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3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89,122,73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7.115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谭明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总经理党晔先生、董事宋才俊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瞿元庆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88,342,679 | 99.8676 | 732,452 | 0.1243 | 47,600 | 0.0081 |
同意增补曾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88,460,279 | 99.8876 | 624,452 | 0.1060 | 38,000 | 0.0064 |
因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80,96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2024年10月23日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4,680,67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同意公司据此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68,920,539 | 98.8809 | 732,452 | 1.0509 | 47,600 | 0.068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是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欧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欧龙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出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