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研一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52,187,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1.0646%。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95,040,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4.40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4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146,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663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部分董事在线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652,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6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630,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88%。
陈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春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672,5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32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649,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233%。
刘春兰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赵启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876,1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9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853,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795%。
赵启祥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4,596,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6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574,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417%。陈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选举谢兰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342,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2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319,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945%。
谢兰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谢玲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339,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316,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902%。
谢玲敏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继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16,374,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1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351,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7.3516%。
张继海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6,383,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19%;反对1,72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0%;弃权4,0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60,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64%;反对1,72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0%;弃权4,0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0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5%;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4,0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09,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54%;反对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4,0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81%。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25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10%;反对7,85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9%;弃权
4,0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28,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204%;反对7,85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83%;弃权4,0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1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25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10%;反对7,85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9%;弃权4,0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28,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204%;反对7,853,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83%;弃权4,0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1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1,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89%;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弃权4,0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8,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23%;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1%;弃权4,07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3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2,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92%;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弃权4,0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9,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39%;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1%;弃权4,0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88%;反对32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弃权4,0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13%;反对32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0%;弃权4,0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3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2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2,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92%;
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弃权4,0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9,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39%;反对32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1%;弃权4,0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78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88%;反对32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弃权4,0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5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13%;反对32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0%;弃权4,0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文俊、肖慧萍;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