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5-016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条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5.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4.77亿元的11.28%。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行过程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1、单个案件金额超过1,000万元
序号 | 涉案日期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阶段 | 诉讼/仲裁机构 |
1 | 2024年8月26日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922.41 | 二审 | 齐河县人民法院 |
2 | 2024年10月10日 | 陈品忠 | 被告:上海舜港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孙烔,第三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华海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治淮投资有限公司 | 委托合同纠纷案 | 1,135.04 | 一审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3 | 2024年12月18日 | 鹿广军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 | 21,667.00 | 一审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4 | 2025年1月21日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 | 1,105.59 | 仲裁 | 合肥仲裁委员会 |
5 | 2025年1月22日 | 原告一:中节能国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建设工程施工 | 9,322.86 | 一审 | 宿州市人民 |
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二: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案 | 法院 | |||||
合计 | / | 35,152.90 | / |
2、单个案件金额1,000万元以内
序号 | 案件个数 | 累计涉案金额(万元) | 原告 | 被告 | 诉讼(仲裁)进展 |
1 | 31 | 9,211.82 | 公司及子公司 | 第三方 | - |
2 | 51 | 6,129.60 | 第三方 | 公司及子公司 | - |
合计 | 82 | 15,341.4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