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3月18日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54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08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