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15:00
2、 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二楼会议室黄河厅。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肖朝蓬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股份27,395,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8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291,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05%。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7,104,1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84%。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291,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0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291,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05%。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陈爱武女士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2025年3月18日下午17:30),独立董事陈爱武女士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5)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67,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9,440,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67,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8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8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8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金剑、何梦琪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