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657,678,159.94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36,523,757.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不考虑公司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的影响,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36,523,757.2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36,523,757.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9.74%。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如股份回购等其他原因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36,523,757.20 | 585,390,018.00 | 139,995,357.2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7,915,513.98 | 741,514,434.17 | 266,206,967.7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378,868,365.0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5,384,451,882.4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61,909,132.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15,212,305.2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61,909,132.4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536,523,757.20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261,909,132.44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44.93%,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行业形势变化和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和经营发展情况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6.69亿元、人民币56.48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2.04%、
41.84%,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