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相关事宜
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为丰富公司产品,公司拟以840万元受让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汉草堂”)拥有的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4月21日,公司与辽宁汉草堂正式签订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和药品生产场地变更技术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安宫牛黄丸药品生产技术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和药品生产场地变更技术合同》因合同名称不符合技术合同备案的要求,公司将合同名称修订为《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技术转让合同》。2024年1月19日,公司与有关各方签订了《安宫牛黄丸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因培植牛黄供货价格变化及安宫牛黄丸外包装设计需要,经过共同友好协商,
2024年6月4日,公司与有关各方就2024年1月签订的《安宫牛黄丸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安宫牛黄丸药品上市许可(药品批准文号)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安宫牛黄丸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安宫牛黄丸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由辽宁汉草堂变更为步长制药,具体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 安宫牛黄丸 |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注册分类 | 中药 |
规格 | 每丸重3g |
原药品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82 |
申请内容 | 申请安宫牛黄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由“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审批结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宏升街15号)”变更为“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369号)”,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转让的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 |
上市许可持有人 | 名称: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西路369号 |
生产企业 | 名称: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宏升街15号 |
通知书编号 | 2025B01030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安宫牛黄丸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正式变更为步长制药,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线,加强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