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2024年度工作总结
2024年,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扎实推进“价值重塑、业务重塑、组织重塑、精神重塑”,围绕“增长·质量”年度关键管理主题,落地实施“1238”战略,持续深入实践药品+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增长模式,奋力书写了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与担当。这一年,东阿阿胶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重大决策部署,公司业绩稳健增长,发展趋势稳中向好,发展动能持续强劲。
过去一年,公司董事会聚焦“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发挥,全面深化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提升。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理性高效决策,严格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对经营层进行合理授权和有效监督,确保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认真学习贯彻监管法规,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动态和资本市场热点变化,积极汲取行业先进经验,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守合规底线,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现对董事会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系统推动战略发展,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用
为有效承接国家医药发展战略尤其是中医药发展战略,深
入推进中药产业链发展规划,东阿阿胶董事会基于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形成并落地落实“1238”发展战略,坚定扛起传承中医药优秀文化和创新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历史担当。
(一)深入分析内外部环境,清晰把握战略方向近年来,医药行业内外部发展环境,历经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基于过往历史总结和新消费趋势的判断,结合当下整个医药行业的变化,特别是滋补产业和中医药行业格局的变化,东阿阿胶董事会确定了“1238”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是指引公司“十四五”和未来“十五五”的行动纲领,对未来五至七年的公司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和重要影响力。
“1”即一个定位。东阿阿胶要坚定扛起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担当,做大众最信赖的滋补健康引领者。“2”是双轮驱动。构建药品+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业务增长模式,相互协同、相互赋能,推动业务持续增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3”为三产融合。一产聚焦养殖示范、技术引领和资源保供;二产聚焦主业发展,围绕“东阿阿胶”打造一超多强的品牌格局;三产侧重文化引领,发挥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作用,打造东阿阿胶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体验样本”。“8”是八大能力。匹配公司未来中长期发展所需提升的八大能力,即产业链构建、品牌打造、全渠道营销、智数变革、敏捷供应、研发创新、资本运作、组织保障。
(二)多轮次开展战略检讨,完善战略落地举措
战略从制定到落地执行,需要有完善的战略举措。东阿阿胶董事会高度重视战略落地实施,综合快速变化的行业环境和行稳致远的发展诉求,通过多轮次的战略解码和行动学习,系统
梳理“1238”战略,明确战略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细化设计战略落地举措,并制定落地方案,构建完整的战略落地管控体系,确保战略成功落地,开启东阿阿胶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持续优化治理体系,发挥董事会“作决策”的作用东阿阿胶董事会坚持科学决策、理性决策、依法决策,对决策事项论证充分,决策程序规范,重大决策经法律审核,充分保障了股东和企业利益,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一)科学、理性、高效开展重大决策
2024年,东阿阿胶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其中定期会议2次,临时会议7次),审议了53项议案,其中战略类议题1个、人事类议题11个、财务类议题1个、风险内控类议题2个、管理层业绩与绩效类议题4个。其中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均事前经法律审核。各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表决程序严格落实票决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为充分保障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每次会议前,均对会议资料进行深入研究,针对重大决策项目开展全面讨论与充分论证,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集体智慧。独立董事有效行使知情权,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理性审议各项议案,在推动公司规范高效运作、助力理性决策以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高效履行职责,保障股东权利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3次,审议通过18
项议案,股东大会均提供现场及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方式,充分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董事会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完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司治理有序、决策高效执行。
(三)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
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组织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绩效管理制度》,修订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为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保障各治理主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功能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2024年,在持续优化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结构,落实落地《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董事会议事规则》基础上,落实“落权”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和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各项职权。
从战略决策层面,充分赋予董事会在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业务布局等方面的主导权,确保其能够基于对市场趋势的精准洞察、行业动态的深入研判,做出契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前瞻性决策。在经营管理领域,切实保障董事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监督与指导权力,涵盖对经理层绩效考核、经
理层成员选聘及薪酬管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预算编制与执行把控等关键环节,使董事会能够全方位、深层次地参与公司运营,推动公司沿着既定战略目标稳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持续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契合市场环境、彰显人才价值、释放激励效能”的原则,东阿阿胶董事会持续优化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核心人才动力与创新活力,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
一是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由外部董事担任,同时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确保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性。二是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为进一步落实国企改革要求,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绩效管理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精简制度内容,突出绩效重点”的逻辑,修改《绩效管理制度》,提升了经理层成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了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三是积极开展业绩与薪酬双对标。为确保战略落地,保持业务的行业领先地位,东阿阿胶董事会对经理层实行业绩与薪酬双对标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导向和业绩导向,激励经理层全力以赴推动公司业务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市场表现。四是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3日依法对外披露。根据监管部门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修订草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月11日依法对外披露。
同时,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出修订,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六)落实授权报告机制及董事会决议跟踪机制东阿阿胶《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决策机制和行权方式进行了系统规定,明确了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机制。公司董事会持续优化授权与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持续校准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动态调整授权事项范围以及科学设定授权额度等内容,进一步清晰地界定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逐渐构建起各治理主体“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良好治理格局,切实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率,为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筑牢根基。
东阿阿胶坚持授权报告机制,总裁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行使授权决策情况,定期反馈重大事项及授权事项的实施情况。为董事会进一步优化授权机制、做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依据,确保公司在规范的治理轨道上稳步前行,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与市场竞争力。
(七)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果德安先生、孙晓波先生、张元兴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
告》(请见附件《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发挥董事会“防风险”作用
(一)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东阿阿胶在董事会领导下,以风险为导向,系统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及内控评价工作,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长效机制,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风险管理现状,持续推进公司风险、内控、合规一体化管理体系,以风险为导向、内部控制为载体、合规管理为重点,集约管理资源,协同管理力量,不断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更新完善风险库,组织定期开展年度风险识别与评估,掌控公司经营的重大风险,研讨风险成因并制定应对方案;组织各部门、子公司制定和落实风险管控的措施,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构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
工作机制,研判风险变化趋势,深化重大风险量化指标监测工作,按季度总结分析、报告重大风险监测指标变化情况,编制重大风险跟踪监测报告,实现对公司重大风险的有效管控。本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二)持续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督促
公司董事会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和国资委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监督职能定位,制定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明确短、中、长期工作路径,优化部门组织架构,着力构建高效敏捷性组织体系,积极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整改管理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等制度,为内部审计监督提供制度指引和操作规范,加强横向交流与贯通协同,合力提升监督质效,积极融入公司治理和大合规、大监督体系。以数字化审计和研究型审计为重要抓手,构建“精准聚焦+数字赋能+研究驱动”三位一体的审计协同模式,不断拓展广度和深度,提升审计效率和效果,积极融入关键业务领域。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拓展审计结果运用方式和范围,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持续深化审计监督效能。
(三)防范化解法律合规风险
2024年,东阿阿胶董事会稳步推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公司重视并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持续关注医药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风险合规管理工作,促进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地,不断提高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及合规培训、合规官队伍建设等保障机制,以风险内控合规赋能管理,促进管理效率提升和经营成本降低,推动公司管理提质增效。制定《东阿阿胶全员合规行为准则》,开展第二期业务合规官训练营,持续多形式、广覆盖培训宣贯,厚植合规文化,提升合规能力。围绕反垄断、广告宣传、反商业贿赂、利益冲突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质效并重的合规培训20场次,实现公司各层级全覆盖。
聚焦重点合规专项,防范关键业务领域合规风险,开展医疗反腐、反垄断、研发项目、工程建设、劳动用工、商标策略等重点合规专项,推进项目成果的转化落地。基于风险管理和外规内化视角,开展制度修订完善,以制度流程优化为抓手,推进合规审查嵌入业务流程。
(四)筑牢EHS风险防线
公司董事会持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持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把EHS工作融入公司战略,持续完善EHS体系,夯实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进。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EHS风险源头防控和过程管控,推动全员EHS责任落实和员工应急能力提升。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强化风险防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EHS能力建设,提升安全意识;强化技能掌握,“知”“能”结合,开展文化活动,营造安全氛围,以EHS文化建设带动全员EHS意识提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规范治污设施运营管理,确保三废
达标排放。落实环保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办理企业合规运营手续。实施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应用,降低运行成本,消除环保风险,提供合规保障。不断完善环境管理标准制度,促进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提升,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员环保节能意识。EHS管理工作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零缺陷”的终极目标,从零开始,向零奋斗,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四、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价值实现和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三产融合,推动业务稳健增长
围绕“1238”战略,深入推进胶类产业链“三产融合”协同发展模式,以阿胶业务为轴,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力,促进产业全面升级。
一产:保障原料供应。聚焦构建驴产业生态,兼顾鹿、肉苁蓉产业,提升产业价值,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引领阿胶行业及滋补健康产业链创新发展。二产:聚焦业绩增长。药品与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打造以东阿阿胶为代表的顶流滋补健康品牌,形成一超多强品牌矩阵,药品、健康消费品齐发力,业务增速远高于市场整体表现。三产:做好“文化”与“产业”的双轮驱动。以顾客体验为中心,搭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中医药康养体验新模式,推动中医药文化出海。
(二)集聚创新发展动能,汇聚新质生产力
东阿阿胶董事会围绕战略方向,持续加强创新研发投入,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围绕“一中心 三高地”研发体系布局,加快平台建设,推动改良型新药、经典名方等研发工作取得突破。
科技创新作为东阿阿胶最重要的战略驱动力,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在“一中心 三高地”研发布局下,原料涵养、健康消费品、滋补中药三大联合创新平台陆续成立,各类研发项目加速落地;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推进,阿胶物质基础和作用机制研究系统开展,复方阿胶浆治疗癌因性疲乏新适应症获临床试验通知,该项研究成果获2024年度ASCO年会“特别优异奖”,赢得国际学术领域的认可。
(三)推动高效完成业绩目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在医药行业不断变革的背景下,东阿阿胶董事会紧扣战略方向,积极作为,针对性地拟定了一系列具体应对措施。回顾全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保持稳健增长。
(四)精准合规信息披露,顺畅资本市场沟通渠道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认真精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让投资者能够全面系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24年度,获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优秀(A级)评价。
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不断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全方位加快绿色转型。通过相关报告的披露,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呈现东阿阿胶投资价值,公司已连续16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在扎实做好信息披露等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置于关键位置,实施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沟通策
略。充分借助多样化的投资者交流互动平台,包括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活动,以及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同时,融入股东体验回馈、特色联谊互动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持续完善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渠道,切实提升沟通效率与质量。
(五)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回报东阿阿胶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馈,自1996年上市以来,已累计年度分红25次,平均分红比例为64.38%,累计分红总额为77.32亿元人民币。其中2023年度,分红总额度首次突破十亿元即11.46亿元人民币,分红比例达99.60%。2024年4月,公司发布了历史首次中期分红安排。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中期分红比例创历史新高,分红总金额为7.37亿元,占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38亿元的99.77%。
(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获得资本市场认可2024年,在董事会领导下,东阿阿胶再次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级“A”(优秀)。与此同时,公司凭借在多领域的突出表现,先后荣获证券时报“第十五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 “第十八届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中国基金报“投资者关系创新英华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同花顺“全行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TOP300”,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2024中国医药上市公司最具竞争力20强”,第
一财经“市值年度回报力价值榜”,价值在线“2024年度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
五、完善董事会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董事会效能
(一)完善董事会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东阿阿胶董事会持续优化运作机制,提升董事会运作实效。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成员背景多元互补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通过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促进各治理主体协调运转,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作用。同时,积极完善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机制,为外部董事提供服务保障和决策支持,助力外部董事规范高效履职。
(二)全方位释放专门委员会效能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建立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决策支持和风险防控作用。2024年,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更好地助力董事会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2024年,东阿阿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1项议题。董事会认真听取了专门委员会对有关议案的建议,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效率。其中,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度商业计划等议案,推动公司战略制定及落地实施等工作;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议案,有效落实了董事会经理层成员选聘权;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
内部审计计划等议案,积极推动完善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绩效管理制度等议案,推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落实落地,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活力。
(三)优化董事会内部信息沟通机制
公司董事会与党委、经理层等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在政策传达与信息互通方面,董事会内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和国资委监管政策,确保公司发展方向与国家战略和监管要求相契合;管理层及时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为董事会决策与监督提供充分且准确的信息支撑。
在董事会会议筹备环节,公司高度重视会议质量与董事知情权保障。会议召开前,工作人员及时将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提供董事审阅,提供的议案内及相关附件内容详实全面,能够帮助董事深入地了解议题背景与关键要点,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与外部董事的沟通交流,公司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向外部董事汇报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年度审计结果等,让外部董事能够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全貌。此外,对于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如战略汇报会、年度总结会等,会邀请外部董事参加,以便其更好的了解公司业务和行业发展状况。
(四)保障外部董事有效行权履职
东阿阿胶按照外部董事履职保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保障工作,建立专业团队,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2024年,外部董事秉持高度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理性审议各项议案,有力推动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第二部分: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在医药行业持续变革、竞争持续加剧的背景下,东阿阿胶将积极融入国家大健康发展战略,重点围绕“1238”发展战略,聚焦“增长·突破”管理主题,全力以赴致力于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增长,不断推动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一、董事会年度工作重点
(一)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东阿阿胶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公司法》等相关监管法规,结合业务实际,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三重一大”决策体系,强化科学决策,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提升运行效率,防范决策风险;在董事会建设方面,以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为目标,以“构建科学、决策理性、运转高效”为原则,在进一步厘清党委、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等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基础上,全面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推动董事会建设完成从结构完备到充分发挥实效的跃升;加强系统能力建设,拟定学习及调研计划,组织董事会学习监管法规、深入了解行业政策变化,参加履职培训,开展现场调研,实现外部董事合规、高效履职。
(二)落实“1238”发展战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强化“1238”战略引领,在医药行业持续变革的背景下,持续关注及推动战略举措的落地,在商业模式、增
长路径、新产品打造、新业务探索、投资并购、研发创新、组织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进一步突破。
深入推进药品+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通过两者相互促进、相互赋能,实现业务内涵式增长;深化“三产融合”协同发展,“一产”确保驴皮库存稳定增长,保障东阿阿胶高品质原料供应安全;“二产”持续做强OTC、医疗、商超传统渠道,重塑电商渠道,推动海外渠道破局,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三产”文化引领,发挥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作用。围绕一个定位、“双轮驱动”和三产融合,匹配公司未来中长期发展所需要提升的专项能力,全力打造独具东阿阿胶特色的新质生产力。
(三)发挥上市平台功能,做优做强主业
公司董事会将结合东阿阿胶战略定位,积极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一步强化资本运作规划,利用并借力资本市场,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实施主业拓展和强链补链,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创新突破,提升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企业不断做优做强。
(四)完善合规内控体系,防范重大风险
董事会将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评价,重点对公司依法运作、投资并购、财务管理、重大担保、债务风险、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实施监督,切实防范重大风险。
(五)聚力市值管理,全面确立特色运营主题
东阿阿胶董事会将坚持以投资者运营为中心,全方位夯实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精准披露两大基石,全流程优化法人
治理基础架构,全机制健全ESG管理体系,全系统完善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监管者的“4R”协同工作机制,全维度界定分别以“价值共建”“价值共享”“价值共商”“价值共通”“价值共识”“价值共创”“价值共塑”“价值共聚”为代表的八大核心能力板块,全面建立以“价值与共”为基准的东阿阿胶资本市场市值管理特色运营主题,科学立体传递公司内在经营价值,创新性提升上市公司运行质量,追求与经营业绩相匹配的、科学可持续的上市公司市值最大化,致力于成为中药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最佳实践者,为推动资本市场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董事会会议安排
2025年,东阿阿胶董事会定期会议预计分别于2025年3月以及8月召开,视需要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对于重大投资事项等战略投资类议案,将提前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对于经理层业绩合同及考核结果、经理层薪酬分配方案等薪酬考核类议题,将提前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对于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审计内控类议题,将提前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将积极听取专门委员会对有关议案的建议,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及时与高效。
三、强化履职保障机制
(一)持续优化信息沟通机制
进一步优化定期向外部董事提供重大经营信息及重要信息的工作机制,确保外部董事对公司有全面深入了解。在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前,将预留充分时间使董事熟悉议案内容,并视
需要提前召开外部董事沟通会,使外部董事与管理层直接沟通,充分吸收外部董事的专业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强化董事有效行权履职保障
东阿阿胶将持续强化服务董事会工作团队的专业能力建设,扎实做好外部董事履职保障等工作。
在系统地做好年度会议计划及调研计划的基础上,全面统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并不断优化与外部董事的汇报沟通机制,保障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与全面,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进行全程跟进,强化执行监督,确保各项决议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积极组织董事参加深交所以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与经验交流,不断提升董事的理论素养与履职能力。
2025年是“十四五”战略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战略规划的谋篇布局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紧紧围绕“1238”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聚势融合促增长,新质突破创未来,全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大健康产业的发展与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文光伟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人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文光伟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果德安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人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果德安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孙晓波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人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孙晓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张元兴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任意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4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人将在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张元兴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