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文件,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雷、姚建国、陆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雷先生、姚建国先生和陆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任独立董事张雷先生、姚建国先生和陆杰先生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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