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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56公司简称:浩欧博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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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63,058,32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801,314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67.7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7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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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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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7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3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文本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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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浩欧博、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瑞祥天 | 指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外润 | 指 |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上海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迁回苏州后更名而来 |
辉煌润康 | 指 | 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双润正安 | 指 | 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生物制药 | 指 | 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北投 | 指 | 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滨海泰达物流 | 指 | 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弘晖 | 指 | 福州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珠海弘晖 | 指 | 珠海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平潭建发 | 指 | 平潭建发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Phadia | 指 | 瑞典法迪亚公司,是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在过敏领域的竞争对手 |
金域医学 | 指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882 |
迈瑞医疗 | 指 |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60 |
德国欧蒙、欧蒙 | 指 | EUROIMMUNMedicalLaboratoryDiagnostics,德国欧蒙医学实验诊断股份公司,过敏及自免检测领域国际知名企业 |
敏筛 | 指 | MediwissAnalyticGmbH,过敏检测领域国际知名企业 |
深圳亚辉龙 | 指 |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荐机构、保荐人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IVD、体外诊断 | 指 | 英文InVitroDiagnosis的缩写,是指在体外通过对人体体液、细胞和组织等样本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诊断方法 |
体外诊断试剂 | 指 | 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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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 ||
免疫诊断 | 指 | 免疫诊断是基于抗原抗体间的特异性免疫反应来检测各种疾病的方法 |
过敏性疾病、过敏 | 指 | 又称变态反应,泛指机体对过敏原作出异常反应的全身综合征以及过敏累及某特定器官及组织而导致的某种疾病 |
自身免疫性疾病、自免 | 指 | 免疫系统对自身抗原发生免疫反应而导致自身组织损害所引起的疾病 |
过敏检测、过敏原检测 | 指 | 通过抗原和抗体反应原理实现过敏原抗体实验室检测 |
自免检测、自身抗体检测 | 指 | 通过抗原和抗体反应原理实现特定自身抗体实验室检测 |
CE认证 | 指 | CommunateEuroppene,欧盟市场产品安全认证标志,属于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强制性认证 |
酶联免疫法、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 | 指 | 统称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Enzyme-LinkedImmunoSorbentAssay,ELISA),反应原理是将已知抗原或抗体结合到某种固相载体表面并保持其免疫活性,测定时把受检标本和酶标抗原或抗体按照一定程序与固相载体表面的抗原或抗体起反应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反应后,通过洗涤的方法使抗原抗体复合物与其它游离物质分离。通过抗原抗体复合物结合在固相载体上的酶量与标本中受检物的量成一定的比例。加入底物显示,根据颜色反应深浅或吸光度值的大小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
酶联免疫捕获法、捕获法 | 指 | 属于酶联免疫吸附法的一种,又称为反向间接法。常用于传染性疾病IgM抗体或过敏性疾病IgE抗体的检测。其反应原理为先用抗人IgM或IgE抗体包被在固相上,以捕获血清标本中的全部IgM或IgE。然后加入与特异性IgM或IgE相结合的抗原。继而加入针对抗原的特异性酶标记抗体。应用于过敏检测(IgE),可以有效防止IgG的干扰,提高敏感性和特异性 |
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法、磁微粒化学发光、化学发光免疫分析、化学发光 | 指 |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ChemiluminescenceImmunoassay),是将具有高灵敏度的化学发光测定技术与高特异性的免疫反应相结合,用于各种抗原、半抗原、抗体、激素、酶、脂肪酸、维生素和药物等的检测分析技术。是继放射免疫分析、酶联免疫法、荧光免疫分析和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之后发展起来的一项新的免疫测定技术。早期的化学发光技术为“板式化学发光”,该技术是国内早期由酶联免疫技术向化学发光技术发展的过渡技术。目前先进的主流化学发光技术为“纳米磁微粒管式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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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经常简称“磁微粒化学发光”、“管式化学发光”、“化学发光”)。除明确指出“板式化学发光”以外,本报告凡涉及“化学发光”,均指“纳米磁微粒管式化学发光” | ||
酶联免疫法产品 | 指 | 公司应用酶联免疫法开发的检测产品,主要包括过敏欧博克、食博克、食博克+,敏博克,自免诺博克 |
捕获法产品 | 指 | 公司的酶联免疫捕获法定量检测产品,即符博克品牌产品 |
化学发光产品 | 指 | 公司的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产品,即纳博克品牌产品 |
欧博克 | 指 | 浩欧博产品品牌。应用酶联免疫法,将过敏原包被在固相膜载体上实现多项联检的产品,可定性检测过敏原 |
符博克 | 指 | 浩欧博产品品牌。采用酶联免疫捕获法原理,将过敏原液态生物素化,可根据检测项目不同灵活加入不同的过敏原,可以定量检测过敏原 |
食博克 | 指 | 浩欧博产品品牌。应用酶联免疫法,以微孔板为载体,检测食物特异性IgG抗体,可定性检测食物过敏原 |
食博克+ | 指 | 浩欧博产品品牌。应用酶联免疫法,以反应板为载体,用指血样本检测食物特异性IgG抗体,可定性检测食物过敏原 |
诺博克 | 指 | 浩欧博产品品牌。应用酶联免疫法,以膜条为载体,可定性检测自身免疫性疾病 |
纳博克 | 指 | 浩欧博产品品牌。应用纳米磁微粒全自动化学发光技术,可定量检测过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灵敏度更高,速度更快 |
欧脱克 | 指 | 浩欧博从Inmunotek公司许可引进(License-in)的脱敏系列产品的品牌,该品牌由浩欧博所有。欧脱克产品系列是舌下喷剂脱敏产品。共有12种产品涵盖17种过敏原,包括屋尘螨、粉尘螨、桦树花粉、艾蒿、普通豚草、猫皮屑、狗皮屑、马皮屑、链格孢霉(常见霉菌的一种)、梯牧草花粉、鸭茅草花粉、草地早熟禾花粉、绒毛草花粉、黑麦草花粉、草甸羊毛草花粉、杨树花粉、欧榛树花粉 |
敏博克 | 指 | 浩欧博产品品牌,应用酶联免疫法,以膜条为载体,可定性或半定量检测过敏原,多项联检更快捷 |
两票制 | 指 | 药品、医疗器械从生产厂商销售至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销售至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多票流通,减少流通环节 |
带量采购 | 指 | 2018年11月15日,以上海为代表的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其中规定:“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目录,经联采办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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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咨询专家,确定采购品种(指定规格)及约定采购量”。业内称为带量采购 | ||
定性检测 | 指 | 只能给出阴性或阳性(有反应或无反应性、是或非、有或无、正常或异常)两种可能的结果 |
半定量检测 | 指 | 定性和定量之间的解释,通过参比等方法得到所测成分的大致含量 |
定量检测、全定量检测 | 指 | 用具体数值反映被研究对象包含成分的量与性质之间的关系 |
总IgE | 指 | 人体血液中免疫球蛋白E总量 |
特异性IgE | 指 | 免疫球蛋白E是介导Ⅰ型过敏反应的抗体,过敏患者的血清中存在具有过敏原特异性的IgE,称之为特异性IgE,是过敏检测的主要物质 |
特异性IgG | 指 | 血清中的特异性免疫球蛋白G,食物特异性IgG被认为与III型过敏反应有关 |
自身抗体 | 指 | 自身抗体是指针对自身组织、器官、细胞及细胞成分的抗体 |
过敏原 | 指 | 引起变态反应的抗原物质称为过敏原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浩欧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OBBIOTECHGROUPCORP.,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BBIO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JOHNLI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4年12月,公司注册地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6栋101变更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009 |
公司网址 | http://www.hob-biotech.com/ |
电子信箱 | jshob@hob-biotech.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谢爱香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
电话 | 0512-6956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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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2-62956652 |
电子信箱 | jshob@hob-biotech.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浩欧博 | 688656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进华、丛亮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孙圣虎、董雪松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0,233.91 | 39,440.58 | 2.01 | 32,03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3,680.38 | 4,733.14 | -22.24 | 4,16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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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87.56 | 4,330.49 | -17.16 | 3,686.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21.97 | 10,269.30 | -1.43 | 5,830.6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1,213.70 | 81,073.31 | 0.17 | 77,935.51 |
总资产 | 103,280.45 | 94,925.68 | 8.80 | 94,448.9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75 | -21.33 | 0.6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74 | -21.62 | 0.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9 | -17.39 | 0.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5 | 5.97 | 减少1.42个百分点 | 5.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4 | 5.46 | 减少1.02个百分点 | 4.7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50 | 11.92 | 减少0.42个百分点 | 12.0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影响,市场终端需求增速暂时放缓,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收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1%;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2.24%、17.16%,主要系报告期内,①公司加大对脱敏药“欧脱克”的临床相关费用投入,但该业务仍处于初期投入阶段,收入规模尚需一定的成长和发展时间;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③2024年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使用,公司增加了相应的折旧与摊销费用;④2024年募投项目基本结束,闲置募集资金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下降21.33%、21.62%、17.39%,主要是净利润下降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43%,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人员薪酬、税费支出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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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5,599,780.93 | 117,211,197.87 | 104,222,613.66 | 95,305,543.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09,568.53 | 16,171,431.27 | 6,581,954.35 | 10,240,84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584,141.90 | 16,410,987.84 | 6,316,805.98 | 10,563,667.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29,885.03 | 34,433,456.92 | 33,790,638.25 | 24,865,751.4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52,463.79 | 126,072.78 | -362,549.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 1,863,865.22 | 1,723,941.18 | 1,842,41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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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90,647.50 | 2,214,722.48 | 6,065,191.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4,136.71 | 455,679.54 | -1,930,338.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721.03 | 493,898.09 | 831,820.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928,191.19 | 4,026,517.89 | 4,782,8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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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公司对年度报告部分信息豁免披露并已履行相关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叠加医改深化等影响,在公司管理层带领下,积极拓宽营销推广渠道,加大产品营销力度,过敏和自免检测产品线销售量、收入金额仍逆势而上,整体营业收入取得2.01%的增长。同时公司将降本增效作为企业谋求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全年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呈上升态势,彰显出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的良好提升。然而由于新业务的不断投入等原因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了22.24%。净利润出现下降,主要归因于公司以下几项成本显著增加:
1、公司全力推进脱敏药新业务的投入,使得同期成本及相应费用攀升明显。a)2023年9月,欧脱克在海南博鳌乐城医疗先行先试区落地后,于2024年公司启动临床推广,医患教育,团队建设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销售额稳步上扬,平稳且扎实地实现初期增长。但是由于初期投入较高,业务尚处于起步拓展阶段,各项流程与运营模式尚未成熟,未能形成规模化的销售效益。
b)2024年7月,浩欧博全资子公司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欧脱克系列中的MM09舌下喷雾剂获批开展伴或不伴轻至中度受控的过敏性哮喘的中至重度变应性鼻炎/鼻结膜炎的病因治疗的临床试验。
c)2024年9月,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港澳药械通”政策,允许港澳注册上市的药品在大湾区“9+2”城市的40多家指定医院使用。这一政策为浩欧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为抓住这一机遇,公司组建了一支跨部门的专业团队,成员涵盖商务拓展、供应链管理、医学事务以及注册事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全力推动产品的引入与落地,助力公司在大湾区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2、新大楼投入使用,公司增加了相应的折旧与摊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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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浩欧博取得募投项目新大楼的房产证。公司成功建成新的厂房与办公楼。一方面,因新大楼转固后开始计提折旧增加成本费用;另一方面由于新大楼验收取证、装修建设耗时,导致新大楼投入使用时点晚于公司计划,故公司仍需负担现有厂房及仓库的租金。新大楼的投入使用,使得公司拥有足够空间扩充设备,工艺流程更加顺畅,将有效助力公司产能及经营效率的提升,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
3、股权激励对短期成本结构产生一定影响,长期战略角度来看,有望促进公司业绩提升与价值增长。
2024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费用达951.35万元,相较于2023年的285.85万元,同比增加665.50万元。这一激励计划旨在吸引、留存关键人才并充分激发员工积极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4年,公司发生重大股权变动,公司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港股上市公司中国生物制药旗下的辉煌润康、双润正安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顺利完成控制权转让。自此,实力强劲的中国生物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辉煌润康成为浩欧博的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在产品研发、产业化、质量控制及营销投入及人才抓手等方面持续开展了如下工作:
(1)持续聚焦核心战略,强化研发创新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过敏产品已扩展到多个系列,覆盖75种IgE过敏原及81种食物特异性IgG过敏原,可检测的IgE过敏原数量国内领先。公司已经取得注册证进行销售、正在注册及立项研发阶段的过敏原合计101种。包含注册中及在研项目,过敏原单点检测及组合检测可涵盖118项过敏检测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化学发光自免检测产品2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学发光过敏原检测产品8项医疗器械注册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化学发光平台检测菜单,使得化学发光平台具备了过敏原和自身免疫的两大类产品检测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市场的拓展以及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开展双螨产品三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脱敏系列产品欧脱克已在海南乐城医疗先行先试区的多家医院获得使用,使用情况良好。
(2)研发产品的产业化
公司非常重视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所研发的过敏、自免检测产品成功实现了从研发到规模化生产。报告期内,公司总部大楼建设完成,并取得了医疗器械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许可证。目前公司拥有约三万平米集研发、生产、仓储、质控为一体的综合性生产场所,用于完成各类产品的中试和规模化生产,包括标准品、质控品的生产。为提升智能制造生产能力,公司新升级自动化分装生产线8条,部分产线配置有不良品剔除系统,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保证生产的良品率,减少人力检验的工时和成本。
(3)质量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从行业和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倡导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理念,从工艺技术流程、生产环境等方面满足精细化规模化生产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客户满意度。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一直秉持“严格监管,质量第一”的理念,建立起了完善且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设有独立质量部及体系部。质量部和体系部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和ISO13485标准的规定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检验、过程控制到成品检验的整个过程实现全程质量管理,并通过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及规程等形式贯彻执行。同时,公司也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客户需求,编制了《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等十余个过程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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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制度作为公司质量体系日常运行管理的基准文件。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先进的质量控制设备使公司能够实现生产环节全流程的监测控制,有效保证产品品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或诉讼。
(4)完善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学术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营销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市场拓展能力,深挖核心产品市场潜力,持续提升专业化学术服务能力。公司的销售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大部分销售通过经销商实现,少部分直接销售给第三方检验机构、各级医院等终端客户。公司主要通过产品、技术的推广进行间接营销,如参加全国性及地区性的医学学术会议、发布公司产品广告等方式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认可度,并举办各类产品推广会、学术研讨会、品牌宣传等营销活动,以协助经销商进行产品宣传、推广、谈判。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营销投入,进一步优化营销和服务的效率。
(5)持续引进多层次、多方面优秀人才,推进留才育才计划公司同时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对生产技术、研发技术、质量控制和管理等主要岗位人员,制定了持续的培训机制,鼓励所有员工参加各种技术、法规培训以及学术研讨会议,以提高技术和规范水平。在上一年度完成中层管理、技术骨干培养的背景下,适时推出引航计划,系统性的加强基层管理、技术骨干培养。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重要岗位上的技术、管理骨干持续实施留才计划。同时,大力加强原材料研发、生产队伍建设。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09年成立,专注于过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检测,所生产的检测试剂应用于过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临床辅助诊断,产品在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得到广泛使用。
目前公司过敏产品已扩展到多个系列,覆盖75种IgE过敏原及81种食物特异性IgG过敏原,可检测的IgE过敏原数量国内领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取得注册证进行销售、正在注册及立项研发阶段的过敏原合计101种。报告期内,取得了化学发光自免检测产品2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化学发光过敏原检测产品8项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已累计取得的化学发光过敏原及自身免疫检测项目共计104项注册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化学发光平台检测菜单,使得化学发光平台具备了过敏原和自身免疫的两大类产品检测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市场的拓展以及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226项产品注册证书,57项专利。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曾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免疫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过敏原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业企业技术中心”,荣获苏州市“创新先锋企业”、“瞪羚企业”、“五星级信用企业”、“企业信用评价3A级信用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奖”“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奖”、“2021年江苏医学科技奖二等奖”及“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潜力地标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党员先锋岗”、“医疗器械产业专项奖”“苏州市总部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血液中相关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可为临床相关疾病的诊断提供辅助。从检测结果来看,公司产品可实现定性或定量检测,与定性检测相比,定量检测给出精确的检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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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数值,可以看出在同样阴性或阳性区间的不同严重程度以及变化趋势,有助于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给临床诊疗提供更多的信息,从而指导临床精准治疗。公司有过敏和自免两大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已上市的主要产品列示如下:
检测类型 | 技术平台 | 主要产品品牌 | 产品介绍 | |
过敏 | IgE检测 | 酶联免疫法 | 欧博克 | 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包括检测总IgE、常见食物、常见吸入、特殊吸入等共计56项过敏原,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以膜条为载体,实现定性检测。 |
免疫印迹法 | 敏博克 | 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包括5大系列、16个组合、共计58项过敏原,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以膜条为载体,实现定性或半定量检测。 | ||
酶联免疫捕获法 | 符博克 | 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包括检测总IgE、常见食物、常见吸入等55项过敏原,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以微孔板为载体,实现定量检测。 | ||
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纳博克 | 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包括检测总IgE、常见食物、常见吸入以及组分过敏原等共计46项过敏原,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以纳米磁微粒为载体,实现全自动定量检测。 | ||
食物特异性IgG检测 | 酶联免疫法 | 食博克及食博克+ | 食物特异性IgG抗体检测试剂盒,包括检测牛奶、鸡蛋、牛肉、蟹等共计81项常见可导致不良反应的食物过敏原,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以微孔板/反应板为载体,实现定性检测。 | |
条带酶免分析法 | 敏博克 | 食物特异性IgG抗体检测试剂盒,包括检测牛奶、鸡蛋、牛肉、蟹等共计35项常见可导致不良反应的食物过敏原,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以膜条为载体,实现定性检测。 | ||
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纳博克 | 食物特异性IgG抗体检测试剂盒,包括检测牛奶、鸡蛋、牛肉、蟹等共计15项常见可导致不良反应的食物过敏原,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以纳米磁微粒为载体,实现定量检测。 | ||
自免 | 线性免疫印迹法 | 诺博克 | 包括抗核抗体筛查试剂盒、抗核抗体谱检测试剂盒、抗PR3、MPO和GBM抗体检测试剂盒和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谱检测试剂盒,公司该类产品主要以膜条为载体,实现定性检测。该类产品主要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混合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硬化症、特发性肌炎、系统性小血管炎、肾肺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等疾病的相关检测。 | |
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纳博克 | 包括抗核抗体(ANA)系列、抗中性粒细胞抗体(ANCA)系列、自身免疫性肝病系列、抗磷脂综合征(APS)系列、类风湿关节炎(RA)系列、I型糖尿病(TIDM)系列、甲状腺功能系列、胃肠疾病系列、肌炎系列等多个系列多种组合合计51种注不同检测项目,以纳米磁微粒为载体,可实现全自动定量检测。该类产品主要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混合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硬化症、特发性肌炎、系统性小血管炎、肾肺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抗磷脂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I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等疾病的相关检测。 | ||
间接免疫荧光法 | - | 包括抗角蛋白抗体(AKA)IgG检测试剂盒、抗核抗体(ANA)检测试剂盒、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CA)IgG抗体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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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类型 | 技术平台 | 主要产品品牌 | 产品介绍 |
剂盒、抗双链DNA抗体IgG检测试剂盒、自身免疫性肝病相关抗体IgG检测试剂盒,实现定性检测。该类产品主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特发性肌炎、系统性小血管炎、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等疾病的相关检测。 |
注1:公司纳博克51种检测项目中包括1项PCT(降钙素原)检测试剂,该类检测不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由于报告期内销售规模相比于过敏和自免产品较小,且无其他同病种产品,故未单独分类,与其他纳博克产品一同归入自免产品。注2:公司在自免检测领域的重点是特异性抗体检测,旨在集中化学发光方法产品的技术优势,替换目前市场仍然大量使用且产品价格较高的进口酶联免疫法等产品。在过敏产品中,酶联免疫法产品、酶联免疫捕获法产品、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产品公司均已实现规模生产及销售,自免产品收入主要来自酶联免疫法产品和化学发光法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概述
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为与试剂生产及研发相关的原料,如抗原、抗体等核心材料以及化学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第二类为与试剂配套的检测仪器及配件的采购;第三类为非生产性物品的采购。公司常用的采购方式有三种:询比价采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
公司产品对原料品质、稳定性要求较高,公司制定了相关采购制度,通过严格的评选和长期的验证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和现场评审,实施分级管理。
(2)供应商选择及合格供应商管理
公司设立了一套系统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包括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审、供应商的绩效评价、供应商的分级淘汰。供应商准入前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证明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对供应商的品质管理水平、供货能力、创新能力、财务状况、信誉等进行核查,确保后续供应链稳定性和产品质量。同时,按照规定的频率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针对供应产品质量、交货能力、服务和响应速度、成本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为不达标的供应商,采取淘汰或改进机制。
(3)采购流程
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预测和库存水平,分析生成物料需求,确保采购计划与生产需求相匹配。采购部门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制定详细的物料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数量、时间和预算。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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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目前试剂生产主要实行“以销定产,保证安全库存量”的方式从苏州生产基地和长沙浏阳生产基地供货。根据公司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反馈并根据以往的销售数据,结合库存情况,制定月度成品生产计划。公司销售部接到客户订单后,若有库存可直接组织发货,若没有库存或客户有定制需求,将制定临时计划组织生产,另外针对小产品、新产品也会按照市场需求或者客户订单进行排产。
3.销售模式
(1)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大部分销售通过经销商实现,少部分直接销售给第三方检验机构、各级医院等终端客户。
(2)试剂加仪器的联动销售
仪器加试剂联动的销售模式是国内外体外诊断行业的普遍经营模式。公司通过向客户(包括经销商以及直销客户)出售、租赁和直投仪器的方式来带动试剂产品的销售。通过采取投放仪器模式,公司一方面扩大了终端仪器装机量,带动试剂销售;另一方面通过仪器布局抢占终端市场,赢得先发优势。
(3)销售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基本销售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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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模式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工作由研发模块负责。为了保证公司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以及技术的创新性,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研发机构组织。研发模块下设研发管理部、研发一部、研发二部、研发三部、研发四部、原材料研发中心、美国研发部、湖南研发部和学术研究部,公司始终高度注重技术的创新和研发,通过产品品质提升和新型功能性产品的研发来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技术创新主要通过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研发部门之间分工合作。(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行业的发展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产业化起步阶段
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从而在政策上启动了诊断技术的产业化。
②产业快速发展阶段
《“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特异性高的分子诊断、生物芯片等新技术发展,支撑肿瘤、遗传疾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体外快速准确诊断筛查。完善产业链的配套建设,发展配套的高精度的检测仪器、试剂和智能诊断技术,支持第三方检验中心发展与建设。
《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要求具备条件的综合医院加强对风湿免疫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风湿免疫疾病诊疗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要求的综合医院,要加强对风湿免疫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风湿免疫科。
③作为战略性产业的政策规划
2014年6月5日,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指出将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加快体外诊断领域的进口替代进程。
2015年2月16日,科技部发布《关于开展科技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提出将体外诊断纳入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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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范围。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以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目的,分类内容涵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的产品和服务。该分类明确了国家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具体包括生物医药产业、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生物农业及相关产业、生物质能产业、其他生物业等分支。
(2)行业的基本特点
公司的产品属于体外诊断中的免疫诊断。体外诊断是指在体外通过对人体体液、细胞和组织等样本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诊断方法,是临床诊断信息的重要来源,能够为医生治疗方案及用药提供重要参考指标,是保证人类健康的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体外诊断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分类:主要有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临检类诊断、病理诊断等,其中生化、免疫和分子诊断为我国医疗机构主流的体外诊断方式。
1)全球IVD市场
从地域划分来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IVD产业起步早,居民的收入水平及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对IVD产品的质量及服务要求较高,市场规模庞大、需求增长稳定,其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
根据KaloramaInformation报告,2023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1,063亿美元,其中免疫诊断和生化诊断的市场规模分别达到258.36亿美元和101.04亿美元,分别占全球体外诊断市场的比重为24.3%和9.5%,均为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最大的子行业之一。从地区分布看,北美、西欧等地区是体外诊断的主要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医疗服务已经相对完善,其体外诊断市场相对成熟,发展较为平衡,已经形成了以罗氏、雅培、西门子、丹纳赫为主的“4+X”的稳定格局。而以中国、印度、拉美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虽然目前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小,但由于人口基数大、经济增速快以及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年医疗保障投入和人均医疗消费支出持续增长,正处于高速成长期。新兴市场正成为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最快的区域。
2)我国IVD市场
国内IVD市场规模基数低,随着政府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们健康意识逐步增强,为体外诊断行业带来大量的市场需求,我国体外诊断行业正处在成长期,国内体外诊断技术在与外资品牌竞争过程中进步较快,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医疗器械蓝皮书(2021)》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增长到890亿元。根据Frost&Sullivan研究预测,2019-2024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超越医药行业平均的增速,以18.8%的复合增长率快速增长,为国内体外诊断企业特别是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根据统计数据,免疫诊断是我国体外诊断市场占比最大的细分领域。免疫诊断是基于抗原抗体间的特异性免疫反应来检测各种疾病的方法,根据其标记信号的不同,衍生出了多种免疫诊断方法。从其发展历程看,共先后经历了放射免疫分析技术、免疫胶体金技术、酶联免疫分析技术、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技术和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等发展阶段,其中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为目前应用较广的主流免疫诊断技术,在不同的疾病诊断领域,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的市场占有率各不相同,在肿瘤标记物、传染病、性激素和甲状腺功能等疾病诊断领域,化学发光产品已成为市场的主流。
(3)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从事的过敏和自免检测领域,欧美进口品牌进入较早,通过先发优势及持续的学术推广教育,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开发了丰富的产品菜单,积累了多项重要技术,打破了欧美进口产品的垄断,有效填补了国内市场需求。行业壁垒如下:
过敏检测的主要市场为IgE检测领域,由于人体血液中IgE免疫球蛋白的含量仅为IgG免疫球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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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的四万分之一,导致过敏IgE检测难度较大,过敏原检测技术存在一定壁垒。过敏原种类丰富,与其他检测项目相比,过敏原检测有一定的特殊性,通常需要同时检测多种过敏原才能准确诊断患者致病的过敏原,这要求检测试剂厂家能够提供覆盖多种类过敏原的检测菜单。在目前的竞争格局下,行业内厂家的诊断试剂能覆盖的过敏原检测种类越多,则竞争力越强,也更容易获得市场机会,而仅仅提供一个或少数检测种类的厂家则不具有市场竞争力。每一种过敏原的检测试剂都需要单独进行开发,由于研发周期较长,对试剂厂家而言,其所能覆盖的过敏原数量通常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无法在短期内大幅度提升。
在自免检测领域,随着临床医学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免疫系统的认识不断深入,各种检测手段的出现提升了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诊断水平,越来越多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得到诊断和有效治疗,同时,由于人们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惯的改变,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病率呈上升态势。自身免疫疾病种类繁多,导致相关检测项目多,在技术难度方面存在一定壁垒,并且在规模化生产方面考验企业的生产工艺。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过敏领域
在过敏检测领域,经过十几年的行业积累与发展,凭借丰富的过敏原检测试剂种类,以及各类产品对应的丰富的产品梯队,公司已成为国内目前拥有特异性IgE过敏原检测试剂种类领先的厂商之一。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性能,以及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众多终端医院及第三方检验机构的认可和信任,在业内享有较高美誉度。
(2)自免领域
在自免检测领域,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将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技术应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厂家之一,产品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目前,公司自身抗体检测产品可以满足临床对于自身抗体从筛查到确诊的检测需求。报告期内,随着化学发光高速仪器的持续推出以及检测菜单的不断丰富,公司自免检测产品销售业绩持续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在国内市场份额不断增长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际自免检测市场的开发和竞争,目前相关产品已完成欧洲市场的准入,并已与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客户签订合作协议,产品已陆续实现海外销售。
2、行业主要企业
(1)过敏领域1)国外市场
美国赛默飞旗下的Phadia是过敏检测市场全球领导品牌,可检测过敏原600多种,并在过敏检测领域开展了大量的学术研究,长期稳居全球过敏诊断市场的绝对领导者。除Phadia外,Dr.FookeLab、Omega诊断、西门子、德国欧蒙等公司均为国际过敏市场的重要参与者。2)国内市场
公司以及欧蒙、敏筛、Phadia等外资企业占据了境内过敏诊断试剂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且公司在过敏诊断试剂市场保持一定领先地位。并逐渐成为有潜力的市场。
(2)自免领域1)国外市场
全球自免诊断市场的竞争企业主要包括:美国赛默飞(Phadia)、德国欧蒙、德国胡曼、西班牙沃芬、德国AESKU、美国伯乐。这些企业长期从事自免诊断试剂研发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依靠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渠道优势推动自免诊断业务的发展。相较于过敏诊断市场Phadia“一家独大”的竞争格局,国际自免诊断市场份额相对分散,被10家左右欧美企业占据。2)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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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欧美进口品牌,公司近年来积极以化学发光全自动、全定量自免产品,替代进口的酶联免疫法等定性、半定量产品,不断替代进口,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
自免检测国内大部分市场长期被欧美跨国企业占据。其中,德国欧蒙凭借进入市场时间最早,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自2010年以后,随着国内企业自免产品的陆续推出及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外资企业的垄断地位被逐步打破,但目前外资企业(以欧蒙为主)市场份额仍高达60-70%左右,国内企业中,浩欧博、深圳亚辉龙市场份额相对较高。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产替代进口
由于欧美进口品牌的先发优势,此前国内过敏和自免检测的大部分市场份额被进口产品所占据。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支持以及国内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内过敏和自免检测领域内资企业持续发力。
在过敏检测领域,浩欧博以较好的产品质量和性价比在国内市场占有较高的份额;在自免检测领域,以浩欧博等为代表的少数国内企业已先于国际主要竞争对手推出自免化学发光检测产品,并凭借化学发光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以及性价比优势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2)过敏和自免检测技术的定量化趋势
我国过敏检测产业起步较晚。发展初期,我国过敏检测以过敏原定性筛查为主。在公司推出捕获法过敏检测产品之前,市场上能够规模化供应定量过敏检测产品的厂家主要为Phadia,但该产品价格较高,导致我国现阶段包括三级医院在内的终端医院进行过敏检测以定性、半定量等酶联免疫法产品为主。公司的化学发光和免疫捕获法定量产品,适应了过敏、自免定量化的趋势。
过敏原定量检测对于过敏诊断以及治疗效果的跟踪和判断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CLSI(美国临床和实验室标准协会)和AAAAI(美国过敏、哮喘与免疫学会)等国际著名相关专业学会和组织有关过敏原定量检测的临床应用指南和共识在国内的传播,越来越多的临床医生开始意识到过敏原定量检测的重要临床意义和价值,同时,以浩欧博化学发光和免疫捕获法产品为代表的国产定量检测产品的推出有效的降低了定量检测的产品价格,为定量检测产品的市场推广及普及奠定了基础。
自身抗体检测的临床应用价值主要包括下列四个方面:诊断及鉴别诊断、疾病进程判断、疗效及预后观测以及疾病早期预警。但受限于当前的检测技术,大部分的三级医院的自身抗体检测仍然停留在出具定性、半定量检测结果的阶段,仅能满足诊断和鉴别诊断,无法满足对于疾病进程判断、疗效及预后观测、疾病早期预警等更深层次的临床需求。2014年以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分会组织和发起的《自身抗体检测在自身免疫病中的临床应用专家建议和共识》已经明确提出“自身抗体检测结果建议以定量或半定量的方式表达”。行业专家已形成共识,并清晰指明了未来自身抗体检测由定性检测向定量检测的发展趋势。化学发光定量检测技术在自免检测领域的推出,将加快定量检测在自免检测领域的应用。
(3)全自动、快速、高通量的检测要求
过敏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人群基数较大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使得医院对过敏原和自身抗体检测的需求量明显增加。为了降低实验室人力成本、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对于结果的影响,并为患者提供及时和快速的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对于过敏和自免检测方法和技术在全自动、快速和高通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大型三级医院、大型第三方检验机构等日均检测样本量大、检测项目多的终端,对高通量、高效率、高灵敏度产品的需求尤其强烈。
(4)化学发光技术成为过敏及自免检测领域未来发展趋势
化学发光检测技术作为目前临床免疫检测的主流技术,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检测范围宽、全自动、定量、随机上样、灵活组合和质控更严等优势和特点,在肿瘤标记物、传染病、性激素和甲状腺功能等疾病诊断领域,化学发光产品已成为市场的主流。然而在过敏和自免检测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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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化学发光技术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酶联免疫法等产品仍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从长期来看,化学发光产品凭借明显的技术优势,将在过敏及自免检测领域成为未来重要的技术发展方向。(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主要分布于如下几个方向,即酶联免疫技术、酶联免疫捕获技术、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技术、原材料制备基础技术,简介如下:
核心技术 | 浩欧博主要技术应用 | 技术描述 | 技术来源 | 成熟程度 |
酶联免疫技术 | 酶联免疫法(IgE检测)过敏原检测产品 | 通过改变常规过敏原包被载体形式,增大包被含量,提高抗原纯度以及多项联检和混合过敏原包被等系列技术,提升检测的灵敏度和准确率 | 自主研发 | 技术成熟已实现产业化 |
酶联免疫捕获技术 | 酶联免疫捕获法(IgE检测)过敏原检测产品 | 通过包被抗IgE抗体先去除血清中IgG抗体的干扰,再加入过敏原的方式,相较于普通酶联免疫法有更高的检测灵敏度和特异性,并可以根据需求检测不同过敏原,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 自主研发 | 技术成熟,已实现产业化,后续产品开发中 |
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技术 | 化学发光自免产品、化学发光过敏IgE检测产品、化学发光特异性IgG检测产品 | 将磁性分离技术、化学发光技术、免疫分析技术三者结合起来的一种检测技术,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检测范围宽、检测速度快、检测结果稳定、操作相对简单,易于全自动化、无污染等优点,是目前免疫诊断领域国际先进的主流技术 | 自主研发 | 技术成熟,已逐渐实现产业化,后续产品开发中 |
原材料制备基础技术 | 自主生产核心原材料以及质控品 | 通过基因重组蛋白表达技术、单克隆抗体制备技术、过敏原提取纯化等基础技术应用,实现所需过敏原、抗原以及质控品的自主制备及产业化工作,同时还在进行过敏原原材料的标准化研究以建立过敏原标准保证批次间一致性。 | 自主研发 | 部分原材料实现了自主生产,后续产品开发中 |
1)酶联免疫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酶联免疫法过敏IgE检测产品可以实现多项目联检,单点及混合点的检测,单个膜条最多可以实现21个单点或者组合的检测,提升了检测效率;有效缩短检测时间,可以实现高达几十种过敏原的检测;使用高纯度的抗原抗体,有效增加信号强度,提高特异性,提高了检测的准确率;对原材料进行特殊的处理,有效减少了内源性的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干扰;产品可满足手工和仪器操作的双重需求,操作便利,全自动仪器可以实现高清拍照,有效提升了灵敏度和特异性。
目前已知的过敏原有近千种,而能够提供丰富的过敏原检测菜单,是过敏检测试剂厂商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过敏原检测方面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已成功开发多种过敏检测产品,涵盖特异性IgE检测75种过敏原,可检测特异性IgE过敏原数量国内领先。
2)酶联免疫捕获技术
酶联免疫捕获技术为公司核心应用技术之一,该技术属于酶联免疫法的一种。样本中IgE免疫球蛋白的含量仅为IgG免疫球蛋白的四万分之一,常规的过敏IgE检测方法将会受到大量的IgG的干扰,灵敏度和特异性均相对较低,且过敏原耗用量大。采用酶联免疫捕获法,在微孔板上包被抗IgE单克隆抗体,仅对样本中的IgE进行捕获,将大大降低IgG的干扰。此外,该技术可以实现过敏原自由组合,同时降低了过敏原的用量,节省成本,增加了检出的灵敏度与特异性。
3)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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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发光技术目前已经成为免疫诊断领域广泛使用的技术和方法。其中,在包括肿瘤标记物、传染病、性激素和甲状腺功能等诊断领域已经成为常规检测方法。但少有体外诊断公司将化学发光技术应用于过敏原和自免诊断这两个细分领域。公司在充分掌握化学发光技术的基础上,针对过敏和自免的特点,对化学发光技术进行了相应的改造,过敏和自免化学发光产品已推出市场并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报告期末,化学发光过敏及自身免疫检测共获得104项医疗器械注册证,丰富了公司化学发光平台检测菜单,使得化学发光平台具备了过敏原和自身免疫的两大类产品检测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市场的拓展以及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该检测技术的灵敏度高达10
-18
摩尔/每升,线性范围高达10
以上,较目前常用的技术相比均提高100倍以上,该技术还有检测时间短(一小时内出结果)、精密度高(变异系数<10%)等优点,各项指标较目前常用的酶联免疫法、免疫印迹法等自身抗体检测技术均有较大的提高。配合全自动化学发光检测仪使用,达到自身抗体和过敏原IgE抗体检测的全自动、定量、随机上样和灵活组合的检测,实现在一台机器上同时完成自身抗体和过敏原的检测。
4)原材料制备基础技术
公司已基本构建完成重组抗原表达纯化平台、质控用抗体制备平台及天然过敏原提取纯化平台等核心技术平台体系。目前公司已实现部分过敏原、自身免疫抗原及质控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同时,公司还在开展天然过敏原原材料的标准化研究,确保不同批次间原材料的一致性。目前,部分过敏原项目已实现标准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4年度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8 | 2 | 107 | 25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5 | 29 | 2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7 | 7 |
合计 | 9 | 7 | 143 | 57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626.90 | 4,700.91 | -1.5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4,626.90 | 4,700.91 | -1.5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50 | 11.92 | 减少0.4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全自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4项自免项目开发 | 1,054.60 | 154.27 | 987.23 | 产品注册中,部分项目已取证 | 针对国外市场,采用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检测方法,保证试剂盒灵敏度高,特异性好,临床上将用于辅助诊断乳糜泄相关疾病。 | 该类疾病在国外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因此相关产品主要针对国外市场开发。目前国外类似产品大部分为ELISA平台,存在反应时间长,灵敏度低,手工操作繁琐等缺点。本项目采用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检测相关自免指标,具有快速检测、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便于全自动等优势,项目完成后不仅能够在国际市场中具有良好的产品竞争优势,而且将成为国内较少在该检测项目推出化学发光法产品的厂商之一,进一步补充公司自免产品检测菜单,持续保持公司在国内市场中自免发光菜单丰富的优势地位。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2 | 全自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自免项目四期12项研发 | 1,827.86 | 504.61 | 1,625.11 | 项目开发中,部分项目已注册取证 | 开发并补充纳博克(化学发光)自免免疫抗体12项针对自免多疾病的开发,是对现有项目的补充,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未来市场潜力较大。 | 目前该系列部分项目国内外市场上大多是膜条或ELISA试剂,存在反应时间长,灵敏度低,手工操作繁琐等缺点。本项目采用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具有快速检测、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便于全自动等优势,项目完成后不仅能够具有良好的产品竞争优势,而且进一步补充公司自免产品检测菜单,持续保持公司在国内市场中自免发光菜单丰富的优势地位。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3 | 全自动纳米磁微粒 | 527.79 | 90.77 | 370.18 | 项目注册中 | 在自免项目四期肌炎项目的基础上追加抗MDA5抗 | 目前该项目国内外主要为膜条试剂,存在反应时间长,灵敏度低,手工操作繁琐等缺点。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
化学发光特发性炎症性肌病1项 | 体的研发。该项目作为目前国内外肌炎临床诊断的热点项目,开发完成后将可作为自免项目(尤其是肌炎项目)的有效补充,为后续肌炎项目的组合式销售提供产品优势。 | 本项目采用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检测相关MDA5指标,具有快速检测、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便于全自动等优势,项目完成后不仅能够在国际市场中具有良好的产品竞争优势,而且进一步补充公司自免产品检测菜单,持续保持公司在国内市场中自免发光菜单丰富的优势地位。 | ||||||
4 | 全自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过敏中欧I期35项 | 1,707.00 | 188.43 | 1,298.77 | 项目开发完成,产品注册中,部分项目已取证 | 在前期全自动化学发光过敏25项的基础上,继续开发35个过敏原项目,包括3个混合过敏原,10个组分过敏原和22个单项过敏原,丰富产品菜单。 | 在全自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过敏项目25项基础上,本项目涵盖更多的混合过敏原、单项过敏原以及组分过敏原的定量检测,进一步丰富了产品菜单,项目研发完成后将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过敏疾病辅助诊疗 |
5 | 化学发光食物特异性IgG抗体15项 | 591.14 | 46.87 | 550.59 | 已注册取证且已上市 | 通过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上市。 | 性能符合公司相关项目技术要求。 | 过敏疾病辅助诊疗 |
6 | 自免28项试剂与多种仪器的匹配验证 | 465.84 | 9.62 | 192.48 | 项目开发中 | 实现自免试剂在多种仪器平台的匹配应用。 | 试剂匹配多种仪器检测性能符合产品要求,扩大试剂适用仪器范围。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7 | 纳博克化学发光过敏17项 | 1,067.51 | 181.45 | 686.13 | 项目开发完成,产品注册中 | 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对菜单进行补充,继续开发17个项目,包括11个单点过敏原和6个混合点过敏原,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可靠的过敏原诊断产品。 | 目前,国内过敏检测仍以定性/半定量检测为主,定量检测产品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内过敏化学发光法产品菜单比较少。本项目将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应用于过敏原的定量检测,具有反应时间短、样本用量少、试剂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仪器全自动检测等优势,不仅补充了过敏化学发光检测菜单而且项目研发完成后将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过敏疾病辅助诊疗 |
8 | 全自动纳 | 1,025.08 | 231.45 | 743.04 | 部分项 | 开发并补充纳博克(化学 | 目前该系列部分项目国内无注册产品,国 | 自免疾病辅助 |
/
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自免项目5期四项研发项目 | 目开发中、部分项目已取证、部分项目注册中 | 发光)自免免疫抗体4项,系对现有检测菜单的补充,相关产品未来市场潜力较大,有助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 内、外产品也大多是为膜条或ELISA试剂,存在反应时间长,灵敏度低,手工操作繁琐等缺点。本项目采用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具有快速检测、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便于全自动等优势,项目完成后不仅能够在国际市场中具有良好的产品竞争优势,而且将成为国内首批在该检测项目推出化学发光法产品的厂商之一,进一步补充公司自免产品检测菜单,持续保持公司在国内市场中自免发光菜单丰富的优势地位。 | 诊疗 | ||||
9 | 全自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自免恶性贫血2项设计变更 | 330.80 | 0 | 291.39 | 产品注册中 | 项目通过优化试剂,1.最大程度降低非特异性吸附的概率;2.稳定工艺,降低批间差,提高产品性能,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通过优化试剂性能,更好的实现临床辅助诊疗价值;该研发改进项目成功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的检测性能,并确保检测结果更加符合临床相关疾病的诊断预期,为企业在未来的产品竞争方面奠定良好的产品优势。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10 | 全自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自免项目皮肤病2项研发 | 493.54 | 135.23 | 365.88 | 项目开发中 | 丰富自免病检测项目菜单,满足临床需求,通过医疗器械审批并上市。 | 符合相关医疗器械审批要求。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11 | 全自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四期27项 | 2,471.50 | 604.23 | 835.69 | 项目开发完成,产品注册中 | 丰富过敏原检测项目菜单,满足临床需求,通过医疗器械审批并上市。 | 本项目将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应用于过敏原的定量检测,结合全自动发光仪,具有反应时间短、样本用量少、试剂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仪器全自动检测等优势。本项目的开发将进一步拓展丰富过敏原的项目,为客户提供更系统全面的菜单,更好的辅助过敏临床疾病的诊断。 | 过敏疾病辅助诊疗 |
12 | 过敏原原 | 441.00 | 63.38 | 255.86 | 项目已 | 通过公司产品线验证并产 | 性能符合公司原材料技术要求。 | 过敏疾病辅助 |
/
材料的开发 | 结题 | 业化。 | 诊疗 | |||||
13 | 全自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自免项目研发-IgG4 | 403.73 | 160.11 | 253.33 | 项目开发中 | 丰富自免病检测项目菜单,满足临床需求,通过医疗器械审批并上市。 | 目前该项目,国内、外产品大多是为免疫比浊试剂,需特定蛋白仪进行测试。本项目采用磁微粒化学发光法,具有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不需要额外适配仪器等优势,项目完成后不仅能够在国际市场中具有良好的产品竞争优势,而且将成为国内首批在该检测项目推出化学发光法产品的厂商之一,进一步补充公司自免产品检测菜单,持续保持公司在国内市场中自免发光菜单丰富的优势地位。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14 | 自身免疫抗原开发-重组抗原研发和制备 | 286.60 | 141.38 | 197.81 | 项目开发中 | 通过公司产品线验证并产业化。 | 性能符合公司原材料技术要求。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15 | 自身免疫抗原开发-关键自身抗原国产化 | 345.00 | 111.42 | 111.42 | 项目开发中 | 通过公司产品线验证并产业化。 | 性能符合公司原材料技术要求。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16 | 生物素化抗原制备的标准化工艺研究和验证 | 543.00 | 153.12 | 153.12 | 项目开发中 | 通过公司产品线验证并产业化。 | 性能符合公司原材料技术要求。 | 自免暨过敏性疾病的辅助诊疗 |
17 | 自免质控品的人源化修饰及产业化 | 240.00 | 75.95 | 75.95 | 项目开发中 | 通过公司产品线验证并产业化。 | 性能符合公司原材料技术要求。 | 自免疾病辅助诊疗 |
/
18 | 2024特定过敏原诊断试剂冻干原材料开发 | 730.00 | 569.79 | 569.79 | 项目已结题 | 通过公司产品线验证并产业化。 | 性能符合公司原材料技术要求。 | 过敏疾病辅助诊疗 |
19 | 新增机型项目 | 818.09 | 188.98 | 188.98 | 项目开发中 | 根据市场需求,针对化学发光过敏和自免项目,开展不同规格的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的验证及产品注册,满足各层级客户端的仪器使用需求。 | 性能符合公司相关项目技术要求。 | 过敏、自免疾病辅助诊疗中 |
合计 | / | 15,370.08 | 3,611.05 | 9,752.75 | / | / | / | / |
注:公司在研项目进展根据项目整体规划等因素进行实时调整。情况说明无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15 | 11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74 | 21.6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780.23 | 2,582.0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4.18 | 21.7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6 |
硕士研究生 | 49 |
本科 | 60 |
专科 | 0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在过敏检测领域,公司将凭借丰富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巩固并扩大已有的市场份额。在自免检测领域,公司凭借化学发光技术的先发优势开拓市场,带动公司整体的产品销售,实现进口替代。公司将通过不断丰富完善检测产品组合、进一步深化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等技术在过敏和自免诊断领域的应用,在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拓展,逐步实现原材料的自主供应,提升学术能力,在国际国内搭建完善的营销网络,将自身打造成过敏和自免诊断细分领域的国内领导企业,具备国际竞争能力并跻身全球第一梯队企业之列,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过敏市场空间巨大、技术和商业壁垒高
/
中国有3亿以上过敏疾病患者,过敏检测市场刚起步,检测率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潜在市场广阔;过敏原检测技术难度高、过敏原种类多、医院转换成本高,导致很高的技术和商业壁垒;浩欧博菜单丰富、产品齐全并形成规模优势,也形成了较大的先发优势。
2、自免领域技术实现领跑,替代进口加速
自免检测市场仍以进口厂家的传统酶免试剂为主,进口替代空间广阔;定量检测、自动化操作逐渐成为行业共识,近年来替代趋势明显;浩欧博为少数成功研发并规模化生产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自免检测产品的企业,拥有丰富的产品技术积累及检测疾病种类,并已树立全国和各省旗帜客户。
3、技术储备丰富,成功实现产业化
自公司创业十多年来,聚焦主业,自主研发,积累了多项过敏、自免检测核心技术;从原材料制备、质控品制备,到过敏原和自免检测试剂开发,技术储备丰富,截至报告期末已获得57项专利,226项产品注册证书;成功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ISO13485认证的质量体系,建立了从研发、中试到大规模生产的转发规程和质量体系;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过敏自免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加速推进在研项目和研发管线;产业化规模不断扩大,实现规模化效益,提高产品稳定性,降低单位成本。
4、旗帜客户多,品牌已树立
浩欧博已树立多家旗帜客户,示范作用巨大,尤其是知名大型三甲医院。浩欧博已进入以北京协和、上海仁济、中国医大二院、华西二院等为代表的多家旗帜性医院,形成较强的示范性效应,树立了品牌。同时,与金域医学、迈瑞医疗等国内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5、销售服务网络广,推广上量能力强
浩欧博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和服务网络,打造了专业的推广和优秀的团队,同时建立了220余人的销售和专业技术服务团队;销售团队均熟悉过敏自免的市场推广,可提供产品应用和技术支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拥有持续合作的经销商700家左右,经销网络遍布全国30余个省份;借助品牌优势,产品优势及旗帜客户影响力,可实现销售的快速增长。
6、运营管理和技术能力提升
浩欧博持续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并加强研发、技术力量;同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保持关键岗位和骨干员工良好的稳定性。
7、深耕国内市场,快速推进国际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部积极开展国际商务拓展。在迪拜世界贸易中心举办的MedlabMiddleEast展会上,公司多款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产品亮相,在中东国际舞台上展示了中国过敏及自免诊断企业的创新成果,受到了国际客户的欢迎和认可。来自中东、欧洲、南亚、非洲等全球各地的行业专家、代理商与公司国际业务团队进行了深入互动交流和业务洽谈。
8、打造过敏精准诊断、精准治疗全闭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新业务。欧脱克?舌下喷雾剂—脱敏治疗创新药,系列产品多达12种产品17种过敏原的全面菜单,可以更好的满足国内目前脱敏治疗止步于“螨”的困境,解决了“查了没法治”的过敏难题,为过敏患者的提供更多的用药需求。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是国内新兴的生物制品行业,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要求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并不断扩大优势的关键因素。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发周期一般需要1年以上,研发成功后还必须经过产品标准制定和审核、中试转化、注册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审批等阶段,方可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申请注册周期一般为1年以上。如果公司不能按照研发计划成功开发新产品并通过产品注册,将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未来效益的实现。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各种试剂配方、试剂制备技术、关键工艺参数、原材料制备等是体外诊断产品的核心技术,是体外诊断企业的核心机密,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公司将其中部分技术申请了专利,部分技术仍以非专利技术的形式存在,不受《专利法》等的保护。公司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或技术人员私自泄密,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外泄的风险,从而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3、公司存在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先期欧脱克系列产品仅可在乐城先行区医院销售,能否成功推荐患者到乐城使用尚需公司实际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同时按国家现行相关法规,患者必须亲自到乐城接受诊疗、支付相关诊疗费用,目前每次只能开具3个月使用的药品。因此欧脱克系列产品的推广销售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是国内提供过敏检测产品和服务的专业公司,每年为百万级终端患者提供过敏检测服务。虽然新业务与浩欧博的过敏检测业务有较强的协同性,但浩欧博迄今没有药品推广销售的经验,团队建设和经验积累也需要时间。后续公司将以欧脱克系列产品在乐城先行区开展的真实世界研究为基础,进行欧脱克系列产品在国内的药品注册,但存在不予注册的风险,同时浩欧博迄今尚没有国内药品注册的经验,虽然不开展真实世界研究和国内注册并不影响产品在乐城先行区的销售,但会对产品在国内广大地区的销售产生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酶联免疫法产品未来被化学发光产品替代的风险
由于化学发光法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正逐步替代酶联免疫法成为体外诊断行业主流的免疫诊断方法,公司的酶联免疫法产品未来存在被化学发光产品替代的风险。
2、食物特异性IgG检测产品相关风险a)食物特异性IgG检测产品存在学术争议
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情况良好,但该产品检测的临床意义在学术界存在较大争议,EAACI(欧洲过敏及临床免疫学会)、AAAAI(美国过敏、哮喘与免疫学会)、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中华
/
医学会变态反应分会呼吸过敏学组(筹)/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等国际国内过敏研究权威机构出具的指南不推荐将食物特异性IgG检测用于食物过敏检测。如果行业监管部门不再批准食物特异性IgG检测产品生产销售,或者未来行业普遍不认可该产品的临床意义,导致医院、第三方检验机构等减少或停止对该产品的采购,公司食物特异性IgG检测产品可能面临收入下滑,甚至被淘汰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b)食物特异性IgG检测产品未来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
与特异性IgE检测产品相比,食物特异性IgG检测产品由于存在学术争议,产品需求及市场空间均相对较小,公司食物特异性IgG检测产品存在未来市场空间受到限制的风险。c)未被纳入医保目录的风险
目前,食物特异性IgG检测产品在少数省份未被纳入医保目录,可能对公司该产品的销售及后续市场推广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国家医保目录会不定期进行调整,若已纳入医保目录的省份将该产品调出医保目录,可能导致公司该产品的销售出现波动。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仪器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导致毁损的风险
为带动公司试剂产品的销售,抢占市场先机,公司每年投入较大的金额采购检测仪器,并将检测仪器以直投、租赁、销售等模式向经销商等客户进行投放,其中,对外直投、租赁的仪器所有权归公司,作为资产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规模逐年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租赁、直投方式对外提供的检测仪器账面价值为9,727.06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
13.94%。对外直投、租赁的仪器由终端客户使用,存在因终端客户使用不善或未严格履行保管义务而导致仪器损毁的风险。
2、存货报废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是生物活性材料、化学类材料及检测试剂产成品,上述物料普遍存在有效期规定,并且生物活性材料、试剂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湿度、洁净程度都有严格的要求。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11,122.0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77%。如果采购或生产计划不合理,保管不当,未能在有效期时间内实现销售或使用,将导致存货失效报废的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约为4,861.24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08%。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增加坏账损失的风险。
4、新产能建设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增长的风险
募投项目交付使用以及公司的湖南工厂投产。若公司未能充分消化新增产能,无法实现预计效益,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我国对体外诊断行业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制度,对于涉及生物制品等重要领域的相关产品,需要国家的强制认证,并有着相应的准入机制。同时,近年来,新的医疗体制改革针对医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保障体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少数省份已在医疗器械领域(主要是高值耗材领域)推行“两票制”,少数高值耗材已在个别省份开始进行集中采购试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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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2月25日)提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等政策内容。“两票制”、“阳光采购与集中采购”、“带量采购”将率先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领域逐步实施,在诊断试剂领域的全面推行尚需时间。自相关政策实施以来,公司营销模式、营业收入、经销客户、价格体系等方面未发生实质性的影响,在已经实施相关政策地区的销售情况良好。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发生对公司不利的重大变化,或公司不能在经营上及时调整以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定价下调的风险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相关主管部门存在下调部分检测项目价格的可能。检测项目的终端收费由试剂、仪器、实验室操作医生以及医生的临床判断等多个部分组成,若相关检测项目指导价格下调,医院会相应下调其对应的试剂采购价格。目前我国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市场已普遍实行各种形式的招投标模式,只有中标后才可以按其中标价格(即医院采购价格)向医院销售产品。招投标模式的实施使产品竞争进一步加剧,未来医院采购价格可能进一步下调。医院采购价格的下调将压缩公司客户(经销商等)的利润空间,客户可能要求公司下调产品的出厂价格,对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收入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细分行业市场容量有限且竞争激烈的风险
目前,公司体外诊断试剂集中于过敏及自免检测两个细分领域,若公司不能持续跟踪满足终端医疗机构的需求,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性能,提升学术应用服务专业水平,持续提高在过敏及自免外诊断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核心原材料采购主要依赖进口的风险
与欧美国家相比,国内在生物活性材料开发方面起步较晚,公司抗原、抗体等核心原材料主要从国外进口,且部分稀缺的抗原、抗体供应商数量较少。如果未来国外原材料供应商出现停产、经营困难、交付能力下降、与公司的业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或者出现汇率波动,导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甚至停止供应,将会影响公司战略储备的实施,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原材料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贸易壁垒、政治风险,可能对公司原材料的供给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试剂产品的生产销售。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23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公司实现营业总成本36,079.17万元,同比增长5.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0.38万元,同比下降
22.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21.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3%。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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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0,233.91 | 39,440.58 | 2.01 |
营业成本 | 14,515.57 | 14,941.28 | -2.85 |
销售费用 | 9,428.67 | 9,409.86 | 0.20 |
管理费用 | 6,561.35 | 4,526.45 | 44.96 |
财务费用 | 286.92 | 119.73 | 139.64 |
研发费用 | 4,626.90 | 4,700.91 | -1.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21.97 | 10,269.30 | -1.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75.63 | -3,954.6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18 | -5,312.1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影响,市场终端需求增速暂时放缓,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幅收窄;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通过供应链优化及生产效能提升,实现成本有效管控,以及湖南工厂产能上升,单位成本得到有效降低;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推动精细化营销策略,实施费用结构优化及渠道管理效率提升,在有新业务投入的前提下,销售费用同比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①公司加大对脱敏药“欧脱克”的临床相关费用投入,但该业务仍处于初期投入阶段,收入规模尚需一定的成长和发展时间;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③2024年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使用,公司增加了相应的折旧与摊销费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①利息收入减少;②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③汇兑损失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聚焦核心项目研发投入,通过研发资源整合,积极降本增效,研发费用同比略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人员薪酬、税费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建设支出减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233.91万元,同比增长2.01%,公司实现营业总成本14,515.57万元,同比下降2.85%,以下为分项目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 |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
医疗器械 | 39,185.53 | 13,967.70 | 64.35 | 2.36 | -1.39 | 增加1.3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过敏试剂产品 | 21,203.17 | 5,844.37 | 72.44 | 0.46 | -0.87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自免试剂产品 | 15,439.63 | 6,295.20 | 59.23 | 3.42 | 4.24 | 减少0.31个百分点 |
仪器销售 | 900.05 | 695.13 | 22.77 | -5.51 | -23.99 | 增加18.77个百分点 |
其他销售 | 1,642.68 | 1,133.00 | 31.03 | 26.62 | -13.88 | 增加32.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37,409.59 | 13,203.80 | 64.70 | 1.24 | -3.20 | 增加1.61个百分点 |
国外销售 | 1,775.94 | 763.90 | 56.99 | 33.38 | 45.50 | 减少3.5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经销 | 31,903.15 | 11,354.63 | 64.41 | 2.64 | -1.98 | 增加1.68个百分点 |
直销 | 7,282.38 | 2,613.07 | 64.12 | 1.14 | 1.22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的营业收入较同期略增长2.01%;其中:过敏试剂产品营收增长0.46%;自免试剂产品营收增长3.4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1.35%:①过敏试剂产品毛利增加0.37%,主要系湖南工厂产能上升,单位成本得到有效降低;②自免试剂产品毛利减少0.31%,主要系产品成本结构变化及仪器投放折旧增加影响;③供应链优化及生产效能提升,实现成本有效管控;
3、国内销售收入增长1.24%,成本同比下降3.2%,毛利率同比增长1.61%,主要系: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影响,市场终端需求增速暂时放缓,导致国内销售收入增幅收窄,另一方面通过供应链优化及生产效能提升,实现成本有效管控,以及湖南工厂产能上升,单位成本得到有效降低,毛利率同比增长;
4、国外销售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38%,成本同比增长45.50%,毛利下降3.58%,除了营业收入增长致营业成本自然增长外,仪器销售占比增加导致毛利下降,公司仪器销售并非企业的利润中心,而是通过仪器的销售带动了试剂类业务的销售增长,国外销售收入规模尚需一定的成长和发展时间;
5、脱敏药业务尚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收入金额小,未达到重要性水平,因此未单独列示。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过敏试剂 | 万盒 | 44.07 | 40.56 | 10.11 | 4.75 | 1.71 | 22.25 |
自免试剂 | 万盒 | 30.45 | 26.38 | 9.51 | 4.71 | 5.52 | 36.05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2.01%,生产量与销售量均同比增长,预计未来市场趋势持续稳定增长,库存量较同期增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医疗器械 | 原材料 | 8,750.08 | 62.65 | 8,428.78 | 59.51 | 3.81 | |
人工费用 | 606.32 | 4.34 | 768.13 | 5.42 | -21.07 | ||
制造费用 | 4,611.30 | 33.01 | 4,968.08 | 35.07 | -7.18 | ||
合计 | 13,967.70 | 100.00 | 14,164.99 | 100.00 | -1.3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过敏试剂产品 | 原材料 | 3,116.86 | 53.33 | 2,875.95 | 48.78 | 8.38 | |
人工费用 | 316.02 | 5.41 | 458.62 | 7.78 | -31.09 | ||
制造费用 | 2,411.50 | 41.26 | 2,560.99 | 43.44 | -5.84 | ||
合计 | 5,844.38 | 100.00 | 5,895.56 | 100.00 | -0.87 | ||
自免试剂产品 | 原材料 | 4,263.48 | 67.73 | 4,048.38 | 67.03 | 5.31 | |
人工费用 | 289.72 | 4.60 | 309.02 | 5.12 | -6.25 | ||
制造费用 | 1,742.00 | 27.67 | 1,681.89 | 27.85 | 3.57 | ||
合计 | 6,295.20 | 100.00 | 6,039.29 | 100.00 | 4.24 | ||
仪器销售 | 原材料 | 695.13 | 100.00 | 914.48 | 100.00 | -23.99 | |
人工费用 | -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 | - | 0.00 | 0.00 | ||||
合计 | 695.13 | 100.00 | 914.48 | 100.00 | -23.99 |
/
其他销售 | 原材料 | 674.62 | 59.54 | 589.97 | 44.84 | 14.35 |
人工费用 | 0.58 | 0.05 | 0.49 | 0.04 | 18.37 | |
制造费用 | 457.79 | 40.41 | 725.20 | 55.12 | -36.87 | |
合计 | 1,132.99 | 100.00 | 1,315.66 | 100.00 | -13.88 | |
合计 | 13,967.70 | 14,164.99 | -1.3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主要系①营业收入增长致对应材料成本自然增长;②湖南工厂产能上升,单位成本得到有效降低;
③供应链优化及生产效能提升,实现成本有效管控;④仪器投放成本增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533.1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7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4,462.59 | 11.09 | 否 |
2 | 客户二 | 785.49 | 1.95 | 否 |
3 | 客户三 | 767.11 | 1.91 | 否 |
4 | 客户四 | 766.91 | 1.91 | 否 |
5 | 客户五 | 751.05 | 1.87 | 否 |
合计 | / | 7,533.15 | 18.7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803.5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5.4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5,632.66 | 21.09 | 否 |
2 | 供应商二 | 3,028.74 | 11.34 | 否 |
3 | 供应商三 | 2,609.05 | 9.77 | 否 |
4 | 供应商四 | 2,112.80 | 7.91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420.31 | 5.32 | 否 |
合计 | / | 14,803.56 | 55.4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供应商五,为本报告期公司新进入前五名供应商,系原材料供应商。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别:人民币
科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比例(%) |
销售费用 | 9,428.67 | 9,409.86 | 0.20 |
管理费用 | 6,561.35 | 4,526.45 | 44.96 |
研发费用 | 4,626.90 | 4,700.91 | -1.57 |
财务费用 | 286.92 | 119.73 | 139.64 |
合计 | 20,903.84 | 18,756.95 | 11.45 |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加0.20%,主要系公司持续推动精细化营销策略,实施费用结构优化及渠道管理效率提升,在有新业务投入的前提下,销售费用同比基本持平;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4.96%,主要系①公司加大对脱敏药“欧脱克”的临床相关费用投入,但该业务仍处于初期投入阶段,收入规模尚需一定的成长和发展时间;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③2024年随着募投项目的投入使用,公司增加了相应的折旧与摊销费用;
3、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下降1.57%,主要系公司聚焦核心项目研发投入,通过研发资源整合,积极降本增效,研发费用同比下降;
4、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39.64%,①利息收入减少;②报告期内新增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③汇兑损失增加。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别: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21.97 | 10,269.30 | -1.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75.63 | -3,954.6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18 | -5,312.15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新业务人员薪酬、税费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建设支出减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其他流动资产 | 125.13 | 0.12 | 91.14 | 0.10 | 37.29 | 留抵进项税增加 |
长期应收款 | - | - | 5.00 | 0.01 | -100.00 | 仪器分期款收回 |
固定资产 | 69,763.40 | 67.55 | 14,974.68 | 15.78 | 365.88 | 本期募投项目新大楼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483.43 | 0.47 | 42,297.19 | 44.56 | -98.86 | |
使用权资产 | 323.87 | 0.31 | 596.33 | 0.63 | -45.69 | 本期新大楼投入使用,对外承租减少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2.63 | 0.40 | 247.26 | 0.26 | 66.88 | 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64.78 | 0.84 | 1,640.01 | 1.73 | -47.27 | 上期新大楼预付的工程、设备款较多 |
短期借款 | 10,506.57 | 10.17 | 5,002.43 | 5.27 | 110.03 | 本期贷款增加 |
应付账款 | 4,458.72 | 4.32 | 2,390.91 | 2.52 | 86.49 | 本期增加新大楼工程及设备的尾款、质保金 |
预收款项 | 173.76 | 0.17 | 291.93 | 0.31 | -40.48 | 预收的仪器租金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722.95 | 0.70 | 444.25 | 0.47 | 62.73 | 押金保证金及各项费用支出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0.99 | 0.30 | 480.15 | 0.51 | -35.23 | 本期新大楼投入使用,对外承租减少 |
长期借款 | 800.00 | 0.77 | - | - | 100.00 | 本年新增长期借款 |
租赁负债 | 152.60 | 0.15 | 103.20 | 0.11 | 47.87 | 湖南工厂新增租赁 |
递延收益 | 120.06 | 0.12 | 174.01 | 0.18 | -31.00 | 递延收益摊销 |
其他说明无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1,413.01(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37%。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部分。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4,633,720.00 | 25,666,410.00 | -0.04 |
注:①2024年1月5日注资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50万;
②2024年4月9日注资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500万;
③2024年6月6日注资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0万;
④2024年7月2日注资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500万;
⑤2024年9月4日付HOBBIOTECHASIAPTELTD注资款30万美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公司请见下表:
公司名称 |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公司持股比例%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营业务为体外检测试剂的销售 | 100.00 | 100.00 |
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学原料的研发及生物制品的生产 | 400.00 | 100.00 |
浩欧博(美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学发光产品的开发、原材料研发及采购、国际战略合作和交流等 | 558.97 | 100.00 |
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医疗器械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 3,000.00 | 100.00 |
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信息咨询服务 | 3,500.00 | 100.00 |
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医疗器械销售 | 3,000.00 | 100.00 |
HOBBIOTECHASIAPTE.LTD. | 子公司 | 医药代理销售 | 428.805 | 100.00 |
2)报告期内,主要控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别: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4,149.93 | 2,291.98 | 26,409.97 | 820.48 |
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 | 397.42 | 204.19 | 481.15 | -25.69 |
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051.09 | 2,642.12 | 2,905.77 | 796.87 |
浩欧博(美国)有限公司 | 931.13 | 577.81 | 628.10 | 27.84 |
HOBBIOTECHASIAPTELTD | 481.88 | 449.10 | 301.66 | 39.84 |
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344.96 | 251.93 | - | -914.66 |
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748.28 | 475.46 | 237.97 | -851.02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医药制造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09年成立,专注于过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检测,所生产的检测试剂应用于过敏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临床辅助诊断,产品在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得到广泛使用。
一、过敏体外诊断行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1)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患者人数众多
世界过敏组织(WAO)发布的官方报告指出,22%~25%的全球人口曾经或正在遭受过敏性疾病的困扰,并且患病率在持续升高,并以儿童患者的发病率上升最为明显。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患者人数众多,过敏检测行业未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检测率相比较低,未来提升空间较大
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皮炎,在发病早期通常不危及生命。在发展中国家,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健康意识水平的局限,就诊率较低,使得我国的过敏诊疗市场规模与患者数量不相匹配,落后于发达国家。随着人民整体教育及收入水平提高,生活改善型疾病将普遍受到重视。中国正在进入“全面小康”阶段,人民的受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不断升级,对于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正在持续释放,加上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人民对过敏疾病的重视程度将不断提升,从而带动检测率的提高。
此外,儿童对过敏疾病的忍受能力远低于成人,家长对儿童过敏性疾病的重视程度和就诊意愿普遍较高。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逐步开放,将进一步带动检测率的提升及过敏诊断试剂使用量的上升。
(3)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推进
过敏检测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对于大多数医院是新项目。医院的新检测项目,一般从大医院、教学医院首先开展,再向二级及以下基层医院普及。与发达国家相比,过敏检测在我国还处于行业快速发展阶段,现阶段三级医院过敏检测的开展率较高,与三级医院相比,二级医院除部分已经独立开展过敏检测之外,大部分或将标本外送到金域医学等第三方检验机构,或尚未开始开展过敏诊疗。由此形成了现阶段我国过敏诊断试剂产品下游市场以三级医院为主的结构。
鉴于三级医院就诊量大,就诊时间较长,造成患者较大的不便,导致就诊率低。随着分级诊疗的开展,我国基层卫生机构诊断服务能力的提升,过敏诊断将在三级以下医疗机构逐步铺开,提高过敏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诊的便利性,从而带动过敏诊断市场规模的提升。
(4)过敏性疾病诊疗水平的稳步提高
随着我国医学界对过敏疾病研究的增加,过敏原诊疗的医院以及过敏专科医生逐渐增加,从而带动过敏诊断市场的快速发展。
(5)过敏原检测种类的不断丰富
目前国内过敏检测的主要市场,即IgE检测领域,可检测的过敏原种类不足100个,与国际市场上特异性IgE过敏原可检测种类超过600多个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远不能满足我国14亿人口的各种过敏患者的诊断需求。随着我国过敏诊断优质企业不断完善过敏原检测种类,过敏诊断市场有望迎来快速扩容的发展机遇。
二、自身免疫诊断市场发展的驱动因素
(1)检测群体的增加将带动自身免疫诊断市场增长
/
随着临床医学的发展和对免疫系统的认识不断深入,随着各种检测手段的进步和诊断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得到诊断。同时,由于人们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惯的改变,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检测人群的增多,将带动自身抗体检测试剂使用量的上升。
(2)国家政策层面利好推动市场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愈发重视自身免疫性疾病的诊断,2019年10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指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风湿免疫科,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风湿免疫科,同时医院应具有独立的检验科,支持风湿免疫疾病的常规检查。国家对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的持续重视与大力建设,将有利于自身免疫性疾病诊断市场的快速发展。
(3)分级诊疗等政策推动自身免疫诊断市场增长目前,我国开展自身抗体检测服务的医院数量有限,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患者对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了解和检测需求。随着分级诊疗等政策的推行,自身免疫诊断产品将逐步向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渗透,预计未来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将更易获得诊断服务,有利于推动自身免疫诊断市场增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在过敏检测领域,公司将凭借丰富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巩固并扩大已有的市场份额。在自免检测领域,公司凭借化学发光技术的先发优势开拓市场,带动公司整体的产品销售,实现进口替代。公司将通过不断丰富完善检测产品组合、进一步深化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等技术在过敏和自免诊断领域的应用,在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拓展,逐步实现原材料的自主供应,提升学术能力,在国际国内搭建完善的营销网络,将自身打造成过敏和自免诊断细分领域的国内领导企业,具备国际竞争能力并跻身全球第一梯队企业之列。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通过开发适应国际市场的产品、建立国际营销服务团队、扩展经销渠道,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公司积极实施过敏诊疗一体化战略,通过欧脱克临床研究和海南的使用,打造过敏诊疗一体化国内领先品牌。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继续巩固提升在技术、服务、质量、品牌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类型,同时不断提高公司业务在产业链的覆盖度,实现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公司还将通过技术合作、持续研发投入等途径继续巩固公司的技术优势,并积极关注海外先进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构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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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均严格按照所适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8日 | 详见注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1月16日 | 详见注2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17日 | 详见注3 |
注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
/
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议案。注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JOHNLI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及离任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议案。注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议案。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JOHNLI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2 | 2017.7.19 | 2026.7.6 | 231,650 | 231,650 | 0 | 不适用 | 162.5 | 否 |
王凯 | 副董事长 | 男 | 61 | 2022.6.12 | 2026.7.6 | 26,280 | 26,280 | 0 | 不适用 | 67.4 | 否 |
董事 | 2017.7.19 | 2026.7.6 | 否 | ||||||||
刘青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2.6.6 | 2026.7.6 | 200 | 200 | 0 | 不适用 | 195.1 | 否 |
熊峰 | 董事 | 男 | 46 | 2023.7.7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94.1 | 否 |
钱跃竑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3.7.7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4 | 否 |
肖强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3.7.7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4 | 否 |
黄蓉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23.7.7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4 | 否 |
焦海云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7 | 2017.7.19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41.9 | 否 |
马飞 | 监事 | 男 | 40 | 2017.7.19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40.7 | 否 |
宋风霞 | 监事 | 女 | 41 | 2021.5.13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33.5 | 否 |
孙若亮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2.1.30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94.9 | 否 |
黄晓华 | 副总经理 | 女 | 51 | 2022.1.30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127 | 否 |
谢爱香 | 董事会秘 | 女 | 42 | 2023.3.24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45.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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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 |||||||||||
韩书艳 | 财务总监 | 女 | 44 | 2023.7.7 | 2026.7.6 | 0 | 0 | 0 | 不适用 | 61 | 否 |
陈小三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8 | 2010.4.26 | 至今 | 0 | 0 | 0 | 不适用 | 78.3 | 否 |
钱林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14.8.26 | 至今 | 0 | 0 | 0 | 不适用 | 59.7 | 否 |
XiaobingXia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4 | 2023.6.16 | 至今 | 0 | 0 | 0 | 不适用 | 71.5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58,130 | 258,130 | 0 | / | 1,184.70 | / |
注:以上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未包含公司缴纳的法定社保及公积金。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JOHNLI | 多米尼克国籍,1963年出生,拥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学位及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TheOhioState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海南省电子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美国Road-Glo公司进出口经理、美国Alcon公司项目经理、美国Black&Decker公司采购经理、美国RainbowEyecare公司副总经理、美国Brady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现任浩欧博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王凯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拥有北京联合大学轻工工程学院学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造纸一厂工程师、北京国际康明人工晶体有限公司职员、北京中原商行职员、北京海奥基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海瑞祥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3年3月,历任浩欧博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
刘青新 | 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拥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及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乔治华盛顿大学项目管理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EMBA,先后任职于CALT中国运载火箭研究中心、GEMedical美国通用电气医疗系统、OTISElevator美国奥的斯电梯、LifeTechnologies美国生命科技公司、AMAZON亚马逊中国、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英国Abcam公司先后担任运营经理、副总裁、质量及运营管理负责人、总经理等职位。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浩欧博运营管理负责人。2022年6月至今担任浩欧博董事、副总经理。 |
熊峰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拥有扬州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及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经理,泰科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史赛克(苏州)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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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索林医疗(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等职位。2020年7月至今任浩欧博人力资源副总裁,2023年7月至今担任浩欧博董事。 | |
钱跃竑 | 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博士学历,1984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赴法留学,1990年获得巴黎高等师范的理学博士学位。先后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应用数学系研究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应用数学系助理教授;美国EXA公司计算物理学主任研究员;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计算数学系资深研究员;上海大学计算流体力学系长江特聘教授;2018年至今任苏州大学计算数学系特聘教授。2023年7月至今担任浩欧博独立董事。 |
肖强 | 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方源资本法务顾问,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同时为苏州翼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7月至今担任浩欧博独立董事。 |
黄蓉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苏州进宇印染有限公司会计岗位,苏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苏州正德勤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经理,现任苏州元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2023年7月至今担任浩欧博独立董事。 |
焦海云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拥有厦门大学MBA学历、南京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工程造价管理专科学历。曾任常州大乘高级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人才服务文员、威友光电(苏州)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ITW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5年4月至今担任浩欧博人力资源总监。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担任浩欧博有限监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浩欧博监事会主席。 |
马飞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毕业于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曾任苏州富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设备技术员,2009年11月至今担任浩欧博设备工程部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浩欧博监事。 |
宋风霞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学院,法学学士。2013年9月进入浩欧博,任客服经理。2021年5月13日起担任浩欧博监事。 |
孙若亮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拥有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研实员、北京海奥万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北京海奥基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大区经理。2013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总监、销售高级副总裁、分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30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黄晓华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拥有武汉大学生物化学学士学位和清华大学制药工程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深圳卫武光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质量主管、赛默飞(ThermoFisher)及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质量负责人。2021年6月-12月担任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及项目管理副总裁,2021年12月担任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副总裁。2022年1月30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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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爱香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内审经理、投资关系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等职位。2023年3月24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韩书艳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拥有北京大学财务管理本科学历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科学历。先后就职于锦林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西湖橡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四海彩印包装(苏州)有限公司等,分别任成本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位。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陈小三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分别获得病理生理学硕士和细胞生物学博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和德国欧蒙实验诊断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别担任助理研究员和部门经理等职位,2013年起历任公司学术总监、首席医学专家。 |
钱林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技术博士,拥有多年重组蛋白制备和体外诊断产品开发经验,在重组抗原/重组抗体的制备,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以及体外诊断产品的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2014年加入公司以来,历任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监等职务。 |
XiaobingXia | 1971年出生,英国国籍。拥有武汉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军事医学科学院医学硕士学位和理学博士学位。先后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马普分子生理学研究所、利兹大学、牛津大学、OxfordVacmedix、EvotecSE等研究机构、企业中从事研究开发工作。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高级主任工程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上人员中,JOHNLI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650股外,还通过海瑞祥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8,082股;王凯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80股外,还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000股。其他董监高人员(独立董事除外)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公司合计3,332,295股,前述间接持股情况在报告期内因协议转让及要约收购事项发生变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JOHNLI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4月6日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钱跃竑 | 苏州大学 | 计算数学系特聘教授 | 2018年3月 | 至今 |
钱跃竑 |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6月 | 至今 |
肖强 | 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6年11月 | 至今 |
肖强 | 苏州翼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16年11月 | 至今 |
黄蓉 | 苏州元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副主任会计师 | 2010年7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组成。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确定和调整,可结合市场薪酬行情及公司经营情况由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以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的为基础,年终时结合个人考核、履职情况等相关绩效,作为考核的依据,并按照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个人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相关规定足额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75.2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09.50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JOHNLI先生、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2年11月28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2013/15/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4/1/16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
/
第八次会议 | 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3/8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4/24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4/26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8/23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0/25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0/30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JOHNLI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及离任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11/29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12/27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JOHNLI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王凯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刘青新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熊峰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钱跃竑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肖强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黄蓉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王凯、黄蓉、肖强 |
提名委员会 | 钱跃竑、肖强、JOHNLI、熊峰、黄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钱跃竑、肖强、黄蓉、王凯、刘青新 |
战略委员会 | JOHNLI、王凯、刘青新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24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前述议案。 | 无 |
2024/4/26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议案。 | 无 |
2024/8/23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 | 无 |
/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前述议案。 | |||
2024/10/25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议案。 | 无 |
2024/10/30 | 审议《关于与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24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前述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24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计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 | 无 |
/
一致通过该议案。 | |||
2024/10/30 | 审议《关于与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7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2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43 |
销售人员 | 210 |
技术人员 | 115 |
财务人员 | 12 |
行政人员 | 49 |
合计 | 52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7 |
硕士研究生 | 98 |
本科 | 293 |
专科及以下 | 131 |
合计 | 529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
在结合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持续优化薪酬结构。员工薪酬体系分为固定薪酬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分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并与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要求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考核方案,持续提升绩效优秀员工的获得感,进而树立榜样,持续营造结果导向的工作氛围。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及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的结果考核发放,同时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的年度业绩考核和公司年度经营状况来确定员工薪酬调整幅度。
此外,公司实行预算管理机制,公司会根据每年的战略规划确定各部门人员、薪资与福利预算,并通过人才盘点、绩效考评机制等方法,在兼顾总体成本效益下,形成员工与公司双赢共发展的局面。
报告期内,同时通过留才计划留住核心人才,为公司创造可持续发展人才的条件。从而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凝聚力。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整体战略发展目标、部门业绩目标和岗位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以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为前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含规章制度、产品知识、研发技术、质量管理、管理领导力、通用技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等。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及业务支持所需,聚焦重点培养人才对象,完成了基层主管专项培养项目,进一步夯实了内部人才梯队力量,增强了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支持公司业务持续稳步发展。2024年共计完成外训167人次,内训6567人次,总培训人次达6734人次,总培训课时达5878小时,人均受训11小时。通过上述培训,满足了各职能、各层级员工的工作技能及职业发展所需,员工能力得到持续强化与提升,推动了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8,278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5.24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切实保证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截至公司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3,058,32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801,314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62,257,014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490.2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61%,该现金红利已于2024年6月派发完毕。
/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63,058,32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801,314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67.7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7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8,677,104.2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803,794.65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0.7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0,002,031.28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8,679,135.48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05.10 |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803,794.6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00,242,322.8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62,497,408.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62,497,408.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1,928,775.6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49.0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32,019,287.4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1.82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832,500 | 1.32 | 55 | 12.76 | 12.85元/股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1,817,000 | 2.88 | 59 | 12.09 | 15.93元/股 |
注: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原7名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2-2023年2年平均业绩及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共计96.05万股。律
/
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达到触发值 | 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触发值 | 9,513,465.06 |
合计 | / | 9,513,465.06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7名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2-2023年2年平均业绩及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已出具相应报告。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刘青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160,000 | 0 | 12.85 | 0 | 0 | 80,000 | 95.50 |
160,000 | 0 | 15.93 | 0 | 0 | 160,000 | 95.50 | ||
孙若亮 | 副总经理 | 60,000 | 0 | 12.85 | 0 | 0 | 30,000 | 95.50 |
60,000 | 0 | 15.93 | 0 | 0 | 60,000 | 95.50 | ||
黄晓华 | 副总经理 | 90,000 | 0 | 12.85 | 0 | 0 | 45,000 | 95.50 |
90,000 | 0 | 15.93 | 0 | 0 | 90,000 | 95.50 | ||
熊峰 | 董事 | 80,000 | 0 | 15.93 | 0 | 0 | 80,000 | 95.50 |
谢爱香 | 董事会秘书 | 44,000 | 0 | 12.85 | 0 | 0 | 22,000 | 95.50 |
44,000 | 0 | 15.93 | 0 | 0 | 44,000 | 95.50 | ||
陈小三 | 核心技术人员 | 20,000 | 0 | 12.85 | 0 | 0 | 10,000 | 95.50 |
20,000 | 0 | 15.93 | 0 | 0 | 20,000 | 95.50 | ||
XiaobingXia | 核心技术人员 | 60,000 | 0 | 15.93 | 0 | 0 | 60,000 | 95.50 |
合计 | / | 888,000 | 0 | / | 0 | 0 | 701,000 | /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原7名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2-2023年2年平均业绩及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
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共计96.05万股。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了相应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2024年,公司顺应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将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的理念进一步根植于公司运营管理各个环节,将ESG工作纳入企业文化体系内,持续推进和提高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积极履行企业的各方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聚焦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运营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将环保要求精准落地于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进行环保治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在生产工艺设计、生产设备选择、环保设施设置等方面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精准、科学、依法、系统对污染物进行治理,积极推进减污降碳。作为国内较早从事过敏原检测和自身抗体检测的企业,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不断为客户带来更加精准的定量检测产品,有助于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给临床诊疗提供更多的信息,从而指导临床精准治疗。为构建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保障股东及各相关方权益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力求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权益。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合法且有律师现场见证,确保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同时,公司重视为股东创造价值,通过持续、科学、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以优良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保证公司财务稳健与资产、资金安全。此外,公司通过优质、高效、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持续为国内外医院和患者提供稳定交付,持续关注客户满意度,不断改进,为客户负责。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评估导入及管理流程,推动供应商的持续改进,保证产品质量及交付的稳定,履行公平交易和反贪腐原则,确保双方合规及权益保护。
(三)高度重视公司治理,注重员工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运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水平。在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通过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履行民主管理程序,听取员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员工的合理需求,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并根据法律法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等,实施公平有效的绩效考核和晋升机制,制定以月薪、季度奖金、年度奖金相结合的多维薪酬管理体系,将个人回报与公司长期目标有机融合,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和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保障,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未来,公司将严格履行证监会关于加强企业ESG实践等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践行相关利益方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及促进行业可持续前行,助力社会责任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7.76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体外检测试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主要工艺为精密控制下的生物化学、物理反应过程,生产环节不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的情况,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污染物 | 来源 | 处理方式 |
废水 | 生产废液及实验器材前道清洗废水、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 | 进入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废气 | 试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气体 | 产生的挥发气体经通风橱收集,通过公共风井到房顶,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入大气,能够有效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固体废物 | 生产试验后的废弃物、设备生产的清洗废液 | 由专业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定期处置 |
一般原料的包装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由政府指定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 |
噪声 | 空调压缩机、纯水系统、摇床等运转噪声 | 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
报告期内,危废处理采取在园区环保局监督指导下,公司将危废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合作中的危废处理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方 | 第三方处置机构 | 委托事项 | 第三方资质 | 有效期限至 |
公司 | 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 | 废液及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SZ0500OOD006-9) | 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 | 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057100I577-3) | 2025年7月 |
/
公司 | 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液及固体废物 | 湘环(危)字第(165)号 | 2027年8月30日 |
综上所述,公司污染物处理措施有效,均达到相关标准。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环评批文名称 | 文号 | 出具单位 | 取得日期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盒研发及生产项目 | 档案编号:002275400 |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 2018年5月15日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40体外诊断试剂盒生产扩建及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诊断试剂盒研发项目 | 档案编号:002417400 |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 2020年4月28日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盒技改项目 | 档案编号:002458200 |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 2021年6月21日 |
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档案编号:长环评(浏阳)[2021]152号 |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 2021年8月5日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试剂盒质检项目 | 档案编号:C20220074 |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 2022年3月30日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研发新增项目 | 审批文号:20240025 |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2月28日 |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管理规定和公司的环境污染控制要求,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的响应流程、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内部和外部应急信息沟通渠道、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方法,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了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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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境监测,对企业生产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随着企业产业化规模的扩大,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环保投入也随之逐年增加,与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趋势相一致。
报告期内,环保方面的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别: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环保费用支出 | 87.76 | 93.53 | 67.71 | 71.62 |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从事过敏及自免诊断试剂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属于低能耗企业,生产过程需要水资源及电能,相关排放物主要涉及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音;废水包括生产废液及实验器材前道清洗废水、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废气包括试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气体;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试验后的废弃物、含有化学物质的废液,一般原料的包装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噪声包括空调压缩机、纯水系统、摇床等运转噪声。公司目前已建立相关环保及污染物管理方面的内部制度,危废处理采取在园区环保局监督指导下,公司将危废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但须消耗电能等资源,属于温室气体等效排放范畴。公司推行绿色办公,实行降本增效,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设备利用率,持续提升产品良率等措施以降低电能消耗。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重对资源的合理使用,对于生产及运营过程中主要需求的电能、水资源、纸张等进行主动管理,减少消耗或重复利用。公司每年推行节能减排、绿色办公等措施,减少办公及生产环境的水源及电力消耗,同时通过提高产能、加快生产效率等措施,间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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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排放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其中废水包括生产废液及实验器材前道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液和实验器材前道清洗废水进入公司污水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污水处理厂;废气包括试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挥发气体通过通风橱收集,经公共风井到达楼顶,经过二级活性炭过滤吸附后排放,能够有效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试验后的废弃物、含有化学物质的废液、一般原料的包装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定期运走,处理;噪音包括空调压缩机、纯水系统、摇床等发出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设立环境健康安全管理部门,由管理层直接领导,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已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外部相关方进行规范管理,持续优化。同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提升全员环境保护意识;进行环保安全检查、消除各类环保隐患等,保障公司生产符合各项环保要求,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为全面贯彻并推进党中央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公司持续执行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的经营策略,通过降本增效工作,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设备利用率等方式降低研发生产过程中的电能消耗,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注重环境保护,积极、持续的推进通过生产工艺改进及物料循环再利用,有效的减少了废弃物的产生量,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公司在内部有计划的开展各类环保法规教育培训及环保宣传活动,提升全员环保法律意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绿色、环保和低碳理念融入公司发展理念。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可持续的业务运营方式,降低公司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践行环保行动,激发更多人改变生活方式,共同应对全球这一长期持续性的气候问题。同时,为应对极端天气造成的风险,公司每年定期实施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员工应急逃生和救援能力;增加备份服务器,及时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止发生损坏时可以在最短的事件内恢复生产办公。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24.50 | 长三角过敏疾病防治基金捐赠费2.5万、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捐赠费12万、湖北省慈善总会捐赠费10万。 |
物资折款(万元) | 0.0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以规范化运营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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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接听投资者来电、发布公告、上证E互动交流等渠道,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以实际行动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在内的用工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保险及公积金等,并依据各项人力资源制度,对员工的聘用、辞退、培训和考核各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在公司监事会三名成员中设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名额,确保员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员工座谈等形式听取员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员工的合理需求。报告期内,再次获得苏州工业园区劳动部门5A级劳动信用保障资质。公司已建立人才梯队培养机制,采用企业内训和委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培训项目,让员工与企业共同进步,共同成长。为吸引和保留核心骨干人才,公司不断探索员工激励机制,持续推进留才计划,将个人回报与公司长期目标有机融合,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27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5.10 |
员工持股数量(股) | 4,792,462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7.6 |
注:1、本表中员工持股数量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通过苏州外润和海瑞祥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534,332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JOHNLI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31,650股;副董事长王凯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6,280股;副总经理刘青新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00股。
2、除此之外,不包含其他员工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保护供应商与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公司坚持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与客户、供应商保持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基本原则,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公司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认证,并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体系。公司制定了全面的安全培训体系,通过多层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全渠道(培训、讲座、会议)、重反馈(系统、实操、试题)的方式,普及培训广度和深度并强化培训效果,力求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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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学习文化。公司通过实施安全管理措施,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坚持以“质量第一、稳定可靠、客户满意、严守规程”的质量方针,建立和持续优化完整、合法、合规和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以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ISO13485国际标准等,不断完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规程等形式贯彻执行。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客户满意度。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产品质量。从研发到生产双重把关产品的安全性,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了公司产品的安全有效,符合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等相关标准,产品质量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七)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过敏及自免诊断试剂属于高科技产品,公司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方面很大程度上依靠于多年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以及基于此开发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公司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并已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管理体系,鼓励技术研发人员申请国内外专利,保护技术成果。
(八)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1、2024年5月24日,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2024年9月5日,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3、2024年11月20日,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不适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www.hob-biotech.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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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基于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等原则,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和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保障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接待股东来访及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回答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同时也及时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评价事项、改进建议等。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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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独立性 | 控股股东辉煌润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生物制药 | 详见注1 | 2024年10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辉煌润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生物制药 | 详见注2 | 2024年10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辉煌润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和实际控制 | 详见注3 | 2024年10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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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中国生物制药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辉煌润康 | 详见注4 | 2024年10月30日 | 是 | 辉煌润康协议受让海瑞祥天持有的浩欧博部分股份完成后18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 | 详见注5 | 2024年10月30日 | 是 | 双润正安要约收购浩欧博股份完成后18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 | 详见注6 | 2021年1月13日 | 是 |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原实际控制人WEIJUNLI、JOHNLI、陈涛 | 详见注7 | 2021年1月13日 | 是 |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福州弘晖、珠海弘晖、平潭建发 | 详见注8 | 2021年1月13日 | 是 |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JOHNLI、 | 详见注9 | 2021年1月13日 | 是 |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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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李淑宏、周俊峰、焦海云、柳乐、马飞、张合文) | ||||||||
股份限售 | 通过持有公司股东股权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张合文、陈小三、柳乐、钱林、李永红) | 详见注10 | 2021年1月13日 | 是 |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和原实际控制人WEIJUNLI、JOHNLI和陈涛 | 详见注11 | 2021年1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和原实际控制人WEIJUNLI、JOHNLI、陈涛,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2 | 2021年1月13日 | 是 | 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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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3 | 2021年1月13日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控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4 | 2021年1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控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注15 | 2021年1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控人、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注16 | 2021年1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控人 | 详见注17 | 2021年1月1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18 | 2022年3月18日 | 是 | 授予期起至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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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详见注19 | 2022年3月18日 | 是 | 授予期起至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注20 | 2023年9月14日 | 是 | 授予期起至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详见注21 | 2023年9月14日 | 是 | 授予期起至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业绩承诺及补偿 | 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 | 详见注22 | 2024年10月30日 | 是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3)本公司不得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障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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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及已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本公司除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违法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2: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依法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实质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新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及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3: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如涉及);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3、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移转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4:1、本公司因协议受让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2、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的新增股份,亦受到前述锁定期限制,并与前述股份同时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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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前述锁定期与最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5:1、本公司因要约收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2、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的新增股份,亦受到前述锁定期限制,并与前述股份同时解锁;
3、若前述锁定期与最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6:(1)本公司/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公司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公司/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5)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持有公司5%股份及以上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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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公司原实际控制人WEIJUNLI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5)本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JOHNLI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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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6)本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涛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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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注8:作为公司股东,福州弘晖、珠海弘晖、平潭建发承诺:
(1)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合伙企业/公司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等情况,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3)本合伙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减持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合伙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合伙企业/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注9: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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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
(6)王凯、李淑宏承诺在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周俊峰承诺在作为公司董事期间,张合文承诺在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作为公司监事,相关人员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本人在作为公司监事期间,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注10: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相关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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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3)前述锁定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前述每年转让比例累计使用。
(4)如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锁定期承诺,且该锁定期承诺时间久于或高于本承诺项下锁定安排的,还应当遵守其他锁定期承诺。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注1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注12:1、承诺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发行及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如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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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公司上市以后,承诺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承诺人以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公司公司章程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4、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并赔偿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注13: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本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回购公司的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总数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控股股东增持: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将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虽实施完毕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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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控股股东已增持了公司股份总数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前述两项措施实施后,仍出现公司股票价格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除存在交易限制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的股份,其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其他董事的平均税后薪酬的50%为限);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以上股价稳定方案的任何措施都以不影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要求为前提,且不能致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股价稳定方案的优先顺序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控股股东、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公司为第一顺位义务人,控股股东为第二顺位义务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第三顺位义务人。
4、稳定股价方案的停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中止实施该次稳定公司股价计划;(2)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终止实施该次稳定公司股价计划。
5、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须履行的法律程序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实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过程中增持或回购股份的行为以及增持或回购的股份处置行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违反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用以下措施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1)冻结其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全部利润分配;2)冻结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的全部收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同时控股股东每次发生违反稳定股价义务的情况时,其锁定期将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义务,公司将冻结向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分红(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所取得的红利),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4)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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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当针对同一对象存在多项同一种类约束措施时,应当采用高值对其进行约束。(5)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6)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更,则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与本议案相关的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4: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承诺对于本次发行的相关申请文件,本公司承诺如下:(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有关违法违规事实的认定结果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自股份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或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之日起(以较晚完成日期为准)六个月内完成回购。本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的价格进行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且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3)若上述回购新股、收购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股份、收购股份以及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1)及时、充分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影响;(2)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2、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海瑞祥天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WEIJUNLI、JOHNLI、陈涛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称为“承诺人”),共同作出承诺如下:(1)公司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请文件以及向各上市中介机构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承诺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合理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3)若上述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承诺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自愿接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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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为“承诺人”)承诺如下:(1)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承诺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合理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3)若上述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承诺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注1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短期难以体现,且募投项目需新增大量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将大幅上升,发行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1、公司承诺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股东的利益,公司特承诺如下内容:(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整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2)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公司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努力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3)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公司将在目前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拓展业务创新机会,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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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注1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公司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如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影响;②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权益。
2、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的承诺本人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重承诺如下: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3、公司原控股股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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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公司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履行完成相关承诺。(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4、公司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的承诺如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合伙企业将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2)如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合伙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合伙企业进行现金分红(如有),直至本合伙企业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合伙企业履行完成相关承诺。(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将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4)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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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上述约束措施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注17: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公司承诺(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承诺(1)保证浩欧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浩欧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浩欧博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原实际控制人JOHNLI、WEIJUNLI、陈涛承诺:(1)保证浩欧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浩欧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浩欧博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18: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票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进行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行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现任董事和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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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注19:1、本人承诺,将自觉遵守《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而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公司的要求签署本《承诺函》及其他相关文件,严格履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包括按时缴纳自筹资金在内的各项义务。
2、本人确定本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并确认本人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具体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人不是浩欧博的独立董事或监事。本人不是持有浩欧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不是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4、本人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浩欧博股票,累计不得超过浩欧博股本总额的1%。
5、本人承诺,参与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向浩欧博借款或接受浩欧博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况。
6、本人承诺,本人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浩欧博股票及其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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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的情况,未来亦不会做出上述行为。
7、本人承诺并确认接受浩欧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时未成为其他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
8、本人承诺,若浩欧博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本人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20: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票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进行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行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注21:1、本人承诺,将自觉遵守《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而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公司的要求签署本《承诺函》及其他相关文件,严格履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包括按时缴纳自筹资金在内的各项义务。
2、本人确定本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并确认本人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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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具体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人不是浩欧博的独立董事或监事。本人不是持有浩欧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不是该等人士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4、本人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浩欧博股票,累计不得超过浩欧博股本总额的1%。
5、本人承诺,参与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向浩欧博借款或接受浩欧博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况。
6、本人承诺,本人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浩欧博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未来亦不会做出上述行为。
7、本人承诺并确认接受浩欧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时未成为其他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
8、本人承诺,若浩欧博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本人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22:1、浩欧博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970万元、人民币5,218万元、人民币5,479万元,浩欧博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547万元、人民币4,774万元、人民币5,0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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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前述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的计算应剔除浩欧博脱敏药业务及辉煌润康取得控制权后决定开展的浩欧博新增业务和对新增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影响。
2、浩欧博在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据以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浩欧博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相应专项审计报告应当与浩欧博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
3、如浩欧博在业绩承诺期中任何一个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归母净利润金额,或任何一个年度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低于承诺的扣非归母净利润金额,则海瑞祥天应当在该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按照归母净利润业绩差额及扣非归母净利润业绩差额的孰高金额,以支付现金方式对浩欧博进行全额补偿(“业绩承诺补偿”)。
4、海瑞祥天向浩欧博进行业绩承诺补偿的累计金额以人民币8,000万元为上限,超出上限部分不需要补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196号):2024年度公司存在脱敏药业务,不涉及新增业务和新增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扣除脱敏药业务归母净利润5,308.52万元,完成率106.81%;扣除脱敏药业务扣非归母净利润5,225.61万元。完成率114.92%。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JOHNLI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董事、监事、现任及离任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总经理JOHNLI先生,董事王凯先生,监事焦海云、马飞,现任核心技术人员钱林、陈小三以及离任核心技术人员张合文、柳乐、李永红在《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获得豁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及离任核心技术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进华、丛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 | 李进华(1年)、丛亮(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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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限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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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500.00 | 2024-1-4 | 2024-1-4 | 2024-12-26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0 | 否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3-3-7 | 2023-3-7 | 2024-3-7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0 | 否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3-1-10 | 2023-1-10 | 2024-1-9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0 | 否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4-3-12 | 2024-3-12 | 2025-3-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 | 公司本部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4-2-2 | 2024-2-2 | 2025-2-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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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限公司 |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4-3-20 | 2024-3-20 | 2025-3-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4-11-18 | 2024-11-18 | 2025-10-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 | 2024-12-20 | 2024-12-20 | 2025-10-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5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1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进行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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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5,0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以上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发生额报告期内合计15,000.00万元,系部分产品到期后资金循环使用的累计数,报告期内任意时点的委托理财总金额未超过公司公告的投资限额。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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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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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月8日 | 555,859,161.32 | 496,465,756.25 | 608,818,000.00 | 0 | 497,543,161.90 | 不适用 | 100.22 | 不适用 | 74,437,732.73 | 14.99 | 0 |
合计 | / | 555,859,161.32 | 496,465,756.25 | 608,818,000.00 | 0 | 497,543,161.90 | 不适用 | / | / | 74,437,732.73 | /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主要系投入中包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建年产120万盒自身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35,758,376.83 | 23,563,623.72 | 245,884,869.03 | 104.30 | 2024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
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建年产90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15,625,849.00 | 38,738,913.39 | 224,793,985.03 | 104.25 | 2024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
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5,081,530.41 | 12,135,195.62 | 26,864,307.84 | 59.59 | 2025年9月 | 否 | 否 | 详见批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496,465,756.25 | 74,437,732.73 | 497,543,161.90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主要系投入中包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注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三项募投项目集中于一座集生产、研发、办公于一体的总部大楼实施。“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中心装修、研发设备采购、研发项目投入等,其投入需待整体建筑建设达到装修条件后才能实施。2023年及2024年,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随着主体建筑工程完工,公司积极开展研发中心涉及的相关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设备的购买等工作,并于2024年12月基本完成相关建设。研发中心所涉及具体研发项目具备了实施的前提条件,后续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具体研发项目。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能够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运用,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1月16日 | 10,000 | 2024年1月16日 | 2025年1月15日 | 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1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1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新建年产120万盒自身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和“新建年产90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结项,将募投项目“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且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后续实施期间,基于该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款项支付的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000,000 | 71.36 | -45,000,000 | -45,000,0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900,000 | 15.70 | -9,900,000 | -9,900,0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900,000 | 15.70 | -9,900,000 | -9,900,000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35,100,000 | 55.66 | -35,100,000 | -35,100,000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5,100,000 | 55.66 | -35,100,000 | -35,100,000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8,058,328 | 28.64 | 45,000,000 | 45,000,000 | 63,058,328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8,058,328 | 28.64 | 45,000,000 | 45,000,000 | 63,058,328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 | 63,058,328 | 100 | - | - | 63,058,328 | 1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4,500万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数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5,100,000 | 35,1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1月15日 |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30,657 | 7,730,657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1月15日 |
上海合弘景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6,616 | 976,616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1月15日 |
上海合弘景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8,665 | 678,665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1月15日 |
平潭建发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4,062 | 514,062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1月15日 |
/
合计 | 45,000,000 | 45,000,0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8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3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18,670,878 | 18,670,878 | 29.6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團)有限 | -18,670,878 | 16,429,122 | 26.05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公司 | |||||||||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730,657 | 12.2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广州金垣坤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8,678 | 1,484,843 | 2.35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悦享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0,232 | 820,232 | 1.3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7,926 | 437,926 | 0.69 | 0 | 无 | 0 | 其他 | ||
沈雨阳 | 400,462 | 400,462 | 0.6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357,333 | 357,333 | 0.5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合弘景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0,583 | 346,033 | 0.55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341,009 | 0.54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18,670,8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70,878 |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16,429,1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29,122 | ||||||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30,657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0,657 | ||||||
广州金垣坤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4,8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4,84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悦享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0,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820,23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7,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926 | ||||||
沈雨阳 | 400,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462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357,3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333 | ||||||
上海合弘景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6,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03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1,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00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01,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公司原实际控制人JOHNLI、WEIJUNLI、陈涛与辉煌润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瑞祥天向辉煌润康协议转让其所持浩欧博18,670,8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29.99%,协议转让价格为33.74元/股,转让价款为62,995.54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2024年12月13日,辉煌润康协议受让海瑞祥天持有的18,670,878股浩欧博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双润正安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除辉煌润康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浩欧博15,570,480股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25.01%)。要约收购价格等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海瑞祥天承诺以其所持浩欧博8,797,68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14.13%)有效申报预受要约,苏州外润承诺以其所持浩欧博5,527,6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8.88%)有效申报预受要约(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此外,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至本次要约收购完成之日,海瑞祥天及苏州外润放弃前述承诺预受要约股份(合计14,325,340股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23.01%)的表决权,且除辉煌润康、双润正安书面同意情形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日前始终不恢复。截至2025年2月14日,上述要约收购已完成,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海瑞祥天和苏州外润已无放弃表决权情况。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苏州外润系海瑞祥天的一致行动人。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谢承润 |
成立日期 | 2021年5月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公司原实际控制人JOHNLI、WEIJUNLI、陈涛与辉煌润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瑞祥天向辉煌润康协议转让其所持公司18,670,8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29.99%。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至双润正安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之日,海瑞祥天及苏州外润放弃其承诺预受要约股份(合计14,325,340股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
23.01%)的表决权,且除辉煌润康、双润正安书面同意情形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在双润正安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日前始终不恢复。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海瑞祥天变更为辉煌润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JOHNLI、WEIJUNLI、陈涛变更为中国生物制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以上辉煌润康持有浩欧博股份数量比例未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计算得出的比例。(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谢其润 |
成立日期 | 2000年4月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是中国领先的创新研究和研发驱动型医药集团,业务覆盖医药研发平台、智能化生产和强大销售体系全产业链,其产品包括多种生物药和化学药,在肿瘤、肝病、呼吸系统、外科/镇痛四大治疗领域处于优势地位。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间接持有浩欧博股份外,双润正安及辉煌润康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生物制药通过正大制药北投间接持有滨海泰达物流21.82%的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10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公司原实际控制人JOHNLI、WEIJUNLI、陈涛与辉煌润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瑞祥天向辉煌润康协议转让其所持公司18,670,8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29.99%。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至双润正安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之日,海瑞祥天及苏州外润放弃其承诺预受要约股份(合计14,325,340股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浩欧博股份总数的
23.01%)的表决权,且除辉煌润康、双润正安书面同意情形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在双润正安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日前始终不恢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海瑞祥天变更为辉煌润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JOHNLI、WEIJUNLI、陈涛变更为中国生物制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注:以上辉煌润康持有浩欧博股份数量比例未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计算得出的比例。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海瑞祥天 | JOHNLI | 2009年4月6日 | 1331421 | 86,215美元 | 海瑞祥天除持有浩欧博股份外,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
苏州外润 | 陈涛 | 2015年12月18日 | 91310118MA1JL3C48D | 1,030.75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 |
/
事代理记账),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3月11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以公司披露方案时的总股本63,058,328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7.39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534,90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7.39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802,3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 |
拟回购金额 | 2,000万元~3,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801,314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无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我们审计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浩欧博)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苏浩欧博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苏浩欧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二)收入确认
(三)存货的真实性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应收账款可收回性 | |
如江苏浩欧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附注五、(二)所述,江苏浩欧博2024年应收账款余额为48,612,353.86元,账面价值较高。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对江苏浩欧博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
/
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作为财务报表的关键审计事项。 | 2、通过分析江苏浩欧博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3、获取江苏浩欧博坏账准备计提表,并分析江苏浩欧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
(二)收入确认 | |
如江苏浩欧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附注五、(三十四)所述,江苏浩欧博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为402,339,136.10元,为江苏浩欧博合并利润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江苏浩欧博产品销售模式为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因而可能存在通过经销商囤积不合理存货、从而使公司提前确认甚至虚增收入,因而我们将其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测试了有关收入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1、我们通过对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江苏浩欧博的收入确认政策;2、我们获取了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如(1)发货及验收;(2)付款及结算;(3)换货及退货政策等;3、我们获取了公司业务系统中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4、我们根据公司与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同时对合同条款作出函证,验证交易的真实性;5、我们针对营业收入进行了抽样测试,核对具体收入项目的支持性文件,如检查公司与经销商的合同、购货订单、发货单据、运输单据等,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发生;同时通过检查经销商的签收单据,评估企业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或延后确认收入的情况。 |
(三)存货的真实性 | |
如江苏浩欧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附注五、(五)存货所述,江苏浩欧博2024年存货余额为111,220,721.64元,账面价值较高。若存货不能及时周转,会产生存货跌价的可能性,为此我们确定存货的真实性作为财务报表的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1、对江苏浩欧博存货的采购和存储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2、对江苏浩欧博的期末存货进行监盘,检查了存货的数量、状况以及效期;3、我们获取江苏浩欧博记载包含有批次、库龄和剩余保质期等信息的明细清单,查阅了“材料的出厂分析报告”原件,对清单中的信息进行复核,同时结合产品的效期和采购周期,对存货的库龄和剩余有效期进行分析性复核;4、结合了库龄、剩余有效期和毛利率,分 |
/
三、其他事项江苏浩欧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江苏浩欧博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其他信息
江苏浩欧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江苏浩欧博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苏浩欧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苏浩欧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江苏浩欧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苏浩欧博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江苏浩欧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1,625,173.96 | 163,465,889.5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8,612,353.86 | 41,504,621.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998,250.21 | 8,089,328.7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361,145.20 | 2,977,770.92 | |
其中:应收利息 | 870,525.50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1,220,721.64 | 111,217,286.0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0,000.00 | 47,993.56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51,308.10 | 911,410.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2,118,952.97 | 328,214,301.1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0,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97,633,979.45 | 149,746,849.64 | |
在建工程 | 4,834,294.60 | 422,971,919.9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38,748.65 | 5,963,344.40 | |
无形资产 | 10,081,209.15 | 11,859,019.8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23,175.45 | 11,578,700.4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26,337.15 | 2,472,612.6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647,813.66 | 16,400,066.4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0,685,558.11 | 621,042,513.31 | |
资产总计 | 1,032,804,511.08 | 949,256,814.4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5,065,654.24 | 50,024,293.2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4,587,244.43 | 23,909,121.80 |
/
预收款项 | 1,737,611.39 | 2,919,294.32 | |
合同负债 | 12,714,776.90 | 11,704,260.8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117,227.09 | 28,361,630.54 | |
应交税费 | 9,138,449.88 | 9,371,056.17 | |
其他应付款 | 7,229,512.17 | 4,442,495.7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09,868.88 | 4,801,540.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0,496.62 | 217,977.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9,940,841.60 | 135,751,670.8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26,048.02 | 1,031,957.6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00,583.65 | 1,740,101.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726,631.67 | 2,772,059.63 | |
负债合计 | 220,667,473.27 | 138,523,730.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3,058,328.00 | 63,058,3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62,976,778.06 | 553,463,313.00 | |
减:库存股 | 20,010,500.26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2,045.14 | 292,045.14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792,826.84 | 31,792,826.8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4,027,560.03 | 162,126,570.9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12,137,037.81 | 810,733,083.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12,137,037.81 | 810,733,083.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32,804,511.08 | 949,256,814.47 |
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909,790.43 | 156,425,542.2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58,944,868.40 | 79,468,771.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625,662.28 | 5,219,837.24 | |
其他应收款 | 6,828,476.98 | 8,634,158.67 | |
其中:应收利息 | 870,525.50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9,774,190.34 | 102,536,780.7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41,033.45 | ||
其他流动资产 | 5,862.6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5,082,988.43 | 362,931,986.9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4,877,750.00 | 70,244,03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99,898,764.73 | 51,900,881.49 | |
在建工程 | 4,834,294.60 | 422,971,919.9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05,911.77 | 3,287,998.32 | |
无形资产 | 9,638,468.77 | 9,834,926.1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726,236.54 | 4,762,572.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02,631.92 | 1,219,440.0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61,988.00 | 12,795,393.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5,446,046.33 | 577,017,161.74 | |
资产总计 | 980,529,034.76 | 939,949,148.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17,265.27 | 15,002,838.9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5,569,177.01 | 25,454,785.6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55,870.95 | 3,923,413.4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366,239.76 | 12,155,509.05 | |
应交税费 | 4,050,231.76 | 2,749,031.98 | |
其他应付款 | 16,485,526.71 | 39,577,901.5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12,101.37 | 3,616,699.7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282.78 | 14,548.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3,268,695.61 | 102,494,728.9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8,162.4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00,583.65 | 1,740,101.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200,583.65 | 1,868,264.37 | |
负债合计 | 142,469,279.26 | 104,362,993.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3,058,328.00 | 63,058,3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62,976,778.06 | 553,463,313.00 | |
减:库存股 | 20,010,500.26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792,826.84 | 31,792,826.84 | |
未分配利润 | 200,242,322.86 | 187,271,687.5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38,059,755.50 | 835,586,155.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80,529,034.76 | 939,949,148.70 |
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丽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2,339,136.10 | 394,405,785.16 | |
其中:营业收入 | 402,339,136.10 | 394,405,785.1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0,791,745.04 | 341,809,445.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145,155,713.80 | 149,412,847.5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597,616.86 | 4,827,087.94 | |
销售费用 | 94,286,691.44 | 94,098,600.21 | |
管理费用 | 65,613,523.55 | 45,264,521.75 | |
研发费用 | 46,269,038.64 | 47,009,104.98 | |
财务费用 | 2,869,160.75 | 1,197,282.9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11,568.93 | 2,525,381.91 | |
利息收入 | 698,981.56 | 1,621,146.48 | |
加:其他收益 | 1,244,153.19 | 1,396,833.9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0,647.50 | 1,783,395.3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1,327.1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6,456.13 | -490,895.5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5,561.3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911.98 | 126,072.7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383,262.27 | 55,843,073.37 | |
加:营业外收入 | 997,612.16 | 1,419,479.9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47,588.65 | 636,693.1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033,285.78 | 56,625,860.11 | |
减:所得税费用 | 4,229,491.13 | 9,294,452.4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803,794.65 | 47,331,407.6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803,794.65 | 47,331,407.6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803,794.65 | 47,331,407.6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571.08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6,571.0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6,571.0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6,571.0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803,794.65 | 47,447,978.7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803,794.65 | 47,447,978.7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7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74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45,413,331.32 | 251,357,568.77 | |
减:营业成本 | 101,572,318.29 | 105,418,281.29 | |
税金及附加 | 3,632,576.28 | 1,903,020.67 | |
销售费用 | 15,266,934.79 | 13,107,895.58 | |
管理费用 | 44,458,797.98 | 28,703,476.75 | |
研发费用 | 42,438,705.75 | 45,512,768.42 | |
财务费用 | 770,502.86 | -32,513.42 | |
其中:利息费用 | 954,242.94 | 1,166,229.27 | |
利息收入 | 623,102.27 | 1,363,541.71 | |
加:其他收益 | 180,687.95 | 452,784.1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6,420.25 | 1,783,395.3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1,327.1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2,698.60 | -107,821.0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054.79 | 223,045.2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560,850.18 | 59,527,370.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888,785.51 | 1,133,924.7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4,692.99 | 18,075.1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254,942.70 | 60,643,219.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81,501.78 | 4,036,554.6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873,440.92 | 56,606,665.2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873,440.92 | 56,606,665.2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873,440.92 | 56,606,665.2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4,358,800.54 | 416,473,952.2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27,129.37 | 1,665,060.0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92,196.90 | 19,767,447.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1,578,126.81 | 437,906,460.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697,689.29 | 74,368,362.0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7,685,994.84 | 140,047,252.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513,741.98 | 42,577,361.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460,969.06 | 78,220,501.0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0,358,395.17 | 335,213,476.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219,731.64 | 102,692,983.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5,190,647.50 | 518,942,393.6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70,525.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8,371.83 | 1,041,297.1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6,609,544.83 | 519,983,690.7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5,365,881.49 | 178,030,582.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5,000,000.00 | 381,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365,881.49 | 559,530,582.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756,336.66 | -39,546,891.5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5,000,000.00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000,000.00 | 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 | 7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170,266.64 | 20,793,475.5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67,970.49 | 7,328,026.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238,237.13 | 103,121,501.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1,762.87 | -53,121,501.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3,978.79 | 135,817.8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838,820.94 | 10,160,407.4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463,994.90 | 153,303,587.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625,173.96 | 163,463,994.90 |
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3,205,387.32 | 282,030,425.9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1,77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18,019.22 | 12,685,398.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9,255,176.54 | 294,715,824.2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657,875.80 | 90,594,314.6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550,565.43 | 62,038,617.0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082,876.92 | 17,959,410.2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46,819.13 | 40,993,089.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938,137.28 | 211,585,431.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317,039.26 | 83,130,392.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186,420.25 | 518,942,393.6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70,525.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0,927.6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8,004.3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056,945.75 | 520,861,325.5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3,234,150.63 | 146,404,914.1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4,633,720.00 | 407,166,41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590,708.07 | 3,094,948.1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458,578.70 | 556,666,272.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401,632.95 | -35,804,946.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 | 1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908,859.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000,000.00 | 304,908,859.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4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857,048.54 | 19,585,566.5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48,925.19 | 285,675,763.7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405,973.73 | 345,261,330.2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94,026.27 | -40,352,471.2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289.76 | -15,656.4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513,857.18 | 6,957,318.1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423,647.61 | 149,466,329.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909,790.43 | 156,423,647.61 |
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丽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3,058,328.00 | 553,463,313.00 | 292,045.14 | 31,792,826.84 | 162,126,570.98 | 810,733,083.96 | 810,733,083.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058,328.00 | 553,463,313.00 | 292,045.14 | 31,792,826.84 | 162,126,570.98 | 810,733,083.96 | 810,733,083.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9,513,465.06 | 20,010,500.26 | 11,900,989.05 | 1,403,953.85 | 1,403,953.85 |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803,794.65 | 36,803,794.65 | 36,803,794.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513,465.06 | 20,010,500.26 | -10,497,035.20 | -10,497,035.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513,465.06 | 9,513,465.06 | 9,513,465.06 | ||||||
4.其他 | 20,010,500.26 | -20,010,500.26 | -20,010,500.26 | ||||||
(三)利润分配 | -24,902,805.60 | -24,902,805.60 | -24,902,805.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902,805.60 | -24,902,805.60 | -24,902,805.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058,328.00 | 562,976,778.06 | 20,010,500.26 | 292,045.14 | 31,792,826.84 | 174,027,560.03 | 812,137,037.81 | 812,137,037.81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3,058,328.00 | 550,615,775.68 | 175,474.06 | 31,792,826.84 | 133,712,661.72 | 779,355,066.30 | 779,355,066.30 | ||||||||
加:会计 |
/
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058,328.00 | 550,615,775.68 | 175,474.06 | 31,792,826.84 | 133,712,661.72 | 779,355,066.30 | 779,355,066.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47,537.32 | 116,571.08 | 28,413,909.26 | 31,378,017.66 | 31,378,017.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571.08 | 47,331,407.66 | 47,447,978.74 | 47,447,978.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47,537.32 | 2,847,537.32 | 2,847,537.3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47,537.32 | 2,847,537.32 | 2,847,537.3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917,498.40 | -18,917,498.40 | -18,917,49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917,498.40 | -18,917,498.40 | -18,917,498.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 |
/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058,328.00 | 553,463,313.00 | 292,045.14 | 31,792,826.84 | 162,126,570.98 | 810,733,083.96 | 810,733,083.96 |
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丽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3,058,328.00 | 553,463,313.00 | 31,792,826.84 | 187,271,687.54 | 835,586,155.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058,328.00 | 553,463,313.00 | 31,792,826.84 | 187,271,687.54 | 835,586,155.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513,465.06 | 20,010,500.26 | 12,970,635.32 | 2,473,600.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873,440.92 | 37,873,440.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513,465.06 | 20,010,500.26 | -10,497,035.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513,465.06 | 9,513,465.06 | |||||||||
4.其他 | 20,010,500.26 | -20,010,500.26 | |||||||||
(三)利润分配 | -24,902,805.60 | -24,902,805.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902,805.60 | -24,902,805.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058,328.00 | 562,976,778.06 | 20,010,500.26 | 31,792,826.84 | 200,242,322.86 | 838,059,755.50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3,058,328.00 | 550,615,775.68 | 31,792,826.84 | 149,582,520.65 | 795,049,451.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3,058,328.00 | 550,615,775.68 | 31,792,826.84 | 149,582,520.65 | 795,049,451.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47,537.32 | 37,689,166.89 | 40,536,704.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606,665.29 | 56,606,665.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47,537.32 | 2,847,537.3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47,537.32 | 2,847,537.3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917,498.40 | -18,917,49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917,498.40 | -18,917,498.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3,058,328.00 | 553,463,313.00 | 31,792,826.84 | 187,271,687.54 | 835,586,155.38 |
公司负责人:JOHNL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书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丽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为73.00万美元。股东为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章程规定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3.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0%。
2009年7月1日,苏州君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46,945.00美元折合人民币1,004,002.00元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君和会验字[2009]第232号验资报告。
2009年8月18日,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69,895.00美元,折合人民币1,161,189.35元。苏州乾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乾正验字[2009]第0232号验资报告。
2009年12月10日,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85,9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586,626.92元。苏州乾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乾正验字[2009]第0426号验资报告。
2010年1月7日,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119,9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818,906.02元,苏州乾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乾正验字[2010]第014号验资报告。
2010年1月1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规定,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77.00万美元。2010年3月17日,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95,955.00美元,折合人民币4,068,227.22元,苏州乾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乾正验字[2010]第138号验资报告。
2011年2月1日,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99,990.00美元,折合人民币658,844.11元。苏州乾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乾正验字[2011]第047号验资报告。
2011年11月11日,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281,355.00美元,折合人民币1,787,982.57元。苏州乾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乾正验字[2011]第552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1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 | 100% |
合计 | 150.00 | 100% |
2016年5月4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规定,上海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132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美元42.31万元。2016年6月14日,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出资1320万元,其中
/
2,783,617.21元作为实收资本折合美元42.31万元,人民币10,416,382.789元作为资本公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51580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1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 | 78.00% |
2 | 上海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1 | 22.00% |
合计 | 192.31 | 100% |
2017年7月19日,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申请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万元,由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57,834,463.59元按1:0.778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4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45,000,000.00元投入,由原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有,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2,834,463.59元计入资本公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51846号验资报告。股改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510.00 | 78.00% |
2 | 上海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 | 22.00% |
合计 | 4,500.00 | 100% |
2018年7月20日,广州市金阖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和广州鑫墁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投资协议,由广州市金阖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货币出资4597.2149万元,广州鑫墁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500.00万元。出资额中的229.374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注入,剩余4867.8403万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苏州元融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元融会验字[2018]第016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510.00 | 74.22% |
2 |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 | 20.93% |
3 | 广州市金阖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87 | 4.37% |
4 | 广州鑫墁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2.50 | 0.48% |
合计 | 4,729.37 | 100% |
2020年3月17日,福州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相关方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平潭建发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相关方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州外润将其合计所持公司4.59%的股权,以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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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05,499,978元转让给福州弘晖、珠海弘晖及平潭建发。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510.00 | 74.22% |
2 |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3.07 | 16.34% |
3 | 广州市金阖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87 | 4.37% |
4 | 广州鑫墁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2.50 | 0.48% |
5 | 福州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66 | 2.07% |
6 | 珠海泰弘景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87 | 1.43% |
7 | 平潭建发拾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40 | 1.09% |
合计 | 4,729.37 | 100% |
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15号《关于同意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本公司获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764,5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859,161.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9,393,405.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465,756.25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5,764,58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80,701,174.25元。所有新增的出资均以货币资金出资。该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师报字[2021]第ZA10021号《验资报告》。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原实际控制人JOHNLI、WEIJUNLI、陈涛与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所持公司18,670,8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协议转让价格为33.74元/股,转让价款为62,995.54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过户股数18,670,878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一、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二类医疗器械软件的生产;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含植入类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
/
务(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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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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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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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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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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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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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5%,1到2年10%,2到3年30%,3到4年50%,4到5年80%,5年以上100%。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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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5%,1到2年10%,2到3年30%,3到4年50%,4到5年80%,5年以上100%。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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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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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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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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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0 | 5 | 3.17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0-19.00 |
机械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5 | 9.5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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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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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57个月 | 直线摊销 | 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 |
软件 | 2-10年 | 直线摊销 | 软件的预计使用年限 |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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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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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房屋装修 | 直线法 | 三年 |
注册费及仪器维保费 | 直线法 | 按受益年限摊销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
/
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
/
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
/
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本公司国内试剂业务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按订单约定发货,货物经快递送达客户或客户指定收货人时即为交付。收货后三日内,公司没有收到客户或客户指定收货人的书面通知,视为客户收到企业全部货物且对所发货物没有任何异议,货物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至客户。
本公司国内仪器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按订单约定发货,客户需在收货后15日内返回收货确认单,超过15日未返还收货确认单据的,视为已确认收货。
本公司国外业务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按订单约定发货,按照双方约定的贸易方式,确认销售收入实现。以FOB和CIF方式作为贸易结算条款,以产品报关离境后确认收入实现,以EX-Work方式作为贸易结算条款,以货物的仓库发运单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七)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
/
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
/
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
(九)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00%或9.00%或3.00%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25.00% |
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 | 25.00% |
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成都温江敏医过敏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 25.00% |
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00% |
苏州敏医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25.00% |
HOBBiotechGroupUSA,Corp | 29.84% |
HOBBIOTECHASIAPTE.LTD | 17.0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2023年12月13日,本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3320135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3年至2025年所得税减按15%计缴。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46.28 | |
银行存款 | 121,624,717.32 | 163,403,076.24 |
其他货币资金 | 456.64 | 62,367.06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21,625,173.96 | 163,465,889.5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616,943.46 | 3,719,335.30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0,675,196.70 | 43,506,125.87 |
1年以内小计 | 50,675,196.70 | 43,506,125.87 |
1至2年 | 506,907.78 | 142,469.30 |
2至3年 | 29,400.00 | |
3年以上 | 29,400.00 | 50,0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1,211,504.48 | 43,727,995.17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211,504.48 | 100.00 | 2,599,150.62 | 5.08 | 48,612,353.86 | 43,727,995.17 | 100.00 | 2,223,373.30 | 5.08 | 41,504,621.8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1,211,504.48 | 100.00 | 2,599,150.62 | 5.08 | 48,612,353.86 | 43,727,995.17 | 100.00 | 2,223,373.30 | 5.08 | 41,504,621.87 |
合计 | 51,211,504.48 | / | 2,599,150.62 | / | 48,612,353.86 | 43,727,995.17 | / | 2,223,373.30 | / | 41,504,621.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0,675,196.70 | 2,533,759.84 | 5.00 |
1至2年 | 506,907.78 | 50,690.78 | 1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29,400.00 | 14,700.00 | 50.00 |
合计 | 51,211,504.48 | 2,599,150.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5%,1到2年10%,2到3年30%,3到4年50%,4到5年80%,5年以上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223,373.30 | 1,302,104.25 | 926,326.93 | 2,599,150.62 | ||
合计 | 2,223,373.30 | 1,302,104.25 | 926,326.93 | 2,599,150.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4,254,600.00 | 4,254,600.00 | 8.31 | 212,730.00 | |
客户二 | 3,789,991.00 | 3,789,991.00 | 7.40 | 158,450.65 | |
客户三 | 2,903,419.00 | 2,903,419.00 | 5.67 | 131,778.95 | |
客户四 | 2,691,288.00 | 2,691,288.00 | 5.26 | 122,146.65 | |
客户五 | 1,691,866.00 | 1,691,866.00 | 3.30 | 84,195.70 | |
合计 | 15,331,164.00 | 15,331,164.00 | 29.94 | 709,301.9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214,898.76 | 88.81 | 7,815,139.12 | 96.61 |
1至2年 | 706,851.33 | 10.10 | 176,272.83 | 2.18 |
2至3年 | 76,500.12 | 1.09 | 97,916.75 | 1.21 |
3年以上 | ||||
合计 | 6,998,250.21 | 100.00 | 8,089,328.7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957,437.46 | 13.68 |
供应商二 | 800,000.00 | 11.43 |
供应商三 | 668,298.18 | 9.55 |
供应商四 | 641,200.00 | 9.16 |
供应商五 | 604,169.10 | 8.63 |
合计 | 3,671,104.74 | 52.45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70,525.5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61,145.20 | 2,107,245.42 |
合计 | 2,361,145.20 | 2,977,770.9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存款利息 | 0 | 870,525.50 |
合计 | 0 | 870,525.50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05,885.12 | 223,725.72 |
1年以内小计 | 805,885.12 | 223,725.72 |
1至2年 | 23,500.00 | 279,989.27 |
2至3年 | 126,381.02 | 1,448,188.17 |
3至4年 | 1,324,288.96 | 2,000.00 |
4至5年 | 2,000.00 | 67,935.35 |
5年以上 | 115,476.00 | 91,114.00 |
合计 | 2,397,531.10 | 2,112,952.5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675,812.98 | 2,003,810.74 |
其他往来款 | 721,718.12 | 109,141.77 |
合计 | 2,397,531.10 | 2,112,952.5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707.09 | 5,707.0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6,385.90 | 36,385.90 | ||
本期转回 | 5,707.09 | 5,707.0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6,385.90 | 36,385.9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5%,1到2年10%,2到3年30%,3到4年50%,4到5年80%,5年以上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5,707.09 | 36,385.90 | 5,707.09 | 36,385.90 | ||
合计 | 5,707.09 | 36,385.90 | 5,707.09 | 36,385.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16,720.00 | 34.07 | 押金保证金 | 3-4年 |
/
客户二 | 711,938.66 | 29.6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35,596.93 |
客户三 | 352,202.76 | 14.69 | 押金保证金 | 3-4年 | |
客户四 | 160,000.00 | 6.67 | 押金保证金 | 2-3年、3-4年 | |
客户五 | 98,568.02 | 4.11 | 押金保证金 | 2-3年,3-4年 | |
合计 | 2,139,429.44 | 89.23 | / | / | 35,596.9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5,184,317.75 | 75,184,317.75 | 81,982,225.36 | 81,982,225.36 | ||
在产品 | 2,315,026.28 | 2,315,026.28 | 6,783,089.29 | 6,783,089.29 | ||
库存商品 | 28,467,991.99 | 28,467,991.99 | 21,775,933.66 | 21,775,933.66 | ||
发出商品 | 146,868.14 | 146,868.14 | 676,037.72 | 676,037.72 | ||
半成品 | 5,106,517.48 | 5,106,517.48 | ||||
合计 | 111,220,721.64 | 111,220,721.64 | 111,217,286.03 | 111,217,286.03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0,000.00 | 47,993.56 |
合计
合计 | 50,000.00 | 47,993.5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911,410.50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968,264.57 | |
待摊费用 | 283,043.53 | |
合计 | 1,251,308.10 | 911,410.50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97,633,979.45 | 149,746,849.6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97,633,979.45 | 149,746,849.6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室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532,602.46 | 240,980,758.34 | 1,252,787.00 | 6,822,596.30 | 269,588,744.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1,838,955.75 | 95,711,698.22 | 1,772,465.48 | 589,323,119.45 | |
(1)购置 | 50,341,762.88 | 937,808.61 | 51,279,571.4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91,838,955.75 | 45,369,935.34 | 834,656.87 | 538,043,547.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727,759.79 | 645,872.72 | 9,373,632.51 | ||
(1)处置或报废 | 8,727,759.79 | 645,872.72 | 9,373,632.51 |
/
4.期末余额 | 512,371,558.21 | 327,964,696.77 | 1,252,787.00 | 7,949,189.06 | 849,538,231.0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596,597.17 | 110,823,419.87 | 661,177.88 | 2,760,699.54 | 119,841,894.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40,222.30 | 33,296,601.67 | 119,014.74 | 992,094.30 | 39,047,933.01 |
(1)计提 | 4,640,222.30 | 33,296,601.67 | 119,014.74 | 992,094.30 | 39,047,933.0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470,499.89 | 515,075.99 | 6,985,575.88 | ||
(1)处置或报废 | 6,470,499.89 | 515,075.99 | 6,985,575.88 | ||
4.期末余额 | 10,236,819.47 | 137,649,521.65 | 780,192.62 | 3,237,717.85 | 151,904,251.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2,134,738.74 | 190,315,175.12 | 472,594.38 | 4,711,471.21 | 697,633,979.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936,005.29 | 130,157,338.47 | 591,609.12 | 4,061,896.76 | 149,746,849.6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97,270,571.53 |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34,294.60 | 422,971,919.9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834,294.60 | 422,971,919.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40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研发大楼 | 4,834,294.60 | 4,834,294.60 | 422,971,919.90 | 422,971,919.90 | ||
合计 | 4,834,294.60 | 4,834,294.60 | 422,971,919.90 | 422,971,919.90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40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研发大楼 | 579,575,700.00 | 422,971,919.90 | 127,947,475.19 | 538,043,547.96 | 8,041,552.53 | 4,834,294.60 | 95.06 | 基本完工 | 166,486.43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合计 | 579,575,700.00 | 422,971,919.90 | 127,947,475.19 | 538,043,547.96 | 8,041,552.53 | 4,834,294.60 | / | / | 166,486.43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045,218.52 | 775,000.00 | 17,820,218.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53,729.58 | 5,253,729.58 | |
新增租赁 | 5,253,729.58 | 5,253,729.5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8,772,422.09 | 8,772,422.09 | |
处置 | 8,772,422.09 | 8,772,422.09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3,526,526.01 | 775,000.00 | 14,301,526.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469,374.04 | 387,500.08 | 11,856,874.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34,525.77 | 155,000.04 | 5,389,525.81 |
(1)计提 | 5,234,525.77 | 155,000.04 | 5,389,525.8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6,183,622.57 | 6,183,622.57 | |
(1)处置 | 6,183,622.57 | 6,183,622.57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0,520,277.24 | 542,500.12 | 11,062,777.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6,248.77 | 232,499.88 | 3,238,748.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75,844.48 | 387,499.92 | 5,963,344.40 |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144,600.00 | 4,212,067.77 | 15,356,667.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8,700.00 | 348,700.00 | |||
(1)购置 | 348,700.00 | 348,7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3,000.00 | 393,000.00 | |||
(1)处置 | 393,000.00 | 393,000.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1,144,600.00 | 4,167,767.77 | 15,312,367.7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85,737.98 | 1,811,909.93 | 3,497,647.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848.94 | 638,802.31 | 735,651.25 | |
(1)计提 | 96,848.94 | 638,802.31 | 735,651.25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97,701.91 | 97,701.91 | |
(1)处 | 97,701.91 | 97,701.91 |
/
置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782,586.92 | 2,353,010.33 | 4,135,597.2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5,561.37 | 1,095,561.37 | ||
(1)计提 | 1,095,561.37 | 1,095,561.3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095,561.37 | 1,095,561.3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362,013.08 | 719,196.07 | 10,081,209.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58,862.02 | 2,400,157.84 | 11,859,019.8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 | 6,806,203.95 | 6,743,127.10 | 63,076.85 |
/
出 | |||||
医疗器械注册费 | 4,772,496.48 | 2,665,334.00 | 2,074,154.56 | 5,363,675.92 | |
房屋装修 | 6,887,709.40 | 191,286.72 | 6,696,422.68 | ||
合计 | 11,578,700.43 | 9,553,043.40 | 9,008,568.38 | 12,123,175.45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525,099.89 | 483,176.59 | 2,192,991.89 | 406,419.4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股份支付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 13,622,837.22 | 2,043,425.58 | 2,858,459.27 | 428,768.89 |
预计负债 | 7,263,002.53 | 1,591,106.16 | 7,637,339.84 | 1,565,488.82 |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 946,402.99 | 197,551.54 | 4,830,491.14 | 837,383.50 |
合计 | 24,357,342.63 | 4,315,259.87 | 17,519,282.14 | 3,238,060.6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8,055.58 | 188,922.72 | 4,376,991.44 | 765,448.02 |
合计 | 918,055.58 | 188,922.72 | 4,376,991.44 | 765,448.02 |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8,922.72 | 4,126,337.15 | 765,448.02 | 2,472,612.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8,922.72 | 765,448.0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8,647,813.66 | 8,647,813.66 | 16,400,066.45 | 16,400,066.45 | ||
合计 | 8,647,813.66 | 8,647,813.66 | 16,400,066.45 | 16,400,066.45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55,000,000.00 | 20,000,000.00 |
国内信用证贴现 | 30,000,0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65,654.24 | 24,293.23 |
合计 | 105,065,654.24 | 50,024,293.2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信用借款、国内信用证贴现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采购 | 11,793,267.53 | 11,792,129.86 |
服务采购 | 146,184.00 | 693,817.29 |
资产采购 | 32,647,792.90 | 11,423,174.65 |
合计 | 44,587,244.43 | 23,909,121.8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737,611.39 | 2,919,294.32 |
合计 | 1,737,611.39 | 2,919,294.3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或应收合同对价 | 5,451,774.37 | 4,066,921.04 |
尚未兑现的返利 | 7,263,002.53 | 7,637,339.84 |
合计 | 12,714,776.90 | 11,704,260.8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959,553.00 | 130,740,665.31 | 132,668,242.01 | 26,031,976.3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6,941.54 | 14,008,818.87 | 14,000,509.62 | 85,250.79 |
三、辞退福利 | 325,136.00 | 591,629.00 | 916,765.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8,361,630.54 | 145,341,113.18 | 147,585,516.63 | 26,117,227.09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721,609.91 | 113,136,393.18 | 115,081,838.65 | 25,776,164.44 |
二、职工福利费 | 181,200.00 | 3,800,110.92 | 3,789,010.92 | 192,30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46,911.94 | 6,430,675.76 | 6,427,360.12 | 50,227.5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5,917.91 | 5,656,444.57 | 5,653,321.97 | 49,040.51 |
工伤保险费 | 994.03 | 366,537.99 | 366,401.75 | 1,130.27 |
生育保险费 | 407,693.20 | 407,636.40 | 56.80 |
/
其他 | ||||
四、住房公积金 | 7,674.00 | 7,337,357.83 | 7,334,127.83 | 10,90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57.15 | 35,888.74 | 35,665.61 | 2,380.2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38.88 | 238.88 | ||
合计 | 27,959,553.00 | 130,740,665.31 | 132,668,242.01 | 26,031,976.3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4,609.92 | 13,552,069.90 | 13,544,012.46 | 82,667.36 |
2、失业保险费 | 2,331.62 | 456,748.97 | 456,497.16 | 2,583.4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6,941.54 | 14,008,818.87 | 14,000,509.62 | 85,250.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576,785.95 | 3,333,388.66 |
企业所得税 | 3,326,796.08 | 4,671,709.62 |
个人所得税 | 711,115.40 | 811,210.6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4,741.39 | 233,897.62 |
房产税 | 1,071,247.66 | 36,412.11 |
教育费附加 | 111,846.63 | 100,241.8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3,877.68 | 66,827.89 |
土地使用税 | 9,157.60 | 8,328.70 |
环境保护税 | 108,254.55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
水利基金 | 2,881.49 | 784.52 |
合计 | 9,138,449.88 | 9,371,056.17 |
其他说明:
无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229,512.17 | 4,442,495.79 |
合计 | 7,229,512.17 | 4,442,495.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质保金 | 2,373,319.40 | 1,618,000.00 |
其他往来款 | 97,827.94 | 94,824.55 |
各项费用支出 | 4,758,364.83 | 2,729,671.24 |
合计 | 7,229,512.17 | 4,442,495.7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08,555.83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01,313.05 | 4,801,540.33 |
合计 | 3,109,868.88 | 4,801,540.33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40,496.62 | 217,977.82 |
合计 | 240,496.62 | 217,977.8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8,000,000.00 | |
合计 | 8,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三年期信用借款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627,361.07 | 6,749,609.04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4,485.68 | 187,683.0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01,313.05 | 5,717,651.35 |
合计 | 1,526,048.02 | 1,031,957.69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740,101.94 | 539,518.29 | 1,200,583.65 | ||
合计 | 1,740,101.94 | 539,518.29 | 1,200,583.6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3,058,328.00 | 63,058,328.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49,353,940.84 | 549,353,940.84 | ||
其他资本公积 | 4,109,372.16 | 9,513,465.06 | 13,622,837.22 | |
合计 | 553,463,313.00 | 9,513,465.06 | 562,976,778.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本期增加额: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认首个授予日为2023年10月9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为1,817,000.0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1,620,000.00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197,000.00股,首次授予价格为15.93元/股。本年净增加资本公积9,513,465.06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20,010,500.26 | 0 | 20,010,500.26 | |
合计 | 20,010,500.26 | 0 | 20,010,500.2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1,314股,累计已支付金额为20,002,031.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2,045.14 | 292,045.14 | |
其中:权益法 |
/
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2,045.14 | 292,045.14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92,045.14 | 292,045.1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792,826.84 | 31,792,826.8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1,792,826.84 | 31,792,826.8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2,126,570.98 | 133,712,661.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2,126,570.98 | 133,712,661.7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803,794.65 | 47,331,407.6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902,805.60 | 18,917,498.4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4,027,560.03 | 162,126,570.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490.2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61%。该现金红利已于2024年派发完毕。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91,855,307.71 | 139,677,028.20 | 382,834,164.91 | 141,649,850.28 |
其他业务 | 10,483,828.39 | 5,478,685.60 | 11,571,620.25 | 7,762,997.31 |
合计 | 402,339,136.10 | 145,155,713.80 | 394,405,785.16 | 149,412,847.5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试剂销售 | 366,428,049.94 | 121,395,748.59 |
其他销售 | 22,018,924.25 | 12,258,132.70 |
仪器租赁及销售 | 13,892,161.91 | 11,501,832.51 |
合计
合计 | 402,339,136.10 | 145,155,713.80 |
按经营地分类 | ||
国内 | 384,105,582.46 | 137,413,127.29 |
国外 | 18,233,553.64 | 7,742,586.51 |
合计 | 402,339,136.10 | 145,155,713.8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92,416,037.85 | 140,573,211.09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9,923,098.25 | 4,582,502.71 |
合计 | 402,339,136.10 | 145,155,713.80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 | 329,515,317.20 | 118,803,429.29 |
直销 | 72,823,818.90 | 26,352,284.51 |
合计 | 402,339,136.10 | 145,155,713.80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86,617.42 | 2,278,717.10 |
教育费附加 | 986,019.86 | 976,593.0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57,088.37 | 651,062.05 |
房产税 | 2,247,838.73 | 172,473.86 |
土地使用税 | 43,255.60 | 39,940.00 |
车船使用税 | 1,071.36 | 1,431.36 |
印花税 | 216,620.72 | 191,943.23 |
其他 | 159,104.80 | 514,927.32 |
合计 | 6,597,616.86 | 4,827,087.94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1,861,215.02 | 60,799,900.43 |
交通、差旅及业务费 | 9,704,249.12 | 11,215,045.46 |
/
宣传推广费 | 10,050,858.56 | 9,607,196.23 |
技术服务费 | 4,603,035.00 | 4,579,482.59 |
折旧与摊销 | 3,638,709.57 | 3,304,066.96 |
办公费 | 2,428,260.12 | 2,454,925.00 |
运输装卸费 | 918,444.77 | 893,388.55 |
化(检)验计量费 | 530,576.19 | 762,932.33 |
人力资源费 | 238,855.84 | 220,325.20 |
租赁费 | 288,734.14 | 219,758.40 |
其他 | 23,753.11 | 41,579.06 |
合计 | 94,286,691.44 | 94,098,600.21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060,594.06 | 27,922,450.83 |
折旧及摊销 | 9,819,489.18 | 5,160,418.12 |
办公费 | 9,551,147.38 | 1,947,003.86 |
机构服务费 | 2,655,898.10 | 3,519,370.90 |
交通、差旅及业务费 | 1,538,839.18 | 2,078,786.54 |
股份支付 | 9,513,465.06 | 2,858,459.31 |
人力资源费 | 198,865.81 | 409,974.11 |
租赁费 | 315,864.86 | 297,798.89 |
其他 | 3,959,359.92 | 1,070,259.19 |
合计 | 65,613,523.55 | 45,264,521.75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827,360.05 | 27,011,990.42 |
材料费 | 5,728,119.51 | 10,839,106.25 |
折旧及摊销 | 4,680,415.84 | 4,373,511.58 |
临床试验费 | 3,284,887.67 | 1,394,384.61 |
中间试验和开发及制造费 | 237,247.66 | 780,606.52 |
租赁费 | 794,143.25 | 690,906.74 |
办公费 | 1,175,900.09 | 640,033.79 |
/
交通、差旅及业务费 | 463,595.64 | 477,484.01 |
环保支出 | 247,944.43 | 273,669.82 |
技术服务费 | 329,121.23 | 172,831.79 |
其它 | 500,303.27 | 354,579.45 |
合计 | 46,269,038.64 | 47,009,104.98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711,568.93 | 2,525,381.91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00,415.51 | 637,551.89 |
减:利息收入 | 698,981.56 | 1,621,146.48 |
汇兑损益 | 527,025.48 | 12,086.07 |
其他 | 329,547.90 | 280,961.48 |
合计 | 2,869,160.75 | 1,197,282.98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20,000.00 | 1,266,30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24,153.19 | 130,533.98 |
合计 | 1,244,153.19 | 1,396,833.98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0,647.50 | 1,783,395.3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90,647.50 | 1,783,395.38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 | 431,327.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0 | 431,327.1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75,777.32 | 497,463.4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678.81 | -6,567.9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406,456.13 | 490,895.58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095,561.37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95,561.37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96,911.98 | 126,072.7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07,388.79 | -69,991.51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10,476.81 | 196,064.29 |
合计 | -96,911.98 | 126,072.78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225,000.00 | 225,000.00 | |
政府补助 | 743,865.22 | 879,302.81 | 743,865.22 |
其他 | 28,746.94 | 540,177.10 | 28,746.94 |
合计 | 997,612.16 | 1,419,479.91 | 997,612.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55,551.81 | 97,221.52 | 655,551.8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55,551.81 | 97,221.52 | 655,551.8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5,000.00 | 535,000.00 | 305,000.00 |
罚款性支出 | 4,534.89 | 2,457.75 | 4,534.89 |
其他 | 382,501.95 | 2,013.90 | 382,501.95 |
合计 | 1,347,588.65 | 636,693.17 | 1,347,588.65 |
其他说明:
无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883,215.65 | 10,040,515.2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53,724.52 | -746,062.83 |
合计 | 4,229,491.13 | 9,294,452.4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1,033,285.7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154,992.8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25,830.4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8,849.7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99,379.6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38,372.5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加计扣除(研发费、残疾人工资等) | -5,338,573.72 |
合伙企业由股东承担的所得税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4,229,491.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1,626,000.25 | 1,393,415.59 |
/
收到利息收入 | 966,559.41 | 750,600.15 |
收到往来款 | 3,399,637.24 | 17,623,431.98 |
合计 | 5,992,196.90 | 19,767,447.7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经营性费用 | 59,796,220.51 | 66,985,607.69 |
支付备用金、押金、保证金 | 2,371,039.91 | |
支付捐赠支出 | 305,000.00 | |
支付罚款 | 4,534.89 | 535,000.00 |
支付往来款 | 2,355,213.66 | 8,328,853.46 |
合计 | 62,460,969.06 | 78,220,501.0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回购 | 20,010,500.26 | 0 |
支付的租赁款 | 6,057,470.23 | 7,328,026.41 |
合计 | 26,067,970.49 | 7,328,026.4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803,794.65 | 47,331,407.6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95,561.37 | |
信用减值损失 | 406,456.13 | 490,895.5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047,933.01 | 32,295,934.4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389,525.81 | 6,401,758.40 |
无形资产摊销 | 735,651.25 | 822,764.5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008,568.38 | 7,822,058.0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911.98 | -126,072.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5,551.81 | 97,221.5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1,327.1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 3,041,679.27 | 2,647,481.87 |
/
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0,647.50 | -1,783,395.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53,724.52 | -696,669.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471.2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35.61 | -23,415,426.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28,357.03 | -7,833,886.0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614,262.64 | 35,763,046.36 |
其他 | 3,345,663.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219,731.64 | 102,692,983.1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1,625,173.96 | 163,463,994.9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3,463,994.90 | 153,303,587.4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838,820.94 | 10,160,407.4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1,625,173.96 | 163,463,994.90 |
其中:库存现金 | 446.2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1,624,717.32 | 163,401,181.5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56.64 | 62,367.0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625,173.96 | 163,463,994.9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7,487,977.67 | ||
其中:美元 | 1,132,711.16 | 7.19 | 8,142,380.90 |
/
欧元 | 1,180,021.54 | 7.53 | 8,880,488.10 |
新币 | 87,403.44 | 5.32 | 465,108.67 |
应收账款 | 3,306,076.08 | ||
其中:美元 | 140,303.93 | 7.19 | 1,008,560.77 |
欧元 | 305,289.25 | 7.53 | 2,297,515.31 |
港币 | |||
预付账款 | 60,495.92 | ||
其中:美元 | 8,415.77 | 7.19 | 60,495.92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477,670.86 | ||
其中:美元 | 9,321.77 | 7.19 | 67,008.61 |
欧元 | 54,567.98 | 7.53 | 410,662.25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1,119,201.10 | ||
其中:美元 | 22,886.35 | 7.19 | 164,516.24 |
欧元 | 126,856.62 | 7.53 | 954,684.87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1,108,920.60 | ||
其中:美元 | 105,269.30 | 7.19 | 756,717.84 |
欧元 | 46,800.00 | 7.53 | 352,202.76 |
港币 | |||
合同负债 | 730,815.67 | ||
其中:美元 | 33,359.68 | 7.19 | 239,802.72 |
欧元 | 65,244.82 | 7.53 | 491,012.94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827,360.05 | 27,011,990.42 |
材料费 | 5,728,119.51 | 10,839,106.25 |
折旧及摊销 | 4,680,415.84 | 4,373,511.58 |
临床试验费 | 3,284,887.67 | 1,394,384.61 |
中间试验和开发及制造费 | 237,247.66 | 780,606.52 |
租赁费 | 794,143.25 | 690,906.74 |
办公费 | 1,175,900.09 | 640,033.79 |
交通、差旅及业务费 | 463,595.64 | 477,484.01 |
环保支出 | 247,944.43 | 273,669.82 |
技术服务费 | 329,121.23 | 172,831.79 |
其它 | 500,303.27 | 354,579.45 |
合计 | 46,269,038.64 | 47,009,104.9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46,269,038.64 | 47,009,104.98 |
其他说明:
无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4、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苏州 | 100.00 | 苏州 | 医疗器械批发及进出口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 | 苏州 | 400.00 | 苏州 | 生物、化学原料的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浩欧博(美国)有限公司 | 美国 | 558.97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浏阳 | 3,000.00 | 浏阳 | 医疗器械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3,500.00 | 成都 | 信息咨询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成都温江敏医过敏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 成都 | 200.00 | 成都 | 信息咨询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3,000.00 | 上海 | 医疗器械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HOBBIOTECHASIAPTELTD | 新加坡 | 428.805 | 新加坡 | 医药代理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敏医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苏州 | 1,000.00 | 苏州 | 医疗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582,424.84 | 381,841.19 | 1,200,583.65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57,677.10 | 157,677.10 | 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740,101.94 | 381,841.19 | 157,677.1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81,841.19 | 409,864.32 |
与收益相关 | 1,863,865.22 | 1,723,941.18 |
合计 | 2,245,706.41 | 2,133,805.5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
(二)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本公司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本附注五(二)、(三)、(四)、(十五)。
应收款项方面,公司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客户的市场地位、规模以及交易历史记录的标准进行分类,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以确保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预付款项方面,公司主要选择信誉资质较好、供货稳定、抵押物充足的紧密性配套企业作为预付款厂家,以确保风险可控。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
/
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
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承受的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除外销业务活动以上述货币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期末余额如前附注五(五十二)中所述。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药品零售,药品批发 | 5,000 | 29.99 | 29.9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是按照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计算的。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法人担任法人的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
北京爱仕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董事王凯姐夫曹静涛担任法人的企业 |
北京国兹华科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 董事王凯姐夫曹静涛担任法人的企业 |
北京世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王凯姐夫曹静涛担任法人的企业 |
北京世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王凯姐夫曹静涛担任法人的企业 |
上海恩悦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刘青新参与投资的企业 |
北京鲁道医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孙若亮妻子杨青云担任法人的企业 |
/
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肖强担任副总裁的企业 |
苏州翼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肖强为合伙人 |
吴齐信息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肖强担任法人的企业 |
吴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肖强担任法人的企业 |
苏州苏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肖强参与投资的企业 |
苏州香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肖强参与投资的企业 |
苏州紫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肖强参与投资的企业 |
苏州翼朴紫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肖强参与投资的企业 |
苏州翼朴一号创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肖强参与投资的企业 |
苏州苏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肖强参与投资的企业 |
苏州翼朴一号喆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肖强参与投资的企业 |
苏州乐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肖强参与投资的企业 |
金宝贝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肖强担任董事的企业 |
苏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肖强配偶唐明慧担任财务总监的企业 |
苏州元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独立董事黄蓉为合伙人,担任副主任会计师 |
苏州市过敏防治研究会 | 董事长JOHNLI担任理事长的单位 |
王凯 | 企业董事 |
刘青新 | 企业董事 |
熊峰 | 企业董事 |
周俊峰 | 曾任企业董事 |
钱跃竑 | 企业独立董事 |
肖强 | 企业独立董事 |
黄蓉 | 企业独立董事 |
陆骄 | 曾任企业独立董事 |
李超宏 | 曾任企业独立董事 |
徐达民 | 曾任企业独立董事 |
焦海云 | 企业监事 |
马飞 | 企业监事 |
宋风霞 | 企业监事 |
李翊 | 曾任财务总监 |
/
韩书艳 | 财务总监 |
孙若亮 | 副总经理 |
孙国敬 | 曾任副总经理 |
黄晓华 | 副总经理 |
谢爱香 | 董事会秘书 |
陈涛 | 股东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综礼礼品有限公司 | 董事长JOHNLI家族成员参与投资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754,799.04 | 14,192,320.2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第一类激励对象 | 20,000.00 | 478,600.00 | ||||||
第二类激励对象 | 56,000.00 | 1,314,320.00 | ||||||
合计 | 76,000.00 | 1,792,92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预期期限、历史波动率、股息率、无风险收益率、行权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期权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考核年度2025年业绩估计、考核年度2024年业务完成情况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622,837.22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第一类激励对象 | 682,922.87 | |
第二类激励对象 | 8,830,542.19 | |
合计 | 9,513,465.06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财务报告出具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截至财务报告出具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8,677,104.2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0,418,749.23 | 80,865,757.15 |
1年以内小计 | 60,418,749.23 | 80,865,757.15 |
1至2年 | 6,314.00 | 21,000.00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0,425,063.23 | 80,886,757.15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425,063.23 | 100.00 | 1,480,194.83 | 2.45 | 58,944,868.40 | 80,886,757.15 | 100.00 | 1,417,985.20 | 1.75 | 79,468,771.9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9,597,582.51 | 48.98 | 1,480,194.83 | 5.00 | 28,117,387.68 | 28,338,704.07 | 35.04 | 1,417,985.20 | 5.00 | 26,920,718.87 |
其他组合 | 30,827,480.72 | 51.02 | 30,827,480.72 | 52,548,053.08 | 64.96 | 52,548,053.08 | ||||
合计 | 60,425,063.23 | / | 1,480,194.83 | / | 58,944,868.40 | 80,886,757.15 | / | 1,417,985.20 | / | 79,468,771.9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9,591,268.51 | 1,479,563.43 | 5.00 |
1至2年 | 6,314.00 | 631.40 | 10.00 |
合计 | 29,597,582.51 | 1,480,194.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帐组合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5%,1到2年10%,2到3年30%,3到4年50%,4到5年80%,5年以上1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417,985.20 | 548,718.02 | 486,508.39 | 1,480,194.83 | ||
合计 | 1,417,985.20 | 548,718.02 | 486,508.39 | 1,480,194.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4,254,600.00 | 4,254,600.00 | 7.04 | 212,730.00 | |
客户二 | 3,169,013.00 | 3,169,013.00 | 5.24 | 158,450.65 | |
客户三 | 2,635,579.00 | 2,635,579.00 | 4.36 | 131,778.95 | |
客户四 | 2,442,933.00 | 2,442,933.00 | 4.04 | 122,146.65 | |
客户五 | 1,683,914.00 | 1,683,914.00 | 2.79 | 84,195.70 | |
合计 | 14,186,039.00 | 14,186,039.00 | 23.48 | 709,301.9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70,525.50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828,476.98 | 7,763,633.17 |
合计 | 6,828,476.98 | 8,634,158.6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存款利息 | 870,525.50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870,525.50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3,693.97 | 3,187,454.81 |
1年以内小计 | 1,033,693.97 | 3,187,454.81 |
1至2年 | 1,279,236.48 | 3,382,520.40 |
2至3年 | 3,322,686.54 | 1,176,101.9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76,101.96 | 2,000.00 |
4至5年 | 2,000.00 | 356.00 |
5年以上 | 15,547.00 | 15,500.00 |
合计 | 6,829,265.95 | 7,763,933.1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230,350.78 | 1,275,079.74 |
关联方往来款 | 5,592,135.71 | 6,487,853.43 |
其他往来款 | 6,779.46 | 1,000.00 |
合计 | 6,829,265.95 | 7,763,933.1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00.00 | 300.0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88.97 | 788.97 | ||
本期转回 | 300.00 | 3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88.97 | 788.9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5%,1到2年10%,2到3年30%,3到4年50%,4到5年80%,5年以上100%。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300.00 | 788.97 | 300.00 | 788.97 | ||
合计 | 300.00 | 788.97 | 300.00 | 788.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HOBBIOTECHGROUPUSA.CORP | 3,299,305.52 | 48.31 | 关联方往来 | 2-3年 | |
成都温江敏医过敏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9.29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2年 | |
苏州工业园区百诺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 816,720.00 | 11.96 | 押金保证金 | 3-4年 | |
EUROBIOSCIENTIFIC | 352,202.76 | 5.16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3-4年 | |
苏州敏医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292,830.19 | 4.29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合计 | 6,761,058.47 | 99.01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4,877,750.00 | 94,877,750.00 | 70,244,030.00 | 70,244,03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94,877,750.00 | 94,877,750.00 | 70,244,030.00 | 70,244,03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浩欧博(美国)有限公司 | 5,589,700.00 | 5,589,700.00 | ||||||
湖南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四川敏医健康科技有 | 25,000,000.00 | 10,000,000.00 | 35,000,000.00 |
/
限公司 | |||||
HOBBIOTECHASIAPTELTD | 2,154,330.00 | 2,133,720.00 | 4,288,050.00 | ||
上海浩欧博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0 | 12,500,000.00 | 15,000,000.00 | ||
合计 | 70,244,030.00 | 24,633,720.00 | 94,877,75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5,341,760.13 | 91,207,029.89 | 239,544,992.86 | 93,274,608.10 |
其他业务 | 10,071,571.19 | 10,365,288.40 | 11,812,575.91 | 12,143,673.19 |
合计 | 245,413,331.32 | 101,572,318.29 | 251,357,568.77 | 105,418,281.2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试剂销售 | 232,030,764.65 | 87,952,747.32 |
其他销售 | 12,781,542.57 | 13,056,174.94 |
仪器销售 | 601,024.10 | 563,396.03 |
合计 | 245,413,331.32 | 101,572,318.2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234,391,843.93 | 98,297,190.37 |
/
国外 | 11,021,487.39 | 3,275,127.92 |
合计 | 245,413,331.32 | 101,572,318.29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45,413,331.32 | 101,572,318.29 |
合计 | 245,413,331.32 | 101,572,318.29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 | 71,142,109.30 | 19,215,817.29 |
直销 | 174,271,222.02 | 82,356,501.00 |
合计 | 245,413,331.32 | 101,572,318.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 |
/
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6,420.25 | 1,783,395.3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86,420.25 | 1,783,395.38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52,463.7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63,865.2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90,647.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
/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4,136.7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721.0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928,191.1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5 | 0.59 | 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4 | 0.57 | 0.5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JOHNLI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4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