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 公告编号:2025-010 |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7日14:30召开;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15:00。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卫清东路1988号402会议室3.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川舟先生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19人,代表股份417,550,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6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7,329,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4人,代表股份340,221,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12%。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4人,代表股份92,923,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81,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3人,代表股份88,44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00%。
3.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谭四军律师、张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4,320,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64%;反对2,82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4%;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692,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38%;反对2,820,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51%;弃权4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1%。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3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04)和《公司章程》。议案2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3,685,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44%;反对3,415,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0%;弃权4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58,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07%;反对3,415,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6755%;弃权4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为提升决策效率,降低沟通成本,优化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3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3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713,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91%;反对4,926,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21%;弃权1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86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73%;反对4,926,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21%;弃权1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51,779,903股,在股东大会上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3月17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并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3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5-007)。议案4 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3,953,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5%;反对3,093,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9%;
弃权5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325,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89%;反对3,093,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93%;弃权5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8%。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监事会的提名,庞盼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3月1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5-006)。议案5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相关议案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黎伟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149,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9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52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065%。
黎伟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邹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14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6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513,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973%。
邹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唐庆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135,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5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507,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913%。
唐庆荣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廖子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148,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8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520,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055%。
廖子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6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之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议案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选举李海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163,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12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535,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213%。
李海锋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杨林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141,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513,8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981%。
杨林武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陈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07,120,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2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82,492,6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7752%。
陈辉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谭四军律师、张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