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曙高科”)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侯培林先生、侯兴旺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2025年2月28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3 | 169.97 | 197.95 | 0.40 |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3 | 1.49 | 381.96 | 0.78 |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0.20 | 7.79 | 80.05 | 0.16 | ||
小计 | 2,100.00 | 4.26 | 179.25 | 659.96 | 1.34 | -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0.14 | 15.49 | 0 | 0 | |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0.14 | 0 | 13.67 | 0.02 | ||
小计 | 200.00 | 0.28 | 15.49 | 13.67 | 0.02 | ||
合计 | 2,300.00 | - | 194.74 | 673.63 |
备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2、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系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所致,下同;
3、公司董事、总经理侯培林先生2024年曾担任重庆华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辞任后12个月内重庆华港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 | 381.96 | 受市场环境影响,客户需求下降。 |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80.05 | - | |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0 | 197.95 |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
小计 | 880.00 | 659.96 | -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13.67 |
小计
小计 | 20.00 | 13.67 | ||
合计 | 900.00 | 673.63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侯凯
(3)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7月21日
(5)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水西路58号
(6)主要股东:湖南华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打印服务;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7,695万元、净资产-753万元、营业收入2,691万元、净利润-2,341万元。
2、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蒋晓冬
(3)注册资本:1,642.0766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5月14日
(5)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力二路101号经开智造2045创新谷1号厂房
(6)主要股东:武汉萨普朗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93.3986%;武汉萨普多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6.6014%。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3D打印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895.13万元、净资产2,937.91
万元、营业收入4,996.29万元、净利润121.64万元。
3、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张一鸣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6年7月15日
(5)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8号华雄两江时代4幢1、2层
(6)主要股东:重庆市华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II类医疗器械、III类医疗器械生产;III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开发、推广服务;陶瓷研发;合金、靶材、电解质材料的研发;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金属加工机械、激光器件制造;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铝合金制品生产、加工;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塑胶材料、塑胶产品制造;树脂及树脂制品、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贵金属制品批发、零售;3D打印技术推广服务;I类医疗器械生产;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销售,3D打印服务,增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513.99万元、净资产1,237.45
万元、营业收入962.66万元、净利润-123.67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1 | 湖南华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
2 | 武汉萨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
3 | 重庆市华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商品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主要是基于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行业综合竞争力、采购的便利性、缩短交货周期等实际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角度考虑,因此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关联销售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采取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