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债券代码:123227 债券简称:雅创转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等相关业务,为推进相关银行授信业务顺利实施,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105,000万元人民币和3,000.00万美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雅信利”)、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香港雅创台信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谭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WE Components Pte. Ltd.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15,000.00万元人民币、30,000.00万元人民币、30,000.00万元人民币、3,00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担保额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授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威雅利”)于2024年9月4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方便对威雅利的授信额度管理以及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威雅利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 5 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等相关业务。同时,为推进相关授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预计为威雅利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综上,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5,000万元人民币和3,000.00万美元,实际担保期限与担保金额根据融资主合同确定。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4年10月30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授信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对威雅利的担保事项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威雅利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94,000.00万元。
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
保证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债权人与保证人依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人民币壹仟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对上海雅信利的担保事项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海雅信利与上海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为1,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雅信利的担保余额为7,6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22,400.00万元。
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借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
债务人/借款人:上海雅信利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主债权:主债权为贷款人上海银行与借款人/债务人上海雅信利订立的编号为23225009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05,000.00万元人民币和3,000.00万美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29,
020.4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6.6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借款保证合同》。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