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项议案,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公告均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关于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
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3)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6)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
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
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并切实履行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