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审议,监事会发表相关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形,公司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监事王建茹、郭进霞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王建茹、郭进霞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核意见签字页)
声明人签名:
监事:王建茹
彭雪妮
郭进霞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