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孙建红)
本人孙建红作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基本情况如下:孙建红,1968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长、民航学院院长。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大飞机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民航应急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2024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孙建红 | 2 | 0 | 2 | 0 | 0 | 否 | 0 |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共7次董事会,本人应参与2次,实际参与2次。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现场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着审慎客观、诚实守信的原则,并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详细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并运用专业能力及
个人经验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中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未对2024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情况及其它相关事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同时积极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学习监管精神,持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有效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以通讯参加董事会、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并赴公司深圳总部进行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资料,并及时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性的情形发生。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
建议和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资格、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审查。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薪酬方案能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公正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积极推动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同时积极提升自身知识水平,提高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能力与意识,保证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孙建红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