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傅有国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作如下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3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2024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目前公司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客观情况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有关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定价公平,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合规经营、有效执行相关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如实向监事会提供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保障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特此报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傅有国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