正数列报,损失以负数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补充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36 | 10.2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8 | 9.16 |
每股收益(单位: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5 | 6.16 | 6.42 | 6.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注) | 5.72 | 5.52 | 5.70 | 5.52 |
补充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续)
注:本集团于2019年认购了联营企业浦发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收益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稀释影响;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收益亦被本集团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进行了扣除,故而不再重复计算其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编制基础: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则进行计算及披露。
补充资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差异调节表
鉴于本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且本公司还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按照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本公司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适用中国会计准则前境内外会计准则仍存在差异。自2008年采用中国会计准则后,无新增重大会计准则差异。该等准则差异对本集团合并净利润和合并净资产的影响列示如下
净利润 | 净利润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138,526 | 131,935 | 1,361,239 | 1,310,685 | ||||
按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增加: | ||||||||
—因以前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存在差异 | 注1 | - | - | 35,300 | 35,300 | |||
按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138,526 | 131,935 | 1,396,539 | 1,345,985 |
补充资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差异调节表(续)
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项目注释说明:
注1:因以前年度收购8省和10省运营子公司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在中国会
计准则与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存在差异。
本公司分别于2002年和2004年向最终控股母公司收购了其内地8省和10省的移动通信业务及资产。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并进行摊销,并于2008年1月1日将尚未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冲销并减记了本公司资本公积。而在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进行摊销,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摊销,剩余商誉账面价值每年及当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因此,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出现净资产差异,2008年1月1日差异额为人民币353.00亿元,并持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