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6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7 - 8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9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 12
财务报表附注 13 - 141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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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简介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重组方案,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集团”)以其于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联通BVI公司”)的51%股权投资所对应的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并联合其他四家发起单位以现金出资于2001年12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国(境)内外电信行业的投资,于2018年本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变更为北京,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本公司目前只直接持有对联通BVI公司的股权投资。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控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和中国联通国际有限公司(“国际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和国际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是提供综合电信服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联通集团。
于下文中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详情请参见附注七)统称“本集团”。
2、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8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在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时,本公司遵循重要性原则。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在判断重要性时,本公司根据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和金额(占本集团关键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及所有者权益总额等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两方面予以判断。
1、 合并报表
于2008年10月15日,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网通红筹公司”)以协议安排通过换股方式完成了两家公司的合并。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合并前的71.17%(于2008年9月30日)下降为合并后的
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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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1、 合并报表 - 续
为确保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控制,联通BVI公司和中国联通集团(BVI)有限公司(“联通集团BVI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另一股东,于合并后持有联通红筹公司约29.49%的股份,原名为中国网通集团(BVI)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于2008年9月22日签订了《一致行动方协议》,同时联通集团BVI公司于2008年10月15日向联通BVI公司发出函件确认其持有的对联通红筹公司的表决权将由联通BVI公司控制,并且未经联通BVI公司的事先批准,联通集团BVI公司将不会提呈任何决议,以供在联通红筹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上审议。
因此,根据上述《一致行动方协议》和确认函件,于2008年10月15日,在联通红筹公司和网通红筹公司合并完成后,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实际控制了联通红筹公司约70.41%表决权股份。此后,历经联通红筹公司回购韩国SK电讯株式会社(“SKT”)持有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份以及联通红筹公司与Telefónica, S.A.(“西班牙电信”)互相投资和西班牙电信将其持有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份转让予联通集团BVI公司等事项,于2016年12月31日,联通BVI公司和联通集团BVI公司合计持有联通红筹公司74.36%表决权比例。于2017年12月31日,联通BVI公司认购联通红筹公司配售的股份后,联通BVI公司和联通集团BVI公司合计持有联通红筹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上升至79.93%(其中联通BVI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3.52%,联通集团BVI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6.41%)。至2024年12月31日,联通BVI公司和联通集团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保持不变。因此联通BVI公司仍控制联通红筹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亦继续被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持续经营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072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023亿元)。考虑到当前经济环境,以及本集团在可预见的将来预计的资本支出,管理层综合考虑了本集团如下可获得的资金来源:
? 本集团从经营活动中持续取得的净现金流入;? 循环银行信贷额度约为人民币2,291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额度约
为人民币2,209亿元;及? 考虑到本集团的信贷记录,从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其他融资渠道。
此外,本集团相信能够通过短、中、长期方式筹集资金,并通过适当安排融资组合以保持合理的融资成本。
基于以上考虑,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资本开支和偿债所需。因此,本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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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有关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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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会计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企业合并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即组合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该组合才构成业务。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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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4、 企业合并 - 续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参见附注三(11)(b))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或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a)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b)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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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b)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续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1)。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为了更好地建设、运营和维护5G网络基础设施,共享相关的风险和回报,本集团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全国范围内共建共享5G接入网络。根据合作协议,本集团和中国电信将各自负责在划定区域内建设、运营和维护5G网络基础设施,并承担相关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双方建立一致同意的相关机制、制度和细则,对于所有区域内的5G网络开展联合网络规划、项目立项、施工、验收和维护标准等相关活动,需由双方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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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 续
本集团按照共同经营对上述安排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相关安排的条款按本集团份额确认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之近似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经营的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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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附注二(3))。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a)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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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资产 - 续
(1) 金融资产分类 - 续
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其他流动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及债权投资等。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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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资产 - 续
(1) 金融资产分类 - 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亦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2) 确认和计量
除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三(23)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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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资产 - 续
(2) 确认和计量 - 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租赁款;- 合同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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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资产 - 续
(3) 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本集团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减值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公众和一般商务用户及政企大客户组别。本集团以不同组别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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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资产 - 续
(3) 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ii)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由于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国有及其他大型银行,本集团认为银行存款具有低信用风险。
(ii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进而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
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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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资产 - 续
(3) 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减值 - 续
(iv)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v)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
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vi)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债权追偿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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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a) 金融资产 - 续
(4)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b)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负债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及借款等。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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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b)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 续
(1) 金融负债 - 续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对于本集团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集团因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承担的回购义务确认为负债,作为收购库存股处理,参见附注三(20)。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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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c)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手机等通讯终端、手机识别卡(如SIM卡、USIM卡等)及配件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先进先出法核算。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集团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源自各类手机等通信终端产品,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本集团主要参考不同终端产品的近期销售价格及同期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其估计售价。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由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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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本公司个别子公司在以前年度进行公司制改建时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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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的判断标准参见附注三(5)。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17))。
12、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通信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进行重组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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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2、 固定资产 - 续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 续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折旧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10-30 年 | 3% | 3.23%-9.70% |
通信设备 | 5-10 年 | 0%-3% | 9.70%-20.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5-10 年 | 3% | 9.70%-19.40%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17))。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时,则视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固定资产实体建造(含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全部完成;-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后续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
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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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数据资源和电路及设备使用权等,以成本计量。本集团重组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
(b)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c) 数据资源
数据资源主要包含为现有数据产品和服务提供支撑的行业数据库和模型等,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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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无形资产 - 续
(d) 电路及设备使用权
电路及设备使用权主要是指本集团购买的不可撤销使用权的网络容量的资本性支出,以成本入账并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e)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本集团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f)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三(17))。
(g)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的研发项目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完成技术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并通过立项评审后,进入开发阶段并开始资本化。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研发场地租赁和维护费用、研究与试验开发所需的差旅、交通和通讯费用以及委托开发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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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a)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主要指本集团采用租赁方式租入办公或经营用房等发生的装修等改
良支出,按租期(租期一般为5 年至10 年)与预期受益期限孰短以直线法平均摊销;
(b) 外市电引入是本集团在网络建设过程中,与地方的供电部门共同建设的电力输送设施
(本集团对此类资产只拥有使用权),该等设施一般以直线法于5 年内平均摊销;
(c) 长期预付线路服务费指使用通信线路所预付的超过1 年的服务支出,以直线法于服务期内(一般为3 年至8 年)平均摊销。
17、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含工程物资)、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由产生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18、 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主要指预收的房屋租金,根据于合同生效日期开始已收取的租金减去于各期间已在利润表中确认的租赁收入后的余额列示。
19、 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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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19、 职工薪酬 - 续
(b)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除此之外,自2013年起,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及相关部门的批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按照相关职工工资总额一定的比例计提企业年金。本集团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企业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c)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所属个别子公司亦向其职工提供其他离退休后补充福利,主要包括补充退休金津贴,医药费用报销及补充医疗保险,该等离退休后补充福利被视为设定受益计划,按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现值被确认为负债,列示于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及应付职工薪酬项下。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d) 辞退福利及内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按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
20、 股份支付
(a)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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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股份支付 - 续
(b) 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以股份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c)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本集团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本集团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规定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达到约定的解锁条件时,限制性股票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本集团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
在授予日,本集团根据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同时,对于本集团承担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为负债,作为收购库存股处理,相关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参见附注三(9)(b)。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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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预计负债 - 续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3、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用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相关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例如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折扣券等)的合同,本集团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本集团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的性质进行分析,如果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用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有权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集团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集团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预期将退还给用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用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用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用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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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3、 收入确认 - 续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用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用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并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用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用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用户;-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用户;- 用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用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
(9)(a)(3))。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用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用户对价而应向用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而不相关合同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分别列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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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3、 收入确认 - 续
合同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及合同价款;- 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
合同变更未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集团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于提供的电信服务通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而销售终端及其他电信设备被视为单项履约义务时,本集团在用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a) 语音通话费和月租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确认;(b) 增值服务收入是指向用户提供如短信、炫铃、个性化彩铃、来电显示以及秘书服务等,并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确认;(c) 提供宽带及移动数据服务的收入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予以确认;(d) 数据及其他互联网应用服务指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信息与通信技术等相关服务,其收入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予以确认;(e) 网间结算收入指本集团与国内外其他电信运营商网络间通信而获得的收入,于发生的过程中确认;网间结算支出指本集团与国内外其他电信运营商网络间通信所产生的支出,于发生时确认;(f) 销售通信产品收入指销售手机、通信设备等通信产品而产生的收入,在最终用户已接受该通信产品并取得该通信产品控制权时确认;(g) 网元及电路的服务收入在服务期限内确认;(h) 本集团向用户提供了积分奖励计划。该积分奖励计划根据用户的消费额、缴费记录等
对其进行奖励。根据奖励积分计划,本集团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用户在未来购买本集团商品或服务时可兑换抵扣的奖励积分。分摊比例按照奖励积分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本集团将分摊至奖励积分的金额予以递延并在积分兑换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i) 本集团向用户提供捆绑通信终端及通信服务的优惠套餐。该优惠套餐的合同总金额按照通信终端和通信服务的单独售价在两者之间进行分配。通信终端销售收入于最终用户已接受该通信终端并取得该通信终端控制权时予以确认。通信服务收入按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实际用量予以确认。销售通信终端的成本于通信终端销售收入确认时于利润表内立刻确认为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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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利息收入
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利息收入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对于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未发生信用损失的金融资产,实际利率适用于该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实际利率适用于资产的摊余成本。
2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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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借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本集团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则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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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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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
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三(23)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三(1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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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28、 租赁 - 续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续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
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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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租赁 - 续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 续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三(9)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用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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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集团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时,不涉及或仅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时,对该等交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处理。对于换入资产,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存在不一致的,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 换入资产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换出资产尚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在确认换入资产的同时将交付换出资产的义务确认为一项负债;- 换入资产尚未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换出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在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同时将取得换入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及(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项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对于换入资产,本集团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换出资产,本集团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本集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31、 与少数股东之间的交易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本集团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金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2、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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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a)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b)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每年度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基于网络演进、设备更新及资产使用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并参考同行业运营商情况,为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本集团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4G无线相关设备折旧年限由7年调整为10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使本集团2024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约人民币11.8亿元,净利润增加约人民币8.9亿元。
34、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大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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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续
34、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 续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 续
(1)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本集团按照附注三(9)所述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折旧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折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以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计提。本集团定期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评估,以确保折旧方法及折旧率与固定资产的预计经济利益实现模式一致。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的估计是基于历史经验并考虑预期的技术更新而作出的。当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能需要相应调整折旧费用。
(3)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按照附注三(17)所述会计政策评估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根据其归属的最低层次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确定的。管理层利用所有现有的数据对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作合理的估算。当管理层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包括收入增长率及经营成本金额),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和本集团的未来经营成果将受到重大影响。
四、 税项
1、 增值税
本集团基础电信业务采用9%增值税率,增值电信业务采用6%增值税率,销售通信商品采用13%增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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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 续
1、 增值税 - 续
本公司所属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购进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及服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相关规定抵扣销项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本公司所属中国境内各子公司按缴纳增值税额的7%或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 企业所得税
(a)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法”),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本公司按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b) 联通运营公司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预[2012]40 号《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2013 年1月1日开始,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境内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补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当年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于每财年结束后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除以下分公司外,联通运营公司其他分公司于报告期内均适用于25%企业所得税率:
分公司名称 | 适用税率 | 适用期间 | 优惠原因 |
联通运营公司: | |||
西藏分公司 | 15% | 2023年及2024 年 | 注1 |
青海分公司 | 15% | 2023年及2024 年 | 注1 |
宁夏分公司 | 15% | 2023年及2024 年 | 注1 |
陕西分公司 | 15% | 2023年及2024 年 | 注1 |
海南分公司 | 15% | 2023年及2024 年 | 注2 |
新疆分公司 | 15% | 2023年及2024 年 | 注1 |
广西分公司 | 15% | 2023年及2024 年 | 注1 |
贵州分公司 | 15% | 2023年及2024 年 | 注1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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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 续
2、 企业所得税 - 续
(b) 联通运营公司企业所得税 - 续
注1: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23号),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可继续沿用至2030年。该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联通运营公司西藏分公司、青海分公司、宁夏分公司、陕西分公司、新疆分公司、广西分公司和贵州分公司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满足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的条件,适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注2: 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和海南自贸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财税〔2020〕3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联通运营公司海南分公司符合于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实际运营,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的条件,适用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15%的所得税税率。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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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 续
2、 企业所得税 - 续
(c) 联通运营公司所属子公司之企业所得税
联通运营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税率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子公司名称 | 2024年 | 2023年 | 起始年度及有效期 |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数科”)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安全”)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网科技”)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支付有限公司(“联通支付”)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通在线”)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小沃科技有限公司(“小沃科技”)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沃悦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联通沃悦读”)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讯设计院”)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联通物联网”)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北京医疗健康大模型有限公司(原名为“联通大数据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院”) | 15% | 15% | 2024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联通云数据”) | 15% | 15% | 2024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黑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山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高新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2 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智网睿行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原名为“联通智网睿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视频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3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山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4年,有效期三年 |
河南产业互联网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4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2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2年,有效期三年 |
云景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2年,有效期三年 |
云盾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4年,有效期三年 |
广东联通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15% | 15% | 2024年,有效期三年 |
联通(湖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15% | 25% | 2024年,有效期三年 |
注:
联通运营公司个别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个别子公司符合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或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个别子公司符合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联通运营公司所属其余境内子公司根据所得税法均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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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 续
2、 企业所得税 - 续
(d) 本集团所属境外子公司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联通红筹公司及联通BVI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并适用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除联通红筹公司及联通BVI公司外,本集团所属境外子公司(参见附注七)企业所得税按其在有关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各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率一般在16.5%至34.0%之间。
(e)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0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本集团对符合上述优惠政策并对本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库存现金 | 196,871 | 321,310 |
银行存款(含存期在3个月以下的定期存款) | 28,309,552,024 | 47,567,724,960 |
其他货币资金 | 176,816,287 | 169,166,1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小计 | 28,486,565,182 | 47,737,212,410 |
存期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定期存款 | 22,264,924,005 | 8,102,154,816 |
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 | 3,961,294,485 | 2,976,391,202 |
合计 | 54,712,783,672 | 58,815,758,42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892,294,385 | 5,702,932,183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受限制的银行存款约人民币39.61亿元(2023年12月31日:
约人民币29.76亿元),主要包括本集团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约人民币26.58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7.84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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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98,414,745 | 113,281,256 |
货币基金 | 2,217,059,928 | 2,382,934,495 |
其他 | 110,834,527 | 111,375,242 |
合计 | 2,526,309,200 | 2,607,590,993 |
本集团将拟长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分类: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930,040,502 | 537,494,617 |
商业承兑汇票 | 342,990,701 | 419,540,919 |
合计 | 1,273,031,203 | 957,035,536 |
上述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已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入应收账款的票据。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金额为人民币281,072,123 元 (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42,193,169元)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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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 应收账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81,697,845,931 | 58,685,579,522 |
减:信用损失准备 | 24,096,064,431 | 18,702,214,975 |
应收账款净额合计 | 57,601,781,500 | 39,983,364,547 |
(1) 本集团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 个月以内 | 17,351,441,813 | 13,036,986,108 |
1-3 个月 | 11,411,580,885 | 9,020,435,439 |
3-12 个月 | 28,087,815,546 | 21,010,021,048 |
1-2 年 | 14,357,290,062 | 8,995,939,912 |
2-3 年 | 5,404,340,606 | 2,797,083,011 |
3-4 年 | 1,990,957,209 | 1,435,215,129 |
4-5 年 | 1,056,943,460 | 716,454,151 |
5 年以上 | 2,037,476,350 | 1,673,444,724 |
小计 | 81,697,845,931 | 58,685,579,522 |
减:信用损失准备 | 24,096,064,431 | 18,702,214,975 |
合计 | 57,601,781,500 | 39,983,364,547 |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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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 应收账款 - 续
(2) 应收账款按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455,975,473 | 0.56 | 455,834,004 | 99.97 | 141,469 | 271,266,390 | 0.46 | 271,266,39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81,241,870,458 | 99.44 | 23,640,230,427 | 29.10 | 57,601,640,031 | 58,414,313,132 | 99.54 | 18,430,948,585 | 31.55 | 39,983,364,547 |
合计 | 81,697,845,931 | 100.00 | 24,096,064,431 | 29.49 | 57,601,781,500 | 58,685,579,522 | 100.00 | 18,702,214,975 | 31.87 | 39,983,364,547 |
(3)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基于应收账款账龄采用减值矩阵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本集团对客户群体进行恰当的分组。账龄信息能反映这些不同分组中的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本集团在重新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前瞻性信息的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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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 应收账款 - 续
(3)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 续
下表列示了在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除应收境内运营商款、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以及应收联通集团内其他关联公司款以外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敞口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
2024年12月31日
(i) 公众和一般商务用户
违约损失率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信用 损失准备 | |
未逾期 | 9% | 2,556,073,782 | 229,766,988 |
逾期1至90日 | 46% | 1,247,935,181 | 574,036,390 |
逾期91至180日 | 89% | 726,189,622 | 646,206,011 |
逾期超过180日 | 100% | 2,813,354,117 | 2,813,354,117 |
合计 | 7,343,552,702 | 4,263,363,506 |
(ii) 政企大客户
违约损失率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信用 损失准备 | |
未逾期 | 2% | 13,633,379,524 | 306,490,560 |
逾期1年以内 | 14% | 34,130,034,775 | 4,868,510,623 |
逾期1至2年 | 49% | 13,401,675,344 | 6,560,265,568 |
逾期2至3年 | 80% | 4,897,121,624 | 3,895,384,480 |
逾期超过3年 | 99% | 4,187,701,644 | 4,135,661,042 |
合计 | 70,249,912,911 | 19,766,312,273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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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 应收账款 - 续
(3)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 续
2023年12月31日
(i) 公众和一般商务用户
违约损失率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信用 损失准备 | |
未逾期 | 7% | 2,690,189,429 | 188,065,701 |
逾期1至90日 | 42% | 1,229,384,238 | 516,894,257 |
逾期91至180日 | 90% | 741,634,396 | 667,396,675 |
逾期超过180日 | 100% | 2,587,151,574 | 2,587,151,574 |
合计 | 7,248,359,637 | 3,959,508,207 |
(ii) 政企大客户
违约损失率 | 年末账面余额 | 年末信用 损失准备 | |
未逾期 | 2% | 9,621,582,399 | 208,702,042 |
逾期1年以内 | 17% | 26,221,112,348 | 4,571,760,102 |
逾期1至2年 | 58% | 8,133,405,858 | 4,684,919,053 |
逾期2至3年 | 89% | 2,414,928,981 | 2,150,315,108 |
逾期超过3年 | 100% | 3,062,985,439 | 3,062,985,439 |
合计 | 49,454,015,025 | 14,678,681,744 |
违约损失率基于过去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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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 应收账款 - 续
(4) 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年初余额 | 18,702,214,975 | 14,476,183,490 |
本年计提和转回 | 6,877,468,996 | 5,825,669,212 |
本年收回已核销 | 79,851,387 | 83,329,217 |
本年核销 | (1,563,470,927) | (1,682,966,944) |
年末余额 | 24,096,064,431 | 18,702,214,975 |
本集团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一般商务及公众用户款项,其个别欠款金额对本集团并不重大,且预期无法收回。此外,本集团本年核销的应收账款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5)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约人民币59.60亿元,占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余额合计数的7.30%,相应计提的信用损失准备年末余额合计约人民币2.90亿元。
5、 预付款项
(a) 本集团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711,569,296 | 88.38 | 5,104,555,754 | 87.00 |
1-2年(含2年) | 394,869,903 | 6.11 | 524,829,162 | 8.95 |
2-3年(含3年) | 170,040,190 | 2.63 | 188,490,211 | 3.21 |
3年以上 | 186,224,692 | 2.88 | 49,261,920 | 0.84 |
合计 | 6,462,704,081 | 100.00 | 5,867,137,047 | 100.00 |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约人民币7.51亿元(2023年12月31日:
约人民币7.63亿元),主要为合同执行期限超过1年的预付采购款等。
(b)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约人民币6.85亿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10.60%。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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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6、 其他应收款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股利 | (a) | 20,829,373 | - |
其他 | (b) | 4,423,569,817 | 3,734,534,483 |
合计 | 4,444,399,190 | 3,734,534,483 |
(a) 应收股利: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普通股股利 | 20,829,373 | - |
(b) 其他:
(1) 按类别分析如下: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备用金及垫付款 | 1,133,734,478 | 1,142,978,552 | |
暂付押金、保证金等 | 2,046,341,341 | 1,818,438,768 | |
应收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公司”)相关款项 | 附注十(6) | 58,952,811 | 40,296,833 |
其他 | 2,154,899,975 | 1,728,940,121 | |
小计 | 5,393,928,605 | 4,730,654,274 | |
减:信用损失准备 | 970,358,788 | 996,119,791 | |
其他应收款净额合计 | 4,423,569,817 | 3,734,534,483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6、 其他应收款 - 续
(b) 其他: - 续
(2) 按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 年以内 | 4,175,022,861 | 4,024,658,101 |
1-2 年 | 598,563,701 | 370,594,721 |
2-3 年 | 337,493,953 | 92,795,230 |
3-4 年 | 87,725,718 | 83,599,171 |
4-5 年 | 82,334,556 | 17,955,667 |
5 年以上 | 112,787,816 | 141,051,384 |
小计 | 5,393,928,605 | 4,730,654,274 |
减:信用损失准备 | 970,358,788 | 996,119,791 |
合计 | 4,423,569,817 | 3,734,534,483 |
账龄自其他应收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2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6、 其他应收款 - 续
(b) 其他: - 续
(3) 按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账面余额 | 信用损失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账面价值 | |
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817,690,877 | 15.16 | 816,918,462 | 99.91 | 772,415 | 797,484,383 | 16.86 | 797,243,982 | 99.97 | 240,401 |
按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4,576,237,728 | 84.84 | 153,440,326 | 3.35 | 4,422,797,402 | 3,933,169,891 | 83.14 | 198,875,809 | 5.06 | 3,734,294,082 |
合计 | 5,393,928,605 | 100.00 | 970,358,788 | 17.99 | 4,423,569,817 | 4,730,654,274 | 100.00 | 996,119,791 | 21.06 | 3,734,534,483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3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6、 其他应收款 - 续
(b) 其他: - 续
(4) 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年初余额 | 996,119,791 | 945,963,192 |
本年计提和转回 | (1,107,464) | 53,112,385 |
本年核销 | (24,653,539) | (2,955,786) |
年末余额 | 970,358,788 | 996,119,791 |
本集团本年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5) 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约人民币9.97亿元,占年末账面余额合计数的18.49%,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约为人民币1.63亿元。
7、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手机及其他通信 产品 | 1,893,027,746 | 433,926,716 | 1,459,101,030 | 1,759,804,667 | 373,646,005 | 1,386,158,662 |
SIM 卡、USIM卡 | 30,446,990 | 3,753,282 | 26,693,708 | 45,541,264 | 4,937,519 | 40,603,745 |
其他 | 986,888,685 | 10,178,299 | 976,710,386 | 797,640,812 | 7,544,114 | 790,096,698 |
合计 | 2,910,363,421 | 447,858,297 | 2,462,505,124 | 2,602,986,743 | 386,127,638 | 2,216,859,105 |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计提 | 本年转销 | 2024年 12月31日 | |
手机及其他通信产品 | 373,646,005 | 300,857,074 | 240,576,363 | 433,926,716 |
SIM卡、USIM卡 | 4,937,519 | - | 1,184,237 | 3,753,282 |
其他 | 7,544,114 | 2,634,185 | - | 10,178,299 |
合计 | 386,127,638 | 303,491,259 | 241,760,600 | 447,858,297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4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7、 存货 - 续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 续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主要是因为存货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下降。本年转销是由于部分以前年度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于本年出售而转出相应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8、 合同资产
(a) 合同资产按性质分析如下: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合约用户通信终端款 | 注1 | 1,214,887,341 | 1,198,345,258 |
其他 | 141,165,884 | 186,790,638 | |
小计 | 1,356,053,225 | 1,385,135,896 | |
减:减值准备 | 995,949,926 | 996,862,493 | |
合计 | 360,103,299 | 388,273,403 | |
其中:回收期一年以内部分 | 282,780,286 | 301,941,346 | |
回收期超过一年部分 | 附注五(18) | 77,323,013 | 86,332,057 |
注1: 本集团向用户提供捆绑手机终端及通信服务的套餐。如附注三(23)(i)所述,该套餐
的合同总金额按照通信终端和通信服务单独售价在二者之间进行分配。销售通信终端收入于用户取得该通信终端的控制权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形成应收合约用户通信终端款,列示于合同资产。当本集团取得该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该应收合约用户通信终端款在合约期内用户缴纳月套餐使用费时逐渐收回。回收期超过一年的部分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五(18))。
(b) 本年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年初余额 | 996,862,493 | 1,002,018,093 |
本年计提和转回 | (930,725) | (5,155,600) |
本年收回已核销坏账 | 18,158 | - |
年末余额 | 995,949,926 | 996,862,493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760,760,333 | 1,766,465,744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1,194,456,314 | 216,116,555 | |
合计 | 2,955,216,647 | 1,982,582,299 |
10、 其他流动资产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 附注十(6) | 5,002,902,778 | 4,603,162,500 |
其他债权投资(注1) | 5,429,468,027 | 21,604,070,732 | |
预缴和待抵扣增值税 | 附注五(24) | 10,374,752,787 | 10,110,695,82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附注五(24) | 58,626,184 | 34,917,799 |
其他(注2) | 5,220,264,954 | 5,231,764,323 | |
小计 | 26,086,014,730 | 41,584,611,177 | |
减:减值准备 | - | 23,000,000 | |
合计 | 26,086,014,730 | 41,561,611,177 |
注 1: 其他债权投资年末余额主要为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买入的于银行间交易市场流通
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同业存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注2: 其他年末余额主要为本集团子公司财务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人民币50.00亿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将根据转售协议在未来某一日期以预定价格返售。
11、 债权投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 15,185,370,277 | - |
美元债券 | 441,953,109 | 432,526,290 |
合计 | 15,627,323,386 | 432,526,290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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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1、 债权投资 - 续
债权投资到期日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2年到5年 | 15,185,370,277 | - |
5年以上 | 441,953,109 | 432,526,290 |
合计 | 15,627,323,386 | 432,526,290 |
于2024年12月31日,债权投资的票面利率范围为2.40%~5.35%(2023年12月31日:
5.35%)。
12、 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合营企业 | 11,452,632,364 | 10,239,639,275 |
联营企业 | 45,092,702,488 | 44,218,218,223 |
小计 | 56,545,334,852 | 54,457,857,498 |
减:减值准备 | 34,941,715 | 30,063,415 |
合计 | 56,510,393,137 | 54,427,794,083 |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变现的重大限制。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合营及联营企业本年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资 收益/(损失) | 其他 综合收益 | 其他 权益变动 | 宣告分派 的现金股利 | 计提 减值准备 | 年末余额 | 减值准备 年末余额 | ||||
被投资单位 | 年初余额 | 增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其他变动 | ||||||||
合营企业 | ||||||||||||
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183,514,625 | - | - | - | - | 1,507,872,364 | - | - | (360,000,000) | - | 11,331,386,989 | - |
云粒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8,987,860 | - | 70,000,000 | - | - | (18,713,334) | - | - | - | - | 60,274,526 | - |
云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633,353 | - | - | - | - | (2,633,353) | - | - | - | - | - | - |
其他 | 44,503,437 | - | 17,000,000 | - | 4,940,909 | (5,473,497) | - | - | - | - | 60,970,849 | - |
小计 | 10,239,639,275 | - | 87,000,000 | - | 4,940,909 | 1,481,052,180 | - | - | (360,000,000) | - | 11,452,632,364 | - |
联营企业 | ||||||||||||
广联视通新媒体有限公司 | 31,235,913 | - | - | - | - | 161,423 | - | - | (61,179) | - | 31,336,157 | -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40,344,721,019 | - | - | - | - | 2,476,320,873 | (656,713) | 11,935,340 | (1,755,140,460) | - | 41,077,180,059 | - |
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 有限公司 | 144,841,564 | - | - | - | - | 15,493,673 | (4,454) | 919,565 | - | - | 161,250,348 | - |
智慧足迹数据科技 有限公司(“智慧足迹”) | 177,198,165 | - | - | - | - | (11,250,276) | - | 41,913,548 | - | - | 207,861,437 | - |
联通航美网络有限公司 | 12,264,702 | - | - | - | - | (5,581,618) | - | 728,437 | - | - | 7,411,521 | - |
其他 | 3,507,956,860 | 30,063,415 | 65,000,000 | - | (2,520,497) | 74,569,672 | - | - | (37,343,069) | (4,878,300) | 3,607,662,966 | 34,941,715 |
小计 | 44,218,218,223 | 30,063,415 | 65,000,000 | - | (2,520,497) | 2,549,713,747 | (661,167) | 55,496,890 | (1,792,544,708) | (4,878,300) | 45,092,702,488 | 34,941,715 |
合计 | 54,457,857,498 | 30,063,415 | 152,000,000 | - | 2,420,412 | 4,030,765,927 | (661,167) | 55,496,890 | (2,152,544,708) | (4,878,300) | 56,545,334,852 | 34,941,715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6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本年确认的 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利得 /(损失) | ||||
增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年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年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对交通银行的股票投资 | 145,706,060 | - | - | 51,530,192 | - | - | 197,236,252 | 9,519,124 | 147,059,255 |
对西班牙电信的股票投资 | 1,783,242,545 | - | - | 119,050,824 | - | - | 1,902,293,369 | 145,454,058 | (9,562,413,949) |
其他 | 113,268,422 | - | (4,827) | 9,712,898 | (14,931,840) | 3,000,000 | 111,044,653 | 1,096,017 | 15,712,566 |
合计 | 2,042,217,027 | - | (4,827) | 180,293,914 | (14,931,840) | 3,000,000 | 2,210,574,274 | 156,069,199 | (9,399,642,128) |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本集团出于长期战略考虑而持有该等权益投资,并非以交易该等权益投资为目的。本集团认为将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短期波动在损益中确认将与本集团以长期持有这些投资的战略目的不一致,因此已将这些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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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4、 固定资产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固定资产 | (a) | 314,388,636,839 | 304,906,288,534 |
固定资产清理 | 2,804,289 | 2,367,174 | |
合计 | 314,391,441,128 | 304,908,655,708 |
(a) 固定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 通信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年初余额 | 81,452,797,010 | 845,993,315,951 | 20,103,493,408 | 947,549,606,369 |
本年增加 | 5,342,879,996 | 59,877,181,450 | 1,596,198,062 | 66,816,259,508 |
- 购置及其他增加 | 1,175,067,901 | 362,383,549 | 326,472,886 | 1,863,924,336 |
- 在建工程转入 | 4,167,812,095 | 59,514,797,901 | 1,269,725,176 | 64,952,335,172 |
本年处置或报废 | 98,006,392 | 16,736,886,355 | 589,680,644 | 17,424,573,391 |
年末余额 | 86,697,670,614 | 889,133,611,046 | 21,110,010,826 | 996,941,292,486 |
累计折旧 | ||||
年初余额 | 45,764,081,421 | 581,474,762,063 | 15,114,035,933 | 642,352,879,417 |
本年计提 | 2,685,743,389 | 52,554,593,407 | 1,292,116,171 | 56,532,452,967 |
本年处置或报废 | 86,654,527 | 15,893,922,732 | 570,002,630 | 16,550,579,889 |
年末余额 | 48,363,170,283 | 618,135,432,738 | 15,836,149,474 | 682,334,752,495 |
减值准备 | ||||
年初余额 | 15,502 | 290,068,848 | 354,068 | 290,438,418 |
本年处置或报废 | - | 72,441,831 | 93,435 | 72,535,266 |
年末余额 | 15,502 | 217,627,017 | 260,633 | 217,903,152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38,334,484,829 | 270,780,551,291 | 5,273,600,719 | 314,388,636,839 |
年初 | 35,688,700,087 | 264,228,485,040 | 4,989,103,407 | 304,906,288,534 |
于2024年度,本集团的部分资产减值准备随资产处置或报废而转出。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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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4、 固定资产 - 续
(b) 长期资产减值的评估
本集团固定资产所属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该计算以经管理层审核后的财务预算中未来五年税前现金流为基础,并假若永续的增长率为1%(2023年:1%),适用的贴现率为11%(2023年:11%)计算得出。管理层根据过往业务情况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测厘定预计增长率和经营成果。所采用的贴现率为税前贴现率并反映相关资产组的特定风险。基于管理层的评估结果,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长期资产并无减值,在计算可收回金额时运用的假设的任何合理可能的变化不会导致减值发生。
15、 在建工程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在建工程 | (a) | 35,595,694,528 | 46,422,926,215 |
工程物资 | (b) | 621,402,558 | 731,640,251 |
合计 | 36,217,097,086 | 47,154,566,466 |
(a) 在建工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网络工程 | 31,777,727,285 | - | 31,777,727,285 | 42,044,972,632 | - | 42,044,972,632 |
通用基础设施工程 | 3,920,474,297 | 102,507,054 | 3,817,967,243 | 4,480,460,637 | 102,507,054 | 4,377,953,583 |
合计 | 35,698,201,582 | 102,507,054 | 35,595,694,528 | 46,525,433,269 | 102,507,054 | 46,422,926,215 |
于2024年度,本集团约人民币0.05亿元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原值(2023年:约人民币0.16亿元),本集团于2024年度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约为1.70%-2.40% (2023年:
1.76%-2.40%)。于2024年度,除转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在建工程外,约人民币4.83亿元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外市电引入等项目从在建工程转入长期待摊费用(2023年:约人民币4.85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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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5、 在建工程 - 续
(a) 在建工程 - 续
(1)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人民币百万元)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2024年 12月31日 | 工程投入占 预算的比例 | 借款费用资本 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 借款费用 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
2024年中国联通智算中心资源池上海临港建设一期工程 | 1,237 | - | 802,545,939 | - | 802,545,939 | 65% | - | - | 自筹资金 |
2022年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新建一期项目 | 978 | 346,937,095 | 367,354,662 | - | 714,291,757 | 73% | - | - | 自筹资金 |
2024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3号机 房楼基础机电新建工程(AIDC专项) | 473 | - | 424,919,793 | - | 424,919,793 | 90% | 70 | 7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2024年中国联通天津武清京津冀数字科技产业园二号 智算中心客户配套新建工程 | 422 | - | 394,535,177 | 67,845,993 | 326,689,184 | 93% | 33,070 | 33,07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2024年中国联通智算中心资源池深圳新建一期工程 | 424 | - | 275,050,754 | - | 275,050,754 | 65% | - | - | 自筹资金 |
2023年中国联通数科云事业部廊坊云数据基地 DC14和DC15机电建设工程 | 608 | 174,740,287 | 69,862,600 | - | 244,602,887 | 40% | - | - | 自筹资金 |
2024年中国联通京津冀数字科技产业园新建项目二号 智算中心基础机电工程 | 382 | - | 376,220,050 | 195,559,820 | 180,660,230 | 98% | 57,277 | 57,277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2021年中国联通河南郑州数据中心(中原基地)三期土建工程 | 469 | 310,237,501 | 20,971,800 | 160,795,424 | 170,413,877 | 71% | 33,942 | 11,676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2024年中国联通上海临港数据中心二期基础机电新建工程 | 439 | - | 162,627,095 | - | 162,627,095 | 37% | - | - | 自筹资金 |
2024年中国联通数科云事业部呼和智算(二期)新建工程 | 303 | - | 246,278,682 | 91,509,095 | 154,769,587 | 81% | - | - | 自筹资金 |
合计 | 5,735 | 831,914,883 | 3,140,366,552 | 515,710,332 | 3,456,571,103 | 124,359 | 102,093 |
(2) 本集团对技术、性能上明显落后或已终止建设、预计将不能为本集团带来未来经济收益的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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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5、 在建工程 - 续
(b) 工程物资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工程设备 | 606,869,323 | 733,079,940 |
工程材料 | 19,621,067 | 3,648,143 |
小计 | 626,490,390 | 736,728,083 |
减: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5,087,832 | 5,087,832 |
工程物资合计 | 621,402,558 | 731,640,251 |
16、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电路 及设备使用权 | 数据资源 | 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年初余额 | 21,238,753,288 | 35,892,640,863 | 1,469,750,156 | - | 9,967,947,171 | 68,569,091,478 |
本年增加 | 1,384,190,004 | 670,412,148 | 306,510,987 | 189,014,155 | 3,789,493,933 | 6,339,621,227 |
- 购置 | 2,834,592 | 253,869,262 | 99,963,467 | - | 74,655,550 | 431,322,871 |
- 在建工程及开 发支出转入 | 1,381,355,412 | 416,542,886 | 206,547,520 | 189,014,155 | 3,714,838,383 | 5,908,298,356 |
本年处置 | 109,085,652 | 4,647,872,868 | 2,241,296 | - | 286,199,064 | 5,045,398,880 |
年末余额 | 22,513,857,640 | 31,915,180,143 | 1,774,019,847 | 189,014,155 | 13,471,242,040 | 69,863,313,825 |
累计摊销 | ||||||
年初余额 | 8,272,187,906 | 24,043,276,963 | 881,779,190 | - | 4,106,385,318 | 37,303,629,377 |
本年计提 | 486,190,762 | 3,438,195,719 | 105,660,126 | 22,254,913 | 2,154,847,769 | 6,207,149,289 |
本年处置 | 30,300,889 | 4,328,297,527 | 1,142,898 | - | 229,507,089 | 4,589,248,403 |
年末余额 | 8,728,077,779 | 23,153,175,155 | 986,296,418 | 22,254,913 | 6,031,725,998 | 38,921,530,263 |
减值准备 | ||||||
年初余额 | - | 442,925 | - | - | 32,895,086 | 33,338,011 |
本年计提 | - | - | - | - | - | - |
本年处置 | - | - | - | - | - | - |
年末余额 | - | 442,925 | - | - | 32,895,086 | 33,338,011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13,785,779,861 | 8,761,562,063 | 787,723,429 | 166,759,242 | 7,406,620,956 | 30,908,445,551 |
年初 | 12,966,565,382 | 11,848,920,975 | 587,970,966 | - | 5,828,666,767 | 31,232,124,090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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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7、 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868,474,510 | 435,007,605 | 339,581,103 | 963,901,012 |
外市电引入 | 385,176,770 | 154,233,559 | 135,832,582 | 403,577,747 |
长期预付线路租赁 及其相关服务 | 271,303,867 | 61,804,570 | 114,962,460 | 218,145,977 |
一次性不退还收入的 直接相关成本 | 58,220,869 | - | 26,306,616 | 31,914,253 |
其他 | 1,350,770,140 | 560,022,395 | 677,500,032 | 1,233,292,503 |
长期待摊费用合计 | 2,933,946,156 | 1,211,068,129 | 1,294,182,793 | 2,850,831,492 |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增量佣金支出 | (a) | 18,178,688 | 125,127,981 |
增量宽带及IPTV服务支出 | (b) | 8,849,593,674 | 8,368,221,283 |
预缴及待抵扣增值税 | 附注五(24) | 398,541,840 | 405,492,221 |
长期合同资产 - 回收期超过一年 的应收合约用户终端款 | 附注五(8) | 77,323,013 | 86,332,057 |
其他 | 485,845,233 | 608,363,771 | |
合计 | 9,829,482,448 | 9,593,537,313 |
(a) 增量佣金支出
增量佣金支出主要指为取得用户合同而支付给渠道商的增量佣金支出。本集团将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佣金支出资本化,并在相关收入确认时进行摊销,将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相关支出于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增量宽带及 IPTV 服务支出
增量宽带及IPTV服务支出主要指为提供宽带和IPTV服务,为用户开通宽带和IPTV而发生的终端等直接相关成本,在预计服务期内进行摊销。该资本化的直接相关成本当期摊销金额为约人民币70.22亿元(2023年度:约人民币58.55亿元)。年初及年末资本化的增量宽带及IPTV服务支出未发生减值。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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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19、 短期借款
币种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信用借款 | 人民币 | 710,648,583 | 680,625,444 |
合计 | 710,648,583 | 680,625,444 |
于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短期借款年利率为1.10% ~ 3.95% (2023年12月31日:1.45%~ 1.65%)。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银行保证借款。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0、 应付票据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219,128,769 | 11,858,385,443 |
银行承兑汇票 | 4,265,156,224 | 3,757,124,399 |
合计 | 15,484,284,993 | 15,615,509,842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票据均在一年内到期,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票据。
21、 应付账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100,380,268,102 | 100,757,923,799 |
应付网间结算及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费 | 16,798,379,311 | 13,568,718,797 |
应付采购通信终端款等 | 2,985,750,550 | 1,887,059,987 |
应付代理费及广告费 | 8,871,429,765 | 6,415,484,746 |
应付维修及维护费 | 12,934,199,449 | 9,484,733,141 |
应付技术服务费 | 8,571,659,980 | 9,663,333,721 |
应付水电取暖费 | 6,876,737,894 | 8,012,513,371 |
其他 | 2,618,407,732 | 2,208,314,919 |
合计 | 160,036,832,783 | 151,998,082,481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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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1、 应付账款 - 续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约人民币201.91亿元(2023年12月31日:
约人民币141.87亿元),主要为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包括账龄超过一年尚未支付的工程或设备质保金等,鉴于债权债务双方仍继续发生业务往来,该款项尚未结清。
22、 合同负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预收用户服务费 | 42,535,728,129 | 41,816,397,650 |
其他 | 4,229,067,273 | 4,395,776,139 |
合计 | 46,764,795,402 | 46,212,173,789 |
合同负债主要为本集团在履行履约义务前向用户收取的预收款。该等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提供服务时确认。
23、 应付职工薪酬
(a)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短期薪酬 | 10,762,036,005 | 57,607,768,146 | 60,383,482,563 | 7,986,321,588 |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 | 644,230,364 | 9,827,361,169 | 9,831,462,937 | 640,128,596 |
内退员工补偿费(注 1) | 220,000 | 30,000 | 190,000 | 60,000 |
离退休后补充福利(注 2) | 3,440,000 | 3,129,737 | 3,459,737 | 3,110,000 |
合计 | 11,409,926,369 | 67,438,289,052 | 70,218,595,237 | 8,629,620,184 |
注1: 根据联通运营公司及所属一家子公司于以前年度与内退员工签署的内退协议,其将
在内退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分期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该等经济补偿已于内退协议签署期间折现后分别由联通运营公司及该子公司全额一次性计入签约期间的费用当中。一年以上应付的部分列示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附注五(29))。
注2: 本集团所属个别子公司向职工提供其他离退休后补充福利,主要包括补充退休金津
贴、医药费用报销及补充医疗保险,该等离退休后补充福利被视为设定受益计划。设定受益计划的现值以到期日与有关离退休后补充福利预计支付期相近的政府债券的利率,按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确定。一年以上应付的部分列示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附注五(29))。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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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 - 续
(b) 短期薪酬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295,005,956 | 45,109,409,428 | 46,112,095,361 | 4,292,320,023 |
职工福利费 | - | 3,226,504,806 | 3,226,504,806 | - |
社会保险费 | 2,057,495,932 | 2,282,879,382 | 4,014,954,754 | 325,420,560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含生育保险) | 187,593,871 | 3,204,115,895 | 3,218,937,572 | 172,772,194 |
工伤保险费 | 17,919,279 | 152,242,090 | 152,518,356 | 17,643,013 |
住房公积金 | 141,663,626 | 4,726,215,969 | 4,707,645,141 | 160,234,454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08,046,197 | 1,295,913,017 | 1,355,493,804 | 648,465,410 |
一次性货币住房补贴(注1) | 2,492,530,450 | - | - | 2,492,530,450 |
其他短期薪酬 | 67,293,844 | 966,845,544 | 966,788,697 | 67,350,691 |
合计 | 10,762,036,005 | 57,607,768,146 | 60,383,482,563 | 7,986,321,588 |
注1: 国务院1998年公布的住房改革政策,企业应停止向员工进行实物分房,而应采用现
金补贴形式实行货币分房。在住房改革政策实施中,企业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及财务能力考虑制定适合本企业的房改方案。另外,还需按属地化原则在各省市内执行当地政府的房改条例。
1998年以前,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网通运营公司”)以优惠价向其符合规定的员工出售员工住房(“优惠出售计划”),根据国务院1998年公布的住房改革政策,网通运营公司取消了优惠出售计划。于2000年,国务院进一步发布通告,说明取消员工住房分配后,须给予符合条件的员工现金补贴,故网通运营公司所属各省分公司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相关详细条例采纳了现金住房补贴计划。根据现金住房补贴计划,对于在优惠出售计划终止前未获分配住房或分配住房不达目标符合资格员工,网通运营公司须支付一笔按其服务年份、职位和其他标准计算的一次性货币住房补贴。网通运营公司据此全额计提了约人民币41.42亿元的现金住房补贴。
于2009年1月,由于网通运营公司已被联通运营公司吸收合并,因此网通运营公司在上述一次性货币住房补贴中的权利和义务由联通运营公司承继。于2024年12月31日,尚有约人民币24.93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4.93亿元)的一次性货币住房补贴尚未支付完毕,对于实际支付金额多于已计提金额,联通集团将补发其差额,如果实际支付金额少于已计提金额,联通运营公司将支付给联通集团。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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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 - 续
(c)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基本养老保险 | 354,962,827 | 6,160,850,068 | 6,218,941,226 | 296,871,669 |
补充养老保险 | 20,429,138 | 2,658,216 | 2,801,852 | 20,285,502 |
失业保险费 | 37,350,271 | 233,828,079 | 236,402,357 | 34,775,993 |
企业年金缴费 | 231,488,128 | 3,430,024,806 | 3,373,317,502 | 288,195,432 |
合计 | 644,230,364 | 9,827,361,169 | 9,831,462,937 | 640,128,596 |
24、 应交税费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交增值税 | (a) | 643,787,282 | 567,453,324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b) | 919,721,486 | 1,878,679,605 |
应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757,981,149 | 626,169,034 | |
应交房产税 | 147,547,679 | 144,119,835 | |
其他 | 246,940,815 | 335,814,260 | |
合计 | 2,715,978,411 | 3,552,236,058 |
(a) 于2024年12月31日,联通运营公司部分分/子公司根据预缴增值税及待抵扣增值税
的预计转回年限,分别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03.75亿元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约人民币3.99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01.11亿元及约人民币4.05亿元)。
(b) 于2024年12月31日,联通运营公司部分子公司实际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超过预计应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约人民币0.59亿元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0.35亿元)。
25、 其他应付款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股利 | (a) | 2,596,402 | 6,191,922 |
其他 | (b) | 14,938,573,103 | 15,143,853,890 |
合计 | 14,941,169,505 | 15,150,045,812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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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5、 其他应付款 - 续
(a) 应付股利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普通股股利 | 2,596,402 | 6,191,922 |
于 2024 年12 月31 日,应付股利余额为联通BVI公司应付联通集团股利人民币2,266,014元以及联创未来武汉(定义见附注七(1))应付少数股东的股利人民币330,388元。
(b) 其他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押金及暂收款 | 7,674,708,873 | 7,326,729,252 | |
应付本集团外的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以及其联营公司款项 | 附注十(6) | 3,212,707,619 | 2,625,859,753 |
应付铁塔公司外的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其他合营和联营企业”)款项 | 附注十(6) | 92,238,776 | 93,743,147 |
应付铁塔公司款项 | 附注十(6) | 12,204,114 | 12,692,483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支出 | 304,798,243 | 276,140,784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附注十二/(注 1) | 1,234,046,016 | 2,070,623,920 |
其他 | 2,407,869,462 | 2,738,064,551 | |
合计 | 14,938,573,103 | 15,143,853,890 |
于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约人民币40.99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59.06亿元),主要为本集团因业务往来尚未结清的押金、保证金及暂收款等。
注1: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确认的负债包含根据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的负债约人民币12.34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
20.71亿元),该负债根据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计量,详见附注十二。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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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附注五(28) | 727,065,531 | 355,151,52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24,816 | 676,844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附注五(53) | 13,418,811,618 | 12,640,119,962 |
合计 | 14,147,901,965 | 12,995,948,334 |
(a)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保证借款 | 3,246,806 | 3,432,424 |
信用借款 | 723,818,725 | 351,719,104 |
合计 | 727,065,531 | 355,151,528 |
27、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 注1 | 2,322,356,228 | 2,379,931,496 |
合计 | 2,322,356,228 | 2,379,931,496 |
注1: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估计用户购买不同税率服务及商品的情
况,将估计的已收对价中增值税部分确认为待转销项税额,已收对价的剩余价款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附注五(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本集团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有固定经营期的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的投资款,本集团将其分类为金融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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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8、 长期借款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保证借款 | (a) | 29,417,768 | 33,188,868 |
信用借款 | (b) | 2,825,170,119 | 2,455,081,397 |
小计 | 2,854,587,887 | 2,488,270,26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附注五(26) | 727,065,531 | 355,151,528 |
合计 | 2,127,522,356 | 2,133,118,737 |
(a) 于2024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包括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含一年内)约人民币
0.29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0.33亿元)。
(b) 于2024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主要包括由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中国农发重点
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提供的政策性优惠贷款约人民币10.97亿元,主要用于中小城市和乡村基础网络建设(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4.44亿元)。
长期借款到期日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1到2年 | 583,884,740 | 586,675,893 |
2到5年 | 1,263,199,842 | 1,209,492,632 |
5年以上 | 280,437,774 | 336,950,212 |
合计 | 2,127,522,356 | 2,133,118,737 |
于202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票面利率范围为0%~2.56%(2023年12月31日:
0%~2.40%)。其中,零利率的借款来自经中国银行转贷的外国政府无息借款。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2023年12月31日:无)。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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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2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付内退员工补偿费 | 309,214 | 448,701 |
应付离退休后补充福利 | 139,521,708 | 116,979,535 |
小计 | 139,830,922 | 117,428,236 |
减:应付内退员工补偿费(流动部分) | 60,000 | 220,000 |
应付离退休后补充福利(流动部分) | 3,110,000 | 3,440,000 |
小计 | 3,170,000 | 3,660,000 |
合计 | 136,660,922 | 113,768,236 |
30、 递延收益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4,983,302,390 | 1,447,799,860 | 1,617,422,135 | 4,813,680,115 |
- 与资产相关 | 4,645,539,787 | 595,995,524 | 888,226,186 | 4,353,309,125 |
- 与收益相关 | 337,762,603 | 851,804,336 | 729,195,949 | 460,370,990 |
其他 | 4,229,085,187 | 1,169,619,113 | 1,983,683,057 | 3,415,021,243 |
合计 | 9,212,387,577 | 2,617,418,973 | 3,601,105,192 | 8,228,701,358 |
31、 股本
于2024年度,本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列示如下: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4年 12月31日 | ||
项目 | 发行新股 | 其他 | ||
股份总数 | 31,803,992,312 | - | (3,411,000) | 31,800,581,312 |
如附注十二所述,本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于2024年度注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3,411,000 股。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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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2、 资本公积
项目 | 注释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发起人出资溢价 | (a) | 7,913,551,905 | - | - | 7,913,551,905 |
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溢价 | (a) | 64,988,457,332 | - | 5,048,280 | 64,983,409,052 |
联通运营公司同一控制下收购 相关电信业务的影响 | (b) | 306,029,961 | - | - | 306,029,961 |
子公司企业改制评估增值的影响 | (c) | 29,996,252 | - | - | 29,996,252 |
与股份期权相关的员工薪酬所 确认金额的影响 | (d) | 300,864,206 | - | - | 300,864,206 |
联通红筹公司为投资西班牙电信 而增发的股份 | (e) | 2,274,479,484 | - | - | 2,274,479,484 |
确认子公司员工行使股份期权所 增加的子公司权益的影响 | (f) | 686,078,232 | - | - | 686,078,232 |
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影响 | (g) | 10,414,323,266 | - | - | 10,414,323,266 |
因所持子公司股份变化对资本 公积的影响 | (h) | (10,578,893,086) | - | - | (10,578,893,086) |
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影响 | (i) | 3,310,271,931 | - | - | 3,310,271,931 |
股份支付 | (j) | 2,032,860,000 | 246,600,000 | - | 2,279,460,000 |
其他 | (k) | 519,276,142 | 74,974,298 | 530,024 | 593,720,416 |
合计 | 82,197,295,625 | 321,574,298 | 5,578,304 | 82,513,291,619 |
注释:
(a) 本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各方实际出资额超过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65%折股比例
计算之实缴注册资本的差额,以及2002年因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2004年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017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18年至2022年向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以及注销回购的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溢价被记录于资本公积。于2024年度,本公司注销回购限制性股票3,411,000股,相应的减少资本公积约人民币505万元。
(b) 于2009年1月,联通运营公司根据转让协议完成了向联通集团和网通集团收购相关
电信业务和资产的交易。本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计算了在同一控制下该等收购对本集团资本公积的影响。由于本公司所属联通运营公司于2007年12月31日完成了对贵州业务的收购,本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计算了在同一控制下收购贵州业务对本集团资本公积的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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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2、 资本公积 - 续
注释: - 续
(c) 本集团的子公司中讯设计院是一家于2008年9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制后设立的企
业,根据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中讯设计院在改制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增值被计入其改制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本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计算了该资产评估增值对本集团资本公积的影响。
(d) 联通红筹公司及其子公司网通红筹公司授予员工的可行权日在2007年1月1日后的
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于等待期内确认相应的费用。
(e) 于2009年10月21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通过向西班牙电信新发行约
6.94亿股股份并购买西班牙电信约0.41亿股股份完成了与西班牙电信的相互投资。为完成该交易联通红筹公司新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约人民币67.12亿元,分别增加了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本和资本溢价。本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计算了该子公司发行股份对本集团资本公积的影响。
(f) 联通红筹公司的部分被授予股份期权的员工行使股份期权,从而增加联通红筹公司
的股本及股本溢价,本公司根据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了对本集团资本公积的影响。
(g) 于2007年度,联通运营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以其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约人民币173
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此外,本公司的子公司中讯设计院是一家于2008年9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制后设立的企业,根据相关企业改制的规定,中讯设计院截至改制日止的未分配利润被全部转入资本公积项下。本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计算了上述事项对本集团资本公积的影响。
(h) 如附注二(1)所述,于2008年10月15日,联通红筹公司与网通红筹公司通过换股方
式完成了两家公司的合并,从而导致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本集团资本公积与本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的因素互抵后减少本集团资本公积约人民币61.18亿元。
由于本公司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分别于2009年10月21日和2009年11月5日完成了与西班牙电信相互投资和回购SKT持有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份的交易导致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使本集团资本公积增加约人民币6.22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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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2、 资本公积 - 续
注释: - 续
(h) - 续
此外,联通红筹公司的部分被授予股份期权的员工行使股份期权导致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持股比例下降。
2017年11月,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间接增持联通红筹公司10.60%股份至持股
43.94%,出资额与联通红筹公司对应持股比例净资产之差人民币4,013,152,167元,减少本集团资本公积。
2019年4月,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智网科技引入战略投资者而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计入资本公积项下,本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计算了上述事项对本集团资本公积的影响。
(i) 于2007年,联通红筹公司向SKT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已全部转换为联通红筹公司股
份,根据换股后本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增加本集团资本公积约人民币31.17亿元。此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亿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已注销)于2010年10月18日完成了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该可转换债券权益部分约人民币5.72亿元根据本公司的持股比例计算约人民币1.94亿元被反映在本集团资本公积项下。
(j) 2018年起,本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度,本集团将当年通过
股份支付获取的服务中约人民币2.47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023年:约人民币2.82亿元)。
(k) 于2023及2024年度,本集团的若干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将因其他股东增资或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等而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计入资本公积项下,本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计算了上述事项对本集团资本公积的影响。
33、 库存股
项目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库存股 | 4,283,838,481 | - | 788,390,016 | 3,495,448,465 |
如附注五(31)及附注十二所述,本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度,本公司注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3,411,000股,相应的减少库存股约人民币846万元,解锁限制性股票314,488,200股,相应减少负债和库存股约人民币77,993万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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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4、 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年初余额 | 本年发生额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年末余额 | |||||
项目 | 本年所得税前 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 税后归属于 少数股东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91,271,267) | 127,762,074 | - | 2,623,688 | 55,067,678 | 70,070,708 | (3,336,203,589)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的变动额(注1) | (7,023,551) | (37,600,000) | - | (4,323,000) | (10,965,869) | (22,311,131) | (17,989,4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注2) | (3,384,452,090) | 165,362,074 | - | 6,946,688 | 66,033,547 | 92,381,839 | (3,318,418,543) |
权益法下不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4,374 | - | - | - | - | 204,374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709,917 | 142,782,119 | - | 4,756,288 | 60,080,760 | 77,945,071 | 188,790,677 |
其中: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357,944 | 19,035,557 | - | 4,756,288 | 5,709,328 | 8,569,941 | 15,067,272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8,456,887 | 124,407,729 | - | - | 54,661,934 | 69,745,795 | 173,118,821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95,086 | (661,167) | - | - | (290,502) | (370,665) | 604,584 |
合计 | (3,262,561,350) | 270,544,193 | - | 7,379,976 | 115,148,438 | 148,015,779 | (3,147,412,912) |
注 1: 如附注三(19)所述,本集团的个别子公司向职工提供其他离退休后补充福利,该福利被视为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所产生的变动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其他综合收益减少约人民币1,097万元(2023年度:减少约人民币78万元)。
注 2: 如附注五(13)所述,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根据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于2024年度,该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约人民币0.66亿元(2023年度:增加约人民币 0.82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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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5、 盈余公积
项目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2,979,003,466 | 518,728,663 | - | 3,497,732,1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于年度决算时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36、 未分配利润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49,298,617,542 | 45,378,842,042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029,899,018 | 8,172,679,25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18,728,663 | 426,072,04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639,901,685 | 3,826,868,866 |
其他 | - | (37,155)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53,169,886,212 | 49,298,617,542 |
于2023年3月8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对现金红利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并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其他股份的股份数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427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3.36亿元。
于2023年11月30日,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对现金红利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并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其他股份的股份数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796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24.91亿元。
于2024年5月28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于2023年度末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对现金红利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其他股份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524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6.39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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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6、 未分配利润 - 续
于2024年9月27日,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对现金红利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其他股份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959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30.00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的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约人民币144.75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36.42亿元)。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
语音通话及月租费 | 20,399,958,555 | 21,206,774,765 |
增值服务 | 30,189,512,985 | 29,190,055,189 |
宽带及移动数据服务 | 154,188,610,700 | 154,747,928,090 |
数据及其他互联网应用收入 | 99,357,611,232 | 89,645,014,405 |
网间结算收入 | 12,602,265,413 | 12,878,281,066 |
电路及网元服务 | 24,260,284,153 | 22,665,718,891 |
其他 | 4,977,265,472 | 4,836,323,169 |
小计 | 345,975,508,510 | 335,170,095,575 |
其他业务收入: | ||
销售通信产品 | 43,613,711,132 | 37,426,698,560 |
合计 | 389,589,219,642 | 372,596,794,135 |
其中:合同产生的收入 | 388,336,645,394 | 371,324,343,177 |
其他收入 | 1,252,574,248 | 1,272,450,958 |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用户提供包括语音、数据接入、电信增值服务、互联网应用等电信服务,以及销售或捆绑销售包括终端在内的通信产品。一般情况下,与个人用户签订的电信服务合同都是月度合同或者预计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合同,与商务用户或政企客户签订的电信服务合同是1至5年的固定期限合同。本集团每月按照固定的单价和实际服务量向大部分用户发出账单,并取得收款权。本集团对于预计期限在一年或更短期限的合同,以及有权按履约义务完成进度向客户发出账单确认收入的合同,采用收入准则允许的实际操作简化处理方法,因此,未披露剩余履约义务的相关信息。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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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续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主营业务成本: | ||
折旧及摊销 | 77,766,887,871 | 79,956,606,036 |
网间结算支出 | 11,224,366,415 | 11,293,889,090 |
人工成本 | 44,877,927,546 | 42,620,946,177 |
网络运行及支撑成本 | 64,320,274,389 | 60,025,644,441 |
技术服务成本 | 17,094,941,398 | 18,802,321,416 |
其他 | 40,595,664,525 | 32,128,342,003 |
小计 | 255,880,062,144 | 244,827,749,163 |
其他业务成本: | ||
销售通信产品成本 | 42,465,728,014 | 36,402,807,041 |
合计 | 298,345,790,158 | 281,230,556,204 |
38、 税金及附加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 474,027,666 | 358,924,732 |
房产税 | 881,900,585 | 832,872,631 |
其他 | 351,298,506 | 350,360,534 |
合计 | 1,707,226,757 | 1,542,157,897 |
39、 销售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销售渠道费用 | 26,521,541,540 | 25,680,066,863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2,068,613,031 | 2,129,893,899 |
用户服务及维系成本 | 3,298,048,915 | 3,340,232,887 |
用户终端接入及维护成本 | 2,856,014,861 | 2,551,496,140 |
其他 | 2,230,547,733 | 2,130,914,593 |
合计 | 36,974,766,080 | 35,832,604,382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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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0、 管理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人工成本 | 14,501,835,490 | 14,940,300,345 |
办公及交通费 | 775,391,186 | 861,295,337 |
折旧及摊销 | 3,587,335,230 | 3,519,853,792 |
差旅费 | 275,996,269 | 302,310,030 |
水电取暖费 | 748,672,210 | 756,310,361 |
房屋短期租赁及相关费用 | 1,888,213,315 | 1,942,701,476 |
规费 | 347,101,484 | 330,237,131 |
专业服务及咨询费 | 423,641,005 | 448,426,991 |
其他 | 855,892,169 | 896,487,868 |
合计 | 23,404,078,358 | 23,997,923,331 |
41、 研发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5,551,431,910 | 5,377,580,075 |
折旧摊销费用 | 2,045,301,719 | 1,378,401,284 |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 | 835,915,157 | 978,314,323 |
直接材料费用 | 18,419,319 | 12,816,302 |
其他 | 383,734,637 | 351,938,732 |
合计 | 8,834,802,742 | 8,099,050,716 |
本集团的研发支出按费用性质列示如下: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职工薪酬 | 6,797,158,629 | 6,433,974,616 |
折旧摊销费用 | 2,049,153,466 | 1,387,089,150 |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 | 3,727,607,000 | 4,328,292,846 |
直接材料费用 | 24,022,392 | 12,816,302 |
其他 | 473,848,530 | 352,486,689 |
合计 | 13,071,790,017 | 12,514,659,60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834,802,742 | 8,099,050,716 |
资本化研发支出(注1) | 4,236,987,275 | 4,415,608,887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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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1、 研发费用 - 续
本集团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列示如下: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
开发支出项目(注1) | 3,111,966,482 | 4,236,987,275 | 4,510,016,558 | 2,838,937,199 |
注1: 本集团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由若干单项不重大的研发项目构成。
于 2024 年12月31日,本集团开发支出余额中包含尚在开发中的数据资源约人民币2.12亿元,从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约人民币1.89亿元,主要包含为现有数据产品和服务提供支撑的行业数据库和模型等。
42、 财务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1,543,338,465 | 1,716,820,391 |
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 | 116,404,836 | 145,445,829 |
减:资本化利息 | 4,537,534 | 16,143,287 |
净利息支出 | 1,655,205,767 | 1,846,122,933 |
减:利息收入 | 1,981,302,376 | 2,105,623,781 |
净汇兑收益 | 25,783,395 | (54,771,075) |
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 | 22,761,106 | 55,562,236 |
合计 | (277,552,108) | (258,709,687) |
43、 其他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75,489,321 | 606,479,161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25,921,926 | 351,651,086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23,745,386 | 1,911,535,664 | |
其他 | 151,110,263 | 35,502,519 | |
合计 | 1,876,266,896 | 2,905,168,430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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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4、 投资收益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益(注1) | 156,069,199 | 159,027,88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30,765,927 | 4,193,076,844 |
其他 | 479,805,944 | 453,569,916 |
合计 | 4,666,641,070 | 4,805,674,640 |
注1: 于2024年度,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益主要包括西班牙电信宣布向本
集团所属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1.45亿元(2023年:约人民币
1.48亿元)。
45、 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应收账款 | 6,877,468,996 | 5,825,669,212 |
其他应收款 | (1,107,464) | 53,112,385 |
其他 | 95,801,994 | 262,470,914 |
合计 | 6,972,163,526 | 6,141,252,511 |
46、 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存货跌价准备 | 303,491,259 | 174,216,579 |
合同资产 | (930,725) | (5,155,600) |
其他 | 44,733,271 | 45,913,458 |
合计 | 347,293,805 | 214,974,437 |
4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 计入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2,784,322,201 | (770,347,403) | 2,784,322,201 |
在建工程处置收益/(损失) | 3,262,396 | (4,710,642) | 3,262,39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13,092,931) | (4,835,124) | (13,092,931) |
其他 | 52,875,809 | 1,497,274 | 52,875,809 |
合计 | 2,827,367,475 | (778,395,895) | 2,827,367,475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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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8、 营业外收支
(a) 营业外收入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 计入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
违约赔款收入 | 318,424,473 | 257,494,179 | 318,424,473 |
政府补助 | 3,274,023 | 906,071 | 3,274,023 |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 2,058,752,069 | 145,379,015 | 2,058,752,069 |
其他 | 374,962,418 | 268,280,876 | 374,962,418 |
合计 | 2,755,412,983 | 672,060,141 | 2,755,412,983 |
(b) 营业外支出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 计入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
违约赔偿支出 | 88,395,276 | 73,570,344 | 88,395,276 |
捐赠支出 | 2,030,854 | 1,435,877 | 2,030,854 |
非流动资产报废 | 74,932,546 | 521,861,899 | 74,932,546 |
其他 | 198,096,325 | 208,706,964 | 198,096,325 |
合计 | 363,455,001 | 805,575,084 | 363,455,001 |
49、 所得税费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当期所得税 | 4,252,770,739 | 4,720,606,779 |
加:递延所得税 | 238,160,225 | (723,749,214) |
合计 | 4,490,930,964 | 3,996,857,565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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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9、 所得税费用 - 续
(a) 按法定税率计算之所得税与实际所得税费用调整如下:
注释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利润总额 | 25,091,515,224 | 22,709,522,469 | |
按25%计算的所得税 | 6,272,878,806 | 5,677,380,617 | |
所得税影响调整: | |||
加: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64,131,374 | 460,207,224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 收益的影响 | (942,501,070) | (983,078,799) | |
当期汇算清缴差异 | (1) | 71,661,454 | (7,921,08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 | (31,862,367) | (51,022,008)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 | 39,960,112 | 22,967,3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 | (284,964,695) | (200,620,71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5) | (1,098,372,650) | (921,054,972) |
所得税费用 | 4,490,930,964 | 3,996,857,565 |
(1) 本集团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前期与税务机关就部分税前可抵扣项目的
认定存在差异,经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退回/补缴企业所得税。
(2) 本公司的个别子公司运营状况改善实现盈利,因而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可抵扣亏损。
(3) 本集团管理层预计在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税利润用于弥补个别子公司
的可抵扣亏损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包括本集团中的若干子公司及分公司享受的优惠税率及
境外子公司不同税率的影响,参见附注四(2)(b)、附注四(2)(c)及附注四(2)(d)。
(5) 根据所得税法,联通运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实行100%(2023年:100%)加计扣除。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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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9、 所得税费用 - 续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变动如下: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年初余额 | 816,684,514 | 469,033,316 |
计入利润表的递延所得税 | 405,542,046 | 314,239,918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递延所得税 | 6,655,311 | (6,576,857) |
计入资本公积的递延所得税 | 26,713,001 | 39,988,137 |
年末余额 | 1,255,594,872 | 816,684,514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年初余额 | 1,721,977,525 | 2,120,431,495 |
计入利润表的递延所得税 | 643,702,271 | (409,509,296)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递延所得税 | 14,035,287 | 11,055,326 |
年末余额 | 2,379,715,083 | 1,721,977,525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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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9、 所得税费用 - 续
(c)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包括以下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i)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 年12月31 日 | ||||
项目 | 注释 | 可抵扣或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 可抵扣或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2) | 101,983,907 | 20,529,479 | 101,983,907 | 20,529,479 |
存货跌价准备 | (2) | 205,292,352 | 50,697,832 | 171,207,533 | 41,415,938 |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3) | 25,939,957,138 | 5,917,889,486 | 20,348,944,893 | 4,743,033,357 |
尚未抵扣的预提费用 | (4) | 33,434,794,173 | 8,219,280,689 | 26,309,489,622 | 6,505,280,977 |
递延收益/合同负债 | (5) | 9,286,350,903 | 2,312,311,967 | 9,987,140,532 | 2,490,114,783 |
已计提尚未发放的职工福利开支 | (6) | 1,535,677,446 | 371,997,021 | 3,694,501,989 | 910,486,157 |
集团内部购销业务未实现净利润 | (7) | 1,962,589,947 | 491,645,273 | 1,925,824,454 | 483,547,721 |
与联营企业交易未实现净利润 | (11) | 218,528,157 | 54,632,039 | 479,307,574 | 119,826,893 |
无形资产摊销差异 | (12) | 3,715,441,083 | 918,165,044 | 2,426,067,472 | 594,252,631 |
可抵扣亏损 | 734,705,552 | 165,462,330 | 75,371,261 | 11,308,123 | |
租赁负债 | (14) | 37,641,017,418 | 9,387,600,620 | 43,257,059,281 | 10,799,529,027 |
其他权益工具/其他债权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 (10) | 50,606,859 | 7,475,750 | 6,855,017 | 1,571,341 |
尚未解锁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 569,858,220 | 137,829,025 | 495,004,789 | 120,180,600 | |
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 | (15) | 4,016,376,879 | 1,004,094,220 | 3,323,234,484 | 830,808,621 |
其他 | 696,161,138 | 155,258,091 | 794,648,835 | 187,976,104 | |
小计 | 120,109,341,172 | 29,214,868,866 | 113,396,641,643 | 27,859,861,752 | |
互抵金额 | (1) | (27,959,273,994) | (27,043,177,238) | ||
互抵后的金额 | 1,255,594,872 | 816,684,51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3) | 85,637,558,818 | 21,433,740,535 | 73,547,365,069 | 18,303,798,953 |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核算差异 | (8) | 840,949,532 | 138,756,673 | 893,188,921 | 147,376,172 |
改制评估增值 | (9) | 52,298,083 | 7,844,712 | 32,042,056 | 4,806,308 |
其他权益工具/其他债权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 (10) | 228,657,160 | 38,840,862 | 148,018,780 | 24,805,575 |
使用权资产 | (14) | 34,556,672,957 | 8,636,913,408 | 40,937,467,231 | 10,215,396,184 |
其他 | 335,328,904 | 82,892,887 | 277,234,926 | 68,971,571 | |
小计 | 121,651,465,454 | 30,338,989,077 | 115,835,316,983 | 28,765,154,763 | |
互抵金额 | (1) | (27,959,273,994) | (27,043,177,238) | ||
互抵后的金额 | 2,379,715,083 | 1,721,977,525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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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9、 所得税费用 - 续
(c)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包括以下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 续
(ii) 注释
以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是根据本集团在各期间因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计算。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考虑了当时有关税务法规及市场发展情况,可以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这些暂时性差异的详细说明如下:
(1)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集团内受同一纳税征管部门管理的同一纳税实体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进行分析,如果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项下;如果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项下。
(2)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有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能在未来为本集团抵扣以后年度
的所得税进行评估。按税务法规的有关规定,当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虽然不得在当期税前列支,但期后可于相关资产的减值损失实现时在税前列支。这些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根据减值前的金额通过折旧和摊销在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本集团对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资产减值准备对应的所得税的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所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本集团计提的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产生。根据税收相关法规,实际损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后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因此,本集团将尚未形成实际损失的信用损失准备所对应的所得税的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将形成实际损失的信用损失准备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后于所得税前扣除,同时转回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 本集团对本年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成本费用在合理估计的基础上进行预提。而根
据中国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成本费用应该按照实际发生额在税前列支,对于没有明确证据的预提费用不得在税前列支,因此本集团对估计预提的成本费用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该等估计预提成本费用实际支付时,将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转回。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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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9、 所得税费用 - 续
(c)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包括以下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 续
(ii) 注释 - 续
(5) 在税法下与资产相关以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当期计入应税收入并缴纳所
得税,而在会计上将在以后递延收益摊销期间确认收入,由此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实施积分奖励计划,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用户在未来购买本集团商品或服务时可兑换抵扣的奖励积分。分摊比例按照奖励积分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本集团将分摊至奖励积分的金额予以递延并在积分兑换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但是根据税法要求,当本集团就向用户收取或应收现金时即已产生纳税义务,而非在积分兑换或到期的当期。因此,年末未兑换的积分奖励计划(列示为合同负债)对应的所得税影响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6) 本集团位于中国境内的若干子公司年末有未支付的工资。根据中国税收法规的有关
规定,年末未发放的工资薪金在以后期间实际发放时或一定比例内计提的企业年金在缴纳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在实际发放/缴纳期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由此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7) 本集团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抵销构成会计与税务上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其所得税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8) 中讯设计院、中国联通(香港)运营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会
计与税务上存在差异,此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9) 中讯设计院和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院”)进行公司制改建时确认
了相关资产的评估增值,并按评估值作为基础计提折旧及摊销;而根据所得税法规定,中讯设计院和规划设计院仍按原计税基础,即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并按历史成本计提折旧和摊销并计算应交所得税,因此资产评估增值的所得税影响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1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集团每一会计期间会确认本集团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本集团持有该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期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实际处置或出售该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时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将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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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9、 所得税费用 - 续
(c)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包括以下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 续
(ii) 注释 - 续
(11) 由于出售铁塔资产未实现利润中按本集团持股比例享有部分构成会计与税务上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其所得税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 本集团部分软件的摊销年限在会计与税务上存在差异,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
税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3) 本集团于 2014 年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算折旧或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法与会计上折旧年限差异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14) 由于适用新租赁准则,本集团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所得税法
认可的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自2023年1月1日起,本集团适用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15) 本集团于2022年对光缆类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进行了调整,相关残值率在会计与税
务上存在差异,其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d)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562,413,949 | 9,681,464,948 |
可抵扣亏损 | 366,413,395 | 334,022,411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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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49、 所得税费用 - 续
(e)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2024 年度 | - | 7,388 |
2025 年度 | 9,959 | 9,959 |
2026 年度 | 4,547,015 | 6,254,093 |
2027 年度 | 7,433,436 | 15,944,759 |
2028 年度 | 21,460,215 | 21,460,215 |
2029年度及以后 | 332,962,770 | 290,345,997 |
合计 | 366,413,395 | 334,022,411 |
50、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9,029,899,018 | 8,172,679,256 |
减:限制性股票影响 | 140,866,425 | 211,672,393 |
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8,889,032,593 | 7,961,006,863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30,488,525,610 | 30,451,405,764 |
基本每股收益 | 0.292 | 0.261 |
(b) 稀释每股收益
于2024年度,本公司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无稀释性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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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51、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a)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违约赔款收入 | 152,556,656 | 103,679,656 |
政府补助 | 1,447,799,860 | 1,715,452,874 |
其他 | 3,750,424,650 | 3,100,302,975 |
合计 | 5,350,781,166 | 4,919,435,505 |
(b)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办公及交通费 | 775,391,186 | 861,295,337 |
水电及取暖费 | 748,672,210 | 756,310,361 |
差旅费 | 275,996,269 | 302,310,030 |
违约赔偿支出 | 88,395,276 | 73,570,344 |
其他 | 5,085,377,331 | 3,486,178,863 |
合计 | 6,973,832,272 | 5,479,664,935 |
(c) 收到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回其他债权投资 | 22,190,000,000 | 16,900,000,000 |
收到合营及联营企业分派的股利 | 2,131,715,335 | 1,395,917,415 |
收回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3,997,157 | 1,690,931,206 |
合计 | 25,595,712,492 | 19,986,848,621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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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51、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 续
(c) 收到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续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存期为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及限制性存款的减少 | 13,015,682,594 | 12,815,337,500 |
财务公司收回贷款 | 8,000,000,000 | 5,700,000,000 |
其他 | 15,317,002 | - |
合计 | 21,030,999,596 | 18,515,337,500 |
(d) 支付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增加 | 6,020,000,000 | 23,403,992,856 |
对合营及联营企业投资增加 | 152,000,000 | 780,5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 1,061,706,438 | 1,229,990,3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增加 | - | 5,000,007,000 |
合计 | 7,233,706,438 | 30,414,490,156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存期为3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及限制性存款的增加 | 27,218,840,000 | 11,015,682,594 |
购买存期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 | 15,000,000,000 | - |
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 8,400,000,000 | 5,700,000,000 |
合计 | 50,618,840,000 | 16,715,682,594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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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51、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 续
(e)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减少 | - | 1,542,073,087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净增加 | 485,274,649 | - |
合计 | 485,274,649 | 1,542,073,087 |
(f)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净减少 | - | 230,669,359 |
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及其他手续费 | 56,718,768 | 9,944,932 |
偿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12,887,003,141 | 12,102,819,857 |
少数股东退出 | - | 423,908 |
向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少数股东分红 | 17,568,775 | 107,213,900 |
向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少数股东退出支付的金额 | - | 301,785,000 |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增加 | 874,178,071 | - |
合计 | 13,835,468,755 | 12,752,856,956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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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51、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 续
(g)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2023年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 |||
项目 | 12 月 31 日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12月31日 |
短期借款 | 680,625,444 | 710,000,000 | 648,583 | 680,625,444 | - | 710,648,583 |
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 | 2,488,270,265 | 781,621,592 | 60,898,655 | 476,202,625 | - | 2,854,587,887 |
租赁负债(包括一年内到期) | 43,257,059,281 | - | 10,664,624,432 | 14,430,341,606 | 1,850,324,689 | 37,641,017,418 |
其他应付款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 2,300,914,916 | 485,274,649 | - | - | - | 2,786,189,565 |
其他应付款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070,623,920 | - | - | 56,647,168 | 779,930,736 | 1,234,046,0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11,268,875 | - | 95,139,025 | 13,973,255 | - | 692,434,645 |
合计 | 51,408,762,701 | 1,976,896,241 | 10,821,310,695 | 15,657,790,098 | 2,630,255,425 | 45,918,924,114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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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51、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 续
(h)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净额列报的项目 | 抵销金额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银行间项目市场交易 | 257,100,000,000 | 本集团之子公司财务公司 在银行间市场对相关资金 产品进行交易 | 周转快、金额大、 期限短项目的 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 38,661,203,076 | 本集团之子公司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 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
法定存款准备金 | 2,759,547,927 | 本集团之子公司财务公司存放于央行的各种款项 | 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
5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合并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合并净利润 | 20,600,584,260 | 18,712,664,904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347,293,805 | 214,974,437 |
信用减值损失 | 6,972,163,526 | 6,141,252,511 |
固定资产折旧 | 56,529,291,332 | 59,773,225,47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3,363,468,234 | 12,833,524,418 |
无形资产摊销 | 6,206,459,177 | 5,974,555,19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91,997,882 | 1,563,285,714 |
经营性长期待摊费用增加 | (557,388,656) | (585,027,761) |
处置及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 净(收益)/损失 | (797,173,614) | 1,180,404,437 |
以股份为基础支付的员工薪酬 | 247,337,621 | 282,951,73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8,631,477) | (113,605,893) |
财务费用 | 1,682,539,973 | 1,847,097,832 |
投资收益 | (4,666,641,070) | (4,805,674,6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405,542,046) | (314,239,9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 643,702,271 | (409,509,296) |
存货的增加 | (376,586,542) | (93,985,98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32,049,829,484) | (27,751,950,37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22,271,971,516 | 29,891,686,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255,016,708 | 104,341,628,980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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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5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续
(a)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续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使用权资产的增加 | 9,121,285,967 | 8,505,114,984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28,309,748,895 | 47,568,046,270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47,568,046,270 | 55,154,382,422 |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176,816,287 | 169,166,140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169,166,140 | 182,574,6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 (19,250,647,228) | (7,599,744,630) |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现金 | 28,309,748,895 | 47,568,046,270 |
其中:库存现金 | 196,871 | 321,3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309,552,024 | 47,567,724,960 |
其他货币资金 | 176,816,287 | 169,166,1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86,565,182 | 47,737,212,410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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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 续
53、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情况
使用权资产
房屋建筑物 | 通信设备 | 其他 | 合计 | |
原值 | ||||
年初余额 | 19,199,575,391 | 75,410,910,509 | 2,288,501,709 | 96,898,987,609 |
本年增加 | 4,050,330,653 | 4,465,844,598 | 605,110,716 | 9,121,285,967 |
本年减少 | 3,124,270,939 | 2,634,694,782 | 285,211,529 | 6,044,177,250 |
年末余额 | 20,125,635,105 | 77,242,060,325 | 2,608,400,896 | 99,976,096,326 |
累计折旧 | ||||
年初余额 | 10,288,472,148 | 41,191,791,909 | 1,282,906,762 | 52,763,170,819 |
本年计提 | 3,965,055,450 | 8,748,823,076 | 649,589,708 | 13,363,468,234 |
本年减少 | 2,979,396,709 | 984,872,268 | 229,583,584 | 4,193,852,561 |
年末余额 | 11,274,130,889 | 48,955,742,717 | 1,702,912,886 | 61,932,786,492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8,851,504,216 | 28,286,317,608 | 905,488,010 | 38,043,309,834 |
年初 | 8,911,103,243 | 34,219,118,600 | 1,005,594,947 | 44,135,816,790 |
租赁负债
项目 | 附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租赁负债总额 | 37,641,017,418 | 43,257,059,28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附注五(26) | 13,418,811,618 | 12,640,119,962 |
合计 | 24,222,205,800 | 30,616,939,319 |
项目 | 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 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相关费用 | 2,227,889,320 | 2,100,254,089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 可变租赁付款额 | (1) | 8,999,408,872 | 8,096,982,147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3,635,014,227 | 23,621,615,786 |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主要包括为获取
铁塔资产、通信设备及相关资产使用权而支付的相关款项,该等款项以使用量或销售额为基础进行计量,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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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除新设和投资方式导致若干子公司(附注七(1)(a))本年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注销2家子公司外,2024年本集团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千元) | 直接 | 间接 |
联通BVI公司 | (英属) 维尔京群岛 | (英属) 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美元150 | 82.10 | - |
联通红筹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港币280,085,248 | - | 43.94 |
联通运营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电信业务 | 225,392,084 | - | 43.94 |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联通华盛”)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销售手机、通信产品及提供相关客户服务 | 610,527 | - | 43.94 |
联通支付有限公司(“联通支付”)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第三方支付 | 250,000 | - | 43.94 |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联通云数据”)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 | 4,000,000 | - | 43.94 |
中国联通(缅甸)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缅甸运营”) | 缅甸 | 缅甸 | 通信服务 相关业务 | 美元3,650 | - | 43.94 |
中国联通(新加坡)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新加坡运营”)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电信业务 | 80,000 | - | 43.94 |
中国联通(南非)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南非运营”) | 南非 | 南非 | 电信业务 | 南非兰特51,206 | - | 43.94 |
中国联通(澳大利亚)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澳大利亚运营”)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电信业务 | 澳元17,686 | - | 43.94 |
中国联通(俄罗斯)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俄罗斯运营”) | 俄罗斯 | 俄罗斯 | 电信业务 | 卢布 127,453 | - | 43.94 |
中国联通(墨西哥)运营有限公司 (“ 联通墨西哥运营”) | 墨西哥 | 墨西哥 | 电信业务 | 墨西哥比索 88,000 | - | 43.94 |
中国联通(马来西亚)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马来西亚运营”)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电信业务 | 马来西亚元3,200 | - | 43.94 |
中国联通(泰国)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泰国运营”) | 泰国 | 泰国 | 电信业务 | 泰铢1,040 | - | 43.94 |
中国联通(韩国)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韩国运营”) | 韩国 | 韩国 | 电信业务 | 韩元300,000 | - | 43.94 |
中国联通(越南)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越南运营”) | 越南 | 越南 | 电信业务 | 越南盾2,276,000 | - | 43.94 |
中国联通(柬埔寨)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柬埔寨运营”) | 柬埔寨 | 柬埔寨 | 电信业务 | 瑞尔2,240,000 | - | 43.94 |
中国联通(印度尼西亚)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印度尼西亚运营”)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电信业务 | 印尼盾20,000,000 | - | 43.94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8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 续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续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千元) | 直接 | 间接 |
中国联通(菲律宾)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菲律宾运营”) | 菲律宾 | 菲律宾 | 电信业务 | 菲律宾比索10,301 | - | 43.94 |
中国联通(巴西)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巴西运营”) | 巴西 | 巴西 | 电信业务 | 雷亚尔 36,255 | - | 43.94 |
中国联通(巴西)控股有限公司 (“联通巴西控股”) | 巴西 | 巴西 | 投资控股 | 雷亚尔 36,378 | - | 43.94 |
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通创投”)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创业投资业务 | 10,000,000 | - | 43.94 |
小沃科技有限公司(“小沃科技”)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互联网及 电信增值业务 | 200,000 | - | 43.94 |
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网科技”)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汽车信息化服务 | 246,796 | - | 30.27 |
国际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港币 2,625,097 | - | 43.94 |
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金融服务 | 3,000,000 | - | 39.99 |
联通联合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联投北京”)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创业投资业务 | 5,000 | - | 43.94 |
联创黔线(贵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创贵州”) | 中国,贵州省 | 中国,贵阳市 | 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 | 10,000 | - | 26.36 |
联通新兴(北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投资中心”)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创业投资业务 | 200,000 | - | 43.50 |
联通(山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山东”) | 中国,山东省 | 中国,济南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50,000 | - | 43.94 |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广东”)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州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50,000 | - | 43.94 |
联通(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浙江”) | 中国,浙江省 | 中国,杭州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福建”) | 中国,福建省 | 中国,福州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山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山西”) | 中国,山西省 | 中国,太原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雄安”) | 中国,河北省 | 中国,保定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302,713 | - | 43.94 |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四川”) | 中国,四川省 | 中国,成都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辽宁”) | 中国,辽宁省 | 中国,沈阳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上海”)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江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江苏”) | 中国,江苏省 | 中国,南京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黑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黑龙江”) | 中国,黑龙江省 | 中国,哈尔滨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43.94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09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 续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续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千元) | 直接 | 间接 |
北京医疗健康大模型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数据处理 | 500,000 | - | 43.94 |
联通灵境视讯(江西)科技有限公司 (“灵境视讯”) | 中国,江西省 | 中国,南昌市 | 互联网及 增值电信业务 | 10,000 | - | 43.94 |
联通旅游(北京)有限公司 (“联通旅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旅游业务及 信息服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视频科技有限公司(“联通视频”)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视频及手机视频的技术研发、咨询、转让、推广以及增值电信服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通融资租赁”)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天津市 | 融资租赁业务 | 5,000,000 | - | 43.94 |
联通物联网有限责任公司 (“联通物联网”) | 中国,江苏省 | 中国,南京市 | 物联网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 | 1,000,000 | - | 43.94 |
联通高新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 (成都)有限公司(“大数据成都”) | 中国,四川省 | 中国,成都市 | 提供大数据服务、云计算、云基础设施服务 | 10,000 | - | 22.41 |
联通沃悦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联通沃悦读”) | 中国,湖南省 | 中国,长沙市 | 互联网内容服务 | 51,000 | - | 43.94 |
联通沃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联通沃文化”)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州市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智网睿行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智网睿行”) | 中国,四川省 | 中国,成都市 | 智能交通系统 产品的技术 推广服务 | 10,000 | - | 24.21 |
云景文旅科技有限公司(“云景文旅”) | 中国,贵州省 | 中国,贵阳市 | 旅游和大数据业务、数据分析、处理和应用服务 | 25,000 | - | 35.15 |
河南产业互联网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联合”) | 中国,河南省 | 中国,郑州市 | 信息和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17.58 |
沃百富信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联通沃百富”)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 | 43.94 |
江西政通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政通”) | 中国,江西省 | 中国,宜春市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30,000 | - | 22.41 |
联通创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创投上海”)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创业投资业务 | 40,000 | - | 30.76 |
联宽(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联宽武汉”)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武汉市 | 股权投资 | 10,500 | - | 38.43 |
联创未来(武汉)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创未来武汉”)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武汉市 | 股权投资 | 1,760,000 | - | 27.08 |
河北视音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视音”) | 中国,河北省 | 中国,石家庄市 | 其他技术 推广服务 | 10,000 | - | 30.76 |
临港数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临港数智”)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互联网数据及 安全服务、 云计算服务 | 1,000,000 | - | 43.94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0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 续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续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千元) | 直接 | 间接 |
联通西部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部创新”) | 中国,陕西省 | 中国,西咸新区 | 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北京)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北京”)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吉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吉林”) | 中国,吉林省 | 中国,长春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安徽)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安徽”) | 中国,安徽省 | 中国,合肥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江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江西”) | 中国,江西省 | 中国,南昌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河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河南”) | 中国,河南省 | 中国,郑州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100,000 | - | 43.94 |
联通(湖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湖北”)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武汉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湖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湖南”) | 中国,湖南省 | 中国,长沙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海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互联网海南”) | 中国,海南省 | 中国,海口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云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云津智慧”) | 中国,四川省 | 中国,成都市 | 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开发 | 100,000 | - | 23.26 |
重庆数智融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数智”)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技术开发及 应用、集成创新 及运营 | 100,000 | - | 30.76 |
联通(浙江)云数据有限公司 (“浙江云数据”) | 中国,浙江省 | 中国,湖州市 | 大数据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 40,000 | - | 43.94 |
联通(廊坊)云数据有限公司 (“廊坊云数据”) | 中国,河北省 | 中国,廊坊市 | 第一类增值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 30,000 | - | 43.94 |
联通智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联通智产”)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互联网数据服务; 5G通信技术服务; 人工智能行业 应用服务; | 1,200,000 | - | 43.94 |
联通(天津)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市 | 中国,天津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内蒙古)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内蒙古 | 中国,呼和浩特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广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广西 | 中国,南宁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重庆)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贵州)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贵州省 | 中国,贵阳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1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 续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续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千元) | 直接 | 间接 |
联通(陕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省 | 中国,西咸新区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甘肃)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甘肃省 | 中国,兰州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宁夏)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宁夏 | 中国,中卫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新疆)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新疆 | 中国,乌鲁木齐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数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州市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280,000 | - | 20.4 |
云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互联网接入及 相关服务 | 300,000 | - | 21.09 |
中国联通(中东)运营有限公司* | 阿联酋 | 阿联酋 | 电信业务 | 阿联酋迪拉姆10,250 | - | 43.94 |
中国联通(香港)创新研究院有限 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港币100,000 | - | 43.94 |
中国联通(澳门)运营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电信业务 | 澳门元$22,856 | - | 43.94 |
联通(广东)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有 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州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00 | - | 43.94 |
联通(怀来)大数据创新产业有限 公司* | 中国,河北省 | 中国,张家口市 | 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开发 | 50,000 | - | 43.94 |
联通数据智能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省 | 中国,杭州市 |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 1,500,000 | - | 43.94 |
联通(云南)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云南省 | 中国,昆明市 | 信息及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联通(青海)绿电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联通(青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青海省 | 中国,西宁市 | 信息及系统集成业务 | 50,000 | - | 43.94 |
乡村振兴(重庆)数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重庆市 | 中国,重庆市 | 增值电信业务,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 100,000 | - | 30.76 |
联通新沃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创业投资业务 | 12,000 | - | 34.27 |
联通广新壹号(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州市 | 投资咨询服务 | 3,045,000 | - | 33.37 |
*为2024年新增的子公司。
联通智育(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被其直接控股母公司创投上海吸收合并后注销。联通博创(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9月注销。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2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 续
(2)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千元) | 直接 | 间接 |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数科”)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信息及 系统集成业务 | 9,689,831 | - | 43.94 |
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通在线”)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互联网及 电信增值业务 | 400,000 | - | 43.94 |
北京沃数媒广告有限公司(“沃数媒”)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广告设计、 制作、代理和 发布服务 | 20,000 | - | 43.94 |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规划设计院”)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为通信行业信息 项目和建设项目 提供咨询、 勘察、 设计和承包服务 | 264,227 | - | 43.94 |
中国联通(香港)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香港运营”)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电信业务 | 港币1,510,100 | - | 43.94 |
中国联通(美洲)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美洲运营”) | 美国 | 美国 | 电信业务 | 美元500 | - | 43.94 |
中国联通(欧洲)运营有限公司 (“联通欧洲运营”) | 英国 | 英国 | 电信业务 | 英镑4,861 | - | 43.94 |
中国联通(日本)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联通日本运营”) | 日本 | 日本 | 电信业务 | 日元366,000 | - | 43.94 |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讯设计院”)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为通信行业信息项目和建设项目提供咨询、 勘察、设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 | 573,333 | - | 32.96 |
联通信息导航有限公司 (“联通信息导航”)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电信客户服务 | 6,825,088 | - | 43.94 |
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华夏邮电”) | 中国,河南省 | 中国,郑州市 | 工程咨询及监理 | 50,100 | - | 43.94 |
郑州凯成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凯成”) | 中国,河南省 | 中国,郑州市 | 物业服务 | 2,200 | - | 43.94 |
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安全”)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开发及 互联网信息服务 | 1,000,000 | - | 43.94 |
广东联通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通建”)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州市 | 提供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业务与技术服务 | 80,000 | - | 43.94 |
云盾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云盾智慧”)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软件开发,技术提升和开发服务 | 100,000 | - | 22.41 |
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一汽通信”) | 中国,吉林省 | 中国,长春市 | 电信业务 | 86,458.6 | - | 22.41 |
注: 上述披露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本集团实际享有的权益比例。对于本集团持股比例低于
50%的子公司,本集团根据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拥有主导这些子公司相关活动的多数投票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3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续
(b)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享有的 权益比例 | 本年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损益 | 本年向少数股东 宣告分派的股利 | 年末少数股东 权益余额 |
联通红筹公司及其子公司 | 56.06% | 11,570,688,105 | 6,588,970,427 | 203,941,501,789 |
联通BVI 公司及其子公司 | 17.90% | 11,570,685,242 | 6,588,970,427 | 203,941,501,825 |
注: 本公司直接持有联通BVI公司82.10%的股份。同时,如附注二(1)所述,联通BVI
公司直接持有联通红筹公司53.52%的股份,并通过与联通集团BVI 公司签署《一致行动方协议》控制联通红筹公司。
(c)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下表列示了上述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是本集团内部交易抵销前的金额,但是经过了合并日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
联通红筹公司及其子公司(注)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158,800,192,058 | 158,022,162,170 |
非流动资产 | 514,018,964,663 | 504,805,700,134 |
资产合计 | 672,819,156,721 | 662,827,862,304 |
流动负债 | 270,672,320,184 | 263,651,496,669 |
非流动负债 | 38,068,712,737 | 44,624,124,950 |
负债合计 | 308,741,032,921 | 308,275,621,619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389,589,219,642 | 372,596,794,135 |
净利润 | 20,544,871,812 | 18,646,563,897 |
其他综合收益 | 263,164,216 | 319,377,420 |
综合收益总额 | 20,808,036,028 | 18,965,941,3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91,198,703,574 | 104,297,407,529 |
注: 联通BVI公司并未开展实质业务,故此处仅列示联通红筹公司相关信息。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4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合营企业 | ||
- 重要的合营企业 | 11,331,386,989 | 10,183,514,625 |
-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 | 121,245,375 | 56,124,650 |
联营企业 | ||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41,077,180,059 | 40,344,721,019 |
-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 | 4,015,522,429 | 3,873,497,204 |
小计 | 56,545,334,852 | 54,457,857,498 |
减:减值准备 | 34,941,715 | 30,063,415 |
合计 | 56,510,393,137 | 54,427,794,083 |
3、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于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的重要合营企业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联”)。招联是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的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提供消费金融咨询等服务。本集团的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持有招联50%的股份。
招联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资产合计 | 163,751,119,985 | 176,421,402,290 |
负债合计 | 141,088,346,008 | 156,054,373,040 |
净资产 | 22,662,773,977 | 20,367,029,250 |
对合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331,386,989 | 10,183,514,625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17,317,691,345 | 19,601,651,901 |
净利润 | 3,015,744,728 | 3,600,195,741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015,744,728 | 3,600,195,741 |
本年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60,000,000 | 150,0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5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4、 不重要合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本集团所拥有净利润的份额合计数 | (26,820,184) | 3,084,603 |
本集团所拥有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合计数 | - | - |
本集团所拥有综合收益总额的份额合计数 | (26,820,184) | 3,084,603 |
本集团对该等合营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合计数 | 121,245,375 | 56,124,650 |
5、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于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的重要联营企业为铁塔公司。铁塔公司是一家在北京市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建设、维护和运营通信铁塔及其配套设施等服务。本集团的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持有铁塔公司20.65%的股份。
铁塔公司 |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91,360,120,163 | 78,082,356,289 |
非流动资产 | 241,473,909,347 | 247,923,908,396 |
资产合计 | 332,834,029,510 | 326,006,264,685 |
流动负债 | 75,798,630,249 | 63,931,533,113 |
非流动负债 | 57,054,988,148 | 64,379,487,498 |
负债合计 | 132,853,618,397 | 128,311,020,611 |
净资产 | 199,980,411,113 | 197,695,244,074 |
调整为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权益 | 41,295,708,216 | 40,824,028,593 |
递延实现的本集团出售铁塔资产收益调整 | (218,528,157) | (479,307,574)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 41,077,180,059 | 40,344,721,01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37,696,622,578 | 27,008,605,881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97,771,598,978 | 94,009,470,930 |
净利润 | 10,730,006,242 | 9,750,506,254 |
其他综合收益 | (3,167,916) | 6,153,160 |
综合收益总额 | 10,726,838,326 | 9,756,659,414 |
本年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755,140,460 | 1,174,697,446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6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续
6、 不重要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2024年 | 2023年 | |
本集团所拥有净利润的份额合计数 | 73,392,874 | 115,700,261 |
本集团所拥有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合计数 | (4,454) | (302,532) |
本集团所拥有综合收益总额的份额合计数 | 73,388,420 | 115,397,729 |
本集团对该等联营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合计数 | 4,015,522,429 | 3,873,497,204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1、 金融风险因素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金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价格风险、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及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风险管理计划是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尽可能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a)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也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承受因多种不同货币产生的外汇风险,主要涉及美元、港币和欧元等,如以外币支付款项予设备供货商和承办商或贷款人等情况下,即存在外汇风险。
本集团监控集团外币资产及负债规模,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掉期合约以规避外汇风险。于2024年度以及2023 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掉期合约。
本集团适用的折算汇率分析如下:
币种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美元 | 1美元=7.1884人民币 | 1美元=7.0827人民币 |
港币 | 1港币=0.9260人民币 | 1港币=0.9062人民币 |
欧元 | 1欧元=7.5257人民币 | 1欧元=7.8592人民币 |
日元 | 1日元=0.0462人民币 | 1日元=0.0502人民币 |
英镑 | 1英镑=9.0765人民币 | 1英镑=9.0411人民币 |
新加坡元 | 1新加坡元=5.3214人民币 | 1新加坡元=5.3772人民币 |
澳元 | 1澳大利亚元=4.5070人民币 | 1澳大利亚元=4.8484人民币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7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 续
1、 金融风险因素 - 续
(a) 市场风险 - 续
(1) 汇率风险 - 续
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外币余额 | 折算 人民币余额 | 外币余额 | 折算 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美元 | 760 | 5,463 | 698 | 4,945 |
- 港币 | 57 | 53 | 55 | 50 |
- 欧元 | 34 | 255 | 22 | 176 |
- 日元 | 22 | 1 | 199 | 10 |
- 英镑 | - | - | - | 2 |
- 新加坡元 | 7 | 39 | 28 | 149 |
- 澳大利亚元 | - | 2 | - | 1 |
应收账款 | ||||
- 美元 | 54 | 388 | 79 | 560 |
- 欧元 | 2 | 15 | 2 | 16 |
- 日元 | 1,009 | 47 | 856 | 43 |
- 英镑 | 1 | 9 | 4 | 36 |
- 新加坡元 | 64 | 341 | 33 | 177 |
- 澳大利亚元 | - | - | 5 | 24 |
债权投资 | ||||
- 美元 | 61 | 442 | 61 | 4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欧元 | 253 | 1,902 | 227 | 1,783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8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 续
1、 金融风险因素 - 续
(a) 市场风险 - 续
(1) 汇率风险 - 续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外币余额 | 折算 人民币余额 | 外币余额 | 折算 人民币余额 |
长期借款 | ||||
- 美元 | 19 | 139 | 22 | 153 |
- 欧元 | - | - | 1 | 10 |
应付账款 | ||||
- 美元 | 144 | 1,035 | 97 | 687 |
- 港币 | 1,487 | 1,377 | 1,084 | 982 |
- 欧元 | 8 | 60 | 6 | 47 |
- 澳大利亚元 | 1 | 5 | - |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
- 美元 | 712 | 5,119 | 719 | 5,098 |
- 港币 | (1,430) | (1,324) | (1,029) | (932) |
- 欧元 | 281 | 2,112 | 244 | 1,918 |
- 日元 | 1,031 | 48 | 1,055 | 53 |
- 英镑 | 1 | 9 | 4 | 38 |
- 新加坡元 | 71 | 380 | 61 | 326 |
- 澳大利亚元 | (1) | (3) | 5 | 25 |
于2024年12月31日,对于本集团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债权投资、银行借款及应付账款,假设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美元、港币和欧元)升值或贬值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3.33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56亿元)。对于本集团以外币计价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假设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欧元)升值或贬值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均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1.90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78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19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 续
1、 金融风险因素 - 续
(a) 市场风险 - 续
(1) 汇率风险 - 续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异。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2) 价格风险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被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权益性投资主要为上市公司股权,因此本集团承受权益证券的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假设于其他权益工具中核算的西班牙电信的股票价格上升或下降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会因公允价值变动而额外增加或减少约人民币1.90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78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假设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上市权益证券的股票价格上升或下降10%,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会因公允价值变动而额外增加或减少人民币0.20亿元(2023年:约人民币0.11亿元)。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价格对股票投资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3) 现金流量和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带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以及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浮动利率的带息资产主要为短期性质并且所涉及的利息金额并不重大,管理层认为银行存款利率的波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大。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包括银行借款、吸收存款等在内的计息借款。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及吸收存款导致本集团产生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计息的借款及租赁负债导致本集团产生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主要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使用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借款的政策。
如果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借款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偿还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的利息支出,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持续监控本集团利率水平并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本集团可能采用利率掉期安排以降低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产生的利率风险,但本集团认为在2024年度及2023年度并无该等安排的需要。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20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 续
1、 金融风险因素 - 续
(a) 市场风险 - 续
(3) 现金流量和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 续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借款、循环贷款额度范围内的短期借款及吸收存款等约为人民币50.87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5.98亿元),固定利率计息的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约为人民币389.05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451.28亿元)。
于2024年12月31日,假设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及吸收存款利率增加或减少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会导致本集团的股东权益及净利润均会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0.19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0.13亿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股东权益及净利润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本年估算的利息费用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b)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提供给企业用户、个人用户、关联方及其它电信运营商的信用额度均会产生信用风险。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国有及其他大型银行,本集团持有的应收票据主要为信用良好的国有企业、国有及其他大型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是信用良好的国有企业、国有及其他大型银行于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的债券、银行间交易市场流通的商业银行债及同业存单以及存放于其他大型银行的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管理层认为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根据协议均获得公允价值不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抵押资产,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为向联通集团下属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层认为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21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 续
1、 金融风险因素 - 续
(b) 信用风险 - 续
此外,本集团于政企客户及个人用户方面并无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敞口主要表现为应收服务款项以及应收合约用户通信终端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限制该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用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了用户信用资质并设置信用额度。本集团授予通信服务用户的信用期一般为自账单日起平均30天。本集团对政企大客户所授予的信用期基于服务合同约定条款,一般不超过1年。本集团定期对用户使用其信用额度的状况以及结算惯例进行监控。对于其他应收款项,本集团会对欠款超过一定金额的对方单位单独进行信用评估,关注对方单位支付到期款项的历史记录、目前的支付能力及其他在对方单位经营的经济环境下需考虑的特定因素。
由于关联方及其它电信运营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应收此等公司的款项均定期结算,相关的信用风险并不重大。
(c) 流动性风险
谨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指通过不同资金渠道来维持充足的现金和资金获取能力,包括借入银行借款及发行债券。由于业务本身的多变性,本集团资金管理中心通过维持充足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通过保持不同的融资渠道来保持营运资金的灵活性。本集团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其财务报表,请详见附注二(2)说明。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日的金融负债以未折现金额按合约规定的到期日列示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 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 年以上 | 合计 |
长期借款 | 769 | 614 | 1,313 | 283 | 2,979 |
长期应付款 | 2 | 1 | - | - | 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 | 3 | 8 | 126 | 140 |
应付款项 | 199,089 | - | - | - | 199,089 |
租赁负债 | 13,747 | 11,494 | 13,431 | 1,784 | 40,456 |
短期借款 | 716 | - | - | - | 7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624 | 68 | - | 692 |
214,326 | 12,736 | 14,820 | 2,193 | 244,075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22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 续
1、 金融风险因素 - 续
(c) 流动性风险 - 续
2023年12月31日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 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 年以上 | 合计 |
长期借款 | 387 | 615 | 1,258 | 497 | 2,757 |
长期应付款 | 1 | 1 | - | 2 | 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4 | 3 | 9 | 101 | 117 |
应付款项 | 194,170 | - | - | - | 194,170 |
租赁负债 | 12,901 | 11,273 | 20,988 | 1,822 | 46,984 |
短期借款 | 686 | - | - | - | 6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607 | - | 607 |
208,149 | 11,892 | 22,862 | 2,422 | 245,325 |
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目标为:
? 保障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从而持续地为股东提供回报及使其它利益相关者受益。? 保持本集团的稳定及增长。? 提供资本,以强化本集团的风险管理能力。
为了保持及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积极定期复核及管理自身的资本结构,力求达到最理想的资本结构及股东回报。本集团考虑的因素包括:本集团未来的资本需求、资本效率、现时的及预期的盈利能力、预期的经营现金流、预期资本开支及预期的战略投资机会。
本集团以债务资本率来检查资本状况,债务资本率为带息债务除以带息债务加股东权益。带息债务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中的长短期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等,未包括财务公司的吸收存款合计约人民币27.86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3.01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123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 续
2、 资本风险管理 - 续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债务资本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带息债务: | ||
短期借款 | 711 | 68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27 | 355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419 | 12,640 |
长期借款 | 2,128 | 2,133 |
租赁负债 | 24,222 | 30,617 |
带息债务合计 | 41,207 | 46,426 |
股东权益: | 368,788 | 357,935 |
带息债务加股东权益合计 | 409,995 | 404,361 |
债务资本率 | 10.05% | 11.48% |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年末公允价值
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为基础。若报价可方便及定期的自交易所、证券商、经纪、行业团体、报价服务者、或监管代理处获得,且该等报价代表按公平交易基准进行的实际或常规市场交易时,该市场被视为活跃。本集团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对西班牙电信的股票投资)的市场报价为资产负债表日公开股票交易市场上的买方报价。
于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15 | - | 111 | 2,5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94 | - | - | 1,1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00 | - | 111 | 2,211 |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 | 5,429 | - | - | 5,429 |
其他债权投资 | 1,307 | - | - | 1,30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1,150 | 1,150 |
合计 | 12,445 | - | 1,372 | 13,817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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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 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年末公允价值 - 续
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43 | 53 | 112 | 2,60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16 | - | - | 2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29 | - | 113 | 2,042 |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债权投资 | 21,604 | - | - | 21,604 |
其他债权投资 | 2,017 | - | - | 2,01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1,158 | 1,158 |
合计 | 28,209 | 53 | 1,383 | 29,64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无金融资产在各层次之间重大转移。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计量层次 | 2023年12月31日 |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债权投资 | 15,627 | 15,898 | - | 15,898 | - | 433 | 433 |
长期借款 | 2,128 | 2,117 | - | 2,117 | - | 2,133 | 2,155 |
于2024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公允价值以预期的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现金流量按市场利率0.57%至3.60%(2023年12月31日:0.57%至4.20%)来折现估算。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以期末市场利率来折现估算。
除此之外,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由于本集团其他用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性质或其较短的到期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持股比例 (%) |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表决权比例 (%) | 本公司 最终控股 公司 |
联通集团 | 北京 | 电信业务及投资控股 | 104,815,519,575 | 35.8 | 35.8 | 联通集团 |
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联通集团。联通集团为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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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五 (12)。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 | 与本集团的关系 |
联通时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联通集团 BVI 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中国联通集团北京市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天津市联通通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中国联通集团河北省通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河南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山东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中国联通集团辽宁省通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山西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吉林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内蒙古联通通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北京京都信苑饭店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四川联通通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联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联通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同受联通集团控制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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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 续
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与本集团的关系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河北联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河南省通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山东省保时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山东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山西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山西通信通达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山西信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联通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黑龙江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新疆数字兵团信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北京数字七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中资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中联信(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华汇数科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天津市邮电记录纸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天津电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沈阳阿尔卡特电讯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国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中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河北华网通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河北邮电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河南省通信电缆有限公司 | 受联通集团或其子公司重大影响 |
其他关联法人: | 与本集团的关系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电讯盈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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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5、 重大关联交易
(1) 与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类型 | 注释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工程设计施工及IT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1)(6) | 230,342,257 | 175,180,470 |
共享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1)(7) | 77,050,886 | 76,290,901 |
利息及手续费收入 | 金融服务 | (1) (2) (11) | 130,999,815 | 127,009,554 |
末梢电信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1)(8) | 141,005,003 | 150,472,488 |
通信资源使用及其相关服务支出 | 采购支出、接受劳务 | (1)(10) | 214,582,805 | 208,663,857 |
物业、设备和设施的短期租赁及其 相关服务支出 | 租赁支出、接受劳务 | (1)(9) | 1,130,792,856 | 945,189,381 |
物资采购支出 | 物资采购 | (1)(4) | 3,700,086 | 2,890,705 |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 金融服务 | (1) (2) (11) | 39,066,576 | 38,592,755 |
移动增值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1)(5) | 127,684,877 | 11,669,808 |
自联通集团借款 | 借款 | (13) | 545,784,947 | 581,015,362 |
偿还联通集团借款 | 借款 | (13) | - | 171,274,224 |
自联通集团借款利息支出 | 借款 | (13) | 20,799,509 | 14,398,358 |
综合服务收入 | 提供劳务 | (1)(3) | 239,527,728 | 194,313,153 |
综合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1)(3) | 500,635,785 | 835,763,755 |
吸收存款净增加(减少) | 金融服务 | (1)(2)(11) | 479,949,006 | (267,288,172) |
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 金融服务 | (1)(2)(11) | 8,400,000,000 | 5,700,000,000 |
财务公司收回贷款 | 金融服务 | (1)(2)(11) | 8,000,000,000 | 5,700,000,000 |
(2) 与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联营企业的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类型 | 注释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工程设计施工及IT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6) | 4,069,828,621 | 3,088,557,432 |
末梢电信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8) | 3,507,982,303 | 3,210,266,550 |
通信资源使用及其相关服务支出 | 采购支出、接受劳务 | (10) | 4,962,957 | 2,569,002 |
物业、设备和设施的短期租赁及其 相关服务支出 | 租赁支出、接受劳务 | (9) | 9,762,485 | 742,196 |
物资采购支出 | 物资采购 | (4) | 73,861,432 | 47,781,152 |
移动增值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5) | 53,987 | 241,276,664 |
综合服务收入 | 提供劳务 | (3) | 859,440,676 | 112,638,181 |
综合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3) | 1,116,982,576 | 1,315,246,474 |
(3) 与铁塔公司的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类型 | 注释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工程设计施工及IT服务收入 | 提供劳务 | (6) | 526,908,829 | 430,611,914 |
使用权资产增加 | 租赁支出、接受劳务 | (12) | 3,582,473,946 | 3,254,189,781 |
铁塔资产使用相关成本 | 租赁支出、接受劳务 | (12) | 21,206,415,574 | 20,078,401,331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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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5、 重大关联交易 - 续
(4) 与其他合营和联营企业的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类型 | 注释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物资采购支出 | 物资采购 | (4) | 22,030,898 | 11,521,795 |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 金融服务 | (11) | 1,005,623 | 570,310 |
移动增值服务收入 | 提供劳务 | (5) | 868,511,892 | 522,791,312 |
移动增值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5) | 1,092,941,675 | 656,816,645 |
吸收存款净增加 | 金融服务 | (11) | 1,355,963 | 34,963,022 |
(5)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类型 | 注释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 | 提供劳务 | (14) | 2,191,412,467 | 4,526,754,040 |
物资采购支出 | 物资采购 | (4) | - | 3,872,932 |
综合服务支出 | 接受劳务 | (3) | 1,551,417,570 | 1,802,471,196 |
注释:
(1) 2022年10月28日,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了《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
(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协议”)并设定了2023-2025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2022年10月28日,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了《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并确
定了2023-2025年各年度的存贷款利率及交易限额,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4年4月1日,财务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了《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的变更协议》并变更了2023-2025年各年度的存贷款交易限额。
(3) 综合服务包括设备租赁和维护服务、车辆服务、商品销售、系统集成服务、安全保
卫服务、施工及安装配套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职工培训服务、运维服务和广告及其它综合服务。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利润的方式确定,并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结算。
(4) 物资采购包括提供协议项下与物资或设备采购相关的仓储和运输服务。采购费用基
于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利润的方式确定。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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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5、 重大关联交易 - 续
(5)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交易: - 续
注释: - 续
(5) 移动增值服务收入为本集团参照市场价格向合营和联营企业提供电信及相关增值服
务。
移动增值服务支出为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联营公司、本集团的合营和联营企业利用联通运营公司的移动通信网络及数据平台向本集团用户提供增值服务,本集团参考与同类地区第三方的交易标准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收入分成比例向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联营公司、本集团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支付的服务费。
(6) 工程设计施工及IT服务包括提供若干工程及信息技术相关服务的一系列相关服务,
其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制定,于提供相关服务时结算。
(7) 共享服务包括一般行政服务。根据综合服务协议,共享服务的费用将根据各自资产
比例在双方之间分摊。
(8) 末梢电信服务包括若干通信业务销售前、销售中和销售后的服务(例如若干通信设施
组装及维修)、销售代理服务、账单打印和递送服务、客户发展和接待以及其它客户服务。相关定价或收费标准参考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利润的方式而确定,并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结算。
(9) 物业、设备和设施的短期租赁及其相关服务包括租用若干物业,该等物业用途为办
公室、电信设备场地和其它辅助用途。联通运营公司应付的费用基于市场租金水平或每一项物业的折旧及税金确定。后者在折旧及税金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时适用。相关费用应按季于每季末支付,每年参考租赁物业当时市场租金水平重新审定。
除上述短期租赁外,2024年度本集团因向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租用物业(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增加为人民币1.08 亿元。
(10) 联通运营公司使用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国际通信业务
出入口、国际海缆容量以及国际陆缆等国际通信资源及其他通信设施,费用以通信资源和设施的年度折旧金额为基础确定,且收费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除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另行协商外,上述通信设施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联通运营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若没有市场价格,则以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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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5、 重大关联交易 - 续
(5)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交易: - 续
注释: - 续
(11) 财务公司向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以及本集团联营企业智慧足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贷款及其他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相关利率遵循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并参考向其他用户提供同类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及一般商业银行向联通集团提供同类服务的利率;相关手续费参考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等厘定。
于2024年度,财务公司向联通集团发放贷款人民币84亿元,贷款利率以放款日前最近一期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0基点确定。贷款存续期,贷款利率中的1年期LPR按季度调整,调整日为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调整为该日前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LPR。联通集团本年偿还贷款人民币80亿元。
(12) 于2016年7月8日,联通运营公司与铁塔公司就若干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的使用事
项签订了商务定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了产品目录、使用费定价标准及服务期限等具体事项。
随后,双方签署了省级服务协议以及有关特定铁塔的租赁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于2018年1月31日,经双方公平谈判协商,联通运营公司与铁塔公司签署订立了《<商务定价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降低了铁塔公司作为定价基础的成本加成率,以及2)提高了对本集团与其他公司共享铁塔而给予的共享折扣率等。本集团将根据铁塔租赁的实际需求,重新签署《产品业务确认单》或《批量起租表》。自2018年1月1日,重新租赁的铁塔以新条款内容执行,约定期限为5年。
于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联通运营公司与铁塔公司签署《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的重要条款已达成一致,其中联通运营公司租赁资产并接受铁塔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塔类产品、室内分布系统产品、传输产品和服务产品。协议进一步降低了产品定价,并提高了向本集团提供的共享折扣率。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的期限均为五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生效。
根据以上安排,本集团针对上述业务于2024年增加使用权资产约人民币35.82亿元(2023年:约人民币32.54亿元),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了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约人民币
79.23亿元(2023年:约人民币74.70亿元)、利息费用约人民币11.04亿元(2023年:
约人民币12.73亿元),及可变租金和相关服务费用约人民币121.79亿元(2023年:
约人民币113.35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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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5、 重大关联交易 - 续
(5)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交易: - 续
注释: - 续
(13) 2022年12月,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联通集团借入无抵押委托贷款约人民币
3.00亿元,借款年限为3年;2023年11月,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联通集团借入无抵押委托贷款约人民币2.87亿元,借款年限为3年;2024年11月28日,联通运营公司自联通集团借入无抵押委托贷款约人民币2亿元,借款年限为3年;2024年12月16日,联通子公司自联通集团借入无抵押委托贷款约人民币3亿元,借款年限为3年;以上借款于2024年度产生利息支出约人民币0.14亿元。2023年12月,联通香港运营自联通集团借入无抵押委托贷款约人民币1.19亿元,借款年限为3年;2023年12月,联通香港运营自联通集团借入无抵押委托贷款约人民币1.75亿元,借款年限为2年;2024年12月12日,联通香港运营自联通集团借入无抵押委托贷款约人民币0.46亿元,借款年限为2年;以上借款于2024年度产生利息支出约人民币0.07亿元。以上借款利率均为放款日前最近一期公布的1年期LPR减浮动基点确定,按季调整。
(14) 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包括提供通信、互联网等业务,相关收费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15) 联通集团为联通商标的注册持有人。商标上带有联通标识,均已在中国国家商标局
登记。根据联通集团和联通运营公司之间的独家中国商标使用协议,本集团被授予有权以免交商标使用费及可延期的方式来使用这些商标。
(1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2.48 | 613.52 |
除以上已披露的实际发放薪酬,本集团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还包括本年已计提尚未发放的薪酬及五险一金缴费金额。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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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6、 关联方账面余额
(1) 与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余额: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105,314,681 | 88,548,797 |
预付款项 | 3,558,866 | 1,875,187 |
其他应收款 | 83,764,826 | 27,649,741 |
其他流动资产(注2) | 5,002,902,778 | 4,603,162,500 |
长期借款 | 958,204,697 | 881,015,36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3,992,652 | 714,242 |
应付账款 | 850,294,339 | 796,684,913 |
其他应付款(注1) | 3,201,832,972 | 2,616,132,156 |
合同负债 | 4,261,654 | 3,167,566 |
(2) 与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联营企业的交易余额: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894,471,597 | 73,229,305 |
合同资产 | 110,448 | 791,885 |
预付款项 | 22,171,542 | 28,877,267 |
其他应收款 | 3,541,466 | 414,624 |
长期应收款 | 82,487,360 | 34,016,876 |
应付账款 | 4,231,585,681 | 3,664,497,328 |
其他应付款 | 13,140,661 | 11,993,611 |
应付票据 | 138,878,559 | 101,041,580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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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6、 关联方账面余额 - 续
(3) 与铁塔公司的交易余额: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239,491,371 | 128,950,175 |
合同资产 | 7,949,289 | 21,726,622 |
预付款项 | 21,665,715 | 16,852,781 |
其他应收款 | 58,952,811 | 40,296,833 |
应付账款(注3) | 5,636,812,671 | 4,554,501,027 |
应付票据(注3) | 10,179,788,684 | 9,239,474,757 |
其他应付款 | 12,204,114 | 12,692,483 |
租赁负债(注3) | 17,655,031,362 | 23,710,049,68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注3) | 8,602,763,340 | 8,349,004,436 |
合同负债 | 78,095 | 855,155 |
(4) 与其他合营和联营企业的交易余额: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90,231,662 | 63,864,453 |
应付账款 | 633,420,139 | 379,885,112 |
其他应付款(注1) | 92,238,776 | 93,743,147 |
合同负债 | 17,554,277 | 25,836,872 |
(5)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交易余额: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 | 452,541,971 | 477,993,374 |
预付款项 | 271,421 | 41,803,683 |
应付账款 | 149,620,522 | 77,778,109 |
合同负债 | 3,900,578 | 872,191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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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续
6、 关联方账面余额 - 续
(5)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交易余额: - 续
注1: 于2024年12月31日,对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财务公司吸收存
款余额约人民币26.87亿元,年利率范围为0.42%-2.75%,以及应付股利余额约人民币0.02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自智慧足迹吸收存款余额约人民币
0.88亿元,年利率范围为0.42%-2.75%。
注2: 于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向联通集团发放贷款余额人民币50亿元。借款利
率为以放款日前最近一期公布的1年期LPR减50.0bp确定。贷款存续期,贷款利率中的1年期LPR按季度调整,调整日为每季度第三个月21日,调整为该日前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LPR。
注3: 根据联通运营公司与铁塔公司就若干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的使用事项签订的协议安
排,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确认了相关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约人民币253.92亿元及租赁负债账面余额约人民币262.58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中应付铁塔公司余额约为人民币56.37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45.55亿元),应付票据中应付铁塔公司余额约为人民币101.80亿元(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
92.39亿元),主要包含应付铁塔可变租金、服务费等相关款项。
注4:除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自联通集团的借款(详见附注十(5))外,其他应收、
应付关联公司余额均为无抵押、不计息、即期偿付或于有关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或收取,并在如附注十(5)所述的与关联公司的正常经营交易中产生。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本集团的资本性支出承诺主要是关于电信网络建设方面的资本支出。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及其他承诺: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54,775,044,873 | 41,975,416,658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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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 续
2、 或有事项
本集团是某些法律诉讼中的被告,也是在日常业务中出现的其他诉讼中的指定一方。管理层已经对这些或有事项、法律诉讼或其他诉讼的不利结果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并且根据这些评估相信任何由此引致的负债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量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十二、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包括本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若干所属子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一) 本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本年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股数 | - | - |
本年解锁的各项权益工具总股数 | 314,488,200 | 3,240,375 |
本年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股数 | 26,252,600 | 443,925 |
本年发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246,600,000 | 282,070,000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1)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首期授予方案实施分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其中,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1日,于2018年4月9日实施完成,实际授予人数为7,752人,授予数量为793,861,000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19年2月1日,于2019年3月5日实施完成,实际授予人数为193人,授予数量为13,156,000股。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均为人民币3.79元/股。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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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股份支付 - 续
(一) 本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续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续
(1)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续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对应的解锁日自授予日起约为2年、3年和4年。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上述限制性股票在本公司业绩满足相应条件时,依据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经营业绩和激励对象价值贡献确定解锁当年业绩贡献匹配档次,据此差异化确定当期解锁比例。其中,公司业绩条件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若达到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以对其当期通过本计划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依法转让(激励对象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股份还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若未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当期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由本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进行回购。
根据首期授予方案的约定,自2022年4月9日起,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解锁期;自2022年3月5日起,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解锁期。本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业绩情况达到授予方案设定的公司业绩条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业绩条件等其他解锁条件,审议批准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7,306名,解锁限制性股票共20,676.77万股。自2023年3月5日起,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解锁期,本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业绩情况已达到预留授予方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条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业绩条件等其他解锁条件,审议批准符合解锁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178名,解锁限制性股票共3,240,375股。
(2)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日,于2022年11月16日实施完成,实际授予人数为7,705人,授予数量为838,340,000股。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48元/股。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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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股份支付 - 续
(一) 本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续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续
(2)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续
根据《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规定,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对应的解锁日自授予日起约为2年、3年和4年。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上述限制性股票在本公司业绩满足相应条件时,依据激励对象所在单位的经营业绩和激励对象价值贡献确定解锁当年业绩贡献匹配档次,据此差异化确定当期解锁比例。其中,公司业绩条件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若达到当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以对其当期通过本计划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依法转让(激励对象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股份还应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未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当期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由本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根据第二期授予方案的约定,自2024年11月16日起,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锁期。本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已达到第二期授予方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业绩条件等其他解锁条件,审议批准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二期授予激励对象共7,629名,解锁限制性股票共31,448.82万股。
(3)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会计处理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及国际公司员工,本公司为结算企业,联通运营公司及国际公司为接受服务企业。因此,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本公司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国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本公积中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279,460,00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032,860,000元)。于2024年度,本公司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46,600,000元(2023年度:人民币282,070,000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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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股份支付 - 续
(一) 本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续
(3)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会计处理 - 续
(a)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本集团分别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股票公允价值与认购价格的差额人民币2.34元/股、人民币1.57元/股和人民币0.93元/股确定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b)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一致。
(二) 本集团若干子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于2014年4月16日,联通红筹公司采纳了一份新的股份期权计划(“二零一四股份期权计划”),向符合资格的联通红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授予股份期权。二零一四股份期权计划自2014年4月22日起生效,为期十年,并于2024年4月22日期满。自采纳二零一四股份期权计划后,并未授予任何股份期权。
(三) 以股份支付换取服务
于2024年度,本集团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为人民币247,337,621元(2023年度:
人民币282,951,730元)。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5年3月18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以本公司现金红利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股份数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股利人民币0.0621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19.42亿元(含税)。该股利分配预案尚未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故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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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分部信息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经营分部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用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内部财务报告为基础确定。
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内部管理职能分配资源,将本集团视为一个整体而非以业务种类或地区角度进行业绩评估。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无需列示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经营,所以没有列示地区资料。在所有列报期间,本集团均没有从单一用户取得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的收入。
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银行存款 | 5,968,993,698 | 5,450,008,050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5,964,498,001 | 5,447,602,941 |
2、 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度,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如下:
注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4年 12月31日 | |
联通BVI公司 | (a) | 100,072,258,479 | - | 100,072,258,479 |
联通运营公司及国际公司 | (b) | 2,032,860,000 | 246,600,000 | 2,279,460,000 |
合计 | 102,105,118,479 | 246,600,000 | 102,351,718,479 |
(a) 联通BVI公司
本公司持有联通BVI公司82.10%股份,并通过联通BVI公司间接拥有对联通红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投资。
核算方法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 减值准备 |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 本年宣告分派 的现金股利 | |
% | % | ||||||
联通 BVI公司 | 成本法 | 82.10 | 82.10 | 不适用 | - | - | 6,250,679,925 |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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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b) 联通运营公司及国际公司
如附注十二所述,本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为结算企业,联通运营公司及国际公司为接受服务企业。因此,本公司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国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3、 其他应付款
注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附注十二 | 1,234,046,016 | 2,070,623,920 |
其他 | 13,126 | 396,320 | |
合计 | 1,234,059,142 | 2,071,020,240 |
4、 股本
2023年 | 本年增减变动 | 2024年 | ||
12月31日 | 发行新股 | 其他 | 12月31日 | |
股份总数 | 31,803,992,312 | - | (3,411,000) | 31,800,581,312 |
如附注十二所述,本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于2024年度注销回购限制性股票3,411,000股。
5、 资本公积
项目 | 注释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发起人出资溢价 | 五(32)(a) | 7,913,551,905 | - | - | 7,913,551,905 |
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溢价 | 五(32)(a) | 64,988,457,332 | - | 5,048,280 | 64,983,409,052 |
股份支付 | 五(32)(j) | 2,032,860,000 | 246,600,000 | - | 2,279,460,000 |
合计 | 74,934,869,237 | 246,600,000 | 5,048,280 | 75,176,420,957 |
本年本公司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国际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金额约为人民币2.47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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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6、 库存股
项目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4年 12月31日 |
库存股 | 4,283,838,481 | - | 788,390,016 | 3,495,448,465 |
7、 投资收益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131,558,191 | 4,194,551,866 |
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 | - | 29,763,655 |
合计 | 5,131,558,191 | 4,224,315,521 |
2024年度,本公司子公司联通BVI公司派发现金股利中归属于本公司的约人民币51.32亿元(2023年:约人民币41.95亿元)。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外收入 | 2,755 | 672 |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3 | 1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2,752 | 671 |
-营业外支出 | (363) | (806) |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 | 5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2,827 | (778) |
-其他收益 | 1,876 | 2,90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 | 18 |
-其他 | 43 | - |
小计 | 7,161 | 2,068 |
-所得税影响数 | (1,790) | (521) |
小计 | 5,371 | 1,547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 (3,041) | (867) |
合计 | 2,330 | 680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49 | 5.08 | 0.292 | 0.261 | 0.292 | 0.2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8 | 4.66 | 0.216 | 0.240 | 0.216 | 0.240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a)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的计算公式如下:
PROE= —————————————————————————
E0+NP÷2+Ei×Mi÷M0-Ej×Mj÷M0±Ek×Mk÷M0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续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 续
(a)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的计算公式如下: - 续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
(b) 基本每股收益(EPS) 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PEPS= —————————————————————————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年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
(c)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母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证股权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对于子公司发行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不仅应当包括在其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而且还应当包括在合并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
鉴于公司的特殊架构,即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联通BVI公司”)间接持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权,联通红筹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并已经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本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适用中国会计准则前境内外会计准则仍存在差异。自2007年采用中国会计准则后,无新增重大会计准则差异。该等准则差异对本集团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净利润 | 净资产 | |||
项目 | 注释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本集团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净资产 | 20,601 | 18,713 | 368,788 | 357,935 | |
加/(减):本公司及联通BVI公司发生的(累计发生的) 费用/(利润)及所得税 | (56) | (66) | (231) | (175) | |
本公司累计宣派股利 | - | - | 33,594 | 28,954 | |
减:本公司其他四家发起单位注资 | - | - | (4) | (4) | |
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 | - | - | (20) | (20) | |
联通BVI公司累计宣派股利 | - | - | (36,692) | (31,560) | |
联通BVI公司留存的联通红筹公司宣派的股利 | - | - | (26) | (26) | |
股东投入资本差异、回购股份及注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影响 | - | - | (1,332) | (552) | |
联通红筹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利润/净资产 | 20,545 | 18,647 | 364,077 | 354,552 |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增加(减少): | |||||
— 调整以前年度中国会计准则下因土地的评估对折旧 及摊销的税后影响 | (1) | 146 | 146 | (3,331) | (3,477) |
— 因以前年度收购联通新世纪BVI和联通新世界BVI产生 的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及收购费用在中国会计准则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存在差异 | (2) | - | - | 2,598 | 2,598 |
— 因持有的联营企业股权比例被动稀释而产生的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变动在不同准则的差异 | 42 | 129 | - | - | |
— 其他 | - | - | 225 | 225 | |
调整小计 | 188 | 275 | (508) | (654) | |
联通红筹公司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净利润/净资产 | 20,733 | 18,922 | 363,569 | 353,898 |
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项目注释说明:
注1: 因土地的评估对折旧及摊销的影响
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本集团所持有的土地在本集团改制重组上市以及后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收购过程中以评估后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及摊销。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对于土地一直以历史成本确认并计提折旧,由此产生准则差异。该准则差异亦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 - 续
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项目注释说明: - 续
注2: 因以前年度收购联通新世纪BVI和联通新世界BVI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商誉及收
购费用在不同准则下的差异
本公司分别于2002年12月31日和2003年12月31日间接通过联通红筹公司收购了联通新世纪BVI和联通新世界BVI的全部股权。在中国会计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账面净资产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并于2007年1月1日将尚未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减少本集团的净资产。而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收购价与收购生效日被收购公司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记入资产且不进行摊销,而是每年或当有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除收购价外,本集团支付与上述收购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分别约人民币1.09亿元和人民币4,938万元。在中国会计准则下,发生的交易费用作为期间费用,于发生之时计入损益。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该等费用作为收购成本的一部分,随同收购成本一并予以资本化并于合并时计入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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