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60 公司简称:福耀玻璃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丘永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497,976,123元。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497,392,166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64,758,863元,加上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732,348,937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23年度利润人民币3,392,666,592元,并按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86,475,886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8,717,965,322元。
本公司拟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97,538,357.60元(含税),前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2.65%。2024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元向H股股东支付。
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董事局报告”之“二、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董事长致辞 ...... 5
第二节 释义 ...... 6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四节 董事局报告 ...... 11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第六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 34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9
第八节 重要事项 ...... 67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86
第十二节 五年业绩摘要 ...... 20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首先,我代表集团董事局、福耀全体员工向大家致以深切的感谢,2024年全球经济跌宕起伏,国内经济步入深度调整期,面对涉滩之险、爬坡之艰、闯关之难,我们总能战胜挑战、开创新局,经过福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超额完成全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是大家通过奋斗换来的。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25,1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3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99,08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49,797.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2.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7%。
2025年,经济不确定性将贯穿全年,内外部形势严峻复杂,但我们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有足够的生产能力、有全球同行业最优秀的团队、有一大批忠诚度非常高的用户、有一支卓越的研发团队及“兵团作战”的能力等等。我相信只要充分发挥优势,我们就能够在2025年实现目标,行走在时代的前沿。
居安思危,我们需要着重提升质量策划能力,质量是一切的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防为主的战略,这是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另外,成功要依靠团队,要消灭个人英雄主义,任何成功没有团队是根本做不出来的。我们还要意识到现有环境对企业的影响,要本着谦虚、诚实、务实的态度,戒骄戒躁,行稳致远。
尊敬的股东朋友们,让我们怀揣梦想,稳步前行,一起创造更加精彩的明天。
董事长:曹德旺
第二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福耀玻璃、福耀 | 指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集团 | 指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董事局 | 指 | 本公司董事局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本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内所述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
PVB | 指 | 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 |
OEM、配套业务 | 指 | 用于汽车厂新车的汽车玻璃及服务 |
ARG、配件业务 | 指 | 用于售后替换玻璃,售后供应商用作替换的一种汽车玻璃 |
夹层玻璃 | 指 | 由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汽车级浮法玻璃用一层或数层PVB材料粘合而成的汽车安全玻璃 |
钢化玻璃 | 指 | 将汽车级浮法玻璃经过加热到一定温度成型后快速均匀冷却而得到的汽车安全玻璃 |
浮法玻璃 | 指 | 指应用浮法工艺生产的玻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12个月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 指 | 2025年3月18日,于本年报刊发之前在其中纳入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福耀玻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UYAO GLASS INDUSTRY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YG、FUYAO GLAS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德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局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小溪 | 张伟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 |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 |
电话 | 0591-85383777 | 0591-85383777 |
传真 | 0591-85363983 | 0591-85363983 |
电子信箱 | 600660@fuyaogroup.com | 600660@fuyaogroup.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3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fuyaogroup.com |
电子信箱 | 600660@fuyaogroup.com |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中环干诺道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907室 |
A股股票的托管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交所:http://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http://www.hkexnews.hk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福清市福耀工业村II区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交所 | 福耀玻璃 | 600660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福耀玻璃(FUYAO GLASS) | 3606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谢枫、符俊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美群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9,251,657,267 | 33,160,996,641 | 18.37 | 28,098,754,1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97,976,123 | 5,629,256,054 | 33.20 | 4,755,595,5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445,999,659 | 5,527,467,830 | 34.71 | 4,665,705,5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2,187,329 | 7,624,580,890 | 12.30 | 5,893,041,65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5,694,366,243 | 31,426,181,639 | 13.58 | 29,003,009,659 |
总资产 | 63,254,182,536 | 56,630,407,495 | 11.70 | 50,767,498,79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87 | 2.16 | 32.87 | 1.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87 | 2.16 | 32.87 | 1.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85 | 2.12 | 34.43 | 1.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72 | 18.97 | 增加3.75个百分点 | 17.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57 | 18.63 | 增加3.94个百分点 | 17.3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 五年业绩摘要”。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7,497,976,123 | 5,629,256,054 | 35,694,366,243 | 31,426,181,639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减值转回及相应的折旧、摊销差异 | -583,957 | -571,458 | 9,472,345 | 10,056,302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7,497,392,166 | 5,628,684,596 | 35,703,838,588 | 31,436,237,941 |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除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H股财务报表外,作为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公司,同时需要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以下差异:本集团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子公司融德投资有限公司于以往年度对房产及土地按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该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而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用于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各项估计,自最后一次确认减值损失后已发生了变化,应当将以前期间确认的除了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上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将会对本集团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在可使用年限内的经营业绩(折旧/摊销)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上述调整事项。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835,664,711 | 9,504,065,521 | 9,973,781,592 | 10,938,145,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87,825,463 | 2,110,780,272 | 1,980,178,502 | 2,019,191,8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17,878,496 | 2,058,438,800 | 1,974,321,126 | 1,895,361,2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0,199,825 | 2,025,062,404 | 2,959,216,516 | 2,277,708,584 |
注:上表各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847,386 | -100,067,948 | -127,946,9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5,166,753 | 195,795,178 | 215,071,38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941,956 | -1,655,540 | -18,397,17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997,97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882,570 | 145,770 | 1,545,49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077,866 | 26,451,965 | 39,596,03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632,029 | 18,310,357 | 21,045,64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3,266 | 570,844 | 931,183 |
合计 | 51,976,464 | 101,788,224 | 89,889,9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上市公司股票 | 5,740,618 | 7,682,574 | 1,941,956 | 1,941,9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054,345 | 82,682,735 | -8,371,61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14,917,637 | 1,921,465,582 | 606,547,945 | -11,293,376 |
合计 | 1,411,712,600 | 2,011,830,891 | 600,118,291 | -9,351,420 |
备注:上市公司股票为子公司获得的客户债务重组分配的股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董事局报告
一、 业务审视
(一)公司业务的审视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提供安全玻璃、汽车饰件全解决方案,包括汽车级浮法玻璃、汽车玻璃、机车玻璃、行李架、车窗饰件相关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全球化研发、设计、制造、配送及售后服务,奉行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与客户一道同步设计、制造、服务、专注于产业生态链的完善,系统地、专业地、快速地响应客户日新月异的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福耀是一家社会责任感强烈、互利共赢、安全环保、科技创新的绿色发展型企业。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25,1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99,08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49,797.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2.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7%。
有关公司业务审视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本章节及“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公司业务的发展、表现或状况
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提供优质汽车玻璃设计、供应及服务。公司也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生产汽车玻璃所用的主要原材料)、汽车饰件。下表载列所示期间及日期的财务比率概要:
财务指标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收入增长(1) | 18.37% | 18.02% | 19.05% |
净利润增长(2) | 33.31% | 18.44% | 51.22% |
毛利率(3) | 36.23% | 35.39% | 34.03% |
利息和税前净利润率(4) | 23.64% | 21.12% | 20.88% |
净利润率(5) | 19.12% | 16.98% | 16.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 22.72% | 18.97% | 17.65% |
总资产收益率(7) | 11.86% | 9.94% | 9.36% |
资产负债率(8) | 43.58% | 44.53% | 42.90% |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9) | 71 | 68 | 62 |
存货周转天数(10) | 80 | 89 | 95 |
注:(1)收入增长=(期内营业收入÷前期营业收入-1)×100%;(2)净利润增长=(期内净利润÷前期净利润-1)×100%;(3)毛利率=(期内毛利÷营业收入)×100%;(4)利息和税前净利润率=(期内利息费用和所得税费用前净利润之和÷营业收入)×100%;(5)净利润率=(期内净利润÷营业收入)×10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100%;
(7)总资产收益率=(期内净利润÷期末总资产)×100%;(8)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9)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销售收入×360天;(10)存货周转天数=[(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销售成本×360天。
公司从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三者选择有代表性的财务指标来分析公司的成长能力。公司2024年收入同比增长18.37%,净利润同比增长33.31%,盈利能力持续加强;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71天、80天,保持公司正常周转效率水平;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43.58%,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不断强化企业运营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有关其他内容描述详见“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截至2024年度,中国汽车产销已连续十六年稳居全球第一。
汽车行业从短期来看,汽车市场在持续复苏,但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挑战和不确定性增加。中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扩大内需、优化结构,积极扩展海外市场的同时,也通过出台和落地各种政策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如优化限购政策、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至2027年12月底等一系列刺激汽车消费政策等,随着国家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中国汽车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从全球汽车工业结构看,发展中国家新车产量和汽车保有量占比均不断提升,影响不断加大,但汽车的普及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巨大,美、日、德等发达国家每百人汽车保有量均超过50辆,而发展中的中国2024年每百人汽车保有量仅约25辆,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相对于中国人口数量、中等收入人群占比、人均GDP等而言,中国潜在汽车消费潜力巨大,且中国内部完备的供应链体系为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新四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智能汽车也已经进入到大众化应用的阶段,汽车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现在的汽车正朝着一个可移动的智能终端转变。汽车新四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集成到汽车玻璃中,对汽车玻璃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汽车玻璃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推动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美观时尚、智能集成”方向发展,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在不断地提升。福耀在本行业技术的领导地位,为本公司汽车玻璃销售带来结构性的机会。
因此,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世界汽车组织(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等相关资料。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以技术和创新的文化和人才,系统打造“福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成为一家让客户、股东、员工、供应商、政府、经销商、社会长期信赖的透明公司。
公司的规划为:
1、拓展“一片玻璃”的边界,加强对玻璃智能、集成趋势的研究,持续推进铝饰件业务,为OEM和ARG市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2、持续推进“四品一体双驱动”经营管理模式,实现“高性能、高稳健、高绩效”的质量目标,运用“质量一票否决制”,不断完善全员、全过程、全价值链的质量管理体系。
3、完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流程和激励机制,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驱动,以产品为导向,实现技术引领。
4、不同维度全面深化数字化精益管理,提质增效,节能降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5、推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措施,推进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材料应用等,将福耀打造成“稳健、创新、绿色”的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
6、持续发挥销售引领作用,完善销售管理机制,不断拓展新市场、新客户,维护稳定客户关系,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文化,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黏性,助力福耀迈上新台阶。
7、进一步全面推广资金集约化与预算并举的管理模式,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确保资本效率最大化。
8、全球化经营,公司从组织结构、文化、投资、人才引进等转型升级,以提升为全球客户创造价值、提供服务的能力。
9、通过数字化建设,实现各模块的数据互联互通,有效进行高质量的数据收集和管理,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创新与研发、服务与产品体验。
10、弘扬“勤劳、朴实、学习、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稳定团队,内培外引,协同发展,打造一支有使命感、能担当、重绩效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团队,为福耀高质量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公司的机遇:
1、伴随产品消费升级和技术进步,高附加值产品需求提升,为福耀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福耀从产品经营向一体化全解决方案的品牌经营发展,公司价值不断提升。
2、公司资本结构合理、现金流充足、财务稳健、经营能力卓越,为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公司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柔性生产能力及前瞻性产能规划,使公司可以快速响应汽车新四化下对设计、开发、量产的高要求。
4、海外布局合理,生产运营前移至国际客户,为公司海外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快、更有价值的服务,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5、公司延伸产业链,布局汽车饰件业务,既解决汽车玻璃集成所需的饰件,又有利于延伸公司业务,发挥与汽车玻璃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与汽车厂的合作黏性。
6、公司全球化格局成型,可以应付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
公司的挑战:
1、全球经济政治形势错综复杂,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挑战。
2、信息化时代,客户对响应速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司服务和管理水平、智能化水平和协同能力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汽车智能化、集成化趋势凸显,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也集成到汽车玻璃中,产品消费升级和技术进步对汽车玻璃提出新的要求,对公司的技术发展提出挑战。
4、公司的全球化经营发展,公司需要迎接与所在国的文化融合、法律适应、人力资源匹配等方面的挑战。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经济不确定性将贯穿全年,并对全球经济产生深远影响。为此,福耀将稳健经营、谨慎走好每一步:
1、多市场发力,国内外并举,稳步提升OEM市场份额,加大ARG市场开拓,拓展新客户、稳定老客户,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2、确保安徽合肥工厂和福清阳下出口基地这两个项目高质量建成投产,完善产业布局,保证客户需求。
3、加强市场洞察和技术洞察,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汽车玻璃新产品新技术,加快产品升级迭代,通过新产品首发,引领市场。
4、持续推动全面精益管理,从五星班组建设,逐步扩大到五星工厂、五星公司建设,建立有福耀特色的精益五星管理模式,以卓越的管理水平和高效的运营模式,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建立数字化的质量管理,在生产过程中实时收集、实时监控,快速反应,实现自我诊断、自我纠正,把质量问题扼杀在萌芽之中,同时,通过质量大数据分析,进行质量提升,提升质量水平。
6、将低碳理念贯穿于生产运营的每个环节,在能源管理、光伏、绿电、储能等各领域采取措施,推行绿色可持续发展,落实节能降耗。
7、持续推进“人文福耀”建设,设计涵盖专业技术、管理能力、数字化素养等多元课程体系,大力开展人才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明确定位,赋能成长。
为完成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的资金需求为人民币472.98亿元,其中经营性支出人民币341亿元,资本支出人民币85.00亿元,派发现金红利支出人民币
46.98亿元,计划通过加快销售货款回笼和存货周转、优化结存资金的使用、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债等方式解决。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抓货款回笼,严控汇率风险,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
上述计划是基于现时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公司形势而测算的经营计划,所以该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或实质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济、政治及社会状况、政府政策、战争风险
公司一半左右的收入源自于中国的业务,一半左右源于海外业务。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受到经济、政治、政策、法律变动、战争等影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公司于中国的业务也可能受到影响,此外,地缘政治冲突、战争等也将加大加深对经济及行业的影响。为此,公司将加大技术创新,加强组织管理,构建福耀新文化,同时强化售后维修市场,巩固并确保中国市场稳健发展的同时,发挥全球化经营优势。
2、行业发展风险
全球汽车产业正转型升级,汽车行业竞争正由制造领域向服务领域延伸,汽车消费由实用型向品质化转变,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将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流;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技术变革,未能满足客户需求,如果汽车需求出现波动,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也会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如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等,并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3、市场竞争风险
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的售价下降或需求下跌,如果公司的竞争对手成功降低其产品成本,或推出新玻璃产品或可替代玻璃的材料,则公司的销售及利润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为此,公司采取差异化战略,强化与客户战略协作关系,进一步满足国内外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福耀”品牌的价值和竞争力。
4、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玻璃成本构成主要为浮法玻璃原料、PVB原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而浮法玻璃成本主要为石英砂原料、纯碱原料、天然气燃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天然气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纯碱行业的产能变动及玻璃和氧化铝工业景气度对纯碱需求的变动、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等影响,公司存在着成本波动的风险。为此,公司将:
(1)整合关键材料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价及激励机制,对优秀供应商进行表彰;针对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材料导入,建立铁三角管理机制,包括采购、技术、质量等方面。
(2)加强原材料价格走势研究,适时采购;拓宽供应渠道,保证供应渠道稳定有效。
(3)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升自动化、优化人员配置、提升效率、节能降耗、严格控制过程成本,整合物流、优化包装方案、加大装车装柜运量、降低包装及物流费用,加大研发创新及成果转换应用、提升生产力,提高管理水平,产生综合效益。
(4)通过在欧美地区建厂在当地生产与销售,增强客户黏性与下单信心,并利用其部分材料及天然气、电价的优势来规避成本波动风险。
(5)提升智识生产力,在制造节能、管理节能、产品智能上着力,创造公司价值。
5、汇率波动风险
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原则,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虽然国际贸易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在于各自国家的经济结构问题,但伴随世界经济的波动、部分国家的动荡、局部热点地区的紧张升级,以及各国的货币松紧举措,将会带来汇率波动。公司海外销售业务占一半左右,且规模逐年增大,若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影响。为此,(1)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将加强监控集团外币交易以及外币资产和负债的规模,并可能通过优化出口结算币种以及运用汇率金融工具等各种积极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的汇率波动进行管理;(2)公司通过在欧美地区建厂,在当地生产与销售,增强客户黏性与下单信心的同时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6、公司可能无法迅速应对汽车玻璃行业或公司客户行业快速的技术革新及不断提高的标准的风险
公司注重开发独有技术及新汽车玻璃产品。新产品的开发流程可能耗时较长,从而可能导致较高开支。在新产品带来收入之前,可能需投入大量资金及资源。如果竞争对手先于公司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或如果市场更偏向选择其他替代性技术及产品,则公司对新产品的投资开发未必能产生足够的盈利。如果公司无法预测或及时应对技术变革或未能成功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则公司的业务活动、业务表现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建立市场化研发机制。并通过产品中心直接对接主机厂需求,与客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7、网络安全风险
随着公司智能制造能力的提升,核心的业务运营及管理过程均通过信息系统支撑与实现,如果公司的核心信息网络受到外部攻击、病毒勒索等,有可能导致重要文件损坏,制造执行等系统故障或影响生产交付等。为此,公司将在总体信息安全规划的指引下:(1)树立危机意识,加强全员信息安全意识宣贯,时刻防范网络诈骗等安全风险;(2)持续优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关键操作流程,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3)持续改进公司信息安全策略,建立网络安全、主机安全、终端安全、数据安全等控制措施;(4)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建立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5)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能力,构筑多层立体防御体系,主动发现异常并智能化采取措施,提升抵御和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
8、数据安全风险
伴随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信息数据逐渐成为公司业务开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公司的信息数据遭到窃取或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为保障公司的数据安全,公司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控制措施:(1)公司遵守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
(2)管理上,加强全员保密意识宣贯,规范数据分类分级,严格控制数据分发范围;(3)技术上,通过加密等控制措施对数据存储、处理、流转、销毁等全生命周期进行管控,保护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4)公司将持续投入升级数据保护控制措施,防范数据安全风险。
9、环境及社会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的深度和广度从细从严,公司可能有个别或单一领域的指标与国家综合制定的新政策、新标准存在差异风险。为此,公司首先秉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理念,并努力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新材料应用和环保设施投入等,持续践行这一理念,使公司产业在材料、工艺、技术、设备、节能环保和功能化等各方面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第二,不断提高全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定期开展环保、节能和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宣传贯彻和培训;第三,严格内部监督考核,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和目标。
三、 业绩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业绩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合并利润表”。公司最近五个财政年度业绩摘要详见“第十二节 五年业绩摘要”。
四、 股息及股息税项减免
本公司拟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97,538,357.60元(含税),前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2.65%。2024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元向H股股东支付。
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股东大会结束后的2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按照本公司目前的工作计划,预计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
13日或以前派发股利。若前述预计股息派发日期有任何变更,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关于股利派发其他具体事宜,本公司亦将适时另行公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及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等详见“第六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之“二十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A股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对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其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QFII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除前述QFII以外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依照税收协定执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H股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本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因此,本公司向名列H股股东名册上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利时,无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
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自行或通过委托代理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申请,提供证明自己为符合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实际受益所有人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将就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缴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缴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股东依据上述规定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
五、 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完成增发101,126,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配售价格为42.90港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以股票交割日2021年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公司实际收到的配售所得款项净额为4,312.78百万港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港元
建议用途 | 计划使用的所得款项净额 | 已使用的所得款项净额 | 于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所得款项净额 | 预计使用时间表 |
补充营运资金及优化本集团资本结构 | 2,587.67 | 2,369.32 | 218.35 | 2025年 |
偿还有息债务 | 646.92 | 646.92 | 0 | |
研发项目投入 | 646.92 | 646.92 | 0 | |
扩大光伏玻璃市场及一般企业用途 | 431.27 | 431.27 | 0 | |
总计 | 4,312.78 | 4,094.43 | 218.35 |
六、 关连交易
公司关连交易内容详见“第八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七、 捐赠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合计对外捐赠为人民币327.60万元。
八、 物业、厂房及设备
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21「固定资产」”。
九、 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
有关本公司于主要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权益在2024年12月31日的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十、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十一、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了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十二、 管理合同
除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合同外,公司概无与任何人、公司法人团体订立任何合同,以管理或处理公司任何业务的整体部门或任何重大部分。
十三、 权益披露
公司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及主要股东的权益披露详见“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四、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除本报告“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中所述的债券发行外,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于报告期内没有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持有任何库存股份。
十五、 最低公众持股量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根据已公开资料及就本公司董事所知,本公司已满足香港上市规则第8.08条及第13.32条有关最低公众持股量的要求。
十六、 股票发行
公司关于股票发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七、 储备及可分配储备
根据《公司法》,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可当作股息分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97亿元。
十八、 优先认股权、股份期权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公司并无有关优先购股权规定使本公司需按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提请发售新股。同时,本公司目前并无任何股份期权安排。
十九、 银行借款及其他贷款
有关本公司银行借款及其他贷款的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七.32「短期借款」、附注七.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附注七.45「长期借款」”。
二十、 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报告期内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详情,详见“第六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二十一、 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
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并参考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编制并披露《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等报告与A股《2024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同日披露。
二十二、 与雇员、客户、供应商关系说明
(一)雇员
适应国际化与技术升级、管理升级需求,公司通过官网、官微及海内外人才网、社交圈、国内外大学招聘人才,并经过入职培训、实操培训、专项培训后,服务于全球福耀公司。本集团通过季度绩效辅导和年度绩效考核向员工反馈其工作表现,并对在职员工进行职业培训,以提升其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关雇员的其他资料详见“第六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之“二十三、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二)客户
本集团向中国、美国、英国、香港、德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配套及配件客户销售汽车玻璃。按产量计,本集团的配套客户包括全球前二十大汽车生产商以及中国前十大乘用车生产商。
2024年,本集团的前五大客户(彼等均为独立第三方汽车玻璃客户)占本集团收入的17.75%,而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则占收入的4.47%,本集团与主要客户关系良好,与最大客户的合作关系保持长达20年以上,且本集团不存在依赖主要客户的情况。本集团前五大客户中概无公司董事、董事的紧密联系人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占有权益。
(三)供应商
本集团已采用基于产品质量、价格、按时交付产品的能力及技术能力评估国内外潜在供应商的程序。本集团已于俄罗斯、德国及美国子公司设立采购部门,使用与本集团所采纳的相同供应管理系统,向当地供应商采购用于海外生产的原材料。本集团会依据IATF16949质量体系对供应商的生产基地进行定期实地考察。本集团通常与主要供应商订立为期一年的采购合同。一般而言,本集团与供应商订立的协议会订明各种原材料的数量、价格、质量规格、付款条款及质保期等。
2024年,本集团的前五大供应商占本集团购货额的14.35%,而本集团的最大供应商则占购货额的5.7%。本集团前五大供应商中,除了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2024年1-9月期间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仍被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具体详见“第八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关联交易”)外,概无公司董事、董事的紧密联系人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占有权益。
二十三、 环保事宜
本集团遵守经营地所在国的一系列环保法律及法规,包括项目审批、废气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控制、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及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及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本集团的生产流程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粉尘、厂界噪声和废弃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了在满足合规条件的基础上,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本集团从项目设计阶段便开始考虑环保材料、设备、环保设施及措施的应用,主要包括:(1)浮法玻璃公司在窑炉尾气处理中安装了脱硝、除尘设备;(2)使用清洁能源,以天然气替代重油作为浮法玻璃公司的生产燃料;(3)各子公司均安装中水回用系统循环使用生产用水;(4)汽车玻璃公司安装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固定分子筛+RTO等处理来减少废气的排放;(5)使用低噪音设备设施、减震/隔音设施、消音材料有效降低噪音;(6)制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规范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的管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危险废弃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浮法玻璃公司废气排放安装在线监测仪器,与政府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到环保局,并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数据比对,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有效;(8)汽车玻璃公司污染物部分子公司已经实现了非甲烷总烃的在线监测及废水的在线监测,监测设备与环保局联网,未实现在线监测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危害因素检测;(9)各子公司自行购置噪声检测设备,定期、不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控;(10)各子公司认真开展、落实清洁生产审核;(11)各子公司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12)各子公司均制定环境监测计划,落实环境监测,并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13)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前,各子公司均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14)各子公司根据本公司的ISO14001:2015体系,对本公司范围内的环保落实情况持续改善。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环保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十四、 职业健康与安全事宜
本集团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通过落实ISO45001:2018、安全标准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控制、安健环管理体系,保障各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集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监控各子公司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的落实,保障各子公司安全、健康的生产;(2)各子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3)各子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为员工开展安全意识培训,包括新员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作业安全培训、设备维修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等;(4)各子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劳保用品配置标准、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5)各子公司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现场公示,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6)各子公司根据设备危险特性、对应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7)各子公司为员工配备充足且合理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8)集团制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定期发布专项检查通知和要求,各子公司制定安全检查标准、计划,落实隐患整改;
(9)各子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提升员工应对、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并根据演练结果,持续完善应急预案;(10)集团制定《安健环管理规定》、《安健环事故管理流程》,各子公司落实事故汇报、调查、整改,遏制事故重复发生;(11)各子公司按照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健环管理体系等,对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落实情况持续改善。
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经历由健康与安全问题导致的重大非计划停产,也没有收到与健康及安全相关的重大索赔。
二十五、 法律程序及监管合规
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不时会涉及各类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目前并无卷入或并不知悉面临本公司认为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有关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续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详见“第六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相关内容描述。
二十六、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之审阅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年度业绩已经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审阅。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领导企业,福耀奉行极致质量、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在报告期内,福耀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智能、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有关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饰件全解决方案,同时不断提升驾乘人的幸福体验。2024年,全球经济跌宕起伏,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性仍受到挑战。中国汽车行业伴随以旧换新、地方配套政策出台等,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等挑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面对内外部严峻复杂形势,全体福耀人戒骄戒躁,团结协作,聚力拼搏,超额完成全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25,1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99,08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49,797.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2.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7%。
1、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3.87%,若扣除下列因素影响,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9.11%。
(1)本报告期汇兑损失人民币2,428.49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36,869.63万元,使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9,298.12万元;
(2)本报告期子公司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916.17万元,上年同期计提人民币14,703.30万元,使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2,787.1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集团经营战略,持续以“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持,以规范管理为保障,致力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拓展国内外市场:公司始终把客户需求放在第一位,发挥全球生产基地和商务机构优势,共同挖掘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深化与国内外客户伙伴的合作,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赢得客户信任,市场份额稳定提升,抗风险能力加强。
2、提升全过程质量管控能力:公司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最高位置,通过明确质量目标和标准、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加强过程控制和质量风险管理,不断强化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提高全球保供能力:公司根据行业趋势提前规划布局,构建完整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同时对生产过程进行持续创新和优化,缩短产品从投料到进仓的时间,构建柔性敏捷生产能力,保证全球化的交付和服务能力,与汽车行业相互成就,共同成长。
4、提高技术创新引领:汽车智能化的发展,汽车玻璃、饰件等从原来的遮风挡雨,变成智能座舱的组成部分,成为与外界感知与交互的平台,公司加强市场洞悉和技术洞悉,跨界融合,不断提升玻璃制造技术和原材料研究,逐步构建技术护城河。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轻量化超薄玻璃、镀膜可加热玻璃、钢化夹层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5.02个百分点,价值得以体现。
5、提高经营韧性:“统计、分析、评估、纠正”的方法论是福耀管理的底色,公司从原材料管理、生产计划、生产组织、财务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等所有环节着手,建立有福耀特色的精益五星管理模式,以卓越的管理水平和高效的运营模式,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6、打造积极、高效的国际化团队: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团队建设,保障具有竞争力的员工福利待遇,推动福耀的人文建设,树立良好的纪律和工作作风,构建一支更加积极、高效的国际化团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汽车行业短期看虽然仍存在不确定因素,但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具体内容详见“第四节 董事局报告”之“二、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节 董事局报告”之“一、业务审视”。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继续强化:
1、福耀是一家有强烈社会责任和使命感的公司,为世界汽车工业当好配角,为世界贡献一片透明、有灵魂的玻璃,赢得了全球汽车厂商、用户、供应商、投资者的信赖。品牌是福耀最核心的竞争力。
2、福耀培训了一支有激情、热爱玻璃事业、团结进取的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技术、质量、工艺、设计、IT团队。
3、福耀规范、透明、国际化的财务体系和基于ERP的流程优化系统,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工业4.0”打下坚定的基础。
4、福耀建成了较完善的产业生态,砂矿资源、优质浮法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制造、多功能集成玻璃、延伸到铝饰件产业、全球布局的R&D中心和供应链网络;独特的人才培训、成才机制,共同形成系统化的产业优势“护城河”。
5、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的全解决方案(Total Solution)。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325,418.25万元,比年初上升11.70%,总负债人民币2,756,861.34万元,比年初上升9.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3,569,436.62万元,比年初上升13.58%。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25,165.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49,797.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744,599.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71%;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2.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9,251,657,267 | 33,160,996,641 | 18.37 |
营业成本 | 25,030,877,441 | 21,424,326,140 | 16.83 |
销售费用 | 1,180,260,909 | 1,538,783,486 | -23.30 |
管理费用 | 2,888,289,768 | 2,486,049,334 | 16.18 |
财务费用 | -654,720,910 | -687,401,851 | 4.75 |
研发费用 | 1,677,751,298 | 1,403,030,121 | 19.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2,187,329 | 7,624,580,890 | 12.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730,923 | -4,448,932,31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8,174,364 | -2,280,344,222 | 47.27 |
其他收益 | 400,415,185 | 262,917,177 | 52.30 |
投资收益 | -71,969,855 | -5,512,634 | -1,205.54 |
信用减值损失 | -3,562,889 | -17,109,861 | 79.18 |
资产减值损失 | -108,088,278 | -205,314,035 | 47.35 |
资产处置收益 | 13,102,488 | 1,647,225 | 695.43 |
所得税费用 | 1,486,781,220 | 1,086,913,641 | 36.79 |
备注:上表中“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损失时以负数表示。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及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因应本报告期包装物精细化、专用化需求趋势,加强对包装材料的质量管理及包装要求,本年度将其作为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职工薪酬等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基本持平,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同时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增加主要是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项目管理,持续研发创新,推动公司技术升级及产品附加值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收入增长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本息净流入人民币54.49亿元,去年同期该项目为净流出人民币0.79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出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现金流较为充足减少借款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收益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收益变动主要为本报告期联合营企业损益变动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信用减值损失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对应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玻璃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582,463.86万元,同比上升19.49%,公司汽车玻璃销售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19,757.92万元,同比上升20.23%。公司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主要为汽车玻璃使用,产品以内供为主。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汽车玻璃 | 35,711,992,929 | 24,943,534,919 | 30.15 | 19.49 | 20.23 | -0.44 |
浮法玻璃 | 5,960,560,140 | 3,812,209,771 | 36.04 | 4.42 | -6.32 | 7.33 |
其他 | 4,004,143,315 | 3,014,379,757 | ||||
减:集团内部抵销 | -6,966,267,705 | -6,847,696,508 | ||||
合计 | 38,710,428,679 | 24,922,427,939 | 35.62 | 18.56 | 16.95 | 0.89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21,155,382,723 | 12,889,681,542 | 39.07 | 18.46 | 14.37 | 2.18 |
国外 | 17,555,045,956 | 12,032,746,397 | 31.46 | 18.68 | 19.85 | -0.66 |
合计 | 38,710,428,679 | 24,922,427,939 | 35.62 | 18.56 | 16.95 | 0.89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汽车玻璃 | 百万平方米 | 162.00 | 155.87 | 19.24 | 12.93 | 11.21 | 17.72 |
浮法玻璃 | 万吨 | 172.89 | 170.47 | 27.93 | -1.16 | -6.73 | 4.90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汽车玻璃 | 原辅材料 | 15,963,884,578 | 64.00 | 13,693,589,557 | 66.01 | 16.58 | |
汽车玻璃 | 能源成本 | 1,251,352,351 | 5.02 | 1,105,390,046 | 5.33 | 13.2 | |
汽车玻璃 | 人工成本 | 3,471,136,413 | 13.92 | 2,901,693,991 | 13.99 | 19.62 | |
汽车玻璃 | 其他费用 | 4,257,161,577 | 17.07 | 3,045,282,122 | 14.68 | 39.8 | |
浮法玻璃 | 原辅材料 | 1,236,782,066 | 32.44 | 1,421,402,078 | 34.93 | -12.99 | |
浮法玻璃 | 能源成本 | 1,331,346,610 | 34.92 | 1,398,540,929 | 34.37 | -4.8 | |
浮法玻璃 | 人工成本 | 323,858,083 | 8.50 | 319,807,658 | 7.86 | 1.27 | |
浮法玻璃 | 其他费用 | 920,223,012 | 24.14 | 929,699,819 | 22.85 | -1.02 |
注:其他费用包括制造费用、包装费与物流运输费用。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人民币696,760.5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7.7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人民币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75,366.32 | 4.47 |
2 | 第二名 | 157,969.16 | 4.02 |
3 | 第三名 | 127,984.37 | 3.26 |
4 | 第四名 | 125,917.47 | 3.21 |
5 | 第五名 | 109,523.26 | 2.79 |
备注: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其中第三名客户,因销售额增加,报告期内跃升为前五名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人民币240,981.7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3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人民币23,250.3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3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95,714.36 | 5.70 |
2 | 第二名 | 40,237.62 | 2.40 |
3 | 第三名 | 36,961.71 | 2.20 |
4 | 第四名 | 35,168.96 | 2.09 |
5 | 第五名 | 32,899.10 | 1.96 |
备注: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其中第五名供应商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因采购额增加,报告期内跃升为前五名供应商。公司持有的该公司25%股权于2023年9月出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2024年1-9月期间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仍被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24年1-9月,公司向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3,250.39万元。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变化情况详见“利润表及现金流量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77,751,29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677,751,29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2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67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9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0 |
硕士研究生 | 325 |
本科 | 3,395 |
专科 | 1,220 |
高中及以下 | 72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34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11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2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68 |
60岁及以上 | 23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资产押记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押记资产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相关附注描述。
6、 流动资金与资本来源
6.1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218.73 | 762,458.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73.09 | -444,893.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817.44 | -228,034.42 |
现金流量增加额 | 538,252.47 | 111,338.81 |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85.62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人民币377.71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人民币202.11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人民币70.10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人民币31.02亿元。本集团日常资金需求可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本集团亦拥有由银行所提供的充足的授信额度。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0.56亿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54.81亿元,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本息净流入人民币54.49亿元。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33.58亿元。其中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为人民币127.33亿元,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亿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
124.91亿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为人民币37.14亿元。
(4)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资金集约化与预算并举的管理模式,严控汇率风险,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确保资本效率最大化。
6.2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说明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2,006,631 | 753,288,481 | 248,718,150 | 33.0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为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02,334,418 | 2,330,286,716 | 772,047,702 | 33.13 | 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增加,相应的税费增加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变动是因为去年同期出售联营企业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股权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15,931,515 | 7,114,797,183 | 8,001,134,332 | 112.46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主要是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及其利息收入到期收回同比增加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变动是因为去年同期购买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11.24%股权支付的现金。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81,441,916 | 7,191,279,706 | 2,490,162,210 | 34.6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主要是存入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变动所致。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 | 0 | 300,000,000 | 1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本报告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亿元。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709,479 | 307,315,590 | -120,606,111 | -39.2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租赁款项减少所致。 |
6.3资本开支
公司资本开支主要用于新增项目持续投入以及其他改造升级。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54.81亿元,其中美国汽车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12.62亿元,安徽配套汽玻、安徽配件汽玻及安徽浮法项目资本性支出合计约人民币7.27亿元,福建配套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3.71亿元、天津汽车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
4.48亿元、广州汽车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3.81亿元、苏州汽车玻璃项目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3.46亿元。
6.4有息债务情况
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人民币127.33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0亿元;偿还银行借款人民币121.91亿元,偿还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00亿元。公司未使用金融工具作对冲,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息债务列示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金额 |
固定利率短期借款 | 45.88 |
固定利率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14.97 |
浮动利率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12.42 |
固定利率长期借款 | 39.12 |
浮动利率长期借款 | 33.01 |
合计 | 145.40 |
注:上表数据不含计提的应计利息。
7、 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本集团通过加大国际化发展;在外币资产和负债的规模上与海外业务的扩展进行合理匹配;优化业务结算的币种;在收入和支出之间进行同币种匹配;采取合适的汇率工具,如锁定汇率、远期外汇合约、货币互换合约、货币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本报告期集团汇兑损失人民币0.24亿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3.69亿元。
8、 资本效率
本报告期存货周转天数80天,上年同期89天,同比减少9天。其中汽车玻璃存货周转天数59天,上年同期65天;浮法玻璃存货周转天数96天,上年同期99天。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71天,上年同期68天。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周转天数21天,上年同期17天,集团对应收票据按财务制度严格控制,只接受有信誉的银行和有实力的客户的申请,银行承兑的票据由客户的银行承担信贷风险。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72%,上年同期18.97%。
本报告期的资本负债比率如下(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借款总额 | 14,687,439 | 14,004,799 |
租赁负债 | 443,195 | 525,939 |
长期应付款 | 59,287 | 64,473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8,733,774 | -13,351,250 |
债务净额 | -3,543,853 | 1,243,961 |
总权益 | 35,695,042 | 31,421,379 |
总资本 | 32,151,189 | 32,665,340 |
资本负债比率(%) | -11.02% | 3.81% |
9、 承诺事项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的描述。10、 或有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或有负债。
11、 期后事项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描述。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812,397,864 | 1.28 | 367,992,386 | 0.65 | 120.76 | 应收票据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随着业务持续增长,客户采用票据结算量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921,465,582 | 3.04 | 1,314,917,637 | 2.32 | 46.13 |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 | 0.00 | 316,416,243 | 0.56 | -1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为本报告期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终止履行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的相关约定,公司终止确认应收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21亿元并保留北京福通24%股权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441,494,759 | 0.70 | 181,538,429 | 0.32 | 143.20 |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终止履行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的相关约定,公司终止确认应收股权转让款并保留北京福通24%股权所致。 |
在建工程 | 6,509,671,375 | 10.29 | 4,766,144,830 | 8.42 | 36.58 |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新设子公司在建项目及美国汽车玻璃镀膜项目投入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226,134,441 | 3.52 | 1,622,250,140 | 2.86 | 37.23 |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应付工程款以及销售规模增长预提款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50,055,339 | 4.51 | 202,102,553 | 0.36 | 1,310.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为将一年内将要到期偿还的长期借款增加,并转入该项目列报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40,768,878 | 0.22 | 0 | 0.00 | 100.00 |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是本报告期末已背书仍尚未转移风险与报酬的银行承兑汇票转入该科目列报。 |
预计负债 | 34,486,563 | 0.05 | 0 | 0.00 | 100.00 | 预计负债变动为子公司FYSAM饰件公司计提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4,771,184 | 1.11 | 411,644,693 | 0.73 | 71.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为计提海外子公司尚未分配利润的所得税以及固定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10,555,755 | 0.65 | 0 | 0.00 | 1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是本报告期预收的预计在一年以后履约的货款。 |
其他综合收益 | 339,806,293 | 0.54 | 176,931,220 | 0.31 | 92.06 |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为本报告期美元升值,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相应变动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8,797,065 | -0.01 | -14,859,312 | -0.03 | 40.80 |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主要为本年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37.79(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7.5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境外资产为公司设立在海外的各控股子公司(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在子公司中的权益”)账上资产以及母公司结存在香港的外币存款。其中境外子公司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含100%控股的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及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折人民币84.16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折人民币63.12亿元,净利润折人民币6.27亿元。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受限资产为存入的其他货币资金及部分押记资产,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相关附注描述。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汽车行业短期看虽然仍存在不确定因素,但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具体内容详见“第四节 董事局报告”之“二、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零部件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平方米(百分比除外)
销量 | 产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汽车玻璃 | 155.87 | 140.16 | 11.21 | 162.00 | 143.45 | 12.93 |
按市场类别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平方米(百分比除外)
整车配套市场销量 | 售后服务市场销量 | |||||
零部件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汽车玻璃 | 131.07 | 119.14 | 10.02 | 24.80 | 21.02 | 17.98 |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对外投资情况:(1)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注册成立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持有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玻璃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等;(2)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注册成立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持有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玻璃配套市场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等;(3)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注册成立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持有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玻璃配件市场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等;(4)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注册成立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持有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级浮法玻璃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等;(5)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匈牙利注册成立福耀(东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欧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福耀(东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汽车用其他零部件和配件;
(6)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850万元,福耀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7)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完成注销登记手续;(8)FYSAM汽车饰件国际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上年同期对外投资事宜:(1)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注册成立福耀铝件(长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2)公司于2023年3月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入股国家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24%;(3)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Fuyao Michigan Holding Company, LLC.,持股比例为100%;(4)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出售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25%股权并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文“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中披露的有关公司注册成立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及福耀(东欧)有限责任公司。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上市公司股票 | 5,740,618 | 1,941,956 | -847,407 | 7,682,57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054,345 | 13,361,980 | -8,371,610 | 82,682,73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14,917,637 | -11,293,376 | 9,950,247,561 | 9,332,406,240 | 1,921,465,582 | |||
合计 | 1,411,712,600 | -9,351,420 | 12,514,573 | 9,950,247,561 | 9,332,406,240 | -8,371,610 | 2,011,830,89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1777 | 力帆科技 | 3,304,999 | 债务重组 | 2,306,254 | 2,621,914 | 1,623,169 | 4,928,1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000980 | 众泰汽车 | 5,224,982 | 债务重组 | 3,434,364 | -679,958 | -2,470,576 | 2,754,40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8,529,981 | / | 5,740,618 | 1,941,956 | -847,407 | 7,682,574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本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2018年6月28日,公司与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诺”)签署《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所持有的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75%股权出售给太原金诺,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00,445万元;其中,北京福通51%的股权作价人民币68,305万元,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6月28日及2018年7月4日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6,300万元及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5万元,并配合太原金诺完成上述51%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太原金诺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2,140万元以银行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转让北京福通股权,公司已于2018年度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66,403.25万元,增加现金流人民币68,245.22万元。
太原金诺多次向公司提出延期付款的请求。2021年6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同意太原金诺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转
让价款,同时约定太原金诺应以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的年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2024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太原金诺放弃对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购买的商榷函,太原金诺表示因无法预防的外因影响,导致其当前已没有能力再购买北京福通剩余24%的股权,申请放弃对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购买,同时申请免除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应支付的以24%股权转让款为基数按照3.85%年利率计算的利息。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同意太原金诺可以终止履行购买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相关约定,公司保留北京福通24%股权,并同意免除太原金诺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应支付的以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款为基数按照3.85%年利率计算的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日期分别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8月29日、2020年6月6日、2021年6月18日及2024年4月2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公告》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的公告》,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发布的日期分别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8月29日、2020年6月6日、2021年6月18日及2024年4月26日的《须予披露交易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须予披露交易就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交易订立补充协议》《须予披露交易就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交易订立补充协议(二)》《须予披露交易就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交易订立补充协议(三)》《须予披露交易就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交易订立补充协议(四)》及《须予披露交易就出售北京福通75%股权交易最新进展》。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另有说明者除外)
公司 | 业务 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 生产性企业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74,514.95 | 551,177.08 | 247,165.28 | 388,637.88 | 134,412.29 | 121,831.36 |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生产性企业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6,804.88 万美元 | 731,105.74 | 154,660.03 | 371,080.50 | 81,206.72 | 70,200.44 |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 生产性企业 | 汽车玻璃及其零配件生产、设计、技术研发、销售 | 40,000 | 397,045.98 | 119,549.23 | 440,217.92 | 78,804.46 | 66,996.76 |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 生产性企业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 1,500 美元 | 841,550.32 | 358,450.72 | 631,179.05 | 82,703.12 | 62,706.10 |
注: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100%控股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及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上述披露的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其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公司治理及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公司亦符合香港联交所颁布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以下简称“《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公司治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均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做到了"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义务,行为规范,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的董事局、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已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占用即冻结”的相关条款。
3、关于董事和董事局: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董事局审议的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全体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6、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指定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和投资者来访、咨询工作。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积极参与公益事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公司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7、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作了登记备案。
8、关于反贪污、反舞弊、举报系统及政策: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反舞弊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公司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591-85363456)和举报邮箱(GM@fuyaogroup.com)为员工及外部人员提供举报途径,并确保举报人受到妥善的保护。公司审计部在董事局、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反舞弊预防宣传活动、受理相关舞弊举报工作,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促使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及守则条文。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局和监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各自议事规则的要求有效运作。依据《企业管治报告》所要求披露的内容,详见“第四节 董事局报告”、本章节及其他章节中相关内容。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下简称“《标准守则》”),作为所有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定义与《企业管治守则》相同)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根据对本公司董事及监事的查询后,各董事及监事在本报告期内均已严格遵守标准守则所订之标准。同时,就本公司所知,报告期内并无雇员未遵守《标准守则》的事件。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6日 |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 2024年1月17日 | 详见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的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耀玻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董事局及其委员会成员变动》。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5日 |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 2024年4月26日 | 详见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耀玻璃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29日 |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 2024年8月30日 | 详见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的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耀玻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的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出席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4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决议公告请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出席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5人。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决议公告请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因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另有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主持。出席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28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请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分别为2024年8月30日和2024年8月29日的相关公告。
五、股东权利
(一)股东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局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局提出。董事局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局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局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局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因董事局和监事会未应前述要求举行会议而自行召集并举行会议的,其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并从公司欠付失职董事的款项中扣除。
(二)股东召集类别股东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要求召集类别股东会议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局召集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局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召集类别股东会议。前述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2、如果董事局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30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告,提出该要求的股东可以
在董事局收到该要求后四个月内自行召集会议,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局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三)股东向董事局提出查询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提出查阅或索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信息,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股东缴付成本费用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四)股东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的程序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函的期限前(以较早者为准)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联络资料: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时间和会议期限;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载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载明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投资者交流及相关联络资料
公司制定了《股东通讯政策》《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每年检讨其有效性,保持与投资者紧密联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组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来访调研、一对一或一对多电话会议交流、接受来电咨询、邮件回复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上述制度。
公司在公司网站、定期报告中详细公布了公司地址、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电话,处理投资者邮件,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详细联络资料详见“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三、基本情况简介”。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曹德旺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男 | 78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314,828 | 314,828 | 0 | 751.25 | 否 | |
曹晖 | 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 男 | 54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152.28 | 否 | ||||
叶舒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52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341.80 | 否 | ||||
陈向明 |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54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244.38 | 否 | ||||
联席公司秘书 | 2014年10月30日 | ||||||||||
吴世农 | 非执行董事 | 男 | 68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9.00 | 否 | ||||
朱德贞 | 非执行董事 | 女 | 66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9.00 | 否 | ||||
刘京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4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15.00 | 否 | ||||
薛祖云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1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14.40 | 否 | ||||
达正浩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45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26.27 | 否 | ||||
白照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73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233.16 | 否 | ||||
陈明森 | 监事 | 男 | 77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15.00 | 否 | ||||
马蔚华 | 监事 | 男 | 76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15.00 | 否 | ||||
何世猛 | 副总经理 | 男 | 66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33,633 | 33,633 | 0 | 253.40 | 否 | |
陈居里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623.61 | 否 | ||||
黄贤前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229.38 | 否 | ||||
林勇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170.50 | 否 | ||||
吴礼德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259.38 | 否 | ||||
李小溪 | 董事局秘书 | 女 | 40 | 2024年1月16日 | 2027年1月15日 | 365,600 | 365,600 | 0 | 92.38 | 否 | |
张洁雯(退任)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女 | 67 | 2018年1月8日 | 2024年1月16日 | 1.17 | 否 | ||||
屈文洲(退任)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52 | 2019年10月30日 | 2024年1月16日 | 0.6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714,061 | 714,061 | 0 | / | 3,457.01 | / |
备注:1、表中持股数表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的数量;曹德旺先生和曹晖先生的持股情况详见“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董事、监事和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和淡仓」”。2、李小溪女士持有的股份为H股股份,其他人士所持有的均为A股股份。3、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于2024年1月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重新选举/聘任新一届(即第十一届)董事局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达正浩先生、薛祖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张洁雯女士和屈文洲先生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登的2024年1月17日的公告。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曹德旺 | 自199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营者和投资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荣誉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及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曹德旺先生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环创德国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曹德旺先生于1994年12月至1999年8月任本公司常务董事,于1988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1987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曹德旺先生于1976年至1987年6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形玻璃厂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产业务。曹德旺先生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的父亲及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的岳父,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为其妹夫。 |
曹晖 | 自199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自2015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2006年9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担任职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会长、全国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会常务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民建福建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名誉主任及民建福建省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曹晖先生目前亦担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洪毅有限公司、环球工商有限公司及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曹晖先生于2001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Greenville Glass Industries Inc.(本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随后已注销)的总经理,于1996 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于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任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于1992年6月至1994年2月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于1989年11月加入本公司。曹晖先生于2005年12月从美国贝克大学 (Baker College) 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12年12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曹晖先生是本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子及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的侄子,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为其妹夫。 |
叶舒 | 自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时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叶舒先生自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09年6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供应管理部供应管理总监,自2009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自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2003年7月加入本公司,自2003年7月至2008年5月叶舒先生在配套部、筹建组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叶舒先生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期间调离本公司,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1995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叶舒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之女婿,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之妹夫。 |
陈向明 | 自200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12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董事局秘书及自2014年10月至今任联席公司秘书。陈向明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陈向明先生于2002年2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于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及2003年1月至2014年11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在此之前,陈向明先生于1994年10月至1998年6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于1994年2月加入本公司。陈向明先生于1991年6月从南京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科毕业,于1999年6月从福建省学位委员会获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陈向明先生于1996年12月经中国人事部批准获得会计师资格,并于2012年12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 |
吴世农 | 自200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2000年4月至2005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目前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吴世农先生亦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9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2019年5月16日至2022年12月14日担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6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4年2月21日担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88)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24年2月22日担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77)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2001年12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厦门大学副校长,于1999年9月至2003年4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最后任职院长,于1996年5月至1999年9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于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斯坦福大学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于1991年5月至1996年4月任厦门大学MBA中心主任。吴世农先生于1986年5月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1992年12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
朱德贞 | 自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目前亦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朱德贞女士自2016年7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贞女士现时亦担任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366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于2015年4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9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2010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于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于2003年6月至2008年5月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称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朱德贞女士于1982年5月从厦门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于1990年5月从美国圣伊莉莎白学院(College of Saint Elizabeth)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2年6月从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13年9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
刘京 | 自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京先生于2014年7月至2023年5月任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院长,于2001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公益时报》社社长,于2007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京先生于1985年7月毕业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于2000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于200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际工商管理专业,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
薛祖云 | 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现担任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566)、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5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于2017年6月至2023年8月担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75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2017年3月至2023年9月担任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61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2001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薛祖云先生于1983年7月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轮机管理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于1991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
达正浩 | 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达正浩先生自2019年4月至今任璞钻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Executive Access Limited董事。达正浩先生于2002年6月毕业于曼彻斯特大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商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
白照华 | 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目前担任福耀铝合金项目总指挥,于2006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自1999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白照华先生于1995年11月加入本公司,并于1999年8月至2001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事。白照华先生于1998年6月至1999年8月担任福建耀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于1996年12月至1998年6月担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担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夹层玻璃制造厂厂长。 |
陈明森 | 自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陈明森先生现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自2023年4月至今任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自2017年2月至今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特邀专家;自1995年5月至今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自2005年11月至今任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于2016年5月至2022年4月担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00)的独立董事职务。陈明森先生历任福建师范大学经济研究室主任、副教授,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经济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陈明森先生于1981年12月从福建师范大学获得经济学研究生学历。 |
马蔚华 | 自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马蔚华先生现任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董事会主席,现时亦担任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6862)及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384)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新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2322)的非执行董事。马蔚华先生于2017年11月至2023年9月担任贝森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888)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于2020年8月至2022年10月担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75)的独立董事职务,于2015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27日担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39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2008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于1999年1月至2013年5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先生于1982年8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6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
何世猛 | 自199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于1995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本公司生产部总经理,于1994年8月至1995年2月任本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于1988年7月至1994年8月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何世猛先生于1988年7月加入本公司。何世猛先生于2001年6月毕业于中国海军工程大学的管理工程专业(大学专科)。何世猛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旺先生的妹夫,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的姑父。 |
陈居里 | 自200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居里先生自1997年9月至今任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3月至今任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在出任现职前,陈居里先生于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曾任多个职务,包括于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于1992年5月至1994年7月任本公司出口部经理。陈居里先生于1989年7月加入本公司。陈居里先生于1994年12月至2001年7月亦任本公司董事。陈居里先生于1989年7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管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
黄贤前 | 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黄贤前先生曾经在本公司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自2011年2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运营部总监及总经理助理,自2008年6月至2011年2月任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任本公司商务部副总经理,自1990年9月加入公司后,黄贤前先生在质量、工艺、工厂等岗位从事工作,自1993年1月至2003年5月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开发部经理、工厂厂长、销售部经理等职务。黄贤前先生于1990年7月从福州大学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
吴礼德 | 自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吴礼德先生曾经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自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2年3月至2015年4月任福耀玻璃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销售部商务经理,自1997年3月加入公司后,吴礼德先生在制造、后勤、工厂等岗位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后勤部门主任、工厂厂长等职务。吴礼德先生于2012年5月取得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颁发的《工商管理核心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
林勇 | 自2017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林勇先生曾经在本公司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自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运营总监,自2010年3月至2016年4月任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07年4月至2007年8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五厂厂长,自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任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1993年2月至2005年5月,林勇先生在工艺、车间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车间主任、工艺科长、夹层厂厂长等职务。林勇先生于1993年2月加入本公司,林勇先生于1991年7月从福州大学硅酸盐工程专业毕业,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
李小溪 | 自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秘书。李小溪女士自2012年2月至2015年8月担任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鹿公务机)品牌部品牌经理、要客部副总经理、市场部副总经理职务。李小溪女士于2015年8月加入本公司。李小溪女士于2006年5月毕业于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市场营销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于2010年6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新闻学专业,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于2022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小溪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曹德旺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第一理事长 | 2021年4月28日 | 至今 |
曹德旺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1年4月4日 | 至今 |
曹晖 | 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15日 | 至今 |
曹晖 |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1日 | 至今 |
吴世农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10年12月9日 | 至今 |
朱德贞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10年12月9日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兼职情况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双重任职情况。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曹德旺 | 环球工商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5年12月28日 | 至今 |
曹德旺 | 环创德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10日 | 至今 |
曹晖 | 香港洪毅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3年5月25日 | 至今 |
曹晖 | 环球工商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5年12月28日 | 至今 |
曹晖 | 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5月13日 | 至今 |
曹晖 | 福建三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5月15日 | 至今 |
曹晖 | 福建易道大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8月30日 | 至今 |
曹晖 |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年11月15日 | 至今 |
曹晖 | 福建钜鸿百纳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年11月15日 | 至今 |
曹晖 | 福建桐源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2年1月27日 | 至今 |
曹晖 | 福建鸿锦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3月23日 | 至今 |
曹晖 | 福建汇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2月27日 | 至今 |
曹晖 | 福清易道大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7月8日 | 至今 |
曹晖 | 福清锋云数据信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2月27日 | 至今 |
吴世农 | 上海慧瑞达财务咨询服务中心 | 投资人 | 2018年11月26日 | 至今 |
吴世农 | 新中源丰田汽车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14日 | 至今 |
吴世农 |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4月10日 | 至今 |
吴世农 |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年4月23日 | 至今 |
朱德贞 | 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6年7月1日 | 至今 |
朱德贞 | 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5年5月8日 | 至今 |
刘京 | 大爱育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8月19日 | 至今 |
刘京 | 咸阳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月26日 | 至今 |
刘京 | 金马广告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6年4月5日 | 至今 |
刘京 | 深圳南山区大冲利达皮草来料加工厂 | 董事长 | 1991年5月30日 | 至今 |
刘京 | 深圳市南头区西丽联合企业公司明丰手袋来料加工厂 | 董事长 | 1988年4月20日 | 至今 |
薛祖云 |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年5月17日 | 至今 |
薛祖云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4日 | 至今 |
达正浩 | 璞钻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9年4月1日 | 至今 |
马蔚华 | 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年8月24日 | 至今 |
马蔚华 |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年2月1日 | 至今 |
马蔚华 | 新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4年8月21日 | 至今 |
马蔚华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6日 | 至今 |
马蔚华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22日 | 至今 |
马蔚华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5日 | 至今 |
马蔚华 | 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18日 | 至今 |
马蔚华 | 深圳市乐土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2月29日 | 至今 |
马蔚华 | 四源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7月14日 | 至今 |
马蔚华 |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1日 | 至今 |
马蔚华 | 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4月20日 | 至今 |
马蔚华 | 深圳市华庆前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9月16日 | 至今 |
马蔚华 | 盟浪可持续(重庆)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4年8月19日 | 至今 |
马蔚华 | 盟发可持续投资咨询(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4月2日 | 至今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经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董事在董事局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议案执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 |
建议的具体情况 | 勤勉尽责、爱岗敬业。2023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规定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不存在与其签署的《服务合同》相违背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没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固定薪酬津贴、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励相结合。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为人民币3,457.01万元(税前),具体明细详见本节之“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本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为人民币3,457.01万元(税前),具体明细详见本节之“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薛祖云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局到期换届选举,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达正浩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选举 | 董事局到期换届选举,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屈文洲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退任 | 董事局到期换届选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局独立非执行董事后退任 |
张洁雯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退任 | 董事局到期换届选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局独立非执行董事后退任 |
备注:公司第十届董事局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于2024年1月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重新选举/聘任新一届(即第十一届)董事局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新一届董事局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详见本节“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其中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达正浩先生、薛祖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张洁雯女士和屈文洲先生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登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的公告。
(五) 董事及监事资料变更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本公司的董事及监事资料变更如下:
1、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已离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代码:600388)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7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2、监事马蔚华先生已离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339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4年8月21日起担任新质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2322)的非执行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外,截至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知悉任何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有关董事或监事资料变更而须作出的披露。
(六)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董事局与管理层
(一) 董事局概述
董事局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董事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长由曹德旺先生担任,副董事长由曹晖先生担任,董事局与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权划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局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同时,董事局适时制定和检讨各类公司治理政策,鼓励和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持续专业发展,检讨和监察本公司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制定、检讨和检查员工和董事遵守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情况,监察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并确保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在年报内对企业管制情况的充分披露。各董事亦确认其编制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责任。董事局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订有工作规则,对董事局负责,在董事局的统一领导下,为董事局决策提供建议、咨询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独立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高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促进董事局规范、有效运作,董事局积极拓展信息沟通渠道,同时加强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及时关注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成员为9人: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和陈向明先生为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朱德贞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刘京先生、薛祖云先生和达正浩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各董事任期均为三年。曹德旺先生为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任期相同。
除本公司的工作关系及(1)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和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为父子关系;(2)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为曹德旺先生之女婿及曹晖先生之妹夫;(3)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为曹德旺先生之妹夫及曹晖先生之姑父外,董事局成员之间无财务、商业及家庭关系,彼此之间亦无其他重大关系。
报告期内,董事局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议案,未出现董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 管理层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对董事局负责。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或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按照董事局的要求,及时向董事局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合同、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前景等重要信息,定期向董事局汇报工作,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九、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局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16日 | 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的《福耀玻璃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月25日 | 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的《福耀玻璃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4年3月16日的《福耀玻璃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的《福耀玻璃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为2024年8月7日的《福耀玻璃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17日 | 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日期分别为2024年10月18日和2024年10月17日的《福耀玻璃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十、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局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局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董事局出席率(%)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股东大会出席率(%) | ||
曹德旺 | 否 | 6 | 6 | 2 | 100 | 0 | 0 | 否 | 2 | 67 |
曹晖 | 否 | 6 | 6 | 1 | 100 | 0 | 0 | 否 | 3 | 100 |
叶舒 | 否 | 6 | 6 | 2 | 100 | 0 | 0 | 否 | 3 | 100 |
陈向明 | 否 | 6 | 6 | 1 | 100 | 0 | 0 | 否 | 3 | 100 |
吴世农 | 否 | 6 | 6 | 5 | 100 | 0 | 0 | 否 | 1 | 33 |
朱德贞 | 否 | 6 | 6 | 1 | 100 | 0 | 0 | 否 | 3 | 100 |
刘京 | 是 | 6 | 6 | 3 | 100 | 0 | 0 | 否 | 3 | 100 |
薛祖云 | 是 | 6 | 6 | 1 | 100 | 0 | 0 | 否 | 3 | 100 |
达正浩 | 是 | 6 | 6 | 2 | 100 | 0 | 0 | 否 | 3 | 10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局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局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培训情况
全体董事在报告期间内已参与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以更新彼等的知识及技能,确保其继续在掌握信息的情况下对董事局作出相关的贡献,并确保其充分了解彼等作为双重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职责和义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体董事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项下有关持续专业发展的守则条文接受培训,彼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培训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 | 培训时间(小时) | |
A | H | |
执行董事 | ||
曹德旺 | 20 | 15 |
曹晖 | 20 | 15 |
叶舒 | 20 | 15 |
陈向明 | 20 | 30 |
非执行董事 | ||
吴世农 | 20 | 15 |
朱德贞 | 20 | 15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刘京 | 41 | 15 |
薛祖云 | 41 | 16 |
达正浩 | 41 | 16 |
注:
1、A:有关上交所规则及其他董事责任的相关培训;H:有关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董事责任的相关培训。
2、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和达正浩先生之委任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在就任前,已按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详细学习了由本公司香港法律顾问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提供的董事责任备忘录等相关资料,并已于2024年1月5日接受了董事培训,并就相关董事责任问题与香港法律顾问进行了交流。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确认他们已明白香港上市规则中所有适用于其作为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规定,以及向香港联交所作出虚假声明或提供虚假信息所可能引致的后果。
(四) 董事局执行企业管治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董事局严格落实《董事局议事规则》规定,执行企业管治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提出建议。?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报告期内,董事局及时向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传达监管相关法规,以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持续发展专业能力,提高履职
能力。? 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董事局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的合规
性,公司设有法务部,并聘用律师事务所,降低法律及监管风险。? 检讨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董事局要求公司严
格遵守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企业管治的要求,并及时披露企业管治有关情况。
十一、董事长和总经理
为确保权力均衡分布及加强独立性与问责,本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相当于企业管治守则所指的行政总裁)的职务分别由曹德旺先生及叶舒先生担任。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局会议;督促、检查董事局决议的执行;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签署董事局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等。董事长对董事局负责并汇报工作。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总经理按照董事局的要求,及时向董事局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合同、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前景等重要信息,定期向董事局汇报工作,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董事长及总经理各自的职责已清晰界定并列载于《公司章程》。
十二、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本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董事局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的资格。公司董事局的构成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0(1)条“董事局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第3.10A条“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局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和第3.10(2)条“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
本公司收到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独立性而作出的独立性确认函,本公司认为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确属独立人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能客观独立地对决策事项发表意见,保证了董事局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报告期内,公司亦召开了2024年董事长与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一次会议。
十三、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局设立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董事局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局议案及其他非董事局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1、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成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及上交所网站。
2、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1条及第3.22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及上交所网站。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共同审阅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内控制度及相关财务事宜;就聘用外部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发表意见,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审计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其他相关信息,对财务报告进行数据分析、内容审阅等,以确保公司财务报表、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公平性及准确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检讨持续关连交易情况、开展实施利益冲突管理工作等,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对公司所面对的风险加以整理、评估、识别、确定重要风险清单,监督完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保证公司各重要风险点的管理控制活动都有章可循,资源分配到位、规范运作,防范并适当控制了风险。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举行3次会议。
3、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7A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向公司董事局提出更换、推荐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意见或建议,并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公司已经制定《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并每年检讨其有效性,内容涉及:(1)政策声明:
公司在设定董事局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局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董事局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局成员多元化的裨益;(2)可计量目标:本公司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为此,公司在拟定董事局成员时,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局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董事局认为,公司于报告期内已实现了董事局多元化目标,其中包括(ⅰ)至少确保一名女性董事成员;(ⅱ)董事局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非执行董事;(ⅲ)至少一名董事具有会计或其他专业资格。董事局多元化成员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 类别 | 数目 | 占董事局成员比例 |
性别 | 男性 | 8 | 89% |
女性 | 1 | 11% | |
年龄 | 40岁至50岁 | 1 | 11% |
51岁至60岁 | 3 | 33% | |
61岁至70岁 | 4 | 45% | |
71岁至80岁 | 1 | 11% | |
职衔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3 | 33% |
非执行董事 | 2 | 22% | |
执行董事 | 4 | 45% | |
出任董事局成员年资 | 3年以内(含3年) | 2 | 22% |
4-6年 | 2 | 22% | |
7-9年 | 0 | 0 | |
10年以上(含10年) | 5 | 56% | |
会计专业 | 3 | 33% | |
出任外界上市公司董事的数目 | 3个以内(含3个) | 3 | 33% |
超过3个 | 0 | 0 |
本公司确认,董事局的构成、成员背景及甄选新董事的程序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中有关董事多元化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制定的《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要求。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B.1.4条,制定《董事局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以确保董事局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并每年检讨其有效性。
4、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5条及第3.26条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成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订、管理与考核,就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及对董事局负责。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已公布在本公司、上交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上。
报告期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在认真审核了2023年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后,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在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爱岗敬业。2023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规定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不存在与其签署的《服务合同》相违背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没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5、报告期内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董事局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报告期内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 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2024年1月16日就任);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达正浩先生(2024年1月16日就任)、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达正浩先生(2024年1月16日就任);委员: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曹晖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京先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京先生;委员: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2024年1月16日就任)。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主任: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委员: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曹晖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达正浩先生(2024年1月16日就任)。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6日 |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总监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主任薛祖云先生、委员朱德贞女士、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主任薛祖云先生、委员朱德贞女士、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主任薛祖云先生、委员朱德贞女士、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
2024年8月6日 |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主任薛祖云先生、委员朱德贞女士、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2024年10月17日 |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主任薛祖云先生、委员朱德贞女士、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6日 |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主任达正浩先生、委员曹晖先生、委员刘京先生出席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检讨《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有效性。 |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主任达正浩先生、委员曹晖先生、委员刘京先生出席会议 |
(四) 报告期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6日 |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刘京先生、委员曹德旺先生、委员薛祖云先生出席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刘京先生、委员曹德旺先生、委员薛祖云先生出席会议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5日 | 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汽车配件玻璃项目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的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曹德旺先生、委员曹晖先生、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关于2024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曹德旺先生、委员曹晖先生、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曹德旺先生、委员曹晖先生、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2024年8月6日 | 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碳减排工作进展汇报》。 | 战略发展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曹德旺先生、委员曹晖先生、委员达正浩先生出席会议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监事为3名,分别为白照华先生、陈明森先生和马蔚华先生。
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应当对董事局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核对董事局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局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者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5次会议,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题内容 | 出席情况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 | 2024年1月16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监事陈明森先生、监事马蔚华先生出席会议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讯方式) | 2024年3月15日 |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1-9月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监事陈明森先生、监事马蔚华先生出席会议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监事陈明森先生、监事马蔚华先生出席会议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 | 2024年8月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监事陈明森先生、监事马蔚华先生出席会议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方式) | 2024年10月17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监事陈明森先生、监事马蔚华先生出席会议 |
十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六、竞争业务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或控股股东概无于与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
十七、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所占交易、安排或合约的利益
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除非已经在有关公告或本报告中进行披露的,概无董事或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于公司、其附属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所订立的任何对本公司而言属重要的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十八、董事及监事服务合同
本公司董事局与监事会的现任董监事未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在一年内除法定赔偿外还需支付任何补偿才可终止的服务合同。
十九、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已经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通讯政策》等相关制度。2024年,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相关信息。同时,
公司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分析师、财经媒体的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非交易性路演、业绩说明会、电话会议、来访接待、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专用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设置公司网站http://www.fuyaogroup.com,供公众查阅有关本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财务资料、企业管治常规及其他资料的资讯及更新资料。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上述制度。此外,根据香港联交所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要求,自2024年1月16日起,本公司的公司通讯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提供以代替印刷本,如果股东需要收取印刷本,请参阅2024年1月16日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之福耀公告“发布公司通讯”中之申请程序。
二十、公司章程于报告期内的重大变动
董事局在2024年3月15日通过决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1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62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交所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近期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制度的规则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建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文。上述章程修改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同日生效。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4年3月16日及2024年4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一、会计师酬金
本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董事局会议,鉴于近期有关公司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董事局同意将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同意将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与会计师酬金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八节 重要事项”之“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二十二、联席公司秘书
本公司执行董事、联席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负责就董事局关于企业管治事宜提供建议。此外,为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并确保遵守香港上市规则,本公司已委聘关秀妍女士(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服务经理)为联席公司秘书,协助陈向明先生履行其义务和责任。关秀妍女士于本公司内部的主要联络人为陈向明先生(执行董事、联席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
2024年度,陈向明先生及关秀妍女士均符合了香港上市规则第3.29条规定的培训要求。
二十三、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9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6,11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7,91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注) | 45 |
性别构成 | |
性别构成类别 | 数量(人) |
男性 | 28,559 |
女性 | 9,351 |
合计 | 37,91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7,398 |
销售人员 | 604 |
技术人员 | 5,813 |
财务人员 | 379 |
行政人员 | 1,331 |
其他人员 | 2,385 |
合计 | 37,91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7,091 |
大专 | 6,080 |
中专、高中 | 14,532 |
高中以下 | 10,207 |
合计 | 37,910 |
注:“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主要指退休返聘人员。
(二) 劳工准则及员工性别多元化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于内部制定及完善《招聘管理规定》《人力资源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定》《福耀集团社会责任行为准则》《反歧视与骚扰管理办法》《员工人身权利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以“敬天爱人、止于至善”为企业宗旨,时刻关注并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注重打造平等、多元化的雇佣政策和工作环境,以平等、多元化的原则吸引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搭建灵活畅通的渠道,共同制造公平、和谐、积极的工作环境。公司始终秉持公开、公平、平等的用工原则,依法合规雇用员工,切实维护与保障员工自由择业权,坚决反对歧视,抵制区别对待,并杜绝使用童工或强制劳工现象的出现,致力于塑造平等、多元的职场环境与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同时,公司通过多种方式针对员工多样性、平等性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明确在进行包括聘用、培训、晋升、降职或解除劳动管理的员工管理中,禁止使用与工作无关具有歧视性的选拔标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局成员共9人,其中女性董事1人,占比11.11%,同时该女性董事亦担任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的委员;集团在职员工总数为37,910人,其中女性9,351人,占集团总人数比例为24.67%;男性28,559人,占集团总人数比例为75.33%。本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提升公司各层面的性别多元化,提供平等职业机会,如鼓励现任董事局成员推荐女性董事候选人,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提供长期发展机会,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员工多元化目标。
(三)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以公平、竞争、激励、合法为原则的薪酬政策。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项目构成;依据公司业绩、员工业绩、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动态适时调整工资。此外,公司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集团战略规划、年度经营方针及计划制定培训计划。本集团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入职培训和在职教育,入职培训涵盖公司文化及政策、职业道德及素养、主要产品与业务、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职业安全等方面。在职教育包括环境、健康与安全管理系统等适用法律及法规要求的强制性培训及覆盖各层级各类人员的专项培训。为满足公司战略规划需要,本集团对各层
级管理干部、关键业务与技术骨干、高潜人才举办包括数字化时代管理训练营、在职干部培养项目、储备干部培养项目、关键技术人才培养项目、精益带教人才等培训项目,同时通过线上渠道开展微课堂、微课、直播等形式的学习资源进一步完善培训与人才发展体系,为企业稳健经营与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福耀玻璃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分红:(1)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局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局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有关具体分配政策等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4年3月1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福耀玻璃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2,609,743,532股为基数,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合计分红人民币3,392,666,591.60元(含税)。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5月17日,H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6月20日。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697,538,357.6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97,976,123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2.6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697,538,357.6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2.65 |
备注: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97,538,357.60元(含税),前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2.65%。2024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1,352,384,364.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1,352,384,364.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4) | 5,960,942,57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90.4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497,976,12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8,717,965,322 |
备注:最近三个年度指2022年度-2024年度,最近三个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包括已宣告未发放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
二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强化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作用。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二十六、企业文化
福耀集团始终以“敬天爱人,止于至善”作为企业宗旨,秉承“勤劳、朴实、学习、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不忘初心、坚守主业并力求突破,认真对待产品质量、智能制造和产业布局,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拓展“一片玻璃”的边界,推动产业发展由“产品供应商”向“为客户提供汽车玻璃解决方案”转型,持续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实现技术引领。
在此过程中,公司切实树立社会责任感,共建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建立“宜学习、宜工作、宜生活、宜发展”的四宜环境,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和激励机制,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宿感,并在全球范围内增进跨文化的融合。
二十七、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内部控制责任声明
公司董事局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内部控制实施有效性及如实披露内部控制有效性报告负责。董事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的要求,通过以风险为导向建立、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中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即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该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公司董事局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2024年度集团内部审计通过落实执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效性的现场测试以监控集团的风险水平,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风险防范、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1、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一贯致力于构建符合国内和国际标准和监管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从而实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有机融合,显著提高了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控制手段,对企业的管理具有实效作用。
公司持续推动“业务及职能部门进行内部控制运行效果的自我查核,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评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三道防线的分工与协作,三道防线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保证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同时强化了业务部门直接承担风险管理控制的能力,实现“全员风险
管理意识,内部控制人人参与,合规执行人人有责”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日常化运作机制,为公司实现宏伟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2、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组织构成
公司董事局负责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至少每年1次检查其效用,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公司审计部在董事局的领导下,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负责监督、审查、评价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所采取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管理层负责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已检视公司治理、资金活动、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全面预算、销售业务、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和事项,未发现有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局已评估并确认本集团内部控制系统监控全面及有效。
3、公司识别、评估和管理重大信息和风险的程序
公司已建立重大信息内部监控系统,处理及发布股价敏感数据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同时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界定重大信息的范围、重大风险的情形,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董事局秘书提供资料的责任。董事局秘书在收到资料后,将对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报,涉及对外信息披露义务的,将向公司董事局、监事会进行汇报,并按相关规定将信息予以公开披露。
在信息披露行为方面,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制度,防范敏感信息的不当使用和传播。同时,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4、公司应对重大内部控制缺失的措施
公司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重大业务风险领域,针对评估出的年度重大风险,细化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及时跟踪风险管控成效,落实重大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和管控职责。对于发生的重大监控缺失,以及因此导致未能预见的后果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和董事局,及时制定风险管理应急预案。董事局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该事项应急预案的执行,并再次分析、评估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以及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与研判。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八、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集团通过内控制度和各项政策强化子公司监督管理,建立了长效科学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架构、资源配置、资产经营、投资运作等进行风险控制;通过制度流程制定、授权审批、绩效考核等手段对子公司运营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子公司在集团总体方针和战略规划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主管理,合法合规运作。董事局及审计委员会认为本集团对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监管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二十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于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三十、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三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2,719.03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 | 全年排放总量 | 排污许可核定排放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连续排放 | 2 | 污水排放口1(DW001)、污水排放口2(DW002) | 6.95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 / | / | 无 |
悬浮物 | 17.63mg/L | 18.27吨 | / | 无 | ||||||
化学需氧量 | 29.44mg/L | 30.50吨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8.99mg/L | 9.32吨 | / | 无 | ||||||
氟化物 | ND | / | / | 无 | ||||||
石油类 | 0.55mg/L | 0.57吨 | / | 无 | ||||||
氨氮 | 1.77mg/L |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标准 | 1.83吨 | / | 无 | |||||
废气 | 甲苯 | 有组织排放 | 11 | 厂房周边 | 0.093mg/m? | DB35/1784-2018表1 | 0.012吨 | / | 无 | |
二甲苯 | 3.351mg/m3 | 0.431吨 | / | 无 | ||||||
非甲烷总烃 | 6.593mg/m? | 0.849吨 | / | 无 | ||||||
土壤 | 报告期内,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共产生危险废物364.82吨,已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厂家合法处置。 | 无 |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间接排放 | 1 | 厂内综合废水排放口 | 20mg/L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 | 11.03t | / | 无 |
氨氮 | 0.421mg/L | 0.278t | / | 无 | ||||||
pH | 7.4 | / | / | 无 | ||||||
色度 | 2 | / | / | 无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63mg/L | 0.0275t | / | 无 | ||||||
石油类 | 0.453mg/L | 0.513t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7mg/L | 3.69t | / | 无 | ||||||
悬浮物 | 14mg/L | 6.62t | / | 无 | ||||||
废气 | 苯 | 有组织排放 | 13 | 厂房周边 | 0.008mg/L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 0.0054t | / | 无 | |
甲苯+二甲苯 | 0.0707mg/L | 0.04t | / | 无 |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1.328mg/L | 3.518t | / | 无 | ||||||
非甲烷总烃 | 4 | 5.79mg/L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3.45t | / | 无 | ||||
氯化氢 | 1 | 0.2mg/L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0026t | / | 无 | ||||
土壤 | 报告期内,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共产生危险废物166.55吨,已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厂家合法处置。 | 无 |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浮法)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连续排放 | 3 | 浮法厂区西侧三根烟囱排放口 | 1线:52.745mg/m? 2线:61.339mg/m? 3线:373.228mg/m?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 排放浓度限值: 氮氧化物:400mg/m? 二氧化硫:200mg/m? | 230.984t | 478.609t | 无 |
二氧化硫 | 1线:32.009mg/m? 2线:30.473mg/m? 3线:152.261mg/m? | 101.687t | 239.304t | 无 |
烟尘 | 1线:2.495mg/m? 2线:1.981mg/m? 3线:1.426mg/m? | 烟尘:30mg/m? | 2.878t | 33.454t | 无 | ||||
废水 | pH | 有组织间隙排放 | 1 | 浮法厂区东北侧废水总排放口 | 7.3 |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 / | / | 无 |
悬浮物 | 22mg/L | 2.5608t | / | 无 | |||||
化学需氧量 | 8mg/L | 18.9234t | / | 无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8mg/L | 6.6886t | / | 无 | |||||
氨氮 | 0.508mg/L | 0.1939t | / | 无 | |||||
石油类 | 0.22mg/L | 0.038t | / | 无 | |||||
动植物油 | 0.10mg/L | 0.0366t | / | 无 | |||||
总磷 | 0.00085mg/L | 0.0353t | /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符合国家法规和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执行目前国内标准;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均合规排放。(1)废水方面:生产废水,通过建设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利用沉淀+絮凝气浮+砂滤、碳滤等工艺,实现废水的循环使用,从而减少污水排放,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各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废气方面:生产浮法玻璃产生的废气,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除尘、脱硝处理后通过100米烟囱高空排放;生产汽车玻璃产生的废气,通过建立统一的废气收集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过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及水喷淋处理、固定分子筛+RTO等对废气进行净化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合规排放;生产铝饰件产生的废气,采用焚烧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水帘除漆雾装置并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或蓄热燃烧(RTO)”处理、“喷淋塔+过滤网+活性炭吸附”处理、“焚烧+活性炭吸附+喷淋塔”处理等对废气进行净化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合规排放。(3)噪声方面: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车间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及厂区平面合理布置降低厂界噪音。(4)废弃物管理:各子公司由各产生部门分类收集,子公司物流部实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危废处置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合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生活垃圾及工业沉淀池污泥,委托转运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公司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法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公司及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子公司的项目均依法取得项目环评批复,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定期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子公司均依据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了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同时,公司综合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准确判定出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等级,并在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环保专家评审后,在当地环保系统进行备案。通过各预案的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环境监测、应急处置及体系运作与应急预案不断磨合,进一步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子公司,均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对外排放污水、废气、噪声等进行自测或委外监测,监测数据联网实时传输,受当地环保部门实时监控。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浮法玻璃事业部
公司浮法玻璃事业部分别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浮法”)、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浮法”)、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浮法”)和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浮法”)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总量也低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福清浮法有三条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通辽浮法、本溪浮法和重庆浮法各有两条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均正常生产,四家公司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除尘、脱硝处理后通过100米烟囱高空排放,特征污染物为:烟尘、SO
、NOx,福清浮法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的排放标准;重庆浮法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1546-2023的排放标准。
福清浮法建设三套除尘、脱硝设施,三套除尘、脱硝设施先后于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完成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陶瓷催化滤筒过滤器)设施升级。通辽浮法建设有两条线,两条线均已升级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陶瓷催化滤筒过滤器)设施;本溪浮法建设有两套窑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处理工艺为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陶瓷催化滤筒过滤器)设施,每套设计处理能力均为10万立方米/小时,实际处理烟气7万立方米/小时至8万立方米/小时,正常运行。重庆浮法先后于2021年和2024年完成2套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陶瓷催化滤筒过滤器)设施升级,正常运行中。
(2)汽车玻璃事业部
公司汽车玻璃事业部的生产线主要为夹层玻璃(前挡)生产线、钢化玻璃(后挡)生产线、钢化玻璃(侧窗)生产线和包边生产线。其特征污染物有废气、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噪音等。
针对上述污染物,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废气,通过建立统一的废气收集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然后经过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及水喷淋处理设备、固定分子筛+RTO等对废气进行净化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合规排放;生产废水,通过建设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利用沉淀+絮凝气浮+砂滤、碳滤工艺,实现废水的循环使用,从而减少污水排放,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各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物中的危险废弃物,由各子公司产生部门分类收集,子公司物流部实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危废处置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合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中的废橡胶圈由生产厂家回收,玻璃边角料由福耀集团浮法玻璃生产线回用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集中清运、处置;噪音,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车间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厂界噪音。
环保部门的核定和监测数据表明公司汽车玻璃事业部产生废气、废水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总量也低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危险废弃物处置全部合规处置;厂界噪音低于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
(3)铝饰件事业部
公司铝饰件事业部主营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铝合金零部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产品为铝镁合金汽车亮饰条、行李架、包边条、托架等。其特征污染物有废气、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生化沉淀池污泥、噪音等。
针对上述污染物,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废气,采用焚烧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水帘除漆雾装置并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或蓄热燃烧(RTO)”处理、“喷淋塔+过滤网+活性炭吸附”处理、“焚烧+活性炭吸附+喷淋塔”处理等对废气进行净
化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合规排放;废水,含镍废水经单独收集单独处理,经过混凝沉淀、过滤、吸附、RO膜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磷经二级混凝沉淀;脱脂废水经反应池+气浮+厌氧+好氧/破乳+混凝+气浮处理;其他生产综合废水分质分流、分类收集,分别经预处理后排入废水综合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危险废弃物,各子公司由各产生部门分类收集,子公司物流部实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危废处置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合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生活垃圾及工业沉淀池污泥,委托转运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噪音,通过设备的优化选型和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及厂区平面合理布置加以控制。环保部门的核定和监测数据表明公司铝饰件事业部产生废气、废水的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排放总量也低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危险废弃物处置全部合规处置;厂界噪音低于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通过福耀能源体系的核心系统智慧能源平台,实现电力数据在线监测、最大需量管理及能源优化管理等功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能源、改善环境、创建节约型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2、公司从2015年开始,对光伏发电系统技术及应用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技术论证,最终确定了利用厂区屋面资源安装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光伏发电应用模式。该模式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消纳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耗,作为区域负荷发展电源的补充。从2017年开始,公司先后在福清浮法、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等共十三家子公司分别建设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130.8兆瓦,为项目所在公司提供了可靠的绿色、清洁电力。
3、公司提倡绿色生产,国内浮法玻璃事业部均获得绿色工厂认证,在生产过程中,浮法玻璃事业部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烟气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或供工厂保温库、办公楼和生活区使用。
4、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聚焦过程细节,发现改善机会,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和成品率,降低能源单耗。主要措施有:升级节能风机降低钢化功率;优化夹层玻璃高压参数减少高压时间;升级包边注塑螺杆保温系统,降低螺杆组温度损失;优化生产节拍,提高单位时间的产出;增加过程的监测,减少废品率等。
5、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资源节约的环境友好型企业,通过设备改造、工艺升级、绿色研发等创新手段,持续优化全流程、全链条、全周期的能源利用、废物处理等绿色指标,先后被国家工信部认证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及绿色工厂。公司设置了智能创新中心,建立智能网联创新团队,快速研发攻关,并在汽车玻璃关键成型工艺和设备、玻璃天线、镀膜、光电等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研发出轻量化超薄玻璃、镀膜可加热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带网联天线的ETC RFID 5G玻璃、智能全景天幕玻璃等,为用户带来全新绿色智能、节能环保、安全舒适的驾乘体验。在产品研发领域,对产品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是否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及其用量提出严格要求;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只有符合公司环保要求才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同时,为了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要求,福耀在创新产品制造上积极引入高度自动化生产线,大幅度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生产能耗。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07,819.0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减碳措施主要是自建光伏电力、余热利用与节能技改,2024年度主要措施: 1、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压制炉炉体对流改善项目,减少电能消耗41.18万KWH/年,二氧化碳减排量为181.32吨。 2、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冰机系统改造项目,减少电能消耗47万KWH/年,二氧化碳减排量为365.14吨。 3、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空压机余热回收项目,减少电能消耗130.24万KWH/年,二氧化碳减排量为882.51吨。 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浮法)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仓泵运行参数优化,降低电能消耗,年减少电耗310.7万KWH,二氧化碳减排量为1,532.37吨。 5、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一线槽底真空泵技改,将水环真空泵改用机械手真空泵,减少用电约8.12万KWH,二氧化碳减排量为35.08吨;开展空压站节能技改项目,减少从网上购电89.83万KWH,二氧化碳减排量为388.07吨,以此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降碳目标;四等玻回用代替生料,碎玻璃进行重熔至玻璃液过程熔点低,节约了天然气的燃烧,减少天然气燃烧175.56万立方米,二氧化碳减排量为3,510.46吨; 6、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2024年共购入绿电21,012MWH,二氧化碳减排量为9,169.82吨;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2024年共购入48,105MWH绿电,二氧化碳减排量为28,136.61吨;福耀集团万达汽车玻璃有限公司2024年共购入1,265MWH绿电,二氧化碳减排量为517.64吨。 7、2024年全集团采用熔窑高温烟气余热发电,共节约电力9.83万MWH,二氧化碳减排量为5.33万吨。 8、2024年1月,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光伏投运,装机容量10.4MWp,项目年发电量约9,800MWH;2024年8月,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光伏投运,装机容量4.5MWp,项目年发电量约1,033MWH。目前全集团已有12家子公司的分布式自建光伏投入使用,自2017年开始至今共投运光伏130.8MWp,全年总发电20.56万MWH,二氧化碳减排量为10.98万吨。 |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并参考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编制并披露《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与A股《2024年年度报告》及H股《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同日披露。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4,637.60 | |
其中:资金(万元) | 54,637.6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约12万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数据含曹德旺先生捐赠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的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投入,投入金额为人民币54,31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福耀科技大学的建设和办学、厦门大学德旺商学院建设项目、资助福建师范大学附属福清德旺中学学校教学系统及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等。河仁慈善基金会是根据中国法律及其章程运营,为独立的慈善基金会,曹德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和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对河仁慈善基金会并无任何控制权,且并非河仁慈善基金会的受益人,河仁慈善基金会独立于曹德旺先生及其联系人。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37.30 | |
其中:资金(万元) | 637.3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约1.6万人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教育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数据包含河仁慈善基金会乡村振兴项目投入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惠及人数约1.6万人;福耀集团乡村振兴项目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7.30万元。
上述数据包含于本节“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之“对外捐赠、公益项目”投入金额之中。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 | 分红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4年3月1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承诺公布日期:2024年3月16日 | 是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是 |
1、避免同业竞争
为消除与本公司竞争的活动,曹德旺先生、陈凤英女士(曹德旺先生的配偶及耀华的控股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三益」)、鸿侨海外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鸿侨」),及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耀华」)各自于2002年2月8日向本公司承诺(「不竞争承诺」),只要彼等仍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彼等将不会并将促使其所控制的所有公司不从事或发展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包括投资、合并及收购从事相同或类似主营业务或主要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任何公司、实体或经济组织。此外,彼等确认,本公司日后将有权优先发展任何新业务,而彼等则将不会并将促使其所控制的任何公司不发展同类新业务。除曹德旺先生、三益、鸿侨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亦概无于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中拥有权益。
为遵守不竞争承诺,本公司要求上述股东及其联系人提供书面确认(「书面确认」),确认其在本年度内遵守不竞争承诺。于接获书面确认后,作为年度审阅程序的一部分,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进行审查。为厘定上述主要股东于2024年是否已全面遵守不竞争承诺而进行的年度评估中,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注意到(1)该等主要股东声明彼等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已全面遵守不竞争承诺;(2)该等主要股东于2024年并无报告新的竞争业务;(3)并无任何特定情况致使全面遵守不竞争承诺受到质疑。
鉴于以上所述,本公司确认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述主要股东已全面遵守其不竞争承诺。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局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附注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10 | 50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2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谢枫、符俊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7 | 107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 | 1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75 |
注:除上述外,2024年度公司还与安永网络成员所发生咨询费、税务服务等费用人民币508.19万元,以上数据均为含税金额。上述综合业务报酬不含税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29.50万元,税费金额为人民币66.69万元。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董事局会议,鉴于近期有关公司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董事局同意将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同意将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变更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非豁免关连交易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与环创德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关连交易(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或就相关交易订立了协议:
1、为满足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的生产需求,确保租赁的长期稳定,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与环创德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承租环创德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OhmStrasse 1,74211 Leingarten,
Germany的标准厂房,面积共计57,809.95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29,518.3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年租金为290万欧元(含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2.5%递增。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向环创德国有限公司租用的厂房乃按照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的现有生产条件进行建设,位置近邻客户,可满足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的生产需求,确保租赁的长期稳定。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采取以租代建的方式取得并使用上述租赁厂房,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公司能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体条款及条件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于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福耀欧洲租用厂房之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与环创德国有限公司及/或其联系人于上述服务提供租赁合同项下所进行的有关非豁免关连交易之批准年度上限及实际交易发生额载列如下:
交易性质 | 2024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 2024年合并交易发生额 |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于租赁合同下租赁环创德国有限公司及/或其联系人物业所产生的支出 | 337万欧元 | 282.61万欧元 |
注:租金是以租赁物业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并经租赁双方协商后确定;2024年合并交易发生额为不含税金额,税额为53.70万欧元。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核上述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并确认:
(1)该等交易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订立;
(2)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或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条款;及
(3)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局已收到本公司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的确认函,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针对该持续关连交易:
(1)其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未获本公司董事局批准;
(2)就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交易,其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
(3)其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根据有关该等交易的协议进行;及
(4)其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其相信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金额超逾本公司订立的全年上限。
2、(1)2021年10月28日,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了租赁合同,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三个年度继续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用物业。(2)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了新租赁合同,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向耀华工业村新增租用其新建的108,623.21平方米的物业。
(3)2023年9月28日,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了租赁补充合同,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向耀华工业村新增租赁其新建4,990.44平方米的物业。(4)2024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了租赁补充合同(二),对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9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的租赁面积进行调整,共计调减14,088.09平方米,共计增补7,402.29平方米,调整后租赁面积为106,927.85平方米,同时调整租赁费用。
本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用的物业毗邻本公司在中国的主要营业地点及生产基地。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租赁合同和新租赁合同并进行相关持续关连交易,能为公司形成稳定的后勤配套设施,也能为公司产品和原材料的存放、运输提供便利,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减少公司因自建房产所需投入的资金,使公司能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主业,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i)本公司将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一区和二区的职
工宿舍及食堂、培训中心等后勤配套及一区的标准厂房。(ii)每年12月至下年1月期间支付下一个租赁年度的总租金。具体条款及条件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于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续订租赁合同项下之关连交易”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的新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i)本公司将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二区的物业,包括人才公寓和车位。(ii)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租赁期内的全部租金。具体条款及条件详见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于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标题为“新租赁合同项下之关连交易”的公告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的租赁补充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i)本公司将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二区的人才公寓S1#第二层和第三层。(ii)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租赁期内的全部租金。由于本公司根据租赁补充合同将予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估计价值适用百分比率低于0.1%,本次物业租赁获得全面豁免。
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的租赁补充合同(二)的主要条款包括:(i)双方根据实际测绘面积及双方对套房的需求对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9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的租赁面积进行调整,共计调减14,088.09平方米,共计增补7,402.29平方米,同时调整租赁费用。(ii)未约定事项按照原合同执行。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将在其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上述租赁合同下收购的使用权资产,有关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的一次性关连交易。同时,有关交易亦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及╱或其联系人于上述服务提供租赁合同项下所进行的关连交易之批准年度上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设定)及实际交易发生额载列如下:
交易性质 | 2024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 2024年合并交易发生额 |
本公司于租赁合同下租赁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及/或其联系人物业所产生的支出 | 约人民币6,032万元 | 人民币5,854.57万元 |
注:1、有关年度上限是综合考虑以下各项因素后厘定:(i)本公司生产运营及员工生活实际物业使用需求;(ii)租赁物业所在地的同类物业市场价格。2、上述交易金额为2021年10月28日签订租赁合同、2023年4月27日签订新租赁合同、2023年9月28日签订租赁补充合同及2024年10月25日签订租赁补充合同(二)的租金金额的总和,其中2024年10月25日签订租赁补充合同(二)是对2023年4月27日签订新租赁合同、获得全面豁免的2023年9月28日签订租赁补充合同的租赁面积和租赁金额进行调整。
(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依据上交所要求披露)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向环创德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向环创德国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标准厂房,租赁面积共计57,809.95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29,518.3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年租金为290万欧元(含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2.5%递增。 |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的《福耀欧洲租用厂房之持续关连交易》。 |
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福建省 |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
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本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一区和二区的职工宿舍及食堂、培训中心等后勤配套及一区的标准厂房,租赁面积合计为158,325.65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2,770,698.88元,年租金为人民币33,248,386.50元。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的《续订租赁合同项下之关连交易》。 |
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3年10月17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1-9月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4年3月16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 |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的《2024年租赁合同项下之关连交易》。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本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二区的新建人才公寓83,370.29平方米、车位25,252.92平方米,租赁房产总面积为108,623.21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20.00元/平方米(含税),月租金为人民币2,172,464.20元(含税),年租金为人民币26,069,570.40元(含税),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的《新租赁合同项下之关连交易》公告。
2023年9月28日,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补充合同,增加租赁其所有的坐落于福耀工业村二区的人才公寓S1#第二层和第三层,租用面积为4,990.44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20.00元/平方米(含税),月租金为人民币99,808.80元(含税),年租金为人民币1,197,705.60元(含税),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由于租赁补充合同的交易金额较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了租赁补充合同(二),对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9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的租赁面积进行调整,共计调减14,088.09
平方米,共计增补7,402.29平方米,调整后租赁面积为106,927.85平方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2024年临时公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注1) | 合营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原辅材料 | 参考市场价 | 12,000.00 | 12,885.34 | 35.66 | 发票日后30天 |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原辅材料 | 参考市场价 | 28,000.00 | 23,250.39 | 64.34 | 发票日后60天 |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原辅材料 | 参考市场价 | 20.00 | 0 | 0 | |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原辅材料 | 参考市场价 | 50.00 | 0 | 0 | |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注1) | 合营公司 | 水电气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 | 销售水、电 | 协议价 | 160.00 | 168.06 | 100 | 发票日后30天 |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注1) | 合营公司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协议价 | 300.00 | 363.85 | 98.95 | 发票日后30天 |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提供劳务 | 协议价 | 80.00 | 3.87 | 1.05 | 发票日后30天 |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接受劳务 | 协议价 | 5.00 | 2.88 | 7.10 | 发票日后30天 |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其他流入 | 铁架租赁费收入 | 参考市场价 | 30.00 | 16.20 | 100 | 发票日后30天 |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其他流出 | 铁架租赁费支出 | 参考市场价 | 40.00 | 21.71 | 100 | 发票日后30天 |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注3) | 其他 | 其他流出 | 租赁房产 | 参考市场价 | 5,931.80 | 5,734.80 | 62.95 | 详见备注3 |
环创德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流出 | 租赁房产 | 参考市场价 | 2,597.12 | 2,178.00 | 23.91 | 6月30日前支付 |
合计 | 49,213.92 | 44,625.10 |
备注:
1、公司向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采购原辅材料、销售水电、提供劳务2024年实际发生额超过全年预计金额,但由于超过金额较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超过金额部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出售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25%股权并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同时,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上述股权转让后不再担任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及子公司不再持有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股权。在上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因此,在2024年1-9月期间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仍被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披露的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为2024年1-9月数据。
3、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158,325.65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3,324.84万元,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于每年12月至下年1月期间支付下一个租赁年度的总租金;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签署《房产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为108,623.21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2,606.96万元,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租赁期内的全部租金。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合同(二)》,对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9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的租赁面积进行调整,共计调减14,088.09平方米,共计增补7,402.29平方米,调整后租赁面积为106,927.85平方米,同时调整租赁费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租入租出 | 租赁房产 | 参考市场价 | 1,077.58 | 11.83 | 详见备注1 |
福建易道大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租入租出 | 出租房产 | 参考市场价 | 4.32 | 100 | 发票日后30天 |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 购买水、电 | 协议价 | 33.05 | 100 | 发票日后30天 |
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产品附件安装服务 | 成本加合理利润 | 332.92 | 100 | 发票日后30天 |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有限公司 | 其他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协议价 | 37.67 | 92.90 | 发票日后30天 |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流出 | 租赁房产 | 参考市场价 | 119.77 | 1.31 | 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租赁期内的全部租金 |
合计 | / | 1,605.31 |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由于公司与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易道大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该等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条构成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获全面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下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
备注:
1、本集团向副董事长曹晖先生控制的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音西街道的部分厂房、办公楼和宿舍,厂房一租赁面积合计为20,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免租期两个月,前三年每月不含增值税租金人民币50万元,第四年起每月租金按4%递增,物业管理费用(含卫生管理费)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50元/月,于每月1日付清当月租金;厂房二租赁面积为8,0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每月含税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20万元,于每月1日付清当月租金;厂房三租赁面积分别为7,549平方米和520.80平方米,租赁期限分别为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及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每月含税租金(含物业管理费)分别为人民币18.87万元及人民币1.30万元,于每月5日付清当月租金;办公楼租赁面积638.44平方米,租赁期自2024年8月7日至2027年8月6日,每季度含税租金人民币8.62万,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宿舍一租赁面积约9,171.7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每季度含税租金人民币42万元,于收到发票后每季度前15日支付下季度租金;宿舍二租赁面积约10,634.3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每季度含税租金人民币49.35万元,于收到发票后每季度前15日支付下季度租金。
2、本集团之子公司向副董事长曹晖先生控制的福建易道大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其所有的位于闽侯县上街镇创新路3号1#厂房,面积4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季度不含税租金人民币2.16万,于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清季度租金。
3、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其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董事,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将不再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过去12个月内,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在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因此,至2025年3月29日前,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有限公司仍被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签署《房产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租赁面积为4,990.44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119.77万元,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租赁期内的全部租金。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补充合同(二)》,对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9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的租赁面积进行调整,共计调减14,088.09平方米,共计增补7,402.29平方米,调整后租赁面积为106,927.85平方米,同时调整租赁费用。
(三)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A股股东93,384名,H股登记股东43名,合计93,427名。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3,42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13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51,600 | 595,825,544 | 22.83 | 未知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8,468,361 | 405,437,763 | 15.54 | 未知 | 未知 |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0 | 390,578,816 | 14.97 | 无 | 境外法人 |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0 | 169,512,888 | 6.5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白永丽 | 2,766,700 | 37,436,015 | 1.43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82,013 | 30,291,650 | 1.16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28,095,485 | 1.08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777,900 | 27,628,212 | 1.06 | 未知 | 未知 | |||
李福清 | -919,965 | 24,284,820 | 0.93 | 未知 | 未知 | |||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 0 | 24,077,800 | 0.92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注) | 595,825,544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595,825,54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05,437,763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437,763 |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390,578,81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578,816 |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169,512,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512,888 | |||||
白永丽 | 37,436,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36,01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291,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291,65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8,095,4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95,48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628,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28,212 | |||||
李福清 | 24,284,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84,820 | |||||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 24,07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77,8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系受同一主体控制。其余8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存放于香港联交所旗下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并以香港联交所全资附属成员机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合计数。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4,900 | 0.01 | 0 | 0 | 27,628,212 | 1.06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和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和淡仓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章(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所述登记册;或(c)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姓名 | 身份/权益性质 | 持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 占该类别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3) | 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3) | 股份 类别 |
曹德旺(执行董事兼董事长)(1) | 实益拥有人/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414,971,444(L) | 20.72(L) | 15.90(L) | A股 |
曹晖(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2) |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12,086,605(L) | 0.60(L) | 0.46(L) | A股 |
注:
(1)曹德旺先生直接持有314,828股A股(好仓)及通过三益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414,656,616股A股(好仓)。
(2)曹晖先生通过鸿侨海外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2,086,605股A股(好仓)。
(3)该百分比是以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之已发行的相关类别股份数目或总股份数目计算。
(4)(L)-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概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章(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载入该条所述登记册;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四)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获告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外)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36条须由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的本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及相关股份的5%或以上的权益或淡仓:
名称 | 身份/权益性质 | 持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 占该类别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5) | 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5) | 股份 类别 |
陈凤英(1) | 配偶的权益/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414,971,444(L) | 20.72(L) | 15.90(L) | A股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实益拥有人/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390,578,816 (L) | 19.50(L) | 14.97(L) | A股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实益拥有人 | 169,512,888(L) | 8.46(L) | 6.50(L) | A股 |
BlackRock, Inc.(2) |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 37,232,926(L) 2,408,000(S) | 6.14(L) 0.40(S) | 1.43(L) 0.09(S) | H股 |
Citigroup Inc.(3) |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核准借出代理人 | 47,696,963(L) 504,000(S) 46,846,105(P) | 7.86(L) 0.08(S) 7.72(P) | 1.83(L) 0.02(S) 1.80(P) | H股 |
JP Morgan Chase & Co.(4) | 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持有股份的保证权益的人/核准借出代理人 | 84,894,336(L) 511,640(S) 10,476,732(P) | 13.99(L) 0.08(S) 1.72(P) | 3.25(L) 0.02(S) 0.40(P) | H股 |
注:
(1)陈凤英女士为曹德旺先生之配偶,因此,她被视为于曹德旺先生拥有的414,971,444股A股(好仓)中拥有
权益。
(2)BlackRock, Inc.通过多个受控实体持有本公司37,232,926股H股(好仓)及2,408,000股H股(淡仓)。当中有224,400股H股(好仓)及1,371,200股H股(淡仓)涉及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
(3)Citigroup Inc.通过多个受控实体持有本公司47,696,963股H股(好仓)、504,000股H股(淡仓)及46,846,105股H股(可借出的股份)。当中有401,200股H股(好仓)及504,000 H股(淡仓)涉及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
(4)JPMorgan Chase & Co.通过多个受控实体持有本公司84,894,336股H股(好仓)、511,640股H股(淡仓)
及10,476,732股H股(可借出的股份)。当中,有61,600股H股(好仓)及244,800股H股(淡仓)涉及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
(5)该百分比是以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之已发行的相关类别股份数目或总股份数目计算。
(6)(L)-好仓,(S)–淡仓,(P)–可借出的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12月31日,概无任何人士于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登记于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五)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曹德旺 |
成立日期 | 1991年4月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非业务经营性投资控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曹德旺 |
国籍 | 中国香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自199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营者和投资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荣誉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及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曹德旺先生现时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环创德国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三)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基本情况
至2024年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公司不存在债券存续情况。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已完成付息兑付 |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 中国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写字楼22层 | 不适用 | 蒋浩 | 0591-88065558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3 | 3 | 0 | 无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445,999,659 | 5,527,467,830 | 34.71 | 本年收入增长较快,以及提质增效所致。 |
流动比率(1) | 2.02 | 2.22 | -9.01 | |
速动比率(2) | 1.69 | 1.88 | -10.11 |
资产负债率(%)(3) | 43.58 | 44.53 | -0.95 | |
EBITDA全部债务比(4) | 0.66 | 0.55 | 20.00 | |
利息保障倍数(5) | 27.59 | 21.78 | 26.68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6) | 31.11 | 26.03 | 19.52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 | 35.70 | 29.62 | 20.53 | |
贷款偿还率(%)(8) | 100.00 | 100.00 | 0 | |
利息偿付率(%)(9) | 100.00 | 100.00 | 0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5182_G01号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收入确认 |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在国内及海外市场向汽车生产商和售后维修供应商销售汽车玻璃。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产品的控制权时,按照预期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确认收入。 于2024年度,汽车玻璃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5,711,992,929元,约占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90.98%。 对汽车玻璃相关的收入确认的关注主要由于其销售量大,涉及不同类型的客户且销售分布于众多不同地区,收入的不恰当确认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收入确认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审批客户订单至销售交易入账的收入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访谈并获取主要的销售合同,检查和识别控制权转移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条款及条件,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根据不同的收入模式,选取样本,检查相应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估管理层对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及收入确认金额是否恰当,包括但不限于,核对至相关销售合同中控制权条款、销售订单、 |
该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相关财务报表披露参见附注二、23以及附注四、41。 | 客户确认接受的单证、签收单及海关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 4)根据不同类型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结合背景调查和实地走访情况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 5)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相关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相关收入执行抽样测试,核对至相关收入确认的单证,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检查报告期后是否存在重大收入冲回或大额退货的情况;及 8)复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收入确认相关的披露。 |
四、其他信息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枫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符俊
中国?北京 2025年3月1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8,784,564,004 | 18,518,172,68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682,574 | 5,740,61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12,397,864 | 367,992,386 |
应收账款 | 七(5) | 8,157,067,130 | 7,128,016,38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921,465,582 | 1,314,917,637 |
预付款项 | 七(8) | 305,455,256 | 316,529,52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26,106,574 | 143,819,25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5,970,614,068 | 5,143,615,31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316,416,243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17,730,736 | 281,151,242 |
流动资产合计 | 36,403,083,788 | 33,536,371,29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0,104,757 | 28,891,32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441,494,759 | 181,538,42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82,682,735 | 91,054,34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449,536,181 | 14,955,242,773 |
在建工程 | 七(22) | 6,509,671,375 | 4,766,144,83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32,127,082 | 628,448,631 |
无形资产 | 七(26) | 1,600,767,546 | 1,315,862,48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53,707,174 | 154,940,51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75,941,213 | 550,875,23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75,065,926 | 421,037,6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851,098,748 | 23,094,036,203 | |
资产总计 | 63,254,182,536 | 56,630,407,4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588,583,967 | 5,413,589,16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007,490,592 | 2,825,386,573 |
应付账款 | 七(36) | 2,795,604,397 | 2,697,600,16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807,312,590 | 979,067,3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72,229,163 | 816,372,688 |
应交税费 | 七(40) | 600,754,415 | 546,430,52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226,134,441 | 1,622,250,14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850,055,339 | 202,102,55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40,768,8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88,933,782 | 15,102,799,11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212,920,000 | 8,513,1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43,739,268 | 407,132,248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3,855,052 | 59,287,44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4,486,563 | |
递延收益 | 七(51) | 819,351,754 | 725,121,6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704,771,184 | 411,644,69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410,555,75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79,679,576 | 10,116,286,055 | |
负债合计 | 27,568,613,358 | 25,219,085,1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609,743,532 | 2,609,743,532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700,750,924 | 9,700,750,92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39,806,293 | 176,931,22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418,068,403 | 3,931,592,51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625,997,091 | 15,007,163,4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694,366,243 | 31,426,181,6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8,797,065 | -14,859,3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685,569,178 | 31,411,322,32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3,254,182,536 | 56,630,407,495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558,110,199 | 12,752,562,64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57,675,559 | 74,169,867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797,979,290 | 708,743,580 |
应收款项融资 | 847,887,892 | 1,049,454,752 | |
预付款项 | 93,497,316 | 94,636,69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6,577,410,159 | 18,776,955,5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5,336,084 | ||
存货 | 544,686,360 | 509,504,19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6,416,243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959,380 | 26,715,84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6,704,206,155 | 34,309,159,39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171,978,372 | 3,211,927,83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0,910,130,288 | 9,721,422,5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2,682,735 | 91,054,34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57,837,864 | 779,673,946 | |
在建工程 | 57,708,331 | 70,140,97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4,567,912 | 169,472,764 | |
无形资产 | 79,998,128 | 86,269,58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48,490,007 | 48,490,007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945,613 | 37,112,5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243,339,250 | 14,215,564,550 | |
资产总计 | 51,947,545,405 | 48,524,723,9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3,147,389 | 1,653,635,4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13,951,274 | 1,824,735,606 | |
应付账款 | 244,007,403 | 224,773,86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5,169,390 | 248,986,859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6,416,503 | 162,071,890 | |
应交税费 | 68,206,799 | 49,088,421 | |
其他应付款 | 14,565,287,037 | 12,487,677,08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13,808,157 | 107,320,827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895,9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193,889,852 | 16,758,289,98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032,200,000 | 7,543,1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57,38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9,227,495 | 56,008,6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3,442,749 | 195,291,54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2,595,33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17,465,582 | 7,796,057,557 | |
负债合计 | 26,511,355,434 | 24,554,347,54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09,743,532 | 2,609,743,532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80,391,229 | 9,680,391,2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21,485 | 16,300,19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418,068,403 | 3,931,592,517 | |
未分配利润 | 8,717,965,322 | 7,732,348,9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5,436,189,971 | 23,970,376,4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1,947,545,405 | 48,524,723,949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9,251,657,267 | 33,160,996,64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9,251,657,267 | 33,160,996,64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408,445,554 | 26,404,683,8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5,030,877,441 | 21,424,326,14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85,987,048 | 239,896,62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80,260,909 | 1,538,783,486 |
管理费用 | 七(64) | 2,888,289,768 | 2,486,049,334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77,751,298 | 1,403,030,121 |
财务费用 | 七(66) | -654,720,910 | -687,401,851 |
其中:利息费用 | 288,507,082 | 288,319,603 |
利息收入 | 979,192,040 | 614,002,38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8) | 400,415,185 | 262,917,17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71,969,855 | -5,512,6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801,862 | 10,797,72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941,956 | -1,655,54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562,889 | -17,109,86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08,088,278 | -205,314,03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4) | 13,102,488 | 1,647,22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75,050,320 | 6,791,285,1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5) | 35,905,331 | 49,843,14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6) | 120,136,061 | 125,106,35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90,819,590 | 6,716,021,9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7) | 1,486,781,220 | 1,086,913,64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04,038,370 | 5,629,108,27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04,038,370 | 5,629,108,27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97,976,123 | 5,629,256,05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62,247 | -147,78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2,875,073 | 56,095,34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2,875,073 | 56,095,34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278,707 | 10,115,70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七(78) | -6,278,707 | 10,115,701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9,153,780 | 45,979,64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8) | 169,153,780 | 45,979,640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666,913,443 | 5,685,203,614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660,851,196 | 5,685,351,39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62,247 | -147,78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2.87 | 2.16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2.87 | 2.1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6,691,251,616 | 5,545,123,166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131,349,525 | 4,937,570,698 |
税金及附加 | 20,928,516 | 16,190,958 | |
销售费用 | 236,909,845 | 291,031,419 | |
管理费用 | 451,379,280 | 396,824,466 | |
研发费用 | 232,484,914 | 179,427,348 | |
财务费用 | -744,137,105 | -462,224,26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6,451,141 | 218,564,165 | |
利息收入 | 720,012,204 | 445,170,697 | |
加:其他收益 | 28,074,386 | 20,823,15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557,372,493 | 3,410,242,6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665,491 | 5,376,45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18,242 | -6,675,59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10 | 11,72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45,259,668 | 3,610,698,1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7,342,507 | 564,619 | |
减:营业外支出 | 3,727,634 | 4,512,07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48,874,541 | 3,606,750,653 | |
减:所得税费用 | 84,115,678 | 109,678,46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64,758,863 | 3,497,072,18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64,758,863 | 3,497,072,18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278,707 | 10,115,70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278,707 | 10,115,70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6,278,707 | 10,115,70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858,480,156 | 3,507,187,88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770,735,435 | 31,482,964,36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5,196,979 | 327,691,19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1,002,006,631 | 753,288,4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177,939,045 | 32,563,944,03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11,197,125 | 16,335,379,21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10,421,644 | 5,990,441,8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02,334,418 | 2,330,286,7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291,798,529 | 283,255,4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15,751,716 | 24,939,363,1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2,187,329 | 7,624,580,8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9) | 3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2,113,490 | 92,261,3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15,115,931,515 | 7,114,797,1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18,045,005 | 7,237,058,49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80,872,166 | 4,474,711,0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9) | 2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9,681,441,916 | 7,191,279,7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62,314,082 | 11,685,990,80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730,923 | -4,448,932,3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733,066,013 | 17,508,736,01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3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33,066,013 | 17,508,736,0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490,915,237 | 15,885,156,74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13,615,661 | 3,596,607,89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186,709,479 | 307,315,5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91,240,377 | 19,789,080,2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8,174,364 | -2,280,344,22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2,780,850 | 218,083,72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82,524,738 | 1,113,388,0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51,249,638 | 12,237,861,55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33,774,376 | 13,351,249,638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88,172,220 | 5,694,122,19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5,140,250 | 258,542,46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79,868,404 | 2,110,786,4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93,180,874 | 8,063,451,13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90,411,482 | 6,361,961,23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02,995,706 | 417,310,1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308,202 | 24,948,37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141,472 | 944,281,6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84,856,862 | 7,748,501,3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08,324,012 | 314,949,7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96,931,092 | 3,473,153,4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38,431 | 5,691,23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7,472,108 | 693,271,89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52,441,631 | 4,172,116,5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3,116,490 | 109,586,2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81,117,710 | 1,351,826,31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9,519,1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3,753,300 | 1,461,412,5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8,688,331 | 2,710,703,9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10,000,000 | 9,1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10,000,000 | 9,1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71,400,000 | 7,561,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75,741,892 | 3,510,976,19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151,018 | 177,322,9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75,292,910 | 11,249,799,1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5,292,910 | -2,099,799,1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3,828,120 | 119,622,78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05,547,553 | 1,045,477,3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52,562,646 | 11,707,085,2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58,110,199 | 12,752,562,646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09,743,532 | 9,700,750,924 | 176,931,220 | 3,931,592,517 | 15,007,163,446 | 31,426,181,639 | -14,859,312 | 31,411,322,3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09,743,532 | 9,700,750,924 | 176,931,220 | 3,931,592,517 | 15,007,163,446 | 31,426,181,639 | -14,859,312 | 31,411,322,3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2,875,073 | 486,475,886 | 3,618,833,645 | 4,268,184,604 | 6,062,247 | 4,274,246,8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2,875,073 | 7,497,976,123 | 7,660,851,196 | 6,062,247 | 7,666,913,4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86,475,886 | -3,879,142,478 | -3,392,666,592 | -3,392,666,59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6,475,886 | -486,475,88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92,666,592 | -3,392,666,592 | -3,392,666,59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9,743,532 | 9,700,750,924 | 339,806,293 | 4,418,068,403 | 18,625,997,091 | 35,694,366,243 | -8,797,065 | 35,685,569,178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09,743,532 | 9,700,750,924 | 120,835,879 | 3,581,885,299 | 12,989,794,025 | 29,003,009,659 | -14,711,531 | 28,988,298,1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09,743,532 | 9,700,750,924 | 120,835,879 | 3,581,885,299 | 12,989,794,025 | 29,003,009,659 | -14,711,531 | 28,988,298,1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095,341 | 349,707,218 | 2,017,369,421 | 2,423,171,980 | -147,781 | 2,423,024,1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095,341 | 5,629,256,054 | 5,685,351,395 | -147,781 | 5,685,203,6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9,707,218 | -3,611,886,633 | -3,262,179,415 | -3,262,179,4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9,707,218 | -349,707,21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262,179,415 | -3,262,179,415 | -3,262,179,41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9,743,532 | 9,700,750,924 | 176,931,220 | 3,931,592,517 | 15,007,163,446 | 31,426,181,639 | -14,859,312 | 31,411,322,327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09,743,532 | 9,680,391,229 | 16,300,192 | 3,931,592,517 | 7,732,348,937 | 23,970,376,4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09,743,532 | 9,680,391,229 | 16,300,192 | 3,931,592,517 | 7,732,348,937 | 23,970,376,4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78,707 | 486,475,886 | 985,616,385 | 1,465,813,5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78,707 | 4,864,758,863 | 4,858,480,1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86,475,886 | -3,879,142,478 | -3,392,666,59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6,475,886 | -486,475,88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92,666,592 | -3,392,666,59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9,743,532 | 9,680,391,229 | 10,021,485 | 4,418,068,403 | 8,717,965,322 | 25,436,189,971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09,743,532 | 9,680,391,229 | 6,184,491 | 3,581,885,299 | 7,847,163,384 | 23,725,367,9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09,743,532 | 9,680,391,229 | 6,184,491 | 3,581,885,299 | 7,847,163,384 | 23,725,367,9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15,701 | 349,707,218 | -114,814,447 | 245,008,4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15,701 | 3,497,072,186 | 3,507,187,8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9,707,218 | -3,611,886,633 | -3,262,179,41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9,707,218 | -349,707,21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262,179,415 | -3,262,179,41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09,743,532 | 9,680,391,229 | 16,300,192 | 3,931,592,517 | 7,732,348,937 | 23,970,376,407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丘永年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1年改制,1992年6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地址为福建省福清市。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益发展”)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曹德旺先生通过直接控制该等控股股东,实际控股本公司,为本公司单一最大控股股东。本公司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共计2,002,986,332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的股东及其持股数详见“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经2006年2月13日至2006年2月15日网络投票和2006年2月15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3日)的流通股总数385,684,11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票,共计支付38,568,411股。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承诺,福建省外贸汽车维修厂、上海福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闽辉大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7,115,5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07年3月15日上市流通;三益发展及鸿侨海外持有的763,024,28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09年9月15日上市流通。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村”)作出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根据承诺内容,由于本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46,052,503元,每股收益为0.12元/股,低于2007年度每股收益0.46元/股(因本公司2008年度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0股,导致普通股股数增加1倍,故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2007年度每股收益),触发了追送条件。对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7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日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1股,共计38,568,411股。由于本公司2008年度派发股票股利,本次追送股份的数量调整为77,136,822股。追送的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9年4月21日。工业村持有的100,149,317、100,149,317及39,790,4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于2011年4月26日、2012年4月20日及2013年4月20日上市流通。
于2011年4月11日,工业村和三益发展与河仁慈善基金会签署了《捐赠协议书》,约定河仁慈善基金会以赠予方式获赠工业村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0,089,084股,获赠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910,916股。
于2011年4月14日,河仁慈善基金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票的过户手续,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于2011年4月26日,2012年4月20日及2013年4月22日,河仁慈善基金会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149,317、100,149,317及39,790,450股分别上市流通。
于2015年3月31日及2015年4月28日,本公司在香港向全球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439,679,600股并超额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65,951,600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08,617,532股。
于2021年5月10日,本公司配售发行101,126,000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09,743,532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汽车用玻璃制品、浮法玻璃及汽车饰件的生产及销售。本集团产品的商标为“福耀”。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十。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局于2025年3月18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五(11))、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6))、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五(21)、(26)、(38))、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4))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五
(39)。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美国、俄罗斯、德国、香港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 指单项应收账款金额占合并应收账款余额5%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 指单项其他应收账款金额占合并其他应收账款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预算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以上 |
重要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以上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a)外币交易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b)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境外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已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a)金融资产(i)分类和计量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ii)减值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应收租赁款、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应收租赁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应收租赁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从而将影响违约概率等。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iii)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一方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d)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已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和应收取的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进行计提。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已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和应收取的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进行计提。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分类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
(b)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c)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d)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均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b)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c)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d)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年 | 10% | 4.5%至9%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2年 | 10% | 7.5%至9%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 | 18%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 | 18%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实际投入使用 |
机器设备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运输工具 | 实际投入使用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实际投入使用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使用权、技术使用费、计算机软件、采矿权及其他无形资产等,以成本计量。
(a)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相关权证载明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永久土地不进行摊销。
(b)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按合同约定或10年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c)计算机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
计算机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按照合同约定或5-10年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d)采矿权
采矿权根据探明的预估储量按产量法进行摊销。
(e)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f)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及研发技术服务费等支出。
为研究某特定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等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该特定汽车玻璃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该特定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等生产工艺的开发业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管理层已批准该特定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等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该特定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等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
市场推广能力;?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该特定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等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 该特定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等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回收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
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包装铁箱、工装模检具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中国、美国、德国等地参加了多项退休金计划及其他退休后福利。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中国境内公司
中国境内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美国公司
本集团向当地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该基金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后福利。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德国公司
本集团向当地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该基金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后福利。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的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和贷款承诺准备列示为预计负债。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本集团向客户交付汽车用玻璃制品、浮法玻璃及汽车饰件产品,在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受后,确认收入。其中,国内配套销售收入在国内汽车生产商根据销售合同条款的规定领用并确认接受产品时予以确认。
本集团对部分客户的销售合同中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奖励。本集团按照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奖励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奖励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本集团对汽车生产商销售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属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附注五(31)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根据以往维修经验估计报告期内产品质量保证负债的金额并不重大。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并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属政府资本性投入,计入资本公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 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当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五(27))。
(2)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可能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调整的风险:
(i)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或基于账龄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4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80%、10%和10% (2023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80%、10%和1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和海外国家的生产总值。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下的影响,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在具体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对若干宏观经济指标预测值进行了历史平滑处理。各情景中所使用的主要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经济前景 | |||
基准 | 不利 | 有利 | |
24年生产总值 | 3.20% | 1.58% | 4.82% |
23年生产总值 | 4.30% | 1.80% | 4.45% |
(ii)存货减值本集团管理层及时判断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此来估计存货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该等存货未必可实现有关价值,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存货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先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存货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iii)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本集团管理层负责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这项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本集团管理层将对其进行调整。(iv)长期资产减值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七(21)、附注七(22)、附注七(26)、附注七(28))。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由于本集团子公司FYSAM饰件经营亏损,所用的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将该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由于未来形势和业务量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中所采用的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亦存在较大的估计和判断。(v)商誉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七(27))。(vi)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vii)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本集团在中国各地区及海外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见其他说明 | |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不受本集团是否行使该权利的主观可能性的影响。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4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该规定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4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附注六(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 | 5%或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附注六(2) |
教育费附加 | 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 | 2%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出租房产,依照房产租金收入 | 自用1.2%或出租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美国”) | 25.20 |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伊利诺伊”) | 25.20 |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以下简称“美国C资产”) | 25.20 |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俄罗斯”) | 20 |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香港”) | 25 |
Meadland Limited(以下简称“Meadland”) | 25 |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德投资”) | 16.50 |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集团香港”) | 16.50 |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北美”) | 26.81 |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美配套”) | 24.57 |
福耀美国A资产公司(以下简称“美国A资产”) | 24.57 |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福耀韩国”) | 19 |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欧洲”) | 28.78 |
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饰件”) | 28.43 |
FYSAM汽车饰件(斯洛伐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斯洛伐克”) | 21 |
FYSAM汽车饰件(墨西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YSAM墨西哥”) | 30 |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福耀日本”) | 41.52 |
福耀密歇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耀密歇根”) | 27 |
福耀东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耀东欧”) | 9 |
备注:上表为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所得税税率情况,公司之境内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实际所得税税率详见“附注六.2「税收优惠」”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a)高新技术企业
子公司名称 | 高新技术企业15%优惠税率适用期间 | |
开始年度 | 到期年度 | |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汽车玻璃”)(i)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车玻璃”)(ii) | 2024年度 | 2026年度 |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汽车玻璃”)(iii)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机械制造”)(iv) | 2022年度 | 2024年度 |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浮法”)(v) | 2022年度 | 2024年度 |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汽车玻璃”)(vi) | 2024年度 | 2026年度 |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汽车玻璃”)(vii) | 2022年度 | 2024年度 |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汽车玻璃”)(viii) | 2024年度 | 2026年度 |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玻璃”)(ix)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汽车玻璃”)(x)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汽车玻璃”)(xi)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模具”)(xii)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饰件”)(xiii)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精密”)(xiv)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铝件”)(xv) | 2023年度 | 2025年度 |
(i)福清汽车玻璃注册于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福清汽车玻璃被列入福建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ii)上海汽车玻璃注册于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上海市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上海汽车玻璃被列入上海市2024年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4年至2026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iii)长春汽车玻璃注册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吉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长春汽车玻璃被列入吉林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iv)福清机械制造注册于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关于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福清机械制造被列入福建省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v)本溪浮法注册于本溪市平山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关于对辽宁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本溪浮法被列入辽宁省2022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vi)广州汽车玻璃注册于广州增城市新塘镇,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广东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广州汽车玻璃被列入广东省2024年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4年至2026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vii)湖北汽车玻璃注册于湖北省荆门市,适用税率为25%。根据《关于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湖北汽车玻璃被列入湖北省2022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viii)郑州汽车玻璃注册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金岱工业园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河南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郑州汽车玻璃被列入河南省2021年第二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4年至2026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ix)沈阳汽车玻璃注册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适用税率25%,根据《对辽宁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沈阳汽车玻璃被列入辽宁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x)天津汽车玻璃注册于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天津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天津汽车玻璃被列入天津市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xi)苏州汽车玻璃注册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25%,根据《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苏州汽车玻璃被列入江苏
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xii)福州模具注册于福州市海西高新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福州模具被列入福建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xiii)福耀饰件注册于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福耀饰件被列入福建省 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xiv)厦门精密注册于厦门市集美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厦门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厦门精密被列入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厦门精密本报告期尚有未弥补累亏,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无)。
(xv)福耀铝件注册于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对福建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福耀铝件被列入福建省 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b)西部大开发
子公司名称 | 西部鼓励类产业企业15%优惠税率适用期间 | |
开始年度 | 到期年度 | |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汽车玻璃”) | 2021年度 | 2030年度 |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汽车玻璃”) | 2021年度 | 2030年度 |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浮法”) | 2021年度 | 2030年度 |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浮法”) | 2021年度 | 2030年度 |
万盛汽车玻璃注册于重庆市万盛区,重庆汽车玻璃注册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重庆浮法注册于重庆市万盛区,通辽浮法注册于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均为25%。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且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万盛汽车玻璃、重庆汽车玻璃、通辽浮法、重庆浮法符合上述政策规定,因此万盛汽车玻璃、重庆汽车玻璃、重庆浮法、通辽浮法本报告期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5%)。
(c)小微企业
子公司名称 | 小微企业实际优惠税率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广州南沙福耀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中转库”) | 5% | 5% |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转库”) | 0% | 0% |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转库”) | 5% | 5% |
柳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中转库”) | 5% | 5% |
(i)南沙中转库注册于广州市南沙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南沙中转库符合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按实际税率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2.5%)。
(ii)佛山中转库注册于佛山市南海区,适用税率25%。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佛山中转库符合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由于本报告期尚有未弥补累亏,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无)。(iii)成都中转库注册于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适用税率为25%。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成都中转库符合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实际税率5% (2023年:5%)。
(iv)柳州中转库注册于柳州市,适用税率为25%。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柳州中转库符合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本报告期实际税率5%(2023年:5%)。
(d)海外子公司
福耀美国、福耀伊利诺伊、美国C资产联合申报联邦所得税和州税,根据美国相关税法,联邦税率21%,综合州税率4.2%,合计25.2%。本报告期使用了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因此仅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2023年:使用了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仅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在部分州缴纳州税)。
福耀俄罗斯注册于俄罗斯卡卢加州,根据俄罗斯所得税法,联邦税率3%,地方税率17%,合计20%。本报告期福耀俄罗斯实现盈利,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弥补可抵扣亏损后按适用税率缴纳所得税(2023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弥补可抵扣亏损后按适用税率缴纳所得税)。
福耀欧洲本报告期实现盈利,按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以前年度部分可抵扣亏损后按适用税率缴纳所得税(2023年:按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以前年度部分可抵扣亏损后按适用税率缴纳所得税)。
北美配套和美国A资产联合申报联邦所得税和州税,根据美国相关税法,联邦税率21%,综合州税率3.57%,合计24.57%。本报告期使用了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因此仅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州税(2023年: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在部分州缴纳州税)。
福耀香港、Meadland、福耀东欧、FYSAM饰件、FYSAM墨西哥、由于本报告期累计亏损或剔除居民企业投资收益后应纳税所得小于零,因此本报告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0%)。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产品于中国的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内销汽车玻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外销汽车玻璃采用“免抵退”办法,从2024年12月1日起,出口商品编码为7007开头的汽车玻璃,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出口商品编码为8708开头的汽车玻璃,出口退税率保持13%不变。
本集团的产品于海外的销售业务在部分国家适用增值税,其中德国增值税税率为19%,俄罗斯产品增值税税率为20%,日本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0%,韩国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0%,斯洛伐克产品增值税税率为20%,墨西哥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6%,匈牙利产品增值税税率为27%。
根据财政部及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3号)的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湖北汽车玻璃、福清汽车玻璃、广州汽车玻璃、天津汽车玻璃、苏州汽车玻璃、长春汽车玻璃、郑州汽车玻璃、本溪浮法、通辽浮法、上海汽车玻璃、福耀饰件、厦门精密、福州模具、福清机械制造、重庆汽车玻璃、万盛汽车玻璃、沈
阳汽车玻璃、福耀铝件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经合组织发布的支柱二立法模板,本集团属于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立法模板(以下简称支柱二立法模板)的适用范围内。本集团暂时豁免因实施支柱二立法模板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并将在支柱二所得税产生时核算于当期所得税中。2024年度,本集团经营所涉的匈牙利、德国和斯洛伐克三国均已实施支柱二相关法规。基于现有可得信息,本集团已对本年度财务业绩相关的潜在风险敞口进行了评估,该评估结果可能无法完全反映未来实际情况。根据评估结果,本集团在2024财年,应可受益于匈牙利、德国及斯洛伐克的支柱二过渡性安全港(transitional safe harbour)机制。鉴于更多国家即将颁布支柱二立法,本集团将持续跟进经营所涉辖区的相关立法动态,以评估其未来对财务报表的潜在影响。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2,432 | 40,576 |
银行存款 | 18,733,721,944 | 18,482,015,568 |
其他货币资金 | 50,789,628 | 36,116,545 |
合计 | 18,784,564,004 | 18,518,172,68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1,268,238,855 | 9,881,425,309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开具银行保函、信用证保证金及人防工程资金等。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682,574 | 5,740,618 | / |
其中: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7,682,574 | 5,740,618 | / |
合计 | 7,682,574 | 5,740,6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权益工具为子公司获得的客户债务重组分配的股票,其公允价值根据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23,662,863 | |
商业承兑汇票 | 489,902,467 | 368,529,425 |
减:坏账准备 | -1,167,466 | -537,039 |
合计 | 812,397,864 | 367,992,38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3,567,582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43,567,582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0,768,878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50,768,87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3,565,330 | / | 1,167,466 | / | 812,397,864 | 368,529,425 | / | 537,039 | / | 367,992,386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813,565,330 | 100 | 1,167,466 | 0.14 | 812,397,864 | 368,529,425 | 100 | 537,039 | 0.15 | 367,992,386 |
合计 | 813,565,330 | / | 1,167,466 | / | 812,397,864 | 368,529,425 | / | 537,039 | / | 367,992,3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3,662,863 | 464,456 | 0.14 |
商业承兑汇票 | 489,902,467 | 703,010 | 0.14 |
合计 | 813,565,330 | 1,167,466 | 0.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64,456 | 464,456 | ||||
商业承兑汇票 | 537,039 | 703,010 | 537,039 | 703,010 | ||
合计 | 537,039 | 1,167,466 | 537,039 | 1,167,4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8,165,941,890 | 7,136,684,541 |
1至2年 | 13,646,913 | 9,848,743 |
2至3年 | 7,046,866 | 8,023,812 |
3年以上 | 4,034,501 | 5,666,517 |
合计 | 8,190,670,170 | 7,160,223,613 |
备注:上述金额不含坏账准备金额。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248,065 | 1 | 11,722,015 | 22.01 | 41,526,050 | 12,684,667 | 0 | 10,640,225 | 83.88 | 2,044,442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53,248,065 | 1 | 11,722,015 | 22.01 | 41,526,050 | 12,684,667 | 0 | 10,640,225 | 83.88 | 2,044,4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37,422,105 | 99 | 21,881,025 | 0.27 | 8,115,541,080 | 7,147,538,946 | 100 | 21,567,002 | 0.30 | 7,125,971,944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8,137,422,105 | 99 | 21,881,025 | 0.27 | 8,115,541,080 | 7,147,538,946 | 100 | 21,567,002 | 0.30 | 7,125,971,944 |
合计 | 8,190,670,170 | / | 33,603,040 | / | 8,157,067,130 | 7,160,223,613 | / | 32,207,227 | / | 7,128,016,3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38,397,984 | 3,984,236 | 1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6,292,683 | 629,268 | 1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5,666,043 | 5,666,04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1,330,295 | 133,029 | 1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598,781 | 598,78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962,279 | 710,658 | 74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3,248,065 | 11,722,015 | 22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119,156,670 | 11,649,535 | 0.14 |
1至2年 | 13,646,913 | 5,612,968 | 41.13 |
2至3年 | 584,021 | 584,021 | 100.00 |
3年以上 | 4,034,501 | 4,034,501 | 100.00 |
合计 | 8,137,422,105 | 21,881,025 | 0.2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0,640,225 | 5,396,579 | 2,882,570 | 1,432,219 | 11,722,015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567,002 | 3,986,234 | 3,567,781 | -104,430 | 21,881,025 | |
合计 | 32,207,227 | 9,382,813 | 6,450,351 | 1,432,219 | -104,430 | 33,603,0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432,21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19,915,385 | 319,915,385 | 3.91 | 459,079 | |
第二名 | 312,220,328 | 312,220,328 | 3.81 | 448,036 | |
第三名 | 250,046,149 | 250,046,149 | 3.05 | 358,816 | |
第四名 | 225,099,512 | 225,099,512 | 2.75 | 323,018 | |
第五名 | 203,706,269 | 203,706,269 | 2.49 | 292,318 | |
合计 | 1,310,987,643 | 1,310,987,643 | 16.01 | 1,881,267 |
注:上表所列坏账准备期末余额,系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21,465,582 | 1,314,917,637 |
合计 | 1,921,465,582 | 1,314,917,63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95,545,707 |
合计 | 795,545,707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496,833,576 | |
合计 | 2,496,833,576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0,302,031 | 98.31 | 312,117,511 | 98.61 |
1至2年 | 2,587,360 | 0.85 | 3,480,411 | 1.10 |
2至3年 | 1,968,988 | 0.64 | 381,220 | 0.12 |
3年以上 | 596,877 | 0.20 | 550,378 | 0.17 |
合计 | 305,455,256 | 100.00 | 316,529,520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9,578,853 | 9.68 |
第二名 | 20,931,627 | 6.85 |
第三名 | 19,780,733 | 6.48 |
第四名 | 15,843,075 | 5.19 |
第五名 | 13,526,857 | 4.43 |
合计 | 99,661,145 | 32.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5,153,225元,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及服务费(2023年12月31日:4,412,009元)。由于部分服务尚未完成,该款项尚未进行结算。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6,106,574 | 143,819,252 |
合计 | 126,106,574 | 143,819,252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86,100,196 | 76,419,026 |
1至2年 | 18,709,058 | 19,300,174 |
2至3年 | 9,246,923 | 7,463,672 |
3年以上 | 12,050,397 | 40,636,380 |
合计 | 126,106,574 | 143,819,25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2,528,307 | 9,858,590 |
让售资产款 | 13,715,784 | 44,317,680 |
代垫款项 | 12,594,495 | 19,146,659 |
应收增值税退税 | 10,943,692 | 9,788,036 |
员工借款 | 2,500,852 | 1,987,509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008,637 | 12,232,966 |
其他 | 61,814,807 | 46,487,812 |
合计 | 126,106,574 | 143,819,252 |
备注:让售资产款主要为通辽浮法应收处置土地款项。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2,790,510 | 10.14 | 让售材料废料款 | 一年以内 | |
第二名 | 10,627,700 | 8.43 | 让售资产款 | 一到二年 | |
第三名 | 8,487,996 | 6.73 | 押金及保证金 | 一年以内 | |
第四名 | 7,876,812 | 6.25 | 应收增值税退税 | 二年以内 | |
第五名 | 5,800,000 | 4.60 | 代垫款项 | 二到三年 | |
合计 | 45,583,018 | 36.15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941,359,317 | 63,199,072 | 1,878,160,245 | 1,800,664,070 | 39,995,497 | 1,760,668,573 |
在产品 | 443,000,570 | 30,944,734 | 412,055,836 | 394,486,462 | 4,628,397 | 389,858,065 |
库存商品 | 3,582,145,933 | 71,114,981 | 3,511,030,952 | 2,935,822,381 | 51,409,821 | 2,884,412,560 |
周转材料 | 25,702,410 | 25,702,410 | 27,896,270 | 27,896,270 | ||
合同履约成本 | 143,664,625 | 143,664,625 | 80,779,851 | 80,779,851 | ||
合计 | 6,135,872,855 | 165,258,787 | 5,970,614,068 | 5,239,649,034 | 96,033,715 | 5,143,615,31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9,995,497 | 34,746,608 | -1,782,321 | 9,760,712 | 63,199,072 | |
在产品 | 4,628,397 | 27,941,266 | -823,765 | 801,164 | 30,944,734 | |
库存商品 | 51,409,821 | 39,659,078 | -1,173,853 | 18,780,065 | 71,114,981 | |
周转材料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96,033,715 | 102,346,952 | -3,779,939 | 29,341,941 | 165,258,78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使用或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消失时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余额主要为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及包装费用等成本。2024年度,合同履约成本摊销计入营业成本的总额为1,748,055,238元(2023年度:1,091,628,424元)。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16,416,243 | |
合计 | 316,416,243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留抵增值税额 | 304,055,466 | 270,417,690 |
预缴税费及其他 | 13,675,270 | 10,733,552 |
合计 | 317,730,736 | 281,151,242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股权转让款(a) | 321,400,000 | 4,983,757 | 316,416,243 | ||||
应收股权转让款(b) | 30,104,757 | 30,104,757 | 28,891,321 | 28,891,32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股权转让款 | -321,400,000 | -4,983,757 | -316,416,243 | ||||
合计 | 30,104,757 | 30,104,757 | 28,891,321 | 28,891,321 | / |
(a)针对出售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股权形成的应收股权转让款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17)。
(b)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于2023年出售联营企业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垦玻璃”)25%股权后不再持有该联营企业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23年已收讫第一笔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年末,余下款项35,000,000元(折现余额30,104,757元)将于四年内全部收回。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特耐王包装 | 49,880,415 | 8,648,556 | 58,528,971 | ||||||||
北京福通 | -23,260,401 | 386,086,939 | 362,826,538 | ||||||||
小计 | 49,880,415 | -14,611,845 | 386,086,939 | 421,355,509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福通 | 111,597,567 | -1,268,820 | -110,328,747 | ||||||||
创新中心 | 20,060,447 | 78,803 | 20,139,250 | ||||||||
小计 | 131,658,014 | -1,190,017 | -110,328,747 | 20,139,250 | |||||||
合计 | 181,538,429 | -15,801,862 | 275,758,192 | 441,494,759 |
本集团于2018年将北京福通75%的股权出售给第三方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诺”),并将剩余25%的股权作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核算。该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10.04亿元,其中人民币6.83亿元相当于北京福通51%股权的对价已于2018年收到,剩余人民币3.21亿元相当于北京福通24%股权的对价约定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2024年3月,本集团收到太原金诺出具的关于终止收购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商榷函,函件表明太原金诺无法支付上述剩余对价人民币3.21亿元,请求终止24%股权收购并豁免基于该对价金额及约定利率计算的相关利息。本集团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并豁免相关应收股权款及利息,保留北京福通24%的股权,本集团对北京福通的总股权比例从25%增加至49%。根据2024年4月25日与太原金诺就终止北京福通24%股权转让达成的协议,北京福通股东会的所有决议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基于前述协议,北京福通成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并按权益法核算为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权益工具投资 | 91,054,345 | 8,371,610 | 82,682,735 | 13,361,980 | 见其他说明 | ||||||
合计 | 91,054,345 | 8,371,610 | 82,682,735 | 13,361,98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该非上市公司股权为本集团认购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4.55%的股权,对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该股权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449,536,181 | 14,955,242,77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449,536,181 | 14,955,242,773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66,052,412 | 16,155,764,062 | 274,898,525 | 4,712,219,728 | 29,508,934,7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2,559,501 | 2,234,270,897 | 46,529,989 | 1,159,349,896 | 3,752,710,283 |
(1)购置 | 28,398,009 | 175,298,126 | 37,933,651 | 485,824,817 | 727,454,603 |
(2)在建工程转入 | 295,544,160 | 2,066,630,007 | 9,222,484 | 678,596,295 | 3,049,992,94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1,382,668 | -7,657,236 | -626,146 | -5,071,216 | -24,737,2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768,469 | 413,799,945 | 10,561,580 | 135,490,997 | 618,620,991 |
(1)处置或报废 | 58,768,469 | 413,799,945 | 10,561,580 | 135,490,997 | 618,620,991 |
4.期末余额 | 8,619,843,444 | 17,976,235,014 | 310,866,934 | 5,736,078,627 | 32,643,024,0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49,863,416 | 8,230,881,300 | 183,901,282 | 2,713,687,621 | 14,378,333,6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2,526,638 | 1,189,249,465 | 23,911,633 | 575,885,205 | 2,111,572,941 |
(1)计提 | 333,155,022 | 1,196,684,100 | 24,120,493 | 579,775,573 | 2,133,735,188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0,628,384 | -7,434,635 | -208,860 | -3,890,368 | -22,162,2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275,180 | 332,402,729 | 9,395,563 | 106,792,196 | 487,865,668 |
(1)处置或报废 | 39,275,180 | 332,402,729 | 9,395,563 | 106,792,196 | 487,865,668 |
4.期末余额 | 3,533,114,874 | 9,087,728,036 | 198,417,352 | 3,182,780,630 | 16,002,040,8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9,772,456 | 98,363,005 | 17,222,874 | 175,358,3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8,682 | 7,735,957 | 9,440,809 | 18,485,448 | |
(1)计提 | 3,550,109 | 6,277,701 | 1,970,346 | 11,798,156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2,241,427 | -4,402,667 | -975,320 | -7,619,414 | |
(3)在建工程转入 | 5,860,923 | 8,445,783 | 14,306,7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95,787 | 1,050 | 2,396,837 | ||
(1)处置或报废 | 2,395,787 | 1,050 | 2,396,837 | ||
4.期末余额 | 61,081,138 | 103,703,175 | 26,662,633 | 191,446,94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25,647,432 | 8,784,803,803 | 112,449,582 | 2,526,635,364 | 16,449,536,1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056,416,540 | 7,826,519,757 | 90,997,243 | 1,981,309,233 | 14,955,242,77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42,566,845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欧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FYSAM饰件 | 70,656,288 | 68,169,884 | 2,486,404 | 5年 | 收入增长率-3%-34%;毛利率10%-22%;税前折现率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70,656,288 | 68,169,884 | 2,486,404 | / | / | / | / |
于本报告期,本集团将FYSAM饰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在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19,161,7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798,156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018,047元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3,345,519元。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8,878,213元(原值36,858,780元)(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8,611,396元(原值36,069,893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港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于2024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2,133,735,188元(2023年度:2,006,016,143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1,890,530,402元、9,295,338元、145,273,995元及88,635,453元(2023年度:1,775,052,426元、8,092,303元、148,553,278元及74,318,136元)。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3,049,992,946元(2023年度:2,090,222,176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和累计折旧分别为65,146,951元和22,580,106元(2023年12月31日: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和累计折旧分别为108,554,454元和39,981,355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509,671,375 | 4,766,144,83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509,671,375 | 4,766,144,830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美国汽车玻璃镀膜项目 | 1,932,343,597 | 1,932,343,597 | 997,813,879 | 997,813,879 | ||
美国汽车玻璃其他项目 | 324,291,217 | 324,291,217 | 525,200,052 | 525,200,052 | ||
福建配套汽玻项目 | 554,846,757 | 554,846,757 | ||||
天津汽车玻璃项目 | 428,897,175 | 428,897,175 | 191,733,507 | 191,733,507 | ||
福清汽车玻璃项目 | 408,226,438 | 408,226,438 | 546,500,714 | 546,500,714 | ||
苏州汽车玻璃项目 | 303,551,484 | 303,551,484 | 239,226,421 | 239,226,421 | ||
安徽浮法项目 | 257,442,913 | 257,442,913 | ||||
安徽配套汽玻项目 | 256,376,035 | 256,376,035 | ||||
长春铝件项目 | 227,922,820 | 227,922,820 | ||||
福清汽车铝件项目 | 182,658,792 | 182,658,792 | 113,763,197 | 113,763,197 | ||
FYSAM汽车饰件项目 | 135,569,469 | 29,991,417 | 105,578,052 | 166,461,362 | 43,840,405 | 122,620,957 |
安徽配件汽玻项目 | 158,233,820 | 158,233,820 | ||||
广州汽车玻璃项目 | 143,988,621 | 143,988,621 | 184,247,921 | 184,247,921 | ||
长春汽车玻璃项目 | 135,657,279 | 135,657,279 | 438,222,850 | 438,222,850 | ||
沈阳汽车玻璃项目 | 128,033,225 | 128,033,225 | 88,714,861 | 88,714,861 | ||
上海汽车玻璃项目 | 122,691,223 | 122,691,223 | 211,749,513 | 211,749,513 | ||
福清汽车饰件项目 | 121,283,964 | 121,283,964 | 134,007,566 | 134,007,566 | ||
福州模具项目 | 103,165,950 | 103,165,950 | 73,899,479 | 73,899,479 | ||
福耀欧洲项目 | 99,109,207 | 99,109,207 | 127,971,554 | 127,971,554 | ||
北美配套项目 | 74,561,534 | 74,561,534 | 63,621,502 | 63,621,502 |
湖北汽车玻璃项目 | 73,524,602 | 73,524,602 | 104,243,717 | 104,243,717 | ||
福清机械制造项目 | 68,004,266 | 68,004,266 | 41,090,679 | 41,090,679 | ||
郑州汽车玻璃项目 | 57,207,192 | 57,207,192 | 61,648,834 | 61,648,834 | ||
内蒙通辽硅业 | 56,200,089 | 56,200,089 | 16,789,304 | 16,789,304 | ||
美国浮法玻璃项目 | 40,905,769 | 40,905,769 | 234,490,805 | 234,490,805 | ||
重庆汽车玻璃项目 | 30,983,646 | 30,983,646 | 72,542,912 | 72,542,912 | ||
本公司项目 | 57,708,330 | 57,708,330 | 70,140,974 | 70,140,974 | ||
万盛汽车玻璃项目 | 18,600,664 | 18,600,664 | 12,287,028 | 12,287,028 | ||
通辽精铝 | 11,023,470 | 11,023,470 | 12,894,082 | 12,894,082 | ||
其他 | 26,653,244 | 26,653,244 | 80,722,522 | 80,722,522 | ||
合计 | 6,539,662,792 | 29,991,417 | 6,509,671,375 | 4,809,985,235 | 43,840,405 | 4,766,144,83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美国汽车玻璃镀膜项目 | 206,718 | 99,781 | 93,502 | 49 | 193,234 | 88% | 88% | 4,012 | 2,957 | 2.09% | 自有及借贷资金 | |
福建配套汽玻项目 | 325,122 | 55,485 | 55,485 | 13% | 17% | 84 | 84 | 2.09% | 自有及借贷资金 | |||
安徽配套汽玻项目 | 305,000 | 25,638 | 25,638 | 10% | 12% | 43 | 43 | 2.09% | 自有及借贷资金 | |||
合计 | 836,840 | 99,781 | 174,625 | 49 | 274,357 | / | / | 4,139 | 3,084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汇率变动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FYSAM饰件项目 | 43,840,405 | 4,018,047 | 16,294,875 | -1,572,160 | 29,991,417 | 经营亏损 |
合计 | 43,840,405 | 4,018,047 | 16,294,875 | -1,572,160 | 29,991,417 | /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子公司FYSAM饰件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相关信息见附注七(21)之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9,662,887 | 19,863,216 | 77,003,488 | 88,585,980 | 1,155,115,5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035,157 | 19,306,098 | 25,450,384 | 71,791,639 | |
(1)本期新增 | 48,796,145 | 19,774,432 | 25,686,625 | 94,257,202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21,760,988 | -468,334 | -236,241 | -22,465,5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948,166 | 22,345,494 | 11,616,127 | 150,909,787 | |
(1)其他 | 116,948,166 | 22,345,494 | 11,616,127 | 150,909,787 | |
4.期末余额 | 879,749,878 | 19,863,216 | 73,964,092 | 102,420,237 | 1,075,997,42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1,444,025 | 1,849,643 | 47,817,661 | 29,422,382 | 470,533,7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580,645 | 1,986,321 | 18,241,907 | 17,648,975 | 156,457,848 |
(1)计提 | 129,804,024 | 1,986,321 | 18,606,914 | 17,829,292 | 168,226,551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1,223,379 | -365,007 | -180,317 | -11,768,7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631,862 | 22,345,494 | 9,162,103 | 140,139,459 | |
(1)处置 | |||||
(2)其他 | 108,631,862 | 22,345,494 | 9,162,103 | 140,139,459 | |
4.期末余额 | 401,392,808 | 3,835,964 | 43,714,074 | 37,909,254 | 486,852,1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6,133,229 | 56,133,2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5,012 | 885,012 | |||
(1)计提 | 3,345,519 | 3,345,519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2,460,507 | -2,460,5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018,241 | 57,018,24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1,338,829 | 16,027,252 | 30,250,018 | 64,510,983 | 532,127,0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2,085,633 | 18,013,573 | 29,185,827 | 59,163,598 | 628,448,631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本集团子公司FYSAM饰件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3,345,519元(2023年度:
28,589,863元)。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子公司FYSAM饰件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作为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相关信息见附注七(21)之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技术使用费 | 计算机软件 | 采矿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60,499,928 | 34,170,771 | 72,005,915 | 278,234,358 | 147,983,005 | 115,913,839 | 2,008,807,8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797,488 | 7,221,511 | 47,024,692 | 87,514,565 | 376,558,256 | ||
(1)购置 | 234,797,488 | 7,221,511 | 47,024,692 | 87,514,565 | 376,558,25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29,710 | -71,700 | -634,200 | 428,745 | 1,750 | 1,154,305 | |
(1)处置 | 343,216 | 1,750 | 344,966 | ||||
(2)外币折算差异 | 1,429,710 | -71,700 | -634,200 | 85,529 | 809,339 | ||
4.期末余额 | 1,593,867,706 | 41,463,982 | 72,640,115 | 324,830,305 | 147,983,005 | 203,426,654 | 2,384,211,76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97,126,223 | 33,436,711 | 58,223,097 | 219,865,420 | 47,544,407 | 27,834,278 | 684,030,1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674,460 | 313,984 | 3,575,739 | 39,638,407 | 9,102,393 | 9,039,898 | 90,344,881 |
(1)计提 | 28,674,460 | 313,984 | 3,575,739 | 39,638,407 | 9,102,393 | 9,039,898 | 90,344,8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469 | -710 | -467,106 | 361,177 | 104 | -154,004 | |
(1)处置 | 0 | 0 | 0 | 343,216 | 104 | 343,320 | |
(2)外币折算差异 | -47,469 | -710 | -467,106 | 17,961 | -497,324 | ||
4.期末余额 | 325,848,152 | 33,751,405 | 62,265,942 | 259,142,650 | 56,646,800 | 36,874,072 | 774,529,0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915,200 | 8,915,2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915,200 | 8,915,2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59,104,354 | 7,712,577 | 10,374,173 | 65,687,655 | 91,336,205 | 166,552,582 | 1,600,767,5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54,458,505 | 734,060 | 13,782,818 | 58,368,938 | 100,438,598 | 88,079,561 | 1,315,862,48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90,344,881元(2023年度:75,882,503元)。于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8,878,213元(原值36,858,780元)(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为8,611,396元(原值36,069,893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港元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于2023及2024年度,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参见附注七(65))。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厦门精密(b) | 74,942,227 | 74,942,227 | ||
福清汽车玻璃(c) | 62,743,810 | 62,743,810 | ||
海南文昌硅砂(d) | 11,934,516 | 11,934,516 | ||
三锋控股(e) | 4,086,621 | 4,086,621 | ||
江苏饰件(f) | 1,233,339 | 1,233,339 | ||
合计 | 154,940,513 | 1,233,339 | 153,707,174 |
(a)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3年12月31日:未计提)。(b)福耀香港于2018年以12,675,000美元(折合人民币80,900,850元)收购厦门精密78%股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人民币74,942,227元确认为商誉。
(c)本公司及福耀香港于1999年分别以美元7,800,000元(折合人民币64,757,461元)及美元8,200,000元(折合人民币68,352,446元)收购第三方圣戈班所持有的福清汽车玻璃26%及25%的股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人民币18,445,091元确认为商誉。
(c)本公司及福耀香港于2000年分别以123,518,182元及41,155,887元自(香港)北海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福州绿榕75%及25%的股权(账面净资产为120,375,350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44,298,719元确认为商誉。于2005年,福清汽车玻璃吸收合并福州绿榕。
(d)海南浮法与福耀香港于2006年分别以38,250,000元及12,750,000元收购海南文昌硅砂100%的股权(账面净资产为39,070,000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11,934,516元确认为商誉。本公司于2009年以38,250,000元收购海南浮法持有的海南文昌硅砂75%的股权(账面净资产为38,250,000元)。
(e)福耀香港于2018年以223,765,000元收购三锋控股100%股权(三锋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账面净资产为214,189,839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4,086,621元确认为商誉。
(f)福耀饰件于2019年以人民币66,000,000元收购江苏饰件100%股权(账面净资产为64,752,321元),收购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1,233,339元确认为商誉。于2024年,江苏饰件注销,将对应的商誉转出。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分别将厦门精密、福清汽车玻璃、海南文昌硅砂、三锋控股和江苏饰件作为单独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原因是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于商誉减值测试时,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该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本集团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和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利率为折现率。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基于经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各产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折现率为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2024年度,前三大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主要假设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福清汽车玻璃 | 151,295.45 | 748,077.64 | 0 | 5年 | 增长率3%;毛利率37% | 见上述相关说明 | 增长率2%;毛利率37%;税前折现率15% | 见上述相关说明 |
海南文昌硅砂 | 26,640.14 | 35,484.92 | 0 | 5年 | 增长率5%;毛利率27% | 见上述相关说明 | 增长率2%;毛利率27%;税前折现率17% | 见上述相关说明 |
厦门精密 | 16,650.42 | 29,023.92 | 0 | 5年 | 增长率2%-10%;毛利率18%-20% | 见上述相关说明 | 增长率2%;毛利率20%;税前折现率15% | 见上述相关说明 |
合计 | 194,586.01 | 812,586.48 | 0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包装铁箱 | 306,003,669 | 255,610,240 | 188,265,661 | 14,879,279 | 358,468,969 |
工装 | 68,532,955 | 69,886,693 | 47,383,644 | 1,267,355 | 89,768,649 |
模检具 | 54,265,057 | 28,864,843 | 39,825,751 | 2,482,376 | 40,821,773 |
其他 | 122,073,549 | 130,483,481 | 59,716,971 | 5,958,237 | 186,881,822 |
合计 | 550,875,230 | 484,845,257 | 335,192,027 | 24,587,247 | 675,941,213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4,721,716 | 16,517,937 | 72,001,634 | 11,925,92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57,996,344 | 270,710,122 | 1,295,994,134 | 230,289,459 |
可抵扣亏损 | 144,176,345 | 28,355,788 | 225,878,280 | 72,893,177 |
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差异 | 1,396,317,297 | 228,185,329 | 1,040,207,511 | 168,454,200 |
预提费用 | 491,533,221 | 118,868,907 | 485,130,329 | 117,788,639 |
递延收益 | 808,769,191 | 129,046,255 | 711,122,546 | 114,439,442 |
开办费 | 29,361,953 | 7,398,650 | 34,008,941 | 8,781,280 |
海外子公司研发支出 | 729,235,353 | 227,418,282 | 644,144,938 | 251,762,701 |
其他 | 433,055,294 | 100,131,105 | 309,699,852 | 91,195,136 |
合计 | 5,695,166,714 | 1,126,632,375 | 4,818,188,165 | 1,067,529,95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折旧 | 5,165,322,495 | 923,967,446 | 3,485,898,935 | 633,561,542 |
投资收益 | 224,690,847 | 56,172,712 | ||
海外子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 | 3,626,527,814 | 430,521,335 | 3,017,841,160 | 270,886,766 |
利息资本化 | 144,379,783 | 28,178,714 | 116,596,743 | 21,867,498 |
其他 | 383,936,837 | 73,670,138 | 354,050,846 | 75,648,480 |
合计 | 9,320,166,929 | 1,456,337,633 | 7,199,078,531 | 1,058,136,99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1,566,449 | 375,065,926 | -646,492,305 | 421,037,65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1,566,449 | 704,771,184 | -646,492,305 | 411,644,69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20,564,047 | 345,735,145 |
可抵扣亏损 | 2,439,482,908 | 2,392,287,578 |
合计 | 2,860,046,955 | 2,738,022,72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9,779,834 | ||
2025年 | 70,705,437 | 70,450,651 | |
2026年 | 40,466,321 | 36,482,546 | |
2027年 | 56,011,577 | 50,494,956 | |
2028年 | 50,581,697 | 34,527,840 | |
2029年 | 53,960,247 | ||
2029年后 | 2,167,757,629 | 2,180,551,751 | |
合计 | 2,439,482,908 | 2,392,287,578 | / |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信用借款 | 4,578,192,134 | 5,412,461,358 |
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0,000,000 | |
应计利息 | 391,833 | 1,127,803 |
合计 | 4,588,583,967 | 5,413,589,161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2.00%至2.30%(2023年12月31日:1.60%至
2.50%)。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007,490,592 | 2,825,386,573 |
合计 | 3,007,490,592 | 2,825,386,57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辅材料款 | 2,677,950,550 | 2,558,453,248 |
其他 | 117,653,847 | 139,146,918 |
合计 | 2,795,604,397 | 2,697,600,16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14,138,379元(2023年12月31日:
10,552,855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采购款项。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07,312,590 | 979,067,305 |
合计 | 807,312,590 | 979,067,30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在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中的309,526,127元合同负债已于2024年度转入营业收入(包括在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中的392,590,602元合同负债已于2023年度转入营业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96,708,720 | 6,577,090,111 | 6,410,037,959 | 963,760,87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45,755 | 562,712,172 | 565,566,424 | 4,691,503 |
三、辞退福利 | 12,118,213 | 26,475,836 | 34,817,261 | 3,776,788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16,372,688 | 7,166,278,119 | 7,010,421,644 | 972,229,16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87,480,657 | 5,897,809,007 | 5,726,474,521 | 958,815,143 |
二、职工福利费 | 158,940,299 | 158,940,299 | ||
三、社会保险费 | 4,876,304 | 339,953,492 | 342,389,976 | 2,439,82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829,942 | 298,531,457 | 302,028,785 | 1,332,614 |
工伤保险费 | 42,625 | 34,704,767 | 33,644,207 | 1,103,185 |
生育保险费 | 3,737 | 6,717,268 | 6,716,984 | 4,021 |
四、住房公积金 | 190,831 | 102,173,302 | 102,336,337 | 27,79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10,676 | 37,556,225 | 37,077,849 | 2,289,05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350,252 | 40,657,786 | 42,818,977 | 189,061 |
合计 | 796,708,720 | 6,577,090,111 | 6,410,037,959 | 963,760,87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17,852 | 531,820,483 | 531,810,937 | 3,027,398 |
2、失业保险费 | 4,527,903 | 30,891,689 | 33,755,487 | 1,664,10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545,755 | 562,712,172 | 565,566,424 | 4,691,503 |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4,417,560 | 26,575,929 |
企业所得税 | 527,713,034 | 489,621,093 |
个人所得税 | 12,375,277 | 9,116,6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99,617 | 3,424,001 |
房产税 | 6,593,654 | 5,127,417 |
教育费附加 | 4,011,705 | 2,465,355 |
土地使用税 | 1,935,920 | 1,514,175 |
其他 | 8,507,648 | 8,585,896 |
合计 | 600,754,415 | 546,430,527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226,134,441 | 1,622,250,140 |
合计 | 2,226,134,441 | 1,622,250,140 |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及质保金 | 651,906,974 | 401,001,877 |
应付客户返利款 | 431,775,919 | 342,387,993 |
应付运费 | 286,858,127 | 142,812,202 |
应付水电费 | 157,370,636 | 108,094,694 |
应付仓储配送费 | 129,819,255 | 116,795,903 |
押金及保证金 | 128,866,829 | 131,429,518 |
应付木纸箱及包装费 | 79,916,176 | 66,148,558 |
应付关联方 | 40,590,711 | 52,810,179 |
待返还工程建设准备金 | 20,410,000 | 20,410,000 |
应付其他 | 298,619,814 | 240,359,216 |
合计 | 2,226,134,441 | 1,622,250,14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407,539,493元(2023年12月31日:
358,915,618元),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及质保金以及押金及保证金,主要由于尚在办理竣工结算,相关款项尚未结清。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745,166,484 | 78,109,624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432,392 | 5,186,054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456,463 | 118,806,875 |
合计 | 2,850,055,339 | 202,102,553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已背书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40,768,878 | |
合计 | 140,768,87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24福耀玻璃SCP001 | 100 | 1.94 | 2024年5月16日 | 173天 | 300,000,000 | 300,000,000 | 2,758,521 | 302,758,52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00,000,000 | 300,000,000 | 2,758,521 | 302,758,521 | / |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9,951,820,000 | 8,585,400,000 |
应计利息 | 6,266,484 | 5,809,62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 | -2,738,900,000 | -72,3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应计利息 | -6,266,484 | -5,809,624 |
合计 | 7,212,920,000 | 8,513,1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长期借款,年利率为1.40%至2.54%(2023年12月31日:1.60%至2.50%)。
于202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利息每月或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将于2025年1月6日至2029年11月21日期间偿还。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443,195,731 | 525,939,12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456,463 | -118,806,875 |
合计 | 343,739,268 | 407,132,248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分别为19,653,909元和3,629,479元(2023年12月31日:11,146,422元和8,061,203元),均为一年内支付。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9,287,444 | 64,473,49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432,392 | -5,186,054 |
合计 | 53,855,052 | 59,287,4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本集团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的石英砂矿采矿权需征收出让收益。
于2024年,本集团根据相关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993号)缴纳8,026,154元,余下款项分年缴纳至2033年(2023年度:根据相关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993号)缴纳8,026,154元,余下款项分年缴纳至2033年)。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34,486,563 | ||
合计 | 34,486,56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报告期子公司FYSAM饰件根据与客户约定的合同条款对相关产品的预计销售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履行义务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25,121,670 | 189,990,758 | 95,760,674 | 819,351,754 |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相关部门补贴项目建设 |
合计 | 725,121,670 | 189,990,758 | 95,760,674 | 819,351,7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年新增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本溪浮法 | 172,030,264 | 87,000,000 | 17,034,220 | 241,996,044 | 与资产相关 | |
苏州汽车玻璃 | 108,444,750 | 7,176,999 | 101,267,751 | 与资产相关 | ||
天津汽车玻璃 | 88,654,193 | 6,247,400 | 17,661,121 | 77,240,472 | 与资产相关 | |
通辽浮法 | 54,322,290 | 5,092,715 | 49,229,575 | 与资产相关 | ||
本公司 | 52,433,396 | 6,300,000 | 2,717,556 | 56,015,840 | 与资产相关 | |
郑州汽车玻璃 | 42,501,721 | 500,000 | 5,214,770 | 37,786,951 | 与资产相关 | |
广州汽车玻璃 | 31,721,754 | 21,087,758 | 10,001,983 | 42,807,529 | 与资产相关 | |
重庆浮法 | 30,343,532 | 10,997,600 | 4,595,064 | 36,746,068 | 与资产相关 | |
万盛汽车玻璃 | 29,756,973 | 5,053,812 | 24,703,161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114,912,797 | 57,858,000 | 21,276,696 | 64,262 | 151,558,363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725,121,670 | 189,990,758 | 95,824,936 | 64,262 | 819,351,754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410,555,755 | |
合计 | 410,555,755 |
该类合同负债为本报告期预收的预计在一年以后履约的货款。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09,743,532 | 2,609,743,532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675,364,352 | 9,675,364,352 | ||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 13,986,572 | 13,986,572 | ||
政府资本性投入 | 11,400,000 | 11,400,000 | ||
合计 | 9,700,750,924 | 9,700,750,924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300,192 | -8,371,610 | -2,092,903 | -6,278,707 | 10,021,4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300,192 | -8,371,610 | -2,092,903 | -6,278,707 | 10,021,485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0,631,028 | 169,153,780 | 169,153,780 | 329,784,808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0,631,028 | 169,153,780 | 169,153,780 | 329,784,80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6,931,220 | 160,782,170 | -2,092,903 | 162,875,073 | 339,806,293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931,592,517 | 486,475,886 | 4,418,068,403 | |
合计 | 3,931,592,517 | 486,475,886 | 4,418,068,40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局决议,本公司2024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6,475,886元(2023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349,707,218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007,163,446 | 12,989,794,0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007,163,446 | 12,989,794,02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497,976,123 | 5,629,256,05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86,475,886 | 349,707,21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392,666,592 | 3,262,179,41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625,997,091 | 15,007,163,446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数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报表数两者孰低的金额。本公司根据董事局决议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确定应分配的股利。
根据2024年4月25日的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现金股利,每股派发人民币1.30元(含税),按照已发行股份计算,共计3,392,666,591.60元。2023年现金股利已于2024年5月和6月发放。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8,710,428,679 | 24,922,427,939 | 32,650,176,898 | 21,310,091,980 |
其他业务 | 541,228,588 | 108,449,502 | 510,819,743 | 114,234,160 |
合计 | 39,251,657,267 | 25,030,877,441 | 33,160,996,641 | 21,424,326,14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汽车玻璃 | 35,711,992,929 | 24,943,534,919 |
浮法玻璃 | 5,960,560,140 | 3,812,209,771 |
其他 | 4,004,143,315 | 3,014,379,757 |
减:内部抵销 | -6,966,267,705 | -6,847,696,508 |
合计 | 38,710,428,679 | 24,922,427,9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2024年度的租金收入18,975,091元,来自于出租自有房屋及建筑物(2023年度:
33,786,796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汽车玻璃及其他相关产品的销售本集团主要在交付汽车玻璃及其他相关产品,由客户确认接受后确认收入。本集团是销售交易中履约义务的主要责任人,除部分采用预收货款外,信用期限通常为自交付之日起30至120天。部分合同将向客户提供返利并因此产生可变对价。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4,110,836 | 75,293,019 |
教育费附加 | 42,485,931 | 33,851,861 |
资源税 | 10,111,664 | 8,540,604 |
房产税 | 55,220,415 | 50,758,822 |
土地使用税 | 21,949,025 | 20,036,941 |
车船使用税 | 265,679 | 271,500 |
印花税 | 25,514,541 | 20,036,72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8,345,783 | 22,326,148 |
其他 | 7,983,174 | 8,781,006 |
合计 | 285,987,048 | 239,896,621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仓储配送费 | 294,300,790 | 299,501,756 |
职工薪酬 | 285,225,730 | 263,233,764 |
包装费 | 218,361,916 | 624,260,794 |
保险费 | 123,823,257 | 86,583,498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25,694,608 | 23,768,123 |
租赁费 | 24,599,308 | 24,279,320 |
其他 | 208,255,300 | 217,156,231 |
合计 | 1,180,260,909 | 1,538,783,48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61,280,507 | 1,560,149,345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300,883,407 | 260,952,145 |
消防安全及环保 | 150,241,199 | 131,551,295 |
存货报废 | 81,783,805 | 100,593,721 |
保险费 | 74,538,442 | 69,397,615 |
顾问费 | 74,094,425 | 58,147,389 |
修理费 | 55,861,830 | 41,278,957 |
差旅费 | 52,527,408 | 52,367,656 |
租赁费 | 22,087,346 | 16,440,098 |
其他 | 214,991,399 | 195,171,113 |
合计 | 2,888,289,768 | 2,486,049,334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1,265,432 | 641,222,413 |
材料投入 | 497,392,689 | 410,856,866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92,305,558 | 77,375,319 |
能源成本 | 84,762,446 | 68,427,394 |
实验费 | 43,656,549 | 47,313,076 |
试制费 | 27,336,084 | 25,415,621 |
其他 | 171,032,540 | 132,419,432 |
合计 | 1,677,751,298 | 1,403,030,12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23,603,666 | 306,340,411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2,730,556 | 15,266,216 |
减:资本化利息 | -47,827,140 | -33,287,024 |
利息费用合计 | 288,507,082 | 288,319,603 |
减:利息收入 | -979,192,040 | -614,002,388 |
汇兑损益-净额 | 24,284,937 | -368,696,286 |
其他 | 11,679,111 | 6,977,220 |
合计 | -654,720,910 | -687,401,851 |
67、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耗用的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 13,994,715,119 | 11,409,907,177 |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变动 | -757,722,434 | -24,423,867 |
职工薪酬费用 | 7,166,278,119 | 6,146,424,824 |
能源成本 | 2,797,545,606 | 2,685,855,006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2,727,498,647 | 2,522,443,359 |
物流及仓储费 | 1,487,098,328 | 1,197,102,471 |
包装费用 | 773,854,771 | 624,260,794 |
修理费(i) | 353,517,159 | 275,284,596 |
保险费 | 198,375,205 | 155,981,113 |
消防安全及环保 | 150,324,238 | 131,563,904 |
存货报废 | 81,783,805 | 100,593,721 |
租赁费(ii) | 72,897,024 | 62,662,366 |
顾问费 | 74,385,872 | 58,147,389 |
其他 | 1,656,627,957 | 1,506,386,228 |
合计 | 30,777,179,416 | 26,852,189,081 |
备注:(i)针对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本集团将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计入存货成本并相应结转至营业成本,将与研发部门、行政部门和销售部门相关的分别计入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ii)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金额为72,897,024元(2023年度:62,662,366元)。
68、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摊销 | 95,824,936 | 90,917,820 |
研发、技术、科技及专利奖励 | 52,506,392 | 48,917,286 |
就业、稳岗奖励金 | 19,445,063 | 21,872,352 |
其他补助 | 17,390,362 | 29,081,297 |
税费优惠 | 212,729,910 | 69,931,053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518,522 | 2,197,369 |
合计 | 400,415,185 | 262,917,177 |
69、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801,862 | 10,797,72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507,573 |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1,293,376 | -9,802,782 |
其他 | -44,874,617 | |
合计 | -71,969,855 | -5,512,634 |
70、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41,956 | -1,655,54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合计 | 1,941,956 | -1,655,540 |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30,427 | -377,72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932,462 | -16,732,13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3,562,889 | -17,109,861 |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8,926,556 | -29,135,10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9,145,97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1,798,156 | -86,607,366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4,018,047 | -31,835,727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3,345,519 | -28,589,863 |
合计 | -108,088,278 | -205,314,035 |
74、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15,423,142 | 9,048,304 |
处置其他长期资产利得 | 205,304 | 1,504,937 |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2,525,958 | -6,630,089 |
处置无形资产损失 | -2,026,848 | |
处置其他长期资产损失 | -249,079 | |
合计 | 13,102,488 | 1,647,225 |
7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66,562 | 5,496,448 | 66,56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66,562 | 5,496,448 | 66,562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索赔收入 | 26,580,316 | 38,662,169 | 26,580,316 |
奖励收入 | 305,679 | 530,700 | 305,679 |
其他 | 8,952,774 | 5,153,832 | 8,952,774 |
合计 | 35,905,331 | 49,843,149 | 35,905,331 |
76、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5,375,158 | 107,211,621 | 105,375,15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98,505,609 | 105,911,721 | 98,505,60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其他长期资产报废损失 | 6,869,549 | 6,869,549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275,958 | 6,782,028 | 3,275,958 |
其他 | 11,484,945 | 11,112,708 | 11,484,945 |
合计 | 120,136,061 | 125,106,357 | 120,136,061 |
7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48,983,919 | 893,030,47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37,797,301 | 193,883,167 |
合计 | 1,486,781,220 | 1,086,913,64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990,819,59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66,856,0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529,68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0,811,79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79,94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4,155,02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0,082,85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30,575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773,870,14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47,734,389 |
海外子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 | 159,634,570 |
所得税费用 | 1,486,781,220 |
7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85,449,186 | 386,949,046 |
政府补助 | 279,332,575 | 316,839,107 |
索赔收入 | 26,580,316 | 38,662,169 |
其他 | 10,644,554 | 10,838,159 |
合计 | 1,002,006,631 | 753,288,4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顾问费 | 86,540,716 | 69,450,674 |
保险费 | 74,538,442 | 69,397,615 |
差旅费 | 65,683,494 | 63,729,787 |
办公费 | 17,878,270 | 15,563,825 |
认证费 | 16,438,861 | 13,770,001 |
捐赠支出 | 3,275,958 | 6,782,028 |
其他 | 27,442,788 | 44,561,477 |
合计 | 291,798,529 | 283,255,407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股权转让款 | 3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股权款 | 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 | 14,698,509,307 | 6,912,111,802 |
收回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其利息收入 | 417,422,208 | 199,820,842 |
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的变动 | 2,864,539 | |
合计 | 15,115,931,515 | 7,114,797,18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入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 | 9,666,768,833 | 7,191,279,706 |
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的变动 | 14,673,083 | |
合计 | 9,681,441,916 | 7,191,279,706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支付的金额 | 186,615,875 | 307,315,590 |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费用 | 93,604 | |
合计 | 186,709,479 | 307,315,5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银行借款 | 14,004,798,785 | 12,733,066,013 | 318,005,045 | 12,509,199,391 | 14,546,670,452 | |
长期应付款 | 64,473,498 | 2,840,100 | 8,026,154 | 59,287,44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 | 2,758,521 | 302,758,521 | |||
租赁负债 | 525,939,123 | 95,846,327 | 178,589,719 | 443,195,731 | ||
应付股利 | 3,392,666,592 | 3,392,666,592 | ||||
合计 | 14,595,211,406 | 13,033,066,013 | 3,812,116,585 | 16,391,240,377 | 15,049,153,627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因厂房和设备等资产的租赁,分别确认了使用权资产94,257,202元及租赁负债94,257,202元(2023年:215,286,522元及215,286,522元)。
本年度本集团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给供应商以清偿应付和其他应付款项,票据背书总金额为人民币2,376,341,707元(2023年:人民币1,855,425,234元)。
8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504,038,370 | 5,629,108,27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8,088,278 | 205,314,035 |
信用减值损失 | 3,562,889 | 17,109,86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33,735,188 | 2,006,016,14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8,226,551 | 141,396,351 |
无形资产摊销 | 90,344,881 | 75,882,50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5,192,027 | 299,148,3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2,206,108 | 100,067,94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41,956 | 1,655,54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7,999,869 | -156,817,46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676,479 | 863,4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971,725 | -15,067,3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5,219,393 | 208,950,51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5,925,306 | 230,609,9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56,960,709 | -2,780,290,23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23,578,216 | 1,751,550,813 |
递延收益摊销 | -95,824,936 | -90,917,8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2,187,329 | 7,624,580,89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733,774,376 | 13,351,249,63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351,249,638 | 12,237,861,55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82,524,738 | 1,113,388,08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8,733,774,376 | 13,351,249,638 |
其中:库存现金 | 52,432 | 40,5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733,721,944 | 13,351,209,06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33,774,376 | 13,351,249,63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 | 5,130,806,506 | 持有至到期 | |
其他货币资金 | 50,789,628 | 36,116,545 | 保证金,无法自由支取 |
合计 | 50,789,628 | 5,166,923,051 | / |
8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914,799,972 | 7.1884 | 13,764,348,119 |
欧元 | 141,887,252 | 7.5257 | 1,067,800,892 |
港币 | 968,792 | 0.92604 | 897,140 |
日元 | 1,140,695,312 | 0.046233 | 52,737,766 |
韩元 | 2,319,142,630 | 0.004938 | 11,451,926 |
卢布 | 346,611,588 | 0.066056 | 22,895,775 |
匈牙利福林 | 41,741,768 | 0.018351 | 766,003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71,030,895 | 7.1884 | 1,948,278,486 |
欧元 | 125,095,073 | 7.5257 | 941,427,991 |
日元 | 287,045,495 | 0.046233 | 13,270,974 |
卢布 | 289,983,685 | 0.066056 | 19,155,162 |
韩元 | 1,640,612,232 | 0.004938 | 8,101,343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2,617,932 | 7.1884 | 18,818,742 |
欧元 | 2,802,646 | 7.5257 | 21,091,873 |
港币 | 46,153 | 0.92604 | 42,740 |
日元 | 2,436,000 | 0.046233 | 112,624 |
韩元 | 67,419,158 | 0.004938 | 332,916 |
卢布 | 91,234,666 | 0.066056 | 6,026,597 |
英镑 | 20,278 | 9.0765 | 184,053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9,135,564 | 7.1884 | 425,090,088 |
欧元 | 9,421,455 | 7.5257 | 70,903,044 |
日元 | 192,897,927 | 0.046233 | 8,918,250 |
韩元 | 10,444,584,523 | 0.004938 | 51,575,358 |
卢布 | 93,444,266 | 0.066056 | 6,172,554 |
英镑 | 16,598 | 9.0765 | 150,652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79,555,938 | 7.1884 | 571,879,905 |
欧元 | 18,813,365 | 7.5257 | 141,583,741 |
港币 | 19,655 | 0.92604 | 18,201 |
日元 | 36,458,944 | 0.046233 | 1,685,606 |
韩元 | 30,429,519 | 0.004938 | 150,261 |
卢布 | 21,969,362 | 0.066056 | 1,451,208 |
瑞士法郎 | 19,500 | 7.9977 | 155,955 |
英镑 | 54,433 | 9.0765 | 494,061 |
租赁负债 | |||
其中:美元 | 16,908,276 | 7.1884 | 121,543,451 |
欧元 | 37,023,682 | 7.5257 | 278,629,124 |
其他说明:
上述外币货币性项目指除人民币之外的所有货币。(其范围与附注十二(1)(a)中的外币项目不同)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子公司名称 | 注册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采用记账本位币的依据 |
福耀香港 | 香港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福耀集团香港 | 香港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福耀美国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北美配套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福耀北美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福耀伊利诺伊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美国A资产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美国C资产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FYSAM饰件 | 德国 | 欧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欧元计价 |
福耀欧洲 | 德国 | 欧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欧元计价 |
福耀俄罗斯 | 俄罗斯 | 卢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卢布计价 |
福耀韩国 | 韩国 | 韩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韩元计价 |
Meadland | 香港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融德投资 | 香港 | 港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港元计价 |
福耀日本 | 日本 | 日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日元计价 |
FYSAM墨西哥 | 墨西哥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FYSAM斯洛伐克 | 斯洛伐克 | 欧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欧元计价 |
福耀密歇根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
匈牙利汽玻 | 匈牙利 | 欧元 | 经营活动主要采用欧元计价 |
83、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本集团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为72,897,024元(2023年:
62,662,366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51,486,74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建筑物等 | 18,975,091 | |
合计 | 18,975,09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2,318,056 | 16,222,924 |
第二年 | 8,088,241 | 11,820,294 |
第三年 | 3,864,616 | 9,328,942 |
第四年 | 2,677,578 | 3,986,317 |
第五年 | 1,764,766 | 3,670,124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4,972,953 | 9,619,952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4、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1,265,432 | 641,222,413 |
材料投入 | 497,392,689 | 410,856,866 |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 92,305,558 | 77,375,319 |
能源成本 | 84,762,446 | 68,427,394 |
实验费 | 43,656,549 | 47,313,076 |
试制费 | 27,336,084 | 25,415,621 |
其他 | 171,032,540 | 132,419,432 |
合计 | 1,677,751,298 | 1,403,030,12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677,751,298 | 1,403,030,12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Fuyao Glass EasternEurope Kft.。
本年注销的子公司为江苏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FYSAM汽车饰件国际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68,048,800美元 | 中国上海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省 | 600,000,000 | 中国吉林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重庆市 | 80,000,000 | 中国重庆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 中国重庆市 | 35,000,000美元 | 中国重庆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 | 500,000,000 | 中国内蒙古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34,000,000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广州南沙福耀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700,000美元 | 中国广东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75,000,000美元 | 中国广东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200,000,000 | 中国上海市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43,000,000美元 | 中国湖北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30,000,000美元 | 中国上海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省 | 300,000,000 | 中国河南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10,000,000 | 中国广东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 中国湖南省 | 15,000,000 | 中国湖南省 | 生产型企业 | 51 | 投资设立 | |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辽宁省 | 150,000,000 | 中国辽宁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投资设立 |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省 | 25,000,000 | 中国四川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烟台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省 | 60,000,000 | 中国山东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30,000,000 | 中国湖北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柳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000,000 |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 中国辽宁省 | 60,000,000 | 中国辽宁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辽宁省 | 500,000,000 | 中国辽宁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市 | 400,000,000 | 中国天津市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省 | 400,000,000 | 中国江苏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通辽)精铝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内蒙古 | 10,000,000 | 中国内蒙古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150,000,000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省 | 21,500,000 | 中国江苏省 | 研发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福耀通辽硅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 | 100,000,000 | 中国内蒙古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高性能玻璃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10,000,000 | 中国福建省 | 研发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铝件(长春)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省 | 100,000,000 | 中国吉林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1,000,000,000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省 | 500,000,000 | 中国安徽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省 | 150,000,000 | 中国安徽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省 | 350,000,000 | 中国安徽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100,000港元 | 中国香港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2,014,680,876港币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1,000,000美元 | 中国香港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Meadland Limited | 中国香港 | 8,200,000美元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 | 8,000,000美元 |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美国A资产公司 | 美国俄亥俄州 | 800美元 | 美国密歇根州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 美国俄亥俄州 | 1,500美元 | 美国俄亥俄州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 | 韩国 | 500,000,000韩元 | 韩国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 德国 | 25,000欧元 | 德国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 | 日本 | 300,100,000日元 | 日本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 | 俄罗斯卡卢加州 | 5,332,574,197卢布 | 俄罗斯卡卢加州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800美元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商贸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1,000美元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FYSAM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德国 | 25,000欧元 | 德国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Fuyao Michigan Holding Company, LLC. | 美国 | 0 | 美国密歇根州 | 投资控股 | 100 | 投资设立 | |
福耀(东欧)有限责任公司 | 匈牙利 | 8,000欧元 | 匈牙利 | 生产型企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FYSAM汽车饰件(斯洛伐克)有限公司 | 斯洛伐克 | 5,000欧元 | 斯洛伐克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FYSAM汽车饰件(墨西哥)有限公司 | 墨西哥 | 3,000墨西哥比索 | 墨西哥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745,149,540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 中国海南省 | 40,000,000 | 中国海南省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福耀(长春)巴士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吉林省 | 39,951,200 | 中国吉林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重庆市 | 300,000,000 | 中国重庆市 | 生产型企业 | 75 | 2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 | 美国密歇根州 | 60,000美元 | 美国密歇根州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15,000,000美元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7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100,000,000 | 中国福建省 | 投资控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300,000,000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建福耀汽车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100,000,000 | 中国福建省 | 商贸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省 | 300,000,000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特耐王包装(a)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建省 | 生产型企业 | 49 | 权益法核算 | |
北京福通(b)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生产型企业 | 24 | 25 | 权益法核算 |
创新中心 | 中国安徽省 | 中国安徽省 | 研发型企业 | 11.24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a)于2005年,本公司与日本Tri-Wall株式会社共同投资组建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耐王包装”)。根据特耐王包装2011年7月20日的董事会决议,并经福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融外经贸[2011]260号文件的批准,日本Tri-Wall株式会社将其所持有的特耐王包装51%的股权全部转让于特耐王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耐王中国”)。特耐王包装已于2011年12月1日完成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根据特耐王包装2012年4月27日的董事会决议,并经福清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融外经贸[2012]119号文件的批准,本公司与特耐王中国按原投资比例向特耐王包装增资8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9.20万美元,特耐王中国出资40.80万美元)。于2012年8月31日,增资全部到位,业经福建正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CPA正元[2012]Y596号验资报告。根据特耐王包装的公司章程,本公司与特耐王中国共同控制该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50%。(b)本公司于2018年向太原金诺出售北京福通75%的股权,总对价为10.04亿元,其中51%股权对价款6.83亿元已于2018年收到,与24%股权相关的剩余3.21亿元对价款确认为长期应收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持有的北京福通剩余25%的股权核算为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太原金诺决定终止转让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相关协议,该股权将由本公司保留。根据双方于2024年4月达成的协议,本集团通过合计持有北京福通49%股权与太原金诺共同控制北京福通。因此,北京福通于2024年成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并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特耐王包装 | 北京福通 | 特耐王包装 | |
流动资产 | 124,799,912 | 46,349,183 | 108,728,61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6,182,976 | 152,863 | 3,251,610 |
非流动资产 | 32,759,471 | 705,128,614 | 24,225,927 |
资产合计 | 157,559,383 | 751,477,797 | 132,954,540 |
流动负债 | 31,919,579 | 11,015,475 | 27,625,204 |
非流动负债 | 6,186,824 | - | 3,526,471 |
负债合计 | 38,106,404 | 11,015,475 | 31,151,67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9,452,980 | 740,462,322 | 101,802,86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8,531,960 | 362,826,538 | 49,883,404 |
调整事项 | -2,989 | -2,989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989 | -2,989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8,528,971 | 362,826,538 | 49,880,415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46,230,742 | 5,669,004 | 207,092,947 |
财务费用 | 292,841 | 2,894 | 479,377 |
所得税费用 | 6,070,623 | 3,710,697 | |
净利润 | 17,650,115 | -52,545,488 | 10,848,98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650,115 | -52,545,488 | 10,848,98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创新中心 | 创新中心 | 北京福通 | |
流动资产 | 135,856,314 | 233,506,000 | 61,610,009 |
非流动资产 | 288,335,370 | 95,711,569 | 407,123,043 |
资产合计 | 424,191,684 | 329,217,569 | 468,733,052 |
流动负债 | 100,561,880 | 9,964,424 | 22,342,786 |
非流动负债 | 182,754,949 | 179,079,381 | |
负债合计 | 283,316,829 | 189,043,805 | 22,342,78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0,874,855 | 140,173,764 | 446,390,26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5,834,334 | 15,755,531 | 111,597,567 |
调整事项 | 4,304,916 | 4,304,916 |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4,304,916 | 4,304,916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139,250 | 20,060,447 | 111,597,56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5,464,358 | 17,886,053 | 32,899,749 |
净利润 | 683,811 | 496,820 | 12,848,59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83,811 | 496,820 | 12,848,59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本集团以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的净资产份额。合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合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本集团与合营企业之间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均不构成业务。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725,121,670 | 189,990,758 | 95,824,936 | 64,262 | 819,351,75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25,121,670 | 189,990,758 | 95,824,936 | 64,262 | 819,351,754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9,341,817 | 99,870,935 |
合计 | 89,341,817 | 99,870,935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局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局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1、市场风险
(a)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汽车玻璃销售业务主要市场为中国境内及海外市场,中国境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卢布结算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250,745,762 | 690,451,020 | 13,941,196,782 |
应收款项 | 244,473,865 | 764,508,950 | 1,008,982,815 |
合计 | 13,495,219,627 | 1,454,959,970 | 14,950,179,597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款项 | 63,877,011 | 62,932,642 | 126,809,653 |
合计 | 63,877,011 | 62,932,642 | 126,809,653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项目 | 其他外币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67,650,937 | 426,491,264 | 6,694,142,201 |
应收款项 | 238,876,954 | 577,363,071 | 816,240,025 |
合计 | 6,506,527,891 | 1,003,854,335 | 7,510,382,226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款项 | 57,115,059 | 79,328,535 | 136,443,594 |
合计 | 57,115,059 | 79,328,535 | 136,443,594 |
于2024年12月31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1,120,979,855元(2023年12月31日:约540,564,691元)。(b)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挂钩LPR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3,301,220,000元(2023年12月31日:3,971,500,000元)。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2024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LPR计算的长期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13,775,991元(2023年12月31日:约16,643,784元)。
2、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无资产负债表表外的财务担保。
本集团通过对应收款项投保信用保险以合理规避风险。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2023年12月31日:无)。
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可使用未动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97.95亿元(2023年12月31日:334.78亿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591,216,389 | 4,591,216,389 | |||
应付票据 | 3,007,490,592 | 3,007,490,592 | |||
应付账款 | 2,795,604,397 | 2,795,604,397 | |||
其他应付款 | 2,226,134,441 | 2,226,134,44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0,768,878 | 140,768,878 | |||
长期借款 | 2,928,864,052 | 5,976,659,275 | 1,341,773,646 | 10,247,296,973 | |
长期应付款 | 8,026,154 | 8,026,154 | 24,078,462 | 32,104,616 | 72,235,386 |
租赁负债 | 104,104,871 | 99,505,703 | 222,220,899 | 63,508,674 | 489,340,147 |
合计 | 15,802,209,774 | 6,084,191,132 | 1,588,073,007 | 95,613,290 | 23,570,087,203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429,654,969 | 5,429,654,969 | |||
应付票据 | 2,825,386,573 | 2,825,386,573 | |||
应付账款 | 2,697,600,166 | 2,697,600,166 | |||
其他应付款 | 1,622,250,140 | 1,622,250,140 | |||
长期借款 | 265,113,124 | 3,095,718,391 | 5,634,810,287 | 8,995,641,802 | |
长期应付款 | 8,026,154 | 8,026,154 | 24,078,462 | 40,130,770 | 80,261,540 |
租赁负债 | 133,749,534 | 94,651,354 | 239,915,249 | 112,874,624 | 581,190,761 |
合计 | 12,981,780,660 | 3,198,395,899 | 5,898,803,998 | 153,005,394 | 22,231,985,951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 应收票据 | 150,768,878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票据背书/票据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2,496,833,576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2,647,602,454 | / | / |
本年与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11,293,376元(2023年度:9,802,782元)。
2024年度,票据背书及贴现的总金额为5,053,256,323元(2024年:3,742,562,472元)。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82,574 | 7,682,57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682,574 | 7,682,57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7,682,574 | 7,682,574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2,682,735 | 82,682,735 | ||
(四)应收款项融资 | 1,921,465,582 | 1,921,465,58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682,574 | 2,004,148,317 | 2,011,830,891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为子公司获得的客户债务重组分配的股票,其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估值技术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输入值 | ||||
名称 | 范围/加权平均值 | 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 可观察/不可观察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市场倍数法 | 82,682,735 | 市净率 | 1.6-3.4 | 正相关 | 不可观察 |
应收款项融资 | 收益法 | 1,921,465,582 | 折现率 | 1.2% | 负相关 | 不可观察 |
合计 | 2,004,148,317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2023年12月31日 | 新增/购买 | 减少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 | |||||
金融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1,054,345 | -8,371,610 | 82,682,73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14,917,637 | 9,950,247,561 | 9,332,406,240 | -11,293,376 | 1,921,465,582 | |
金融资产合计 | 1,405,971,982 | 9,950,247,561 | 9,332,406,240 | -11,293,376 | -8,371,610 | 2,004,148,317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租赁负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除下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
金融负债- | ||||
长期借款 | 7,212,920,000 | 7,135,841,183 | 8,513,100,000 | 8,328,601,581 |
长期借款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三益发展 | 中国香港 | 对外投资 | 94,011,000 | 14.97 | 14.97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曹德旺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特耐王包装 | 本公司持股49%的合营企业 |
北京福通 | 本集团持股49%的合营企业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村”) | 受本公司单一最大控股股东控制 |
环创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创德国”) | 受本公司单一最大控股股东控制 |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汽配”) | 受本公司的董事控制 |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汽智联”) | 本公司董事退任国汽智联董事未满12个月 |
福建易道大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道大咖”) | 受本公司的董事控制 |
金垦玻璃 | 本公司于2023年9月出售的联营企业 |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于2023年9月出售金垦玻璃25%股权后不再持有该联营企业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规定,在2024年1-9月期间,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兼任金垦玻璃董事职务,因此,在该期间金垦玻璃仍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金垦玻璃于2024年10月起不再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报告期与金垦玻璃关联交易金额所属期间为2024年1-9月,且不再列示截至报告期末的往来余额。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金垦玻璃 | 采购原辅材料 | 232,503,936 | 280,000,000 | 否 | 151,481,443 |
特耐王包装 | 采购原辅材料 | 128,853,381 | 120,000,000 | 是 | 85,920,458 |
三锋汽配 | 购买水、电 | 330,484 | 200,284 | ||
北京福通 | 接受劳务 | 3,329,245 | 4,203,280 | ||
金垦玻璃 | 接受劳务 | 28,819 | 50,000 | 否 | 19,388 |
国汽智联 | 接受劳务 | 376,670 | 363,679 |
备注:1、公司向特耐王包装采购原辅材料2024年实际发生额超过全年预计金额,但由于超过金额较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超过金额部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2、公司与北京福通、国汽智联、三锋汽配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特耐王包装 | 提供劳务 | 3,638,473 | 3,052,869 |
特耐王包装 | 销售水、电 | 1,680,640 | 1,499,209 |
金垦玻璃 | 提供劳务 | 38,724 | 596,85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金垦玻璃 | 铁架 | 162,000 | 216,000 |
易道大咖 | 办公室 | 43,2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业村 | 职工宿舍及食堂、培训中心、厂房及人才公寓 | 6,816,819 | 26,335,894 | 175,976,112 | 1,201,610 | 143,153,199 | |||||
环创德国 | 厂房及办公楼 | 21,779,958 | 21,144,793 | 1,682,417 | 1,969,741 | ||||||
三锋汽配 | 厂房、办公楼及宿舍 | 2,723,651 | 1,680,000 | 10,643,173 | 8,040,000 | 684,451 | 842,582 | 5,531,557 | |||
金垦玻璃 | 铁架 | 217,080 | 289,440 | 217,080 | 289,44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457.01 | 3,168.0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福通 | 10,250,600 | |||
其他应收款 | 三锋汽配 | 1,500,000 | 1,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特耐王包装 | 508,637 | 474,018 | ||
其他应收款 | 金垦玻璃 | 8,34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特耐王包装 | 13,738,138 | 12,319,896 |
应付账款 | 特耐王包装 | 17,210,054 | 9,432,244 |
应付账款 | 金垦玻璃 | 21,168,2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福通 | 40,588,894 | 52,808,178 |
其他应付款 | 三锋汽配 | 1,817 | 2,001 |
租赁负债 | 环创德国 | 111,171,225 | 136,593,255 |
租赁负债 | 工业村 | 32,822,913 | |
租赁负债 | 三锋汽配 | 13,936,745 | 15,640,25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1)资本性承诺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4,698,566,206 | 2,158,960,088 |
(2)信用证承诺事项:
本集因为海关保证金以及购买进口设备委托银行开立若干信用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等信用证项下尚未付款之金额约为285,823,558元(2023年12月31日:252,056,654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位于美国俄亥俄州莫瑞恩市的全资子公司福耀美国,于美国当地时间2024年7月26日,接受美国联邦政府机构和支持当地执法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美国政府机构”)的上门搜查。福耀美国主要是配合美国政府机构针对一家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正在进行的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据美国政府机构的告知,福耀美国并非该调查的目标。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697,538,357.6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697,538,357.60 |
根据2025年3月18日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局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每股派送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人民币4,697,538,357.60元,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宜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797,979,290 | 708,743,58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797,979,290 | 708,743,58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58,226,811 | 158,226,811 | 20 | ||
第二名 | 116,881,049 | 116,881,049 | 15 | ||
第三名 | 74,261,758 | 74,261,758 | 9 | ||
第四名 | 66,155,064 | 66,155,064 | 8 | ||
第五名 | 58,474,953 | 58,474,953 | 7 | ||
合计 | 473,999,635 | 473,999,635 | 59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5,336,084 | |
其他应收款 | 16,292,074,075 | 18,776,955,572 |
合计 | 16,577,410,159 | 18,776,955,572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福耀香港 | 285,336,084 | |
合计 | 285,336,084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5,051,046,124 | 17,286,508,845 |
1至2年 | 1,241,027,951 | 1,487,329,401 |
2至3年 | 2,983,226 | |
3年以上 | 134,100 | |
合计 | 16,292,074,075 | 18,776,955,57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6,285,472,527 | 18,768,923,525 |
应收保证金 | 23,000 | 157,100 |
其他 | 6,578,548 | 7,874,947 |
合计 | 16,292,074,075 | 18,776,955,57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368,300,884 | 27 | 关联方往来 | 一年以内 | |
第二名 | 3,988,153,941 | 24 | 关联方往来 | 二年以内 | |
第三名 | 1,480,722,373 | 9 | 关联方往来 | 一年以内 | |
第四名 | 811,635,935 | 5 | 关联方往来 | 二年以内 | |
第五名 | 806,645,450 | 5 | 关联方往来 | 二年以内 | |
合计 | 11,455,458,583 | 70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653,751,110 | 10,653,751,110 | 9,651,481,709 | 9,651,481,70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56,379,178 | 256,379,178 | 69,940,862 | 69,940,862 | ||
合计 | 10,910,130,288 | 10,910,130,288 | 9,721,422,571 | 9,721,422,57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福耀美国 | 1,983,864,873 | 55,719,401 | 2,039,584,274 | |||||
福耀香港 | 1,777,522,348 | 1,777,522,348 | ||||||
福耀俄罗斯 | 702,136,258 | 702,136,258 | ||||||
福清汽车玻璃 | 558,862,155 | 558,862,155 | ||||||
北美配套 | 521,623,831 | 521,623,831 | ||||||
本溪浮法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长春汽车玻璃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天津汽车玻璃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苏州汽车玻璃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上海汽车玻璃 | 378,928,160 | 378,928,160 | ||||||
通辽浮法 | 375,000,000 | 375,000,000 | ||||||
重庆浮法 | 230,166,969 | 230,166,969 | ||||||
郑州汽车玻璃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湖北汽车玻璃 | 212,316,550 | 212,316,550 | ||||||
重庆汽车玻璃 | 182,929,450 | 182,929,450 | ||||||
上海汽车饰件 | 154,694,299 | 154,694,299 | ||||||
福耀铝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沈阳汽车玻璃 | 112,500,000 | 112,500,000 | ||||||
长春铝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万盛汽车玻璃 | 60,000,000 | 60,000,000 | ||||||
福耀北美 | 58,846,580 | 58,846,580 | ||||||
海南文昌硅砂 | 29,297,551 | 29,297,551 | ||||||
福清机械制造 | 25,500,000 | 25,500,000 | ||||||
福耀日本 | 17,530,711 | 17,530,711 | ||||||
通辽硅业 | 13,900,000 | 13,900,000 | ||||||
通辽精铝 | 10,000,000 | 10,000,000 | ||||||
福建高性能 | 10,000,000 | 10,000,000 | ||||||
福耀集团香港 | 6,827,000 | 6,827,000 | ||||||
福耀韩国 | 4,034,974 | 4,034,974 | ||||||
福建福耀汽玻 | 365,320,000 | 365,320,000 | ||||||
安徽浮法玻璃 | 292,150,000 | 292,150,000 | ||||||
安徽配套汽玻 | 158,710,000 | 158,710,000 | ||||||
安徽配件汽玻 | 130,370,000 | 130,370,000 | ||||||
合计 | 9,651,481,709 | 1,002,269,401 | 10,653,751,11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特耐王包装 | 49,880,415 | 8,648,556 | 58,528,971 | ||||||||
北京福通 | -11,392,850 | 189,103,807 | 177,710,957 | ||||||||
小计 | 49,880,415 | -2,744,294 | 189,103,807 | 236,239,928 | |||||||
二、联营企业 | |||||||||||
创新中心 | 20,060,447 | 78,803 | 20,139,250 | ||||||||
小计 | 20,060,447 | 78,803 | 20,139,250 | ||||||||
合计 | 69,940,862 | -2,665,491 | 189,103,807 | 256,379,178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43,034,612 | 4,914,942,560 | 4,619,329,355 | 4,036,372,801 |
其他业务 | 1,248,217,004 | 1,216,406,965 | 925,793,811 | 901,197,897 |
合计 | 6,691,251,616 | 6,131,349,525 | 5,545,123,166 | 4,937,570,69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汽车玻璃 | 3,921,980,718 | 3,933,262,394 |
浮法玻璃 | 1,521,053,894 | 981,680,166 |
合计 | 5,443,034,612 | 4,914,942,560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701,418,336 | 3,414,982,846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665,491 | 5,376,450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1,084,690 | -10,116,641 |
其他 | -130,295,662 | |
合计 | 4,557,372,493 | 3,410,242,65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847,3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5,166,75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941,95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882,57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077,86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632,0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3,266 | |
合计 | 51,976,46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72 | 2.87 | 2.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57 | 2.85 | 2.8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7,497,976,123 | 5,629,256,054 | 35,694,366,243 | 31,426,181,639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减值转回及相应的折旧、摊销差异 | -583,957 | -571,458 | 9,472,345 | 10,056,302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7,497,392,166 | 5,628,684,596 | 35,703,838,588 | 31,436,237,941 |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之子公司融德投资有限公司于以往年度对房产及土地按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该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集团用于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各项估计,自最后一次确认减值损失后已发生了变化,应当将以前期间确认的除了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上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将会对本集团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在可使用年限内的经营业绩(折旧/摊销)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上述调整事项。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曹德旺董事局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五年业绩摘要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39,251,657,267 | 33,160,996,641 | 28,098,754,166 | 23,603,063,361 | 19,906,593,468 |
营业成本 | 25,030,877,441 | 21,424,326,140 | 18,535,445,134 | 15,129,053,236 | 12,640,913,159 |
税金及附加 | 285,987,048 | 239,896,621 | 225,341,476 | 204,629,142 | 198,182,840 |
销售费用 | 1,180,260,909 | 1,538,783,486 | 1,350,721,298 | 1,150,992,397 | 1,051,202,141 |
管理费用 | 2,888,289,768 | 2,486,049,334 | 2,142,932,036 | 1,944,179,027 | 1,901,093,252 |
研发费用 | 1,677,751,298 | 1,403,030,121 | 1,248,592,812 | 997,203,019 | 815,579,258 |
财务费用 | -654,720,910 | -687,401,851 | -1,011,336,683 | 686,937,322 | 494,285,45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8,088,278 | -205,314,035 | -140,304,975 | -18,976,018 | -30,973,96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62,889 | -17,109,861 | -4,092,781 | -5,436,372 | -5,986,64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41,956 | -1,655,540 | -2,033,177 | -9,396,901 | -680,48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969,855 | -5,512,634 | -8,241,996 | 62,948,150 | 70,997,06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02,488 | 1,647,225 | -6,083,766 | 484,341 | 75,117,728 |
其他收益 | 400,415,185 | 262,917,177 | 215,071,387 | 242,337,506 | 352,820,556 |
营业利润 | 9,075,050,320 | 6,791,285,122 | 5,661,372,785 | 3,762,029,924 | 3,266,631,622 |
营业外收入 | 35,905,331 | 49,843,149 | 80,855,034 | 217,974,835 | 57,628,048 |
营业外支出 | 120,136,061 | 125,106,357 | 163,122,132 | 161,162,665 | 214,664,627 |
利润总额 | 8,990,819,590 | 6,716,021,914 | 5,579,105,687 | 3,818,842,094 | 3,109,595,043 |
所得税费用 | 1,486,781,220 | 1,086,913,641 | 826,310,042 | 675,861,301 | 511,144,107 |
净利润 | 7,504,038,370 | 5,629,108,273 | 4,752,795,645 | 3,142,980,793 | 2,598,450,9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497,976,123 | 5,629,256,054 | 4,755,595,541 | 3,146,167,091 | 2,600,776,459 |
少数股东损益 | 6,062,247 | -147,781 | -2,799,896 | -3,186,298 | -2,325,5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87 | 2.16 | 1.82 | 1.23 | 1.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87 | 2.16 | 1.82 | 1.23 | 1.04 |
合并资产及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资产总额 | 63,254,182,536 | 56,630,407,495 | 50,767,498,791 | 44,784,893,954 | 38,423,625,184 |
负债总额 | 27,568,613,358 | 25,219,085,168 | 21,779,200,663 | 18,490,789,663 | 16,832,717,886 |
股东权益 | 35,685,569,178 | 31,411,322,327 | 28,988,298,128 | 26,294,104,291 | 21,590,907,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