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西路24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5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98,044,00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006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常怀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舒兴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马建春 | 981,009,595 | 98.2932 | 是 |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李新刚 | 981,199,514 | 98.3122 | 是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茹雪、张晓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