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025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暨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
及已披露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案件诉讼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57,662,471.6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案号为(2025)沪0115民初21002号,涉案金额57,662,471.67元。章笠中、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集团”)、医惠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州分行”)因合同纠纷,工行杭州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正式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案件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章笠中
被告: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2、诉讼起因
根据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显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声称:2017年6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理财计划代理人(以下简称“理财计划代理人”)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签署了《华宝信托-扬帆8号-医惠投资员工薪酬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资金信托合同》”)。同日,华宝信托与被告章笠中签署了《薪酬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下简称“《回购合同》”),主要约定:标的薪酬收益权转让价款7,600万元,转让价款用途仅限用于认购医惠投资(即“医惠集团”,于2018年3月更名)员工增资计划的股权,信托预计期限为10年,并约定了提前回购条款及违约条件条款。2017年6月26日,被告医惠集团、医惠科技为章笠中在《回购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出具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溢价款、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等。
2023年4月7日,华宝信托根据公开信息及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认为章笠中所持有的医惠集团548万元股权被查封、章笠中与医惠集团共同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上述行为已构成被告章笠中的违约,华宝信托依据《回购合同》的相关条款向被告章笠中、医惠集团、医惠科技寄送《提前到期告知函》,宣布该笔薪酬收益权业务提前到期,要求各方履行回购义务。
截至起诉前,因章笠中未按照《回购合同》的约定支付回购价款、违约金,被告医惠集团、医惠科技未按照《承诺函》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3、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章笠中向原告支付回购价款本金36,000,000元,回购溢价款758,471.67元(暂计算至2024年10月30日,此后以36,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化利率5.782%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依法判令被告章笠中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824,000元(暂计算至2024年10月30日,此后以回购价款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1%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依法判令被告章笠中向原告支付律师费用80,000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57,662,471.67元)
4)依法判令被告医惠集团、医惠科技对被告章笠中上述第一项、第二项、
第三项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5)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对上述案件立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4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5,366,611.1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2%。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收到的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新增累计诉讼、仲裁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七、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等。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
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 |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进展 |
1 |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 于经霞 | 清算责任纠纷 | 8,053,900.00 | 一审已立案,尚未开庭 |
2 |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新亿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1,697,351.00 | 一审已立案,尚未开庭 |
3 | 黄瓯平 |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 出差补贴等争议 | 1,204,506.21 | 仲裁已立案,尚未开庭 |
4 | 上海泽信软件有限公司 |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合同纠纷 | 5,280,000.00 | 一审已立案,尚未开庭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章笠中、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57,662,471.67 | 一审已立案,尚未开庭 |
小计 | 73,898,228.88 |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者共同被告的共计5项 | 591,598.96 |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已审结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者共同被告的共3项 | 561,830.76 |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共计1项 | 314,952.52 | ||||
合计 | 75,366,611.12 |
注: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
附件2: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注】
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进展 |
1 |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 陈泽莲 | 清算责任纠纷 | 2,099,918.00 | 已结案 |
2 | 上海中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350,987.32 | 已结案 |
3 | 上海泽信软件有限公司 |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1,845,326.10 | 已结案 |
注: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